產能“大戶”打造節能“標兵”
產能“大戶”打造節能“標兵”
——徐礦集團“十一五”節能減排工作紀實
“十一五”期間,徐礦集團投資逾7億元實施了143項節能減排項目,主動關閉了6對衰老礦井,關停1座水泥廠,拆除35台燃煤鍋爐,淘汰5台機立窯,初步構建了三大循環經濟園區……完成江蘇省政府下達的“十一五”節能目標進度的844%。經國家發改委核定,2006—2009年全集團累計節能40.9萬噸標準煤,截至2010年全集團累計節能42.2萬噸標準煤,連續三年位列千家企業超額完成等級單位。
提高地位:與安全生產同等重要
“要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把它放到與安全生產同等重要的地位來抓。”這是徐礦集團最初在2006年提出的。當時,徐礦集團被國家列入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名單,同年7月,江蘇省政府與徐礦集團簽訂“十一五”期間節約5萬噸標準煤的節能目標責任書。麵對著艱巨的節能減排任務,徐礦集團備感壓力。
隨後,一係列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在專業會議大幅度削減的情況下,每年堅持召開節能減排會議,並通過節能減排推進會、節能減排現場會等形式,對節能減排工作進行安排和督促;實施四維指標分解體係,形成全員分解節能減排指標、逐級負責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提高了節能減排指標的兌現率。
“在徐礦,節能減排不僅是環保部門的事,也是集團所有員工的事。”徐礦集團質量技術監督處副處長張科如是說。從2006年起,徐礦集團發起了以節能減排為主要內容的“創建節約型企業”活動,並在企業黨委全委會上通過了“關於創建節約型企業,推動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決議”。先後借助《中國環境報》、徐州市《生態環境》、《徐州礦工報》、徐礦電視台、徐礦網站等媒體平台,組織參與了8次節能減排專題征文及專題宣傳活動,舉辦了7期636人次節能減排管理人員培訓班,營造了濃厚的節能減排氛圍。此外,還廣泛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勞動競賽、節能減排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等活動,通過爭創節能減排先進個人、優勝區隊、班組等,激發職工節能減排的積極性、主動性,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在媒體上廣泛宣傳,以示範效應帶動全員參與。
嚴格考核:與領導班子年薪掛鉤
節能減排在徐礦集團是“一票否決”。基層單位凡年度節能減排指標未完成的,對當年領導集體年薪扣減20萬元;凡節能減排成績突出的單位、效果明顯的項目可分別獎勵10萬元,並將節能減排工作作為年終總評考核和創建和諧企業的重要依據。
“一票否決”隻是徐礦集團嚴格節能減排目標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為確保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徐礦集團在“十一五”期間,累計下發了300多個涉及節能減排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規章製度,對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目標、指標體係、考核標準、獎懲辦法等作出完整的規定,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製度體係。為抓好製度的落實,徐礦集團實施管理“突破”,從2006年始,連續四年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及時發現集團公司及基層單位在能源管理與使用方麵存在的不足,製定措施,限期整改,並建立了主要工序、設備能耗指標體係,使節能減排各項指標有據可依,精細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徐礦集團基層各單位也都以各種形式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管理。龐莊礦層層分解指標,推行節能減排問責製。張雙樓礦將節能工作納入月度生產計劃內容和平衡計分卡考核,推行節能技改重點工程風險抵押金製度,考核由單位具體到個人。
狠抓落實:多措並舉保兌現
“節能減排要達到效果,必須要淘汰落後產能、實施環保工程、發展循環經濟”。圍繞這一目標,徐礦集團做出了不懈努力。
果斷淘汰落後產能。徐礦集團主動關閉高耗能、高物耗、低產出、低效率的生產單位,其中包括6對的衰老礦井、1座水泥廠、35台燃煤鍋爐、5台機立窯,並縮減了規模小、能耗高、資源利用水平低、重複建設的非煤企業。由此帶來的效果非常顯著:與2005年相比,徐礦集團2010年化學需氧量減排2022.43噸,削減率為68.65%;SO2減排2485.42噸,削減率為54.68%。
積極實施環保工程。徐礦集團累計投入逾7億元,爭取國家、省、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390萬元,實施了143項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廣應用變頻調速、智能控製、綠色照明等新產品新裝備,興建大型重介洗煤廠,開發利用地熱資源,並對礦井各係統進行節能優化升級改造。一係列工程的實施,使徐礦集團萬元產值能耗(tce/萬元)逐年遞減,從2006至2010年,該數值分別為1.31、0.99、0.73、0.73、0.69。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徐礦集團積極延伸煤基產業鏈,劣質煤用於電廠發電,矸石、粉煤灰製磚、複墾,礦井水循環利用,整個礦區正日益成為一個大的循環經濟區,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華美電廠、垞城電廠、徐礦電廠三座電廠年消耗劣質煤480餘萬噸;張雙樓礦和韓橋實業公司的兩座矸石磚廠年消耗矸石20餘萬噸,實現銷售收入1300餘萬元;華美斯達現代建材廠年耗粉煤灰、渣16萬噸,減少占地120畝,減少處理費用320萬元;用閑置矸石複墾造田,塌陷地複墾率達70%以上,提高了農田集約化利用程度;礦井水經過地麵汙水處理廠處理後,再循環到井下防塵使用或作為地麵非生活用水補充,提升了礦井水的循環利用價值。(徐匡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