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作者:佚名
2011-03-09 20:35
來源:本站原創
山東省
煤礦
安全質量
標準化
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本
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適用於山東省境內所有合法生產
煤礦。
第二條
安全質量
標準化
煤礦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
安全質量標準化各專業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級:
安全質量標準化綜合得分為80—90分(含80分),各專業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綜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專業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
煤礦參加評級的專業為八個,即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
安全
管理和地麵設施,各專業計分以100分為滿分。
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的評級計分以100分為滿分。各專業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係數後,再計入礦井總分。
1、采煤:10分 係數為0.10;
2、掘進:10分 係數為0.10;
3、機電:10分 係數為0.10;
4、運輸:10分 係數為0.10;
5、通風:25分 係數為0.25;
6、地測防治水:10分 係數為0.10;
7、
安全
管理: 15分 係數為0.15;
8、地麵設施: 10分 係數為0.10;
第四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一級、二級礦井年度內無原煤生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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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礦井年度內原煤生產死亡人數不超過1人,且無重大及以上非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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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個煤量符合規定,采掘關係正常。
(三)不存在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
(四)製定便於操作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製度和獎懲
製度,並落實到位。
第五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礦業公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考核年度內,各礦均達標,且一級礦井占7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內,無原煤生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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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及以上非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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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製定便於操作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製度和獎懲
製度,並落實到位。
第六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的檢查考核辦法:
1.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及各專業的檢查考核,省(區、市)每半年進行一次,公司(局)、縣每季度進行一次,礦每月進行一次。
2.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及各專業的檢查考核采取動態檢查,每次檢查的記錄存檔,作為年終評級考核的依據。
3. 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得分計算方法
(1) 本年度專業單項得分=本年度內各月專業實際得分之和/12
本年度礦井得分=本年度參加計分的專業單項得分乘以各自係數之和
(2) 礦井自檢與上級部門檢查得分不一致時,按得分低的檢查結果計算。
第七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的考核評級:一級、二級、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由煤礦提出申請,經省屬煤炭企業、市煤炭
管理部門審核,報省煤炭工業局審批命名。
第八條 各煤礦要按噸煤1元的標準提取安全質量標準化獎勵資金,製定嚴格執行安全質量標準化獎懲辦法。
第九條 本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省煤炭工業局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第一條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采煤工作麵回收率達到規定要求,薄煤層不低於97%、中厚煤層不低於95%、厚煤層不低於93%(綜放工藝不低於80%)、特采(包括邊角煤)不低於
設計值。
2.考核期內采煤工作麵無直接責任的死亡事故。
3.檢查資料齊全
(1)工作麵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班原始記錄和計算機數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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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報表以及相關的監測方法和
管理製度文本資料;
(2)工程質量自檢原始資料;
(3)班評估記錄資料;
(4)月地質預報;
(5)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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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複審、貫徹資料。
資料保持原始性、真實性。
第二條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考核標準如下:
一級:采煤工作麵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100%;
二級:采煤工作麵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80%;
三級:采煤工作麵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50%,無不合格品。
第三條 采煤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具體見附表):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計算:
1.月度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麵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麵個數。
2.季度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季度內各月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之和/3。
3.年度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年度內各月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之和/12。
第四條 采煤工作麵安全工程質量標準及計分辦法:
1.采煤十大項,滿分100分。缺項的按檢查項目平均分計取。
2.采煤工作麵安全工程質量分三個等級:
優良品: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得分不低於本項總分的90%,後五項最低得分不低於本項總分的80%;
合格品: 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得分在本項總分的70%~90% ,後五項最低得分不低於本項總分的60%;
不合格品: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得分在本項總分70%及以下,後五項最低得分在本項總分60%及以下。
3.此標準適用於長壁全部陷落采煤方法。其他正規采煤方法,由各煤炭生產企業參照本標準編製相應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
附表: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
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備條件:
保證礦井采掘關係正常,三個煤量可采期符合規定。
第二條 掘進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總分9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60%及以上,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不低於85%,無不合格工程;
二級:總分8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50%及以上,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不低於70%,無不合格工程;
三級:總分為70分及以上,優良品率40%及以上,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不低於60%,無不合格工程。
第三條 評分辦法:
總分為100分,其中工程質量滿分60分,文明生產滿分40分。
1.工程質量標準及評分辦法:工程質量達到優良品得60分,合格品得50分,不合格不計分,具體標準和評分辦法見附表。
2.文明生產標準及評分辦法:文明生產標準共10項,每項4分,具體標準和評分辦法見附表。
3.掘進工作麵得分計算辦法:
每個掘進工作麵得分=工程質量得分+文明生產得分
4.礦井掘進質量標準化得分計算辦法:
月度礦井掘進質量標準化得分=當月掘進工作麵的得分之和/當月掘進工作麵個數
年度礦井掘進質量標準化得分=當年各月礦井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之和/12
第四條 工程質量評定方法
(一)優良
1.基本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檢查點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且其中有50%及以上檢查點符合優良規定,該分項即為優良;優良分項數應占檢驗項目總數的50%及以上。
2.允許偏差項目中,每個檢驗分項的測點總數均有90%及以上實測值,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不影響安全使用。
3.質量保證資料達到合格要求。
(二)合格
1.基本項目中,每個檢驗項目的檢查點均符合合格規定;每個分項中的檢查點中有75%及以上的測點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其餘的測點不影響安全使用。
2.允許偏差項目中,每個檢查項目的測點總數均有70%及以上的實測值,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不影響安全使用。
3.質量保證資料達到合格要求。
(三)不合格
凡基本項目、允許偏差項目和質量保證資料項目中有一項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均為不合格品。
第五條 質量保證資料要求
質量保證資料完整齊全,無缺項、漏項。支護材料抽(送)檢品種、數量必須完全符合煤炭行業MT146.1—2002、MT146.2—2002、GB/T5224—2003和GB/T14370—2002標準的要求。
第六條 巷道分類及驗收方法
生產礦井井巷分錨噴巷道、錨網索巷道、架棚巷道、砌镟巷道、裸體巷道五大類,具體內容見驗收表。
(一)錨噴巷道:驗收五個點,驗收長度不得低於50m。
1.淨寬:拱形巷道每點測拱基、牆腳兩處,矩形巷道測牆肩、牆腳兩處,從中線至左右兩幫分別測量,無中線測量巷道全寬。
2.淨高:按腰線分上、下分別測量。上、下各測量三個點(無腰線測量全高)。
3.錨固力、噴層厚度、錨杆、錨索安裝和網梁壓接質量,按驗收點數計算合格率。
4.錨索:預應力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5.表麵質量:頂、幫分別測量,按驗收點數計算合格率。
6.基礎深度、水溝位置按中、腰線進行測量,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7.錨杆、錨索的間、排距、角度;網梁壓接質量、錨杆外露長度、基礎深度綜合進行統計。
8.質量保證資料抽查該段巷道的檢測報告。
(二)錨網索巷道:驗收五個點,驗收長度不得低於50m。
1.淨寬:拱形巷道每點測拱基、牆腳兩處,矩形巷道測牆肩、牆腳兩處,從中線至左右兩幫分別測量(無中線測量巷道全寬)。
2.淨高:按腰線分上、下分別測量。上、下各測量三個點(無腰線測量全高)。
3.錨固力、錨杆、錨索安裝和網梁壓接質量,按驗收點數計算合格率。
4.表麵質量:頂、幫分別測量,按驗收點數計算合格率。
5.水溝要求位置、寬度、深度綜合進行統計,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6.錨杆、錨索的間、排距、角度;網梁壓接質量、錨杆外露長度綜合進行統計。
7.質量保證資料抽查該段巷道的檢測報告。
(三)砌镟巷道:按施工長度平均取5個點。
1.淨寬:每點測拱基、牆腳兩處,從中線至左右兩幫分別測量(無中線測量巷道全寬)。
2.淨高:按腰線分上、下分別測量。上、下各測量三個點(無腰線測量全高)。
3.砌層厚度:以實際質量檢測孔計算合格率。無檢測孔抽查質量驗收單。
4.表麵質量:頂、幫分別測量,按驗收點數計算合格率。
5.基礎深度、接茬、預埋件(或孔)中心線偏移、預留巷道標高、預留梁窩位置、台階、水溝綜合進行統計。
6.質量保證資料抽查該段巷道級配試驗或混凝土試塊、強鋼筋質量檢驗報告單。
(四)架棚巷道:驗收五個點,每個點驗收兩架支架,驗收長度不得低於50m。
1.淨寬:棚頂處按中線測量一邊(左邊或右邊均可),底板按中線分左右分別測量(無中線隻測量底板全寬)。
2.淨高:按腰線分上、下分別測量。上、下分左右兩點進行測量(無腰線的測量左、右全高)。
3.水溝要求同錨噴巷道。
4.水平巷道前傾後仰;支架迎山角;撐拉杆、墊板位置、數量;背板安設位置、數量以及柱窩深度等一律按左右或頂幫分別統計,按驗收棚數計算合格率。
(五)裸體巷道:驗收五個點,驗收長度不得低於50m。
1.淨寬:每點測拱基、牆腳兩處,從中線至左右兩幫分別測量(無中線測量巷道全寬)。
2.淨高:按腰線分上、下分別測量。上、下各測量三個點(無腰線測量全高)。
3.表麵質量:用1m長度靠尺測量巷道表麵凸凹最大值。
4.眼痕率:實測巷道斷麵範圍內實際眼痕個數與規程措施
設計周邊眼數對比或抽查施工記錄。
5.水溝位置按中、腰線進行測量。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第七條 執行過程中如與現行國家標準、規範有抵觸時,按現行國家標準、規範執行。
第八條 本標準未包括的工程項目,各單位可按照本標準製定原則補充臨時標準,報上一級管理部門批準後執行。
附表一:掘進文明生產標準及評分表
附表二:錨噴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附表三:錨網索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附表四:砌镟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附表五:架棚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附表六:裸體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附表一:
掘進文明生產標準及評分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附表二:
錨噴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驗收長度: 米
附表三:
錨網索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驗收長度: 米
附表四:
砌镟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驗收長度: 米
附表五:
架棚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驗收長度: 米
附表六:
裸體巷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施工單位: 巷道名稱: 驗收長度: 米
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及考核評分辦法
第一條 必備條件:
1.無重大機電直接責任事故。
2.礦井供電符合《煤礦 01manbetx 》規定。
3.無電器設備失爆現象。 4. 無國家或行業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 第二條 評定等級:
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采用百分製評分。
一級:礦井考核評分在90分及以上,設備綜合完好率93%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
二級:礦井考核評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級:礦井考核評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按照《煤礦 01manbetx 》、《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及行業其他相關標準、規定,現場逐項考核,查閱有關技術資料、 圖紙、記錄,口試或者筆試應知應會。
2.扣分原則:本項分數扣完為止,每一大項中有缺項時(影響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計算公式進行折算:
本大項折合分數=[本大項標準分數/(本大項標準分數一缺項分數)]x本大項檢查實得分數 說明:本標準中所提到的機電設備是指生產設備。大型固定設備是指主副井提升機,井上下2m及以上的運搬絞車、主壓風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服務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鍋爐,主提升膠帶輸送機,35kV及以上的主變壓器。 附表: 山東省煤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本標準適用於軌道(包括地軌、吊軌)運輸係統和無軌膠輪車運輸係統的礦井
第二條: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礦井運輸無責任死亡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
2.有便於操作的運輸質量檢查驗收組織、檢查製度及獎懲製度。
第三條: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3個等級:
一級:總分為90分及以上;
二級:總分為85分及以上;
三級: 總分為80分及以上。
第四條: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礦井軌道質量標準及架線維護規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辦字[2004]2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深入持久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行〔2009〕117號)等文件,現場逐項考核,並查閱有關資料。
2.在檢查評比中,如有缺項,可將該項目的分數,平均折算到總項其他內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實得分數=檢查得分×100/(100-缺項分)
檢查項目 | 檢查小項及質量標準 | 檢查方法 | 評分方法 |
一、質量管理工作 | 1.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有健全的03manbetx 和處理責任製,有記錄資料2.堅持開展對工作麵工程質量、頂板管理、01manbetx 落實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班評估工作3.開展工作麵地質預報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預報,並有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4.有合格的作業01manbetx 和管理製度:(1)作業01manbetx 能貫徹有關技術政策和先進技術,並能結合實際,指導現場工作(2)從編製、審批到貫徹有健全的管理製度,並由礦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複查,並有複查意見(3)作業規程中支護方式、支護強度的選擇有科學依據(4)工作麵有安裝和撤麵專項措施,有初次放頂、收尾及過地質構造帶專項措施5.所有支護器材有基礎台賬對規格型號、供貨渠道、數量及合格證等均有記錄 | 各項全麵檢查,地麵檢查作業規程和有關資料,並於井下對照檢查 | 該大項共10分1小項3分2小項1分3小項1分4小項4分(各項各1分)5小項1分 |
二、頂板管理 | 1.工作麵控頂範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cm/m2.工作麵頂板不出現台階下沉,綜采(放)工作麵支架接頂嚴實,達到初撐力3.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於200mm,綜采(放)不大於300mm4.不準隨意留煤頂開采,必須留煤頂,托夾矸開采時,必須有專項批準的措施 | 1、3小項沿工作麵各均為選5點和在各點間任選5點,共10點,量機道和放頂處頂底板高差計算合格率,三點不合格為不合格,不合格時該小項為零分2小項全麵檢查,出現台階下沉該小項不得分,一架接頂不實扣0.5分,扣完為止4小項全麵檢查一處有煤頂為不合格 | 該大項共10分1、2、3、4小項各為2.5分 |
