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筒使用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3-07 20:58
來源:本站原創
風筒使用
管理
製度
1、對風筒及其附件的購置。必須根據掘進需要,寫出 計劃,並標明型號、數量、質量等,對入庫的風筒,由 安全負責人把關驗收。
2、風筒的使用必須合乎規定要求,不得挪作它用或濫用,更不得外借和私用。
3、井下正在使用的風筒,吊掛必須符合要求,平直可靠,各隊負責風筒維護工作,不得有漏風現象。初期吊掛風筒時應做到布置、敷設合理,盡可能地避開轉動機械,或行人、運料頻繁的巷幫,以降低損壞率,延長使用壽命。
4、做好風筒的回收工作,發現殘、漏風筒應及時修複,並整齊疊放在固定地點。
5、因建立風障、風門等通風設施所需要的風筒、風布,需經安監科審批後,選擇損壞、無法修補的風筒使用,並建立台帳,說明地點、數量、殘次程度等,報安監科存檔。
6、正在使用的和庫存的風筒,都必須建立使用 管理台帳,井下通風材料庫必須有庫容說明及風筒使用說明, 安全科進行督查。每月的27日,由 安全科、生產調度室對井下所有風筒進行種類和數量核查。
7、風筒的運送,必須有專人負責,以免造成遺失或損壞。
8、定期對井下庫存的風筒進行整理,各型號的風筒、彎頭、三叉風、風頭等必須分類存放,碼放整齊。
9、回收入庫的風筒必須保證完好,不得有鐵絲,鐵釘等尖硬物和油汙及其它腐蝕性物品混入,以免損壞風筒。
10、禁止以任何理由用風筒作鋪墊、製背包、手袋等行為。徹底做到專物專用。
11、對新風筒的領用,必須由安監科審批,否則不得出庫。
12、風筒的損壞不得超過10%的規定,否則,超出部分由隊賠償。
1、對風筒及其附件的購置。必須根據掘進需要,寫出 計劃,並標明型號、數量、質量等,對入庫的風筒,由 安全負責人把關驗收。
2、風筒的使用必須合乎規定要求,不得挪作它用或濫用,更不得外借和私用。
3、井下正在使用的風筒,吊掛必須符合要求,平直可靠,各隊負責風筒維護工作,不得有漏風現象。初期吊掛風筒時應做到布置、敷設合理,盡可能地避開轉動機械,或行人、運料頻繁的巷幫,以降低損壞率,延長使用壽命。
4、做好風筒的回收工作,發現殘、漏風筒應及時修複,並整齊疊放在固定地點。
5、因建立風障、風門等通風設施所需要的風筒、風布,需經安監科審批後,選擇損壞、無法修補的風筒使用,並建立台帳,說明地點、數量、殘次程度等,報安監科存檔。
6、正在使用的和庫存的風筒,都必須建立使用 管理台帳,井下通風材料庫必須有庫容說明及風筒使用說明, 安全科進行督查。每月的27日,由 安全科、生產調度室對井下所有風筒進行種類和數量核查。
7、風筒的運送,必須有專人負責,以免造成遺失或損壞。
8、定期對井下庫存的風筒進行整理,各型號的風筒、彎頭、三叉風、風頭等必須分類存放,碼放整齊。
9、回收入庫的風筒必須保證完好,不得有鐵絲,鐵釘等尖硬物和油汙及其它腐蝕性物品混入,以免損壞風筒。
10、禁止以任何理由用風筒作鋪墊、製背包、手袋等行為。徹底做到專物專用。
11、對新風筒的領用,必須由安監科審批,否則不得出庫。
12、風筒的損壞不得超過10%的規定,否則,超出部分由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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