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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溝煤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文件

作者:佚名 2011-03-17 19:14 來源:本站原創


引 言

為了規範礦井管理工作,防止各類02manbetx.com 的發生,礦井根據《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神華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質量標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在原有的管理製度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工作,編製《大洪溝煤礦礦井管理製度彙編》。
《大洪溝煤礦礦井管理製度彙編》包括安全管理(本質安全管理製度)、井巷工程質量、采掘、機電設備管理、“一通三防”、爆破管理等六部分,共計103個製度。礦井管理製度的修訂完善,使管理工作中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促進礦井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推進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

















目 錄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製度 9
1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9
2 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12
3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14
4 風險管理製度16
6 安全管理獎懲製度 20
7 安全文化建設製度 21
8安全技術文件審批製度 23
9 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 26
10 設備操作管理製度39
11 設備器材管理製度 40
第一章 適用範圍 40
第二章 設備管理業務流程及風險03manbetx 40
第三章 設備管理業務風險控製製度 44
第二條:設備使用管理製度 46
第三條: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47
1.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47
2.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維護規定 48
3.設備潤滑製度 49
4.設備點檢製度 49
5.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50
第四條:設備檔案管理製度 52
第五條:設備02manbetx.com 管理製度 53
第六條:設備修理管理製度 54
第七條:設備配件管理製度 55
第八條:設備清查與處置管理辦法 55
12 安全管理公開製度 60
13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 61
14 安全會議製度 63
15 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64
16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71
17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73
一、預防瓦斯超限及爆炸管理製度 73
二、預防礦井火災管理製度 75
三、預防礦井水災管理製度 76
四、井下頂板02manbetx.com 預防的管理製度 77
五、井下小眼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77
六、放炮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78
七、預防煤塵爆炸管理製度 78
八、井下潰漿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79
18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81
第一章 入井應具備的條件 81
第二章 入井前的準備 81
第三章 入井後的注意事項 82
第四章 外來參觀人員入井管理 82
第五章 其他規定 83
第六章 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83
第七章 入井、升井人員清點製度 84
第八章 檢身人員獎罰辦法 84
19 安全生產舉報製度 86
20 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製度 88
21班組建設製度 90
22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製度 93
23 環境保護管理製度 95
24 本質安全運行與檢測製度 97
25 本質安全組織機構保障製度 103
25.1.1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 103
25.1.2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例會製度 104
26.“三違”及未遂事故彙報管理製度 105
27.井下檢查製度 106
第二部分 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製度彙編 108
第一章 總 則 108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機構職責 109
第三章設計及相關標準要求 110
第四章 支護材料管理 113
第五章 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管理 114
第六章 礦日常工程質量管理 115
第七章 井巷工程月度驗收、資金申請及竣工驗收 115
第八章 頂板管理 116
第九章 罰 則 117
第十章 其 他 120
第三部分 大洪溝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120
第一章 “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 120
1 礦領導 120
2 職能科室 121
3 通風隊 122
4 綜采隊 123
5 掘進隊(項目部) 124
第二章 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125
1 主扇管理製度 125
2 測風管理製度 126
3 通風報表審批管理製度 126
4 通風例會管理製度 126
5 礦井通風安全隱患排查管理製度 127
6 礦井風量計算和配風標準128
第三章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32
第四章 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34
第五章 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35
1 風筒管理製度 135
2 風門管理製度 136
3 密閉管理製度 136
4 測風站檢查製度 136
第六章 瓦斯管理製度 137
1 瓦斯檢查製度 137
2 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及定時彙報製度 139
3 瓦檢員井下交接班製度 140
4 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140
5 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141
6 三對口管理製度 142
第七章 采空區及盲巷管理製度 143
第八章 隔爆設施管理製度 144
第九章 礦井防滅火管理製度 144
1 礦井火災預測預報製度 144
2 火區管理製度 145
3 防滅火設備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製度 147
4 井上、下消防材料、工具配備及檢查更新製度。 147
5 自救器配備、使用、檢查管理製度 148
6 礦井火災事故填卡、03manbetx 追查處理及上報製度 149
第十章 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149
1 礦井粉塵測定管理製度 151
2 巷道衝洗、刷白管理製度 152
3 礦井防塵供水管路管理製度 152
第十一章 通風儀器、儀表管理製度 153
第十二章 各類儀器的配備、使用、檢查、標校與維修等管理製度 153
第十三章 防治重大瓦斯煤塵事故規定的實施細則 155
第十四章 “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159
第十五章 注漿管理製度 160
第十六章 小眼管理製度 161
第十七章 "一通三防"設施區域管理製度 162
第十八章 礦主扇風機區域管理製度 164
第四部分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彙編手冊 164
一 班前會製度 164
二 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165
三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製度 166
第一章 工作票 166
第二節 變電工作票 170
第二章 操作票 172
三 設備包機製度 175
四 設備入庫驗收製度 176
五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177
六 機電事故03manbetx 追查製度 177
七 交接班製度 178
八 節約用電管理製度 178
九 井下變電所消防管理製度 179
十 井下水泵房消防管理製度 179
十一 礦井設備回收管理製度 180
十二 礦用電纜定期檢查維修製度 181
十三 停送電管理製度 182
十四 五小電器管理製度 182
十五 巡回檢查製度 183
十六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184
十七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184
十八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85
十九 電纜管理製度 185
二十 電氣試驗製度 187
二十一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製度 188
二十二 事故03manbetx 追查製度 189
二十三 乘罐製度 190
二十四 防爆設備升、入井製度 191
二十五 消防器材使用保養製度 191
二十六 電氣試驗製度 192
二十七 主副井提升係統檢查維修製度 192
二十八 暗斜井安全管理製度 195
第五部分 爆破管理製度 196
一 火工品及爆破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96
二 出入庫人員檢身製度 197
三 爆破員上崗掛牌製度 198
四 火工品發放製度 198
五 火工品清退製度 200
六 火工品裝卸製度 200
七 火工品庫消防安全製度 201
八 火工品驗收製度 201
九 火工品運輸製度 202
十 火工品庫交接班製度 202
十一 手持機管理製度 203
十二 火工品銷毀管理製度 204
十三 火工品庫安全管理製度 204
十四 手持機上報數據的管理製度 205
十五 大洪溝煤礦火工庫管理考核製度 206
十六 爆破管理製度 208
十七 “一炮三檢、三人連鎖“製度 210
十八 火工品管理懲處和獎勵製度 211
十九 火工品管理考核製度 212
第六部分 調度管理製度 215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製度
1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事故發生,使我礦的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健康的發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現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自治區、集團公司、神新公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製定《神華新疆公司大洪溝煤礦本質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一、安全目標管理要求
總體控製、分解細化、健全機構、明確責任、績效考核、獎懲分明、定期評審、持續改進。
二、安全目標製定
安全目標的製定,要以目標方針要求為框架,充分考慮下列因素,確保目標合理、可行:
(1)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為基礎,確保目標對實現安全方針的針對性和持續漸進性;
(2)以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為基礎,確保方針中守法承諾的實現;
(3)考慮自身技術、安全管理要求,確保目標的可行性與實用性;
(4)考慮以往安全目標、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以往事故、事件等發生情況,確保目標符合持續改進的要求。
第一條:階段安全目標的製定
為實現礦井的發展目標,礦井在公司製定階段安全目標的基礎上同時應根據我礦的規模、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全員職工素質製定安全目標。
第二條:年度安全目標的製定
為實現階段安全目標,礦應根據公司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結合礦所屬各單位實際,製定年度安全目標。
三、安全目標的管理
㈠階段安全目標
階段安全管理目標一經製定,即成為礦安全奮鬥的大目標,必須加強管理確保實現,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新階段安全目標製定應在上一階段安全目標的基礎上加以鞏固和提高。
㈡年度安全目標管理
年度安全目標,以礦井年度1號文的形式下發到礦所屬各單位及駐礦單位、項目部。為了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礦將其分別分解,並由礦和所屬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要求所屬各單位將分配的安全目標落實到各班組、各崗位、各員工。同時,各單位每年年初,要結合上年度安全目標完成情況製定出切合實際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和管理方案。
1.安全目標檢查
⑴按照《神新公司大洪溝煤礦本安體係建設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⑵一三五動態安全檢查;
⑶重點專業、特殊地點針對性安全檢查;
⑷ 安全隱患排查;
⑸月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
各種安全檢查之前,應詳細製定檢查內容、檢查方法,認真檢查生產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隱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采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安全目標考核製度
由礦本質安全礦井建設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神新公司大洪溝煤礦本安體係建設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和《神華新疆公司大洪溝煤礦安全生產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各單位和辦公室、項目部,進行本質安全目標的月度考核。考核合格給予獎勵,不合格進行處罰,加大安全責任與經濟分配掛鉤力度,堅持重獎重罰,綜合運用經濟、行政等手段,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三違”,嚴格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3.安全目標獎懲製度
對各單位、辦公室、項目部的安全目標考核結果與公司每季度發放的本質安全礦井建設獎、礦本質安全達標獎掛鉤。
在月度內考核合格,實現安全目標給予月度獎勵,考核不合格或發生重傷、死亡事故給予罰款並從嚴處理,超出安全目標的給予重罰,並落實到事故責任人、基層部門和領導幹部。
經公司季度、年度考核合格,按照公司本質安全礦井建設獎勵規定對所屬單位、辦公室、項目部進行季度、年度獎勵;若考核不達標,根據考核辦法和考核結果,分別扣除該單位部分季度、年度獎勵,直至取消季度、年度獎勵。
經年度考核,凡是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實行安全一票否決製,取消該單位年度內各種評優、評先資格。




















2 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級領導在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中的職責,做到分級管理,層層落實。現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神華新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和我礦實際,製定我礦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一、礦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履行相應的職責,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二、各基層單位(辦公室)必須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製度。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以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同時由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定期對本單位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進行修訂、學習貫徹。
三、各基層單位(辦公室)、項目部必須根據本部門業務職能和《神新公司大洪溝煤礦本質安全管理程序文件》的規定,履行本質安全管理職責。
四、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落實“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就停產,安全了再生產”的原則。
五、各單位的生產經營責任人也是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界定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六、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安全辦組織各職能隊室製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進行演練。
七、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因故不能上崗時,應由單位領導安排具有同種資質的人員代替。如單位第一責任人因故不在崗超過24小時,必須報礦分管領導批準,明確離礦(單位)期間全權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人。
八、每位員工必須依據《安全生產責任製》履行相應的職責,員工出現失職時礦安全管理辦及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其性質、影響範圍、損失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九、 員工有事不能上崗時,必須提前一天與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請假,單位負責人應安排具有同種資質的人員替崗作業,嚴禁空崗。
十、 頂崗人員在上崗前,所在單位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結合現場實際進行培訓,熟悉本崗位的危險源及控製措施
十一、 當崗位之間或某一項任務職責不明時,由現場帶班隊長、職能部門或分管礦領導進行協調。
十二、 當本崗位工作任務出現重大變化無法按規定完成時應該及時向上級彙報,說明原因,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十三、各崗位要積極參加礦上組織的其它義務活動。






















3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確定的安全保障製度,加大安全投入,依靠隊技進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機製。為加強對安全費用的管理,製定製度。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製度規定〉的通知》(煤安監辦字[2004]42號)文件精神,確保大洪溝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
二、安全投入資金提取和使用範圍
根據國家《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幹規定》,按照公司規定,確定大洪溝煤礦按月從煤炭生產成本中提取安全費用15元/噸,維簡費8.5元/噸。
1.煤礦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於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的資金。具體範圍包括:
(1).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係統與抽放係統支出;
(3).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係統支出;
(10).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2、煤礦維簡費是煤炭生產企業從成本中提取,專項用於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具體使用範圍包括
(1).礦井開拓延深工程;
(2).礦井技術改造;
(3).煤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4).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支出;
(6).礦井新技術的推廣;
三、安全投入資金的管理
1.由神新公司建立管理製度,統一收取維簡費及安全費用,集中使用,所籌集資金由神新公司財務資產部開設專戶,專款專用,專項核算,統一管理;
2.煤礦安全生產投入專項資金堅持先提取、後使用,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的原則;
3.建立管理資金的申請、使用、檢查、驗收製度,以確保安全投入資金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的發揮作用。
四、其餘未盡事宜嚴格執行公司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管理製度彙編中《安全投入保障製度》規定。















4 風險管理製度
一 風險預控管理製度
1 識別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針對危險源製定有效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
2 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危險源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培訓,並組織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 作業01manbetx 由區隊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製,在編製過程中要充分考慮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源,在01manbetx 中要製定控製危險源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
4 當作業場所、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工作任務等發生變化時,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源的辨識,並製定通過審批的管理標準、管理措施,否則不準施工。
二 危險源辯識管理製度
1 礦屬各單位及駐礦單位成立各自的風險管理小組,負責本單位生產活動、服務中的危險源辨識,分級分類。
2 安全管理辦負責風險管理方法的培訓,對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製定的思路、方法給予相應指導。
3 安全管理辦負責風險管理工作計劃的製定,並負責監督指導。
4 各單位風險管理小組負責對風險管理要素的審核。
5 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及分級分類。
6 對不同類型、級別的危險源,各單位必須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到相關的作業人員,製定切實可行預防和控製措施。職能部門、安全管理辦進行跟蹤監管,使其始終處於有效控製之中。
7 安全(體係)辦根據各單位職責合理劃分井下責任區,明確危險源管理責任。
8 各職能部門和安全(體係)辦必須熟悉本部門監管的所有危險源,並負責對危險源的監測,督促各單位對危險源進行完善和補充。
9 安全(體係)辦每年定期組織各單位對危險源進行全麵審核,負責危險源的增減和升降級管理。
10 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製定本單位員工崗位風險辨識計劃,充分利用班前會組織當班人員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
三 工作前風險評估製度
1 工作前風險評估是根據進入作業狀態前,根據當班的工作任務、作業環境、設備設施、所使用的工器具、個人技能、個人防護等,評定作業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2 根據評估出的風險,要相應製定改進或防範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3 工作前風險評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會上進行,生產班組由當班帶班隊長負責組織工作前的風險評估,檢修班及其它作業班組,由機電副隊長或技術員組織進行工作前的風險評估,評估後要認真填寫風險評估記錄。
4 保留日常風險評估記錄,必要時追加到正式風險概述中。
5 經評估有危害人員及設備運行的重大隱患,要立即向調度彙報,經相關業務部門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後方可進入現場進行作業。
















5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製度
為了對全礦井生產過程中各類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管理,特製訂本製度:
1、礦、隊(辦)管理人員對人員不安全行為負有監督檢查、糾正的義務。現場作業中首先要確保個人按章作業,同時也要互相監督提醒其他人員不違章作業。
2、檢查執行采用定期檢查和動態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定期檢查與礦“一、三、五”流程一並檢查,動態檢查由職能隊室人員、機關跟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定時,對各作業點進行巡回檢查,檢查要覆蓋生產全過程、全方位。
3、 每周定期檢查與綜合大檢查相結合,由安全管理辦組織統一安排檢查線路及人員。
4、動態檢查由專職人員突擊抽查,檢查成員根據檢查範圍和專業,由安全管理辦隨時召集有關部門人員進行檢查。
5、不定期檢查重點突出中、夜班的檢查。
6、檢查必須對照《煤礦01manbetx 》、《規程措施》、《崗位標準》、《崗位責任製》、《風險源辨識手冊》等進行檢查。
7、檢查要把重點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運輸、輔助運輸和外委施工隊伍現場管理上,對於井下重點工程以及搬家倒麵、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長距離運輸等,易發生不安全行為的作業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8、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作業行為,應現場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給予當事人及責任單位罰款,情節嚴重的不安全行為,組成調查組進行責任追究,進行經濟處罰、待崗培訓直至行政處理意見,並要及時通報全礦。
9、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不安全行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業區域存在無法保證人員安全的危險源,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一切作業活動。
10、每周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一次針對現場不安全行為的糾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蓋所管轄區域生產作業全過程、全方位。
11、帶班隊長負責對每班人員的作業行為不定時的進行巡回檢查,特別對重點的崗位、關鍵的作業環節要采取重點監控。對本單位不安全行為人員要給予處理,對情節嚴重的不安全行為,由安全管理辦進行追查處理。
12、各隊(辦)要建立自檢記錄,要詳細記錄檢查時間、存在問題、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複查整改落實情況。
13、班組長為本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定時對全班人員作業行為進行抽查,經常提出要求、提醒安全注意事項,超前控製不安全行為和事故的發生。
14、 班組成員要相互關照,發現不安全行為立即給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時要進行強行製止。班組作業崗位各自分工負責、責任明確,又要相互製約,必須形成無隱患、無缺陷、無違章的作業氛圍。
15、每周班組要在隊(辦)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開展一次安全活動,組織討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日常作業中的不安全行為,進行分析,製定措施,杜絕在以後的工作中再次出現。
16、各級管理人員對人員不安全行為,在日常檢查中,要使用文明用語進行製止,檢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員工的原則,不能給違章人員造成心理壓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發二次違章,造成事故。
17、礦屬各單位對每次檢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要上報安全管理辦,由安全管理辦建立台帳,具體要對不安全行為人員姓名、所在單位、違章時間、違章情況、處理結果等情況詳細記錄在案。










6 安全管理獎懲製度
一 獎勵1 全麵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製度的。2 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發現違章操作及時製止的。
3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4 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5 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礦將視情節予以獎勵。二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1 違反01manbetx 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照2009年礦發3號文進行處罰。
2 接到違章通知書後未按期進行整改的,給予單位200元罰款。3 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比照2009年礦發3號文進行處罰。4 安全管理台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5 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並予以通報。
6 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 日常檢查隱患對照2009年礦發3號文執行。










7 安全文化建設製度
一 通過本質安全文化的建設,使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形成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長效機製,構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圍和協調的人—機—環關係,實現人員無違章、設備無故障、係統無缺陷、管理無漏洞的安全目標,製定本製度。
二 建立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組織機構
1 組織機構
組 長:張戈
副組長: 劉明 梁棵木 田英男 陸建江
成 員:郭紅珠 楊登武 林愛方 張蜀華 左都軍 朱建文 褚新龍 劉文強
楊三興 胡懷存 唐利忠 王洪林 鄭有福 公方有 陳建軍 劉春 胡國建 李誌萍 權秀琴 蘇君峰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合辦,郭紅珠任主任,負責本質安全文化建設日常工作。
2 組織職責
(1) 負責製定本礦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計劃
(2) 審核和執行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的相關文件。
(3) 負責計劃實施所需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有效配置。
(4) 解決本質安全文化建設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5) 所有成員都要接受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的相關培訓。
3 有專門礦領導負責本質安全文化建設,有具體明確的本質安全文化建設長期目標和年度目標,並且將目標分解到具體的部門。年末總結本年度的本質安全文化建設業績,找出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為製定下一年計劃作依據。
三 有明確具體的本質安全文化建設程序





大洪溝煤礦本質安全文化建設流程圖















四 有專項本質安全文化建設資金
五 輿論保障
1 緊密圍繞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發展目標,利用廣播、信息網、宣傳欄等各種媒體和載體進行文化建設宣傳。
2 在廠區道路兩側及井口懸掛、張貼安全文化標語,設置統一的宣傳標識牌,營造濃厚的企業文化建設氛圍,使員工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3 開展全員安全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員工對生命健康價值的認識,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潛意識觀念。
六 本質安全文化建設要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七 年末總結本年度的本質安全文化建設業績,找出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並製定下一年度的本質安全建設計劃。
8安全技術文件審批製度
為了進一步抓好作業規程、01manbetx 及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等審批與管理工作,明確各方麵技術人員的職責,規定審批的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明確各級審批人員責任,保證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編製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具體、全麵、可行、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作業和操作,特做如下規定:
一 審批內容
為避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出現漏洞,必須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1 資料完整,內容全麵具體,層次清晰,用語準確規範,避免出現有歧義的語句。
2 各種技術措施要符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技術措施要符合《礦山安全法》、《煤礦01manbetx 》、《安全技術01manbetx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有關法律法規及現行安全製度的有關規定。
4 是否製定正確、合理的避災路線。
二 審批程序
1 采掘作業規程和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初審時,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地測、機運、通風、安全、煤質、調度等部門進行會審, 會審由生產辦做記錄,各部門簽署意見,並由總工程師進行總結,提出會審意見,生產辦打印下發相關單位,編製人員修改補充完畢,經有關人員會簽後報總工程師批準生效。
2在用的采掘作業規程和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每月必須複審一次,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複審,對每一份規程、措施提出複審意見,發現問題及時修改,並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3 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修改補充。因生產工藝、地質條件等發生變化,規程內容無法指導現場實際,區隊技術負責人必須及時修改補充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新修改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仍必須履行審批手續,並向區隊人員學習貫徹考試合格後執行。補充內容要與原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裝訂成冊。
三 審批標準
(一)規程、措施製定的工程技術標準必須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二)規程、措施製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
(三)規程、措施製定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01manbetx 》等有關規定。
(四)規程、措施的製定必須符合有關行業法規、行業標準和《采掘作業規程編製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
四 審批時限
1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批時間分為兩種情況:可提前分析預測地質條件變化的規程措施審批手續要求在新工作麵開工前10天結束,審批後的規程(措施)必須複印四份,交生產辦、安全辦、調度室、檔案室各留一份,以便監督其施工和備查。職教部門負責,生產辦、安全辦參加施工人員作業規程的貫徹、學習、考試、閱卷工作,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可預見的工程問題時必須停止生產,立即製定安全措施或變更作業規程,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批準。
2 口頭應急措施的規定
(1)因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客觀不允許編製書麵安全技術措施,應采取口頭應急措施。
(2)由現場的跟班幹部或隊長(黨支部書記)根據現場情況,口頭製定應急措施,傳達後組織實施。
(3)現場的跟班幹部或隊長(黨支部書記)傳達口頭措施後,應將現場情況及口頭傳達措施內容彙報調度室,調度室詳細記錄後彙報分管礦領導或礦總值班領導,有明確指示或意見的,調度室應立即通知現場跟班幹部或隊長(黨支部書記),再立即傳達到施工人員。
(4)調度室做好記錄備案。
3 下列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隊室編製,礦總工程師同意審核簽字後,報公司審批。
1).在試驗期間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製定的安全措施;
2).采區設計方案;
3).礦井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和第一次采用綜采進行開采的采煤工作麵的開采設計;
4).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時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5).礦井掘進工作麵采用第一套新的機械化作業線組織生產並使傳統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
6).礦井使用新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和“三下”采煤工作麵的作業規程;
7).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五 各職能隊室審批人員資質及責任
1 礦總工程師對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負主要責任。
2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總工程師簽批,總工程師因故不能簽批時,由礦長指派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主管領導審批。
3 各職能隊室技術負責人負責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
4 參加審批人員在措施審批後,要在措施上簽字。
5經審批過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開工前7天送達各相關施工單位、業務隊室、安全辦(其他臨時性安全措施開工前3天送達)。
6經審批過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必須向所有參加施工的幹部員工貫徹學習,並有貫徹學習記錄、考試記錄,每月5日前各單位必須將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複審完畢,並在每月15日前組織施工人員貫徹學習











9 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
一、礦壓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礦壓監測是礦井技術基礎工作之一,是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綜采隊及施工單位、監督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係統的礦壓監測和信息反饋體係,健全和完善礦壓監測工作製度及監管體係,實現礦壓監測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
第二條 礦壓監測的目的是掌握采場礦壓和巷道礦壓顯現規律及特點,科學指導采場設計、巷道布置、現場施工和維護,綜合評判設計和支護效果,動態優化支護設計,從而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並為今後的工程設計及安全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礦總工程師是礦壓監測工作的技術管理負責人,負責礦壓監測設計的審批,組織開展礦壓監測技術分析,優化支護技術方案,批準設計的實施。
第四條 生產礦長是礦壓監測的現場實施負責人,負責礦壓監測設計及支護技術方案的現場落實,保證質量和效果。
第五條 礦長要重視礦壓監測工作,並負責落實礦壓監測設備、設施、儀器、儀表的采購、安裝及維護管理資金。
第六條 礦生產辦協助礦總工程師抓好礦壓監測設計的編製、審查及協助生產礦長實施礦壓監測設計。具體負責礦壓監測信息的閱示、處理、分析、提出技術方案優化、整改意見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執行細則
第七條 采掘區隊必須建立礦壓觀測分析管理製度,由技術員負責定期進行數據收集、整理、分析,並報礦生產技術部門及負責礦領導進行審閱。
第八條 井下生產采麵和施工巷道必須按照《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建立礦壓監測係統、配備監測儀器。
二、安全監控係統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
煤礦安全生產監測監控係統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監控係統穩定、可靠、準確、有效的運行,充分發揮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係統的功能,根據《煤礦01manbetx 》、《AQ1029-2007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MT/T 1008-2006 煤礦安全生產監控係統軟件通用技術要求》及國家相關標準內容,依照神華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監控係統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特製定大洪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安全檢查與監測製度。
(一)本製度使用範圍
本製度包括大洪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的裝備、傳感器設置、使用與維護、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聯網信息處理、安全監控係統的機構、安全監測工崗位責任製與技術資料管理等內容。
(二)神新公司井工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裝備要求
1.瓦斯礦井必須裝備煤礦安全監控係統。
2.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必須24h連續運行。
3.接入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各類傳感器應符合AQ6201-2006的規定,穩定性應不小於15d。
4.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傳感器的數據及狀態必須傳輸到地麵主機。
5.煤礦必須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監控係統的傳感器、斷電控製器等關聯設備,嚴禁對不同係統間的設備進行置換。
6.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必須聯網。
7.煤礦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或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瓦斯檢查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光學甲烷檢測儀。
8.煤礦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風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甲烷檢測報警礦燈。
9.煤礦地麵中心站安全監控係統的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必須雙機或多機備份,24 h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在5min內投入工作。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8h在線式不間斷電源。中心站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聯網主機應裝備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中心站應使用錄音電話。
10.礦安全測控管理機構設在生產調度室,設一名副主任進行管理。
11.安全監測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安全監控係統的設計和安裝要求
1.煤礦的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測控儀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
2.安裝斷電控製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斷電控製器與被控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定。
3.為防止甲烷超限斷電時切斷安全測控儀器的供電電源,安全測控儀器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4.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於觀察的地點。
5.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6.隔爆兼本質安全型等防爆電源,宜設置在采區變電所,嚴禁設置在斷電範圍內。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嚴禁設置在下列區域:(1)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內;(2)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3)掘進工作麵內;(4)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5)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巷道內。
7.為保證安全監控係統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斷電控製器與被控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審定。
8.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製線在改線或拆除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測控儀器停止運行時,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四)安全監控係統使用與維護製度
1.井下安全監控係統管理
(1)井下安全監控網絡由礦調度室全程監控管理,井下各單位應全力配合。凡屬井下相關單位責任區域之內,使用單位對該區域內安全監測監控裝備和線路應規範使用和正確維護。由於非正常使用造成監控設備故障,對使用單位要追究責任。
(2)對於監控設備移動頻繁的采掘工作麵,使用單位必須按標準要求及時進行移設。
(3)在設有監控裝備地點附近放炮和進行支護作業時必須對監控裝備、線纜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掘進工作麵放炮前應將傳感器移至安全位置,實施完畢後應移至標準位置。(綜采工作麵傳感器距端頭標準為10米以內,掘進工作麵傳感器距端頭標準為5米以內)。傳感器的懸掛必須符合安全規程標準(距頂不得大於30CM,距幫不得小於20CM)。
(4)各單位對使用範圍內(機電設備管理及工作責任區)監控裝備的日常維護工作包括:保持監控設備幹淨整潔,及時彙報監控裝備出現的異常情況等,保持監控線纜的整潔和懸掛整齊,及時移設監控裝備和盤掛監控線纜,移設符合標準,盤掛整齊。
(5)凡在各單位使用範圍出現監控裝備保護不周損壞、丟失,造成礦井監控網絡信號不正常、監控設備及線路損壞,由使用單位承擔材料費用,礦井監控管理人員負責修複調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理。同時追究該單位管理責任,並查明原因、落實到人,予以處罰。
(6)井下布置的傳感器,各使用單位按規程要求進行懸掛,新區域監控網絡的布置方案以及局部網絡的變更均由礦通風隊提出設計,各職能部門審查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執行,井下的監控線路必須在礦監控管理人員的指導下方可進行線路聯接和拆除工作。
(7)井下監控設備應保持24小時不間斷供電,分站備用電源的設計供電時間為2小時,當井下供電區域停電達到2小時以上時,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應及時與監控管理人員取得聯係,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工作,待供電正常後再予以恢複。
(8)各使用單位的采掘工作麵設計、作業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包含安全監控係統的設計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並在實際生產中嚴格遵照執行。
(9)為進一步規範和協調管理,對監控管理人員給予以下權力:
A、有權依據本管理辦法對相關使用單位安排和布置工作。
B、有權對查出的問題責令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和要求立即整改。
C、有權提出對違反本製度的單位和個人做出處罰。
D、有權製止破壞或對監控裝備有安全威脅的行為。
F、有權在監控裝備不能按要求使用及正常維護時停止作業地點的工作。
(10)負責全麵管理安全生產監測監控係統的監控管理人員主要負責礦井監控網絡的巡檢和維修工作,具體包括:主監控裝備及時移設。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檢,傳感器的標校維護、井下監控網絡故障處理、指導井下局部監控設備的搬家以及安全監控裝備帳、卡、牌、板記錄等業務。
(11)監控管理人員必須每7天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井下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1次,並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每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井下一氧化碳傳感器進行調校1次。定期未進行調校和斷電測試予以處罰。
(12)監控管理人員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按時檢查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2.礦地麵中心站及網絡終端管理
(1)地麵中心站及網絡由礦調度室統一負責管理,各終端設備和線路由使用單位進行正常使用及規範維護。
(2)礦井監控網絡使礦井安全生產的各種信息能夠實現網絡傳輸,調度室有責任不斷對網絡進行優化管理,並提出科學管理方案,使監控網絡能夠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礦安全監控管理部門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相關報表的報送和存檔保管業務,並負責礦井質量標準化中安全生產監控項目的技術業務工作,同時對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係統負管理責任和專業技術責任。
(4)為充分發揮監控係統的網絡化功能,促進礦井的信息化建設,除監控網絡必須反映的圖表外,網絡中還應共享以下圖紙資料,分別由相關單位負責繪製、補充、完善和修正。
(5)監控係統網絡終端程序由監控室網絡管理人員統一安裝和配置,各單位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改動。
(6)地麵中心站及調度監控室不得隨意停電,供電按照礦一級供電地點對待,遇特殊情況必須停電2小時以上時,機電部門必須及時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員與監控管理人員取得聯係,以便按程序關閉主控室設備,對於突發的停電,如在2小時內不能夠恢複調度員必須及時通知監控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7)調度室調度員應對監控網絡所反映的井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24小時監控,發現問題應及時按程序彙報。
(8)調度室調度員在監控過程中發現監控網絡工作不正常時必須及時彙報解決,遇到狀態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同井下監控設備安裝地點的人員取聯係,了解對照發生的情況,同時做好監控運行記錄,並通知監控管理人員解決處理問題。
(9)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監控管理人員必須將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表報礦長、總工、調度室主任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10) 地麵中心站和調度監控室為礦井監控網絡的中心,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需要進入時必須經過管理機構特許。
(五)安全監控係統檢修機構
1.礦井應建立安全測控儀器檢修室,負責本礦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維護和維修工作。
2.通安公司負責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維修、報廢鑒定等工作。
3.安全測控儀器檢修室應配備甲烷傳感器、測定器檢定裝置、穩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萬用表、流量計、聲級計、甲烷校準氣體、標準氣體等儀器裝備。
(六)礦井安全監測人員崗位責任製
1.安全監測工
(1)服從領導的安排,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安裝工作和檢修任務。
(2)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掌握《煤礦安全規程》、《AQ1029-2007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MT/T 1008-2006 煤礦安全生產監控係統軟件通用技術要求》等國家標準,搞好安全工作。
(3)不斷學習《神新公司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管理實施細則》內容,切實抓好本礦安全監控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細則的每一項標準和要求,有效地發揮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作用。
(4)認真做好井下監控設備的檢修和定期巡查,保證通訊線路敷設符合規定,懸掛整齊。CH4傳感器10天標校一次、CO傳感器一個月標校一次,要求標校準確,保證監測數據的真實性,並認真及時填寫各類表格記錄,以備後查。
(5)遵守各項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遵守治安、防火等各項規定。
(6)愛護係統設備和設施,保持中心站的衛生整潔,定時清理監控機的灰塵和汙物。
(7)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彙報並立即處理。
(8)努力學習各項專業技術知識,提高判斷和處理故障能力;全麵了解和掌握通風監測係統的安裝、設置情況,不斷對係統監測數據進行更新設置和存儲。
(9)對多屏機顯示各種參數圖表及時更新,做到整潔、直觀,及時變更上傳數據表格、圖表與本礦監測一致。
(10)針對安全監控係統要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具體一些方麵的係統優化的改進方法,使礦井安全監控係統能更優化、合理的實現係統的穩定、可靠、準確、有效的運行,發揮其最大作用。
2.安全監測維修工
(1)負責各種監測監控設備下井前的調試工作,確保下井後能正常運行。
(2)負責各類監控設備的維修和調試,對返修設備要認真詢問故障情況,仔細檢查並徹底解決,確保修複後的設備性能完好可靠。
(3)對返修設備應及時處理,保證待修率不超過20%,以提高使用率。
(4)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掌握《AQ1029-2007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MT/T 1008-2006 煤礦安全生產監控係統軟件通用技術要求》等國家標準,遵守操作規程。
(5)正確使用和保養好各種儀器儀表,合理使用元器件。
(6)各種維修設備要存放有序,配件、備用件、損壞元件要分類存放。
(7)保持環境衛生整潔,物品存放整齊。
(七)井下氣體超限報警處理製度
1.監控員必須認真觀測每班的安全監控傳輸信息。
2.集中精力時刻守在電話機旁,嚴禁作其它無關事務。
3.記清瓦斯報警情況,立即傳達各種命令,準確填寫記錄。
4.當傳感器報警時,必須立即通知通風隊值班人員、井下瓦斯檢查員及工作麵當班帶班人員。
5.瓦斯檢查員到命令後,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後立即向調度室及通風隊值班人彙報。
6.根據工作麵氣體超限的具體情況,調度員指派當班帶班領導配合瓦檢員進行處理,並報礦值班領導。
7.當井下各地點氣體超限報警時,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需要人員撤離時,立即組織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向礦總值班領導彙報,進一步采取處理措施;待工作麵氣體恢複正常後,方可指揮人員恢複作業。
氣體超限告警應急流程圖












