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樂民洪興煤礦(整合)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作者:佚名
2011-03-09 20:28
來源:本站原創
目 錄
1 項目概況 1
1.1 項目名稱、建設性質、規模及建設地點 1
1.2 地理位置及對外交通 1
2 項目工程概況 1
3整合前原
煤礦主要環境問題及“以新帶老”
措施3
4 項目環境影響、生態保護及汙染防治
措施3
5環境風險 13
6 環境經濟損益 14
7 環境
管理及環境監測 14
8 環境可行性 15
9 總體結論 16
10 要求與建議 16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建設性質、規模及建設地點
項目名稱:盤縣樂民洪興
煤礦(整合);
建設單位:盤縣樂民洪興
煤礦;
建設地點:盤縣樂民鎮小黃草壩村;
建設性質:整合擴建;
建設規模:整合後原煤生產能力60萬t/a;
服務年限:28a。
1.2 地理位置及對外交通
1)地理位置
洪興
煤礦(整合)位於盤縣樂民鎮小黃草壩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4°30′46″~104°31′43″,北緯25°32′47″~25°33′55″。
2)對外交通
洪興煤礦(整合)距盤縣城關鎮直距30km,至紅果車站36km,至南昆鐵路威箐站4km。盤(縣)響(水)公路從礦井西南側通過,並有長約2.4km簡易公路通到礦井工業場地,交通較為方便。
2 項目工程概況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關於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等四縣(區)煤礦整合和調整布局方案的批複》(黔府函[2006]205號),盤縣樂民洪興煤礦(整合)由原盤縣丁家園煤礦、盤星煤礦整合而成。
盤縣樂民洪興煤礦(整合)位於六盤水市盤縣樂民鎮境內,礦井井田麵積1.7207km2,礦區可采煤層保有資源量4430萬t,
設計可采資源/儲量2367萬t,礦井
設計生產能力為60萬t/a。
礦井
設計可采煤層12層,井田內開采煤層煤的類別主要以肥煤為主,少量焦煤,屬中灰~高灰、特低硫~高硫煤。
礦井采用斜井開拓,井口及工業場地選址在小黃草壩村東北約150m處的坡度≤10的台階地上。根據
設計,本礦井開采一、二采區時未設單獨風井場地,回風斜井布置在工業場地的西側距主斜井約235m處,三采區另掘風井,專為三采區服務,三采區風井場地距工業場地東北麵930m。
井田開采範圍劃分為三個采區,采區的開采順序依次為一采區、二采區、三采區,礦井首采一采區,首采煤層為3號煤層。
設計采用走向長壁後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
管理頂板,采煤工藝為綜采。
礦井采用分區式通風方式,抽出式通風方法,多井進風,回風斜井專用回風。
礦井為高瓦斯礦井,按有煤與瓦斯突出、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煤層容易自燃設計和
管理。
設計采取本煤層、鄰近層和采空區綜合瓦斯抽采方法,設置高、低壓兩套瓦斯抽采係統,後期瓦斯抽放穩定後在工業場地建設瓦斯發電站對瓦斯進行綜合利用。
主井采用鋼繩芯大傾角膠帶輸送機將原煤由井筒運出後經卸載站卸入棚架式落地儲煤場,原煤用裝載機裝汽車外運至貴州恒鼎恒盛煤化工有限公司盤縣循環經濟型煤焦化項目選煤廠洗選。
排矸場位於副斜井東南麵250m處的溝穀內,井下矸石由副斜井絞車提升至地麵,矸石用矸石絞車提升至+1560.00m標高,卸入矸石山處置。
設計推薦礦山救護中隊東南麵約500m處的泉水作礦井生活、消防用水補充水源,推薦流經工業場地內的龍口河,作礦井生產用水補充水源,推薦經工業場地井下水處理站處理後的礦井水,作礦井工業場地地麵生產係統供水水源,當井下正常排水量不能滿足井下生產用水時,由生產補充水源(龍口河取水)補給。
設計在工業場地設井下水處理站對礦井水進行處理,處理站處理規模為4800m3/d,
設生活汙水處理站對工業場地生產、生活汙廢水進行處理,處理站處理規模為480m3/d。
設計在工業場地設鍋爐房一座,選用2t/h臥式鏈條爐排蒸汽鍋爐一台作為本礦的采暖供熱設備,采暖期運行16h,非采暖期運行12h,煙氣經除塵脫硫設施處理後達標排放,燃料采用本礦井生產原煤。
設計由樂民220kV變電所及樂民35kV變電所各出一回形成雙電源對本礦井供電。礦井裝機總容量6939kw,礦井年電耗量約1463萬kw·h,礦井噸煤電耗為24.40kw·h。
礦井原煤經洗選後洗精煤作煉焦、煤化工用煤,洗混煤作電力用煤。
礦井在籍總人數784人,礦井全員效率為3.64t/工。
本項目建設總投資30521.54萬元,環保工程投資898.69萬元,項目環保工程投資占項目基建總投資的比例為2.94%,環保投資適中。
3整合前原煤礦主要環境問題及“以新帶老”
措施
1)整合前原礦井的主要環境問題
原丁家園、盤星煤礦已停產關閉,不保留生產礦井,故整合期無汙染物排放。整合前原礦井造成的主要環境問題為地下開采可能引發的地裂縫、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目前環境影響已基本穩定。
2)“以新帶老”
措施
本工程“以新帶老”措施主要針對原煤礦造成的生態破壞及跡地提出綜合治理及恢複措施,《貴州省盤縣樂民洪興煤礦(整合)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已編製完成,並通過評審,環評要求礦井按照該方案擬定措施,對原丁家園、盤星煤礦地下開采引起的地質災害現狀進行綜合治理。
4 項目環境影響、生態保護及汙染防治措施
4.1生態環境影響及生態保護措施
1)生態環境現狀及保護目標