三、工作麵支護 | 單體液壓支柱支護:1.新設支柱初撐力:單體液壓支柱φ80mm≥60kN,φ100mm≥90kN,金屬磨擦支柱必須使用5噸液壓升柱器2.單體液壓支柱支設不缺梁、少柱3.工作麵單體液壓支柱要打成直線,其偏差不超過±100mm(局部變化地區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於±100mm,排距偏差不超過±100mm4.底板鬆軟時,單體液壓支柱要穿柱鞋,達到初撐力液壓支架:1.初撐力不低於規定值的80%,支架立柱有表顯示,支架安全閥保持完好,整定值符合規定要求2.支架要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50mm,中心距按作業規程要求,偏差不超過±100mm3.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俯角<7°4.相鄰支架間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頂梁間空隙不超過規定(<200mm) | 1、3小項沿工作麵各均勻選5點和在各點間任選5點,共10點。一點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合格率低於70%不得分。檢查直線性,拉線分段長度不小於50m2、4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扣0.5分,扣完為止 | 該大項共15分1小項為6分2~4小項各為3分有兩種支護的應加權平均 |
四、安全出口與端頭支架 | 1.工作麵上下機頭處堅持正確使用好4對8根長根鋼梁或雙鍥調角定位頂梁(不少於6架)支護,支柱初撐力:φ100mm≥90kN;φ80mm≥60kN工作麵要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形式,在作業規程中說明2.工作麵上、下出口的兩巷,超前支護必須用金屬支柱和鉸接梁(或長鋼梁),距煤壁10m範圍內打雙排柱,10~20m範圍內打單排柱,采取其他支護形式在作業規程中說明3.上、下順槽自工作麵煤壁超前20m範圍內支架完整無缺,高度不低於1.6m,綜采不低於1.8m,有0.7m寬人行道4.超前支柱初撐力不低於50kN | 1小項梁柱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該小項不得分 2~4小項檢查不少於10個點,一個點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 | 該大項為10分1小項為4分2~4小項各為2分 |
五、回柱放頂 | 1.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回風、運輸順槽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機頭處可根據作業規程放寬1排)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的工作麵,采空區冒落高度普遍不小於1.5倍采高,局部懸頂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用叢柱加強支護,超過的要進行強製放頂。特殊條件下不能強製放頂時,要有強支可靠措施和礦壓觀測資料及監測手段3.切頂線支柱數量齊全,無空載和失效支柱,擋矸有效,特殊支護(戧柱、戧棚)符合作業規程要求4.無空載支柱 | 1、3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2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該小項不得分4小項:工作麵內空載支柱視為失效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為止 | 該大項共10分1、2小項兩項各為3分3、4兩項各為2分 |
六、煤壁機道 | 1.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傘簷:傘簷長度超過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15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00mm;傘簷長度在1m以下時,傘簷最突出部份薄煤層不超過20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50mm2.炮采工作麵及時掛梁,破碎頂板要掏窩掛梁,懸臂梁到位,端麵距≤300mm機采工作麵掛梁不得落後機組10m(停機要及時跟上),梁端要接頂,不得在無柱懸臂梁上再掛懸臂梁綜采(放)要及時移架,端麵距最大值≤340mm,支架接頂嚴密3.靠煤壁點柱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及時、齊全4.機道內頂梁水平鍥數量齊全(每梁一個),用小鏈與梁聯掛。有衝擊地壓工作麵選用防飛水平鍥 | 各小項全麵檢查,一點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 | 該大項共10分1小項為4分2、3、4小項各為2分 |
七、兩巷與文明生產 | 1.巷道淨高不低於1.8m2.支柱完整,拱形支架、卡攬、螺栓、墊板齊全,斷梁要及時更換或采取補強措施,無空幫空頂、刹杆擺放整齊、牢固架間撐木(或拉杆)齊全,錨網支護完整有效3.文明生產:(1)巷道無積水(長5m,深0.2m);(2)無浮碴、雜物;(3)材料、設備碼放整齊並有標誌牌;(4)“五圖一表”及其他牌板齊全、整潔,吊掛整齊4.管線吊掛整齊,行人側寬度不小於0.7m | 1、2小項各均勻選5點和在各點任選5點,共10點一處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3、4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 | 該大項為5分1小項為2分2、3、4小項各為1分 |
八、假頂和煤炭 回 收 | 上、中分層假頂工作麵:1.分層開采工作麵鋪設人工假頂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及時灌漿灑水2.分層工作麵必須把分層厚煤和鋪網情況及假頂上冒落大塊岩石(>2.0m3)記載在(1:500)圖上3.分層采高按作業規程不得超過±100mm4.不任意丟頂煤和留煤柱一次采全高和底分層工作麵:5.回收率達到要求6.不丟頂、底煤(必須留時要有專項批準的措施)7.浮煤淨(單一煤層和分層底層工作麵在2m2內浮煤平均厚度不超過30mm)8.不隨意留煤柱 | 1、2、4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不得分3小項均勻選5點一處不合格扣一分,扣完為止5、6、7、8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該小項為不合格,不得分 | 該大項共10分1、5小項各為2分2、3、4、6、7、8小項各為1分 |
九、機電設備 | 1.乳化液泵站和液壓係統完好,不漏液,壓力≥18MPa(綜采≥30MPa);乳化液濃度符合產品技術要求,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使用乳化液自動配比器,有現場檢查手段2.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頭與順槽輸送機搭接合理,底鏈不拉回頭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檔煤板和刮板、螺栓齊全完整,機采工作麵輸送機鏟煤板齊全轉載機設置安全防護欄和拉線急停裝置,防護嚴密,安全可靠3.順槽膠帶輸送機機架、托滾齊全完好,膠帶不跑偏,保護齊全可靠4.采煤機完好,不漏油,不缺齒,采煤機上裝有能停止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5.電纜懸掛、管子鋪設符合規定,開關要上架,煤電鑽電纜要盤好,閑置設備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點,機電設備完好,隔爆設備無失爆,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要有防水設施 | 1~5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該小項不得分 | 該大項共10分1~5小項各為2分 |
十、安全管理 | 1.單體液壓支柱工作麵和其順槽輸送機機頭、機尾有壓(戧)柱。小絞車有牢固壓(戧)柱或地錨。行人通過的順槽輸送機機尾處要加防護裝置,行人跨越輸送機的地點有過橋2.支柱(支架)的有效支護高度與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3.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竄液,無外觀缺損,達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過3根綜采支架不漏液、不竄液4.單體液壓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現連續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過大綜采支架要垂直頂底板,歪斜<±5°采高大、傾角>15°的工作麵支柱,必須有防倒措施工作麵傾角>15°時,支架設防倒、防滑裝置,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設防滑裝置5.使用鉸接頂梁工作麵鉸接率>90% | 各小項全麵檢查,一處不合格該小項不得分 | 該大項共10分1~5小項各為2分 |
項 目 | 檢 查 內 容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得 分 |
一、 作業 規程 編製 |
1.內容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 | 2 | 1、2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3、4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1分,扣完為止。 |
|
2.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有補充措施 | 1 | |||
3.內容齊全、編製及時、格式符合規定、外觀整潔、圖文清晰、保存完好 | 0.5 | |||
4.審批、貫徹手續完備,有貫徹、考核和簽名記錄 | 0.5 | |||
二、 作業 地點 綜合 防塵 措施 |
1.采取濕式鑽眼,幹式鑽眼時有捕塵措施 | 2 | 1、4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2、3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2分,扣完為止。 |
|
2.采取衝洗巷幫、裝煤岩灑水降塵措施,噴漿使用潮料和除塵機 | 0.5 | |||
3.爆破使用水炮泥、噴霧降塵,巷道內有風流淨化裝置且位置正確 | 1 | |||
4.粉塵濃度較大時,作業人員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 0.5 | |||
三、 臨時 軌道 及運 輸設 備 |
1.臨時軌道軌距誤差不大於10mm,不小於5mm,軌道接頭間隙不超過10mm,內錯差、高低差不大於5mm,水平誤差不大於10mm,中線誤差不超過100mm,前後目視平順 | 1 | 一處不合格扣0.2分,小項分扣完為止。 | |
2.軌枕間距不大於1m,連接件齊全緊固有效 | 1 | |||
3.無雜拌道,軌枕無浮離、空吊板現象 | 1 | |||
4.刮板運輸機、帶式輸送機鋪設平穩直,運行安全可靠,構件齊全,機頭機尾固定牢固可靠 | 1 | |||
四、 局部 通風 |
1.通風係統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 | 1、4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2、3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3分,扣完為止。 |
|
2.風筒吊掛整齊,逢環必掛,不漏風 | 1 | |||
3.工作麵風筒不落地,風筒口距工作麵距離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 1 | |||
4.實行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 1 | |||
五、 巷道 衛生 |
1、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 | 2 | 一處不合格扣0.3分,小項分扣完為止。 | |
2、浮煤(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麵,水溝通暢 | 0.5 | |||
3、材料、工具分類碼放整齊有序,並實行掛牌管理 | 1 | |||
4、管線吊掛整齊,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0.5 | |||
六、 施工 圖板 |
1.作業場所有規範的、符合現場實際的施工斷麵圖、炮眼布置三視圖、爆破說明書和避災路線圖 | 2 | 1、2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3分,扣完為止。 3、4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
|
2.圖板圖文清晰、正確、保護完好 | 0.5 | |||
3.圖板懸掛位置合理,便於作業人員觀看 | 0.5 | |||
4.現場作業人員熟知施工圖表 | 1 | |||
七、 掘進 安全 設施 |
1.上、下山掘進安全設施、聲光信號齊全有效,安全間距和躲避硐設置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 1 | 1、4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3分,扣完為止。 2、3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
|
2.掘進工作麵必須設置三條“生命線” | 1 | |||
3.高瓦斯礦井及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巷掘進工作麵應按《煤礦01manbetx 》規定設置隔(抑)爆設施 | 1 | |||
4.采用錨杆支護的煤巷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測點布置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有記錄牌板顯示 | 1 | |||
八、 機電 設備 管理 |
1.巷道內無失爆電器設備 | 2 | 1、4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2、3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2分,扣完為止。 |
|
2.機電設備定期檢查維護,達到完好標準,各種保護齊全 | 0.5 | |||
3.設備安裝位置合理,衛生清潔,掛牌管理,開關上架 | 0.5 | |||
4.機電維護工、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絞車司機等持證上崗 | 1 | |||
九、 頂板 管理 |
1.掘進工作麵控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1 | 1、2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3、4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3分,扣完為止。 |
|
2.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形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 1 | |||
3.架棚支護巷道必須使用拉杆或撐木,炮掘工作麵距迎頭10米內必須采取防倒加固措施 | 1 | |||
4.掘進巷道內無空幫、空頂現象,失修巷道能及時處理 | 1 | |||
十、 爆破 管理 |
1.爆破員持證上崗,爆破作業符合規程規定 | 1 | 1、4小項不符合不得分。 2、3小項一處不合格扣0.5分,扣完為止。 |
|
2.引藥製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規程要求 | 1 | |||
3.爆破撤人距離和警戒設置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 1 | |||
4.堅持“一炮三檢”、“三級信號”、“三保險”和“三人連鎖”爆破製度 | 1 | |||
得分 合計 |
基 本 項 目 |
檢 驗項 目 | 設計要求 | 標 準 規 定 | 檢 驗 部 位 |
||||||
類 別 | 合 格 | 優 良 | ||||||||
1.巷道淨寬 | 主要(中線至任一幫) | 0~+200 | 0~+150 | 拱基 | ||||||
一般(中線至任一幫) | -50~+200 | 0~+200 | ||||||||
無中線(測全寬) | -50~+250 | 0~+250 | 牆腳 | |||||||
2.巷道淨高 | 主要(腰線至頂底板) | 0~+200 | 0~+150 | 腰線 | ||||||
一般(腰線至頂底板) | -50~+200 | 0~+200 | 上 | |||||||
無腰線(測全高) | -50~+250 | 0~+250 | 下 | |||||||
3.錨固力 |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符合設計值 注:錨索抽查施工記錄 |
頂 | ||||||||
幫 | ||||||||||
4.噴層厚度 |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符合設計值 |
頂 | ||||||||
幫 | ||||||||||
5.錨杆、錨索的安裝 | 合格:安裝牢固,托板基本緊貼壁麵,錨杆附件基本齊全有效,不鬆動 優良:安裝牢固,托板緊貼壁麵,錨杆附件齊全有效,未接觸部位楔緊 |
頂 | ||||||||
幫 | ||||||||||
6.網梁的壓接質量 | 合格:搭接壓茬(綁紮)良好,網梁基本緊貼壁麵,不鬆動 優良:搭接壓茬(綁紮)良好,網梁緊貼壁麵,無空幫、空頂 |
頂 | ||||||||
幫 | ||||||||||
7.表麵質量 | 合格:基本平整密實,牆無明顯裸露,1m範圍內凸凹≤80mm 優良:表麵平整密實,牆層無裸露,1m範圍內凸凹≤50mm |
頂 | ||||||||
幫 | ||||||||||
允 許 偏 差 項 目 |
1.間排距 | -100~+100mm | 合格:7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優良:9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注:1.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2.爆破材料庫硐室,噴漿後巷道錨杆、錨索不得外露。 |
|||||||
2.錨杆、錨索角度 | 與井巷輪廓線的角度或岩層層理夾角≥75度 | |||||||||
3.錨杆、錨索孔深度 | 0~+200mm | |||||||||
4.錨杆外露長度 | ≤50mm | |||||||||
5.錨索外露長度 | +100~+200mm | |||||||||
6.水溝 | 位置 | -50~+50mm | ||||||||
寬度 | -30~+50mm | |||||||||
深度 | -50~+50mm | |||||||||
7.基礎深度 | 符合設計要求並做到實底,局部(連續長度不超過1m)不小於設計10% | |||||||||
質 量 保 證 資 料 |
檢 驗 項 目 | 質量情況 | ||||||||
支護材料試驗報告或合格證 | ||||||||||
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 | ||||||||||
檢 驗 結 果 |
基本項目 | 檢查 項,其中優良 項,優良率 % | ||||||||
允許偏 差項目 |
實測 點,其中合格 點,合格率 %,優良 點,優良率 % | |||||||||
質量保 證項目 |
檢查 項,其中 項合格 項優良 |
基 本 項 目 |
檢驗項目 | 設計 要求 |
標 準 規 定 | 檢驗部位 | ||||||
類 別 | 合 格 | 優 良 | ||||||||
1.巷道淨寬 | 主要(中線至任一幫) | 0~+200 | 0~+150 | 拱基 | ||||||
一般(中線至任一幫) | -50~+200 | 0~+2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50~+300 | 0~+300 | 牆腳 | |||||||
2.巷道淨高 | 主要(腰線至頂底板) | 0~+200 | 0~+150 | 腰線 | ||||||
一般(腰線至頂底板) | -50~+200 | 0~+200 | 上 | |||||||
無腰線(測全高) | -50~+250 | 0~+250 | 下 | |||||||
3.錨固力 |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符合設計值 注:錨索抽查施工記錄 |
頂 | ||||||||
幫 | ||||||||||
4.錨杆、錨索的安裝 | 合格:安裝牢固,托板基本緊貼壁麵,不鬆動,錨杆附件基本齊全有效 優良:安裝牢固,托板緊貼壁麵,未接觸部位楔緊,錨杆附件齊全有效 |
頂 | ||||||||
幫 | ||||||||||
5.網梁的壓接質量 | 合格:搭接壓茬(綁紮)良好,網梁基本緊貼壁麵,不鬆動 優良:搭接壓茬(綁紮)良好,網梁緊貼壁麵,無空幫、空頂 |
頂 | ||||||||
幫 | ||||||||||
6.表麵質量 | 合格:基本平整,在1m範圍內凸凹不大於80mm 優良:表麵平整,在1m範圍內凸凹不大於50mm |
頂 | ||||||||
幫 | ||||||||||
允許偏差項目 | 1.間排距 | -100~+100mm | 合格:7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優良:9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注: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 |||||||
2.錨杆、錨索角度 | 與井巷輪廓線的角度和岩層層理夾角≥75度 | |||||||||
3.錨杆、錨索孔深度 | 0~+200mm | |||||||||
4.錨杆外露長度 | +30~+50mm | |||||||||
5.錨索外露長度 | +100~+300mm | |||||||||
6.水溝 | 位置 | -50~+50mm | ||||||||
寬度 | -30~+50mm | |||||||||
深度 | -50~+50mm | |||||||||
質 量 保 證 資 料 |
檢 驗 項 目 | 質量情況 | ||||||||
錨杆、錨固劑抽樣試驗報告 | ||||||||||
錨固力測試報告 | ||||||||||
檢 驗 結 果 |
基本項目 | 檢查 項,其中優良 項,優良率 % | ||||||||
允許偏差項目 | 實測 點,其中合格 點,合格率 %,優良 點,優良率 % | |||||||||
質量保證項目 | 檢查 項,其中 項合格 項優良 |
基 本 項 目 |
檢 驗項目 | 設計 要求 |
標 準 規 定 | 檢驗 部位 |
||||||
類 別 | 合 格 | 優 良 | ||||||||
1.巷道淨寬 | 主要(中線至任一幫) | 0~+50 | 0~+30 | 拱基 | ||||||
一般(中線至任一幫) | -30~+50 | 0~+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30~+80 | -30~+50 | 牆腳 | |||||||
2.巷道淨高 | 主要(腰線至頂底板) | 0~+50 | 0~+30 | 腰線 | ||||||
一般(腰線至頂底板) | -30~+50 | 0~+50 | 上 | |||||||
無腰線(測全高) | -30~+80 | -30~+50 | 下 | |||||||
3.砌層厚度 |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符合設計值 注:抽查施工記錄 |
頂 | ||||||||
幫 | ||||||||||
4.表麵質量 | 合格:無明顯裂隙,1㎡範圍內蜂窩、孔洞、露筋等不超過2處。用2m直尺量測檢查點表麵平整度最大值不超過15mm。 優良:無裂隙、蜂窩、孔洞、露筋。用2m直尺量測檢查點表麵平整度最大值不超過10mm。 |
頂 | ||||||||
幫 | ||||||||||
允許偏差項目 | 1.基礎深度 | 0~+30mm | 合格:7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優良:9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 | |||||||
2.接茬(限值) | 0~+15mm | |||||||||
3.預埋件(或孔)中心線偏移(限值) | 0~+20mm | |||||||||
