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南礦安全監測係統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3-05 20:39
來源:本站原創
祁南礦
安全監測係統
管理規定
為充分發揮 安全監控係統在礦井 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確保 安全監控係統正常、可靠、穩定的運行,根據集團公司[2006]54號文《關於印發〈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安全監控信息係統運行 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淮礦通[2006]84號《關於印發〈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規定〉的通知》以及結合我礦安全監控運行的實際情況,落實相關單位責任,界定責任範圍和責任人,確保安全生產監控信息係統穩定、暢通、可靠運行,及時提供準確可靠的安全生產信息,保障 煤礦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一、明確責任,落實齊抓共管
(一)kj2000監控係統責任劃分:
1、通風區
(1)監測隊負責本礦所有生產頭麵的瓦斯監測、斷電控製、饋電開停、局扇開停等相關傳感器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並負責全礦所有監測主幹電纜的 管理。
(2)安全監控中心、監測隊要設置24小時值班。
(3)監控中心要建立監控係統運行日誌(用於登記係統運行狀態,傳感器、分站等故障情況)、瓦斯超限記錄(用於登記係統超限報警情況以及記錄傳感器調校情況)。字跡整齊、清楚。
(4)監控中心負責全礦所有測點的定義、修改、刪除並做好記錄。
(5)監控中心每日必須認真打印《監測瓦斯日報表》並按時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6)通風區調度員在接到係統故障或報警的通知後要及時通風區值班並安排監測隊值班下井處理。
2、防突區負責瓦斯抽放係統的計量裝置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
3、工程處負責所轄範圍的監測裝置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
4、保運一區負責對井筒監測電纜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整改。機電部門必須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變頻設備的對安全監控係統的幹擾,確保係統的正常穩定的運行。
5、各采掘單位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監測裝置按規定進行保護、使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整改。采煤工作麵老塘收作及掘進工作麵放炮、改棚及噴漿時負責將監測電纜及瓦斯傳感器移至安全位置,吊掛整齊,但不得將其放置在底板上,收作、放炮、改棚及噴漿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移至規定位置。
(二)聯網上傳礦端係統責任劃分:
1、礦調度所
(1)實行24小時監視安全監控信息。
(2)建立探頭調校彙報 製度,及時將礦井探頭調校工作彙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控中心。彙報內容包括調校時間、區域等。
(3)及時發現並記錄安全監控信息係統傳輸故障及瓦斯異常情況。
(4)通知有關人員追查落實係統傳輸故障及瓦斯超限報警原因,並將追查處理結果按規定時間電傳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控中心。
2、安全生產監控中心
(1)實行24小時值班 製度,並做好各項記錄。
(2)認真監視監控主機及聯網上傳服務器各測點監測信息運行狀況。
(3)發現異常情況和係統故障及時彙報礦調度所並安排處理。
(4)發現瓦斯超限報警要按照規定執行閉合處理 製度。
(5)將井下探頭調校的時間、地點提前彙報礦調度所。
3、通訊計算機部門
(1)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記錄。
(2)負責礦通訊網絡、信息係統包括上傳服務器的管理維護,保障本礦範圍通訊網絡係統暢通。
(3)發現網絡故障後,及時彙報通訊處,並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
(4)負責本礦相關計算機的管理、維護和係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
二、管理辦法
(一)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
1、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麵、串聯風地點及其它需要的地點都必須安設瓦斯“監控裝置”;必要的地點由總 工程師決定安設一氧化碳等傳感器。
2、分站、電源箱入井前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測試調校,各項技術指標與使用說明書相符,接入係統運行48小時後,確認沒有問題後方可允許下井,入井前應該按照礦電管部門要求,核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況,對隔爆麵、螺栓、墊圈、進線嘴、插頭(座)、檔板、密封圈、襯墊等全麵檢查,確保防爆性能完好後方可入井安裝。
