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我公司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製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參照《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公文處理辦法》中金〔2008〕67號,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文是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公務文書,是傳達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布規章製度,施行管理措施,請示答複問題,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 公文處理是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一係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公文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同時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確保黨和國家秘密以及集團公司和我公司商業秘密安全。
第四條 辦公室是我公司公文處理的管理部室,並指導各部室的公文處理工作。辦公室配備兼職人員負責公文的統一收發、分辦、傳遞、用印、立卷、歸檔和銷毀工作。
第五條 各部室要自覺克服文牘主義,提高公文質量,精簡公文數量,有針對性發文。
第二節 公文種類
第六條 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 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對有關部室及人員進行獎懲等。
(二) 公告、通告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三) 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屬單位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傳達要求有關單位辦理、須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機構調整等。
(四) 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五) 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單位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複上級單位的詢問。
(六) 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請示”中可以反映情況、陳述理由。
(七) 批複
適用於答複下屬單位的請示事項。
(八) 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九) 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複問題,請示批準和答複審批事項等。
(十) 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以公司名義製發需上報或下發的各種便函、簡報、情況反映、動態、證明等,主要用於上、下傳遞重要信息,視同公文處理。
第三節 公文格式和行文規則
第七條 公司公文一般由發文單位標識、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附注、主題詞、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 發文單位標識由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對於特定的公文(如編號函等)可隻標識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簡稱。
(二) 秘密公文要標明“機密”、“秘密”並標明份數序號。
(三) 緊急文件應當標明“急件”;緊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明“加急”、“平急”。
(四) 發文字號,包括單位代字、年份、序號。河北金廠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文件編號為:中金金廠峪〔20ⅹⅹ〕ⅹ號,河北金廠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文件編號為:中金金廠峪黨發〔20ⅹⅹ〕ⅹ號。
(五) 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標明公文種類。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標題用2號小標宋字體,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
(六) 公文如有附件,應當在正文之後、成文時間之前注明附件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附件一般應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之後加冒號,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
(七) 上行文應在發文單位標識上方空1/3版麵,並注明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號右側,居中空1字,發文字號居左空1字。上行文特別是請示件應由第一負責人(一般指黨政一把手)簽發或閱後發,第一負責人因出差等原因不在時,應由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簽發或閱後發,並在文頭處注明。如果主管領導簽發第一負責人已閱,標注方式為簽發人在上麵一行,下麵一行標注×××(用3號楷體)已閱(用3號仿宋體)。其中“請示”文應當在附注處注明聯係人的姓名和電話,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八) 除會議紀要、各種簡報、情況反映、動態等外,公文必須加蓋印章。當公文排版後所剩下的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必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麵,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
(九) 除聯合行文外,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單位名稱,隻標識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居左空4字,應使加蓋的印章上距正文2~4㎜。成文時間以領導簽發日期為準;聯合行文時,以最後一個簽發日期為準;會議文件以會議決定時間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十) 文件要標注主題詞。有關規定如下:
1. 先標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在類屬詞中,先標反映文件內容的詞,再標反映文件形式的詞(如通知、請示等)。
2. 主題詞一般不超過5個,以實詞為主,並以名詞為主。要體現單義性、規範性和專業性。
(十一) 公文版式應符合規範。標題用2號小標宋字體,正文用3號仿宋體,版心225mm×156mm(不含頁碼),一般每麵排22行,每行排28字。
(十二) 公文如有抄送(報),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標識,後標全角冒號,回行時與冒號的抄送單位對齊。
(十三) 印發單位和印發時間,位於抄送單位之下(無抄送單位的在主題詞之下)占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標識。印發單位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
(十四) 其它未盡事宜,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1999)執行。
第八條 “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隻寫一個主送部室,涉及幾個部室協調解決的事項,一般也隻寫一個主送部室,其他部室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單位。要嚴格區分“請示”與“報告”,“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第九條 各單位不得越級直接向集團公司報文請示工作,確需請示集團公司的事項,各單位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公司向集團公司呈文。故向集團公司呈文時,主送或抄報單位隻能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中共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委員會”(或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黨委)、“中國黃金集團公司辦公室”、“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不得主送或抄報辦公室以外的其它部室,不得將公文以各種形式直接報送領導本人。