4.水溝、溝槽 | 位置 | -50~50mm | ||||||||
寬度 | -30~50mm | |||||||||
深度 | -50~50mm | |||||||||
質 量 保 證 資 料 |
檢 驗 項 目 | 質量情況 | ||||||||
混凝土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 ||||||||||
混凝土配比試驗報告和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 | ||||||||||
檢 驗 結 果 |
基本項目 | 檢查 項,其中優良 項,優良率 % | ||||||||
允許偏 差項目 |
實測 點,其中合格 點,合格率%,優良 點,優良率 % | |||||||||
質量保 證項目 |
檢查 項,其中 項合格 項優良 |
基 本 項 目 |
檢 驗項 目 | 規定尺寸 | 標 準 規 定 | 檢 驗部 位 | ||||||
類 別 | 合 格 | 優 良 | ||||||||
1.巷道淨寬 | 主要(中線至任一幫) | ±50 | ±30 | 頂 梁 | ||||||
一般(中線至任一幫) | -30~+50 | 0~+50 | 軌 麵 | |||||||
無中線(測全寬) | -60~+100 | 0~+100 | ||||||||
2.巷道淨高 | 主要(腰線至頂底板) | -30~+50 | 0~+50 | 腰線上 | ||||||
一般(腰線至頂底板) | -30~+50 | 0~+50 | ||||||||
無腰線(測全高) | -60~+100 | 0~+100 | 腰線下 | |||||||
3.水平巷道前傾後仰 | 合格:偏差±1°(1m垂線不大於17mm) 優良:偏差±0.5°(1m垂線不大於9mm) |
|||||||||
4.支架迎山角 | 合格:偏差+1°,不得退山 優良:偏差+0.5°,不得退山 |
|||||||||
5.撐拉杆.墊板位置、數量 | 合格:不符合設計設定的有2處 優良:均符合設計規定 |
|||||||||
6.背板安設位置數量 | 合格:基本符合設計要求,合格率80%以上 優良:符合設計規定,合格率90%以上 |
|||||||||
7.柱窩深度 | 在實底上,其深度符合設計要求。遇軟底或煤層時應墊底梁 | |||||||||
允許偏差項目 | 1.棚梁水平 | 主要巷道 | ≤40mm | 合格:7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優良:90%及以上實測值在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不影響安全使用。注:1.沿煤層掘進的順槽,可以采用不規則的梯形棚支護,但棚梁的水平傾角最大不得超過10度。2.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 ||||||
一般巷道 | ≤50mm | |||||||||
2.棚梁扭距 | 主要巷道 | ≤80mm | ||||||||
一般巷道 | ≤100mm | |||||||||
3.支架間距 | 主要巷道 | ±50mm | ||||||||
一般巷道 | ±100mm | |||||||||
4.棚梁接口 | 離合 | 主要巷道 | <5mm | |||||||
錯位 | 一般巷道 | <10mm | ||||||||
5.水溝 | 位置 | 位置 | -50~50mm | |||||||
寬度 | 寬度 | -30~50mm | ||||||||
深度 | 深度 | -50~50mm | ||||||||
質 量 保 證 資 料 |
檢 驗 項 目 | 質量情況 | ||||||||
混凝土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 ||||||||||
混凝土配比試驗報告和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 | ||||||||||
檢驗結果 | 基本項目 | 檢查 項,其中優良 項,優良率 % | ||||||||
允許偏 差項目 |
實測 點,合格 點,合格率 %,優良 點,優良率 % | |||||||||
質量保 證項目 |
檢查 項,其中 項合格 項優良 |
基 本 項 目 |
檢 驗項目 | 設計尺寸 | 標 準 規 定 | 檢驗部位 | |||||
類 別 | 合 格 | 優 良 | |||||||
1.巷道淨寬 | 主要(中線至任一幫) | 0~+200 | 0~+150 | 拱基 | |||||
一般(中線至任一幫) | -50~+200 | 0~+200 | |||||||
無中線(測全寬) | -50~+250 | 0~+250 | 牆腳 | ||||||
2.巷道淨高 | 主要(腰線至頂底板) | 0~+300 | 0~+250 | 腰線 | |||||
一般(腰線至頂底板) | -50~+200 | 0~+200 | 上 | ||||||
無腰線(測全高) | -50~+250 | 0~+250 | 下 | ||||||
3.表麵質量 | 合格:基本平整密實,在1m範圍內凸凹不大於80mm 優良:表麵平整密實,在1m範圍內凸凹不大於50mm |
頂 | |||||||
幫 | |||||||||
允 許 偏 差 項 目 |
1.水溝 | 位置 | -50~50mm | 毛水溝以水流暢通為原則 |
|||||
寬度 | -30~50mm | ||||||||
深度 | -50~50mm | ||||||||
2.眼痕率 | 合格 | ≥30% | 實測或抽查施工記錄 | ||||||
優良 | ≥50% | ||||||||
檢驗 結果 |
基本項目:檢查 項,其中優良 項,優良率 % | ||||||||
允許偏差項目:實測 點,其中合格 點,合格率 %,優良 點,優良率 % |
1.無重大機電直接責任事故。
2.礦井供電符合《煤礦 01manbetx 》規定。
3.無電器設備失爆現象。 4. 無國家或行業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 第二條 評定等級:
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采用百分製評分。
一級:礦井考核評分在90分及以上,設備綜合完好率93%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
二級:礦井考核評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級:礦井考核評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按照《煤礦 01manbetx 》、《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及行業其他相關標準、規定,現場逐項考核,查閱有關技術資料、 圖紙、記錄,口試或者筆試應知應會。
2.扣分原則:本項分數扣完為止,每一大項中有缺項時(影響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計算公式進行折算:
本大項折合分數=[本大項標準分數/(本大項標準分數一缺項分數)]x本大項檢查實得分數 說明:本標準中所提到的機電設備是指生產設備。大型固定設備是指主副井提升機,井上下2m及以上的運搬絞車、主壓風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服務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鍋爐,主提升膠帶輸送機,35kV及以上的主變壓器。 附表: 山東省煤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序號 | 項 目 | 標準分數 | 考核評分辦法 |
總計 | 100 | ||
一 | 設備與指標 | 30 | |
1 | 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防爆設備還必須有防爆合格證。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再投入使用。 | 5 |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
2 | 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93% | 5 |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
3 | 全礦在用固定設備台台完好 | 3 |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完好扣1.5分 |
4 |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 | 5 |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
5 | 小型電器合格率95% | 2 |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
6 | 電纜吊掛合格率95% | 2 |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
7 | 按規定使用雙光源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滅燈 | 2 | 現場檢查,未使用按GB7957-2003標準製造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礦燈,本項不得分。低於95%不得分,抽查不少於50盞,井下發現一盞紅燈扣0.5分,滅燈扣1分 |
8 | 設備待修率5% | 2 | 現場檢查,每增加1%扣1分 |
9 | 機電事故率1% | 2 | 查報表和記錄,按月累計,超過2%不得分,與記錄不相符不得分 |
10 | 設備更新改造有計劃並按計劃執行 | 1 | 無年度計劃或完不成不得分 |
11 | 有公司(局)下達的設備大修計劃,並能完成90%及以上 | 1 | 查帳目,無大修計劃或計劃完成率達不到90%,上半年達不到25%不得分 |
二 | 機電安全 | 30 | |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 | |||
1 | 主提升係統 | 5 | |
主井(斜井)提升係統應裝置:⑴防止過卷裝置;⑵防止過速裝置;⑶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⑷限速裝置;⑸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⑹閘間隙保護裝置;⑺鬆繩保護裝置;⑻滿倉保護裝置;⑼減速功能保護;⑽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⑾;信號與控製回路閉鎖;⑿通信信號完善,符合要求;⒀單繩罐籠提升有防墜裝置;⒁立井、斜向纏繞式提升絞車加設定車裝置;⒂副井及負力提升的係統配齊電氣製動;⒃斜井提升製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製動裝置;⒄提人絞車高低壓雙回路;⒅立井井口設施聯鎖;⒆立井提升係統防撞梁和托罐裝置;⒇立井提升係統的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符合規定;(21)主井箕鬥實行定重裝載;(22)上下井口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實現調度工業監視,並實現在線監測監控;主提升膠帶輸送機鋼絲繩牽引膠帶裝設:⑴欠壓保護;⑵過電流保護;⑶托槽保護;⑷過速保護;⑸輸送機局部過載保護;⑹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⑺應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塔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⑻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⑼卸煤口防止人員墜入設施(7~9指兼乘人輸送機)。鋼絲繩芯膠帶裝設;⑴欠壓保護;⑵過電流保護;⑶堆煤保護;⑷防滑保護;⑸防跑偏裝置;⑹溫度保護;⑺煙霧保護;⑻自動灑水保護;⑼輸送機張緊力下降保護;⑽防撕裂保護;⑾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裝設製動裝置⑿斷帶保護裝置。主要膠帶輸送機實現調度工業監視,並實現在線監測監控; | 32 |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
2 | 礦井主通風係統有:⑴可靠的雙電源;⑵反風設施;⑶防爆門;⑷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⑸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⑹有專用電話;⑦實現調度工業監視,並實現在線監測監控;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3 | 壓風係統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或信號),電機過流保護,安全閥、放水閥、釋壓閥動作可靠。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4 | 主排水係統有:①密閉門;②配水閘門齊全、靈活;③主要排水設備和水倉符合規程要求; ④可靠的引水裝置; ⑤電機保護齊全;⑥安全通道暢通;⑦實現調度工業監視,並實現在線監測監控;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不得分 |
5 | 供熱係統(2t/h及以上蒸發量的工業鍋爐係統)蒸氣鍋爐設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汙閥動作可靠。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係統中有減壓閥,超溫報警和聯鎖保護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6 | 地麵供電係統有:⑴礦井有雙回路電源線路,嚴禁供電線路“T”接。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礦井通風、提升、排水、壓風、抽放瓦斯、監測監控等設備的主要負荷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⑵直供電機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⑶過電流保護;⑷開關櫃“五防”功能;⑸反送電的開關櫃加鎖並有明顯標誌;⑹變電所應有可靠的跳閘電源;⑺高壓配出板上裝設選擇性的接地保護;⑻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符合要求;⑼供電電能質量良好,壓降滿足要求,諧波不超標;⑽電氣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⑾有專用電話;⑿礦井主變電站(所)實現調度工業監視,並實現在線監測監控; | 3 |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⑴不得分;⑵~⑾扣1分 |
7 | 井下供電係統 | 12 | |
⑴ | 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 | 1 |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⑵ | 有合格的供電係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每年必須對供電係統繼電保護進行一次核算、調校和整定,並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 | 1 | 現場檢查和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
⑶ | 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製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 | 1.5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①~②扣0.5分,③~⑤扣0.2分 |
⑷ | 低壓電機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控製裝置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
⑸ | 40Kw及以上電機應使用真空電磁起動器控製,並使用電動機綜合保護。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
⑹ | 127v供電係統(包括信號照明、煤電鑽等)使用綜合保護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扣0.5分 |
⑺ | 掘進工作麵采用“雙風機、雙電源”,並實現運行風機和備用風機自動切換。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
⑻ |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 | 1.5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每發現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⑼ | 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 | 1 | 一條電纜不合格扣0.5分,本安係統電纜接頭一處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係統電纜接頭不合格按失爆論處 |
⑽ | 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供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動作於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低壓供電係統,必須裝設檢漏保護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 1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5分 |
⑾ | 接地保護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 1 |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8 | 采掘運設備 | 6 | |
⑴ | 采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麵使用通訊和信號控製裝置。破碎機必須安設急停閉鎖裝置。傾斜15°及以上工作麵必須有防滑裝置。工作麵傾角12°以上時,刮板輸送機必須裝防滑、錨固裝置。扒裝機應有卡軌器、製動閘、保護欄杆、照明燈。掘進機蜂鳴器、照明、急停開關完整齊全 | 3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處不合格扣0.5分 |
⑵ | 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膠帶輸送機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頭機尾固定牢靠。 | 2 |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
⑶ | 液壓係統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泵站壓力符合要求 | 1 |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0.1分 |
三、 | 機電管理,文明生產 | ||
1. | 有機電主管部門和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設備、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 | 5 | |
⑴ | 有機電管理主管部門(專門機構),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發揮主管業務領導作用 | 1 | 沒有主管部門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
⑵ | 有適合綜合管理的業務流程圖 | 1 | 沒有不得分 |
⑶ | 加強專業化管理①電氣管理;②電纜管理;③小型電器管理;④防爆檢查;⑤設備管理;⑥配件管理;⑦油脂管理(包括管理乳化油) | 3 | 發現一項沒人管理或管理不善扣1分 |
2. | 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 | 8 | |
⑴ | 參與主要設備的全麵規劃 | 1 | 查資料,無規劃或貫徹執行不好不得分 |
⑵ | 合理選型 | 1 | 查設備,發現一台不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⑶ | 及時安裝 | 1 | 查設備,發現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⑷ | 正確使用 | 1 | 查設備,發現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⑸ | 精心維護 | 1 | 沒有日檢修計劃或日檢少於2~4h不得分 |
⑹ | 科學檢修 | 1 | 無停產檢修計劃或礦年停產檢修不足12天不得分,主要設備檢修執行包機製,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1台主要機電設備未執行包機製扣0.5分 |
⑺ |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設備應適時更新改造。對設備的能耗進行計量,並嚴格考核兌現 | 1 | 發現一台未及時更新改造扣0.2分,未建立計量係統不得分,計量係統不完善扣0.5分 |
⑻ | 按規定報廢 | 1 | 發現一台報廢手續不全不得分 |
3. | 機電的基礎工作 | 27 | |
⑴ | 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 6 | |
①有機電職工2年輪訓規劃 | 1 | 查資料,沒有不得分 | |
②有機電年度技術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培訓考核 | 1 | 查正式下達的培訓計劃和培訓總結材料,無培訓計劃或執行不好不得分 | |
③各類司機和維修電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 2 | 一個人未培訓、不持證上崗或現場口試、筆試不合格扣1分 | |
④對各類司機和維修電工應每年考核一次,在證件上登記成績並蓋章 | 2 | 證件逾期、無考核成績、未蓋章者不得分 | |
⑵ | 健全規章製度⑴電氣試驗製度;⑵01manbetx (裝訂成冊);⑶崗位責任製(裝訂成冊);⑷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⑸設備定期檢查製度;⑹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⑺設備管理製度;⑻安全活動製度;⑼事故03manbetx 追查製度;⑽設備包機製度;⑾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⑿電纜管理製度;⒀小型電器管理製度;⒁油脂管理製度;⒂配件管理製度;⒃阻燃膠帶管理製度;⒄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 4 |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缺一種製度(規程)或一種製度(規程)執行不好扣1分,一種內容不完善或應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扣0.5分 |
⑶ | 設備技術檔案及管理 | 3 | |