8.本規定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八)斷電控製器複電管理製度
當礦井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井下斷電器自動切斷工作麵區域的電源。為了安全、正確地給斷電區域複電,特製定以下製度:
1.當瓦斯超限時,達到斷電濃度(如1.5%)時,斷電器會自動切斷電源,調度員要及通知救護隊員檢查該區域瓦斯,並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降低瓦斯濃度,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AQ_1029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以下時,方可由該采區電工人工複電,不可違規擅自複電。
2.當斷電器在誤動作情況下斷電,影響采區生產時必須有調度員及時通知安全監控係統維修人員檢查該區域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隻有當氣體在《規程》規定的濃度以下時,方可由該區域電工人工複電,否則遵照第1條執行。
3.為避免斷電器的誤動作,工作麵區域的傳感器安設位置必須符合《規程》規定,由安全員及安全監控係統維修人員檢查,嚴禁隨意挪動。
4.采掘工作麵的安全員、瓦檢員必須隨時檢查傳感器位置,一旦發現位置不合規程要求,立即責令現場跟班幹部或班組長更正,工作麵不準作業。
5.采掘工作麵跟班幹部或班組長,一旦發現工作麵停電,立即指派當班電工對工作麵附近傳感器進行認真檢查。
6.一旦發現傳感器報警,跟班幹部或班組長立即向礦調度是彙報,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瓦檢員對其氣體檢查。
7.瓦檢員檢查後確定氣體正常,傳感器仍處於報警狀況,礦調度員立即通知安全監測係統人員下井進行維修,維修好後再通知采掘工作麵跟班幹部或班組長,立即安排本班電工複電。
8.相關區域專職瓦檢員對複電全過程進行現場跟蹤監督,一旦發現違章應立即製止,嚴禁工作人員強行複電或私自甩開斷電器。
(九)瓦斯傳感器標校操作製度
1.井下安裝各地點的CH4傳感器必須每10天用標準氣樣和新鮮空氣樣對CH4傳感器進行標校。
2.井下傳感器標校前必須先檢查CH4傳感器的線路是否完好,CH4傳感器外觀是否正常。
3.傳感器標校前必須確定測試點區域5米內支護可靠、頂板完好和無淋水。
4.傳感器標校前必須確定該區域相關設備必須停機。
5.進行傳感器標校必須先進入標校模式,確定標準氣樣的數值。
6.進行傳感器標校必須先通新鮮空氣約1分鍾,確定傳感器的零點。
7.再通標準氣樣約1分鍾,確定傳感器的最高碼值。
8.退出標校狀態,待傳感器回零後再通入標準氣樣,觀察傳感器數值是否與標準氣樣數值相符。
9.標校完畢後,清潔傳感器表麵灰塵及調整傳感器懸掛位置。
(十)一氧化碳傳感器標校操作製度
1.井下安裝各地點的CO傳感器必須每月用標準氣樣和新鮮空氣樣對CO傳感器標校1次。
2.井下傳感器標校前必須先檢查CO傳感器的線路是否完好,CO傳感器外觀是否正常。
3.傳感器標校前需確定測試點區域5米內支護可靠、頂板完好和無淋水。
4.傳感器標校前必須確定該區域相關設備必須停機。
5.進行傳感器標校必須先進入標校模式,確定標準氣樣的數值。
6.進行傳感器標校必須先通新鮮空氣約1分鍾,確定傳感器的零點。
7.再通標準氣樣約1分鍾,確定傳感器的最高碼值。
8.退出標校狀態,待傳感器回零後再通入標準氣樣,觀察傳感器數值是否與標準氣樣數值相符。
9.標校完畢後,清潔傳感器表麵灰塵及調整傳感器懸掛位置。
(十一)瓦斯斷電測試操作規程
1.井下安裝各地點的斷電器必須每10天進行一次斷電測試。
2.斷電測試時必須保證CH4傳感器的準確可靠。
3.準備做斷電測試前應下發斷電測試工作單給斷電區域負責單位,經總工及斷電區域負責人簽字後方進行。
4.準備斷電測試前必須通知井下該區域帶班領導和該區域電工,再確認該區域安全生產情況是否穩定後方可進行。
5.斷電測試時設備斷電區域相關設備停機。
6.做斷電測試的位置應選擇在5m範圍內頂板完好、支護可靠和無淋水。
7.用超過1.5%的標準氣樣對傳感器進行通氣,使傳感器讀數達到1.5%,使斷電區域斷電。
8.在斷電測試後,必須由瓦檢員檢查開關附近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開關20m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CH4積存時,方可複電。
(十二)安全監控設備管理製度
1.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設備由安全監控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發放給使用單位,使用單位負責監控設備的維護,並負責各采掘工作麵的設備回收等工作。
2.各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神新公司安全監控係統實施細則》中相關規定。
3.損壞的設備由監控管理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若設備非正常損壞並無法修複,應由使用單位進行賠償,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4.新進的設備統一存放在庫房內,進行統一管理,使用單位必須對新進設備進行登記;暫不使用的裝置,必須妥善維護保管,防止日曬、雨淋、鏽蝕和拆套,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監控係統管理部門對井下新安裝的設備,實行區域式管理(各使用單位負責各自的監控設備),發現損壞或故障應及時彙報。
6.安全監控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申請報廢:
(1)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設備;
(2)通過修理,隨能恢複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價的80%以上;
(3)嚴重失爆不能修複的;
(4)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5)不符合國家規定及行業標準規定應淘汰的。
7.各單位人員應愛護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使其充分發揮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的作用。
(十三)中心機房管理製度
1.安全監控中心機房是礦井安全監控主要設備集中控製中心,監控技術人員必須每天進行打掃,保持室內清潔。
2.安全監控技術人員要對機房設備全麵了解,並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主機數據和程序要定期進行備份。
3.及時打印各項安全監控數據報表,並不斷完善服務機中圖形顯示動態係統圖。
4.安全監控中心機房除相關監控技術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違者一次罰款50元。
5.安全監控技術人員要對主機實時監控,主機出現問題後要立即切換備機工作,保證監控係統正常監控。
6.安全監控技術人員要及時對殺毒軟件進行更新,防止病毒侵襲,中心機房不得上網或遊戲,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7.安全監控技術人員要不斷學習監控軟件知識,全麵掌握安全監控的技術及硬件設備的功能。
(十四)安全監控帳卡報表製度
1.煤礦安全監控部門應建立以下帳卡及報表:(1)安全測控日報;(2)報警斷電記錄月報;(3)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
2.煤礦必須繪製煤礦安全測控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並根據采掘工作的變化情況及時修改。
3.礦井安全監控管理部門應每周向上級主管部門按時上報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情況、重要測點周曲線分析圖、監控人員周工作彙報、重要測點周報表。
4.礦井安全監控管理部門應每月向上級主管部門按時上報安全監控係統設備台帳明細、監控係統故障設備台帳、氣體超限月統計記錄、監控係統自查報告。
5.煤礦安全監控係統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應不少於2年。圖紙、技術資料的保存時間應不少於2年。
(十五)安全監控係統巡檢製度
1.為保障安全監控係統正常運行,為礦井安全生產保駕護航,要求監控係統維護人員每天對係統進行巡檢。
2.巡檢內容包括:監控線路懸掛是否符合標準、傳感器懸掛是否符合標準、傳感器顯示是否正常、線路有無損壞、各設備的文明衛生等。
3.巡檢中發現問題後,是使用單位的問題要求其立即整改並下發整改通知單,是係統故障的由監控管理人員整改。
4.在檢查中發現設備損壞(如傳感器),則根據礦《安全監控係統管理製度》進行處罰,並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巡檢完畢後,監控管理人員應認真填寫監控係統巡檢日誌以備後查。
6.巡檢過程中,巡檢人員應認真仔細(建立在對係統熟悉的基礎上),真正做到管好用好礦井安全監控係統。
(十六)機房出入登記製度
1.安全監控中心機房除相關監控技術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2.非相關監控技術人員要進入中心機房經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3.進入機房時必須進行登記,填寫進入事由;離開時登記時間。
4.進入人員在機房內必須遵守中心機房各項規定。
(十七)安全監控設備故障應急流程
1.中心機房設備故障應急流程:
如果中心機房正在使用的主機(或備用)出現問題 切換至備機。 檢查各點信號是否正常 檢查、維修故障機的故障 啟動故障機。
2.井下設備故障應急流程:
(1)傳感器故障應急處理程序:在地麵準備標校好的傳感器 到故障傳感器地點更換 使係統恢複正常。
(2)分站/區域控製器、幹線擴展器等設備應急處理程序:
立即趕到故障設備進行檢查 查明原因後需要換電路板立即更換。
附則 本製度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神華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監控係統實施細則》執行。











10 設備操作管理製度
1 新員工上崗必須簽訂至少半年的師徒協議,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後並能熟練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要領,方能獨立操作。
2 在用設備的操作規程,一季度組織操作者學習一次,單位應保留相應學習記錄。
3 引進的新型設備在使用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4 每套生產設備,均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5 同台設備需要幾個人共同操作時應明確專人負責。
6 員工在作業時必須按章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7 機電設備存在不完好、技術指標不達標,操作人員有權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隱患時有權拒絕使用。
8 操作人員不得甩掉任何保護裝置,否則要追究責任。
9 設備吊裝、拆卸前要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在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誌。
10 發現操作的設備有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彙報。
11 機械設備在維護、檢修時,應掛標識牌板。
12 在運轉的機械設備上禁止做以下工作:
(1) 清掃轉動部位;
(2) 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3) 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3 設備觀察窗和計量儀器附近均應設置照明燈,以便操作、觀察和測量。
14 員工共同作業時有相互監護安全的責任。






11 設備器材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和規範大洪溝煤礦設備資產管理,加強本質安全體係建設,樹立設備完好就是效益的觀念,做好設備全過程管理工作,提高設備資產的使用效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礦實際情況特製定《大洪溝煤礦設備管理製度》、《大洪溝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大洪溝煤礦物資供應管理(暫行)辦法》和《大洪溝煤礦設備管理檢查考核獎懲辦法》。
第一章 適用範圍
本製度主要用於規範除電力通訊設備、安全檢測設備、鍋爐供熱設備和運輸工具以外的,礦生產部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機器設備、工具的統一管理。
第二章 設備管理業務流程及風險分析
第一條:設備管理業務流程
設備管理業務包括購置前期預算(或計劃)、組織購進、驗收、付款、使用、維修保養和處置等程序。其中組織采購、驗收、付款等環節具體流程參見《物資采購供應中心內部控製製度》。其一般管理流程如圖所示:











第二條:設備管理主要業務流程說明
1.設備購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預算的製定
設備購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年度預算的編製程序主要包括:
(1)各生產單位設備管理相關人員編製下一年度設備需求、更新改造和大、項修理申請,經區隊主管領導批準後,於每年9月1日前報礦設備辦,經礦主管領導批準後上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綜合管理隊。
(2)設備辦負責接收各區隊上報的申請並進行審查。於每年第二季度末負責組織進行全礦的設備普查。設備辦組織生產技術辦、使用單位等相關人員成立普查鑒定小組,普查鑒定小組根據全礦設備的普查資料,對各使用部門申請大、項修或更新改造設備提出技術鑒定意見。
(3)設備辦根據設備普查情況,結合日常管理過程中掌握的設備實際損耗及運行情況,綜合評價礦設備生產能力,編製現有設備生產能力評價報告,經礦領導批準後,報設備管理中心領導審批。
(4)設備辦負責提供新技術新工藝應用和市場調研資料。
(5)設備辦根據上述資料,結合公司及礦下一年度煤炭產量計劃、生產接續計劃、公司及礦設備規劃等,統籌兼顧、全麵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設備購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年度預算草案,分發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
(6)征求意見完成後,編製下一年度的設備購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年度預算,報礦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後,上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按預算審批程序報批後執行。
2.設備購置程序
礦設備使用單位根據年度預算,每月末將設備需求申請報設備辦設備辦負責接受申請,並對需求申請是否經過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進行彙總平衡,考慮在公司及礦內部是否調劑使用滿足需求等情況。在年度預算的控製下彙總編製設備購置計劃,經礦主管領導審批,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審核彙總,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進入物資采購程序。
3.設備到貨驗收程序
設備到貨後,設備辦協助公司物資采購供應中心依據訂貨合同,組織財務站、使用部門、供應商以及質檢部門等進行驗收。設備驗收合格後,由設備辦負責統一對設備進行編號,粘貼標簽。設備辦建立帳卡和檔案資料。使用單位登記設備台賬和卡片。財務隊記錄賬卡。
4.設備使用與維護
(1)設備辦依據生產區隊上報的設備配置圖,核定各單位設備數量,負責審定設備使用規程,並監督實施。
(2)使用單位按設備使用規程使用和維護設備,製定設備使用與維護崗位負責製。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按有關規定檢查,收集設備潤滑記錄、日常點檢記錄及日常運行維護保養記錄,按期整理歸檔。每月編製設備運行情況統計表報設備辦。設備辦每月編製《設備運行狀況彙總表》。
(3)設備辦負責對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指導監督。組織定期(一般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預防性檢修和定期(至少每周一次)設備點檢,並形成檢修和點檢記錄。
設備辦每月組織相關部門對設備現場運行維護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通過檢查,界定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責任。填寫《設備現場運行檢查記錄》,由責任人在記錄上簽字確認。設備辦對實施檢查的結果進行通報,並按公司及礦有關管理製度進行獎懲。
(4)設備辦於每季度根據相關記錄,對采煤機、掘進機、主副井提升機、前後部運輸機、主膠帶運輸機等主要生產設備編製《設備現狀綜合評價表》,作為設備更新改造、設備修理及設備報廢的主要參考依據。
5.設備大項修理管理
(1)設備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運行情況,結合年度修理預算,提出設備大項修理申請報設備辦,設備辦經過審核後報設備管理中心。
(2)設備辦根據申請,通知相關修理部門或公司設備管理中心經招投標程序選擇的承修單位進行維修。
(3)設備辦負責與承修單位一起進行大項修理設備的修前預檢,出具預檢報告,落實設備存在問題及缺損件情況。設備辦負責修理設備的圖紙以及技術方麵的修前準備工作。
(4)設備辦根據承修單位需求申請,結合設備預檢報告,做好修理需要的配件及材料的需求計劃,申報駐礦供應站及時組織采購。
(5)設備辦要按項目管理的要求,對承修單位設備大、項修理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6)設備大、項修理完成後,由設備辦協調組織公司設備管理中心、設備承修單位、使用部門等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填寫《設備修理竣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設備辦、使用部門、財務站和承修單位各一份。
6.設備處置程序
設備辦根據礦設備管理的需要,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礦設備進行清查。根據設備清查或日常管理情況,結合設備使用磨損情況以及礦設備需求等情況,設備辦對需要報廢的設備提出初步申請;由於閑置等原因需對外轉租的設備,由設備辦提出申請,經礦領導批準後,統一由設備辦組織使用單位、財務站對處置設備進行鑒定後,按公司規定的設備處置審批權限進行審批處置。
第三章 設備管理業務風險控製製度
第一條:設備前期管理製度
礦設備辦必須按照設備綜合管理要求,加強設備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設備前期管理的各項製度,進行有效的組織安排、協調和管理。
設備前期管理包括設備的預算製定、設備的購置、設備的到貨驗收、設備使用前的初期管理等四個管理環節。具體規定如下:
1.預算購置管理
設備購置預算是礦資本預算的組成部分,是指導礦設備購置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礦年度設備購置預算按如下程序編製:
(1)設備辦負責組織礦相關部門,根據礦未來發展目標,對礦設備需求總量、總體布局、設備結構、技術選型等進行技術經濟研究論證,製定出礦的設備規劃,經礦領導批準後,納入礦總體規劃。作為編製年度設備預算的指導性文件。
(2)設備使用單位根據下一年度的生產量以及存量設備的生產能力等情況,提出下一年度的新增設備需求申請。由生產單位設備管理人員編製,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於9月1日前上報設備辦。
(3)設備辦負責接收各單位上報的申請並進行審查。根據礦每年第三季度組織的設備普查情況,結合日常管理過程中掌握的設備實際損耗及運行情況,綜合評價礦設備生產能力,編製現有設備生產能力評價報告。
(4)設備辦負責公司設備管理中心提供的新技術新工藝應用資料的發放工作。
(5)設備辦根據上述資料,結合礦下一年度煤炭產量計劃,生產接續計劃,分析礦設備需求總量,綜合平衡,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作為編製設備購置預算的依據。
2.設備購置
設備的購置必須在年度預算的控製下,按如下程序進行:
(1)設備使用單位按季度上報增量設備需求申請。由使用單位的設備人員編製,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報礦設備辦,設備辦及時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綜合隊。
(2)設備辦接收需求申請,對需求申請是否由授權人員簽字確認等,進行認真審查。對能夠在礦內部調劑使用的,按調劑管理的規定進行;不能調劑使用的列入年度購置預算,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
(3)設備辦根據礦的總體設備規劃、設計部門及使用部門的總體要求,提出購置設備的技術要求。確定詳細的技術參數。提出新增設備選型或改型方案,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作為依據。
3.設備到貨驗收
(1)設備到貨後,由設備辦組織財務站、經營辦、使用部門以及供應商進行驗收,按照訂貨合同,檢查到貨數量、設備名稱、型號規格、裝箱質量等,驗收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按設備裝箱單逐一清點主機、輔機、隨機附件、工具和各種技術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書、使用說明書等)。
(2)驗收合格的,填寫驗收報告。所有驗收人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並由設備辦向礦領導及時反饋設備到貨情況。
(3)驗收不合格的,如實記錄異常情況,由駐礦物資供應站報物資供應中心。由物資供應中心組織與供應商協商辦理退換或賠償事宜。
4.使用初期管理
(1)對驗收合格後的設備,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標準,按照設備管理中心規定的設備編碼製度進行編碼管理。根據驗收報告、設備編碼目錄、技術文件以及設備發票等資料,設備辦和使用部門同時製作設備卡片,登記設備的實物台賬,財務站記錄固定資產賬卡。
(2)隨機技術資料由設備辦統一歸檔管理,並將複印件給使用單位一份。
(3)隨機工具由設備辦統一登記造冊,指定專人管理、使用。
(4)設備隨機備品、備件,由設備辦造冊登記,建立台帳。隨機備品、備件主要使用於設備的安裝調試和設備的大修過程中。駐礦供應站發放設備備品、備件,須經設備辦審批同意後方可發放。
(5)設備安裝調試後,由設備辦組織,生產技術辦、使用單位、安全辦、經營辦等有關部門及人員進行礦內初步驗收合格後,申請公司相關部門驗收。
第二條:設備使用管理製度
正確使用設備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避免設備的不正常磨損或損壞,防止人身、設備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備件消耗,減少維修費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的關鍵環節。因此,各級領導和生產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規程,正確使用設備。
1.設備使用規程的編製
(1)設備使用單位根據設備技術資料和生產工藝要求及有關規定編製設備使用規程,由設備辦、安全辦、生產技術辦、設備使用單位等單位進行會審,報礦主管領導審批後執行。
(2)礦每種設備都應在投產前編寫好使用規程。設備使用規程的內容必須包括:設備的性能參數;交接班製度;操作前的準備工作;操作順序;緊急狀態的處理;在使用過程中設備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運行記錄表格等內容。
2.設備使用規程的貫徹
(1)設備使用單位負責組織全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設備使用規程,設備操作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熟悉設備使用規程。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特殊工種的培訓,必須由專業部門或其授權單位進行考試、審核、發證、驗證。
(2)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保證設備操作人員了解設備的構造,性能及零部件的作用,時刻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是否良好。設備操作人必須保證設備與機房的整潔,工具與配件齊全,認真落實設備使用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等,各項記錄正確完整。
(3)設備使用單位按其規定的設備維護保養負責製,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設備在運行中出現不正常現象,必須隨時記錄,記錄的數據要準確、清楚、完整。
設備使用單位按照設備運行記錄表進行記錄,每月定期上報;設備辦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按月編製設備運行情況,並上報設備管理中心。
(4)設備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應經常或定期檢查規程執行情況,發現有違章操作、不按規定填寫運行記錄等現象,及時製止、及時上報,並列入對班組或崗位的考核。
(5)設備辦負責監督檢查設備使用規程的貫徹落實情況,並負責給予指導,其工作人員每月下井次數符合礦下井管理製度的要求。
第三條: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設備維護保養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把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其主要任務是防止連接件鬆動和不正常的磨損,監督操作者按設備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和檢修周期,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的生產設備。
1.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1)設備辦根據礦設備情況,負責製定礦設備維護保養負責製,經礦領導審查批準後執行。
(2)設備使用單位執行設備維護保養負責製,必須保證每台設備都有人管理、有人維護、有人檢修,確保設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及時檢修。保證設備處於良好運行狀態,備用設備完好。
(3)設備使用單位根據定時定點檢查的記錄,提出設備的預修計劃,並嚴格執行,及時防止設備事故或設備故障的發生。
(4)設備使用單位根據設備運行情況,不斷總結經驗,對設備使用規程(維護保養規程)提出修改完善意見。
(5)設備辦根據礦設備管理情況,必須不斷改進礦設備維護保養相關規章製度,確保礦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6)設備辦負責對礦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根據設備運行狀況負責監督全礦生產設備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在用設備都要按照計劃檢修規定的時間進行檢修。對未按計劃進行檢修的項目,追究設備使用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維護規定
(1)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設備使用規程,保證操作人員在設備日常維護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堅持設備的運行和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實行設備維護保養崗位負責製。對檢修工、操作司機做好巡回檢查,設備重點、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並及時做好日檢記錄。
(3)操作工在下班前,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幹淨,保持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無髒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認真執行設備交接班製度,主要每台設備都應有“交接班記錄本”,每班人員應認真寫清楚,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設備在接班後如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操作司機嚴格按照設備檢修規程進行日檢,設備的日檢時間每天不少於2-4小時。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自己能處理的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檢修責任人進行處理。
(5)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每台設備必須由技術人員編製潤滑規程及潤滑卡片,操作和維護人員要嚴格執行潤滑規程及潤滑卡片的規定,定期添加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保持油路暢通。保證設備潤滑良好,正常運轉,並做好潤滑記錄。
(6)嚴格按使用規程和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設備,嚴禁設備超速、超載、超壓、超溫運行,更不準亂拆、亂焊、亂改設備,不準設備在無潤滑狀態下運行。
(7)主要設備及設備的關鍵零部件要按照測試周期,做好技術測試工作,確保其安全經濟運轉。收集測試報告並及時歸檔。
(8)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可靠,保護裝置要正確使用,並按期進行檢查整定。
(9)在進行設備的預防性檢修工作前,要提前做好檢修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等有關準備工作,保證檢修工作按計劃進行。
(10)設備維護責任人應根據規定的每台設備檢查點的檢查情況詳細填寫記錄,交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存檔備查。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保養維護記錄,測試記錄,故障處理記錄,每月收集整理歸檔,報設備中心。
3.設備潤滑製度
(1)設備潤滑是設備維護工作的重要環節。設備缺油或油脂變質,會導致設備故障甚至破壞設備的精度和功能。搞好設備的潤滑,對減少故障,減少機件磨損,延長設備壽命起著重要作用。
(2)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潤滑管理製度,按照五定(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定人)要求和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並認真做好潤滑記錄。
(3)設備使用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設備潤滑管理工作,潤滑管理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明確潤滑部位所用潤滑劑的種類、牌號,知道潤滑油脂的正確應用,油品的合理保管,編製本單位機械設備的潤滑規程及潤滑卡片。
(4)換油時,要徹底清洗油路係統,做到無油垢、無水分、無鏽蝕、無金屬碎屑。注油時,要仔細清洗注油器,防止煤粉、岩粉及水進入,同時對於不同牌號的油液,要有專用油桶或油壺,分類掛牌。
(5)油箱內壁和油中浸泡的器件表麵,禁止塗油漆,以防油漆溶解而產生的沉澱物吸入油路係統中。
(6)設備用油要符合規定,不準任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廠家或不同牌號的油不準混用。更換不同牌號的油時,必須對設備徹底洗淨。
(7)乳化液用水必須經化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其配製應由專人實行集中配液,並嚴格掌握配比3~5%的規定。
4.設備點檢製度
(1)設備點檢是一種科學的設備管理方法。它是由操作工或維修工利用人的感官或簡單的儀表工具,按照標準定點定期地對設備進行檢查,找出設備的異狀,發現隱患,掌握設備初期信息,以便及時采取對策,將故障消滅在萌芽階段的一種管理方法。點檢的目的是防患於未然,通過對設備進行預防性檢查,可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消除故障的措施,保持設備性能的高度穩定,延長設備零部件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效率。
(2)設備點檢分為日常點檢、定期點檢和專項點檢三類。
(3)設備辦負責製定礦井點檢製度和點檢表格,監督落實;負責點檢人員的培訓,並對點檢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日常點檢工作由兼職點檢員進行,每台設備的包機人即為該設備的兼職點檢員,兼職點檢員負責本崗位設備日常巡視檢查,按照日點檢表內容,對設備進行動態及靜態檢查,確認設備是否運行正常,並填寫點檢表。執行周期為每天一次。
(5)定期點檢由各單位指定負責人和技術工人進行,按照點檢表內容,對重點設備進行點檢,並對上周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定期點檢每周進行一次。
(6)專項點檢由設備辦組織相關人員或請公司機電試驗室進行,主要通過專用設備儀器完成設備的技術性能測試、試驗等工作。點檢周期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設備辦負責對檢測結果進行分析處理,並收集測試報告及時歸檔。
(7)使用單位明確本單位每台設備的兼職點檢員,並且是兩名,分別為第一和第二點檢員,第一點檢員不在崗而不能執行點檢工作時,由第二點檢員來完成當天的點檢工作。
(8)每天兼職點檢員按照點檢要求對設備的點檢部位進行認真檢查,把檢查結果填在點檢表上,升井後向區隊值班領導彙報點檢情況。並於每周一將上周的設備點檢表交區隊管理人員。
(9)兼職點檢員在檢查中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恢複設備正常狀態,並將處理結果記錄,不能處理的要報告本單位領導。
(10)各單位領導對兼職點檢員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安排處理,不能處理時及時報本單位設備管理人員,必要時報設備辦。
(11)各單位每周二將上周的設備點檢表交設備辦,進行分析並出具分析報告,存檔備查。
(12)設備辦定期分析檢查設備點檢記錄內容,找出設備薄弱環節或劣化部位,提出改進意見,並下發設備檢修單安排處理,對檢修情況進行跟蹤落實。
(13)設備辦每月對設備點檢工作進行總結,並對設備點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5.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礦各單位利用“元旦”、“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安排的停產期間進行各項預防性檢修,每年檢修日不少於12天。
(2)檢修前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①各單位報主要檢修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檢修工藝、安全技術措施等,由設備辦報公司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後執行。
②檢修實施單位負責落實檢修人員,指定檢修負責人、檢修技術員、現場負責人,並準備好檢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等。
6.監督與檢查
(1)設備辦根據《神華集團質量標準化》標準以及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每周組織相關部門對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一次設備現場運行維護管理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檢查設備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
②檢查管路、閥組是否串液、漏液。
③檢查泵站壓力是否正常。
④檢查是否按製度規定保養設備,是否對設備潤滑點按期加油潤滑,是否按製度規定管理油脂。
⑤對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
⑥檢查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⑦檢查電纜電器設備安裝是否規範,技術整定是否滿足技術要求。
⑧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是否健全規範。
⑨檢查供電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年檢,接地係統是否定期校驗,工作麵供電設計是否規範,電器整定是否按設計執行。
⑩檢查大型固定設備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設備辦對實施檢查的結果進行通報,並按礦有關管理製度進行獎懲。
(2)設備辦對定期維修、定期點檢和專項點檢以及定期組織的現場運行情況檢查,必須形成定期維修、定期點檢、專項點檢、設備現場運行檢查等記錄,相關記錄內容與表格等由設備辦製定或修訂。形成記錄應及時存檔保管。
(3)設備辦每月根據相關記錄,對采煤機、掘進機、主副井提升機、前後部運輸機、主膠帶運輸機等主要設備編製《設備現狀綜合評價表》,作為設備更新、設備項修、設備大修理及設備報廢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設備檔案管理製度
1.設備台賬及卡片管理
(1)設備辦負責礦設備的統一編碼,製作設備標簽。負責建立健全礦設備的實物台帳及卡片,跟蹤設備的使用狀況,定期與駐礦財務站固定資產明細帳、總帳進行核對。
(2)設備辦應按租賃管理和非租賃管理分類建立設備台帳和卡片,進行分類管理。設備卡片及台帳應當詳細反映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技術參數以及增減變動、所處位置等相關信息。
(3)當固定資產發生增減變化、進行大修理、內部調撥等設備信息發生變化時,設備辦及時通知駐礦財務站等有關部門,設備辦應當及時調整台帳信息,駐礦財務站及時作出相關處理,確保帳實相符。
(4)設備辦必須及時反映上報設備狀態變化情況,及時更新設備台賬,確保設備台賬的反映實際,設備台賬必須責成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修改刪除台賬記錄。
2.技術檔案管理
(1)設備檔案資料是指從設備規劃、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等全過程中形成並經整理應當歸檔保存的圖紙、圖表、文字說明、計算資料、照片、電子資料等隊技文件資料。
(2)礦設備辦統一負責全礦生產設備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設備檔案資料必須逐台建立。所有資料,設備管理員必須經過整理、清點編號、裝訂、登賬後妥善保管。
對設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診斷技術資料、設備運行情況報表、修後的相關資料等及時納入設備技術檔案。
(3)設備辦建立資料收集登記薄和借閱登記薄,專人負責收集、整理、登記和借閱工作。
(4)原圖原件或無備件的技術檔案資料一律不得外借,隻能在設備辦查閱。
(5)設備辦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到檔案室登記簽字後借閱,但必須在一周內歸還,如需長期借閱,需經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其它單位人員借閱資料,須持設備辦的審批單,經設備辦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借閱,借閱時間不得超過兩周。借閱者應無條件的在檔案管理員提出的歸還期限內歸還。
(6)借閱者要愛護技術資料,嚴禁拆卷、抽取、塗改、圈點、劃線或汙損,嚴格遵守製度,按時歸還,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或取消借閱資格。
(7)檔案管理員應當堅持原則,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製度,經常聽取各方意見,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8)設備技術檔案是礦檔案資料的組成部分,設備技術檔案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從公司檔案管理的要求。
第五條:設備事故管理製度
1.設備事故及其分類
設備事故定性及分類由設備辦參照有關規定擬定和修訂,經安全辦、設備使用單位、生產技術辦、經營辦、調度室等有關部門會審,報礦主管領導審批後執行。
設備事故按設備修複所需全部修理費用的支出,一般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其一般劃分標準如下:
(1)設備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為一般設備事故;
(2)設備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50萬元,為重大設備事故;
(3)設備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設備事故。
2.設備事故管理
(1)設備辦負責礦井設備事故的追查與處理,對礦井的設備事故進行歸口管理。
(2)事故發生後,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調度室、設備辦、使用單位領導,設備辦會同使用單位相關人員及安全辦有關人員,調查損壞情況,拍照備案,並提出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工作。
(3)設備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安全辦有關人員、使用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4)經過分析必須查明性質、原因,明確事故損失及責任者,找出應吸取的教訓並製定防範措施。由設備辦提出處理意見,並於十五日內出具事故分析報告。
(5)對於一般設備事故由設備辦追查,報礦主管領導後處理;對於重大以上機電設備事故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
(6)事故發生後現場勘察完畢,應遵循先恢複生產後追究責任的原則,盡可能減少因停產所造成的損失。
(7)事故調查過程中,必要時可請公司相關部門參加分析,共同做出調查結論。
(8)設備質保期內的設備故障,由設備辦負責向公司設備管理中心彙報,由公司設備管理中心與供應商協商處理。
(9)設備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未受到處理、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未得到落實不放過。
(10)各使用單位出現設備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彙報,對於隱瞞不報、破壞現場或弄虛作假的,按礦相關規定處罰。
(11)對於所發生的設備事故,設備辦要將其設備事故率及設備事故頻率定期統計按有關規定上報。並將事故情況錄入設備管理檔案。
第六條:設備修理管理製度
1.設備修理的原則
(1)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有計劃地組織好設備的檢修工作,保證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為生產的發展提供必須的物質基礎。
(2)礦年度預算必須包括設備修理預算,大、項修預算必須單獨製定,其他修理作為使用單位經常性費用列入其成本費用預算。
2.設備大、項修計劃管理
計劃的編製
①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下年度修理計劃最遲應於年末編製完成。
②設備辦組織各單位負責人,結合設備過煤量、行業規範、設計要求、使用年限、修理周期、實際運行狀況等,對各使用部門申請大、項修設備提出修理意見。統籌兼顧、全麵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設備大、項修計劃草案。
③礦年度大、項修計劃草案編製後,經礦領導審核後報公司審核批準後進入礦井下年度的大、項修計劃。
第七條:設備配件管理製度
1.機電副總負責礦井設備配件的全麵管理工作。機運隊要有一名副隊長分管配件管理工作。
2.機運隊設立配件管理小組,配備專職人員負責配件管理的具體業務工作;配件管理人員要懂業務,熟悉設備性能、結構和配件用途。
3.綜采、綜掘設備配件實行專職管理,配備專職人員負責配件的具體業務工作。
4.各配件使用單位要有專職或兼職配件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配件計劃的編製、領取、使用、管理工作。
5.標準配件、非標準配件有機運隊負責編製。計劃的編製應根據消耗定額和實際消耗情況,及時上報計劃。
6.配件到貨後認真檢查數量、質量,大型配件和關鍵配件應由機電設備部門、使用單位共同驗收。
7.配件均由駐礦供應站保管,配件按機型分類擺放,精心保管,防止鏽蝕,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配件標簽要填寫齊全,數量準,帳、卡、物一致。
8.配件的使用要建帳、建卡,有專人負責配件的領用審批。配件領用要以舊換新。
9.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舊件的修複利用工作,努力提高舊件的修複質量,節約配件資金。
10.配件的報廢按照公司有關要求辦理手續。
第八條:設備清查與處置管理辦法
1.設備清查
(1)設備清查盤點是驗證礦賬麵各項設備的真實存在、使用情況和存放地點,以及是否存在賬外資產的必要手段。公司設備管理中必須對設備進行清查盤點工作。
(2)礦的設備清查盤點工作由設備辦和財務隊共同負責組織,駐礦供應站、設備使用單位、經營辦等有關部門參加,成立盤點工作小組。
(3)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方式包括(1)不定期盤點:根據礦設備管理工作需要或其他工作任務的需要,對設備進行單項或全麵的清查盤點;(2)定期盤點:每年的12月,即礦年度財務決算前,必須對礦的設備進行一次全麵的清查盤點。
(4)設備清查盤點的程序和方法
①設備清查盤點的準備工作
設備辦、財務隊在清查盤點前對設備的總賬、明細賬、台帳、卡片進行核對,作到賬賬、賬卡相符,同時準備設備清查盤點時所需要的盤點表,明確盤點時間、人員分工、完成時限等要求,並提前告知,取得全體職工的配合與協作。
②設備清查盤點的方法:采用實地盤點法。
③設備清查盤點的程序:a.設備的清查盤點,應設置盤點人、協點人。盤點人由設備辦指派人員擔任,負責盤點和記錄工作。協點人由設備使用單位指派人員擔任,協助盤點人共同完成設備的清查盤點工作。b.設備的清查盤點後,清查小組填製盤點彙總表,由相關盤點人員簽字確認。設備辦與財務隊共同根據盤點彙總表,與設備明細賬、設備卡片逐項核對。
c.對盤點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閑置及其他重大差異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設備辦與財務隊共同撰寫設備清查盤點情況報告,提出處置意見。
(5)設備清查中發生的差異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設備盤盈、盤虧或減值的審批:設備淨值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由礦領導辦公會決定處理;大於10萬元的,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②財務隊根據盤點結果,對盤點差異和設備減值準備,按規定報經批準後,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
2.設備處置的條件
(1)設備報廢條件
①設備主要結構和部件損壞嚴重無法修複,或修複費用過高的;
②已達到使用年限、折舊已經提足,無使用價值的;
③因設備陳舊、技術性能低、無改造價值的;
④因改建、擴建工程需要,必須拆除的;
⑤因能耗過大,無法改造或繼續使用得不償失的;
⑥因環境汙染嚴重超標,無法改造的;
⑦因事故及意外災害造成嚴重破壞,無法修複的;
雖已提足折舊,但仍能繼續使用的設備不予報廢。
(2)其他處置條件
①為盤活存量資產,充分發揮設備使用效能,設備辦應定期清查閑置及不需用設備,並單獨登記上報。
②對閑置和不需用的設備,設備辦應及時申請處置,如對神華集團其他子公司尚有一定使用價值,則通過集團公司統一進行內部調配,否則申請對外出售。
3.設備報廢程序
(1)設備報廢,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要求,設備辦根據根據設備報廢條件提出申請報告,須說明報廢理由和毀損情況。
(2)設備報廢由設備辦,由經營辦、財務隊、駐礦供應站、設備辦以及技術部門相關人員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
由於過失造成設備毀損致使設備提前報廢的,應按照設備事故管理製度規定的相關程序,由設備辦組織查明原因,並追究相關責任;對已經投保的設備,由設備辦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
(3)報廢設備經鑒定後由鑒定小組出具鑒定報告,報廢申請報告和鑒定報告經審批後,執行清理程序。審批權限參照上述設備盤盈、盤虧審批程序進行。
(4)由駐礦供應站負責組織報廢設備的殘體清理,設備辦及使用單位予以協助。發生的清理收支及時報送財務隊進行賬務處理。
(5)財務隊根據審批後的處置申請等單據,辦理款項結算手續,並進行賬務處理。
第九條:設備調劑使用管理製度
礦綜采、綜掘、200A以上移動電器設備以及礦井不需要長期占用的移動設備,由礦設備辦負責在全礦範圍統一調劑使用。
租賃設備單獨建立台帳,由設備辦對租賃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承擔的費用(簡稱租賃費)單獨進行統計彙總,報駐礦財務站進行核算、結算。
1.租賃設備使用與配套管理
(1)設備辦根據生產技術辦生產接續計劃,編製租賃設備配套計劃。租賃設備配套計劃須由生產技術辦審核,礦主管領導審批。
(2)各單位需要使用設備時,必須提前向設備辦提出申請,由設備辦向公司設備管理中心遞交設備租賃申請單,並盡快拉回。
(3)設備拉回後,由使用單位和設備辦對租賃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後,使用單位負責將租賃設備運至使用地點。
(4)使用單位需退還或停用的設備,必須提前一周向設備辦填報設備退還或停用申請,經設備辦批準,設備使用單位將設備升井放至指定地點方可辦理退還或設備停用手續;否則,視同使用單位須繼續使用收取租賃費。
(5)使用單位要保證退還的租賃設備清潔幹淨;已到大修期的設備,保證零部件齊全;未到大修期的設備,保證零部件齊全完整,保證其正常運行。否則,按礦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由設備使用單位承擔相應發生的各項費用。
(6)因責任事故造成租賃設備損壞,設備辦按有關規定追究設備使用單位相應責任,並由設備使用單位承擔修複設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設備辦及時記錄設備台賬,保證設備相應信息的準確性。
2、租賃設備租賃費核算辦法
(1)設備租賃費由設備折舊費、大修費和管理費三部分構成。
(2)計費原則:
①同一設備在不考慮新舊程度情況下收取的租賃費相同;
②按過煤量計算設備新度係數,並按新度係數調整租賃費。
(3)租賃費的計算:
基本使用費
<1>折舊費:以固定資產卡片計算出的設備折舊費作為設備的應提折舊費。
單台設備日折舊費=折舊費率*單台設備原值
折舊費率=設備總折舊費/(設備總原值*綜合利用率*365)*100%
綜合利用率=租用設備總原值/設備總原值*100%
<2>管理費
單台設備日管理費=管理費費率*單台設備原值
管理費費率=核定年管理費/(設備總原值*綜合使用率*365)*100%
<3>大修費:為使實際收取的各類設備大修費和計劃支出的大修費基本相符,年計劃大修費總額除以設備的總原值,計算出大修費率,再用平均單台設備原值乘以設備的大修費率,即單台設備應收取的大修費。
單台設備日大修費=大修費率*單台設備平均原值
大修費率=同類設備大修資金總額/(同類設備總原值*綜合使用率*365)*100%
(4)租賃費的收取。計提租賃費的時間:從辦理出庫/廠之日起計費;設備停止計費時間以驗收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為準。租賃費收取以天計算,每月結算一次,駐礦財務站憑結算單結算。
























12 安全管理公開製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本質安全管理,確保本質安全管理工作公開化,結合我礦的實際,特製定以下製度:
1 安全辦負責本質安全管理公開工作,製定公開方案,做好有關本質安全管理公開的實施工作,並負責對員工提出的問題意見作出解釋或解答。建立本單位本質安全管理公開檔案。
2 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確保公開事項的內容真實、全麵、及時,以促進本質安全管理公開工作的健康運行。
3 本質安全管理公開的要求:
(1) 既要公開有關政策依據和本單位有關規定,又要公開具體內容和承辦部門;既要公開辦事結果,又要公開辦事程序;使本質安全管理公開在員工的廣泛參與和監督下進行。
(2)公開的內容經過本質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組審核批準後方可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本質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以及本質安全管理相關製度;各級領導應負的責任以及對上級和員工的相關承諾,員工應該享有的各種權利;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在管理過程中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類目標指標及其完成情況;安全先進評比、獎懲情況等。每次公開的內容要有文字記載,公開後要存檔,並做到專人負責管理。
4 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可通過單位網站、宣傳欄或以文件形式下發組織員工學習等形式向員工進行宣傳以實現本質安全管理公開化。
5 要根據公開內容和員工關切程度,實行定期公開和隨時公開相結合方式,滿足廣大員工的需求。
6 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要經常開展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本質安全管理公開工作,以保證本質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13 事故應急救援製度
1 當礦井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範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等情況彙報調度室,調度員立即按照事故彙報流程向礦值班礦領導及其他礦領導、公司相關部門彙報,並通知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礦救災指揮部各成員。
2 發生事故時由礦長根據事故的情況,下達啟動相應的《預案》;當礦長出差或其它情況不在單位時,代管礦領導下達啟動相應的《預案》;
3 《預案》啟動後,礦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範圍,並迅速組織井下所有地點的工作人員按年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4 在煤礦發生事故後,礦救災指揮部立即集合搶險救災突擊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參加井下救災工作。
5 在參加井下搶險救災時必須有保證參加搶險救災人員人身安全的措施。
6 在井下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裝備、材料與公司總調度室聯係協調解決。
7 在救災過程中對入井人員要嚴格控製,隻有持有救災指揮部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才可入井。
8 對井下人數的清點工作由各單位單位負責人、井口值班人員、燈房值班人員、調度值班人員共同完成。
9 在02manbetx.com 處理過程中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在需要時組織好人員參加搶險救災。
10應急救援必須堅持及時、得當、有效的原則,先近後遠,先災區後威脅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服從於、服務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
11安全隊及各專業負責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現場指導救災。
12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隱瞞,虛假報告,隨意破壞事故現場,延誤應急救援,否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3各單位按礦應急救援預案劃分的職責,準備應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14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本單位搶險救災能力,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部門求救。
15對應急救援不力的、不聽從指揮的單位和個人,從快、從嚴、從重處理,對有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14 安全會議製度
一 會議時間:每月6號之前(特殊原因除外)
二 主持人:礦長
三 參加人員:礦各單位、駐礦單位及項目部技術員以上人員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及辦公室業務人員。
四 每月礦安全辦公會由安全辦負責組織,並通知神新公司安監局派人參加會議,進行監督工作完成情況。
五 會議內容包括:
1 全礦安全情況彙報:
(1)安全辦總結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標、指標完成情況;
(2)安全辦通報上月各單位人員不安全行為的次數,並進行原因分析,安排本月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重點;
(3)安全辦通報上月體係檢查考核情況,頒發流動紅旗;
(4)各部門彙報上月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安排本月安全工作重點;
2安全辦形成會議紀要並公布。
五 會場紀律
1.參會人員不得無故請假,有事不能到會者,必須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並委派人員參會。
2.準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早退,確保會場秩序。認真聽會,並做好記錄。
3.關閉通訊工具。會場禁止吸煙。
4.對無故不參會人員,處以100元的罰款,並進行通報批評。
5.由安全辦負責會場簽到工作,記錄與會人員到會情況。
六 會議具體要求
1.安全辦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印發礦領導、礦屬單位、駐礦單位,並報公司安監局存檔。
2.對會議所做出的決議,必須認真落實,並在下次會議上對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15 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一 總 則
1 為規範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實現礦井本質安全,根據國家及神新公司有關安全技術培訓的規定,結合大洪溝煤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2 職工培訓貫徹“按需施教,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學用結合,保證質量”原則。從業人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做到持證上崗。
3 職工教育培訓主要包括:安全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外委培訓。
4 本辦法適用於大洪溝煤礦在冊員工、新入礦員工、外委施工單位在本礦的作業人員。
二 管理機構與職責
1 礦長是安全培訓工作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主管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安全辦主管全礦安全培訓工作,經營辦具體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礦成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小組:
組 長:礦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副總工程師
成 員:經營辦、綜采隊、項目部、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生產辦、安全辦、體係辦、調度室、綜合辦的黨政負責人及職教專職人員
2 經營辦負責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的編製、組織實施、操作證件的管理與發放、內業資料的整理及培訓檔案的建立,做好培訓記錄等日常管理工作。
(1) 製定本單位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製度,每年年底結合生產實際進行培訓需求分析,並及時編報年度培訓計劃與實施計劃;
(2) 及時選送學員參加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並協助教育培訓中心搞好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3) 組織本單位在冊員工、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4) 做好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管理工作,原件由經營辦統一保存,作業人員上崗時持掃描複製件。
3 各區隊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培訓工作,技術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培訓工作的實施並做好培訓記錄。
4 安全辦負責全礦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各區隊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執行情況,負責《入井安全資格證》、《入井牌》的辦理。
三 培訓資源投入
1 每年礦裏的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公司集中統一按不低於工資總額的2.5%提取,並劃入教育培訓經費賬戶,由教育培訓中心統一管理、支付。礦裏支出的培訓經費,根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後,到教育培訓中心報銷。
2 礦設立安全培訓教育室,隸屬經營辦管理,主要使用單位為安全管理辦、經營辦,主要承擔新進礦員工培訓、“三違”人員待崗培訓及其它培訓任務。
3 培訓教師選擇實行內部聘用與外部聘用相結合的方式,一般根據培訓內容選聘礦內相關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對個別工種可根據需要委培或請進教師講授。
四 培訓管理
1 所有入井作業和參觀實習的人員,必須學習入井安全知識,了解有關事故發生預兆、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以及井下自救、互救和急救的基本知識。
2 通過對員工培訓,所有上崗作業人員必須持“入井安全資格證”,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 培訓教師要認真備課,編寫教案,做到一課一備。要結合實際,把事故案例分析充實到培訓內容中,充分利用課堂培訓、現場實物模擬操作培訓、電化教育培訓、多媒體、動畫、漫畫等圖文並茂的直觀方法進行培訓,減少教師重複培訓勞動,提高培訓效率,力求達到良好效果。
4 每期培訓根據培訓人數由經營辦確定培訓地點,安全辦公室、電教室、區隊會議室是礦職工培訓的主要地點,區隊級培訓一般在本單位會議室組織進行。各培訓教師按照培訓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培訓,培訓結束後,教師要根據教學內容對學員實行閉卷考試。
5 職工參加教育培訓期間,各單位應保證職工的學習時間。同時所有培訓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內容完成培訓任務,如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6 針對外委施工單位人員服務時間短、流動性大的特點,為加強外委施工單位人員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外委施工單位用人情況,對外委施工單位人員入井安全培訓上崗證實行抵押金製度。抵押金標準100元/每證,退證全額退還抵押金。
7 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方能上崗。職工工種變動,必須進行轉崗培訓。
8 因公司每季度內舉辦一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單位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學習時間。
9 各單位要及時報送需辦理各類安全證件相關人員的基本情況。
10 內培教師要按照礦培訓要求提供教案、試卷、考試成績台帳等內業資料,所有內業資料一律使用A4打印紙(特別說明試卷使用A4雙麵打印紙),並報送經營辦。
11 把安全培訓與安全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有計劃的開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比武、安全文藝宣傳等活動,使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達到人性化、實效化的要求。
12 對於每期的培訓,培訓教師、時間、操作等具體事宜按照培訓實施計劃執行。
五 分層分類培訓內容與周期
1 新上崗的員工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
2 新上崗員工崗前礦級培訓主要針對如下內容:
(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
(2)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勞動紀律;
(4)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自救互救和急救的方法;
(5) 有關事故案例
3 新上崗員工崗前區隊級、班組級培訓如下內容:
(1)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
(4)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5) 本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製度;
(6) 有關事故案例
4 員工應按國家及分公司的有關安全培訓規定自覺參加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每年對員工再培訓如下內容:
(1) 新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兩級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及上級領導指示精神;
(2) 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及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 礦、公司曆年事故案例
(4) 其它需培訓的安全知識。
5 各區隊要設專人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保證按時參加礦年度培訓計劃,同時對員工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內容包括“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以及國家企業製定的安全法規。其中 :
(1) 施工作業規程 ( 技術措施 ),開工前保證每人不少於 2 小時的學習時間,並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嚴格執行規程簽字製度。單項工程施工工期超過三個月時,每季度要進行再培訓;
(2) 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上崗人員要求每半年培訓一次,通過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 國家企業法規每年全員性培訓不得少於一次。
6 要充分重視班組安全教育工作:
(1) 班組長要嚴把人員關,對未經培訓 、無證上崗人員有權不接收,並作到崗位到位,不串崗、不脫崗,強化當班人員安全意識,確保當班安全生產;
(2) 班組長要經常在本班內進行“三不傷害 ”和自保互保意識方麵教育,對當班安全情況從人員素質上、工作麵條件上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並要有良好的應變能力;
(3) 班組長布置當班人員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項,杜絕違章蠻幹。
7 開展事故案例分析講座
(1) 通過定期開展事故案例分析教育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將事故案例分析作為一項製度性、經常性工作加以實施。
(2) 安全辦要經常注意收集整理同行業、本單位、兄弟單位發生的采、掘、機、運、通等方麵的典型事故案例,繪製事故草圖,製作圖片、幻燈或牌板以方便日常案例教育使用。
(3) 事故案例分析講座根據全年安全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全礦全員(包括外委施工單位)的事故案例分析講座由安監處具體安排實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期事故案例宣講。
(4) 各單位要利用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日經常性的開展案例教育。區隊每個季度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案例分析、宣講,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訓,反“三違”、查隱患、堵漏洞,確保實現無隱患下作業。
(5) 製作的案例宣傳教育牌板要擺放在員工辦公活動比較集中的場所,通過對這些事故案例的學習,使員工及時受到安全警示教育,敲響安全警鍾。
(6) 對本礦發生的各類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組織追查分析,從現場管理、技術裝備、人員培訓等方方麵麵進行剖析,提出改進意見,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7) 各單位要在會議室等場所將事故經過、事故現場圖片進行展出,使廣大員工能夠了解本區隊、本單位和本公司最近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
六 激勵措施
(1)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培訓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培訓計劃,積極配合做好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
(2)員工必須服從本單位的各類培訓安排,按時按規定參加學習,凡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按曠工論處。
(3)培訓教師要認真備課,對培訓工作不認真負責的,給予200元罰款。
(4)嚴格考勤製度管理,對無故遲到、早退的學員,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無故曠課一次罰款100元,曠課連續三次取消培訓資格,並以曠工論處。違反課堂紀律、刁難教師、情節特別嚴重者,一律按“三違”處理。
(5)培訓人員要認真聽課,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不得在教室內接打手機、大聲喧嘩,違者罰款100元。
(6)對於單位內部舉辦的“入礦安全培訓”、“三違”培訓、“作業規程培訓”等考試中發現考試作弊的,對作弊人罰款100元,對幫助作弊人罰款200元,工作人員幫助應試人作弊的,以違章指揮處理。
(7)對發生不安全行為員工進行強製性的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可繼續上崗;如經過培訓仍不合格者,在冊員工給予調離本崗位(轉崗)或待崗處理,短期務工人員辭退。
(8)對於安全資格證和特種崗位作業證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費自付,補考仍不合格者,本次培訓費自付,取消其上崗資格。
(9)煤礦單位要嚴把用人關,對未經培訓的無資格上崗證人員不得安排上崗。凡安排無證人員上崗的,對責任人以違章指揮處理。
(10)為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對於在安全技術及管理體係培訓考試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員工給予100-500元的獎勵。考試不及格或未達到考分要求的人員罰款50-100元。
(11)對於安全意識淡薄或對本安體係掌握甚少的員工,對其再培訓,如經過再培訓仍不合格者,在冊員工給予調離本崗位(轉崗)或待崗處理,短期勞務工辭退。對在本安體係運行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獎勵和處罰。
(12)本安體係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深入基層宣傳體係相關知識,了解員工對本安知識的掌握程度,采用現場提問或筆試等方式進行考核,對掌握不好的員工罰款50元/人,同時處罰本安體係兼職專管人員和廠、隊、辦黨政領導各50元/人。
七 培訓效果評價
1 每期培訓完成後,經營辦組織從學員中征集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綜合的評估,並形成績效評估報告。
2 培訓效果評價包括培訓組織、培訓課程設置、考務管理、培訓工作人員工作態度評價,還有培訓教師業務水平、培訓考核及工作態度的評價。
3 經評估對培訓組織不好、課程設置不合理或考務管理存在問題的要製定改進措施,便於下期培訓改進完善。對綜合評價低的培訓教師今後不予聘用。
八 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
經營辦應建立各類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
1 培訓基本資料:培訓管理製度、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實施計劃、培訓總結或績效評估報告等;
2 每期培訓班必須有如下資料:培訓班實施計劃、考勤表、培訓課程安排表(或培訓內容)、教案、培訓教材或資料、試卷及成績、培訓績效評估報告等;
3 建立培訓管理台帳,台帳要詳細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以及培訓成績等;
4 經營辦保存礦長資格證、助理級以上管理幹部安全資格證複印件,原件由本人保管;特種作業操作證由經營辦統一保管,本人持掃描複製件上崗。
九 其他未盡事宜執行神新公司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文件管理製度彙編中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的規定。























