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話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3-07 21:27
來源:本站原創
井下電話
管理
製度
為了延長井下電話的使用壽命,保持通訊暢通,確保 安全生產,特製定以下 管理條例:
1、井下各生產地點的電話由各隊指定專人(兼職)負責。
3、電話線走向及掛線地點不經允許不得隨意調整改動,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30元。
4、井下電話不經允許不得隨意拆卸移動,損壞後要及時彙報,不經允許不得私自修理。如因不正常使用導致電話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另罰責任人50元。
5、常使用的電話,不得摔打敲擊,應輕按輕掛。
6、電話損壞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應在24小時內接通,否則罰維護人員30元。
7、電話線及電話若是人為損壞,其配件、材料費用由損壞單位負擔。
為了延長井下電話的使用壽命,保持通訊暢通,確保 安全生產,特製定以下 管理條例:
1、井下各生產地點的電話由各隊指定專人(兼職)負責。
3、電話線走向及掛線地點不經允許不得隨意調整改動,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30元。
4、井下電話不經允許不得隨意拆卸移動,損壞後要及時彙報,不經允許不得私自修理。如因不正常使用導致電話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另罰責任人50元。
5、常使用的電話,不得摔打敲擊,應輕按輕掛。
6、電話損壞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應在24小時內接通,否則罰維護人員30元。
7、電話線及電話若是人為損壞,其配件、材料費用由損壞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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