① 設備技術檔案及係統圖健全技術檔案,實行專人管理,微機建檔。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做到一台一檔內容齊全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試驗記錄,設備曆次事故記錄,設備曆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位探傷記錄,03manbetx 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履曆薄和技術改造記錄,設備履曆薄和技術特征卡片,安裝圖紙,配件圖冊各類圖紙完整齊全,按《煤礦01manbetx 》要求,礦井必須有礦井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供熱、供水、通訊、井上下供電係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 查閱技術檔案資料,檔案無專人管理不得分,發現一台無檔或內容不全,1987年及以後進礦的設備扣1分,以前進礦設備扣0.5分發現缺1種圖或圖不符實扣0.5分 | ||
②健全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的帳、卡、圖牌板管理 | 1 | 現場檢查,缺一種扣0.5分,與現場不對發現一台(條、處、件)扣0.5分 | |
⑷ | 全麵推行微機管理工作 | 2 | 現場檢查,機電科配備微機,並開展微機管理工作,否則不得分 |
⑸ | 技術基礎 | 8 | |
①主提升機技術測試,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 |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②主排水泵技術測定,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 |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③主通風機技術測定,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 |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④壓風機技術測定,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 |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⑤鍋爐檢驗,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 | 按鍋爐監察規程,每年少檢驗一台不得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⑥主要設備的關鍵部件(主絞車的主軸、製動杆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探傷周期按規程規定,如無規定為2年,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 1.5 | 查閱資料,缺一件主要設備的零部件探傷記錄或不按期進行探傷扣0.5分,檢驗報告不合格不得分 | |
⑦定期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測試、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 | 1.5 | 一處不合格扣0.5分 | |
⑹ | 文明生產 | 4 | |
①礦上必須有機電設備庫、棚,按設備性能妥善存放,擺放整齊,標誌清楚 | 1 | 現場檢查,無機電設備庫、棚不得分,擺放不整齊、標誌不清楚扣0.5分;發現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設備電纜及機電配件露天存放,每台件扣0.2分 | |
②井下移動電氣設備全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標誌牌,防爆電器設備和五小件貼入井合格證 | 1 | 現場檢查、發現一個無合格證、標誌牌或一台設備未上架、一件五小未上板扣0.2分 | |
③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淨,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鏽蝕。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 | 1 |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衛生不好或一處電纜排列不整齊,有鏽蝕扣0.2分,防火器材,絕緣用品欠缺或不合格,一處扣0.5分 | |
④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 | 1 | 現場檢查,發現一人次不得分 | |
合計 |
第二條: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礦井運輸無責任死亡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
2.有便於操作的運輸質量檢查驗收組織、檢查製度及獎懲製度。
第三條: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3個等級:
一級:總分為90分及以上;
二級:總分為85分及以上;
三級: 總分為80分及以上。
第四條: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礦井軌道質量標準及架線維護規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辦字[2004]2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深入持久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行〔2009〕117號)等文件,現場逐項考核,並查閱有關資料。
2.在檢查評比中,如有缺項,可將該項目的分數,平均折算到總項其他內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實得分數=檢查得分×100/(100-缺項分)
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考核評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通風係統合理可靠。
2、礦井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和反風設施;有獨立、完善的通風係統;礦井通風能力符合生產要求,無超通風能力生產現象。
3、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工作。
4、按規定建立健全瓦斯抽采係統,做到抽采平衡;監測監控係統可靠有效;按規定建立防滅火、防塵係統。
第二條 檢查評定內容:
包括十一個大項。
(一)通風係統;
(二)局部通風;
(三)瓦斯管理;
(四)井下爆破管理;
(五)通風安全監控;
(六)防治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七)瓦斯抽放
(八)防治自然發火;
(九)通風設施;
(十)綜合防塵;
(十一)管理製度。
第三條 評定單位:
以自然井為基本評定單位。
第五條 檢查與評分定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根據檢查結果,各大項均達90分及以上為一級通風礦井;達80分及以上為二級通風礦井;達70分及以上為三級通風礦井。
2、檢查大項中,檢查大項的最低得分為礦井通風的定級分,乘係數後輸入礦井分數。
3、年度等級的確定:以四個季度的定級分平均得分定級。
4、各檢查大項中缺分項的,不查不計;檢查分項中缺小項的,以該檢查分項的其他小項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計分。扣分原則,本項分數扣完為止。
5、在同一等級中,以十一個檢查大項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附表:
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足夠的經過正規院校學習或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正常工作的儀器裝備,必須滿足現代數字化礦井的要求(具體見附表)。有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放水鑽機。
2、地測部門有嚴格的規章製度。
3、在考核期內未發生安全和重大工程責任事故(如影響一個采區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傷亡事故等)。
第二條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總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級:總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級:總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1、以礦為單位對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考核評級。
2、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實施逐年逐級達標。已達標的礦井每年要複查,根據複查得分決定該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升、降級。
3、考核評級計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單項及小項的最低分為零,不出現負分。
第四條 本考核辦法有關技術考核的依據如下:
1、有關上級部門和煤炭行業所頒布的各種現行的有關規程、規定、條例、圖例等。
2、煤炭工業技術政策。
3、其他有關經過上級部門批準的技術文件。
附表:
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
附表
煤礦地質測量部門設備儀器配備參考表
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礦井無重大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按照規定采取有效監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考核標準如下:
一級:考核評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級:考核評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級:考核評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見附表
1.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總分100分,各檢查項目得分按照標準扣分,至單項標準分扣完為至。
附表:
安全管理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
地麵設施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檢查評定內容:
包括三個大項。
(一)地麵管理;
(二)職工食堂;
(三)職工澡塘
(四)集體宿舍。
第二條 地麵設施質量標準化分三個等級,標準分為100分。其中地麵管理、食堂、澡塘和宿舍各占30%。
一級:90分及以上;
二級:80分及以上;
三級:70分及以上。
第三條 地麵設施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分辦法:
地麵設施標準化得分=(地麵管理得分+食堂得分+澡塘得分+宿舍得分)×30%。
地麵管理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職工食堂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集體宿舍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澡塘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項目及標準要求 | 標準分數 | 檢查評分辦法 |
一、工程和設備質量 | 42 | |
1. 運輸巷道斷麵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及有關設計規定要求 | 3 | 有一處不符合規定扣2分,有一處長度超過5m不得分 |
2. 運輸線路質量 | 16 | |
(1)主要運輸線路(主要斜巷絞車道,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大巷和主要運輸石門,地麵運煤、運矸幹線和集中裝載站車場的軌道)達到優良品。無軌膠輪車主要運輸線路路麵必須用混凝土鋪設,水溝必須用蓋板封嚴,質量達優良品(2)行駛人車的斜巷軌道必須達到優良品 (3)其他軌道質量達到合格品,不得有雜拌道;單軌吊軌道線路達到合格品;無軌膠輪車其他線路(輕型)路麵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質量達合格品(4)按《規程》要求加設軌道回流線及軌道絕緣。(5)運行7t及以上機車或3t及以上礦車的軌道軌型不低於30kg/m,采區運送液壓支架的線路軌型不低於22kg/m |
63412 | 優良品率達80%得4分,每增加1%加0.1分,低於80%不得分 達不到優良品不得分 合格品率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低於80%不得分,發現一處雜拌道扣1分回流線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2分,一處絕緣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3. 道岔質量 | 9 | |
(1)主要運輸線路的道岔質量達到合格品 (2)其他軌道的道岔合格品率達到60%及以上,單軌吊道岔達合格品 (3)道岔軌型不低於線路軌型,消滅非標準道岔 |
432 | 合格品率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低於80%不得分 合格品率達60%得1分,每增加1%加0.05分,低於60%不得分 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機車牽引網絡達優良品,按規定設置分區開關 ,性能可靠 | 4 | 優良品率達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一處分區開關不符合扣0.5分 |
5.運輸設備狀態 | 10 | |
(1)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90% (2)機車完好率90%,礦車完好率85% ,運輸絞車完好率90%(3)斜井人車、平巷人車、架空乘人裝置、單軌吊、無軌膠輪車等台台完好 ,各類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4)防爆電氣設備和防爆小型電器不失爆 (5)運輸設備必須具備“煤礦安全標誌”等有關資質,未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運輸設備 |
1 2412 |
完好率90% 得1分,達不到不得分 一項完好率達不到不得分 一台不完好扣2分 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資質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使用淘汰設備不得分 |
二、運輸裝備及行車保護裝置 | 33 | |
1. 機械運送人員 | 8 | |
(1)井下主要行人平巷超過1.5km,主要斜巷垂深超過50m時,必須采用機械運送人員,並正常使用 (2)所有平巷上、下人的車場應裝設架線自動停送電開關,並正常使用,懸掛有明顯的停車位置指示牌,標明列車時刻表 |
62 | 一處未裝備扣3分,一處使用不正常扣1分 自動停送電開關一處不符合扣1分,其他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2. 機車行車保護裝置 | 5 | |
(1)水平運輸大巷裝備司控道岔 ,並正常使用 (2)機車裝備紅尾燈 (3)機車裝備逆變電源 (4)蓄電池機車應裝備容量指示器及漏電監測保護。防爆特殊型電機車必須裝備瓦斯超限報警及斷電保護裝置 |
2111 | 未裝備不得分,少裝備一台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 一台機車未使用或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一台機車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一台機車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 |
3. 信號係統 | 6 | |
(1)同一水平同時行駛3台以上機車時,使用帶有電氣閉鎖的信號裝置;行駛機車台數大於5台時,使用“信、集、閉”係統 (2)彎道、井底車場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地點,(包括頂車作業區)使用預報警信號裝置(同時發出聲、光),關鍵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
42 | 未裝備不得分,裝備不全按比例扣分,使用不正常扣1分 少使用一台或一處使用不正常扣0.5分 |
4. 通訊設備等 | 4 | |
(1)同一水平同時行駛3台及以上機車時,必須裝備機車通訊設備(2)行駛5台及以上無軌膠輪車的運輸係統,必須裝備機車定位跟蹤係統和通訊設備(3)繩牽引連續運輸車必須裝備專用通訊信號裝置(4)單軌吊必須裝備通訊設備 | 4 | 少裝備一台扣2分,一處不合格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 |
5. 斜巷提升安全保護裝置 | 7 | |
(1)斜巷擋車裝置符合《規程》規定,1.2m及以上絞車變坡點以下略大於1列車長度處擋車裝置應與絞車實現聯動,操作靈敏,可靠 (2)斜巷上、中、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裝備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正在行車、不準進入”的醒目標誌 (3)斜巷人車使用專用通訊信號裝置 (4)雙鉤提升應有錯碼信號 |
411.50.5 | 一處未裝備扣2分,一處不合格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 一處未裝備或不合格扣0.5分 一處沒有或不合格扣1分一處沒有或不合格不得分 |
6.有關運輸設備 | 3 | |
(1)使用礦車整修設備 (2)使用礦車清車設備 (3)有井下機車檢修硐室,並有相關檢修設備 (4)使用軌道維護機具和複軌裝置 |
110.50.5 | 未使用不得分,使用不正常扣0.5分 未使用不得分,使用不正常扣0.5分 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
三、運輸管理 | 20 | |
1. 運輸設備、設施、線路管理責任明確,並認真落實 | 2 |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2分 |
2. 按規定的周期、內容和方法對跑車防護裝置、斜井人車、窄軌機車、車輛連接器、架空乘人裝置、單軌吊、無軌膠輪車、齒軌車等進行試驗,並有完整的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 | 4 | 查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1分 |
3. 各工種01manbetx 齊全、完整,並認真落實,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製度 | 1 |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5分 |
4. 各項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齊全、完整,並認真落實 | 1 | 缺一種或一種執行不好扣0.5分 |
5. 運輸技術資料齊全、完整、規範 | 4 | |
(1)礦井運輸係統圖必須用計算機出圖,內容應包括:巷道參數、設備和設施參數、軌型參數,並每半年補充一次 (2)有完整的運輸設備、設施的圖紙及技術檔案 (3)有完整的設備運行檢修及事故記錄,有實際的行車記錄及圖表 (4)各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齊全、完整 ,危險源識別具有針對性 (5)有關運輸技術資料使用計算機管理 (6)每月的機車效率、礦車周轉率,全員效率和噸公裏成本統計計算準確,報表齊全、並有分析處理意見 |
10.50.50.50.51 | 沒有不得分,缺一項主要參數扣0.5分 缺一種扣0.1分缺一種扣0.1分 缺一種或一次執行不好不得分 未使用計算機管理不得分 缺一種或一種與實際不符合扣0.2分 |
6. 按計劃組織機車年審工作,並符合有關規定 | 2 | 未進行年審不得分,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7. 運輸安全管理 | 3 | |
(1)有運輸安全監察員,並發揮作用 (2)有安全活動記錄和事故追查分析報告 (3)認真執行安全隱患排查製度,並認真落實 |
3 | 未配備不得分,發揮作用差扣0.5分 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扣0.5分未執行不得分,一次執行差扣0.5分 |
8. 技術培訓及技術考核 | 3 | |
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培訓和複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3 | 一人不符合扣0.5分 |
四、文明生產 | 5 | |
1. 運輸生產係統和場所經常保持清潔,無淤泥、積水,無雜物,地麵辦公室、機車庫、車間等要整齊、清潔 | 2 | 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2. 水溝暢通,蓋板齊全、穩固、平整 | 2 | 蓋板缺一塊或一塊不穩固,或水溝一處不暢通扣0.1分 |
3.電纜、管道、照明符合《規程》及有關規定的要求 | 1 |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檢查項目 | 質量標準 | 檢查方法 | 得分 | 評分辦法 |
一、通風係統 | 1、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至少每7天全麵檢查一次。改變通風係統時按規定編製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履行報批手續;掘進巷道同其它巷道貫通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的規定,製定安全措施。 | 查閱礦井通風係統圖和設計、安全措施及記錄、批文。 | 20 | 礦井無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該小項不得分;不檢查,扣5分;改變礦井通風係統無批文或改變一翼、水平、采區等係統無安全措施,扣10分;巷道貫通無措施,一處扣10分。 |
2、生產水平和采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采掘工作麵應獨立通風,其進、回風不得經過采空區或冒落區。通風係統中沒有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 | 選點抽查(以工作麵為單位),年產30萬噸以下的礦井抽查點數不少於80%,30萬噸以上的礦井抽查點數不少於60%。 | 2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10分,符合規定的串聯通風無批文或措施扣5分。 | |
3、按要求開展通風阻力測定、主要通風機性能測定和風量測定工作。每月有配風計劃。按實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嚴格按照要求布置采掘頭麵,不得超過規定采掘個數。礦井、采區通風能力滿足生產需求。采掘工作麵和硐室的供風量要符合《規程》規定。 | 選點抽查(方法同上),現場實測和查閱當月或上月的記錄、有關資料。 | 20 | 不按要求開展工作,扣10分,能力不足不得分,采掘工作麵和硐室的風量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5分,超規定布置頭麵個數的,不得分;無測風牌板一處扣2分。 | |