礦區總體上屬構造剝蝕山地為主的中山地貌,區域地層碳酸鹽岩覆蓋範圍廣,峰叢、窪地、溶鬥、溶洞等喀斯特地貌較發育,碎屑岩地層在逆向坡地帶易形成陡崖、陡坡,含煤地層經多次風化剝蝕形成低凹或緩坡地形,最大相對高差166.10m。
礦區所在地屬國家級重點治理區——珠江南北盤江治理區,同時也是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省級重點治理區。礦區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蝕為主,屬中度水土流失區,土壤平均侵蝕模數約3814t/(km2·a),允許土壤侵蝕模數為500t/(km2·a)。
本
評價區為典型的農業生態環境區,周圍無大的工業汙染源,區內生態係統由於受人類活動的長期影響,在依賴於自然生態條件的基礎上,具有較強的社會性,是一種半自然的人工生態係統,目前區內農業生態係統基本穩定,環境質量整體尚好。
評價區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旅遊區和文物古跡等環境敏感目標,未見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主要為
評價範圍內土地、植被、野生動植物、地表水體、地下水體等。
評價範圍內受地表沉陷影響的村寨房屋、公路、礦井進場道路、礦井地麵建(構)築物等納入保護目標。
2)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與保護措施
礦井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動將破壞其用地範圍內的農作物和天然植被,改變土地資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裸露麵積,並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從而對區內生態係統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但相對項目所在的區域而言,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及破壞農田、自然植被的植物種類數量很小,不會對區域內的生態環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礦井平場工程填方利用挖方和掘進矸石作填方材料,工程不需場外取土,不會產生因取土而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施工期應采取如下保護措施:
(1)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建設單位應結合本礦井工程占地、植被破壞情況,認真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態恢複、建設工作;完善施工期的環境
管理,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其職能,落實生態影響防護與恢複的監督管理措施。
(2)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施工中不得將臨時堆放土石方任意棄置,以免遇強降雨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在地麵施工過程中對於施工破壞區,施工完畢要及時平整土地,並種植適宜的植物,以防止發生新的土壤侵蝕;對於礦井場地施工區,水蝕加劇,為避免產生新的水土流失,應考慮采取設置排水溝等相應的工程措施。
(3)植被的保護和恢複措施:設計階段要優化總體布局,新增用地要盡量少占用林地、灌叢、天然草地等植被較好的地塊,以減少對表土和植被的破壞、產生新的水土流失;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加強管理,盡量將施工臨時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範圍內,將臨時占地麵積控製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與植被的破壞麵積;保護和利用好表層的熟化土壤,施工中應對占用耕地表土進行剝離,並將耕地表土妥善堆存,待礦井開展土地複墾時使用。
3)運營期生態環境影響及生態保護措施
(1)生態係統穩定性影響
本礦井開發後區域生物量的減少程度對評價區生態係統穩定性影響是可以承受的。本礦在生產運行期間,不會出現大麵積的積水沉陷區,對山區的地貌及土地利用類型無大的影響,基本不會改變井田內現有土地利用係統。且受沉陷影響的農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過土地複墾和生態修複恢複其原有生產力,地表沉陷對礦區生態環境的總體異質化程度影響較小。
(2)地表沉陷對地形地貌的影響
本礦井井田範圍內煤層為傾斜煤層,開采煤層多達12層,開采時間長達28a,預測全井田主要煤層開采後最大下沉值將達到13.22m,地表移動變形影響範圍首采區為0.80km2,全井田為1.28km2。
預計本礦井開采後造成地表沉陷表現形式,主要還是以地表裂縫、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現象為主,不會象平原地區那樣形成大麵積明顯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會形成大麵積的積水區,地表沉陷對區域地表形態和自然景觀影響主要表現在采空區邊界上方的局部區域內。
(3)地表沉陷對地麵設施的影響