16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為了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礦屬各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管理方麵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問題,促進礦安全生產形勢健康穩步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一 礦安全監督檢查
組織形式:礦實行集中統一組織領導與係統分工監督、檢查、服務、指導相結合的形式。安全辦公室牽頭組織對生產單位、地麵單位檢查、考核,相關職能隊室依法遵規履行監督、檢查 、服務、指導等業務保安職責。各區隊由分管領導組織,職能部門具體組織檢查,安全辦公室派人參加並考核
1 礦每季度組織對綜采隊、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駐礦項目部等進行一次全麵、綜合性安全監督大檢查。
2 礦每月對綜采隊、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駐礦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監督抽查。每周組織各職能隊室開展“一三五”安全檢查流程工作。
3 由安全辦公室牽頭組織對所屬各單位進行不定時動態安全監督檢查。 根據情況隨時抽調各職能隊室人員參加,監督檢查的重點為特殊時段(中、夜班及節假日期間)薄弱環節、重點崗位等。
二 檢查內容
1 各單位執行國家、上級部門法律、法規、政策、製度、規定等以及公司安全辦公會議、安全專題會議安排和文件落實情況。
2 安全質量標準化開展情況。
3 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4 安全投入、重點工程,環節係統補欠工作完成情況。
5 礦井五大係統(通風、供電、運輸、提升、供排水)、及地麵要害場所、關鍵環節、薄弱區段安全狀況。
6 安全罰款執行落實情況。
7 礦、隊兩級幹部下井跟班作業及礦安全檢查活動情況。
8 各類人身事故、非傷亡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分析、追究、處罰到位情況。
9 證照管理及各類人員培訓質量、持證上崗情況。
10 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問題的監督檢查。
11 應急救援體係的建立和演練。
12 勞動用工用人管理。























17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為了保障我礦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結合礦井實際,堅持“安全第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隊技進步,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原則,進行綜合治理,建立預防礦井主要災害事故的管理製度,以增強礦井的防災和抗災能力。
成立礦主要災害預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擔任,定期組織研究礦井災害預防工作;副組長由礦總工程師、副礦長和副總擔任,分別對技術業務工作和其分管業務範圍內的災害預防工作負責;成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實施預防管理工作,並及時反饋意見。
一、預防瓦斯超限及爆炸管理製度
(一)、預防瓦斯超限的管理:
1、加強礦井通風,科學合理地確定礦井需要風量, 並進行合理的風量分配,嚴格按礦井配風計劃執行。
2、 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檢查瓦斯,並根據工作麵變化和密閉情況,隨時增設更換牌板、說明、警標等。
3、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按照礦製定的巡回檢查線路圖進行檢查,並嚴格執行定時、定點彙報措施,堅守崗位,做到“三對口”,在井下交接班,檢查次數不少於《規程》規定,杜絕空班漏檢和虛報,及時填寫牌板和報表,發現超限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按《規程》規定配足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報警儀)。
5、按規定在采煤、掘進工作麵和總回風石門設置甲烷傳感器和一氧化碳傳感器,對礦井的瓦斯濃度進行實時的、連續不斷的監測和監控,發現異常必須及時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
6、所有密閉應由救護隊定期檢查,並認真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或處理。無人工作的廢巷、獨頭巷道、盲巷要及時設置柵欄、警標,打臨時(永久)密閉,嚴禁人員入內,並按《規程》規定檢查。
7、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掛設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8、 停工區域內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而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予以封閉。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作業。
9、井下一切通風設施,必須保持完好,需要拆除時,必須由通風隊組織拆除。嚴禁風門敞開不關,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10、井下巷道貫通前,必須按《規程》規定製定專門的貫通措施,重點是加強通風和檢測瓦斯。
11、做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12、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一炮三檢”製。綜采工作麵的上、下隅角處必須使用沼氧複合儀。
13、掘進工作麵使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開關自動切換”,實現“三專兩閉鎖”,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停開,如需停機時,必須先填寫停風申請單,製定專項措施,礦相關部門審核後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執行。
14、如發生瓦斯超限或瓦斯積聚時,應按《規程》的有關規定,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出排放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進行排放。
15、通風隊應安排測風員每旬對全礦井風量進行一次全麵測定,采掘工作麵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測定調節,每次測定的結果都要填寫在該地點的記錄牌上,及時將每旬的測定結果報礦總工程師。每月五日前將上月報表報公司。
16、對瓦斯湧出量大的有異常變化的個別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通風隊必須派專人在該地點檢查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現場變化情況。
17、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關於井下瓦斯積聚處理的各項規定。
18、礦井反風演習每年進行一次。反風前一個月內要寫出反風演習報告以及反風設施完好可靠的檢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二)、預防瓦斯爆炸的管理:
1、嚴禁在井下及井口使用明火和吸煙。
2、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3、井下必須使用安全防爆燈照明。
4、嚴格執行各項放炮管理措施和規定。
5、凡在井下使用電焊、氧焊時, 必須製定具體安全措施報領導審批,瓦斯員必須在現場測定瓦斯並由安監員在現場監督執行。
6、加強通風管理,加強瓦斯檢查,杜絕瓦斯超限和瓦斯積聚。
7、凡用放炮方法處理卡眼時,必須嚴格按《規程》執行,加強通風,灑水降塵,檢測瓦斯。
8、加強井下電器的防爆管理,嚴格電氣設備的入井製度。
二、預防礦井火災管理製度
(1)、堅持執行入井人員檢身措施, 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
(2)、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3)、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
(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電焊、氧焊、等焊接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進風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氧焊工作,都必須製定相應安全措施,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
(5)、在井下和井口房, 嚴禁采用木板或其它可燃性材料用於臨時性操作或搭設休息間。
(6)、井口的兩個蓄水池,時刻要保證足夠的水量,以保證滅火需要。
(7)、由總工程師牽頭,生產副礦長組織,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及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參加,每季度對礦井反風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解決。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8)、設在地麵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備有足夠的消防材料(滅火器、鐵鍬、木板、風筒、磚、膠質水管、沙子、蛇皮袋等)並要經常檢查。
(9)、井下硐室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地麵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餘油和廢油灑在巷道內。井下變電所、水泵房的出口處,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
(10)、井下主要大巷、上山,各掘進工作麵、 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膠帶運輸機巷、機電硐室、炸藥庫要有完善的供水管路係統,以便發生火災時可直接用之滅火(因電器引起的火災應先停電)水管按規定每五十米設一個分支閘閥。
(11)、井下炸藥庫、機電硐室、材料庫、膠帶輸送機、井底車場等都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井下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自己工作地點這些器材的存放地點。
(12)、每季度由礦長組織安監、通風、 生產、調度、保衛、供應等有關部門,分別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完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3)、嚴格執行各項放炮管理措施和規定。
(14)、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失爆;井下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阻燃電纜;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堅持采掘供電分開。井下膠帶輸送機必須使用阻燃膠帶,安裝齊全各種保護裝置,並配齊消防材料。
(15)、當發現火災事故或瓦斯濃度超限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542條執行,災區人員應及時彙報礦調度室,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搶險救災人員應迅速及時準確的按相應避災路線撤離災區到達安全地點。
(16)、當事故發生後,應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現場搶險救災人員如實彙報情況以便進行技術分析和製訂方案。
(17)、井下作業人員當發現火災預兆或火災時,首先應該判明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並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
三、預防礦井水災管理製度
1、地麵防洪渠、壩等防洪設施要保證完好,確保在春季融雪季節和雨季的攔洪排洪,杜絕洪水灌入地麵塌陷坑,造成水患、水災。
2、通風隊應指派專人負責地麵塌陷坑的澆注水工作,做好澆注水量記錄,嚴禁陷坑內積水,同時認真觀察井下對應情況,做好記錄和分析,摸清澆注水的去向,防止上部老塘積水。如遇上部老塘積水時,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探放。
3、機運隊要經常檢查維護排水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對水溝要經常清理,保證水溝暢通,達到應有的通過水量,同時要注意融雪期礦井湧水量的變化情況,做好排水工作。
4、水泵工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抽水記錄。加強對水泵工的崗位技術培訓,提高其安全技術素質。
5、駐礦地測站要經常觀察分析井下湧水量的變化情況,做好水文預測預報工作。
6、在采煤工作麵實施注水、注漿防滅火時,每次都必須製定方案和措施,對注的水、漿量應認真計量和記錄,並要安排專人進行觀測,防止盲目濫注,發生事故。
7、對采空區及廢棄巷道的超前預注漿,必須製定專門的方案、設計和措施,要掌握注漿量、密閉的情況和脫水的情況,預防潰漿。
8、按規程要求和實際情況,定期清理水倉和吸水井,確保水倉容量和排水正常。
9、綜采工作麵要對上部老塘進行超前探放,探放前應由通滅區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落實。
10、掘進麵距邊界煤柱50m時,對上部及前方進行探放,探放前製定專項探放水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落實。
四、井下頂板事故預防的管理製度
1、嚴格遵循回采程序,如遇特殊情況,經批準後執行。
2、加強綜采工作麵正常推進中的頂板管理。
3、綜掘工作麵錨網支護時必須堅持使用液壓前探梁。
4、加強巷道的支護和維修。支護施工要符合設計和作業規程的要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掘進工作麵必須配備敲幫問頂專用工具。及時觀測巷道的礦壓、頂板離層情況和支護質量及效果,及時修訂支護參數,確保支護達到設計要求。
6、掘進工作麵在掘進至距邊界50m處時必須進行探測工作,依照“先探後掘,長探短掘”的原則,製定專門的探放設計和措施,防止蹬空作業。
五、井下小眼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加強井眼管理。主井、副井、上山斜坡道及暗風井要加強防墜設施、防跑車裝置的管理和維護,確保設施安全可靠,井口、井筒內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章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墜落事故。
(2)、加強煤倉的管理。必須完善鎖口、篦子、圍欄、保險繩、保險帶等設施,並嚴格管理、掛牌管理。
(3)、加強采掘工作麵的小眼管理。小眼的鎖口、加蓋(篦子)、掛牌、防墜設施等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並且必須符合要求。
(4)、加強安全出口的管理。加強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支護完好、梯子完好、防墜設施完好,人員通行安全、順暢,可靠。
(5)、所有的小眼必須登記造冊,專人管理,掛牌管理。
六、放炮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措施, 嚴格按《規程》規定放炮。
(2)、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炮眼布置, 其深度和裝藥量要適度,並注意保護頂底板。
(3)、嚴禁裸露爆破。
(4)、放炮前、後 工作麵要進行認真的灑水降塵工作。
(5)、放炮後,至少要等十五分鍾後, 工作人員方可進入放炮地點。
(6)、裝藥、聯線、放炮和處理殘炮、 瞎炮工作,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7)、貫通放炮前, 必須嚴格按貫通措施執行,要保證工作麵的正常通風和檢查瓦斯。
七、預防煤塵爆炸管理製度
(一)、減少生產中煤塵產量和浮塵量:
1、礦井要有完整可靠的防塵管路係統, 地麵蓄水池要有足夠的水源,以保證防塵用水。
2、綜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內外噴霧,炮掘工作麵放炮前、後必須灑水降塵, 裝藥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打眼時必須采用濕式打眼。
3、轉載點、放煤點、主要進、回風大巷, 必須按規定安設噴霧灑水或淨化水幕裝置,噴霧裝置必須保證良好,以起到淨化風流的效果。
4、采區進回風巷, 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設淨化水幕裝置。
5、井下巷道必須定期衝刷。
6、隔爆水袋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7、綜采工作麵要加強綜合防塵工作。
8、加強對所采煤層的注水工作。
9、井下煤倉每班不使用時必須關閉平、立板閘門。溜煤眼不能兼作通風眼用,以防煤塵的產生。
10、加強通風管理,風速必須控製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範圍內,防止風速超限造成煤塵二次飛揚。
11、加強電器設備的管理,嚴禁電氣失爆。
12、做好個體防護。
13、進一步落實綜合防塵、齊抓共管責任製, 定期對防塵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對員工進行防塵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井下潰漿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 建立完整的注漿記錄檔案。明確注漿地點是否注過漿,注漿日期、注漿量、注漿範圍,並對注漿效果和泥漿的脫水情況全麵仔細的分析認證。對不能確認的,可製定方案和措施進行鑽孔探明。
(2) 了解工作麵的塌陷區垮落程度,裂隙帶的分布,塌陷區周圍是否有地表涇流和滲水的通道,掌握河床的滲透能力對塌陷區是否有直接影響。雨、雪對塌陷區的貯供水情況。
(3) 對已注漿區域,要掌握注漿量、注漿空間、注漿時間、了解是否有水源通往注漿區。泥漿隔離層的分布情況和厚度,以及其上部的垮落程度,最重要的是要探明脫水的泥漿是否又形成可流動的泥漿。
(4) 對泥漿隔離層岩性和含水性進行測試。 對在隔離層作業的工程要有具體防潰漿的專門預防措施,審批後方可作業。
(5) 在注過漿工作麵作業人員,應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後上崗作業,發現有潰漿征兆時,要迅速組織工人按避災路線有組織地撤離。
(6) 製定嚴格注漿管理措施, 做到泥漿不脫水不作業,發現征兆立即停工,待查明處理後繼續作業。
(7) 一旦發生潰漿事故, 要考慮有毒有害氣體一同侵入工作麵,因此,作業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按避災路線撤離工作麵。
九、預防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製度
(一)加強對主要通風機的管理。
(二)加強對主要提升運輸設備的管理。
(三)加強地麵供電和井下采、掘工作麵供電及各用電點供電的安全管理。
(四)運輸事故的預防管理製度
1.主井及副井的提升絞車和鋼絲繩,有專人檢查,發現鋼絲繩有異常變化或超過使用規定,需立即處理或更換。
2.副井的阻車器、斜坡道的擋車器,必須經常檢查清理,使擋車器保持安全工作狀態。
3.加強斜坡道的防跑車裝置的管理。 必須按《規程》及有關規定安設齊全,必須保證一坡三擋,每擋完好可靠,需派專人檢查其是否完好,定期進行自動防跑車裝置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斜坡道各崗位工種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同時人員要保持穩定。
4.副井絞車提升前,必須按照規定檢查繩頭、卡子、防墜器、罐籠內阻車器、擋車器等的完好情況。
5.副井提升信號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檢查維修, 保證信號係統工作正常,提升時的信號閉鎖裝置必須保證完好且正常使用,不得無故甩掉不用。發現問題,機運隊要及時修理恢複。
6.井下膠帶輸送機必須安裝和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並經常檢查維護,保證其安全可靠,否則禁止運行。
7.井上下乘罐人員和信號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乘罐製度。
本製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神新公司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執行。


18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身安全,規範入井人員行為,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入井應具備的條件
第一條 根據《礦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礦山企業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礦山企業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所有從事井下勞動的必須是男性成年人。
第二條 入井人員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經檢查不適合井下工作的人員(如聾、瞎、啞、傻、癲、癇、精神分裂症、活動性肺結核等)不準從事井下工作。
第三條 從事井下工作的人員(包括各種形式的用工),都要進行強製性的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第四條 入井人員必須了解本礦井地理位置、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通風係統,熟知礦井安全管理機構、其主要負責人及緊急求救聯係電話。了解本礦井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
第二章 入井前的準備
第五條 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和膠靴,攜帶礦燈、隨身攜帶自救器。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齊全者,不準下井。
第六條 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嚴禁喝酒。
第七條 所有升入人員的井口,要懸掛包括乘罐定員在內的井口安全管理製度的牌板。升入井人員要聽從把鉤工的統一指揮;嚴禁超員乘罐;嚴禁搶罐、擠罐。
第八條 應當建立健全升入井檢身製度和升入井人員清點(登記)製度,並嚴格落實;井口值班室建立升入井人員管理牌板,考勤人員要認真做好升入井人員的考勤牌收發工作,並對每一個班次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按照單位、生產區域進行統計上報;入井人員要自覺接受井口檢身人員的檢查。未經檢身或拒絕檢身的人員,一律不得入井。
第九條 機運隊對礦燈集中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礦燈管理製度,每台礦燈都要有標注礦燈編號和職工姓名的礦燈牌,做到專人專燈。
第十條 嚴格按照批準的通風能力核定指標,根據年度礦井通風設計、供風標準核定當班井下作業人數上限,嚴禁超通風能力入井作業。
第三章 入井後的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 入井人員入井後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 不準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軌道上。
第十二條 入井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崗位安全管理規定,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冒險作業,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
第十三條 要保護好各種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安全標誌牌和測量標誌。嚴禁擅自動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設備,無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四條 不得單獨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單獨一人進入偏僻和危險區。
第十五條 礦井或掘進工作麵遇到突然停電,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第十六條 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要隨時檢查,發現頂、幫鬆動或脫落,應立即躲開或站到安全地點進行清理。作業地點出現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時,必須迅速撤出危險區,並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標誌。
第四章 外來參觀人員入井管理
第十七條 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公司同意並出具介紹信方可到礦參觀。
第十八條 外來參觀人員持公司開具的介紹信到礦調度室申請入井,由調度室安排陪同人員,並將入井人員姓名、入井時間、入井目的記錄在案。
第十九條 指定陪同人員後,陪同人員帶參觀人員至礦安全部門,先學習入井須知及安全注意事項,了解所參觀區域的巷道布置情況及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學習完畢後,由安全部門開具入井證明。
第二十條 到礦燈房領取礦燈自救器時,須出示安全部門開具的入井證明,經核對確認無誤後方可發放礦燈、自救器。
第二十一條 陪同人員對所陪同的參觀人員入井期間的安全負責,陪同人員必須與所陪同的參觀人員同上同下。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內部各礦井相互參觀學習的必須按照以上第十七至二十一條執行。
第五章 其他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礦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未按規定交考勤牌,未佩戴礦燈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員;
(二)未經井口檢身人員檢查的入井人員;
(三)井口檢身人員未按規定對入井人員進行檢查的;
(四)考勤人員未按規定對入井人員進行登記,造成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有誤的,或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造成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有誤的。
第六章 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1 進入井下的任何人員都必須接受井口檢身員的檢查,主動交入井牌。
2 檢身員必須嚴格按照檢身製度的要求,對每一升入井人員進行嚴格檢查。
3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必須製止其入井:
(1) 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完好的;
(2) 未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或所攜帶礦燈、自救器不完好(過期)的;
(3) 班組長以上管理幹部未攜帶便攜式瓦檢儀的;
(4) 攜帶煙草及點火物品的;
(5) 穿化纖衣服的;
(6) 酒後入井、精神萎靡不振、神誌意識不清的人員;
(7) 無入井安全資格證的;
(8) 無礦方職能部門或礦領導陪同的參觀者、非本礦或與施工無關的人員。
(9) 對攜帶(翻煤礦安全規程)
(10) 入井人員工作服(翻工作服管理規定)
4 檢身人員要工作認真,待人禮貌。
第七章 入井、升井人員清點製度
1 由井口接待站及時統計人數並做好記錄,詳細記載入井時間、單位、總人數。
2 外單位參觀學習人員入井必須由本礦領導或職能部門人員陪同,準確記錄總人數。
3 對升井人員發現攜帶屬於礦井設施或材料必須扣留,並及時彙報調度室。
4 檢查發現有偷盜礦井財產、設備的,記錄好姓名、工作單位,及時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核實處理。
5 檢身人員必須嚴格清點出、入井人數,與井口接待站核對後,對當班井下人員總數統計準確,每班向調度室彙報一次。
第八章 檢身人員獎罰辦法
為加強井口檢身管理工作,有效控製違規人員,避免事故和財產損失,提高檢身人員責任感,特製定以下獎罰辦法:
1 有下列情況對檢身人員給予獎勵:
(1)檢查發現並抓獲私自藏雷管炸藥者,獎勵500—1000元;
(2)檢查發現並抓獲偷盜礦用安全設施和重要材料者,獎勵500元;
(3)檢查發現並抓獲一般偷盜行為者,獎勵100—300元。
2 有下列情況之一,按照礦發3號文件對當班井口檢身人員進行處罰。
(1) 有帶香煙和點火器具入井人員;
(2) 升入井設備未按規定辦理升入井手續;
(3) 使用電氣焊單位無審批措施;
(4) 無安全資格證入井;
(5) 酒後入井;
(6) 安全帽、自救器佩帶不齊,管理人員不帶便攜式瓦檢儀;
(7) 人貨混裝;
(8)清點人數,數據不準確,記錄混亂。
四 井口檢身人員的權利
井口檢身人員有權對不服從檢查的人員實行罰款,罰款額50—200元。對拒絕檢查製止無效或無理取鬧者罰款300—500元。
五 其他未盡事宜執行神新公司本質安全管理體係文件管理製度彙編中入井人員管理製度的規定
























19 安全生產舉報製度
為全麵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相關法律法規及兩級公司有關要求,杜絕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大洪溝煤礦安全生產舉報製度。
一 舉報內容
1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破壞或偽造現場的、隱瞞不報的、不如實報告的或不積極組織搶救或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
2 未遂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彙報、追查和統計的;
3 不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而違章生產的;
4 員工“三違”行為;
5 由於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有效治理繼續生產的;
6 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無《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而上崗作業的;
7 對舉報人員打擊報複的;
8 其它需要舉報的內容。
二 舉報方式
1.公司受理舉報的部門為公司紀委、安全監察局。
公司紀委:舉報電話:0991-6809245
通信地址:烏魯木齊市東山區烏奇公路50號
郵政編碼:830027
電子信箱:www.AnquanjubaoSXJJ@xjkyjt.com
安全監察局:舉報電話:0991-6803820
通信地址:烏魯木齊市東山區烏奇公路50號
郵政編碼:830027
電子信箱:www.AnquanjubaoSXAJ@xjkyjt.com
2.礦區
礦區受理舉報的部門為礦紀委、安全辦。
礦紀委:舉報電話:0991-6804610
安全辦:舉報電話:0991-6804666 0991-6804773
電子信箱:www.huguojian1979@163.com
3.直接舉報:舉報人可直接到安全管理辦舉報。
三 舉報要求
1 舉報內容必須真實、客觀,不得虛報謊報;
2 舉報時需說明舉報內容、時間、地點和舉報人聯係方式等基本情況。
四 舉報受理
1 安全辦收到舉報信息後,做好記錄,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落實處理,替舉報人保密;
2 將每件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
3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給予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獎勵。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麵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後,應當在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礦紀委領取獎金;對舉報人無法通知的,礦紀委將通過書麵公示的形式進行公告。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權力。
五 對舉報人的獎罰
1 對如實舉報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獎勵
(1) 對舉報“三違”人員者,經查實給予100~300元的獎勵;
(2) 對舉報的一般隱患、事故(事件)給予50~200元的獎勵;屬於重大隱患、事故(事件)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
(3) 對舉報的其他事項酌情獎勵。
2 對虛假舉報者,惡意誹謗個人和單位,擾亂管理秩序的,一經查出給予500元罰款。
3 對泄露舉報人姓名者處1000元罰款,並全礦通報。



20 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製度
一 為了加強我礦現場安全生產組織協調,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掌握生產動態,有效製止違章,消除違紀現象,特製本管理辦法。
二 井下帶班及跟班人員的管理及考核:
1 管理幹部及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帶班次數符合礦規定。礦帶班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入井跟班記錄,記錄中要將下井的時間、升井的時間、入井後的檢查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2 礦領導及職能隊室帶班人員入井後、升井前必須用+535水平副井侯罐硐室電話向調度室彙報。
3 跟班、帶班人員必須與工人同上同下,嚴禁推遲下井或提前升井。
4 各隊當班帶班人員每班必須向調度彙報安全生產情況三次,一般應在接班後、班中及下一次交接班前彙報。
5 外施工單位每班必須有帶班隊長,負責本班作業人員的安全及工程質量。
6 職能隊室帶班人員有特殊原因不能入井時,必須提前向調度彙報清楚,否則按脫崗處理。
7 管理人員下井帶班、跟班情況與工資掛鉤,根據彙報情況由調度室統計後,按照獎罰措施由調度室進行考核,每月將考核結果上報經營辦。
三 帶班人員職責:
1 下井帶班人員要切實掌握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
2 發生安全、設備故障等其它事故後,帶班人員必須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後,向調度室詳細彙報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影響的範圍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四 獎罰措施:
1 跟班、帶班人員無故推遲下井或提前升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入、升井時間以井口接待站為準)。
2 帶班人員沒有按照規定彙報或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井下情況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 對反映問題及時避免發生重大安全的事故彙報人員和舉報“三違”的人員,一次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4 調度員詢問井下各單位生產情況時,對不認真彙報或彙報態度不好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21 班組建設製度
班組是企業的最基層組織,是企業一切工作的立足點。為進一步夯實礦班組建設管理基礎,完善班組建設管理體係,落實班組建設管理責任,不斷提升班組建設管理水平,為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建立和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結合公司及礦班組建設開展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對班組建設工作的領導,礦成立班組建設領導小組,實行以黨政為主體,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組織領導體製。班組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以基層管理為主的原則。
礦班組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 礦 長
副組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
成 員:礦工會副主席、礦職能隊室負責人、礦基層單位行政領導、黨支部書記(工會組長)、 團支部書記。
第二條 礦級工會組織在礦黨政的領導下,負責班組建設的組織協調、檢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相關職能辦公室按業務分工對班組進行專業管理指導和檢查。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班組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工會組長)是直接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班組建設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三條 礦工會班組建設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1.組織製定班組建設管理辦法及考核細則。
2.培養和選樹班組建設的典型,總結推廣班組建設的經驗。
3.組織、指導班組長培訓。
4.班組、班組長、員工“評優”活動的審定。
第四條 礦基層單位班組建設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1、負責本單位班組建設工作的日常管理、檢查考核。
2、製定本單位班組建設的管理製度或辦法。
3、負責班組長的培養、選拔、考核和管理。
4、指導班組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
第五條 班組的設置、班組的基本任務
1.各單位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班組。新組建班組和撤銷班組由本單位提出申請,報礦工會審定,並報礦經營辦和安全辦備案。
2.班組實行班組長負責製和班組民主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製度。班組人數在7人以上的要成立班委會,班委會應由班組長、工會小組長、黨員民主管理監督員等成員參加。
3.班組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單位生產經營的目標和工作計劃,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抓好班組成員的學習培訓工作,提高班組成員的綜合素質。
第六條 班組的主要工作:
1.班組的安全管理。主要任務是:①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製度,嚴格執行三大《規程》。②認真開好班前會,開展“每日一題、每周一評、每月一考”。③搞好作業前的危險源辨識。④根據工作特點製定班組安全管理辦法,實現安全“零”目標。
2.班組的生產技術、質量管理。主要任務是:①按計劃組織生產活動,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②搞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計劃檢修,提高設備完好率。③抓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管理和使用。④搞好現場生產管理,文明作業,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3.班組的基礎管理。主要任務是:①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製度和標準,做好班組內部各項規章製度的製定和考核工作,包括:安全管理製度、民主管理製度、班組獎金分配製度等。②完善基礎工作。做好班組建設原始資料管理台帳,逐步實現班組管理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隊學化。
4.班組的勞動競賽。主要任務是:①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種勞動競賽、職工技術創新、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等活動。②充分調動班組成員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班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5.班組的民主管理。主要任務是:按規定開展班組民主管理活動,定期召開班委會,發揮班委會成員的作用;組織班組成員參加班組管理,討論班組當月工作計劃任務,總結上月工作情況;通過本班組員工獎罰建議和評選先進個人。
6.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任務是:①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員工為核心,對班組成員進行愛國主義教育,職業道德和法製教育。②做好日常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理順思想,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③及時表揚先進,激勵後進,營造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健康向上的班組文化氛圍,把班組建設成民主、文明、溫馨、勤奮的員工小家。
第七條 班組應具備的記錄
1.班組工作日誌:記錄班組日常生產工作內容,班組人員的分工情況,班前會、班委會等各種會議和學習的開展情況。
2.安全活動記錄:記錄每周安全培訓、安全學習及涉及安全生產方麵的其他內容。
3.職工技術創新記錄:記錄員工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議、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情況。
第八條 班組建設評優考核
1.礦工會成立班組建設量化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班組的考核評優工作,提出獎罰建議。考核小組由下列成員單位組成: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成 員:綜合辦、生產辦、安全辦、經營辦、調度室主要領導及隊區班組建設負責人。
2.礦每月對區隊班組建設工作進行考核。區隊每周對班組進行考核,班組每日對員工進行考核,月底進行綜合評優。
3.礦每季度向公司上報優秀班組及班組長,參加公司的評比。
第九條 神新公司大洪溝煤礦班組建設考核標準及評分辦法