4、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瓦斯湧出異常區或易燃煤層的采區至少設有一條專用回風巷。分層開采,共用一條回風巷的,嚴禁同時生產。 | 現場檢查 | 10 | 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 |
5、礦井內各地點風速、溫度等氣候條件符合有關規定,並按照要求在大巷設置風速傳感器,長距離(大於500m)掘進局部通風巷道設置風筒傳感器。 | 選點實測和查閱當月或上月報表 | 5 | 風速超限,一處扣1分,風速不足,未按照要求設置傳感器,一處扣2分。 | |
一、通風係統 | 6、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於87%。 | 查閱當月或上月報表(或實測) | 10 | 低於標準時,每低1%扣3分 |
7、定期檢查維修通風巷道,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進、回風巷的高度及通風斷麵符合要求。 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麵不能小於設計斷麵2/3。 | 查閱本季或上季巷道檢查記錄及維修月報 | 5 | 巷道失修率高於標準該小項不得分,嚴重失修率高於標準時,每超1%扣5分,一處巷道斷麵小於設計斷麵2/3,扣2分。 | |
8、主要通風機房符合要求,裝備齊全,裝置齊全、可靠,主要通風機監控係統安全有效。備用風機及電機能力不小於工作能力。反風設施要按《規程》規定定期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特殊情況報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集團公司批準可不反)。反風效果符合《規程》要求 | 查閱記錄和演習報告,實地檢查 | 5 | 裝備、裝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隻檢查反風設施,沒有進行反風的扣2分。 | |
9、礦井主要通風機裝置外部漏風每年至少測定一次,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箕鬥提升井兼作回風井,必須有完善的封閉措施和檢修措施。 | 查閱記錄或實測 | 5 | 有1台不符合標準或無記錄可查,該小項不得分,措施不全的扣2分。 | |
合 計 | 100 | |||
二、局部通風 | 1、局部通風機入井前必須進行檢查,有實際測定的吸風量,其安裝、位置、最低風速等符合《規程》的規定(總局第18號令),保證正常運轉,不發生循環風。兩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必須同時與工作麵電源聯鎖,當任何一台發生故障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麵電源。 | 單台局部通風機要逐項檢查,實測實量。礦井使用局部通風機大於20台的,檢查數量不少於30%;使用台數在19-10台的檢查數量不少於40%;使用9台以下的檢查數量不少於60%(單台局部通風機的最低得分為該大項實得分)。 | 20 | 局部通風機喝循環風,該台局部通風機不得分;安裝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現一處扣10分;沒檢查、測定扣5分 |
2、局部通風機的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通風機必須吊掛或上架,離地麵高度大於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風機要裝有消音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和除塵風機除外)。 | 同 上 | 15 | 發現一處設備不齊全扣5分;離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或與鐵管等導電體接觸,一處扣5分;未裝消音器扣5分 | |
3、局部通風機要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專職瓦檢員、放炮員或安全員兼管亦可),並實行掛牌管理,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的必須有專項通風安全措施。 | 同 上 | 10 | 發現無人管理該小項不得分。未實行掛牌管理扣5分,牌板內容不齊全扣2分。出現一次無計劃停風扣2分。 | |
4、迎頭風筒必須使用抗炮崩柔性風筒,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和出風口的風量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保證工作麵和回風流瓦斯等氣體及粉塵不超限,巷道中風速等氣候條件符合規定。 | 同 上 | 15 | 出風口風量不足或瓦斯等氣體超限,該小項不得分。迎頭風筒未使用放炮崩柔性風筒,巷道中風速等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5、風筒接頭嚴密(手距接頭0.1 m處感到不漏風),無擠壓,無破口(末端20 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要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要加墊,上緊螺釘 | 同 上 | 10 | 按平均每百米有一個不合格接頭(破口)扣2分;一處擠壓扣1分。 | |
6、風筒吊掛平直,靠頂、靠幫,逢環必掛(應使用不易產生火花的材料)。編號管理。 | 同 上 | 5 | 一節風筒有2個或以上的環未吊或缺少,扣1分 | |
7、風筒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 同 上 | 1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2分 | |
8、工作和備用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裝置符合《規程》規定(總局第18號令);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甲烷風電閉鎖試驗,每天進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與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並有記錄。 | 同 上 | 15 | 應裝未裝的該小項不得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處扣5分沒按規定試驗或無記錄扣2分 | |
合 計 | 100 | |||
三、瓦斯管理三、瓦斯管理 | 1、采掘工作麵和其它工作地點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瓦斯積聚(瓦斯濃度在2%或以上,體積達到0.5 m3)。瓦斯超限要按事故分析,製定防範措施。 | 井下抽查並查有關記錄(抽查3個月的記錄) | 20 | 井下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扣20分,檢查記錄發現一處不合格扣10分,扣完小項分為止(有瓦斯積聚記錄,有處理結果的不扣分) |
2、在工作麵、回風流、回風隅角、帶式輸送機頭、移動變電站設瓦斯檢查點,其他設瓦斯檢查地點、周期、次數符合《規程》及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的規定。瓦斯檢查員在井下指定地點(盯頭盯麵的在本頭麵瓦斯管理牌板處)交接班,並有記錄可查,無空班漏檢,無虛報瓦斯。每月編製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 | 井下任意選點抽查和檢查有關記錄 | 2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10分。 | |
3、臨時停工不得停風,否則,要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或其他有害氣體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封閉完畢。長期停風區(超24小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使用磚閉,嚴禁用板閉。 | 井下檢查、檢查記錄 | 15 | 井下檢查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10分,查記錄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5分。 | |
4、按規定分級排放瓦斯,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要有經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專門的排除瓦斯安全技術措施,成立地麵、井下瓦斯排放領導小組,並有救護隊員參加,嚴格執行。 | 檢查措施和排放記錄 | 15 | 一處沒有排放措施或未嚴格執行或有措施應審批而未審批均扣10分,沒有排放記錄扣5分。 | |
5、有瓦斯智能巡檢係統。瓦斯檢查做到 “三對口”( 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日報)及“三簽字”(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通風(瓦斯)調度日報(其內容反映當日瓦斯情況、隱患情況、重大問題領導處理意見,“一通三防”重點調度內容等)每日上報礦長、總工程師審閱。 | 井下抽查和檢查有關記錄 | 2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扣5分,礦長或總工程師因事不能審閱報表,由其代理人(必須有書麵正式指定證明)審閱的不扣分。 | |
6、礦井有瓦斯管理領導小組,堅持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針,按照“十六字工作體係”建立瓦斯治理係統。按要求設置通防科和專職通防副總工程師。通風工區有分管技術的副區長及技術員,有測風、測塵員,“一通三防”人員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瓦斯異常區必須設專職瓦檢員,盯頭盯麵。 | 檢查有關文件、記錄、措施 | 10 | 無專門機構,該小項不得分,人員配備不足,扣5分。 | |
合 計 | 100 | |||
四、井下爆破管理 | 1、井下爆破材料庫符合《規程》規定 | 查現場和記錄 | 10 | 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5分 |
2、礦井建立爆破材料領退製度、電雷管編號製度和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 同 上 | 10 | 未建立製度及管理辦法該小項不得分少一項製度扣5分 | |
3、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 同 上 | 15 | 發現一次未執行製度該小項不得分 | |
4、爆破作業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其內容符合《規定》要求,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 同 上 | 20 | 無爆破作業說明書該小項不得分發現一次未依照說明書作業扣5分 | |
5、高瓦斯、突出礦井采掘工作麵放炮必須執行停電製度。 | 同上 | 10 | 未執行停電製度該小項不得分。 | |
6、實行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由於地質條件所限不能濕式打眼的,要製定專門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要灑水和衝洗巷幫(特殊情況下不灑水要經集團公司批準),掘進工作麵實行放炮噴霧。 | 同 上 | 15 | 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7、礦井配有足夠的爆破專業人員 | 查閱有關資料與井下抽查 | 10 | 人員不足扣5分 | |
8、特殊情況下(拒爆處理、強製放頂、采麵過岩石帶、處理溜煤眼等)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專項措施。 | 查現場和措施, | 10 | 無措施該小項不得分 | |
合 計 | 100 | |||
五、通風安全監控 | 1、礦井應按《規程》規定、AQ1029-2007標準裝備安全監控設備,包括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備用量不少於20%。 | 按《規程》158條等有關規定對照檢查有關圖紙、設計資料及設備台帳等 | 20 | 未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不得分;備用量不足, 每少1%扣0.5分。 |
2、礦井應有通風安全監測機構,配齊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監測員和專職維修人員。瓦斯便攜儀集中管理,專人負責充電、收發等工作。安全監測工須培訓合格方可上崗。國有重點煤礦的集團公司、產煤縣(市)應建立安全監控設備檢修中心,負責安全監控設備的調校、維修、報廢鑒定等工作,並對煤礦進行技術指導。 | 檢查編製、在冊人員,檢查培訓合格證 | 10 | 未配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收發或維修等人員扣5分,安全監測員不足扣5分,未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扣5分,無檢修中心扣5分 | |
3、礦井應有監控中心室、設備維修室、攜帶式儀器發放室等工作場所,並應做到整潔,資料齊全。 | 檢查現場 | 10 | 每少一個工作場所扣5分,每個場所髒、亂場所扣2分。 | |
4、監控設備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安設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信號遙傳、電纜敷設等都應符合規定,裝置實行掛牌(卡)管理,並在采區設計、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繪製布置接線圖。 | 檢查設計、作業規程、台帳和現場 | 10 | 種類、數量、位置不符規定,電纜不合格、不整齊,每台(處)扣2分;報警點、斷電點、控製範圍等不符合規定,每處扣5分;無圖扣2分 | |
六、防治煤(岩)與瓦斯(CO2)突出 | 1、突出礦井必須采取開采解放層、瓦斯抽放等防突措施。 | 查設計、現場 | 20 | 沒有采取開采解放層或瓦斯抽放不得分 |
2、在突出煤層進行采掘作業的工作麵,按《規程》進行預測預報。 | 現場檢查和查閱有關資料 | 10 | 一個工作麵未預測扣5分 | |
3、根據預測預報結果和《規程》要求,采掘工作麵按批準的防治突出措施進行作業。 | 查防突措施、圖紙、記錄等有關資料、及現場檢查 | 20 | 一個采掘麵不合標準,該小項不得分 | |
4、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後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進行效果檢驗。 | 現場抽查、查閱有關資料 | 10 | 一個采掘工作麵為進行效果檢驗,該小項不得分 | |
5、在突出煤層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按《規程》要求有經批準的防護措施。 | 現場檢查、查閱有關資料 | 20 | 有一個采掘麵不符合標準扣5分 | |
6、開采突出煤層的礦井,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有經驗的人員組成專門的防突施工隊伍,人員配備和管理符合規定。 | 現場抽查和查閱有關資料 | 10 | 無專門機構,該小項不得分;資料不全或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扣5分;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的扣5分 | |
7、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必須采取經縣級以上行業管理部門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探測突出煤層的有關參數。 | 現場抽查和查閱有關資料 | 10 | 未采取措施的該小項不得分 | |
合 計 | 100 | |||
七、瓦斯抽放 | 1、按《規程》145條規定建立地麵永久抽放瓦斯係統或井下臨時抽放瓦斯係統。 | 井下抽查,查圖紙、記錄及有關資料。 | 10 | 凡不按規定抽放的采掘工作麵,發現一個扣5分 |
2、抽放係統定期測定瓦斯流量、負壓、濃度與參數,泵站每小時測定一次,幹支管與抽放鑽場至少每周檢查一次,並對抽放鑽孔有關參數進行及時調節。 | 現場檢查和查閱有關記錄 | 15 | 發現一處未按規定時間測定扣2分,一處未按時測,缺少或誤測一個數據扣1分,扣完小項分為止。未測定者該小項不得分。 | |
3、凡進行瓦斯抽放的礦井,有專門的隊伍;人員配備必須滿足抽放瓦斯(打鑽、觀測等)的需求。 | 查有關記錄 | 10 | 無專業隊伍的該小項不得分,人員不足或不能完成抽放工作要求各項任務的扣5分 | |
4、定期檢查抽放係統,抽放管路無破損、無泄漏、無積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墊高,離地高度不小於0.3m。抽放檢測儀表齊全,定期校正。 | 現場抽查和查記錄 | 15 | 無記錄可查,該小項不得分。一處不合格扣1分 | |
5、抽放鑽場(鑽孔)有觀測記錄牌板,各種記錄、台帳齊全。 | 現場檢查和查閱有關資料 | 10 | 一處合格扣5分 | |
6、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鑽場、鑽孔、管路、瓦斯巷等),按設計和計劃施工。 | 查計劃、設計圖紙、施工有關記錄,並現場抽查 | 15 | 無計劃或無批準的專門設計,該小項不得分。為完成計劃,按計劃比例扣分,但不超過5分。未按計劃施工每發現一處扣5分 | |
7、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設施,符合《規程》第146、148條規定。 | 現場檢查 | 5 | 一處不合格扣5分 | |
8、設置井下臨時抽放瓦斯泵站遵守《規程》第147條規定 | 現場檢查和查資料 | 10 | 不符合規定一條扣5分 | |
9、瓦斯抽放礦井,按時完成抽放量計劃,每一地麵抽放站的年度瓦斯抽放量不小於100萬m3。預抽方式,礦井抽放率不小於20%,鄰近層抽放,礦井抽放率不小於35%。采用混合抽放方式,礦井抽放率不小於25%。 | 查抽放記錄、報表、現場實測 | 10 | 抽放量每小於計劃1%扣1分;年抽放量小於100萬m3,每小1%扣2分;有一項抽放率小於標準規定指標扣0.5分 | |
合 計 | 100 | |||
八、防治自然發火 | 1、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按《規程》要求建立防滅火係統。有自然傾向煤層的礦井無發火史,不建立防滅火係統必須經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 | 檢查設計、措施、資料、現場 | 10 | 礦井無防滅火係統,該小項不得分。防滅火的工作麵或其它地點係統使用不正常,每麵(處)扣5分。 |
2、凡開采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有礦井防治自然發火的措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必須有防止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 檢查作業規程和記錄,井下抽查 | 10 | 無專門措施不得分,有措施不落實,發現一處扣5分,扣完小項分為止 | |
3、凡開采自燃煤層,均要開展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觀測預報一次或利用束管連續監測。觀測地點:防火牆、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觀測站內)、其它可能發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分、密閉內外壓差、氣溫、水溫等。 | 檢查化驗報告單、防火記錄等,井下任意選點抽查 | 15 | 未按時預報,該小項不得分,少測一處或內容不全均扣5分。 | |
4、消除采空區密閉內及其它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因地溫、水溫影響的高溫點除外)及CO超限(火區密閉內除外) | 井下抽查和檢查記錄 | 15 | 發現一處未處理扣5分,扣完小項分為止 | |
5、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性封閉;殘采麵應分段封閉,回采工作麵結束後,7日內進行永久封閉。 | 現場抽查和查記錄 | 15 | 每發現拖欠一個密閉扣5分。 | |
八、防治自然發火 | 6、每一處火區都必須建立符合《規程》的火區管理卡片,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火區的管理必須製度措施,並經集團公司批準。啟封火區要有計劃和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措施,由救護隊實施。 | 檢查現場和資料 | 15 | 缺一張圖,卡片扣5分,圖卡每錯一處扣1分,未按批準措施管理和啟封火區,發現一條扣2分。 |
7、無CO超限作業和自燃發火事故。 | 按檢查期內查記錄 | 15 | 發現有CO超限作業或發現明火或封閉工作麵,該小項不得分。有自然發火隱患一處(次)扣5分 | |
8、井下每個生產水平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並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符合礦井災害與處理計劃),並定期檢查、更換。 | 井下現場檢查和查記錄 | 5 | 未按標準設立消防材料庫的該小項不得分;器材不足的扣5分;沒檢查,扣2分。 | |
合 計 | 100 | |||
九、通風設施 | 永久密閉:1、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牆體厚度不小於0.5m,密閉處有軌道的,必須切斷。 | 單個通風設施,按標準逐項實測實量。全礦井任意選點抽查,一般采區不少於5個,全礦井不少於15個(含永久風門、永久風窗等) | 20 | 單個設施標準中的內容都合格者,該小項得滿分,否則不得分。各小項得分之和為本個設施的得分; 整個通風設施檢查分項的得分,等於所檢查各單個設施得分之和除以其個數 |
2、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3、密閉前5m內無雜物、積水和淤泥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4、密閉前5m內支架完好,無片幫、冒頂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5、密閉周邊要掏槽(建在砌镟、錨噴、堅硬岩石巷道的,可不掏槽,但防火牆除外),掏槽深度符合規定,見硬底硬幫與煤岩接實,並抹有不少於0.1m的裙邊。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九、通風設施 | 6、密閉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發火煤層的采空區密閉要按防火牆標準建築,設觀測孔、措施孔,孔口封堵嚴密。 | 同 上 | 15 | 同 上 |
7、密閉前(密閉至巷道口大於3米)要設柵欄、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箱(或密閉說明檢查牌板)(擋風牆除外)。 | 同 上 | 5 | 同 上 | |
8、牆麵平整(1m內凸凹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 | 同 上 | 5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永久風門:1、每組風門不少於兩道,通電機(瓶)車風門間距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小於5m。入排風巷道之間需設風門處同時設反向風門,其數量不少於兩道。每組風門應有編號、說明牌、警示標語。 | 同 上 | 15 | 安裝聲光報警裝置的一處加2分,其他同上 | |