本礦井首采區開采後受地表沉陷影響,預計有2個村寨的房屋(大瓦山、小黃草壩村,共202戶,785人)、1個村寨的部分房屋(老星田,共5戶,18人)、一所學校(星壩小學,師生共308人)將受到地表沉陷Ⅳ級破壞,需進行搬遷安置;後期全井田開采後(除首采區外)還有1個村寨的部分房屋(白吉,共5戶,23人)將受到地表沉陷產生的Ⅳ級破壞需搬遷安置,2個村民點的部分房屋(龍口河、白吉,共9戶,35人)將受到地表沉陷產生的Ⅰ~Ⅱ級破壞,需進行加固維修。
礦井主要建(構)築物集中於工業場地,設計采取了對工業場地留設保護煤柱措施,從預測的地表沉陷等值線分布圖上可看出,采取留設保護煤柱措施後,地表沉陷對礦井工業場地影響較小。
目前礦區內道路主要為鄉村公路和進場道路,鄉村公路為Ⅲ級公路,礦區內長約2.8km。從地表沉陷等值線分布圖上可看出,地表沉陷對位於井田西北邊緣的鄉村公路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進場道路影響較大,但可以采取隨沉隨填,填後夯實的措施來保持原有道路的高度和強度,以保證區內道路的通車功能。
(4)地表沉陷對耕地、林地的破壞
礦井全井田開采後受沉陷破壞的耕地總麵積為111.39hm2,其中受輕度破壞70.74hm2,受中度破壞36.67hm2,受重度破壞3.98hm2。
礦井全井田開采後受沉陷破壞的林地總麵積為5.22hm2,其中受輕度破壞4.81hm2,受中度破壞0.41hm2,無受重度破壞灌木林地。
(5)地表沉陷對地質災害的影響
從地表沉陷等值線疊加礦區環境地質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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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看,發育於礦區西部的F1斷層及發育於礦區北部的F2、F3、F4斷麵,盡管設計在開采煤層已經采取了留設保安煤柱措施,但F1~F4斷層地表淺部仍會受到地表沉陷的影響,有可能加大大氣降水的下滲,礦井應加強防水治水工作,避免受地表沉陷影響斷層對礦井帶來的
安全生產隱患。
本礦井地下開采產生的地表沉陷,將對位於礦區南部的地裂縫(L1~L7)有影響,將使地裂縫(L1~L7)進一步發育,故本礦井開采產生的地麵沉陷對礦區地質災害現狀有較大影響。因此,礦井必須采取相應工程治理措施,防止地質災害發生。
根據地表沉陷預測及同類煤礦的調查,預計本礦在地下煤層開采過後,受井下采動、地表變形、傾斜和沉陷影響,位於采空區邊緣上方的局部區域和陡岩處還可能會產生地表裂縫、崩塌等的次生地質災害。因此,環評要求在陡岩或危岩處加強地質災害監控,以便及時疏散附近村民和預防各類地質災害可能對人畜及環境帶來的危害。
4)沉陷區土地複墾與生態綜合治理方案
(1)土地複墾規劃
根據盤縣的土地利用規劃合理安排複墾方案,對不同類型的沉陷土地應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案進行綜合治理,環評要求土地複墾按國土部門批複的土地複墾方案進行。
(2)礦井占地的土壤保護
礦井工業場地、排矸場等場地建設將占用耕地,施工中應對占用耕地表土進行剝離,並將耕地表土妥善堆存,待礦井開展土地複墾時使用。
(3)基本農田恢複與補償
礦井投入生產營運後,評價要求由建設單位出資,對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壞的基本農田,進行土地複墾,對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壞的基本農田,進行經濟補償。
(4)生態恢複及補償資金
礦井服務期滿後,耕地和林地的土地複墾和補償費用合計為265.65萬元,年均計提費約為9.49萬元,折合成噸煤成本0.16元,該費用要求從礦井年生產成本中列支。
沉陷區土地複墾和生態綜合治理工作,應在盤縣土地和林業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為保證該資金能夠專款專用,建設單位應設立專用帳戶,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按年或按實進行提取。
5)閉礦期生態保護措施
礦井服務期滿後的生態恢複及廢棄土地的再利用須引起高度重視。地表移動變形影響需采取營運期的土地複墾和生態恢複措施,使被破壞的土地、農田得到治理,植被得以恢複,生態環境得到改善。積極開展堆存矸石的綜合利用,減少堆存量,采用營運期的土地複墾和生態恢複措施對排矸場進行綜合治理,所占用的土地恢複其原有功能。妥善處理工業場地各種建築設施。
4.2 地表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及環境保護目標
本礦井工業場地排汙受納地表水體為龍口河、樂民河,礦井汙廢水先排入龍口河,再進入樂民河。
龍口河、樂民河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
標準》(GB3838-2002)Ⅲ類
標準。
本次環評設置5個地表水監測斷麵進行現狀監測,監測結果表明,監測斷麵水質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
標準》(GB3838-2002)Ⅲ類
標準的要求,評價區地表水體水質較好,能滿足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地表水保護目標為龍口河、樂民河。
2)施工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對於礦井井筒、井巷建設過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廢水,環評要求進入現已建成的井下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後的礦井水作為施工用水和施工場地防塵用水,剩餘排入龍口河。