3、井下分站和電源箱應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便於人員觀察調試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位置應考慮供電方便,盡可能安設在各測控點的中心,以縮短測控線路。設備應安設在支架上,使其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300㎜。
4、根據各分站與中心站的通訊距離遠近,調整好各分站通訊發送信號幅度,與地麵調製解調器配合,保證分站通訊正常。每月應對所有運行分站檢查校驗一次。
5、凡已審批的作業 01manbetx 或 安全技術 措施中規定安設監控裝置的作業場所,在監測未投入運行之前不得開工,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6、機電部門或施工單位必須根據 措施要求,提供有關供電斷電條件(原則上應設置專用開關和專用線路),按照電管 製度,辦理搭火申請手續,並負責接通監控裝置的電源線和控製線,在操作時必須有通風區監測人員在現場監護。
7、安全監控裝置電源線的控製接搭,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管轄範圍內的機電維修人員進行作業。即:采煤工作麵的由采煤區電工負責接搭,掘進工作麵的由保運區或掘進單位電工負責接搭。
8、瓦斯傳感器為本質安全兼隔爆型的,其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瓦斯傳感器為隔爆型的,其電源須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當因瓦斯超限兩者同時斷電時,應立即加強人工檢測。
(二)安全監控裝置的日常維護與管理
1、被控電氣設備開關的防爆管理,由機電部門負責,因監控斷電控製線引起被控開關故障,機電部門應及時向礦調度所及礦值班彙報由通風監測工處理,嚴禁擅自甩掉,強行送電。
2、安全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等,均由管轄範圍內的機電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通風區聯係,並與監測人員共同處理。
3、檢修與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監控裝置停止運行時,必須事先申請,並經礦調度所、通風區及有關礦領導同意,並采取安全 措施後,方可進行。
4、施工單位自進駐該頭麵之日起至完成該頭麵施工或移交搬家之日止,該頭麵相關聯的監控設備(傳感器、監測線路等)將同時移交於該單位進行管理。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加以保護傳感器、傳感器保護罩、監測線路的等,監控裝置的線纜敷設必須按有關規定吊掛整齊,如有損壞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清楚。
5、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及電纜,由作業單位的區、隊長、 班組長負責按 01manbetx 規定移挪(采煤工作麵的瓦斯傳感器位置:T0距工作麵上隅角切頂線、頂、幫各0.3米;T1自工作麵煤壁向後小於或等於10米;T2自工作麵風巷口向工作麵方向10~15米。掘進工作麵瓦斯傳感器位置:T1自迎頭向後小於或等於5米;T2自該掘進工作麵回風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向迎頭方向10~15米。),使用中的傳感器應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保持清潔,特別是采掘工作麵的傳感器應每天除塵,避免因積塵而影響檢測的準確性;因滅塵灑水淋濕傳感器,必須及時擦幹;若傳感器檢測誤差超過規定允許值,應及時聯係通風區進行更換;維護、挪動傳感器應避免摔打碰撞。通風區配合安監部門監督落實。發現不到位的應現場責令該單位進行更正。
6、測氣員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並對監控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彙報通風調度和監控機房的值班員。
7、使用監控裝置的采掘工作麵,當瓦斯超限斷電後,嚴禁將傳感器插頭拔掉或將傳感器放入通風的風筒中,嚴禁自動複電或強行送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 煤礦安全 01manbetx 》規定的允許值時,方可人工複電。
8、凡是通風監測和調度所聯係處理的問題,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否則按指令性規定進行處罰。
9、傳感器電纜的吊掛,原則上應與動力電纜、風筒、風水管分側吊掛,保持平直稍有弛度;如果與動力電纜同側,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5m以上,沿巷幫吊掛的電纜應防止金屬卡子伸縮和肩窩來壓擠傷。
(三)監控裝置的拆除:
1、安全監控裝置及其相關設備的拆除由通風區監測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擅自拆除安全監控裝置及其相關設備。
2、安全監控裝置的拆除必須做到圍繞著該頭麵的三淨,即:線路盡(傳感器電纜、接線盒收盡)、設備盡(各種傳感器、斷電器、分站收盡)、牌板盡(分站管理板牌、傳感器管理牌)。