2、風門能自動關閉,要裝有閉鎖裝置,主要進回風巷采用無壓不鏽鋼自動風門。通電機(瓶)車風門實現自動化,通礦車風門要有防撞裝置,且有聲光報警訊號,實現可視化;否則,要專人看管,並有防撞措施。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3、門框要包邊沿口,有墊襯,高地壓礦井,必須采取反底拱措施;通車風門門扇(木材)下邊緣不得高於軌道麵1.5cm,並有底坎;門扇厚度不低於3cm,並應進行防腐處理,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九、通風設施 | 4、風門牆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厚度不小於0.5 m,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牆垛通過管線的,應預留孔。 | 同 上 | 15 | 同 上 |
5、牆垛周邊要掏槽,見硬頂、硬幫與煤岩接實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6、牆垛平整(1m內凸凹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 | 同 上 | 5 | 同 上 | |
7、風門水溝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電纜、管路孔要堵嚴,風筒穿過牆體時,應在牆體上安設與風筒等徑的硬質風筒。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8、風門前後各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永久風橋:1、用不燃性材料建築 | 同 上 | 30 | 同 上 | |
2、橋麵平整不漏風(手觸無感覺)。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3、風橋前後各5m範圍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4、風橋通風斷麵不小於原巷道斷麵的五分之四,成流線型,坡度小於30°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5、風橋兩端接口嚴密,四周見實幫、實底,要填平、填實。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6、風橋上下不準設風門。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永久調節風窗:1、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厚度不小於0.5m,嚴密不漏風。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2、調節風窗的調節位置要設在門牆上方,用有調節刻度的調節板調節。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九、通風設施 | 3、風窗前後各5m內巷道支架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 同 上 | 20 | 同 上 |
4、設調節窗的牆體要掏槽,周邊見煤、岩硬體。有反水池(擋風簾),管線孔封堵嚴實。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5、牆體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臨時密閉:1、密閉設在頂、幫良好處,見硬底、硬幫與煤岩體接實,牆體可用磚砌築或木板搭接。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2、密閉前5m內支護完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淤泥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3、密閉四周接觸嚴密。木板密閉要采用魚鱗搭接,密閉麵要用灰、泥滿抹或勾縫,不漏風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4、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和檢查牌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5、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臨時風門:1、每組風門不少於兩道,通電機(瓶)車風門間距不小於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小於5m。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2、風門能自動關閉。通行電機(瓶)車及斜巷運輸的風門要有報警訊號,否則要設閉鎖裝置,並有防撞措施。 | 同 上 | 15 | 同 上 | |
3、風門設在頂、幫良好處,前後各5m內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4、門牆四周接觸嚴密。木板牆要魚鱗搭接,牆麵要用灰、泥滿抹或勾縫 。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九、通風設施 | 5、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 | 同 上 | 10 | 同 上 |
6、門扇厚度不小於2cm,平整不漏風,與門框接觸嚴密。 | 同 上 | 20 | 同 上 | |
7、通車風門必須設底坎、擋風簾(運輸機道風門也需設擋風簾)。 | 同 上 | 10 | 同 上 | |
小 計 | 100 | |||
十、綜合防塵 | 1、礦井有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水源、水量、水壓、水質等符合要求。礦井主要運輸巷,膠帶斜井及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進、回風道,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掘進巷道,溜煤眼翻車機,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膠帶巷管路每隔50m設一個固定手柄三通閥門,其它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管路吊掛或墊起,做到平直,並經防腐處理。 | 檢查防塵係統圖和現場檢查,長度不少於全礦防塵管路長度的20% | 15 | 每發現一條巷道或一個地點無防塵管路扣5分,少設一個三通或閥門扣2分,如遇到平行的兩條巷道,中間有橫管聯通(最長≯100m)已在一條巷道中安設防塵管路,且留有三通閥門,可不扣分。 |
2、井下所有轉載點(含裝載點和卸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主要膠帶巷轉載點噴霧要實現自動化,溜煤眼上口皮帶機頭的轉載點增設封閉式防塵罩,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及液壓支架和放頂煤工作麵的放煤口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破碎機處必須有防塵罩和噴霧裝置;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斜井,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和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並應實現自動化,采煤麵距上、下出口不超過30m,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超過50m,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 井下抽查 | 10 | 每發現一處缺少設施扣5分,有設施使用不正常、不靈敏、不就位、不霧化扣2分。 | |
十、綜合防塵 | 3、采掘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霧化程度好,能覆蓋滾筒並堅持正常使用。綜采工作麵設移架自動同步噴霧,放頂煤工作麵設移架自動同步噴霧。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灑水、衝洗巷幫、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掘進工作麵要實現爆破遠程噴霧,錨噴巷道須采取潮料噴漿,使用除塵風機。 | 井下抽查 | 15 | 每發現一處不合格扣3分 |
4、符合煤層注水條件的厚及中厚煤層的采煤工作麵必須逢采必注,不注不采;不具備注水條件(《規程》第154條規定)的采煤工作麵必須采取其他綜合防塵措施,並報集團公司批複。薄煤層也要實行注水。 | 井下抽查,查有關設計、記錄 | 10 | 全礦井不注水扣10分,一個麵不注水扣5分,無批文扣2分。 | |
5、定期衝刷巷道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衝刷一次積塵,采區內巷道衝刷積塵周期由各礦總工程師決定,並要有衝刷巷道製度,落實到人,大巷刷白、衝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 | 檢查製度、記錄與現場檢查相結合 | 10 | 每發現一處積塵扣3分,沒有衝刷巷道製度扣10分,一處不按時衝刷巷道扣3分,大巷不按規定刷白扣5分,無記錄扣2分。 | |
6、隔爆設施安裝的地點、數量、水量、安裝的質量符合規定要求,掛牌管理,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 井下檢查 | 10 | 每缺少一處隔爆設施扣5分,一處安裝質量不合格扣2分,一處水量不夠扣2分,無牌板或記錄扣2分 | |
十、綜合防塵 | 7、防塵製度健全,配有足夠的防塵專業人員。各種記錄、圖紙、台帳齊全,記錄準確。 | 查閱有關資料與井下抽查 | 10 | 製度不健全,扣5分;人員不足扣5分;發現有關資料一處不準確扣2分;資料不全扣5分 |
8、按規定進行礦井粉塵的分析、化驗、測定工作。每一礦井必須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並至少有2台粉塵測定儀。按規定對煤塵的爆炸性進行鑒定。 | 查閱記錄 | 10 | 未按規定進行分析、化驗、測定的,一項不合格扣3分,不進行呼吸性粉塵測定的,該項不得分;測塵儀器不合格或沒檢定扣5分,缺鑒定資料扣2分。 | |
9、測塵合格率達70%以上 | 10 | 少1%扣1分 | ||
小計 | 100 | |||
十一、管理製度 | 1、礦井要建立和健全各級領導及各業務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責任製,並嚴格落實;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體係;必須有獨立通風科、通風工區,人員充足。 | 調查、查閱資料 | 10 | 責任不清、人員不足不得分 |
2、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每周至少對“一通三防”全麵檢查一次,每月按標準對“一通三防”質量進行驗收。 | 現場檢查,查檢查表及記錄 | 15 | 不組織檢查、驗收不得分,少查一次扣5分, | |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通風例會,並要有通風工作計劃、總結及通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製定通防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查記錄和會議紀要 | 5 | 無例會、無總結、無計劃、無隱患排查,該小項不得分,少開一次例會扣2分,無預案扣2分 | |
4、礦井每年要編製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按期完成,已裝備的安全設備要正常發揮效能。 | 查現場和計劃、總結 | 10 | 無計劃該小項不得分,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5分, | |
十一、管理製度 | 5、有“五圖、五板、五記錄、四台帳”(或通風信息化管理係統),並與現場實際相符。五圖:通風係統圖(綜合、分層、立體、網絡),防塵係統圖,防滅火係統圖,安全監測係統圖,瓦斯抽放係統圖;五板:局部通風管理牌板,通風設施管理牌板,防塵設施管理牌板,通風儀表儀器管理牌板,安全監測管理牌板;五記錄:通風區(科)值班記錄,班前、後會記錄,通風設施檢查記錄,防滅火檢查記錄,測風記錄;四台帳:瓦斯調度台帳,防火密閉管理台帳,煤層注水台帳,瓦斯抽放台帳。 | 查圖紙、牌板、記錄、台帳 | 2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扣3分,實現微機製圖的礦井加2分 |
6、礦井各種圖紙、報表等準確,數據齊全,上報及時。 | 查圖紙、報表及上報情況 | 10 | 每發現一處不合標準或遲報扣2分,材料不全扣3分 | |
7、通風區、隊要有一套符合有關規定及工作實際的完整的管理製度並裝訂成冊。各工種要有崗位責任製和技術操作規定,並嚴格執行。 | 現場檢查,查資料、證件 | 10 | 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扣2分, | |
8、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要有保管、維修、保養製度,定期校正、定期進行計量檢定,保證完好 | 查記錄、抽查儀器、儀表 | 10 | 每缺少一項製度或一台儀表不合格扣2分 | |
9、瓦檢員、放炮員、監測工、測風員、測塵員、抽放泵司機等都要製定計劃定期培訓,每次培訓都要考核,有記錄可查。並做到持證上崗。 | 查有關記錄 | 10 | 不培訓、不考核該小項不得分,缺一人或一人考核不及格扣1分(補培、補考合格不扣分),無記錄該項不得分。發現一人未持證上崗或證件不合格扣2分 | |
合 計 | 100 |
項目及標準要求 | 考核評級辦法 | 標準分 | 備注 |
一、技術管理 | 5 | ||
1、煤礦地測部門必須具備以下製度:(1)崗位責任製;(2)安全生產聯係製度;(3)地測工程質量和事故分析製度;(4)資料定期分析和保管製度;(5)設備、工具使用、維護、保管製度;(6)安全隱患分析排查製度;(7)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的審批製度。(8)圖紙的審批、發放、回收和銷毀製度。 | 檢查所有的製度,並采用抽查、詢問等方式檢查執行情況。凡製度不健全缺一項扣0.5分;執行不好者每項扣0.2分;檢查相關台帳和會議記錄,無記錄的扣0.5分;記錄不詳實的或內容有誤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2 | |
2、地測資料的管理達到以下標準:(1)地質、測量、防治水、儲量等資料必須分門別類保管,有索引、目錄,查找方便。(2)資料盒要盡量統一、整潔,資料廚必須符合防火和保密要求。(3)上級下達的各類文件、批複及本部門回複、上報的各類函件、報表等,有專門卷櫃和管理手段。(4)地、測、繪等計算機數據資料每半年必須保留一套完整的備份硬盤或光盤,並專門統一存放。 | 分別檢查地、測、繪和防治水資料管理情況。資料沒有分門別類保管或管理不當查找不便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資料管理混亂,資料廚不符合防火保密要求,一處扣0.5分;檢查來往文件管理,每發現一處問題扣0.2分;數據資料沒有備份的扣0.5分;備份不完整的發現一處扣0.2分。 | 2 | |
3、地、測、繪等技術人員在五年內必須經過一次以上的專業技術培訓 | 檢查個人培訓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每發現五年內沒有參加專業技術培訓的,每人次扣0.2分。 | 1 | 此項每年綜合考核一次,年底考核計分。 |
二、技術裝備 | 5 | ||
1、地測部門常規設備和儀器的品種、數量必須滿足工作需要。 | 檢查現有設備,每缺一種扣0.5分;台數不夠每缺1台扣0.2分;儀器設備老化、精度超限按缺台數處理。 | 2 | 見設備儀器附表 |
2、新技術應用(1)地麵控製測量采用GPS技術;(2)礦井地質工作采用先進的物探手段;(3)礦圖繪製必須采用計算機繪圖係統;(4)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必須安裝防治水監控係統或水害預警係統。 | 可根據礦井實際情況酌情掌握。礦井未使用先進技術的扣0.5分;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未安裝防治水監控係統的扣0.5分。 | 2 | 可以外委 |
3、地、測、繪和儲量管理各專業必須配備單獨的計算機。 | 3、檢查發現凡有一個專業沒有計算機的,此項不得分。 | 1 | |
三、煤礦測量 | 15 | ||
1、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事故。(1)巷道開工通知單應提前3天發送地測部門(2)重要巷道的開門應有標定工程設計圖(3)巷道開門時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進行檢測。 | 檢查期內凡發生測量責任事故,造成1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此項不得分;中腰線不及時或有差錯,造成掘進方向偏差,每發現一處扣2分。巷道開工單提前發送時間少於3天每發現一處扣0.5分;巷道開門無標定工程設計圖,每發現一處扣0.5分;起算數據缺檢測者,發現一處扣0.5分。 | 5 | |
2、3000m以上貫通測量工程必須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程規定或工程要求。 | 3000m以上貫通工程或兩井間的貫通,未編製貫通測量設計書或經審批、沒有工作總結,每缺一項扣3分;貫通後重要方向的誤差超過允許偏差值,每發現一處扣3分。 | 3 | |
3、堅持巷道開門、貫通、停頭、複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通知單製度。 | 未堅持通知單製度的此項不得分;檢查期內每發現一次缺漏或沒有及時下達的,扣0.5分。 | 2 | 通知單發送時間不夠扣礦井質量標準化得分。 |
4、貫通通知單應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發送施工單位、礦分管領導及生產、安全、通防等單位。 | 貫通通知單提前量達不到要求,每發現一次扣0.5分;巷道掘進到特殊地段時,漏發安全隱患通知單, 每發現一處扣2分。 | 3 | |
5、各種計算成果台賬、原始記錄等資料必須符合《煤礦測量規程》的要求。 | 對照台賬和原始記錄檢查,每發現一處錯漏或數據不統一,扣0.2分。 | 1 | |
6、對井田範圍內和工業廣場的地麵附著物要定期進行補測、填圖。 | 補測不及時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1 | |
四、基本礦圖 | 10 | ||
1、煤礦必須具備以下基本礦圖⑴井田區域地形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⑵工業廣場平麵圖,比例尺1:500或1:1000⑶分煤層采掘工程平麵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⑷分煤層井上下對照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 ⑸主要保安煤柱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⑹井筒斷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 ⑺井底車場平麵圖。比例尺1:200或1:500 | 1、檢查全部礦圖,圖種不全、比例尺小於規程規定均視為缺圖,每缺一種扣1分;每一種圖中,圖幅不全或圖紙錯漏嚴重,每發現一處扣0.5分。 | 2 | |
2、圖麵內容、符號、線條、注記等,符合現行《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規定的要求 | 2、每種礦圖各抽查一幅,圖麵線條、符號、顏色、注記等與圖例有明顯不符或各種不同圖種、圖幅之間數據、內容有矛盾,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4 | |
3、采掘工程平麵圖每月填繪一次,井上下對照圖每季度填繪一次,其他圖種每6~12個月修繪一次。 | 3、礦圖未根據情況變化按規定時間及時填繪、修改、補充,每發現一次扣0.5分。 | 4 | |
五、開采沉陷治理 | 4 | ||
1、各類防水(砂)、建(構)築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未出現差錯。 | 各類保護煤柱設計不合理或隨意變動,未經上級批準的發現一處扣2分。 | 2 | |
2、各種“三下”工程,如建(構)築物保護、維修、複墾、遷村購地、塌陷區治理等未出現差錯,效果明顯。 | “三下”工程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隱患,發生一次扣2分。 | 2 | |
六、地質報告 | 4 | ||
1、煤礦在不同的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建井地質報告、補充勘探地質報告、開拓延深地質報告。 | 檢查所有的地質報告,每缺一種扣2分。礦井零星補鑽未按規定提交地質資料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 2 | 零星補鑽應提交地質資料 |
2、礦井地質報告必須通過評審,報告須結論明確,有針對性,能指導生產。 | 地質報告未經評審,以缺項論處。地質報告質量不高者酌情扣分。 | 2 | |
七、地質說明書 | 7 | ||
1、各項采掘工程在設計施工前,地測部門須按規定的時間分別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和掘進工作麵地質說明書(簡稱“三書”) | 任意點名抽檢當年提交的“三書”,有缺項者,每缺一項扣2分;對照采掘工程設計、施工日期,提交“三書”的時間達不到《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規程》的要求者,每發現一處扣0.5分。 | 3 | |
2、必須有按《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由生產設計部門提交的並經礦總工程師簽字批準的“委托書”。 | 沒有委托書者,缺一次扣1分;按委托書提交時間達不到要求者,發現一次扣0.5分。 | 2 | |
3、 “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等數字相符,內容符合《礦井地質規程》要求。 | 說明書的內容不全或有錯、漏,以及互相間有矛盾等現象,每發現一次扣0.2分。 | 2 | |
八、地質預報 | 10 | ||
1 1、地質預報應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應做臨時性預報,並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 | 檢查當年全部地質預報書,缺年報扣2分;月報每缺一次扣1分;臨時預報每缺一次扣0.5分;預報圖、表不全或內容不全,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4 | |
2、預報的內容應包括地點、範圍、對生產的影響程度、應采取的措施等。 | 預報內容簡單,不能指導生產,每發現一次扣0.5分。 | 3 | |
3、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 | 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每發現一次扣2分。 | 2 | |
4、地質預報應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並妥善保存。 | 預報未按規定保存或丟失,每發現一處扣1分。 | 1 | |
九、水情水害預報 | 10 | ||
1、生產礦井必須建立水文觀測係統,並按規定時間堅持觀測。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麵要提前采取探測措施,確定安全後方可生產。 | 未按規定要求建立水文觀測係統的此項不得分;觀測係統(包括工作麵探測)不齊全,每缺一處扣0.5分;對礦井水量、鑽孔水位等觀測不及時的每發現一次扣0.2分。 | 2 | |