先行建設礦井生活廢水處理站,食堂汙水和日常生活汙廢水采用先行建設的生活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未建成前在施工場地使用旱廁所,修建隔油沉澱池(5m3×2)集中收集生活汙廢水,生活汙廢水經隔油、沉澱等措施處理後,複用於施工用水及場地灑水防塵,剩餘排入龍口河。
采取上述措施後,施工期對龍口河、樂民河水質現狀影響較小。
3)運營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本礦井井下正常排水量為3888m3/d,礦井擬設一座處理規模為4800m3/d的井下水處理站對礦井水進行處理,環評要求采用處理工藝為:混凝沉澱+一級曝氣+一級錳砂過濾+部分消毒處理工藝。礦井水經處理後複用於井下防塵灑水及灌漿用水、地麵生產係統防塵灑水、瓦斯抽放站冷卻補充水、場地、道路灑水防塵及綠化等用水,礦井水複用水量為2002.25m3/d,礦井水複用率為51.50%,經處理後達標排放量為1885.75m3/d。
礦井工業場地生產、生活汙廢水產生量為382.28m3/d,設計采用具有脫氮除磷功能的一體化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處理規模為480m3/d,處理後達標排放。
經環評優化平衡後,礦井汙廢水外排總量為2268.03m3/d。
本項目采用棚架式落地儲煤場,環評要求棚架式落地儲煤場采用半封閉,可有效防止雨季產生衝刷煤泥雨水,同時對場地、道路進行硬化,並在場地四周設置排水溝和截水溝,實行“雨汙分流”。
本項目排矸場在雨季時將產生矸石淋溶水,為防上矸石淋溶水對水環境的汙染,環評要求在排矸場設置排水涵洞,排矸場周邊設置排洪溝,將雨水導出排矸場排泄,同時設置矸石淋溶水沉澱池(100m3)一座,矸石淋溶水經沉澱處理後排放。
環評預測結果表明,生產營運期汙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預測水質能夠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礦井汙廢水正常排放對龍口河、樂民河的水質影響較小;生產營運期汙廢水處理設施非正常運行情況下,預測水質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礦井汙廢水非正常排放對龍口河、樂民河的水質影響較大。
預計礦井汙廢水排放時水汙染物經過受納水體的稀釋與降解作用後,對響水水庫的水質影響較小。由於礦井非正常排汙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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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時汙染物濃度高,汙染物排放量大,將會加快響水水庫的累積汙染,為保證響水水庫水質
安全,環評要求設置礦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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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池(1000m3)一座,並按生產要求儲備井下水處理站維修所需的備品備件,井下水處理站發生運行故障時能夠及時搶修,保證井下水處理站正常運行,杜絕礦井汙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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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
綜上所述,礦井采取設計及環評要求的汙染防治措施後,礦井生產對地表水體影響較小。
4.3 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1)環境質量現狀與保護目標
評價區域地下水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Ⅲ類標準,環評根據礦區水文地質圖和現場調查,選取評價範圍內2個泉點作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點。
監測結果表明,水質監測項目中除總大腸菌群出現超標外,其它指標均未超標,說明本區域地下水受當地居民生活的影響,已受到一定程度汙染,但總體情況尚好。
地下水保護目標為井田範圍內具有供水意義的井泉和主要的地下含水層。
2)施工期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礦井的建設施工會對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有可能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和地下水資源的破壞,同時也會影響施工的進展,因此,在施工過程中要考慮采取相應的措施。在井巷掘進過程中,采用先探後掘、一次成形的施工方法。井巷掘進過程中應注意:
(1)巷道施工中所揭穿的含水層應及時封堵,應使用隔水性能良好且毒性小的材料,如Fe、Mn含量少且純度高的高標號水泥。
(2)掘進過程所產生的井壁淋水必須排入地麵井下水處理站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體或地下就地入滲。
(3)處理後的地下水應回用於施工用水,提高礦井水資源化利用率。
采取上述措施後,礦井建設期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3)營運期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礦井運營期,礦井開采將對地下水產生如下影響:
(1)礦井開采後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第一段(T1f1)、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3l)地層碎屑岩類裂隙水有被疏幹的可能。
(2)礦井開采產生的井下排水,將造成的水資源損失,但通過礦井水的資源化利用,可最大限度地減小煤炭開采造成的水資源損失。
(3)礦井開采對S1、S2、S3、S4泉點影響較小,井泉漏失的可能性不大。
(4)由於設計對已考慮了留設保護煤柱措施,礦井開采對龍口河的影響很小。預計礦井開采對井田範圍內的基底岩層為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第一段(T1f1)、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3l)的溪流有一定影響,其它“V”型衝溝及小溪流的影響較小。
(5) 礦井運營期,汙廢水經處理複用後,剩餘部分達標排入龍口河,基本不會影響區域地下水水質。
礦井營運期間若出現影響村民飲用水的,應由業主出資解決。對位於井田開采影響範圍內的村民,主要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係統給予解決;對位於工業場地附近的可納入礦井供水係統範圍內給予解決。
綜上所述,礦井采取設計及環評要求的汙染防治措施後,礦井生產對地下水體影響較小。
4.4環境空氣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及環境保護目標
評價區環境空氣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評價設置2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對大氣環境的現狀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各采樣點TSP、SO2日平均濃度無超標現象,說明本區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環境空氣主要保護目標為距工業場地東北麵274m~330m的葛騰凹村,以及運煤道路兩側各100m範圍內的村民點。
2)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工業場地施工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因素主要為施工營地生活爐灶燃煤排煙、建築材料的運輸及卸載中的揚塵、土石方運輸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臨時物料堆場和裸露場地產生的風蝕揚塵,混泥土攪拌站產生的水泥粉塵等。生活爐灶的煙氣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施工揚塵會對工業場地周邊的村寨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期環境空氣防治措施為:
(1)合理組織施工,盡量做到建設工程的土石方挖、填平衡,土石方開挖及時送至填方處,並壓實,以減少粉塵的產生;
(2)新增場區地麵的硬化與綠化應在施工期同步進行;
(3)加強施工機械的使用管理和保養維修,提高機械設備使用效率,縮短工期,降低燃油機械廢氣排放;
(4)對開挖區域要加強地麵的清掃,防止塵土四處灑落,對運輸車輛在駛離作業點時,對車身進行清洗,嚴禁車輛超載超速行駛,以防止運輸中的二次揚塵產生;
(5)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生活爐灶,應燃用低硫煤,盡量減少汙染物排放;
(6)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細顆粒散裝原料,應貯存於庫房內或密閉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對灑落的水泥等粉塵及時清掃;細顆粒物料運輸采用密閉式槽車運輸,裝卸時要采取措施減少揚塵量。
采取上述措施後,施工期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營運期環境空氣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1)礦井燃煤鍋爐煙氣經濕式除塵脫硫一體化設備處理後,排放煙氣中煙塵和SO2能夠達標排放。礦井瓦斯抽放穩定後將建成瓦斯發電站,並利用瓦斯發電站餘熱解決礦井的供熱問題,以此替代燃煤鍋爐,可完全消除燃煤煙氣對環境的汙染影響。
(2)環評要求在礦井瓦斯抽放穩定後,建設瓦斯發電站,對瓦斯進行綜合利用,瓦斯電站未建成前,采用壓縮、液化異地利用或燃燒方式處理,禁止瓦斯直接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後,瓦斯抽放站抽排瓦斯對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3)設計在卸載站、儲煤場等生產產塵點采用噴霧灑水抑塵措施。環評要求膠帶運輸機走廊采用封閉式結構,棚架式落地儲煤場采用半封閉式,在裝車場地采用噴霧灑水抑塵措施;場區道路進行定期灑水,抑製路麵揚塵;同時對運煤汽車采取加蓋蓬布、控製裝載量等措施,以控製煤塵對環境的汙染。礦井采取設計及環評要求的上述措施後,可有效控製礦井地麵生產係統揚塵排放對環境的汙染。
(4)礦井服務期滿後,環評要求所有井口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礦井瓦斯繼續溢出,並掛警示牌明示。
4)瓦斯綜合利用