3、工程處及其他施工單位在移交采、掘工作麵之前,必須與通風區聯係好,由通風區決定是否保留監控裝置,不得私自拆除,否則按照指令性規定中的“破壞通防設施”進行處罰,采、掘工作麵移交後由通風區重新對監控裝置進行移交管理。
(四)監控裝置的維修規定:
1、監控裝置的維修時間:每日上午8:00~12:00。
2、監控係統搶修時間:根據故障發生時間而定,原則上所有故障必須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如在4小時內無法完成的,必須製定針對性措施,通風區必須安排及時完成搶修任務。
3、在處理緊急故障、校驗、以及監測裝置維修時必須在彙報監控中心、通風調度、礦調度所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進行。
(五)傳感器校驗流程:
1、傳感器每隔7天進行一次校驗,由安監處組織,通風區監測隊、機電部門參加,施工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動力電的停送。
2、傳感器校驗時間:每周三上午8:00~12:00。
3、校驗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工作,①攜帶備用瓦斯傳感器;②2%的甲烷 標準氣;③空氣 標準氣;④校驗用氣嘴;⑤檢查用工具。
4、校驗步驟:①通空氣 標準氣,調整傳感器零點;②通甲烷 標準氣,按誤差範圍調整傳感器的靈敏度。
5、傳感器誤差按《 01manbetx 》規定:0~1.0%時誤差不得超過0.1%;1.0~2.0%時誤差不得超過0.2%;2.0~4.0%時誤差不得超過0.3%。
6、校驗時發生不能斷電的故障時,檢查人員必須認真排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待故障排除後必須再次時行通氣校驗。並彙報給相關單位及領導。
(六)安全監控係統報警處理流程:
1、監控中心發現監測係統報警後,立即通知礦調度所、通風區調度;如是瓦斯超限,需開具《瓦斯超限處理反饋聯係單》傳遞到通風調度;
2、通風調度立即通知現場測氣員,礦調度所通知現場施工單位的跟班幹部,一起檢查現場瓦斯,並對監測設備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是瓦斯超限。並彙報礦調度所和通風調度。
3、如現場發現瓦斯超限,由礦調度所、通風調度分別安排現場測氣員和施工單位跟班幹部組織人員撤離,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同時由礦調度所通知礦值班,並通知相關單位召開追查會,通風調度通知通風區值班,及相關人員參加追查會;《瓦斯超限處理反饋聯係單》由通風調度傳至礦調度所;如現場發現是監測故障,則通知監測隊值班進行處理。礦調度所通知相關單位參加追查會。
4、瓦斯超限追會由礦調度員在追查會結束時,將追查結果,防落措施,處罰情況,填寫在《瓦斯超限反饋聯係單》上,並簽字後,反饋給礦調度所,安監處、通風調度,監控中心備案,至此完成閉合過程。監測故障追查會,由調度所負責記錄。
(七)技術資料管理
1、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通風安全監控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煤安字[1995]第562號)、《淮北礦業集團公司通風安全監控係統及裝置使用管理辦法》(淮煤安[2002]5號)規定,在編製采、掘作業規程或 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電纜和電源的敷設、控製區域等做明確的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
2、監控裝置安裝前,必須由通風區編製安裝技術 安全措施,交由技術科組織人員審批,一個地點一個措施,嚴禁采用通用措施。並在措施中注明傳感器的型號、數量、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區域、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斷電範圍、供電及被控開關的種類及位置,並附布置圖。
3、負責監控係統的技術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監測信息進行 03manbetx 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的書麵報告,送交通風區批示後報送礦長、總 工程師審閱,並存檔。建立安全監控係統設備的管理台帳,係統運行日誌,瓦斯超限記錄,調校記錄,瓦斯超限反饋聯係單,監測日、月、季報,監控係統等資料。
三、安全監測故障類型及判斷方法:
1、由下列情況之一者判斷為瓦斯超限誤報警,由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全部責任:
(1)因采掘工作麵片幫、漏頂造成監測線路短路報警的;
(2)因采煤工作麵超前支護時造成監測線路短路報警的;
(3)因采掘工作麵灑水滅塵、噴漿、巷道淋水等原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監測線路和傳感器的;
(4)因采掘工作麵打料等作業過程中未采取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致使線路損壞短路的;
(5)因掘進工作麵開窩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放炮崩壞監測線路的;
(6)其它本文件未列出的有可能造成監測線路損壞短路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判斷為監測故障,由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全部責任:
(1)各單位施工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造成線路斷路的;
(2)因放炮未移挪傳感器,造成放炮崩壞傳感器,監測線路的;
(3)迎頭向後30米線路不進行吊掛,傳感器吊掛位置不當。
(4)其它原因造成線路斷路或監測設備故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加倍處罰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1)甩掉或過起斷電裝置的,造成係統不能正常斷電的;
(2)噴漿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監測設備(線路),作業結束後又未能及時清理監測設備(線路)上殘留物的;
(3)擅自拔掉傳感器,造成係統無法進行正常監測的。
(4)其它人為損壞監測設備(線路)的。
4、監測上傳係統如有以下情況可判斷為網絡故障,由通訊處、通訊計算機中心負責處理:
(1)因光纖、網線等網絡傳輸設備被人為破壞損毀的;
(2)經通訊處、通訊計算機中心采取技術手段 03manbetx 證明網絡不通的。
(3)聯網上傳軟件報網絡中斷、上傳服務器創建不成功的。
8、監測上傳係統如有以下情況可判斷為係統故障,由通風區負責處理:
(1)監控中心上傳計算機死機;
(2)監控中心計算機因操作人員誤操作造成上傳軟件人為中斷的;
(3)與聯網上傳係統相關的其它軟件出現故障造成上傳失敗的。
四、追查處罰辦法
1、追查辦法:由礦值 班組織監測故障進行追查處罰,調度所負責召集安監人員、監測工、現場測氣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2、追查處罰類型:
(1)出現監測故障在4小時內未處理好。
(2)安全監控係統出現瓦斯超限報警;
(3)同一地點5天內出現2次或以上同樣性質的斷線故障。
(4)斷電功能失靈。
(5)抽放計量係統發生的故障。
3、處罰辦法:
(1)監測故障在4小時內未處理好的(因副井檢修等特殊情況除外),罰通風區1000元/次,監測隊長及現場處理人員各50元/次。
(2)第三項第一款所列出的情形每次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1000元。
(3)第三項第二款所列出的情形每次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1000元。抽放係統發生的斷線、通訊中斷故障適用於本條款。
(4)第三項第三款所列出情形每次罰責任人200元,責任單位2000元。
(5)第二項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不能管理到位的,罰責任單位500—1000元,責任人50—100元。
4、聯網上傳故障的處罰按淮煤安[2006]54號文執行。
為充分發揮 安全監控係統在礦井 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確保 安全監控係統正常、可靠、穩定的運行,根據集團公司[2006]54號文《關於印發〈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安全監控信息係統運行 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淮礦通[2006]84號《關於印發〈淮北礦業集團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規定〉的通知》以及結合我礦安全監控運行的實際情況,落實相關單位責任,界定責任範圍和責任人,確保安全生產監控信息係統穩定、暢通、可靠運行,及時提供準確可靠的安全生產信息,保障 煤礦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一、明確責任,落實齊抓共管
(一)kj2000監控係統責任劃分:
1、通風區
(1)監測隊負責本礦所有生產頭麵的瓦斯監測、斷電控製、饋電開停、局扇開停等相關傳感器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並負責全礦所有監測主幹電纜的 管理。
(2)安全監控中心、監測隊要設置24小時值班。
(3)監控中心要建立監控係統運行日誌(用於登記係統運行狀態,傳感器、分站等故障情況)、瓦斯超限記錄(用於登記係統超限報警情況以及記錄傳感器調校情況)。字跡整齊、清楚。
(4)監控中心負責全礦所有測點的定義、修改、刪除並做好記錄。
(5)監控中心每日必須認真打印《監測瓦斯日報表》並按時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6)通風區調度員在接到係統故障或報警的通知後要及時通風區值班並安排監測隊值班下井處理。
2、防突區負責瓦斯抽放係統的計量裝置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
3、工程處負責所轄範圍的監測裝置的安裝、拆除、維護工作。
4、保運一區負責對井筒監測電纜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整改。機電部門必須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變頻設備的對安全監控係統的幹擾,確保係統的正常穩定的運行。
5、各采掘單位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監測裝置按規定進行保護、使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整改。采煤工作麵老塘收作及掘進工作麵放炮、改棚及噴漿時負責將監測電纜及瓦斯傳感器移至安全位置,吊掛整齊,但不得將其放置在底板上,收作、放炮、改棚及噴漿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移至規定位置。