2、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年、季、月底總結,並按年裝訂成冊。 | 檢查當年全部水情水害預報,有缺報的一次扣1分; | 1 | 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井,可與地質預報合並到一起 |
3、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要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 圖、表不符,每發現一處扣0.2分;預報內容簡單,表達不確切,水害種類不能定性、定量、措施無針對性,不能指導生產,每發現一次扣0.5分。 | 3 | |
4、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 | 未按規定要求及時發放水害通知單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 2 | |
5、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生產,不會出現因預報錯誤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現象。 | 預報不準確,造成三級非傷亡事故的此項不得分。 | 2 | |
十、防治水工程 | 15 | ||
1、技術要求⑴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施工設計,並按規定程序審批,工作結束後有驗收、總結報告。⑵堅持“有疑必探”,凡不清楚或有懷疑的地段,都必須安排探放水,並有探放水鑽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⑶探放水鑽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要求。⑷對老空積水區、相鄰報廢積水小煤礦、斷層、陷落柱、富水帶等範圍、補給途徑等清楚,並有專門資料。 | 檢查現有的防治水工程文字材料。防治水工程無設計或未經審批,扣2分;缺少驗收或總結報告扣1分;因未探放水發生透水事故的此項不得分;無探放水鑽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扣2分;鑽孔設計不符合《條例》要求者,扣2分;設計中有錯漏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水害隱患不清或危害情況反映不及時,發現一處扣2分。 | 10 | |
2、工程質量⑴對威脅礦井安全的廢棄小窯及鑽孔等,均經過堵塞注漿、封堵處理,達到防水要求。⑵礦井各類防隔水煤柱的留設,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的要求⑶水情、水害監測係統齊全、設備狀態完好。⑷各類防探水鑽孔的質量,達到《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第六章第二節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第三節的要求。 | 檢查井上下防水工程和水害監測係統小窯、鑽孔封堵不良或防隔水煤柱不符合規定要求,發現一處扣2分;水害監測係統狀態不佳維護不及時或觀測不及時,每發現一次扣1分;各類防探水鑽孔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每發現一處扣1分;探放水工程缺少原始班報表扣1分;記錄不規範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 | 5 | 水文地質條件簡單至中等的礦井可以不上水害監測係統 |
十一、關閉廢棄煤窯調查 | 5 | ||
對井田範圍內關閉廢棄的煤礦進行調查、分析,建立檔案,對其分布、開采範圍、對礦井的危害等情況要清楚。並能與相鄰煤礦建立適當的資料交換關係。每季度要進行交換、調查一次, | 檢查關閉廢棄煤礦、相鄰礦井調查台賬,情況不清,有一處扣2分;對相鄰礦井開采情況調查不及時或調查情況不細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 5 | |
十二、資源管理 | 10 | ||
1、儲量估算圖紙⑴礦井必須具備以下圖紙①采區儲量估算圖,比例尺1:1000或1:2000②礦井儲量估算圖,比例尺1:2000或1:5000③工作麵損失量估算圖,比例尺1:500或1:1000④分煤層損失計算圖,比例尺1:2000⑵繪製內容應符合《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的要求 | 檢查全部圖紙,圖種不全者,每缺一種扣1分;圖幅不全者,每缺一張扣0.2分;圖麵有汙損,符號未按規程要求繪製者,每發現一處扣0.1分;圖紙比例尺達不到要求,以缺圖論處;繪製內容不全,缺一處扣扣0.1分。 | 2 | 根據情況①、②、④種圖可適當合並 |
2、儲量估算成果台帳⑴礦井儲量動態數字台帳⑵礦井儲量計算基礎和彙總數字台帳⑶礦井儲量增減、轉入、轉出、注銷台帳⑷逐年、逐月采出量台帳⑸分工作麵、分月的各種損失分析及損失率計算基礎台帳⑹分采區、分煤層、分季的各種損失分析及損失率計算基礎台帳⑺全礦井分水平、分煤層的各種損失分析及損失率計算基礎台帳⑻期末工作麵、采區、全礦井損失率台帳及結束後重新核算的損失率台帳⑼各種永久性煤柱台帳⑽ 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台帳(11)“三下”壓煤量台帳(12) 報損煤量台帳(13) 其他台帳 | 有缺項者,每缺一本扣0.5分;台帳內容不全,數字前後矛盾,字跡潦草不清,塗改嚴重者,每發現一處扣0.1分 | 3 | |
3、原始資料⑴有正規的儲量外業專用記錄本①分檔按時間順序保存,有索引、目錄,便於查找②記錄本齊全,不缺頁③每次觀測記錄上要有時間、地點和觀測者姓名⑵原始記錄應包括收尺、丟煤、探煤厚等記錄內容; | 無專用記錄本者扣0.2分;保管混亂,查找困難者扣0.2分;記錄本不齊全,每缺一本扣0.2分;記錄本無時間、地點和觀測者姓名者,每缺一處扣0.2分;記錄本種類不全者,每缺一種扣0.2分。 | 1 | |
4、數據統計與技術管理(1)礦井儲量動態必須清楚,數字口徑一致,無虛假。(2)礦井儲量損失情況清楚,日期、數量、構成、原因等都必須正確無誤。(3)丟煤通知單完整無缺,製度完善,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4)儲量變動的各項批文、報告完整,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5)礦井、采區、工作麵結束後,有損失率分析報告和總結,每半年進行一次全礦井回收率分析報告和總結。 | 檢查當年儲量及損失報表,儲量數字前後矛盾者,每發現一次扣0.5分;損失情況不清楚,每發現一次扣1分;報表上每發現一處問題扣0.2分;工作麵結束後一個季度,采區結束半年內未分析者,扣0.5分;未製訂提高回收率專門文件的扣0.5分;工作麵回收率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發現一處扣1分;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和考核辦法,執行不好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對丟煤現象未事先通知或事後未向上級報告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 4 |
序號 | 設備及儀器名稱 | 90萬t以上 | 90萬t以下 | 說明 | |
1 | 全站儀 | 3台以上 | 1台以上 | 1、按產量分幾種礦型配備外,還要結合各礦地質條件和井田範圍大小而定2、各種型號,要根據是否當年先進產品而定3、各種儀器設備包括配備設備4、本表不包括集團公司地測處應配備的儀器 | |
2 | 經緯儀 | 2台以上 | 1台以上 | ||
3 | 水準儀S1 | 1台以上 | |||
4 | 水準儀S3 | 1台以上 | 1台 | ||
5 | GPS | 有基礎的礦井,可根據實際需要配置GPS | |||
6 | 計算機 | 3台以上 | 2台以上 | ||
7 | 繪圖儀 | 1台 | 1台 | ||
8 | 複印機 | 1台 | 1台 | ||
9 | 冷光曬圖機 | 1台 | 1台 |
檢查項 目 | 質量標準 | 檢查方法 | 評分辦法 |
機構設 置10分 | 1.煤礦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內部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實行派駐製;2.煤礦應設置專職部門或明確專門機構負責頂板管理、機電、提升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等專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受衝擊地壓(礦震)威脅的礦井,必須設專門的防衝機構。3.煤礦應設置專職部門或明確專門機構負責生產調度指揮、應急值守等工作。 | 檢查有關機構的設置文件,部門、單位有關職責規定。 | 相應機構未設置的,扣3分;部門職責不明確的,每項扣1分。 |
人員配 備10分 | 1.煤礦內部安全管理機構,應設專職主要負責人一名,並由單位行政副職擔任;設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一名;配備分管煤礦主要專業(采掘、機電、提升運輸、通防)安全監督檢查的管理人員。受水害威脅及衝擊地壓威脅的礦井,應配有相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安全管理機構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總數不少於礦井從業人員總數的5‰,且不得少於7人;安全檢查工總數不少於井下從業人員總數的3%。2.煤礦企業應配置采、掘、通防、機電、地測防治水等專業副總工程師及部門技術負責人,並在有關機構配備相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受衝擊地壓(礦震)威脅的礦井必須配備防衝副總工程師及專職技術人員。3.有關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應符合上級對煤礦從業人員準入資格的有關規定。 | 查閱有關人員任職文件、檔案資料。 | 未按規定設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采掘、機電、通防、防治水、防衝副總工程師的,每缺一職,扣2分,缺相應部門技術負責人的,每缺一職,扣1分;缺相應專職技術人員的,每缺一名,扣0.5分;安監部門管理人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檢查工數量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未達到煤礦從業人員準入資格製度規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
安全規章製 度20分 | 煤礦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應當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全體從業人員,並結合實際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適時修訂,具體製度包括: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2.安全會議製度;3.安全目標管理製度;4.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製度;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6.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7.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8.安全監督檢查製度;9.安全技術審批製度;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11.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製度;12.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製度;14.安全獎懲和責任追究製度;15.入井人員管理製度;16.安全舉報製度;17.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製度;18.安全操作管理製度;19.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製度;2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製度;2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搶救和分析處理製度;22. 隱患排查治理監控製度;23.安全形勢定期分析製度;24.上級規定必須製定的其他安全規章製度和企業應建立的安全製度。煤礦安全規章製度應滿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及上級有關規定;②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發布,並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員。 | 查閱有關製度規定,發布文件,檢查有關製度落實情況。 | 每缺一項製度扣2分;製度不符合上級規定要求的,每項扣1分。 |
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10分 | 1.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的規定,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製度。2.按規定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並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3. 製定安全費用年度使用計劃,對安全費用按已確定標準及時、足額提取,並按照規定使用範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4.建立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做到賬、卡、物相符,項目完成要進行驗收,並有驗收記錄。5.風險抵押金的存儲和使用符合《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5〕918號)規定。 | 1.檢查對上級規定及本單位有關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2.查閱煤礦確定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文件。3.查閱年度安全費用計劃,查閱財務專戶提取、使用、結餘管理帳目。4.查閱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有關驗收記錄、資料。 | 1. 不落實上級有關規定,未確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2. 未明確安全費用提取標準,並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扣2分;3. 無安全費用年度提取使用計劃的,扣2分;未按計劃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的,扣1分;無專戶存儲賬目扣2分;安全費用在規定範圍外支出的,每項扣2分。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結餘賬目每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4.無安全費用項目管理台帳的,扣2分;賬、卡、物管理不符的,每處扣1分,項目未驗收的,每項扣1分。5.未按規定存儲和使用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扣2分。 |
隱患排查治 理15分 | 1.落實上級有關隱患排查治理的規定,建立並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有關部門、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2. 煤礦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由單位技術負責人、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參加的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根據事故隱患分級、分類標準,分別確定級別和類別;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台帳和重大隱患信息檔案,對重大安全隱患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3. 對於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製定並實施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內容符合上級要求並按規定審批。4.對治理結束的事故隱患,應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隱患進行銷號處理。由上級部門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還應組織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並應按照規定提出恢複生產申請,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同意。 | 1.查閱各級管理人員、部門、有關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2.查閱月度隱患排查記錄,台帳、檔案、隱患上報文件,所采取的相應安全措施記錄。3.查閱有關隱患治理方案。4.查閱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登記表、驗收記錄、有關申請報告、上級批複等資料 | 本項標準分15分,按照以下標準扣分:1.未逐級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的,扣2分,責任不明確的,每處扣0.5分。2.月度未按規定組織隱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隱患未分級、分類的,每條扣1分;未建立隱患登記台帳的和重大隱患信息檔案的,扣3分;隱患排查治理監控台帳記錄不全的,每條扣0.5分;重大隱患信息檔案不全的,每條扣1分。未按規定上報重大安全隱患的,每條扣1分;對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采取措施的,每條扣3分。3. 對重大隱患未按規定製定治理方案並按期實施的,每條扣3分;隱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每處扣1分。4.隱患治理結束後未驗收的,每條扣1分;未做銷號處理的,每條扣0.5分;有關重大隱患整改後未驗收評估並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恢複生產的,每條扣3分。 |
應急預 案10分 | 1.煤礦企業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上級有關規定,製定相應的應急預案。2.應急預案按照規定進行評審、備案、發布,按照規定及時進行修訂。3.煤礦應該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4.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演練前應編製演練方案,應急演練結束後應編寫評估報告。 | 1.查閱單位有關事故應急預案等資料。2.查閱有關預案評審資料、意見,預案發布文件,修訂記錄。3. 查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檢查有關崗點的現場處置方案學習、掌握情況。4.查閱有關應急演練方案、評估報告。 | 1.應急預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險源或主要事故類型未製定專項預案的,每缺一項預案,扣2分;危險性大的重要崗點,缺現場處置方案的,每處扣1分。應急預案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每處扣0.5分;信息有錯誤的,每處扣0.5分;預案之間不銜接,相互矛盾的,每項扣1分。2. 未按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修訂的,每件預案扣1分;未按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備案的,扣1分。3.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的,每人次扣0.5分。4.未按規定組織綜合預案或專項預案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的,扣2分;演練無方案及演練後未編寫評估報告的,每次扣1分。 |
安全培 訓15分 | 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明確安全培訓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內容和重點,並按計劃認真實施。2.每季度對單位安全培訓開展情況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總結,對查出問題製訂措施,整改落實;年終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總結表彰。3.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現一人一檔,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安全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煤礦其他從業人員按規定接受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從業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煤礦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4.煤礦應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培訓師資建設,充實必要的師資力量,培訓條件達到上級規定要求。5. 應保證本單位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所需資金,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支付工資並承擔安全培訓費用。 | 1.查閱單位年度安全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2.檢查月度安全教育活動記錄,季度安全培訓檢查記錄、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表彰決定。3.查閱單位安全培訓檔案。有關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現場抽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4.查閱單位安全培訓資金計劃及其落實情況,有關人員工資檔案、安全培訓費用報銷賬目。 | 1. 無年度安全培訓工作意見、安全培訓計劃的,分別扣2分;未按照計劃認真執行的,每項扣0.5分。2.季度內未組織安全培訓檢查的扣2分,無檢查問題記錄和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對安全培訓工作總結表彰的扣2分。3.未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扣5分,未實現一人一檔的,扣1分;安全培訓檔案記錄不全、不詳細、不準確的,每人次扣0.5分。“三項崗位人員”未經安全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上崗的,每人次扣2分。煤礦其他從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的,每人次扣1分。4.無培訓基地的,扣3分;培訓基地師資、辦學條件不符合上級規定要求的,扣0.5分。5.單位未落實和確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扣3分;未按規定承擔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期間工作及費用的,每人次扣0.5分。 |