22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製度
一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小組
組 長:礦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副總工程師
成 員:經營辦、綜采隊、項目部、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生產辦、安全辦、體係辦、調度室、綜合辦的黨政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經營辦公室,並設專(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 職業衛生健康管理小組職責
1.編製職業病防治計劃。
2.建立健全員工職業病健康檔案。
3.經營辦、綜合辦負責職業病宣傳教育工作。
4. 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每年對接觸粉塵工作的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凡是被查出患有煤工塵肺I期(含I期)以上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妥善安置,並積極組織康複治療。
5. 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加強工作場所噪音管理,發現噪音超標,及時報公司安監局采取措施;加大工作麵的粉塵治理,嚴格按要求安裝噴霧設施,降低粉塵濃度。
三 工作場所環境指標的管理規定
1.噪聲每年監測2次,由生產環保專職人員負責,並建檔保存,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1)礦界噪聲:夜間不大於55dB(A),白天不大於65dB(A)。
2)生活區噪聲:夜間不大於50dB(A),白天不大於60dB(A)。
3)井下各作業場所:每工作日8小時暴露於等效聲級大於等於85dB(A)的,配備具有足夠聲衰減值、佩戴舒適的耳塞,並檢查耳塞使用和維護情況,確保聽力保護效果。
2.溫度、濕度、風速、煤塵。井下環境由通風隊負責調整,溫度、濕度、風速、煤塵濃度每旬進行一次檢測,CO2、CH4每班進行監測,由監測監控係統對CO、CH4實時監控,控製指標見表2-3-4
地點 溫度/℃ 濕度/% 煤塵濃度/
(mg·m-3) O2/% CO/ppm CO2/% 風速/(m·s-1)
綜采工作麵 ≤28 ≤98 全塵80~180 mg·m-3
呼塵30~60 mg·m-3 ≥20 ≤24 <0.5 ≥0.25 ≤6
掘進工作麵 ≤28 ≤98 全塵30~150 mg·m-3
呼塵15~30 mg·m-3 ≥20 ≤24 <0.5 ≥0.25 ≤4
采掘麵回風 ≤28 - 全塵10~20 mg·m-3
呼塵5~10 mg·m-3 ≥19 ≤24 <0.5 ≥0.25 ≤4
進風巷 2≤T≤28 ≤95 全塵80~180 mg·m-3
呼塵30~60 mg·m-3 ≥20 ≤24 <0.5 ≤8
總回風巷 ≤28 - 全塵<5mg·m-3
呼塵<2 mg·m-3 ≥19 ≤24 <0.5 ≤15
機電硐室 ≤30 ≤95 全塵5~15 mg·m-3
呼塵<3.5 mg·m-3 ≥19 ≤24 <0.5 ≥0.15












23 環境保護管理製度
一 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安全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辦 綜合辦 經營辦 調度室 安全辦 綜采隊
機運隊 洗選廠 通風隊 項目部等部門行政正職和生產辦主管環境保護的副主任
二 環境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環境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2 生產辦負責製定環境管理年度計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
3 貫徹執行“三同時”製度,抓好環保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百分之百合格。
4 及時了解掌握、檢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狀況和措施的落實與執行情況。
5 及時組織總結、交流環境保護方麵的先進經驗。
6 協調全礦廢棄物品的收集處置管理工作。
7 掌握環境保護現狀,定期對現場管理、防護設施使用等情況進行檢查,分析不符合原因,製定預防與糾正措施。
8 配合審核與評審工作,不斷改進環境體係和環境行為。
9 加強業務學習,積極推廣工業環境保護的新工藝、新技術及新經驗。
10 做好設備維護,控製噪聲排放。
11 負責地表塌陷區的檢查和地表堵漏工作,完成專業範圍內的其它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三 環境保護運行控製措施
1 噪音處理處置控製措施
(1) 在有噪聲源的地方安裝前蓋設消音棚,安裝消音器,設隔音值班室。
(2)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噪聲控製責任製,加強噪聲治理,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噪聲符合國家標準。
(3) 強化生產過程管理,檢查勞動保護用品佩戴情況,教育職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把噪聲汙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少噪聲對職工的身心傷害,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礦鼓勵員工提出防治噪聲的合理化建議,對在噪聲防治方麵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適當的獎勵。
(6)定期編製計劃,治理高噪聲設備,逐步降低生產區域的噪聲。
(7)本文件所指的噪聲汙染是: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影響職工身心健康,且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聲音。
2 汙水處理處置控製措施
(1) 駐礦物業服務部負責地麵生活汙水處理及排放。
(2) 礦井水彙入到井底中央水倉,由水泵經管路抽至工業場地水庫,經過沉澱後再用於井下的噴霧滅塵及地麵灌漿、煤場滅火等生產需要。
3 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控製措施
(1)產生的生活垃圾由駐礦物業服務部按照統一規劃排至塌陷坑,然後黃土覆蓋。
(2)井下產生的煤矸石,部分銷售給公司煤矸石電廠,其餘煤矸石排至塌陷坑及時用土覆蓋(覆蓋厚度60cm)掩埋,防止煤矸石自燃著火,汙染環境。
(3)產生的廢皮帶、棉紗、油桶、廢油等固體廢棄物,應分門別類回收到駐礦供應站廢品回收場處,由其按規定處置以防造成汙染,或對將來的環境產生影響。
(4)駐礦物業服務部按時檢測生活水、礦井水、汙水水質。
4 揚塵的處理處置控製措施
(1)井下及地麵生產係統主要揚塵點應建立噴霧灑水降塵係統。
(2)輔運線路定期灑水滅塵,並嚴格控製車輛行駛速度,以防揚塵汙染。
5 環境綠化美化
(1)堅持“多綠化,少硬化”原則。
(2)駐礦物業服務部負責礦井綠化帶、草坪定期施肥、澆水、清除雜草和修剪等工作。



24 本質安全運行與檢測製度
一 目的
為全麵提高礦井的綜合管理水平,切實加強我礦的基礎管理工作,及時發現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在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改進並完善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實施效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使各項工作向係統化、製度化、規範化方麵發展,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長效機製,實現礦井的本質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二 管理目標
通過以風險預控為核心的閉環式安全管理活動,切斷事故發生的因果鏈,在生產過程中做到人員無失誤、設備無故障、係統無缺陷、管理無漏洞,即實現人員、機器設備、環境、管理的本質安全,最終實現礦井的本質安全。
三 檢查考核依據標準
1 國家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 標準;
2 《神華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彙編》(第四版);
3 《本質安全管理體係考核評分標準》;
四 本質安全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1 本質安全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安全生產副礦長 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辦 綜合辦 經營辦 調度室 安全辦 綜采隊
機運隊 洗選廠 通風隊 項目部等部門行政正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負責本質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主 任: 劉明
工作人員:林愛芳 胡國建 魏建宏 馬世虎 蔣兆梅 劉峰 權濤
五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9.5.1 風險管理小組
組 長:安全辦主任
成 員: 安全辦 生產辦 調度室 經營辦 綜采隊 機運隊 通風隊 洗選廠 111項目部等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全礦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及事故管理,人員不安全行為及危險源的動態監測、考核,人員準入管理,負責礦井管理製度的完善、落實和監督。
9.5.2 組織保障管理小組
組 長:經營辦主任
成 員:綜合辦 經營辦 安全(體係)辦等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和實施,明確各級人員的崗位職責,確保體係運行所需的資金、人力保障,監督體係的正常運行,負責個體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檢查。
9.5.3 采掘工程質量檢查小組
組 長:生產辦主任
成 員:生產辦 調度室 駐礦地測站 安全辦 經營辦等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 負責檢查采掘工作麵及外委施工地點采掘工程質量、 文明生產、 煤質、環境保護、健康監護等工作的日常動態檢查及定期檢查考核,並對礦井地質構造及防治水進行管理。
9.5.4 機電運輸檢查小組 (輔助運輸檢查小組)
組 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成 員:機運隊 安全辦 生產辦 調度室 駐礦地測站 通風隊 洗選廠等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主運輸係統、供電係統、供排水係統、通訊係統、主通風機、 機電安裝工程、井下消防及變電所的動態和定期檢查,並對考核驗收工作負責。
9.5.5 “一通三防”檢查小組
組 長:通風隊隊長
成 員:通風隊 駐礦保衛站 駐礦供應站 安全辦 生產辦 調度室等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全礦的通風管理、礦井爆破管理、火災管理、瓦斯檢查監測管理、防塵管理、井下消防管理,並進行動態和定期檢查、考核。
9.5.6 內業資料檢查小組
組 長:安全辦主任
成 員:安全辦 生產辦 調度室 綜合辦 經營辦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全礦本質安全管理體係的內業資料檢查考核,文件記錄管理。
9.5.7 地麵廠區及生活服務檢查小組
組 長:綜合辦主任
成 員: 綜合辦 經營辦 安全辦 生產辦 調度室 駐礦保衛站 駐礦物業公司相關單位管理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工業場區、“兩堂一舍”、外施工單位場區質量檢查考核及精神文明、班組建設、治安消防進行日常動態和定期檢查考核驗收。
六 責任劃分
1 各單位隊長為本質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 當班跟班隊長為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責任人;
3 各檢查考核小組組長對本組工作負全麵責任;
4 各組考核負責人對本專業考核負責。
七 礦屬各單位及外委施工單位參照本辦法製定本單位的本質安全管理獎罰辦法,並成立相應管理機構。
八 礦屬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體係文件,員工有向安全辦公室反饋信息和監督的權利;體係文件不適應時,所有員工和項目部有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九 各單位都要依據控製程序認真開展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工作,做到全員參與,措施到位,持續改進並達到從源頭預控風險的目的。
十 本質安全管理考核分兩大部分,即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和內業資料考核。
十一 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實行定期和動態考核相結合,按照周檢查、月彙總的管理模式,以動態檢查為主的辦法,覆蓋生產全過程。
十二 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按照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考核;具體的考核實行100分製,分為動態和定期考核;。
十三 各單位的安全績效每月由安全辦負責考核,考核結果與安全結構工資掛鉤。
十四 日常動態考核存在問題及扣分原因,各業務部門必須檢查後8小時之內將存在問題錄入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反饋到被考核單位,以便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十五 本質安全管理現場定期考核時間為每周一上午,被檢單位技術負責人陪檢(外施工單位主要領導陪檢),全麵檢查存在的問題並在現場落實整改。
十六 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中檢查出與上一周重複的同類問題,按照扣分標準的1.5倍進行扣分;上周出現的問題到本周仍未整改的,按照扣分標準的2倍進行扣分。
十七 各檢查組負責本職範圍每周定期檢查考核打分工作,各專業組在周一15:00前將考核結果及扣分原因錄入本質安全管理信息係統,經審核後下發各單位落實整改。
十八 內業資料每月考核一次,本質安全管理體係內業資料考核,除按《本質安全管理體係考核評分表》評分標準以外,補充以下扣分標準,所扣分值在百分製折合之後扣除:(管理考核對象為礦屬各單位)
1 當月的危險源監測中,單位每出現一次巨警扣8分,每出現一次重警扣4分,每出現一次中警扣2分,每出現一次低警扣1分,每出現一次輕警扣0.5分。
2 不按時參加相關會議、相關培訓、遲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3 沒有按要求組織本單位員工學習的,每缺一次扣1分。
4 沒有按照礦發本質安全月度實施計劃開展相關工作,每有一項扣2分。
5 對差距分析中提出的整改項目或安全辦布置的工作任務需延期整改的單位,須經分管領導批示後書麵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否則每有一項扣2分。
6 礦裏組織的本質安全培訓考試不及格者,每人每次扣0.2分,一次補考不合格,須再次補考時,每次加扣0.5分,直到合格為止。
7 現場月度考核對出現的重複問題,每有一條扣0.2分。
8 認定“三違”一人次扣1分;發生輕傷事故一人次扣3分;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一人次扣5分;每發生一起重大及以上機電事故扣5分;一起事故同時具備上述若幹項時,分別記分合並計算。
十九 月終考核分為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內業資料管理兩大部分;並實行100分製,其中本質安全管理現場考核占70%,內業資料管理占30%。
二十 對於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問題,由業務部門主管按照日常處罰標準的2倍落實處罰,其中責任人承擔50%,分管副隊長、技術員承擔30%,隊長承擔10%,相關業務部門承擔10%,並報分管礦領導審核簽字後下發。
二十一 對於公司季度本質安全管理檢查出的問題,由安全管理辦統一彙總後,組織專題會議落實相關責任處罰。
二十二 根據各單位現場管理難度及上年度的實際情況將考核基準分調整為綜采隊90分,機運隊90分,通風隊、洗選廠、駐礦駐礦物業公司90分,外委施工單位90分。
二十三 月終考核按照高(底)於基準分的分值對各單位進行名次排列,對應獎罰。外施工單位視工程質量、進度及現場管理情況酌情獎罰。
二十四 當月的綜合考核中,對達標並且排名第一的單位進行獎勵;對排名最後及不達標的單位進行處罰。每月的獎罰範圍為區隊的隊長、書記、副隊長、技術員及班組長,獎罰對等。
二十五 各業務部門考核人員必須要嚴格地檢查考核,做到嚴格、嚴肅、公平、公正。
二十六 根據我礦實際特點,為了進一步落實好現場管理,做到分工管理,責任明確,確保井下不留任何死角,把井下巷道進行責任區劃分,相關具體要求如下:
1 各單位所管的責任區必須加強管理,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整改有困難的,確需礦職能部門協調處理的問題,由各單位書麵提出後由職能部門協調處理。
2 各單位責任人及機關監管責任人對所管轄的責任區按照本質安全的現場管理的要求,每旬進行不少一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落實解決,落實不了的問題必須要向分管礦領導彙報。
3 各專業部門負責礦井本專業的業務檢查,不受責任區所限。
4 基層單位對職能部門安排的工作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對基層負責人罰款100—300元;礦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相關單位責任人、機關職能部門分管責任人罰款100—500元;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相關單位責任人、機關職能部門分管責任人、分管礦領導罰款100—500元。
二十七 獎勵
1 根據半年及年終考核結果及資金情況,對在本質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獎勵資金在本質安全管理的各類罰款中列支,缺的部分在工資總額中留有一定的獎勵資金中解決。
2 在綜合管理係統實施過程中,參與體係相關文件起草、收集和整理的兼職人員,在文件印刷出版後按完成工作量及編寫質量給予一定獎勵。
3 評出礦屬先進單位三個,按得分多少排序,分別獎勵自定。
4 評出優秀單位一個,獎勵自定。
5 評出本質安全管理優秀個人10人,每人獎勵自定。
6 主動向礦及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建議每條給予100元的獎勵。
二十八 本辦法解釋權屬大洪溝煤礦安全辦公室,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25 本質安全組織機構保障製度
25.1.1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
1.組織機構
委員會主 任:礦長(黨委書記)
委員會副主任:安全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委員會成員:綜采隊、項目部、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生產辦、安全辦、體係辦、調度室、綜合辦、經營辦的行政負責人
2.職責
(1)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要求和規定,製定符合本礦實際的本質安全管理方針、目標和製度,負責礦屬各單位安全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的審定。
(2)督促檢查礦屬各單位對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規、規程規定、行業標準及礦內有關本質安全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保證體係持續有效運行的人、敗、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分解、細化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組織編製本礦安全生產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審定後組織實施。
(5)負責 安全工作的動態檢查,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實行閉環管理,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公司。
(6)參與各類安全專項資金使用方案的製定和使用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召開本質安全管理例會,解決月度、年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問題。
(7)負責審查《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等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實施情況評價。
(8)接受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熟悉業務範圍內的各類安全風險及控製措施。
(9)組織、參與礦井事故的搶救與處理,對各類事故進行責任追究和分析認定。
(10)負責製定、及時更新和修改工作任務、流程、職責、行為規範、規章製度等,總結人員不安全行為發生規律,不斷提高對人員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水平。

25.1.2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例會製度
會議周期:每月一次
主持人:礦長
參加人員:礦屬各單位、駐礦單位及礦建施工隊隊長以上管理人員
會議內容包括:
(1)全礦安全情況彙報:①上月體係檢查考核情況;②上月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本月需要解決的問題;③上月本質安全指標完成情況。
(2)布置當月安全工作重點。
(3)體係辦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員工公布。

















26.“三違”及未遂事故彙報管理製度
1 所有作業人員都有義務舉報“三違”及未遂事故。
2 不論任何時間、地點,一經發現“三違”必須立即製止,及時向安全辦或調度室彙報;對未遂事故及時追查分析。
3 未遂事故隱瞞不報的,對責任單位罰款3000~50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500元;情節嚴重的,礦裏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追查,給予行政處理。
4 對“三違”現象不加製止和糾正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2000和200元罰款,並通報批評。
5 對“三違”治理、未遂事故的彙報要形成統一表格,詳實填寫相關內容。安全辦負責對彙報表的統計,並保存記錄。
6 對“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實行獎勵製度,對於舉報一般的未遂事故一次獎勵200元,對於重大的未遂事故及嚴重“三違”一次獎勵500元。
7 礦裏設置“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電話,舉報可直接或采取打電話的形式舉報,“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受理單位為安全管理辦,電話:6804773(6804666)。
8 對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人,受理單位要為其嚴格保密。舉報各類事件要實事求是,不得隨意誇大或編造事實。











27.井下檢查製度
一、定期檢查
1.公司體係建設檢查、安全和質量標準化檢查等每季度檢查驗收一次。
2.礦每月組織一次本安體係建設、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3.礦安全辦每周一、三、五各組織一次檢查。
二、動態檢查
1.跟班礦領導每天帶班檢查。
2.職能隊室領導下井及每班跟班檢查。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天檢查。
4.安全小分隊中夜班檢查。
5.工作過程中的檢查。
三、檢查範圍
1.礦、安全辦組織的月、周檢查:采煤、掘進工作麵積巷修點、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文明生產、環境衛生。
2.動態檢查:安全重點工程、工作麵。
3.工作過程中的檢查:井下所有工作地點。
四、檢查內容
1.季度、月度、周檢查按公司本安體係建設達標標準、《神新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標準》的內容進行。
2.動態檢查以治理“三違”、隱患處理為主,兼顧礦井的運輸、提升、排水、通風、安全監測五大係統。
五、檢查組織
1.礦月度檢查由礦長組織,分管安全生產副礦長、分管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辦、生產辦、調度室、綜采隊、項目部、機運隊、通風隊、洗選廠等單位的主任、隊長、技術負責人參加。
2.周檢由安全辦主任組織,早班跟班礦領導或早班下井的礦領導參加,各隊辦隊長、主任、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參加。安全辦負責按規定獎罰;安全辦、生產辦、調度室負責問題的整改落實。
3.工作過程中的檢查,由單位管理人員、安瓦員負責實施。
六、專項檢查
主要是指工作麵的安裝、初放、回收、過老空、斷層會審檢查,掘進的開工、過老空、斷層、竣工收尾、搬家倒麵會審,單項工程的安排、驗收會審,以及階段性季節性重點工作檢查。
七、檢查具體要求
1.周一三五檢查參檢人員要自始至終全程參查,否則罰款100元/人。檢查小組成員無故不參加檢查的或單位安排不當造成無人參加檢查的罰責任人100元或罰單位300元。
2.安全辦、生產辦等職能隊室管理人員根據井下安全生產實際等情況進行檢查。動態檢查結果作為月度考核依據,納入月度考核之中。
3.礦組織檢查,生產單位無參檢人員的,本安體係建設考核、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扣1分;職能隊室(含綜合辦、經營辦)無人參檢時,對單位罰款500元。
4.周檢參加人員配備:生產單位隊長、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地麵單位副隊以上幹部,職能隊室主任、副主任、技術員;參檢人員無故遲到或早退罰款100元/人。
5.檢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神新公司大洪溝煤礦本安體係考核標準》、《神新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措施、管理製度和規定等安全技術規範,凡在檢查考核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發現一次給予責任人200元罰款,發現兩次調離工作崗位。
6.檢查人員要按照規定的區域、路線和時間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現場指出存在的問題。
7.檢查組成員每次檢查必須專本專記,每次參見檢查查出問題不少於7條/人;若發現不帶本每次處罰50元,每少一條問題處罰10元。
8.頂板、工程質量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結果由生產辦負責彙總、分析、下發五定表,監督問題整改落實;其餘檢查由安全辦負責彙總、分析、下發五定表,監督問題整改落實。
第二部分 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製度彙編
第一章 總 則
1、為規範井巷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建立井巷工程質量管理的長效機製,實現井巷工程質量“零”缺陷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公司相關規定及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2、該製度主要適用於錨網(包括加鋼帶、錨索)支護巷道,其他巷道可參照執行。
3、礦成立井巷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生產技術辦是井巷工程質量驗收的主管部門,對井巷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為工程質量管理的主體。
4、公司駐礦物供站負責支護材料的采購、地麵儲存、發貨等管理工作。駐礦地測站負責所有掘進巷道的中腰線管理工作。
5、所有掘進工作麵開工前,必須按設計及公司、礦相關規定編製完作業規程,並辦理審批手續,然後到有相關職能部門及礦領導簽署開工報告,否則嚴禁開工。
6、施工現場必須按公司及安全質量標準化規定配備必要的機具、檢測儀器、安全工具、相關圖表等。
7、礦組織月度驗收及公司抽檢,施工單位資料必須齊全,否則不予驗收。
8、為強化施工過程管理,實現作業的過程就是工程質量保證的過程,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以班組驗收為基礎,各分項工程落實到責任人的驗收體係。項目部驗收、礦驗收必須在班組驗收基礎上進行,確保班組驗收的質量。
9、施工單位必須在當月驗收前報驗本月度所發生的隱蔽工程、零星工程,生產隊根據報驗內容安排專人驗收,如當月不報驗的,後果施工單位自負。
10、為提高井巷工程質量,建設、施工單位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用必須按相關程序實施。
11、加大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力度,提高現場施工、現場管理、監督管理人員的質量和責任意識。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機構職責
1、驗收領導小組
組 長:張戈
副組長:田英男 劉 明
成 員:楊登武 崔四龍 王建功 王雪濤 周順江 顏小平 王勝利 左都軍 林愛芳及各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
職 責:
1)貫徹、落實和執行國家、集團、公司相關井巷工程質量驗收的規定和標準,負責審核和監督落實我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2)對本製度以外相關井巷工程質量驗收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2、驗收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辦
辦公室主任:楊登武
成 員:生產技術辦、物供站、地測站、安全辦、調度室等隊室相關業務人員及施工單位業務負責人
1)辦公室(生產技術辦)職責
⑴、貫徹、落實和執行國家、集團、公司相關井巷工程質量驗收的規定和標準,負責製訂、修訂及執行我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製度。
⑵、掌握我礦井巷工程質量動態情況,對礦井巷工程質量全麵負責監督檢查,組織每月的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⑶、負責井巷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及製定相應的措施並實施。
⑷、負責井巷工程質量驗收的業務培訓工作。
⑸、現場施工條件變化時,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整設計並將變更通知施工單位。
2)物供站職責
⑴、所供應的井巷支護材料、設備,必須有煤安標誌、合格證等。
⑵、對井巷支護的各種材料進行質量檢測,及時提供礦方所需的各種支護材料。
⑶、協助礦方抓好支護材料管理工作。
3)地測站職責
⑴、加強掘進工作麵的地質管理工作,掌握地質構造情況,做好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工作,並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⑵、嚴格按設計做好現場測量放線工作,並對所放線負責。
⑶、協助並監督礦方驗收掘進工程量。
4)施工單位職責
⑴、施工單位為工程質量管理的主體,施工單位現場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抓工程質量,並建立工程質量管理機構和建立健全井巷工程質量保證體係,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專職質量驗收員人數必須滿足現場管理需要,質量驗收員名單必須報生產技術辦備案。
⑵、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礦工程設計及工程質量標準施工,由於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礦工程設計及工程質量標準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費用自理。
⑶、現場施工條件與設計不一致時,及時通知礦方,並必須根據現場條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章 設計及相關標準要求
1、巷道設計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圍岩的自穩承載能力。根據巷道圍岩變形量和變形特性合理選擇巷道的斷麵形狀、支護形式以及支護參數。設計應優先考慮錨杆支護。在圍岩變形量大,岩層鬆軟及受采動影響的巷道內,可采用錨網、錨網梁、錨網噴等聯合支護。
在錨杆支護不能滿足巷道支護要求時,應采用錨網、金屬支架(主動支護+剛性支護)聯合支護。
2、在應用煤巷錨網支護技術時,要根據巷道圍岩性質,合理選擇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機具、新材料、新工藝。
3、錨網支護設計應積極開展以實測為基礎的動態反饋設計法,設計過程包括地質力學評估――初始設計――監測與信息反饋――修改設計四個步驟。
4、在地質力學評估工作沒開展前,可采用工程類比法,對采用錨網支護的巷道進行初始設計。
工程類比法一般采用直接類比法,即將已開掘巷道(采用錨網支護並取得成功)的地質開采條件與待掘巷道進行比較,在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可參照已開掘工程的錨網支護類型和參數進行設計。
5、初始設計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巷道名稱、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設計斷麵;
2)支護設計的理論計算依據、巷道錨杆支護布置圖;
3)錨杆材質、幾何參數(長度、直徑)錨杆布置參數(間排距、角度);
4)錨杆(索)錨固參數(孔徑、錨固長度)及確定依據;
5)錨杆(索)預緊力矩(或預緊力)、錨杆(索)設計錨固力、錨固試驗驗證結論;
6)鋼帶形式、強度、規格;
7)金屬網形式、規格、強度、聯網方式、聯網長度、壓網要求;
8)驗證初始設計的觀測與監測方案;
9)基於初始設計基礎上的補強加固措施;
10)預計巷道受采動影響時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
11)支護材料消耗。
6、經過審批的錨網支護初始設計,作為工作麵支護的依據編入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
7、按初始支護設計施工的巷道應及時進行綜合監測,並將監測結果用於驗證或修改初始設計。將經過驗證或修改後的初始設計報批,作為正式設計,並對作業規程進行完善、補充。
8、錨網支護工程
⑴、錨杆安裝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安裝牢固,托板基本密貼壁麵,不鬆動。
優良:安裝牢固,托板懈緊壁麵。
檢驗方法:扳動、觀察檢查,或抽查施工檢查記錄。
錨杆預應力標準:錨杆扭矩不小於60N.m(幫),120 N.m(頂)。
⑵、錨杆的抗拔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最低值不小於設計值。
檢查數量:每300根錨杆或300根以下,取樣不得少於1組;設計或材料變更,應另取一組。每組不得少於3根。
檢驗方法:用錨杆拉力計做抗拔力試驗,做好試驗記錄,檢查時抽查試驗記錄,必要時進行現場實測。
錨杆抗拔力標準:60KN。
⑶、錨杆錨固劑及裝藥量符合設計要求。
⑷、錨杆安裝規格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錨杆安裝規格的允許偏差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1 間距、排距 ±100
2 錨杆孔深度 0~+50
3 錨杆方向與角度 ≤5º
4 錨杆外露長度 30≤螺帽以外≤50
⑸、冷拔絲網(頂網與頂網、幫網與幫網、頂網與幫網)必須用錨杆托盤、鋼帶壓茬,網與網搭接不得少於100mm,網必須緊貼煤壁,嚴禁空幫或空頂。
⑹、金屬網的聯網必須進行搭接,搭接寬度不得小於100mm,具體連接方式按公司規定執行。
⑺、錨網加鋼帶支護,如設計頂幫均掛鋼帶,則頂部與幫部鋼帶必須連在一起。
⑻、巷道兩幫底部錨杆距巷道底板距離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9、預應力錨索支護工程
⑴、錨索鑽孔方向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角不應大於30。
優良:鑽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角不應大於20。
⑵、錨索安裝深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不小於設計深度95%。
優良:不小於設計深度。
錨索安裝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⑶、錨索鎖定後的預應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合格:預應力的最小值不小於設計的90%。
優良:預應力不小於設計值。
錨索預緊力不小於80KN。
⑷、錨索的拉拔力不小於120KN。
⑸、錨索裝藥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⑹、預應力錨索規格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預應力錨索規格的允許偏差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1 孔 距 ±100
2 孔 深 0~+200
3 錨索外露長度 ≤300
⑺、正常施工條件下,錨索距工作麵距離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值,工作麵頂板較破碎時,錨索必須跟到迎頭。
10、頂板破碎鬆軟處、有淋水處、交叉口處均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如架金屬棚或抬棚等補強支護措施。
11、巷道貫通,施工單位必須根據測量資料及現場實際情況,編製切實可行的貫通措施,報礦審批後方可施工。
第四章 支護材料管理
1、支護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或實驗報告,且符合公司及設計要求。
2、月度支護材料計劃審核製
施工單位報月度材料計劃時,必須報生產技術辦審核簽字,礦材料管理單位方可報物供站。
3、支護材料領用審核製
施工單位到物供站領用支護材料時,必須經礦生產、調度、安全等部門及礦領導審核領料單並簽字後,方可到駐礦供應站領取支護材料。
物供站在施工單位領用支護材料時,必須有礦方簽字方可領用。每月出具對應期的支護材料領取清單。
4、支護材料入井驗收製,並建立支護材料入井台帳。支護材料入井前,必須經過井口把鉤工的驗收,井口把鉤工必須見簽字齊全的材料入井驗收單,方可下放。井口材料驗收單機運隊保存,每月保生產辦存檔備查,生產隊必須對材料入井驗收清單做好記錄。
5、月度支護材料盤點及實際消耗對口製
每月在驗收進尺的同時,對支護材料進行盤點,盤點後填寫支護材料管理綜合台帳,對支護材料設計消耗量、實際消耗量每月核對一次,防止施工單位偷工減料。
第五章 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管理
1、施工單位必須按下述表格要求,建立班組、項目部責任體係。
層 級 和 崗 位 責 任 範 圍