(二)聯網上傳礦端係統責任劃分:
1、礦調度所
(1)實行24小時監視安全監控信息。
(2)建立探頭調校彙報 製度,及時將礦井探頭調校工作彙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控中心。彙報內容包括調校時間、區域等。
(3)及時發現並記錄安全監控信息係統傳輸故障及瓦斯異常情況。
(4)通知有關人員追查落實係統傳輸故障及瓦斯超限報警原因,並將追查處理結果按規定時間電傳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控中心。
2、安全生產監控中心
(1)實行24小時值班 製度,並做好各項記錄。
(2)認真監視監控主機及聯網上傳服務器各測點監測信息運行狀況。
(3)發現異常情況和係統故障及時彙報礦調度所並安排處理。
(4)發現瓦斯超限報警要按照規定執行閉合處理 製度。
(5)將井下探頭調校的時間、地點提前彙報礦調度所。
3、通訊計算機部門
(1)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記錄。
(2)負責礦通訊網絡、信息係統包括上傳服務器的管理維護,保障本礦範圍通訊網絡係統暢通。
(3)發現網絡故障後,及時彙報通訊處,並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
(4)負責本礦相關計算機的管理、維護和係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
二、管理辦法
(一)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
1、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麵、串聯風地點及其它需要的地點都必須安設瓦斯“監控裝置”;必要的地點由總 工程師決定安設一氧化碳等傳感器。
2、分站、電源箱入井前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測試調校,各項技術指標與使用說明書相符,接入係統運行48小時後,確認沒有問題後方可允許下井,入井前應該按照礦電管部門要求,核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況,對隔爆麵、螺栓、墊圈、進線嘴、插頭(座)、檔板、密封圈、襯墊等全麵檢查,確保防爆性能完好後方可入井安裝。
3、井下分站和電源箱應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便於人員觀察調試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位置應考慮供電方便,盡可能安設在各測控點的中心,以縮短測控線路。設備應安設在支架上,使其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300㎜。
4、根據各分站與中心站的通訊距離遠近,調整好各分站通訊發送信號幅度,與地麵調製解調器配合,保證分站通訊正常。每月應對所有運行分站檢查校驗一次。
5、凡已審批的作業 01manbetx 或 安全技術 措施中規定安設監控裝置的作業場所,在監測未投入運行之前不得開工,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6、機電部門或施工單位必須根據 措施要求,提供有關供電斷電條件(原則上應設置專用開關和專用線路),按照電管 製度,辦理搭火申請手續,並負責接通監控裝置的電源線和控製線,在操作時必須有通風區監測人員在現場監護。
7、安全監控裝置電源線的控製接搭,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管轄範圍內的機電維修人員進行作業。即:采煤工作麵的由采煤區電工負責接搭,掘進工作麵的由保運區或掘進單位電工負責接搭。
8、瓦斯傳感器為本質安全兼隔爆型的,其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瓦斯傳感器為隔爆型的,其電源須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當因瓦斯超限兩者同時斷電時,應立即加強人工檢測。
(二)安全監控裝置的日常維護與管理
1、被控電氣設備開關的防爆管理,由機電部門負責,因監控斷電控製線引起被控開關故障,機電部門應及時向礦調度所及礦值班彙報由通風監測工處理,嚴禁擅自甩掉,強行送電。
2、安全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等,均由管轄範圍內的機電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通風區聯係,並與監測人員共同處理。
3、檢修與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監控裝置停止運行時,必須事先申請,並經礦調度所、通風區及有關礦領導同意,並采取安全 措施後,方可進行。
4、施工單位自進駐該頭麵之日起至完成該頭麵施工或移交搬家之日止,該頭麵相關聯的監控設備(傳感器、監測線路等)將同時移交於該單位進行管理。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加以保護傳感器、傳感器保護罩、監測線路的等,監控裝置的線纜敷設必須按有關規定吊掛整齊,如有損壞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清楚。