礦井瓦斯綜合利用方式主要是為發電,礦井可綜合利用純瓦斯為11.03×106m3/a,占平均純瓦斯抽放量的91.23%,滿足《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汙染防治技術政策》中2010年實現瓦斯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的要求。
綜上所述,礦井采取設計及環評要求的汙染防治措施後,礦井生產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4.5 聲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1)聲環境質量現狀及環境保護目標
評價區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評價設置4個噪聲現狀監測點進行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監測結果表明,本礦井場地周邊環境噪聲現狀值、聲環境敏感點環境噪聲現狀值、運輸道路環境噪聲現狀值均達到2類區標準要求,說明本工程建設前礦井場地及周邊區域聲環境質量較好。
本礦井場地周邊村寨均位於聲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外,礦井聲環境主要保護目標為運煤道路兩側各100m範圍內的村民點。
2)施工期聲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業場地晝間施工對周圍居民點很小,夜間施工對周圍居民影響較大。本工程施工中須采取如下噪聲防治措施:
(1)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並對設備定期維修、養護,減少機械設備由於鬆動部件的振動等而增加其工作時的聲級;對閑置不用的設備及時關閉;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混凝土攪拌站等強噪聲源宜設置在遠離職工宿舍,並采取適當降噪措施。
(2)按規定操作機械設備,在支架拆卸等過程中減少碰撞噪聲,減輕人為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夜間施工,物料進場要安排在白天進行。
(4)強化施工期噪聲環境管理。施工現場應執行《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3~12524),並由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的噪聲值進行監測和記錄,超過限值必須調整施工強度。
(5)建設單位應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主動協調與施工場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對受施工影響的居民應提前予以通知,取得諒解,對村寨居民的環境投訴,要及時解決,避免擾民事件發生。
采取上述措施後,施工期對聲環境影響較小,可避免擾民現象發生
3)營運期聲環境影響及汙染防治措施
設計及評價對噪聲源主要采用減振、吸聲、消聲、隔聲等噪聲汙染綜合防治措施。
從預測結果可知,礦井按設計及環評的要求采取降噪措施,並合理調度生產作業時間,保證坑木加工房、綜采維修間、機修車間夜間不工作,則礦井工業場地東、南、西、北廠界噪聲晝夜間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要求。
評價區的村寨受礦井排放噪聲影響很小。
從預測結果可知,隻要嚴格限製運煤車輛穿過居民點時,時速小於25km/h,運煤車輛對公路兩側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有限。
綜上所述,礦井采取設計及環評要求的噪聲汙染綜合防治措施,礦井生產對聲環境影響較小。
4.6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處置措施
1)施工期固體廢物的環境影響及處置措施
礦井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井巷建設工程產生的掘進矸石,用於項目區的建設填方,施工期無棄渣,故本礦井建設因棄方造成水土流失較小。
本工程采用場內空閑地進行臨時堆放需轉運的土石方,臨時堆場必須用防雨布遮蓋,周圍設臨時土袋擋土牆。
地麵場地施工過程中將產生少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築垃圾中廢棄碎磚、石、砼塊等一般作為地基的填築料,各類包裝箱、紙一般有專人負責收集分類存放,統一運往廢品收購站進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運往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理,並采取壓實、覆土措施。因此,本礦井工程施工中建築垃圾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2)營運期固體廢物的環境影響及處置措施
(1)煤矸石處置及綜合利用
礦井生產營運期矸石產生量為6萬t/a,主要為采掘矸石,矸石運往排矸場堆存,同時積極開展煤矸石綜合利用,主要利用煤矸石製磚。
(2)其它固體廢物處置
礦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汙水處理站汙泥定時定點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處置;礦井水處理站煤泥經壓濾脫水後摻入混煤外售;鍋爐灰渣運至排矸場作填埋處置,除塵器灰可利用作建築輔料。