層 班
組 掘進機司機或爆破組長 對斷麵成型、中腰線、是否沿底掘進等
錨杆施工組長 對錨杆長度、間排距、外露長度、方向與角度等
錨索施工組長 對錨索長度、間排距、外露長度、方向與角度等
驗收員(可兼職) 對錨杆(索)預緊力(矩)、錨固力等


部 跟班隊長(可兼班長) 對當班工程質量全麵負責
隊長 對該隊承擔的工程質量全麵負責
工程質量主管經理 對項目部承擔的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經理 對項目部承擔的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
以上為各施工單位建立責任體係的必備崗位,施工單位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工程質量驗收製度,成立隊驗收、班驗收小組,明確相應職責和考核製度。
2、每班必須按照班組驗收記錄表如實填寫。
3、項目部必須對班組驗收記錄把關,確保班組驗收的真實性,經工程質量驗收員簽字後,將班組驗收資料每周一三五報生產辦。
4、對巷道內施工的錨杆、錨索進行掛牌管理,注明施工地段、施工人員、驗收人,要求現場掛牌與班驗收記錄對應。同時錨杆、錨索托盤上必須噴漆,以區分施工班次。
5、施工單位通過班組驗收記錄及礦監督檢查確認,每周和每月對其真實性對照檢查驗收。
第六章 礦日常工程質量管理
1、礦日常工程質量管理,生產辦質量管理員在“一、三、五”流程檢查中,核實施工單位班組驗收記錄。
2、生產辦質量管理員行使以下權力:
①對弄虛作假現象按礦3號文處理;
②授權對礦規定範圍內允許偏差處理;
③對存在影響安全的質量問題,依據礦3號文處理;
④檢查施工現場文明生產必備條件及按公司規定必備的工具、檢測儀器等。
3、生產辦主任不定期對井巷工程質量檢查,發現生產辦質量驗收員工作不認真,處罰100-500元不等。
第七章 井巷工程月度驗收、資金申請及竣工驗收
1、施工單位必須在每月16號之前給礦生產辦提交以下月度驗收資料:
①班組驗收記錄。
②分部工程報驗資料。
③錨杆(索)檢測、檢驗記錄。
④支護材料產品合格證或試驗報告(化驗單)、強度試驗報告。
⑤當月材料領用、入井、實際消耗與設計消耗對照表。
⑥當月隱蔽工程、零星工程報驗資料。
2、礦生產辦接到施工單位月度報驗申請後,立即組織相關單位對施工單位報驗工程驗收,並根據驗收情況,客觀、合理地對施工單位報驗工程評級。
3、礦驗收合格的工程,由礦填寫資金撥付申請表,附相關資料,報送公司生產技術部辦理資金撥付申請手續。
4、施工單位當月未按規定報驗的,礦有權不驗收並不予資金聯簽。
5、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必須全麵對所有施工工程自檢,自檢合格後報礦要求驗收。礦驗收合格後,由礦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報告。
第八章 頂板管理
1、工作麵臨時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2、每班作業前,當班安全負責人必須提前進入掘進工作麵,全麵檢查安全情況,確認無危險方準作業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班中要經常全麵檢查安全隱患,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3、掘進工作麵每次在打眼、放炮、出渣等工序中,必須隨時進行敲幫問頂,及時將離層煤、岩撬掉,待頂板隱患徹底處理後再進行作業。
4、掘進工作麵人員必須隨時進行敲幫問頂,認真檢查作業地點頂板、煤壁、支護等情況,當發現危險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每個掘進工作麵必須配備“兩長兩短,一尖一扁”撬杠,規格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指定存放地點。
6、巷道必須定期檢查,對支護性能下降或失效處及時維修。錨網支護巷道,對失效或鬆動的錨杆必須及時補打或緊固。
7、頂板離層指示儀每100m安裝一台,距掘進工作麵100m以內的測點,每班觀測一次,100m以外每周觀測3次。施工單位要指定專人對頂板離層指示儀進行測讀和記錄。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對當天彙總的監測數據要及時處理分析。發現異常時應向礦生產技術辦、調度室及總工程師進行彙報。由總工程師主持分析,製定措施並組織落實。
8、錨網支護巷道,掘進工作麵必須備有10架與巷道斷麵相符的備用棚及相應的支護材料,當巷道圍岩發生變化,錨網支護不能滿足要求時,能采用金屬支架及時支護,防止巷道發生冒頂事故。
9、嚴格執行事故彙報製度。錨網支護掘進工作麵如發生冒頂(片幫)事故,無論是否造成人員傷亡,必須向礦調度室、生產辦進行彙報,待生產辦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分析完畢並製定相應措施後,才允許繼續施工。
第九章 罰 則
1、施工單位未建立工程質量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的,工程不得開工。
2、掘進工作麵沒有編製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的或不按規程作業、擅自修改支護設計的,罰款10000元並停止作業,進行整頓。
3、掘進工作麵施工的錨杆、錨索人為惡意截斷,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罰款100000元,並與施工隊伍解除合同。
4、施工單位沒有使用作業規程設計規定的支護材料,發現一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0元。
5、井下使用不合格錨索、錨杆、鋼筋拖梁、網或失效錨固劑的,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根、片或支。
6、采用不合格托板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7、采用錨網加鋼帶支護時,鋼帶沒有連成一體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8、金屬網連接扣數量少於公司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9、采用直徑不低於1.4mm,且不少於3股的鐵絲進行聯網,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10、掘進工作麵必須按要求和規格配備四根敲幫問頂工具,否則每缺失一根罰款2000元;作業前不進行敲幫問頂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11、掘進工作麵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空頂作業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12、掘進工作麵臨時支護或永久支護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罰款2000元。
13、作業現場未懸掛“三圖一表”的,罰款1000元;“三圖一表”內容不全的,罰款200元。
14、錨網巷道,兩幫底部錨杆距巷道底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5、錨網支護工作麵不配備質量檢測工具或檢測工具不能正常使用的,罰款2000元。
16、錨杆扭矩達不到規定的,每處罰款500元;每緊固一圈,加罰100元。
17、錨杆的抗拔力試驗每300根做一組(3根),如果不合格,罰款1000元,並再做一組試驗,如果還不合格,生產辦彙同施工單位現場辦公,提出補救措施,所有施工費用完全由施工單位承擔。
18、錨索預緊力或拉拔力檢查,每10根抽檢一個,如果不合格,罰款1000元,並在該組裏再抽檢一根,如果還不合格,罰款5000元,同時對該組所有錨索進行檢查,生產隊根據檢查結果提出補救措施,並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所有施工費用完全由施工單位承擔。
19、錨索距工作麵距離超過規定的,停工整改,符合規定後方可恢複正常生產。
20、錨固劑使用數量少於作業規程規定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21、錨杆、錨索外露長度超過規定的每根罰款200元。
22、錨杆、錨索間排距超過規定的,每處罰款200元。
23、按設計缺失錨杆的,每缺少一根罰款1000元。
24、錨杆失效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25、錨網沒有緊貼煤壁,造成空幫或空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並補打錨杆支護。
26、錨網未按要求搭接和壓茬的,每處罰款200元。
27、巷道斷麵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線偏差超過規定的,每處罰款200-500元。
28、巷道施工中,偏幫、冒頂沒及時進行處理留下安全隱患的,罰款200-1000元,並立期整改。
29、頂板破碎鬆軟處、有淋水處、交叉口處未采取補強支護措施的,每處罰款500元。
30、混凝土噴射厚度達不到設計規定或作業規程規定值的,每處罰款1000元。
31、掘進過程中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護電纜、管路、機電設備的,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32、巷道貫通作業不符合規程規定(一般巷道20m,綜掘巷道50m)或不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的罰款5000元。
33、巷道維修未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或未按作業規程執行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34、巷道支護性能下降,支護失效嚴重,未及時維修處理或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0元,並立即停止掘進作業,進行維護。
35、掘進工作麵不得有積水(長5m,深0.2m),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36、砌镟澆築的井巷工程,由於礦壓拉裂破壞,造成安全隱患的,每處罰款500元,性質嚴重的,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7、每月由礦配合公司或由生產隊彙同安全辦、地測站及施工單位對當月進尺驗收,對驗收中不合格的巷道扣除進尺,並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38、公司來我礦檢查,針對掘進工程質量所有罰款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39、支護材料管理中,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罰款1000-10000元。
⑴、月度支護材料未按規定報生產隊審核的;
⑵、到物供站領取支護材料,未按規定報生產隊審核的;
⑶、入井材料未填取入井材料清單並報生產隊驗收的;
⑷、月度驗收時,不積極主動配合生產隊進行支護材料盤點的。
40、班組驗收管理中,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罰款200-2000元。
⑴、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及時報驗班驗收記錄的;
⑵、施工單位現場未進行錨杆(索)掛牌管理的或掛牌管理混亂、標識不清的;
⑶、施工單位現場三個班施工的錨杆(索)未用不同油漆標識的;
⑷、班報驗資料與現場不符的、弄虛作假的。
41、頂板離層監測未按要求架設、觀測及未按要求填寫記錄的或記錄填寫弄虛作假的,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0-500元。
42、未對巷道定期檢查的,在已經過班、月度驗收的巷道,存在的工程質量問題,按對應條款處理。
43、工作麵未按規定備用支護材料的,罰款5000元。
44、發生頂板事故未及時上報的,根據情節輕重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罰款200-5000元。
第十章 其 他
1、本製度中內容有低於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上級文件規定的,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上級文件規定的執行;本製度如有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上級文件規定內容衝突的,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上級文件規定的執行。
2、本製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大洪溝煤礦。




















第三部分 大洪溝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第一章 “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
為了加強我礦“一通三防”工作管理,真正做到齊抓共管,使“一通三防”工作在有條不紊的前提下正常開展,根據公司有關文件指示精神,特編製“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
1 礦領導
一:礦長
1、礦長是“一通三防”工和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全麵行政領導工作,貫徹黨的各項安全政策、法令和方針,保證“一通三防”機構健全和所需的人、財、物。
2、組織審批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年、季、月作業計劃。
3、組織、責令有關職能單位落實檢查“一通三防”各項工程的完成情況。
4、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工作會議,聽取彙報,對阻礙和破壞“一通三防”設施和其它通風設施的人和事進行處罰。
5、組織追查重大“一通三防”事故。
6、組織指揮“一通三防”災害的搶救工作。
7、每天對瓦斯報表和調度報表進行審閱簽字。
二、總工程師
1、礦總工程師直接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技術責任。
2、組織、編製、審核“一通三防”年度、月作業計劃。
3、定期組織檢查“一通三防”計劃工作落實情況。
4、每月組織召開“一通三防”專題例會,及時布置、協調“一通三防”工作。
5、組織指揮礦井“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工作。
6、對破壞“一通三防”設施、阻礙“一通三防”工作的人或事,提出處罰意見。
7、每天對瓦斯報表和調度日報表進行審閱簽字。
三、安全生產副礦長
1、按時參加“一通三防:專題會議,監督各采掘一線單位,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情況。
2、對其分管範圍內與“一通三防”業務有關的工作負責。
3、支持一通三防“工作,對“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現的困難,給予大力的協助。
4、有權對發現的破壞”一通三防“設施的事進行製止,並協助總工提出意見。
5、對”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不能以生產壓安全。
2 職能科室
一、生產辦公室
1、根據上級規定和有關政策要求,安排好“一通三防”年、季、月計劃,並要經常檢查執行情況,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調整計劃。
2、每月對“一通三防”工作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進行考核、施 行獎罰。
二、安全辦公室
1、安全辦要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實行全麵監督檢查,對破壞通風設施的人和事實行獎罰。
三、駐礦財務站
按計劃項目安排資金,專款專用,不得將“一通三防”資金挪為它用。
四、駐礦供應站
1、供應部門應按年、季、月計劃要求,及時供應“一通三防”所需的材料。
五、經營辦公室
按上級指示規定保證配齊“一通三防”人員,保證人員素質符合要求,負責職工培訓和教育責任,按防塵標準要求定期組織職工進行煤矽病檢查,並協助礦做好防治煤塵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機運隊
機電部門要保證綜合防塵主管路係統完好,供水可靠,解決所需材料器具的加工,並協助通風隊進行電器設備的維修。
七、礦工會
工會對“一通三防”工作實行群檢群防群治,發揮群監員的監督作用,對職工負有教育責任,提高自主保安意識。
3 通風隊
通風隊是礦做好“一通三防”工作的主要職能隊室,也是主管部門,隊長(包括副隊長)、技術員是具體落實此項工作和解決技術問題的主要責任者。
一、隊長(包括副隊長)
1、對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具體負責。
2、在礦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法令性文件和精神,開展“一通三防”教育,提高思想認識。
3、總體部署月、季“一通三防”工作,及時解決“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組織人員現場外理。
4、具體落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保證計劃工程進度的如期完成。
5、每月組織一次隊務會,總結上月工作安排與布置下月計劃。
6、組織好隊室“一通三防”全麵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各種規章製度,不違章指揮。
7、與有關隊室搞好協作,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二、技術人員
1、協助隊長抓好“一通三防”技術工作,負責解決工作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2、從技術方麵擺正“一通三防”與安全生產的關係,切實做好隊長的參謀。
3、負責本行業技術培訓工作,根據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提高廣大職工對“一通三防”重要性的認識。
4、參加各級組織的“一通三防”檢查工作,協助隊長做好對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
5、積極參與新技術應用及技術革新試驗工作。
4 綜采隊
1、對所管轄區域內“一通三防”工作全麵負責。
2、隊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應把日常“一通三防”工作納入隊長、隊務會重要議事日程上來。
3、隊長在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應考慮本隊的“一通三防”工作,應著重強調“一通三防”與生產的重要性。
4、隊長在安排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同時,必須安排檢查並總結“一通三防”工作,對“一通三防”設施有破壞現象的不得評為先進個人和先進班組。
5、教育職工愛護本區域的通風設施,並監督用好水炮泥、轉載點噴霧、風流淨化等防塵設施,對於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的個人、班組,可責令停止工作。
6、各隊(區)必須配備一名人員在負責其他工作的同時主管本隊“一通三防”工作及技術工作,設兼職“一通三防”管理人員,開展日常工作,參加公司及上級部門的“一通三防”標準化檢查,並負責對存在的問題整改。
7、采區範圍內的“一通三防”設施,采區要安排專人看管,確保設施完好。
二、技術人員
1、協助隊長落實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抓好現場技術管理,解決技術難題,指導職工按標準規範及技術要求工作。
2、負責向職工講解通風設施的用途及操作方法,並做好全麵性技術指導工作。
3、采區移交時負責檢查、驗收本區通風係統、設施安裝是否完善合理,否則有權謝絕移交,直到整改為止。
4、參與“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工作,協助區長指導職工對通風設施的的認識,對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5、支持並參與本區隊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和其他技術革新的試驗工作。
5 掘進隊(項目部)
一、隊長
1、隊長是對本隊職工安全負責的第一責任者,從思想上要有高度的認識,把”一通三防“方麵的隱患按處理重大安全隱患來對待。
2、在安排當日生產的同時,應具體安排考慮”一通三防“方麵的工作納入區長隊委會和重要議事日程裏。
3、每班應安排兼職“通風”人員,全麵負責本班本區域的防塵及通風工作。
4、隊長在驗收工程和標準化時按“一通三防”標準驗收,有關通風、防塵等方麵的工作、設施是否符合要求,對其他工作有否決權,兩者同時考核、同時對待。
5、教育職工對通風、防塵設施要愛護,保證正常使用,建立獎罰製度,並和個人、班組的經濟掛鉤。
6、協助礦長及通風部門搞好本隊的“一通三防”設施、及技術更新實驗工作。
7、參與對違反“一通三防”規定作業的個人班組的調查處理及事故的調查分析,參加公司及上級部門“一通三防”達標檢查評定,負責對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技術人員
1、協助區長安排好本區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2、從技術角度擺正“一通三防”工作與其他工作的關係,把防塵工作納入工作的正規循環作業範圍,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一通三防”要求。
3 、向職工講解“一通三防”標準、設施的用途及其操作方法。針對開拓(掘進)防塵標準化檢查驗收工程質量。
4、參加各級組織的“一通三防”達標檢查工作,協助區長作好對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
5支持參與在本隊的進行的“一通三防”設施新技術應用及技術革新試驗工作。
第二章 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1 主扇管理製度
1、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
2、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麵,嚴禁采用局部通風機或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使用。
3、裝有主要通風機的井口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
4、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風機必須在10分鍾內啟動。
5、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後每五年進行一次主扇性能測定工作。
6、改變通風機運行參數時(轉速或葉片角度),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7、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裝置每月至少全麵檢查一次,防爆門每6個月至少檢查維修1次,均有記錄。
8、礦井必須有保證通風機連續運轉的措施,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製定停風措施,但停風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9、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區域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決定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10、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對由1台主要通風機擔負全礦通風的礦井,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通風。
11、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有反風操作係統圖、實際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簿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12、主要通風機必須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並有檢查記錄,每年進行一次全礦井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2 測風管理製度
1、礦井通風係統不發生任何變化時,每10天進行1次礦井全麵測風。若礦井通風係統發生變化後,測風員立即進行1次全礦井測風。並將礦井風量變化情況報通風隊技術員,由通風隊技術員彙集整理後及時向礦總工程師通報。
2、測風地點前後10米範圍內應平直,無障礙,無分岔。
3、測風人員要愛護儀器,不得隨意拆卸或碰撞風表,每次用完要及時裝入盒內,他人不得隨意亂拿,不得對風表進行口吹試風。
4、測風結束後,要認真進行計算,做到準確無誤。
5、通風隊每旬編製測風報表並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3 通風報表審批管理製度
1、瓦斯日報表及通風調度日報表應在當日填寫,由隊領導簽字後,及時上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閱。
2、瓦斯日報表按月裝訂,填完後保存備查。
3、通風月報表在次月的5號前由通風隊長、礦總工程師簽字後上報公司安監局。
4 、各種報表數據必須填寫準確、真實。

4 通風例會管理製度
1、每月在礦調度會議室召開一次由礦總工程師主持、通風、通風技術人員、安全、生產、機電、綜采、綜掘等主要負責人參加的“一通三防”專業例會。
2、通風部門負責對參加會議者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格記錄、考評。
3、所有人員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曠會,若因事不能按時參加應事先向礦總工程師請假。
4、 會議應有通風技術人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由通風部門妥為保管,以備查用。
5、因特殊原因可推遲或延期召開例會,由礦總工程師安排通風部門另行通知。
6、 通風部門主管在通風例會會議必須彙報上月工作情況,並安排本月工作內容, 會後由礦領導指導工作並提出工作要求。
7、會後,要求各單位及時召集本區隊人員,傳達和貫徹例會的會議精神,並注意收集群眾的合理化建議,積極做好意見的反饋工作。
8、遇有重大“一通三防”問題時需討論或通報時,可隨時召開。
9、參加通風例會者不得遲到、早退及無故缺席,開會期間不得大聲喧嘩無故不參加例會者,給予批評處罰。
5 礦井通風安全隱患排查管理製度
為認真落實好《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和《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抓我我礦安全生產,預防各種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及時消除我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經礦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製定我礦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和彙報製度。
1、隱患分級排查:A級、B級、C級
2、排查分級為:班組排查、隊區排查、礦排查三極。
3、班組排查內容:作業區域內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不安全狀況、機械不安全狀況、環境不安全等隱患。對查出的隱患及時現場進行處理,現場暫時不能處理的報告礦調度室安排下一班處理。
4、隊區排查內容:生產區隊、機電運輸設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設備的不安全狀況,生產工藝出現的缺陷、地質原因造成的異常現象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查出的各項隱患必須按隱患四定整改下發各生產班組落實到人,及時整改 。
5、礦排查內容:重大機電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容易發生重大隱患的區域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隱患(特別規定相關條文中所列的15項重大隱患)。礦根據三級排查出的隱患認真分析,隱患等級按A、B、C三級確認,A類隱患礦自己處理不了,應向神新公司公及時彙報請求處理,B級隱患由各相關隊區按“四定”形式及時進行處理C級隱患由各生產隊區正常進行處罰,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
6、對查出的隱患實行分級報告:班組每天查出的隱患以交班形式向隊區彙報,隊區查出的隱患向礦彙報,礦查出的隱患向神新公司安全監察局彙報。每月由安全生產技術隊牽頭組織一次全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並對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
7、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就停產、安全了再生產的原則。
8、安全辦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報告。
9、對於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必須製定切實的防範措施,無措施不準生產。
6 礦井風量計算和配風標準
1、風量計算的標準
供給煤礦井下任何工作用風地點的新鮮分量,必須依照下述各種條件進行計算,並取其最大值,作為該工作用風地點的供風量。
1)按該用風地點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鍾供給風量不得少於4m3。
2)按該用風地點的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氫氣和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風速以及溫度等都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各項規定要求分別計算,取其最大值。
2、風量計算原則
礦井或采區的供風量,均應按該區域各個實際用風地點,依照風量計算標準,分別計算出各個用風地點的實際最大需風量,從而求出該地區域風量總和,再考慮一定的備用風量係數後,作為該地區的供風量。即“由裏往外”的計算原則,由采掘工作麵、峒室和其它用風地點計算出各采區風量,最後求出全礦井總風量。
3、礦井風量計算的基礎資料
1)新井設計、生產礦井的改、擴建和水平延深時的采、掘工作麵,峒室和其它用風地點的配置數量、工程設計、平麵布置圖和地質說明書。
2)礦井和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量預測資料。根據煤層瓦斯含量預測瓦斯湧出量,或按礦井實際瓦斯湧出量和瓦斯梯度計算。新井設計當瓦斯資料不足時,也可參照鄰近生產礦井的瓦斯資料進行計算。
3)采、掘工作麵和通風巷道風流溫度預測資料。按礦井當地的氣溫、地溫、井下機械設備等資源,其他熱源和岩石的物理性能,計算井下各通風巷道和采、掘工作麵的風流溫度。
4)每個機械峒室的裝機容量和運轉的電動機總功率,爆破材料庫的空間總容積和充電峒室中蓄電池機車同時充電的台數和噸數。
四、礦井風量計算
針對神新公司實際,各礦井產量均在30萬噸/年以上,礦井通風能力核定采用由裏向外核算法計算。
生產礦井需要風量按各采煤、掘進工作麵、硐室及其它巷道等用風地點分別進行計算,現有通風係統必須保證各用風地點穩定可靠供風。
Q礦≥(∑Q采+∑Q掘+∑Q硐+∑Q備+∑Q其它)×K礦通 (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 m3/min;
∑Q掘---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 m3/min;
∑Q硐---硐室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 m3/min;
∑Q其它---礦井除了采、掘、硐室地點以外的其它巷道需要風量的總和, m3/min;
K礦通---礦井通風係數(抽出式K礦通取1.15~1.2,壓入式K礦通取1.25~1.3)。
采煤工作麵需要風量
每個生產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應按瓦斯、二氧化碳湧出量和爆破後的有害氣體產生量以及工作麵氣溫、風速和人數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取其最大值。
(1) 低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按氣象條件或瓦斯湧出量(用瓦斯湧出量計算,采用高瓦斯計算公式)確定需要風量,其計算公式為:Q采= Q基本×K采高 × K采麵長 × K溫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麵需要風量, m3/min;
Q基本---不同采煤方法工作麵所需的基本風量, m3/min;
Q基本---工作麵控頂距×工作麵實際采高×工作麵有效斷麵70%×適宜風速(不小於1m/s);
K采高---回采工作麵采高調整係數
K采麵長 ---回采工作麵長度調整係數
K溫---回采工作麵溫度調整係數
(2) 按瓦斯(二氧化碳)湧出量計算
①:按瓦斯湧出量計算:
Q回采=100×q回采×K回采通
式中:Q回采-----單個回采工作麵需要風量 m3/min
q回采—回采工作麵回風流瓦斯的絕對湧出量,經實際測定為1.07m3/min
K回采通-----瓦斯湧出不均衡通風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一個月,日最大絕對二氧化碳湧出量與月平均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的比值),經實際測定為1.34。
②:按二氧化碳湧出量計算:
Q回采=100×q回采×K回采通
式中:Q回采-----單個回采工作麵需要風量 m3/min
q回采—回采工作麵回風流二氧化碳的絕對湧出量,
K回采通-----二氧化碳湧出不均衡通風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一個月,日最大絕對二氧化碳湧出量與月平均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的比值),
(3) 按工作麵麵溫度選擇適宜的風速進行計算
Q采=60×V采×S采
式中:V采---采煤工作麵風速 m/s ;
S采---采煤工作麵平均斷麵積, m2 ;
(4) 按回采工作麵同時作業人數和炸藥量計算需要風量:
每人供風≮4 m3/min
Q采>4N m3/min
N---工作麵最多人數,
(5) 風速驗算
15S<Q采<240S ( m3/min)
S---工作麵平均斷麵積, m2 ;
備用工作麵亦應滿足按瓦斯、二氧化碳、氣溫等規定計算的風量,且最少不得低於采煤工作麵實際需風量的50%。
Q備≥0.5×Q采
2、掘進工作麵需要風量:
(1)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湧出量計算:
① 按瓦斯湧出量計算
Q掘=100×q掘× K掘通
式中: Q掘---單個掘進工作麵需要風量, m3/min;
q掘---掘進工作麵回風流瓦斯的絕對湧出量,
K掘通---瓦斯湧出不均衡通風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個月,日最大絕對瓦斯湧出量與月平均瓦斯絕對湧出量的比值)。
② 按二氧化碳湧出量計算:
Q掘=100×q掘× K掘通
式中:Q掘---單個掘進工作麵需要風量, m3/min;
q掘---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二氧化碳的絕對湧出量,
K掘通---二氧化碳湧出不均衡通風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個月,日最大絕對二氧化碳湧出量與月平均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的比值)。
(2)按局部通風機實際吸入風量計算需要風量:
岩巷掘進:Q掘=Q扇×Ii+9S
煤巷掘進:Q掘=Q扇×Ii+15S
式中:Q扇---局部通風機實際吸風量,m3/min。安設局部通風機的巷道中的風量,除了滿足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而外,還應保證局部通風機吸入口至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之間的風速不小於0.25m/s,以防止局部通風機吸入循環風和這段距離內風流停滯,造成瓦斯積聚;
Ii---掘進工作麵同時通風的局部通風機台數。
(3) 按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人數計算需要風量:
每人供風≮4 m3/min:
Q掘 >4N (m3/min)
每千克炸藥供風
Q掘 >25A (m3/min)
式中:N---掘進工作麵最多人數。
A-一次爆破炸藥最大用量 ,kg.
(4) 按風速進行驗算
岩巷掘進最低風量:Q岩掘> 9S掘 (m3/min)
煤巷掘進最低風量:Q煤掘> 15S掘 (m3/min)
岩煤巷掘進最高風量:Q煤掘 <240S掘 (m3/min)
式中--掘進工作麵的斷麵積, m2.
3、井下硐室需要風量,應按礦井各個獨立通風硐室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來計算 :
∑Q硐=Q硐1+Q硐2+Q硐3+…..+Q硐n
式中:Q硐---所有獨立通風硐室風量總和, m3/min;
Q硐1、Q硐2、Q硐3…..Q硐n--不同獨立供風硐室需要風量, m3/min;
礦井井下不同硐室配風原則:井下爆炸材料庫配風必須保證每小時4次換氣量:
Q庫=4V/60=0.07V m3/min
式中:Q庫--井下爆炸材料庫需要風量 ,m3/min
V---井下爆炸材料庫體積, m3
井下充電室,應按其回風流中氫氣濃度不小於0.5%計算風量。
機電硐室需要風量應根據不同硐室內設備的降溫要求進行配風。
選取硐室風量,須保證機電硐室溫度不超過30℃,其它硐室溫度不超過26℃。
4、其它井巷實際需要風量,應按礦井各個其它巷道用風量的總和計算:
∑Q其它=Q其1+Q其2+Q其3+…..+Q其n
式中:Q其1 、 Q其2 、…Q其n—各其它井巷風量, m3/min
Q其i=100qCH4×K其通
式中:Q其I---第I個其它井巷實際用風量, m3/min;
qCH4---第I個其它井巷最大瓦斯絕對湧出量, m3/min;
K其通---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取1.2~1.3 ;
100---其它井巷中風流瓦斯不超過1%所換算的常數。
∑Q其它=Q其1+Q其2+Q其3+…..+Q其10
第三章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風機。
2、壓入式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全負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扇吸入風量,局扇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風速不得低於0.25m/s。
3、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使用2台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工作麵,2台局部通風機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
4、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專用變壓器,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備用風機必須滿足供風要求,每10天切換試驗不少於1次,並做好相關記錄,嚴禁將對旋風機的兩級作為雙風機使用,長度不超過50m的短距離掘進工作麵(如聯絡巷、水倉、硐室等)可不設“雙風機、雙電源”,但必須有跟班瓦斯員。
5、低瓦斯礦井的局部通風機,必須設有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裝置且靈敏可靠。
6、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範圍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7、因需要在回風水平的主要大巷、采區回風石門、采掘回風道內安設局部通風機時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局部通風機不得直接安裝在位於上述巷道小眼內,以免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時造成小眼內瓦斯積聚。
(2)如必須在上述巷道小眼安裝局部通風機,要用磚木或鐵製的三通,並設置活動風窗聯接,在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時由人工打開風窗構成全負壓通風。
(3)恢複局部通風機通風,必須在活動風窗前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程》規定時,關閉活動風窗後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並實現瓦斯、風、電閉鎖。
8、局部通風機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嚴密不漏風,局部通風機應吊掛或墊高,離地麵高度大於0.3m,5.5Kw以上的局扇必須裝有消音器(低噪聲局扇和除塵局扇除外)。
9、風筒吊掛應靠幫、靠頂、平直,必須使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逢環必掛,無破口(末端20m除外)。軟質風筒接頭需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應加墊上緊螺釘。
10、風筒拐彎處設置彎頭,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11、使用局扇的地點,不得無計劃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警標。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扇。
12、掘進工作麵隨巷道掘進移設局部通風機時,應先將備用風機安設到位,然後停止原局部通風機,將供電和風筒切換至備用風機。局部通風機移設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
第四章 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掘進巷道同其他巷道貫通前,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瓦斯異常區域貫通必須報公司審批。
2、炮掘巷道距貫通點相距20米,綜掘機械化巷道貫通相距50米時,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彙報,並下達貫通通知單,通知施工單位、調度、通風、機電和安監等部門,同時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
2、貫通前通風部門應做好正常的通風工作,保證兩端巷道內不積存瓦斯,並做好通風係統調整準備工作,分析貫通前後的通風網絡變化,對貫通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無風、微風巷道提前做好預處理措施。
3、貫通時必須有通風主管人員親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和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工作麵每次掘進時,必須檢查停掘工作麵及其回風流的瓦斯濃度,隻有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掘進。
4、貫通後,通風部門組織人員立即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負壓通風,並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必須停止采區內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符合《規程》規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5、 巷道貫通後,及時在通風係統圖上進行標注。
6、巷道貫通調整通風係統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貫通時及貫通後通風係統調整的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
(2)、隊影響區域的風量 、瓦斯檢查安排。
(3)、貫通前的準備工作。
(4)、調整通風係統的具體步驟。
(5)、貫通時的安全技術措施。
(6)、貫通前後的通風係統圖。