5、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及電纜,由作業單位的區、隊長、 班組長負責按 01manbetx 規定移挪(采煤工作麵的瓦斯傳感器位置:T0距工作麵上隅角切頂線、頂、幫各0.3米;T1自工作麵煤壁向後小於或等於10米;T2自工作麵風巷口向工作麵方向10~15米。掘進工作麵瓦斯傳感器位置:T1自迎頭向後小於或等於5米;T2自該掘進工作麵回風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向迎頭方向10~15米。),使用中的傳感器應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保持清潔,特別是采掘工作麵的傳感器應每天除塵,避免因積塵而影響檢測的準確性;因滅塵灑水淋濕傳感器,必須及時擦幹;若傳感器檢測誤差超過規定允許值,應及時聯係通風區進行更換;維護、挪動傳感器應避免摔打碰撞。通風區配合安監部門監督落實。發現不到位的應現場責令該單位進行更正。
6、測氣員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並對監控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彙報通風調度和監控機房的值班員。
7、使用監控裝置的采掘工作麵,當瓦斯超限斷電後,嚴禁將傳感器插頭拔掉或將傳感器放入通風的風筒中,嚴禁自動複電或強行送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 煤礦安全 01manbetx 》規定的允許值時,方可人工複電。
8、凡是通風監測和調度所聯係處理的問題,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否則按指令性規定進行處罰。
9、傳感器電纜的吊掛,原則上應與動力電纜、風筒、風水管分側吊掛,保持平直稍有弛度;如果與動力電纜同側,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5m以上,沿巷幫吊掛的電纜應防止金屬卡子伸縮和肩窩來壓擠傷。
(三)監控裝置的拆除:
1、安全監控裝置及其相關設備的拆除由通風區監測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擅自拆除安全監控裝置及其相關設備。
2、安全監控裝置的拆除必須做到圍繞著該頭麵的三淨,即:線路盡(傳感器電纜、接線盒收盡)、設備盡(各種傳感器、斷電器、分站收盡)、牌板盡(分站管理板牌、傳感器管理牌)。
3、工程處及其他施工單位在移交采、掘工作麵之前,必須與通風區聯係好,由通風區決定是否保留監控裝置,不得私自拆除,否則按照指令性規定中的“破壞通防設施”進行處罰,采、掘工作麵移交後由通風區重新對監控裝置進行移交管理。
(四)監控裝置的維修規定:
1、監控裝置的維修時間:每日上午8:00~12:00。
2、監控係統搶修時間:根據故障發生時間而定,原則上所有故障必須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如在4小時內無法完成的,必須製定針對性措施,通風區必須安排及時完成搶修任務。
3、在處理緊急故障、校驗、以及監測裝置維修時必須在彙報監控中心、通風調度、礦調度所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進行。
(五)傳感器校驗流程:
1、傳感器每隔7天進行一次校驗,由安監處組織,通風區監測隊、機電部門參加,施工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動力電的停送。
2、傳感器校驗時間:每周三上午8:00~12:00。
3、校驗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工作,①攜帶備用瓦斯傳感器;②2%的甲烷 標準氣;③空氣 標準氣;④校驗用氣嘴;⑤檢查用工具。
4、校驗步驟:①通空氣 標準氣,調整傳感器零點;②通甲烷 標準氣,按誤差範圍調整傳感器的靈敏度。
5、傳感器誤差按《 01manbetx 》規定:0~1.0%時誤差不得超過0.1%;1.0~2.0%時誤差不得超過0.2%;2.0~4.0%時誤差不得超過0.3%。
6、校驗時發生不能斷電的故障時,檢查人員必須認真排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待故障排除後必須再次時行通氣校驗。並彙報給相關單位及領導。
(六)安全監控係統報警處理流程:
1、監控中心發現監測係統報警後,立即通知礦調度所、通風區調度;如是瓦斯超限,需開具《瓦斯超限處理反饋聯係單》傳遞到通風調度;
2、通風調度立即通知現場測氣員,礦調度所通知現場施工單位的跟班幹部,一起檢查現場瓦斯,並對監測設備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是瓦斯超限。並彙報礦調度所和通風調度。
3、如現場發現瓦斯超限,由礦調度所、通風調度分別安排現場測氣員和施工單位跟班幹部組織人員撤離,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同時由礦調度所通知礦值班,並通知相關單位召開追查會,通風調度通知通風區值班,及相關人員參加追查會;《瓦斯超限處理反饋聯係單》由通風調度傳至礦調度所;如現場發現是監測故障,則通知監測隊值班進行處理。礦調度所通知相關單位參加追查會。
4、瓦斯超限追會由礦調度員在追查會結束時,將追查結果,防落措施,處罰情況,填寫在《瓦斯超限反饋聯係單》上,並簽字後,反饋給礦調度所,安監處、通風調度,監控中心備案,至此完成閉合過程。監測故障追查會,由調度所負責記錄。
(七)技術資料管理