(3)營運期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礦井矸石運到排矸場後,經分層壓實,采取噴灑石灰漿防自燃措施,周圍進行綠化後,可減少排矸場隨風起塵,同時在排矸場周圍設截排水溝,對排矸場的淋溶水經收集後排入沉澱池進行沉澱處理後外排。類比浸出試驗表明本礦煤矸石為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排矸場可按Ⅰ類處置場設置,不需要做防滲處理。從矸石浸出液類比結果看,有害物質含量低於汙水排放一級標準要求,淋溶水經過表層土壤的吸附、過濾和分解,對地下水及土壤影響較小。矸石經壓實後發生自燃現象的可能性也較小。
在采取前述的一係列措施後,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了妥善處理或處置,礦井固體廢物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5環境風險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環境風險是采煤誘發的地質災害、排矸場垮塌、礦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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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地麵瓦斯綜合利用係統爆炸、地質災害、工業場地洪災風險等。
根據地表沉陷預測及同類煤礦的調查,預計本礦在地下煤炭開采過後,由於受井下采動、地表變形、傾斜和沉陷影響,位於采空區邊緣上方的局部區域和陡岩處有可能產生崩塌和滑坡等新的地質災害。礦井采煤誘發地表山體崩塌、滑坡,可能會對崩塌體或滑坡體附近村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危害,屬災難性風險。
為避免采煤誘發崩塌或滑坡對其下方房屋造成毀壞和人員傷害,應密切關注采區邊界處的陡峭及不穩定山體動態,並要求建設單位結合地質部門的要求設置地質災害監控係統,以便及時疏散附近的村民,同時要求嚴禁在其下側整合民房。
對可能發生塌方、滑坡的地方,采取疏水、排水、削坡減載等多種方法增加穩定性,對有人員活動的區域,發現有崩塌、滑坡征兆時,必須設立明顯標誌及警戒線,並在保證
安全前提下采取打止滑樁、擋牆等工程措施。
排矸場發生潰壩時最大影響距離約為303m,故當排矸場發生潰壩時,將對排矸場下遊303m範圍造成嚴重的泥石流危害,龍口河距排矸場下遊166m,排矸場潰壩產生的泥石流將順流進入龍口河,影響行洪,汙染水質。
礦井事故排水主要是因為礦井突水及井下最大湧水導致的礦井水無法全部處理而直接進入龍口河,影響龍口河、樂民河水質。因此,應防範礦井事故排水,主要是防範礦井井下突水,同時,設置礦井水事故風險池(1000m3)一座,盡可能地避免礦井水處理係統非正常運行,嚴防事故排放。
礦井瓦斯綜合利用管道、儲罐設施爆炸發生的幾率較小。
本礦井風井場地瓦斯抽放站及管道衛生防護距離分別定為50m。根據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建設瓦斯抽放站,應保證瓦斯抽放站邊界與村民點的衛生防護距離大於50m,確保瓦斯抽放站的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新建住宅。
本礦井工業場地的地勢狹窄,有山洪爆發,洪水衝毀工業場地內建(構)築物,工業場地內被衝毀的建築物及原煤形成泥石流進入龍口河,影響行洪,汙染地表水質的環境風險,為滿足工業場地排防洪排澇,礦井應治理龍口河河道,並沿場內擋土牆、邊坡腳、道路修築排水明溝,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後,可滿足工業場地防洪排澇要求。
6環境經濟損益
本項目的環境經濟效益係數為1.14,說明項目的環境效益高於環境代價,項目環境經濟可行。
7 環境管理及環境監測
1)礦井建成後應加強環境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的環保政策,建立環境
管理
製度,治理汙染源,減少汙染物的排放,以最大限度減少礦井生產帶來的不利影響,使洪興煤礦(整合)成為清潔文明企業,實現礦井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項目環境工程與水土保持工程應實行施工監理
製度。
3)礦井應實行環境監測的常規監測
製度,環境監測建議由當地環境監測站承擔,礦井配備一定的監測儀器,負責日常汙染源數據的監測。地表變形觀測建議委托當地地質部門承擔,本礦的環保管理機構進行必要的協調和配合。
4)礦井應製定環境監測
計劃和報告
製度,監測內容主要為汙染源監測和各環境要素的質量監測,監測
計劃應製定出包括監測布點、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及時間等內容的監測方案。
8環境可行性
8.1 項目與相關規劃及政策的符合性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關於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等四縣(區)煤礦整合和調整布局方案的批複》(黔府函[2006]205號),盤縣樂民洪興煤礦(整合)由原盤縣丁家園煤礦、盤星煤礦整合而成,設計建設規模為60萬t/a,符合產生政策的規定。
礦井評價範圍、工業場地占地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環境敏感點和生態功能保護區,工業場地選址不屬於盤縣城市規劃區,礦井建設符合六盤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一五”規劃的要求。