第五章 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所有的通風設施由通風部門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防滅火規範》、《礦井通風質量標準檢查評定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
2、 通風設施的建築、拆除及取消由通風部門負責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3、 所有的通風設施都要統一分類編號並建立管理台帳由通風部門管理。
4、 通風設施必須安排專人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通風質量標準檢查評定辦法》規定定期檢查維修。
5、 密閉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發火煤層的采空區密閉要設觀測孔、措施孔,孔口封堵嚴密。密閉前無瓦斯積聚要設柵欄、警標,說明牌板和檢查箱(防火密閉牆必須安設取樣孔、灌漿孔),孔口必須封堵嚴實。
6、 風門構築不少於兩組,每組包含一組正向一組反向,正向風門要求能自動關閉,裝有閉鎖裝置。門框要包邊沿口,有墊襯,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調節風窗的調節位置要設在門牆上方,並能調節。
7、 通風部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對礦井各區域配風,在拆除或取消通風設施後要立即進行全礦井或區域測風,驗證風量是否符合規定。
8、 對故意損害或隨意拆除通風設施的責任人,打開風門不關或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造成所在區域微風、風流短路、風流絮亂等的有關人員,根據造成後果經分析認定給以嚴厲的經濟處罰。
1 風筒管理製度
1、風筒從開始使用到拆除必須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吊掛平直、逢環必掛,接頭反壓邊,不漏風,高壓部分應用毛氈包裹嚴密不得漏風,定期檢查及時修補。
2、風筒的拐彎處,必須接彎頭,嚴禁有死彎,與風機相聯處必須有包頭,每節風筒之間必須有反壓邊,反壓邊方向朝向風流方向。
3、任何人不經通風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拆除風筒、風機,不得挪作他用。
4、對於工作麵的風筒,采、掘區要特別注意保護,防止放炮時崩壞風筒,如有損壞風筒的情況,按"區域管理辦法"執行。
5、風筒在正常使用時,不得折剪吊掛風筒的鐵絲。
2 風門管理製度
1、風門在行人或過車時,應用手將風門打開,嚴禁用腳踏或用車撞。
2、人或車通過風門後,應立即將風門關好,凡有兩道風門的嚴禁將兩扇門同時打開或打開後不關。
3、風門需包邊沿口,不得漏風,需設底坎的風門必須安設,且符合要求。
4、風門要定期檢查,有損壞的及時修理並做好記錄。
3 密閉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密閉都必須設置柵欄,柵欄應覆蓋巷道全斷麵。
2、柵欄外側設置警標及檢查牌板,嚴禁人員進入。
3、由救護隊負責對密閉內外氣體、壓差、溫度、水溫及牆體情況定期檢查,建立記錄。
4、密閉前不得有瓦斯積聚。
5、對密閉質量要求牆麵平整,刷白、無漏風,否則不予驗收。
6、密閉前5米打掃幹淨,不得有雜物堆積,否則每一處罰款100元。
4 測風站檢查製度
1、測風站的構築表麵必須平整、斷麵均勻,前後十米範圍不得有雜物堆積,否則一處罰款100元。
2、測風站長度要求不小於4米,粉刷和標號。
3、測風站距離巷道分岔點不得小於10米。
4、測風站的檢查、驗收由通風隊負責,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並建立記錄。
5、人為原因損壞測風站,對責任人及單位視情節嚴重罰款500至1000元,通風科隊照有償整改的形式進行整改。
第六章 瓦斯管理製度
1 瓦斯檢查製度
1、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以及獨立的排水工、電焊工、安監員、通風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2、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範圍。通風部門應根據礦的具體情況,對各工作麵及巷道、硐室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時間和瓦斯檢察員責任區域的劃分、巡回檢查的形式以及瓦斯檢查員的設置提出計劃。報礦總工批準後執行,並根據采掘情況及時調整。
3采煤工作麵需測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1)工作麵進風流(指進風順槽至工作麵煤壁線以外的風流)。
(2)工作麵風流(指距煤壁、頂、底板各20cm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
(3)上隅角(指壁式回采工作麵回風側頂板未冒落時切頂線以內範圍)。
(4)工作麵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麵10m以外的回風順槽內不與其它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5)專用排瓦斯巷(指采煤工作麵專用於排瓦斯的巷道內不與其它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6)電動機及其集中放置開關附近20m以內風流(指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沿工作麵風流方向的上風流和下風流兩端各20m範圍內的風流)。
4、掘進工作麵需測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1)掘進工作麵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2)掘進工作麵回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後方到全負壓供風巷口處之間的巷道風流)。
(3)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m範圍內的風流。
(4)局部高冒區。
(5)電動機及其集中放置開關附近20m以內風流(指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的上風流和下風流兩端各20m範圍內的風流)。
(6)放炮地點20m以內風流(放炮的掘進工作麵向外20m範圍內的巷道風流,並包括本範圍內盲巷的局部瓦斯積聚)。
5、測定瓦斯濃度應在巷道風流的上部,測定二氧化碳濃度應在巷道風流的下部。巷道風流劃定為:有支架的巷道,距支架和巷底各為50mm巷道空間內的風流,無支架或用錨索、錨噴、錨杆、砌镟支護的巷道,距巷道頂、幫、底各為200mm的巷道空間風流。在巷道風流中測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時應取最大值為測定結果和處理標準,煤倉內的瓦斯檢查及煤倉堵塞後的瓦斯檢查與處理應按礦總工組織編寫的措施執行。
6、瓦斯檢查員檢查次數應符合《規程》和有關規定,無空班漏檢、假檢現象,不得弄虛作假。
7、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並通知現場作業人員,瓦斯濃度超過《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員必須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並彙報礦調度室,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8、瓦斯檢查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通風(瓦斯)調度日報表每日必須送礦長、總工審閱。
9、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交班時應向接班人員就本班的工作內容、瓦斯檢查情況和重點問題以及下一班注意的事項逐一交待清楚,並在交班手冊上簽字,做到有記錄可查。
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瓦斯員必須在現場交接清楚:
1)發現瓦斯超限和積聚未處理完的。
2)排放瓦斯工作未結束的。
3)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未查明原因和未進行處理的
4)發現工作地點風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進行處理的。
5)發現可能危機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未按排處理的。
11、礦井必須按《規程》規定和實際工作配齊瓦斯員,瓦斯員應從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於1年,必須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2、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地點瓦斯檢查牌板設置位置:
(1)綜采工作麵進風流牌板設在工作麵向外15~25m的安全地點,回風端頭牌板設在距工作麵煤壁10~15m的安全地點,回風巷牌板設在距回風口10~15m的安全地點,上隅角牌板設在距上隅角1~3m處。長壁式開采工作麵必須在工作麵設置瓦斯檢查牌板。
(2)掘進工作麵牌板設在距工作麵迎頭20~30m的巷幫上,回風巷牌板設在工作麵風流中距全風壓回風口10~20m的巷幫上。
(3)串聯通風工作麵設在被串聯回采工作麵進風流距入口3~5m的巷幫上。
(4)其它瓦斯檢查地點設在被檢查地點附近5m範圍內的適當位
2 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及定時彙報製度
1、礦井瓦斯的日常管理和具體業務由通風隊瓦斯檢查班負責。
2、礦井瓦斯含量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中所規定的最高允許標準執行,不得空班漏檢。
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礦井瓦斯等級鑒定。
4、瓦斯檢查 員按區域和班次配齊,並定期對瓦斯檢查員進行培訓,每季度至少培訓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兩天,並要進行考試,不及格者不能上崗。
5、瓦斯檢查員要按瓦斯巡回路線對礦井各地點進行認真檢查,按規定時間向調度室彙報檢查情況。
6、瓦斯檢查儀器要做到好用、準確,每月必須校正一次,每年送通安公司標校一次,發現不合格的要及時更換。
7、每班瓦斯報表要做到三對口(報表、記錄本、牌板),每班報表需經過調度、隊長審核簽字,再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8、瓦斯檢查員除攜帶瓦檢儀外,還必須帶CO檢定器和溫度計,必須堅守崗位,認真檢查、彙報、填寫瓦斯檢查記錄,嚴禁提前升井。
9、在安全監測係統出現瓦斯報警時,瓦斯檢查員應服從調度室指揮,深入現場實地測量。
3 瓦檢員井下交接班製度
1、瓦檢員交接班應在井下交接室進行,並有記錄可查。
2、交接班應做到:
1)、應向接班檢查員交代清楚所檢查區域的氣體、風流變化,溫度、局扇運行情況等。
2)、工作麵安全狀況。
3)、瓦斯牌板在檢查完後要填寫清楚。
4)、如出現瓦斯異常情況,要立即組織撤人,並直接向調度室彙報。記錄上麵應把瓦斯超限的地點、時間及瓦斯含量填寫清楚,向下一班交待。
3、接班瓦檢員應做到:
1)、首先到辦公室聽取值班人員的安排。
2)、向交班檢查員了解清楚所負責區域的氣體、風流變化、局扇運行情況,工作麵溫度等狀況,如有疑問應提前向交班人詢問清楚。
3)、看清上班檢查的記錄,填寫本班檢查記錄。

4 瓦斯報表審批製度
1、瓦斯日報表填寫人員必須了解礦井瓦斯基本常識,了解井下瓦斯檢查點的分布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瓦斯日報表填寫的瓦斯檢查點必須齊全、數據清晰、字體工整。變更、增加瓦斯檢查點時,要及時通知通風隊領導。
3、瓦斯日報表填寫必須和檢查手冊、井下記錄牌一致,不得假檢、弄虛作假。
4、瓦斯日報表填寫必須如實填寫一天三班的氣體數據。氣體超限、瓦斯積聚點也必須如實填寫,並在報表的最後一欄,寫清氣體超限、瓦斯積聚的原因及處理措施,整改情況,同時必須由通風隊長填寫意見。
5、通風隊長、礦總工程師、礦長必須每天審閱瓦斯的報表對瓦斯積聚、超限地點必須安排救護隊及其它有關人員限期處理。

5 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1、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2、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由通風部門采取安全措施後負責就地排放,不得由采掘隊進行排放。
3、停風區中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批準,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排放。
4、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器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的供電。
5、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風部門負責編製,應有編製人、審批人的簽字或蓋章,措施經通風、生產、安監、機電、調度以及救護等部門會審,由礦總工批準後方可執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措施應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1)、因主要通風機停轉造成一個采區或全礦井瓦斯積聚。
(2)、應主要巷道積水、冒頂等,造成無風,導致一個采區或一翼瓦斯積聚。
(3)貫通已封閉的采空區,老窯及其他情況不明區域需進行瓦斯排放的。
6、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瓦斯積聚地點、原因、時間、積存量、排放時間、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濃度的要求、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風流控製設施的位置、瓦斯傳感器設置、停電撤人範圍和詳細地點、設置柵欄和警標、組織機構和人員分工等,具體要求如下:
(1)、排放瓦斯區域範圍、濃度即排放開始時間,結束時間。
(2)、排放瓦斯的組織機構包括總指揮、現場指揮、所有參加部門負責人、操作人員名單。要明確每個人承擔責任和工作程序,措施貫徹後有關人員必須簽字。
(3)、確定排放瓦斯的流經方向和線路、風流控製措施、各種電器設備、通訊電話、檢查瓦斯的具體位置。
(4)、要明確停電撤人的範圍,凡是受排放影響的硐室、巷道和采掘工作麵必須撤人。停電停止工作要製定警戒人員到位,禁止其他人員入內。
(5)製定控製風流中瓦斯濃度的安全技術措施。根據排放瓦斯量、供風量和排放瓦斯時間,製定控製排放瓦斯方法。其控製處設專人管理,嚴禁“一風吹”,確保排放瓦斯風流在與全負壓風流彙合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在此處必須安設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同時指定瓦斯檢查員檢查此處的瓦斯,定時向現場指揮彙報。
(6)、對排放線路中的所有電器設備,機電隊必須指定專人在采區變電所和配電點同時切斷電源,並設警示牌,瓦斯排放後由通風隊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在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指定專人恢複供電。
(7)、在排放瓦斯措施中,必須繪有包括排放區和影響範圍的詳細巷道布置平麵圖。圖中必須詳細注明:排放瓦斯流經線路、方向,停電撤人範圍,所有電器設備和通風設施的位置,所有警戒、檢查人員位置及現場指揮基地位置。
(8)、在排放瓦斯措施中,應明確製定紀律要求,所有參與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聽從指揮,嚴格把關。
(9)、排放瓦斯必須正確選擇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不能出現循環風。
7、排放瓦斯工作必須在確認回風係統的人員及車輛已撤退完畢,電源已全部切斷(由指定人員負責),並設置警戒柵欄、警標和停電牌等,方可在現場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排放瓦斯。
8、排放瓦斯結束後,送電前必須將高濃度瓦斯(指瓦斯濃度在3%以上)區域的電器設備開關蓋打開,排除內部積聚的瓦斯後,方可人工複電。
9、每次排放瓦斯都應做好記錄,建冊登記。
6 三對口管理製度
1、瓦斯員對所轄區域氣體做認真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牌、手冊,升井後交手冊到通風調度員處,由通風調度員填寫瓦斯日報表。
2、每個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填寫瓦斯手冊,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3、認真填寫井下瓦斯檢查牌板,不得填寫假數據。
4、瓦斯日報表必須根據每天的瓦斯手冊,認真填寫,不得隨意塗改。
5、通風隊長定期對報表、手冊及井下牌板進行檢查,如發現一處“三不對口”,按空班漏檢對待。
6、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好“三對口”製度,嚴禁不填、漏檢和假檢。
7、井下牌板、瓦斯手冊、瓦斯日報表要三對口,三不對口者,按空班漏檢處理。
第七章 采空區及盲巷管理製度
1、凡礦井獨頭巷道、無通風係統的峒室、未掘通的小眼及通向采空區的巷道,其長度自負壓風流巷道與該巷交叉入口處算起,超過6M而未安裝局扇的即為盲巷。
2、盲巷內嚴禁人員進入,盲巷口由通風隊安排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3、停風時間超過24h的盲巷,通風隊負責進行封閉,並設瓦斯檢查點。
4、掘進工作麵因停電或其它原因臨時停風時,必須立即切斷獨頭巷內的一切電源,人員撤至全風壓風流中的進風巷中,在巷道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5、恢複盲巷時或其它停風區域必須事先按照煤礦瓦斯排放製度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排放瓦斯由專職救護隊員操作執行。
6、采煤工作麵在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7、礦井對采空區地表塌陷應及時填堵。回采工作麵結束後必須在30日內對地表裂隙進行全部填堵,填堵後出現裂隙的應進行再次回填,並做好記錄。
8、建立采空區技術管理檔案,檔案應記錄密閉施工地點、施工時間、施工負責人、密閉的規格等內容,並附采空區封閉(包括與其相通的巷道)位置關係示意圖。



第八章 隔爆設施管理製度
1、井下隔爆設施必須確保安裝地點、水量、設計符合《質量標準化》的管理要求。
2、隔爆設施安裝地點必須包括:礦井相鄰的采區、相鄰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其相連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地點及與相之連通的巷道間,礦井煤巷掘進工作麵。
3、隔爆棚的安裝地點和數量根據巷道斷麵的大小計算,須有設計方案,審核後實施。一般主棚水量不少於400L/m2,長度不小於40米 、輔棚水量不少於200L/m2 ,長度不小於20米。每架隔爆棚間距在1.2-2.5米。
4、各轄區內的隔爆設施由各單位負責設置並安裝及維護,通風科負責對隔爆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考核。
5、綜采工作麵上下巷的隔爆棚由通風科負責安裝,綜采隊負責兩巷的隔爆棚使用和維護。後期隔爆設施外移由綜采隊負責,通風科配合。
6、隔爆水棚少一個水袋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水袋水量不足對責任單位一個罰款50元。
7、通風科負責每周對全礦隔爆水袋至少檢查1次,並做好檢查記錄,記錄不全對通風科罰款100元。
8、隔爆設施實行掛牌、編號管理,專人負責。每周檢查結果填寫在管理牌板上,數據與實際不符一處罰款100元,不按時填寫罰款50元。

第九章 礦井防滅火管理製度
1 礦井火災預測預報製度
1、凡開采自燃煤層,均要開展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預測預報一次氣體濃度(觀測地點:采區防火牆、廢棄巷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以及其它可能發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分、密閉內外壓差、氣溫、水溫以及漏風情況等。),並建立火災預測預報管理台賬。
2、礦井每三天進行一次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並建立記錄。
3、采煤工作麵在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封閉完畢,並由救護隊進行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否則罰款1000元。
4、 礦井每個月必須對綜采回風隅角采樣3次,缺少一次考核500元。
5、火災的預測預報必須要經過通風隊隊長的審核並簽字。

2 火區管理製度
一)火區的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
1、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都在圖上注明。
2、建立火區卡片。詳細記錄了發火日期、原因,火區位置及範圍,防火牆厚度等。
3、加強對火區的檢查。定期測定火區的溫度,要取樣分析。另外,要詳細記錄火區內外的各項技術情況。
4、防火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木板,記錄防火牆內外的氣體成份、溫度、空氣壓差、測定日期和測定人員。
5、防火牆的溫度、沼氣以及空氣壓差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對防火牆也要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它缺陷以及火區內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並報礦總工程師。
6、磚砌築的防火牆,每隔一定時間要構縫。防火牆外部要保持良好的巷道支護和風量,觀察和檢查防火牆時要攜帶安全儀器。
二)火區觀測管理製度
1.火區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應掌握瓦斯檢查、測風、測壓、測氧及測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的技術,熟悉通風係統, 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識。
2.帶齊瓦斯檢定器、風表,一氧化碳檢定器、測壓儀器、溫度計、尺子、記錄簿等。檢查並保持所用各類器具完好,不合格 的器具不準帶下井。下井必須攜帶自救器。
3.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的地點時,必須2人同行,並且進入檢查地點後,應先檢查風流上風側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濃度,然後逐步檢查下風側,按順風方向進入檢查區域。進入火區後,2 人應相隔一定距離(5 米左右),邊檢查邊進入,並確定檢查方式(即是一步一檢查還是幾步一檢查),禁止不經檢查直接闖入;當發現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退出,並設好柵欄、設置警標,同時彙報有關領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對於采空區密閉、廢棄巷道、盲巷等,應以檢查甲烷、二氧化碳為主;當溫度達到35攝氏度以上或聞到火災氣體時,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對於未滅的火區,高溫點及已熄滅的火區,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火區密閉要檢查牆溫、氣溫、水溫及各 種氣體濃度的變化,重點掌握一氧化碳濃度的變化。
5.檢查時,發現有人工作的地點或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 時,要將人員撤出,在適當地點設好柵欄,並向通風區及礦調度室彙報。
6.高冒地點應掛牌管理,按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要用長把工具。發現溫度高於常溫且有上升趨勢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時,應增加觀察次數,並向有關領導彙報,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7.應每月填寫反映火區檢查情況的“火區檢查日誌”,重點情況記入“火區卡片”,填繪火區示意圖。連續檢查時,當班檢查的情況應向下班交接清楚。
8.帶入井下的一氧化碳檢定器確保符合標準。
(1)檢定器唧筒活塞嚴密不漏氣,拉推潤滑正常;
(2)檢定器在有效期內;
(3)溫度計完好。
9.測定一氧化碳時,需按照標準工藝進行。
10.井下采樣要2 人同行,進入采樣地點前,應首先檢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限時禁止進入;如不超限,進入采樣地點後,應再檢查頂幫支護情況,安全狀況良好時才可采 樣。
11.火區下開采的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調節門等設施調壓時,要定時測量工作麵進出風量、進回風巷內調壓門內外壓差,並及時調節窗口風量。
12.監測點應選擇在有浮煤、被壓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點,(如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運輸巷和停采線、煤巷的高冒區等),采掘過程中有漏風和可能積熱的地點,以及有丟失煤的采空區密閉內。
13.測點應盡量布置在標高較高處、主要漏風通道中壓差最大位置處。
14.敷設管路時應盡量使路徑短、少拐彎,以便減少阻力,防止曲線破壞。
15.管路吊掛要整齊有序,2條以上的分散管路應設置管夾板,以便於檢查和維修。
16.管路敷設完畢後,從地麵化驗室到井下各測點,整個係統要進行統一編號,並用壓氣檢查管路順序是否混亂,亂的要及時調整。每一條管路安裝完畢後,必須在測點釋放標準氣體,詳細地記錄管路負壓值、氣體傳輸時間,並和地麵儀器分析的數值進行比較,管路傳輸損失應在允許的誤差範圍內;否則應進一步檢查管路的氣密性。
3 防滅火設備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製度
1、礦井必須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2、使用的消防設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一處滅火器失效罰款500元,牌板內容與實際不符罰款100元,未掛設牌板罰款100元。
3、礦井必須至少每周對防滅火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對責任單位下發“五定”整改,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加倍考核。
4、礦井至少每周對防滅火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發現注氮管路漏氣或設備儀器損壞,需及時彙報調度室,並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5、對注氮設備及管路進行維修需停止注氮時,必須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氮氣廠停止注氮。
6、維修結束需要注氮時,必須按照注氮程序向調度中心提出書麵申請,由調度中心負責通知氮氣廠恢複注氮。
7、礦井必須建立防滅火係統台帳,注氮日報等記錄,記錄不全對填寫人每處處罰50元。
8、礦井防滅火的報表必須由通風隊隊長進行審核並簽字,簽字不全每處考核100元。
4 井上、下消防材料、工具配備及檢查更新製度。
1、井上、下每一生產水平都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材料和工具,其數量及種類由總工程師決定。
2、由通風科負責對消防材料庫的材料進行定期檢查,消防材料不得無故使用,否則罰款500元。
3、通風隊要每季度做好消防材料庫設置計劃和台帳,確保滿足井下實際需求,否則罰款100元。
4、消防材料庫由通風隊安排專人進行管理,發現滅火器失效應及時更換,材料如有使用需立即補充,否則追求管理人員責任。
5、對消防材料庫的器材要求齊全、擺放規範,並掛牌管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5 自救器配備、使用、檢查管理製度
1、檢查管理製度
(1)員工取礦燈自救器前必須認真檢查自救器,確保自己的自救器完好無損,否則罰款100元。
(2)升井後必須將自救器放回原位,並上鎖,若發現有損壞,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報廢的按原價賠償。
(3)自救器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至少每半年全麵檢測一次,及時淘汰報廢儀器。
(4)維修人員必須每月將自救器檢查和維修一次,確保自救器的完好。
(5)由於自己未發現自己使用的自救器封條損壞或失效等原因,在井下出現災害時不能使用自救器造成事故的,要追求責任,嚴肅處理。
2、使用管理製度:
(1)所有使用者在領取時必須認真檢查,確保領取的自救器外殼完好並有“MA”標誌,對發放不能使用的自救器可以拒絕領取。
(2)使用者在工作中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保護好外殼,若發現外殼損壞,視損壞程度罰款100-200元.
(3)使用過濾式自救器者,在沒有遇到災害和特殊情況時,不得隨意撕開封條,造成報廢的照價賠償。
(4)使用壓縮氧自救器者不得損壞壓力表觀察窗。不得隨意打開外蓋釋放氧氣,否則罰款100元。
(5)工作中正常使用造成報廢的, 將不追究使用者的責任,按照正常報廢處理。

6 礦井火災事故填卡、分析追查處理及上報製度
1、礦井發生火災時應及時填寫到火區管理卡片上。
2、礦井火區管理卡片應詳細記錄發火日期、原因,火區位置及範圍,防火牆厚度等。
3、通風隊對礦井發生火災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吸取教訓。
4、嚴格追查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個人和隊區。
5、任何人在發現火情後都應及時上報礦調度室、礦領導,並及時上報公司調室度,不得瞞報和不報。

第十章 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一、礦長:
1、是綜合防塵的第一責任者,貫徹落實國頒衛生政策。
2、組織編寫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長遠規劃及年度規劃,並按規劃指導、落實防塵工作。
3、組織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隱患,防塵人員、獎金。
4、領導防塵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5、對違反防塵工作規定的人、事有絕對的行政處理權。
二、總工程師:
1、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編寫礦井防治煤塵的技術規劃和技術措施的實施計劃,負責技術工作。
2、領導工程技術人員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對防塵技術有絕對的否決權。
3、對礦井新水平、采區移交生產前的粉塵設施組織驗收,不符合要求有權阻止移交,並令其限期完善補充。
4、合理安排防塵專項獎金,一經安排任何人不得動用。
5、具體領導防塵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和技術革新。
6、審核綜合防塵技術要求的人和事有絕對製止和處理權。
三、安全辦、調度、工會、標準化四位一體職責:
1、監督防塵規劃、措施、製度的執行落實。
2、行使監察權力,即對粉塵防治的設計、措施、計劃有權進行審查、有權對技術措施的實施、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3、對違反綜合防塵的人、事進行追查,提出罰款,並予以兌現。
四、通風隊:
1、建立專業防塵隊伍,由一名副隊長、技術員具體負責防塵工作的技術業務。
2、全麵負責礦井粉塵的業務及粉塵測定工作。
3、在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編寫防塵工作的月計劃、季計劃和技術措施,並負責具體實施。
4、隨時處理防塵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5、具體推廣應用防塵新技術、新工藝、進行小改小革。
6根據防塵工作的需要,初步分配防塵獎金、定購防塵設施,儀器儀表,交總工審核。
7、每月向礦長、總工程師彙報防塵工作及存在的問題。
8、負責煤巷中所有防塵設備的安裝、維修、拆遷、回收,每50米設一三通,逢轉載設噴霧等必要的防塵設施,支管距工作麵距離不超過30米,並備有40米膠管。
9、安裝、管理使用進行回風巷,采區石門等巷道中的淨化水幕。
10、管理地麵防塵水池,定期進行清理和水的酸堿度調節工作。
11、負責全礦井各區域的灑水滅塵工作。
12、負責所有大巷、石門的衝洗灑水工作。
13、回收煤巷及有關1寸管路的其他巷道中的防塵管路。
14、負責礦塵測定,煤層巷中供水管的疏通工作。
15、負責檢查防塵設施的丟失情況及補充維修工作。
五、掘進隊:
1、推廣使用濕式煤電鑽打眼,放炮前後,出碴灑水。
2、使用水泡泥用好風流淨化水幕。
3、放炮前後灑水衝幫,出碴灑水。
4、用好水炮泥及防塵口罩。
5、綜掘機使用內外噴霧,用溜子運輸時保證轉載點噴霧打。
6、負責管好本區內防塵設施免受破壞、丟失。
六、綜采隊:
1、使用采煤機內外噴霧、移架前灑水。
2、推廣使用濕式煤電鑽打眼。
3、管好用好進、回風巷淨化水幕及運輸巷轉載點噴霧。
4、負責管好本區內的防塵設施,免受破壞、丟失。
七、機運隊:
1、清理翻罐機前後煤塵堆積。
2、定期清掃軌道間的遺煤,以防巷道風流揚塵。
1 礦井粉塵測定管理製度
1、配備2名測塵人員,測塵員必須持證上崗
2、測塵人員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半月對全礦粉塵進行一次測定。
3、認真填寫每月的測塵報表。
4、粉塵濃度的測定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進行測定。
5、按時向隊領導和礦有關部門彙報粉塵測定結果。
(一)總粉塵
1.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麵及露天煤礦每月測定1次;
2.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二)呼吸性粉塵
1.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工作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
2.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三)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麵時也必須測定1次。