調度通 訊10分 | 1、礦井必須安裝井下調度通訊係統。通訊設備、小型電器(通訊)、線纜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入網許可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2、健全各種管理規章製度。規章製度應包括維護人員、值班人員崗位責任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製度,周期維護試驗製度,防火製度等,並嚴格落實。3、調度電話安裝數量及場所必須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站)、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製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麵;《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要求的地點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辦公室,與井下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主要科室、醫院(衛生所)、車隊等,必須安裝調度電話,並能與礦調度室等部門直接聯係。井下電話不得並接。4、調度通訊係統安全設施齊全、可靠。通訊設備交流電源必須裝設防雷保護裝置;入井調度電話必須全部經過安全隔離柵;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接地保護係統完善,接地電阻阻值符合調度交換機設計安裝要求。5、係統功能齊全,性能良好。調度台的強插、強拆、集呼、群呼、會議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設計要求;通話質量應清晰無斷續、無雜音;必須配備錄音係統,錄音記錄時間應滿足一年以上;調度交換設備的主要板卡及電源係統必須采用熱備份運行模式,後備蓄電池容量符合安全運行要求。6. 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煤礦井下無線通訊係統和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為井下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無線通訊工具,實時監測井下作業人員的行動軌跡。係統產品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井下設備具有防爆合格證。係統的安裝、使用、管理符合標準規定。. | 1.現場檢查調度通訊係統,檢查有關證件。2.查閱有關製度,規程。3.現場檢查井下調度電話安裝情況,查閱災害防計劃。4.現場檢查調度通訊係統的各類安全設施、保護5.現場檢查調度通訊係統功能,設備配置等6.現場檢查煤礦井下無線通訊係統及人員定位係統的裝備、使用、管理情況,查閱有關證書、合格證。 | 本項標準分為10分,按照以下標準扣分:1.井下調度通訊係統設備、線纜等無合格證、入網許可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每有一項,扣2分。2.各類規章製度不全的每缺一項扣1分;未貫徹落實的,每項扣0.5分。3井下調度電話數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處通話不正常扣0.5分。4.調度通訊係統安全設施、保護裝置不全的,缺一項扣1分;安設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處扣0.5分。5.調度通訊係統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種功能扣1分。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扣0.5分;無錄音係統的,扣1分,錄音記錄時間達不到一年的,扣0.5分;調度交換設備的主要板卡未采用熱備份運行模式的,扣1分;後備電池容量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的,扣2分。6.未按照規定建立井下無線通訊和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的,扣5分;未向井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無線通訊工具的,扣2分;未實現實時監測井下作業人員行動軌跡的,扣1分;人員定位係統和井下無線通訊係統無規定安全標誌、防爆合格證的,扣2分;係統安裝、使用、管理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每處扣0.5分。 |
項目 | 標 準 | 標準分 | 檢查方法 | 檢查評分辦法 | 存在問題 | 實得分 |
一質量達標辦公室 | 30 | |||||
1、有常設的質量標準化管理機構(標準化辦公室),配備管理人員。 | 4 | 查現場 | 無標準化辦公室不得分;不配備人員的扣2分 | |||
2、根據質量標準化標準,礦及專業組要製定年度達標規劃。 | 4 | 查記錄 | 無規劃不得分,內容不具體扣2分 | |||
3、礦質量標準化管理機構每月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總結和布置質量標準化工作及規劃落實情況。 | 4 | 查資料,現場評審 | 不按時開會的不得分;規劃落實不好的扣2分;會議內容簡單的扣2分 | |||
4、推行全麵質量管理,組織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 | 5 | 查資料及現場 | 不推行全麵質量管理不得分;達不到要求的扣3分 | |||
5、標準化辦公室有必備質量驗收和安全測試的量具、儀器和儀表,並登記建帳。 | 4 | 查資料及現場 | 因缺少器具影響檢查效果的,發現一處扣2分;沒有登記建帳的扣1分 | |||
6、對工程、工作、管理三大質量有完善的考核,驗收製度和嚴格、合理的獎懲製度,並行文下發。 | 5 | 查資料、記錄 | 沒有行文下發的不得分;沒有健全製度的扣2分;考核不正常的扣2分 | |||
7、認真組織職工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和質量標準,並配合有關單位搞好各種 技術培訓。年初要製定培訓計劃,並行文下發,培訓有記錄,考核有結果。 | 4 | 查資料記錄 | 未組織職工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和質量標準的不得分,沒有行文的不得分,沒有按時培訓的扣2分,記錄、考核不完善的扣2分 | |||
二科室(區隊)管理 | 20 | |||||
1、各科室(區隊)、各工種要製訂保證質量和安全的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並打印彙編成冊。崗位責任製要懸掛上牆。 | 5 | 查資料及現場 | 製度不全的扣2分,沒有彙編成冊的扣2分,崗位責任製未懸掛上牆的扣2分 | |||
2、全礦各辦公室要把本職職能懸掛上牆。 | 5 | 查現場 | 無職能牌板的扣5分,沒懸掛上牆的扣3分 | |||
3、辦公室資料管理規範化。 | 5 | 查現場及記錄 | 無資料櫃扣3分;無資料盒(袋)、資料名細台帳扣2分 | |||
4、各科室、區隊使用計算機處理有關生產數據,並形成局域網絡。 | 5 | 查現場及記錄 | 未裝備應用的不得分;未形成局域網的扣3分。 | |||
三會議室(接待室) | 12 | |||||
1、礦會議室(接待室)能滿足20人以上會議需要,配足桌椅(沙發),配備保暖、降溫設施;工區必須有會議室能滿足工區安排工作、召開會議等需要。 | 6 | 查現場 | 會議室不能滿足需要的不得分,保暖、降溫設施不全的扣2分;工區會議室不能滿足需要的扣3分 | |||
2、會議室做到門窗完好、窗明地淨,無雜物,無灰塵。 | 6 | 查現場 | 門窗不好的不得分,髒、亂、差扣3分 | |||
四工廣衛生 | 搞好工業廣場生產區、辦公區環境衛生,硬化路麵,綠化空地,美化環境。 | 8 | 查現場 | 沒有綠化的扣8分,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扣3分;沒硬化路麵的扣3分;環境衛生差扣3分 | ||
五職業健康 | 30 | |||||
1、建立礦長負責的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有一名領導分管職業危害防治方麵的工作,有專門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 5 | 查現場 | 無礦長負責的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不得分,無專門機構負責日常工作不得分,無領導分管職業危害防治方麵的工作扣2分。 | |||
2、煤礦職業危害防治機構要研究製定企業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和規劃,做好塵肺病的普查、治療和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 | 5 | 查記錄 | 無措施和規劃不得分,內容不具體扣2分;未做好塵肺病的普查、治療和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扣3分 | |||
3、煤礦企業對新入礦工人和在職、離職有害作業崗位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查體時間間隔符合規定。 | 7 | 查記錄 | 煤礦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分,未建立健康檔案扣3分,查體時間間隔不符合規定扣3分。 | |||
4、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給予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 | 7 | 查現場及記錄 | 煤礦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對職業病患者及時給予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不得分。 | |||
5、在生產過程、勞動過程、作業環境中受職業性危害因素威脅的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防毒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 6 | 查現場及記錄 | 煤礦未進行防塵、防毒等個體勞動防護的不得分,有一名作業人員未佩戴防塵或防毒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的扣2分。 |
項目 | 標準 | 標準分數 | 檢查評分辦法 | 存在問題 | 實得分 |
一基礎設施 | 35 | ||||
1、按最大就餐人數,食堂人均建築麵積不低於1平方米;餐廳與操作間及其輔助用房的麵積比為不小於1:1。 | 5 | 現場丈量,人均低於1平方米扣2分,麵積之比達不到要求扣2分。 | |||
2、餐廳按正常就餐高峰職工人數配足桌椅;地麵材料為水磨石以上標準;餐廳衛生牆,牆圍采用易清潔材料,高度不低於1.5米;有防寒、降溫設施。 | 5 | 現場檢查,桌、椅不足的扣2分,地麵、衛生牆不符合要求扣2分;無保暖或降溫設施扣2分。 | |||
3、操作間地麵為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排水暢通;烹調間及蒸汽間的牆麵全部為瓷磚鐵麵;操作間排煙、排氣、通風、采光良好。 | 4 | 現場檢查,操作間地麵不符合要求扣2分;烹調間及蒸汽間的牆麵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餘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4、涼菜間單獨設置、封閉、衛生清潔;備餐間排水暢通、無異味;出售飯菜的窗口台麵使用瓷磚或不鏽鋼板材。 | 3 | 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5、主、副食倉庫分設;倉庫內食品原料分類存放,存放整齊且有標識;有防火、防盜、防毒、防鼠、防塵、防蠅、防潮設施,通風良好。 | 3 | 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6、設有洗碗處,並保證供水正常,要有倒剩菜、剩飯的容器 | 3 | 現場檢查,無洗碗處不得分,供水不正常,無容器各扣1分。 | |||
7、食堂門窗完好,防盜、防鼠、防蠅設施完好。 | 3 | 發現蠅、鼠等扣2分,一處門窗不完好扣1分,一處防盜、防鼠、防蠅設施不完好扣1分。 | |||
8、有相應的消毒設施;有存放餐具的保潔設備。 | 3 | 無消毒設施扣1分,無保潔設備扣1分。 | |||
9、必須根據食堂就餐人數配備冷藏設備,使用必要的炊事機械。 | 3 | 未配備冷藏設備不得分,未使用必要的炊事機械扣2分。 | |||
10、食堂外建有專用的封閉垃圾屋、垃圾箱。 | 3 | 無垃圾屋、垃圾箱不得分,不封閉扣2分。 | |||
二安全衛生 | 25 | ||||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等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並張貼上牆,無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發生。 | 4 | 查現場、記錄、口試。發現有黴變食品或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發生現象不得分。沒有張貼的扣1分,口試不好扣1分,一處不合要求扣1分。 | |||
2、所有炊餐具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定期消毒;炊事機械使用後清洗幹淨,擺放整齊。 | 4 | 查現場,記錄。消毒不全或無記錄不得分,炊餐具、炊事機械使用後不清潔、整齊扣1分。 | |||
3、生食、熟食炊具用具嚴格分開,半成品與成品、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時使用專用工具。 | 4 | 一處不符合規定扣1分。 | |||
4、操作間、餐廳達到衛生規範,地麵見本色。 | 3 |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5、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班班清掃,做到窗明地淨,牆壁、桌凳整潔、內外無垃圾、汙水,有“三防三化”設施,即防鼠、防蠅、防塵,地麵硬化,門下沿鐵皮化,窗和溝道網封化。 | 3 |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6、炊服人員要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保持個人衛生,每年至少一次體檢, 有健康證,持證上崗,並建立檔案,不適合者及時調離食堂工作。 | 4 | 查現場,查檔案,炊服人員未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體檢不得分。發現一次不合適者又不及時調離的扣2分,其它各項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7、食堂消防器材設施齊備、有效、擺放到位,防火、防盜、防毒措施落實。 | 3 | 無消防器材不得分,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三管理製度 | 20 | ||||
1、建立健全規章製度崗位責任製;安全與衛生責任製度及責任追究製度;培訓製度;考核製度;獎懲製度;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 6 | 缺一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2、有礦級領導分管生活福利工作,成立有就餐職工參加的夥食管理委員會,每月定期召開會議,征求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夥管會組織活動製度規範,有成效、有記錄。 | 5 | 查記錄、聽反映。無管委會不得分,無分管領導扣2分,活動不正常扣1分。 | |||
3、經常變化食品花樣,每餐菜、食譜掛牌,做到主食、菜、湯分別不少於3. 4 .1種。 | 5 | 查現場、資料。主食、菜或湯少一種扣2分,無食譜扣3分。 | |||
4、在就餐場所公示相關衛生管理條款,接受進餐者監督。 | 4 | 無衛生管理條款不得分,一次不接受進餐者監督扣2分。 | |||
四服務質量 | 20 | ||||
1、不斷提高炊管人員的思想素質,確立為職工服務的觀點,每周不少於4小時的學習,堅持三班服務;服務程序科學、舉止規範,著裝統一,掛牌上崗;服務態度熱情周到、文明用語、禮貌服務。 | 6 | 查現場、記錄,不定期組織學習扣3分,有空班或服務態度不好的扣3分。 | |||
2、使職工頓頓吃上熱飯、熱菜、喝上熱湯,夜班飯菜可口,並設有小炒部。 | 4 | 查現場,發現一次冷飯、菜不得分,其餘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
3、能為職工提供各類特殊的服務,如病號飯等。 | 3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4、有尊重少數民族飲食習慣的舉措。 | 3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5、食堂設有意見簿收集意見,反饋意見及時。 | 4 | 查現場、記錄、意見簿,無意見簿扣2分,一次反饋意見不及時扣2分。 |
項目 | 標準 | 標準分 | 檢查評分辦法 | 存在問題 | 實得分 |
一設施 | 40 | ||||
1、男女職工必須分樓或分區居住,如無法分樓居住,需設隔斷分段管理。 | 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樓房內或平房宿舍區必須有廁所及盥洗間,牆麵帖瓷磚,高度不低於1.5米。廁所為水衝式。 | 5 | 查現場,沒有不得分;少、遠、不方便,廁所及盥洗間牆麵未帖瓷磚,廁所未實現水衝,每項扣2分。 | |||
3、宿舍內應有桌、椅、櫃等用品。 | 5 | 查現場,缺一項扣2分。 | |||
4、室內外照明齊全,門窗完好,室內有保暖,降溫設施。 | 5 | 查現場,缺一項扣2分。 | |||
5、宿舍區應有自行車棚、晾曬衣物的場所及配套設施。 | 4 | 查現場,不合要求每項扣2分。 | |||
6、宿舍區內消防設施齊全 ,安全通道暢通,並有指示標識,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 4 | 查現場,不合要求每項扣2分。 | |||
7、宿舍區內有節水、節電裝置,配電設施齊全 、完好安全。 | 3 | 查現場,不合要求每項扣1分。 | |||
8、宿舍區內有圖書室、電視室等專用文化活動室。 | 3 | 查現場,不合要求每項扣2分。 | |||
9、宿舍區內有安全文化宣傳欄、專用公告欄,並經常更正內容。 | 3 | 查現場,一項不合要求扣2分。 | |||
10、值班室有電話。 | 3 | 查現場,沒有電話不得分。 | |||
二管理製度 | 30 | ||||
1、宿舍有專人管理,按區隊、班次安排住宿,有管理製度、職工住宿情況一覽表。 | 5 | 查現場、製度,無專管人員扣3分,其它不合要求,每項扣2分 | |||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器炊具及其它爐子,室內不準停放自行車、生產工具等雜物 | 5 | 查現場,發現使用電爐不得分,發現室內使用電炊具、其它爐子或停放自行車等各扣3分 | |||
3、設有探親宿舍,不準在集體宿舍內安排家屬住宿 | 4 | 查現場,沒有不得分,發現混住扣4分 | |||
4、不準在宿舍內賭博、猜拳行令、打架鬥毆和進行其它違章違紀的活動 | 4 | 查現場,發現有其中現象之一不得分 | |||
5、房間內建立輪流值班製度,並張貼上牆 | 4 | 查現場,不合要求不得分 | |||
6、有經常收集住宿職工意見的公開渠道並定期反饋,有記錄、存檔。 | 4 | 查現場、記錄,無意見簿或意見箱等不得分,一次反饋意見不及時扣2分。 | |||
7、宿舍區內無入樓推銷現象。 | 4 | 查現場,發現一次不得分 | |||
三清潔衛生 | 30 | ||||
1、室內衣物整齊,被褥幹淨,窗明地淨,無雜物,無灰塵,室外及宿舍周圍無垃圾、無汙水、無雜草,安靜、舒適、幹淨、衛生。 | 6 | 查現場,髒、亂不得分,不合要求每項扣2分 | |||
2、上、下水道暢通,廁所清潔無堵塞、無異味。 | 5 | 查現場,水溝不通或廁所堵塞扣4分,一處不清潔扣2分 | |||
3、定期對室內外消毒,室內無蟑螂、鼠害;蚊蠅孳生季節,要定期噴灑藥物,杜絕蚊、蠅繁殖,無蚊蠅。 | 5 | 查現場,記錄,噴藥不及時扣3分,有蟑螂、老鼠、蚊、蠅扣3分 | |||
4、搞好路旁、空地及房屋周圍的綠化,綠化覆蓋麵積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 4 | 查現場,沒有綠化的不得分,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扣2分 | |||
5、宿舍區定期粉刷,與周圍環境和諧 | 4 | 查現場,記錄,未定期粉刷扣2分,與周圍環境不和諧扣2分。 | |||
6、室內外無亂帖亂畫現象 | 3 | 查現場,發現一處亂帖亂畫現象扣1分 | |||
7、自行車擺放整齊、有序 | 3 | 查現場,發現一處不整齊扣1分 |
項目 | 標準 | 標準分 | 檢查評分辦法 | 存在問題 | 實得分 |
一設施 | 35 | ||||
1、澡塘應有更衣櫃、凳子,並有洗衣、烘幹、縫補等設施 | 10 | 查現場、櫃、凳不足和其它缺項各扣2分 | |||
2、浴室、浴池應鑲嵌瓷磚或用水磨石。浴室內有小便池 | 5 | 查現場、沒有鑲嵌瓷磚或不用水磨石扣3分,無小便池扣2分 | |||
3、按最大班洗澡人數每10人設置一個淋浴噴頭,並使用正常 | 5 | 查現場、沒有不得分,數量不足扣3分,使用不正常扣2分 | |||
4、更衣室內有保暖、降溫設施 | 6 | 查現場,缺一項不得分,效果不好各扣3分 | |||
5、更衣室內備鏡子,梳子和飲水處 | 4 | 查現場,無飲水處不得分,供水不正常或其它缺項各扣1分 | |||
6、女浴室必須實現淋浴化,櫃、凳等設施齊全,並設有衛生間 | 5 | 查現場,沒有淋浴不得分,無衛生間扣2分,設施不全扣1分 | |||
二管理製度 | 35 | ||||
1、男女浴 池,浴室內必須有專管人員,並有崗位責任製,做好服務及保衛工作,嚴禁空崗 | 6 | 查現場、製度,無專管人員或空崗不得分,發生失盜扣4分,無崗位責任製或服務不好扣2分 | |||
2、浴室、池班班衝刷,做到池淨,水清,水溫適宜,並定期消毒 | 12 | 查現場,記錄,浴 室髒不得分,池不淨、水不清各扣5分,水溫不適宜扣2分,不定期消毒扣5分 | |||
3、在浴池邊設有明顯的標誌牌:“禁止在池內打肥皂,洗刷衣物” | 12 | 查現場,無標誌不得分,發現一次扣6分 | |||
4、入浴人員愛護公共設施,講究公共衛生 | 5 | 查現場,有設施損壞扣3分,有不講衛生行為扣2分 | |||
三清潔衛生 | 30 | ||||
1、室內外保持清潔衛生,窗明、地淨、無雜物、無灰塵 | 12 | 查現場,不合要求每項扣3分 | |||
2、下井人員穿著幹爽,整潔的工作服、靴 | 10 | 查現場,工作服髒、破不得分,不合要求每項扣5分 | |||
3、蚊、蠅孳生季節,室內外及時噴灑藥物 | 8 | 查現場,記錄,藥物噴灑不正常扣5分,發現蚊、蠅等扣3分 | |||
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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