1、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通風安全監控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煤安字[1995]第562號)、《淮北礦業集團公司通風安全監控係統及裝置使用管理辦法》(淮煤安[2002]5號)規定,在編製采、掘作業規程或 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電纜和電源的敷設、控製區域等做明確的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
2、監控裝置安裝前,必須由通風區編製安裝技術 安全措施,交由技術科組織人員審批,一個地點一個措施,嚴禁采用通用措施。並在措施中注明傳感器的型號、數量、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區域、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斷電範圍、供電及被控開關的種類及位置,並附布置圖。
3、負責監控係統的技術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監測信息進行 03manbetx 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的書麵報告,送交通風區批示後報送礦長、總 工程師審閱,並存檔。建立安全監控係統設備的管理台帳,係統運行日誌,瓦斯超限記錄,調校記錄,瓦斯超限反饋聯係單,監測日、月、季報,監控係統等資料。
三、安全監測故障類型及判斷方法:
1、由下列情況之一者判斷為瓦斯超限誤報警,由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全部責任:
(1)因采掘工作麵片幫、漏頂造成監測線路短路報警的;
(2)因采煤工作麵超前支護時造成監測線路短路報警的;
(3)因采掘工作麵灑水滅塵、噴漿、巷道淋水等原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監測線路和傳感器的;
(4)因采掘工作麵打料等作業過程中未采取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致使線路損壞短路的;
(5)因掘進工作麵開窩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放炮崩壞監測線路的;
(6)其它本文件未列出的有可能造成監測線路損壞短路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判斷為監測故障,由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負全部責任:
(1)各單位施工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監測線路造成線路斷路的;
(2)因放炮未移挪傳感器,造成放炮崩壞傳感器,監測線路的;
(3)迎頭向後30米線路不進行吊掛,傳感器吊掛位置不當。
(4)其它原因造成線路斷路或監測設備故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加倍處罰 02manbetx.com 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1)甩掉或過起斷電裝置的,造成係統不能正常斷電的;
(2)噴漿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監測設備(線路),作業結束後又未能及時清理監測設備(線路)上殘留物的;
(3)擅自拔掉傳感器,造成係統無法進行正常監測的。
(4)其它人為損壞監測設備(線路)的。
4、監測上傳係統如有以下情況可判斷為網絡故障,由通訊處、通訊計算機中心負責處理:
(1)因光纖、網線等網絡傳輸設備被人為破壞損毀的;
(2)經通訊處、通訊計算機中心采取技術手段 03manbetx 證明網絡不通的。
(3)聯網上傳軟件報網絡中斷、上傳服務器創建不成功的。
8、監測上傳係統如有以下情況可判斷為係統故障,由通風區負責處理:
(1)監控中心上傳計算機死機;
(2)監控中心計算機因操作人員誤操作造成上傳軟件人為中斷的;
(3)與聯網上傳係統相關的其它軟件出現故障造成上傳失敗的。
四、追查處罰辦法
1、追查辦法:由礦值 班組織監測故障進行追查處罰,調度所負責召集安監人員、監測工、現場測氣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2、追查處罰類型:
(1)出現監測故障在4小時內未處理好。
(2)安全監控係統出現瓦斯超限報警;
(3)同一地點5天內出現2次或以上同樣性質的斷線故障。
(4)斷電功能失靈。
(5)抽放計量係統發生的故障。
3、處罰辦法:
(1)監測故障在4小時內未處理好的(因副井檢修等特殊情況除外),罰通風區1000元/次,監測隊長及現場處理人員各50元/次。
(2)第三項第一款所列出的情形每次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1000元。
(3)第三項第二款所列出的情形每次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1000元。抽放係統發生的斷線、通訊中斷故障適用於本條款。
(4)第三項第三款所列出情形每次罰責任人200元,責任單位2000元。
(5)第二項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不能管理到位的,罰責任單位500—1000元,責任人50—100元。
4、聯網上傳故障的處罰按淮煤安[2006]54號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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