第四節 收文辦理
第十條 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審核、擬辦、批辦、承辦、催辦、查辦等程序。
(一) 來文一律由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含各部室單位通過其它各種渠道收到的文件)。不得越級報文,不得將公文以各種形式直接報送領導個人。接收公文時,辦公室要認真核查來文單位、件數、時限要求和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簽收,注明簽收人和簽收日期。簽收絕密件時,還應登記公文序號。
(二) 公文登記後,首先由辦公室確認是辦件還是閱件。一般性辦件,由辦公室根據部室職能劃分,直接批分給部室,由部室承辦;需辦理的重要公文,由辦公室根據公司領導分工,提請領導批示。閱件由辦公室直接批分領導或部室傳閱。絕密件的轉送要遵守有關保密規定。審批公文,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意見,並寫上姓名和審批時間。其他審批人圈閱,視為同意。
(三) 公文處理應嚴格遵守時限要求。具體按照集團公司印發的《子公司文件處理流程及說明》、《上級文件處理流程及說明》所規定的時限執行。
(四) 公文傳批、傳閱原則上按照領導排序,依次送領導閱批。傳批件由後往前送批,傳閱件由前向後送閱。如果領導由於出差等原因不能傳閱時,傳閱順序可酌情變化。部室傳閱公文後應立即退回辦公室,不得在部室之間橫傳。
(五) “閱存”文件由有關部室簽字領取,閱後存該部室。
(六) “閱處”文件按規定處理後附處理意見退回辦公室。
第十一條 緊急公文和領導批示的重要公文,確定為督辦的,由企業管理部負責催辦、查辦,做到緊急公文跟蹤催辦、查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查辦。辦理部室涉及兩個以上部室(單位)的,列在第一個的部室為主辦部室。主辦部室應主動協調有關部室共同處理,有關部室應積極配合。各部室應當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各部室不得長期保存、留用、積壓、占有“閱處”文件,一時無法辦理或不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或不適宜本單位辦理的,注明情況後將原文退辦公室。如有必要,主辦部室可提請辦公室辦理複印件待辦。
第五節 發文辦理
第十二條 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核、會簽、核稿、簽發、編號、繕印、校對、用印、分發等程序。
第十三條 起草公文應當使用A4型紙(297毫米×210毫米)。用空白紙雙麵打印,並在奇數頁左側預留裝訂線。字體、字距、行距適中。公文首頁紙應逐項填寫。
第十四條 草擬公文應當做到:
(一) 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集團公司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二) 情況屬實,觀點明確,表述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文字簡練,篇幅力求簡短。
(三) 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用書名號將標題括起來),後引發文字號。引用外文應當注明中文含義。日期應寫具體的年、月、日。
(四) 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如果僅有一個層次,可在“一”和“1”中選用;如果僅有兩個層次,也可使用“一”和“1”的組合。
在製定規章製度時,如需使用“第幾條”的形式來表達,其層次相當於“一”。
(五) 用詞用字準確、規範。文內使用簡稱,一般應當先用全稱並注明簡稱。使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準確的中文譯名。
(六) 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其它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
(七) 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第十五條 審核和公司內部會簽:
(一) 審核
起草文件部室負責人對文稿是否符合公文起草要求、內容是否準確、表達是否清楚等負責,經嚴格審核後簽字。
(二) 公司內部會簽
經審核後需要公司內部會簽的文件,起草部室送有關部室會簽。會簽部室對文稿涉及本部室職責的內容負責。會簽意見要明確,一般1個工作日內將簽署意見的文稿退還起草部室。
第十六條 核稿:
公文送領導簽發以前,必須經辦公室進行核稿。核稿的主要內容是:
(一) 是否應當發文和以什麼形式發文;
(二) 是否符合相關流程;
(三) 是否需要有關部室會簽;
(四) 公文種類、格式和發送範圍;
(五) 語法、文字和標點符號;
(六) 密級和緊急程度;
(七) 按國家有關規定編寫主題詞。
核稿人員對文稿進行全麵把關,對少量不當之處可直接修改。如需作較大改動,由核稿人員指出問題,提出意見,退回起草部室重新擬稿;如改動過多,文稿較亂時,起草部室應負責重新出樣,同時將修改原件附上。
第十七條 簽發:
核稿後的公文,由辦公室統一送有關領導簽發。公司各類文件均由領導簽發。向上級單位的請示、報告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發。
領導簽發過的文稿,一般不應再作改動。如遇特殊情況需改動,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和簽發領導複審。
第十八條 編號和繕印:
公文簽發後由辦公室統一編發文號,編號人員對公文進行複核,複核重點是發文種類、文號、代字是否準確,是否符合發文程序等;確定印刷份數後送文印室繕印。
第十九條 校對:
文件由擬稿人或擬稿人指定人員校對,公文要至少校對2次,對差錯較多的清樣要在改動後再次出清樣校對。校對人應簽署本人姓名,以示負責。對上報的重要文件,起草部室負責人要最後審定核對稿件。
第二十條 用印、裝訂:
印章蓋在成文時間上,“騎年跨月”,端正清晰。文件裝訂線在文件的左側,以紙麵頂邊和右邊為基礎麵,在裝訂線位置裝訂書釘2枚。表格采用“手風琴”式折疊方式裝訂。
第二十一條 分發:
送公司領導的文件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發送其他單位和部室的文件由各部室負責。
第二十二條 上級行政機關的秘密公文,除絕密和注明不準翻印的以外,需翻印的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可以翻印。翻印時,應注明翻印的單位、時間、份數和印發範圍。密碼電報不得翻印、複製,不得密電明複、明電密電混用。秘密級以上密級公文不得錄存於一般計算機中。
第二十三條 傳遞秘密公文,必須采取保密措施,確保安全。利用計算機、傳真機等傳輸秘密公文,必須采取加密裝置。絕密級文件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第六節 公文立卷、歸檔、檔案管理和銷毀
第二十四條 公文辦理完畢,將正本2份連同底稿和相關材料交存辦公室,由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機關文件材料歸檔範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以及其他關文件檔案管理辦法,統一整理立卷歸檔。電報隨同文件一起立卷。各部室(單位)辦理的具有存查價值的其它文件,如重要會議材料、記錄、統計資料、報表、各種會議紀要、章程、合同、協議、擔保證明書、重要審計報告等也應隨時交辦公室歸檔。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根據公文間相互聯係、特征和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確定保管期限,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並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和利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公文、材料等進行整理立卷後,移交檔案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六條 查找利用歸案的文件應經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借閱人應妥善保管所借檔案,不得將檔案隨意拆散、剪貼、撕毀、塗改、勾畫和擅自轉借他人。借期最長不超過7天,超過借閱時間,必須重新辦理借閱手續。
文件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借用部室負責人簽字同意,辦公室負責人初審查,並報分管領導批準。
個人不得保存應歸檔的資料。員工調離本單位時應將所借閱檔案及所有檔案類資料還清。
第二十七條 對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材料,經辦公室鑒定和批準,統一進行銷毀。銷毀秘密公文,應當進行登記備案,由2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七節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