礦井按環評要求硫分大於3%的煤層禁采後,開采煤層平均硫分均小於3%,礦井原煤經貴州恒鼎恒盛煤化工有限公司盤縣循環經濟型煤焦化項目選煤廠洗選後作煉焦、煤化工、動力用煤,能夠滿足用戶和國家有關環保政策的要求;同時,礦井建設也有利於提高地方煤礦的
科技含量,減少環境汙染,提高生產能力,促進地方煤礦的整合,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因此,礦井建設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汙染防治技術政策》、《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六盤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及《煤炭產業政策》的要求。
礦井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均采用了相應的防治措施,其中,噪聲在采取防治措施後預計可達標排放;礦井水複用率為51.50%,同時,環評還要求業主必須開展煤矸石的綜合利用;對沉陷區破壞的土地,環評製定了土地複墾和生態綜合治理規劃,要求土地複墾率達到98%,各項指標符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汙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要求。因此,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要求,做到了與當地環境保護規劃協調一致。
8.2 清潔生產水平
環評按照《清潔生產標準 煤炭采選業》(HJ446—2008)的要求對礦井生產清潔水平進行了評價,總的來說,礦井采煤工藝水平較為先進,汙染物產生水平一般,礦山生態保護較好,但能源利用率較低,汙染物資源化利用一般,礦井生產基本達到三級清潔生產水平,即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
此外,由於礦井還處於環評階段,涉及生產營運期環境管理工作要求的指標本次環評未進行評價,礦井在生產營運期需按標準要求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工作,提高清潔生產水平。
8.3 總量控製
本項目在采取了合理可行的汙染防治措施後,做到了“達標排放”,項目汙染物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均在環境質量標準允許範圍之內,評價計算的總量控製指標分別為:
COD:14.51t/a;NH3-H:1.40t/a;煙塵:2.26t/a;SO2:9.59t/a。
8.4 公眾參與
在本項目公眾參與問卷調查中,90%的被調查者和全部團體調查單位表示支持本項目的建設,10%的被調查者表示不關心,無反對意見。
9總體結論
洪興煤礦(整合)的建設符合國家煤炭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是貴州省實施大煤保大電,做大做強煤炭產業的需要,同時,礦井建設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改變經濟落後麵貌具有積極意義,因此,礦井的建設是及時和必要的。
洪興煤礦(整合)項目的組成、布局、規模、工藝合理可行,場地選址基本可行。本項目公眾支持率高,礦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按要求進行綜合利用和合理處置,沉陷區製定了生態綜合治理規劃,環境風險事故發生的幾率和強度均較小。環評報告和設計所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在貴州其他礦區均有成功實例,實踐證明是可行和可靠的。因此,隻要嚴格執行各項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就可將不利影響控製在環境可接受範圍內,同時還可帶動地方的生態建設。
從環境保護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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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興煤礦(整合)的建設是可行的。
10要求與建議
10.1 要求
1、本項目涉及新增征地和地表沉陷破壞中的基本農田保護問題,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貴州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異地補償和土地複墾的工作。
2、排矸場應按規定采取相應工程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嚴防擋矸壩潰壩,排矸場修建的排水涵洞應具有足夠泄洪能力,應按設計洪水重現期20年一遇,校核洪水重現期50年一遇進行設計和校核,保證排矸場的防洪、排澇要求。
10.2 建議
建議建設單位對本項目施行GB/T 24001體係管理,通過獲取認證,提高企業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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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縣安穀鄉利民煤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