2 巷道衝洗、刷白管理製度
1、礦井大巷每年必須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道至少每周衝洗一次,井下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巷道。
2、井下各運輸轉載點,溜子轉載點、煤倉口、翻車機等處,必須安設噴霧裝置,確保靈敏可靠,壓力充足,不漏水。
3、防塵人員每天對礦井各工作麵,定期灑水滅塵(每周不少於一次),巷道中的浮煤必須定期清掃運出。
4、井下積塵嚴重的地點要及時進行清掃,清掃周期視積塵情況定。
5、井下噴霧設施,降塵設備應指派專人管理和維護,不得任意拆除。
6、礦井必須認真落實巷道刷白管理製度,至少每年對礦井主要運輸大巷進行一次粉刷。
7、礦井巷道的刷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否則不予驗收。
8、礦井巷道的刷白必須建立台帳。
9.礦井的刷白工作必須有記錄,記錄缺失罰款100元。

3 礦井防塵供水管路管理製度
1、礦井主要進、回風大巷,主要運輸巷、帶式運輸機斜井與平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所屬各巷道、煤倉與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產生粉塵和有可能粉塵堆積的地點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並按規定安設支管與閥門(膠帶運輸係統每50m設一個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礦井防塵供水管路應根據供水距離、水量、水壓等因素合理選擇管路直徑。
2、井下主要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及進風斜井和掘進工作麵必須設置淨化水幕;采煤工作麵距上、下出口不超過30米,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超過50m;皮帶巷每隔100米設置淨化噴霧,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掘進工作麵每100m設三通;缺少一道或一道不能正常使用罰款100元 。
3、噴霧水直接噴灑在煤上,發現一處罰款100元,噴嘴霧化效果不好一處罰款100元,噴霧開關不在行人側一處罰款100元。
4、掘進機作業時,必須使用噴霧裝置,噴霧使用的水壓不得小於1.5Mpa,水壓達不到對掘進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5、所有防塵設施必須能夠正常使用,掛牌管理,發現管路牌板缺失對該處責任單位進行考核,每個管理牌板100元。
6、防塵用水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7、防塵管路必須吊掛平直,不漏水,並進行刷漆。
第十一章 通風儀器、儀表管理製度
一、瓦斯檢定器
每星期更換一次藥劑,每半月更換一次電池,每季度校正一次,每年送集團公司通風實驗室標定一次,合格後方可使用;儀器應專管專用,集中保養、集中修理,做到隨壞隨修、讀數準確、光譜清晰。
二、瓦斯警報儀
1、由采掘工作麵等人員使用,由考勤房集中保管發放及檢查儀器性能。每年送局通風實驗室標定一次,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風表、測塵儀、
1、風表由測風員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定期(每半年)送局通風實驗室校正。
2、測塵儀由測塵員負責保管和使用,定期檢查儀器性能,確保該儀器的精確性。
四、皮托管、壓差計:由測風員負責保管和使用,確保皮托管與水柱壓差計的完好。
五、其它儀器:除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的儀器外其它的儀器一律由儀器維修工負責保管、充放電,使用必須由隊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和損壞。
第十二章 各類儀器的配備、使用、檢查、標校與維修等管理製度
一、瓦斯檢定器
配備人員:專職瓦斯檢查員,人手一台,要求使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細致檢查,嚴格按使用要求檢查儀器光路、氣路、電路、密封性等是否完好。儀器每周進行一次標準氣樣通氣試驗,每年送公司通安公司進行一次集中標校,儀器日常維修保養由通風隊專職維修員負責,對儀器管路出現的問題送交通風實驗室進行維修完畢後重新進行標校。
二、瓦斯報警儀
配備人員: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獨立作業的排水工、電焊工、安監員、通風工、采煤機司機、綜掘機司機,領用前必須對儀器進行檢查,檢查瓦斯報警儀外觀、電量、聲音、顯示等是否完好,確認完好後將瓦斯報警儀設置到工作狀態裝在口袋或穿在腰帶上,避免使用期間碰壞或墜落損壞儀器,儀器的日常檢查有專職負責人完成,儀器每周進行一次標準氣樣通氣試驗,每年對儀器送檢通風實驗室進行年檢。對有問題的儀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風表、測塵儀
配備人員:專職測風測塵人員,使用人員專職測風測塵工,日常檢查有操作人員完成,有故障的及時送通風實驗室進行維修或更換,儀器每半年送通風實驗室進行一次標校。
四、壓縮氧自救器
配備人員:綜采隊所有作業人員、綜采麵瓦斯檢查員、特殊時期進入綜采工作麵作業人員。
儀器領用前要仔細檢查外觀、密封、壓力(18Mpa)等是否完好符合要求,使用前由通風隊對使用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使用人員能夠正確操作和使用,儀器的日常檢查維護由公司救護隊負責完成,通風隊要加強日常檢查,對報廢的要及時進行更換,自救器的領用要嚴格領用登記製度。
五、過濾式自救器
配備人員:所有下井作業人員
儀器領用前要仔細檢查外觀、密封、等是否完好符合要求,不完好的儀器堅決不得使用,及時進行更換,日常檢查由通風隊負責,自救器使用的培訓通風隊每年對使用人員進行至少一次培訓,確保使用人員能夠正確操作和使用,掌握使用要領和使用條件,儀器每年由通安公司進行一次年檢,對報廢的及時進行更換。
六、沼氧複合儀
配備人員:綜采工作麵班長
使用地點:綜采工作麵回風隅角,領用前檢查儀器外觀、電量、聲音、顯示等是否完好符合要求,確認完好後方可領用,儀器使用時要裝在護套內懸掛在安全地點避免意外損壞,儀器堅持領用登記製度。日常檢查有通風隊負責,每周由維修人員對儀器進行一次標準氣樣通氣試驗,每年對儀器送交通風實驗室進行一次年檢,對有故障的儀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七、多種氣體檢測儀
配備人員:通風隊技術人員
使用前,使用人員嚴格按使用說明要求檢查儀器外觀、電路、管路、聲路等,確認儀器完好,儀器使用時,戴好保護套,裝在可靠位置,避免作業過程中損壞儀器。儀器使用前使用標準氣樣進行效驗調試確保儀器準確性,每年對儀器送檢通風實驗室進行一次標校。
第十三章 防治重大瓦斯煤塵事故規定的實施細則
一、礦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及各業務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責任製和獎懲考核製度並嚴格遵照執行.
二、礦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防治瓦斯、煤塵火災事故負全麵領導責任,應把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治重大火災事故作為搞好安全生產的重點來抓,對本單位通風機構建立、健全負責,並按規定配齊通風、防治瓦斯、煤塵、防滅火人員,保證"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
三、礦總工程師全麵負責"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在局、礦長直接領導下,對防治瓦斯、煤塵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組織、製定審查、監督檢查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對"一通三防"急需解決的重大隱患以及災害處理,有權積極調動人員和物資進行處理.
四、礦副職對其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協同總工程師搞好"一通三防"工作,充分發揮所主管部門的作用,形成齊抓共管局麵.
五、礦安全副礦長,對防止重大瓦斯事故及火災事故安全措施的實施認真監督檢查,對有可能造成瓦斯、煤塵及火災事故的作業場所,要立即令其停產,撤出人員,研究對策進行處理.
六、通風區(隊)長,對總工程師負責,負責處理礦井"一通三防"日常管理工作,各采掘(區)隊長對所管轄區內"一通三防"工作全麵負責,必須隨時掌握本區、本工作麵的“一通三防”就化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咒,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七、采、掘、機、運、通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對所轄區域通風係統和“一通三防”設施負責日常的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區域的“一通三防”工作的實施負技術業務責任,負責編製的作業規程中,必須要有“一通三防”安全技術責任。
八、礦長必須定期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召開一次“一通三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所急需解決的問題,責任明確任務落實,特別要保證通風瓦斯、煤塵、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落實。
九、要確保礦井通風質量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合理的通風係統,保證風量符合作業規程及當月配風計劃的規定,嚴禁不合理的串聯風,老塘通風,否則必須停產整頓。
十、礦井通風部門必須每月編製礦井各用風點的配風計劃和配風計算依據,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采區投產前必須形成全麵負壓係統,並由礦長牽頭、組織,由礦總工、安全生產礦長、工會主席及采區、通風等各有關部門參加,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投產。
十一、采掘作業規程中,必須有詳細的風兩計算,防止瓦斯、煤塵、防滅火措施,並交通風部門嚴格審查、備案。由通風部門按規程的要求,對采掘工作麵“一通三防”工作及措施進行監督實施,凡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工作麵,安監、通風部門有權令其停產、整頓。
十二、非正規回采工作麵、采用局扇通風,必須要有通風部門編製的設計,既通風係統圖、風量計算、風機選型、安裝位置和安全措施,並報局總工批準後,方可實施。
十三、局扇安裝必須執行報審製,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總工審批,調度室按總工批示通知通風部門安裝,局扇安裝必須實行掛牌專人管理,掛牌上要寫明,安裝地點、安裝型號、功率,風機吸入風量,架設局扇處全負壓供給風量、通風長度、風筒直徑、安裝日期、負責人。
十四、凡采掘工作麵安裝局扇嚴禁隨意停開。必須嚴格執行采掘供電分開,掘進工作麵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34條規定安裝風電閉鎖裝置。
十五、嚴格瓦斯管理和檢查製度,礦通風部門必須每月繪製瓦斯巡回路線圖,報礦總工批準執行路線圖中(包括瓦斯牌板)應注名檢查地點(包括采掘麵、硐室、所有設置柵欄巷道內外)具體時間和次數(柵欄和硐室為每班一次,采掘麵、總回風巷為每班兩次)瓦斯牌板要清晰,當班檢查抹擦下班數字,便於人員了解上班氣體變化情況。
十六、瓦斯檢查員除攜帶瓦檢器外,還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測風儀器、儀表和溫度計,瓦檢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檢查、彙報、填寫瓦斯記錄,嚴禁提前升井、空班、漏檢、弄虛作假,否則追究處理當事人,同時要追究處罰通風副總、通風區(隊)長的責任。
十七、礦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配齊瓦斯檢查人員,瓦斯檢查人員不足的由礦長負責,因人員配備不足造成事故,追究礦長責任。礦長要每天審閱瓦斯日報表,並簽字。
十八、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回采工作麵上隅角、掘進工作麵高冒頂瓦斯積聚要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凡未製定措施或措施不當而引起瓦斯、煤塵事故的,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措施執行不利而發生事故的由分管礦長和采掘區(隊)長負責。
十九、要切實加強瓦斯排放,巷道貫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貫通要認真編製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要實行措施會審製度,凡排放瓦斯與巷道貫通發生事故,追究礦總工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十、礦必須建立安全監測隊伍,、通風隊要有專門的管理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管理此項工作,並負責井下瓦斯監測、日常儀器的管理和維修。礦長必須保證所有儀器裝備的安裝使用及儀器維修、核定、定期送檢和儀器設備更新所需資金費用。局通風安全實驗室必須按要求及時進行標校、維修。
二十一、班組長或放炮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和報警礦燈。
二十二、工作麵放炮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放炮眼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03條規定使用水泡泥和充填炮泥,心炮泥充填不夠,而造成事故的追究放炮員,班組長的責任。
二十三、所有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有嚴格按照《煤太管好全規程》要求設置柵欄和密閉,定期測定瓦斯和氧氣濃度。密閉前囈離通風巷口(或通風眼口)5米以內,打全斷麵柵欄,柵欄孔距20*10厘米,柵欄上留有一個進出小門,並加鎖,柵欄要牢固可靠,並寫明禁止入風字樣(用維漢兩種文字)嚴禁任何人員違章入內。柵欄質量不合要求,造成人員傷亡者,要追究柵欄設置人員的通風(隊)長責任。
二十四、永久密閉和臨時密閉,必須符合質量標準,應做到嚴密不漏氣,所有密閉前,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柵欄外氣體,柵欄裏氣體由救護隊員檢查,並填表寫在牌板上。檢查記錄通風區(隊)長必須審定。永久密閉及火區密閉必須按局規定進行檢查(永久密閉每旬檢查一次,火區密閉每天檢查一次)。
二十五、由通風部門安裝通風、瓦斯、防塵設施,采掘區隊要使用和管理好設施。嚴禁隨意破壞和丟失,否則要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六、必須認真落實綜合防塵措施,采掘工作麵必須濕式作業,按規定實行煤體注水,消除煤塵堆積和飛揚,按規定要求設置隔爆設施否則造成事故,追究礦長、總工的責任。
二十七、要加大防滅火管理,認真搞好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加強防滅火隊伍建設,加強防滅火設備管理,嚴禁設備挪用。要嚴格井下明火作業的審批手續,減少火災影響,井下膠帶運輸機要製定防滅火措施和安全保護措施,並嚴格把關。
二十八、加強火區管理,已封閉準備啟封火區,必須按規定抽樣分析,檢查密閉內外氣體情況、內外壓差及溫度情況,並記錄在案。
二十九、嚴格執行火區啟封和火區壓縮審批手續製度,壓縮火區密閉由礦總工程師,啟封火區必須由公司總工批準,壓縮或啟封火區嚴格執行所批準的措施。
三十、火區啟封、壓縮嚴格執行五不批、三不準。
五不批:(1)火區技術資料不全不批;(2)啟封、壓縮條件不符合規程要求不批;(3)措施不完善不批;(4)力量不足不批;(5)組織準備不足不批。
三不準:(1)不準以生產壓安全;(2)不準以壓縮代啟封;(3)不準間斷作業。
三十一、處理卡眼中的煤、矸嚴格執行以下四項規定:(1)必須及時檢查瓦斯情況;(2)處理卡眼要先灑水;(3)處理卡眼必須使用被筒炸藥;(4)處理卡眼跟班區領導、瓦檢員必須在現場指揮和檢查,並及時向調度室、礦領導彙報。
三十二、要加強電氣設備管理,堅決消滅失爆現象,並下電器防爆設備必須嚴格執行〈防爆設備入井合格證〉製度,不合格設備嚴禁下井使用,在用的防燭設備要落實責任,專人管理,保證完好,杜絕失爆,嚴禁井下帶電作業,凡因電氣設備和礦燈失爆,引起瓦斯煤塵事故,追究機電副礦長〈或機電副總〉及有關人員責任。凡使用不合格機電產品而引起瓦斯煤塵事故的,要追究機電、副礦長責任。
三十三、嚴格火工品管理建立有礦領導負責的火工品管理小組,嚴格井下火藥雷管及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檢身製度,嚴格攜帶煙火入井,嚴禁使用變質炸藥,。嚴禁掘進工作麵一次裝藥,分次起爆,嚴禁放明炮、糊炮。
三十四、進一步加強礦通風安全調度工作,礦必須配足、配齊通風調度人員,配備人員必須熟悉業務,隨時掌握井下“一通三防”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每天必須向公司彙報前一天“一通三防”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發生重大事故或有重大問題必須立即電話彙報。
三十五、必須加強救護隊的管理和培訓工作,嚴格執行持證上崗,救護隊員必須熟悉井下知識,熟悉井下各工作麵巷道位置,發生災變能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救災。
三十六、本製度自頒布之日起嚴格執行,末盡之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章 “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質量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切實做好這方麵的工作有利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特圍繞本行業的特點製定相應的管理製度。
1、定期組織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要用四定表形式,限期整改。
2、綜合防塵工作是礦質量標準化達標的弱項,在設備簡陋、條例有限的情況下,對揚塵點較重和炮采麵應加強灑水降塵工作,並通過增加噴霧設施等手段,使防塵工作達標上等級。
3、建立巷道衝刷製度。對采麵回風巷每天進行一次全麵衝洗,在距工作麵50米範圍做到每班衝洗一遍(巷道潮濕、淋水除外)。進風側巷道每周衝洗一次。
4、嚴格采、掘麵配風標準,堵絕微風和無風作業現象。
5、切實做到采、掘供電分開,並對掘進麵逐漸安裝風電閉鎖裝置。
6、杜絕“一通三防”事故。
7、掘進麵正常開展煤電鑽濕式打眼,並由安全部門監督。
8、切實加強瓦斯管理,杜絕空班漏檢,並做到工作麵現場接班。
9、加強防滅火工作,要把預測預報工作作好,每周對采麵氣體進行一次分析,並繪製曲線圖。
第十五章 注漿管理製度
1、采區設計必須明確規定巷道布置方式、隔離煤柱尺寸、灌漿係統、疏水係統、預築防火牆的位置以及采掘順序。
2、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落實灌漿地點、時間、進度、灌漿濃度和灌漿量。
3、灌漿前應編製灌漿安全技術措施,應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後防止潰漿、透水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於已進行灌漿的區域,應在圖紙上標明範圍、灌漿量、灌漿時間,一式三份(安全辦、檔案室、通滅區各備一份),以便指導生產。
5、注漿站與井下注漿點應有電話聯係,每班注漿時井下應有兩名人員巡回檢查注漿區域密閉的漏漿、漏水等情況,每2小時彙報一次。
6、注漿主管路選擇直徑大於φ89,支管不小於φ50的無縫管路,管路在鋪設時,應每隔50Μ設一個泄水(漿)支閥,管路和每一個拐彎處都必須設置泄水(漿)支閥,管路鋪設時應盡量平直,拐彎處應做到不大於600的彎度。

7、注漿工作每班結束時,必須對整個注漿管路進行清洗,井下巡回檢查人員應將每個泄水(漿)支閥打開進行清洗。
8、注漿時,應保證有連續不斷的水源, 以防管路發生堵塞時及時進行清洗、疏通。
9、注漿所用的電路應保證正常供電,如需停電機電部門應提前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通滅區以便安排其他工作。
10、注漿所需黃土源應將雜物、雜草清理幹淨,防止雜物流入管路發生堵管事故。
11、地麵製漿站在製漿槽末端及製漿池末端應安設過濾網,在製漿過程中,應隨時對過濾網前的雜物進行打撈清理。製漿濃度水土比應在3:1~5:1之間,製漿池濃度不足時,應在製漿池內添加黃土利用攪拌機進行二次製漿。
12、當注漿區域注滿泥漿後,待脫水完畢後,要進行二次或三次注漿,直至注滿黃土為止。
13、井巷內所有的注漿管路應進行掛牌管理,認真做到專人負責、定期檢查、記錄在準確。
第十六章 小眼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小眼(包括通風眼、煤倉、溜煤眼和傾角大於25度的安全出口)上部必須安設篦子或設置圍欄,以防人員墜入或發生堵孔,根據通風的需要,為防止風流短路,需加蓋子的小眼由通風隊負責,不用的小眼,及時進行封閉。
2、井下傾角大於25度的安全出口必須設置人行梯子,並安裝牢固,安全出口內每隔幾米(不大於8米)設置一平台,以供人員休息。
3、所有通風眼必須保持通暢,如果發生堵塞事故,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堵孔。
4、所有的小眼必須編號掛牌,標明用途,所處地點(上口與下口)巷道的支架在10米內必須保持完整無損,且組織專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維修。
5、從小眼內上下材料時,下口處必須有專人設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6、頂板大麵積冒落前(自行垮落或人工放頂)對所在地點的小眼要采取保護措施,頂板冒落後再恢複原狀態,並對冒落後受到不同程度損壞的篦子或蓋子及時進行修複或更換。
7、井下煤倉、溜煤(矸)眼必須有防止人員、物料墜入和煤、矸堵塞的設施。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措施。
8、井下煤倉、溜煤(矸)眼不得兼作流水道。煤倉、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9、煤倉、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湧水的煤倉、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後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並設置引水管。
井下溜煤眼不得兼作風眼使用。
第十七章 "一通三防"設施區域管理製度
為了切實管好、用好礦井各類通風、防塵設施,搞好礦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特製定如下管理製度。
"一通三防"設施包括風門、風障、風機(局扇)、風筒、防塵管路、噴霧裝置、隔爆水袋、瓦斯牌板、測風牌板、氮氣管路。
一、風門
井下各風門的構築維護工作(包括風門閉鎖裝置)由通風隊負責,工作人員在通過風門後必須將風門關閉,推礦車通過風門時嚴禁用車撞擊風門。
各管理區域的風門閉鎖裝置嚴禁使用單位私自拆除。
二、風障
1、風障的設置由通風隊負責,由工作麵所在單位負責管理。
2、風障設置完成後嚴禁使用單位挪做它用。
三、風機
1、風機由通風隊負責安裝,使用單位安排電工接電。在風機入井前應由機電隊及使用單位電工聯合對風機進行試運轉,以檢驗其性能是否完好。
2、風機掛牌由通風隊負責。
3、嚴禁隨意停開風機。
4、必須使用雙風機、雙電源,並具備自動切換功能。
四、風筒
1、風筒的吊掛安裝、管理由掘進隊負責。
2、嚴禁使用單位私自摘除風筒,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摘除部分風筒時,完成任務後就將風筒吊掛平直,因使用單位造成風筒吊環撕斷,責任由使用單位負責。
3、嚴禁故意損壞、盜割風筒,工作中損壞風筒時,應及時向通風隊、調度室彙報,否則視為故意破壞。對於損壞嚴重的,使用單位全額賠償。
4、工作麵迎頭的風筒,如遇放炮及其它有損壞風筒可能的工作時,工作人員應將風筒挪開,以防損壞。
5、風筒必須編號管理。
五、防塵管路
礦井各水平均敷設有防塵管路
1、管路的安裝、維護工作由通風隊負責。
2、管路上除末端用水閥門外,其餘閥門未經通風隊同意不得私自開啟或關閉。
3、嚴禁私自拆卸管路及管件。
4、井下人員嚴禁用物件敲擊管路,以免造成斷裂。
5、生產水平的防塵管路由采區負責,掘進巷道及未移交的井巷由掘進區負責。
6、由於放料等作業造成管路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作業人員所在單位負責。
7、工作麵放炮可能造成管路損壞的,作業單位應提前采取防範措施,以防止造成跑水事故。
8、工作麵巷道需敷設供水管路時,用水單位應積極配合通風隊安裝。
六、噴霧裝置
1、井下各地點的噴霧裝置由通風隊安裝。
2、所有轉載點、裝載點的噴霧由作業人員自己操作,原則上"機動霧開"。由通風隊及礦安全辦、群監人員對噴霧的使用進行監督。
3、任何單位不得隨意拆除噴霧,因工作需要移動時,應通知通風隊進行移裝。
4、對在工作中撞壞噴頭的,責任由作業單位自負。
七、隔爆水袋
1、工作麵設置的隔爆水袋由該區域單位負責管理。
2、水袋嚴禁用來盛土、水或作其它用。
3、作業人員運送物料撞落水袋應及時懸掛灌水。
4、嚴禁故意損壞水袋。
5、水袋在工作麵遺失的,由工作麵單位負責。
6、通風隊負責隔爆水袋內雜物清理及注水工作。
八、氮氣管路
1、氮氣管路上所有閥門嚴禁私自開啟或關閉。
2、井下供氮管路由通風隊負責。
4、未移交的井巷需設氮氣管路時,由施工單位配合通風隊提前打好懸掛管勾。
5、嚴禁損壞氮氣管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九、瓦斯牌板
1、各工作麵的瓦斯牌板由工作單位負責管理。
2、瓦斯牌板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有礙工作時應向通風隊反映。
3、采煤工作麵端頭的牌板,應及時前移。
4、瓦斯牌板嚴禁塗改或作為他用。
5、掘進麵瓦斯牌板不宜置於迎頭過近,以免造成損壞或丟失。
十、測風牌板
1、測風牌板的位置任何人不得移動。
2、測風牌板嚴禁塗改或做他用。
3、嚴禁損壞牌板。
第十八章 礦主扇風機區域管理製度
1、主扇風機負壓及其聯結管路由通風隊負責安裝維護。
2、風機房水柱計數據由主扇房值班人員進行監測記錄,有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通風隊彙報。
3、主扇基座的維護由機運隊負責。
4、風硐閘門、提升鋼絲繩、防爆蓋的檢查維護工作由機運隊負責,通風隊對上述地點的漏風情況負責監督。
5、風硐的內外及檢查通道的風門由通風隊負責。
6、主扇反風設施包括:防爆蓋、提升鋼絲繩、風硐閘門、風硐、檢查通道風門5部分,每季度檢查1次。前四項由機運隊負責,後1項由通風隊負責,檢查記錄一式兩份,分別存兩隊備查。







第四部分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彙編手冊
一 班前會製度
1、每日三班必須在班前召開班前會,並由值班隊領導作好記錄。
2、班前會由值班隊領導和當班班長共同組織,安排當班生產任務,傳達調度會議精神和礦有關指示。
3、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通知和指令、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4、在安排布置生產、檢修任務的同時必須布置安全工作。
5、班前會上安排的任務必須量化,並在班後彙報任務完成情況。
6、學習和貫徹公司及礦其它文件精神。
7、每日三班必須在班前召開班前會,並由值班隊領導作好記錄。
8、班前會由值班隊領導和當班班長共同組織,安排當班生產任務,傳達調度會議精神和礦有關指示。
10、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通知和指令、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11、在安排布置生產、檢修任務的同時必須布置安全工作。
12、班前會上安排的任務必須量化,並在班後彙報任務完成情況。
13、學習和貫徹公司及礦其它文件精神。
二 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為了加強機電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主要崗位及工種,科長及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要定期到現場親自參加檢查,以便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問題。確保機電設備安全運轉,確保工程質量,為搞好安全生產打好基礎,為此,作如下規定。
1、隊長每月對主要生產係統,特別是提升絞車,鋼絲繩,箕鬥,人車,井上下供電等必須檢查一次,並且要做記錄簽字。
2、副隊長每周對主要生產設備參加兩次檢查(按分管執行)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並且要做記錄簽字。
3、工程技術人員每周要查閱運轉日誌、周檢表,每月要全麵檢查一次所分管的機電設備,主要問題作出摘錄,並提出檢修計劃。
4、隊值班幹部每天要對各重要崗位進行巡檢。
5、生產付隊長每月20日對科生產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計劃的意見。
三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製度
第一章 工作票
第一節 變電、線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條 在供電設備上進行正常檢修工作時,凡需要做安全措施者,都應使用工作票。
第二條 常用工作票分為:變電第一、二種工作票,電力線路第一、二種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規》規定如下:
1、變電工作票的填用: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 控製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3) 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 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回路上的工作;
(5) 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2、電力線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 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台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所謂全部停電,係指供給變壓器台架或配電變壓器室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帶電作業;
(2) 帶電線路杆塔上的工作;
(3) 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台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票由簽發人填寫。有時為了減少工作票簽發人填寫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本班(組)的工作票。
第四條 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填寫,不得任意修改,如有個別字需要修改,應字跡清楚。一張工作票修改不得超過3個字。
第五條 填寫工作票應使用能準確表達意思的,符合普通話規範的語言文字。
第六條 工作票上所列人員按責任審票,簽名完整,書寫工整。
第七條 工作票簽發人由本公司批準並公布了的人員來擔任。工作票簽發
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第八條 工作票的簽發。
1、 工作票由簽發人簽發,工作負責人填寫的工作票也必須由簽發人簽發。
2、 一般情況下,一張工作票上的工作地點隻限於一個電氣連接部分(以刀閘斷口為界)。
如施工設備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3、 下列情況由公司指定有簽發權的人簽發工作票,並由值班員履行
工作許可手續。工作票簽發人僅對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任。開工前,由監護人(施工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項。
(1)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來變電站承包設備檢修、防腐或安裝。
(2)基建施工需要運行中的設備停止運行。
(3)安裝單位來處理新投產的設備缺陷。
4、 一個變電站或一條線路全部停電檢修,可以發給一張工作票,但
要詳細寫明工作內容。幾個班組同時工作時,工作票可發給一個總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隻填寫各班的負責人。
第九條 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開始時間及完成時間記入操作記錄薄中。
第十條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 由本公司批準公布了的人員擔任。
2、 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到變電站承包土建施工、設備檢修、安裝、
防腐或調試等工作時,由外單位指定工作負責人(監護人),並將名單事先交公司安監審查安全資質,合格後由安監將名單轉發給變電站。
3、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
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隻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第十一條 工作班人員:
1、一個班組工作時,填寫參加工作的所有人員的姓名。多個班組工作時,可隻填寫班組負責人姓名。
2、共 人:填寫參加工作的總人數,包括總工作負責人和班組負責人。
第十二條 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預計在計劃時間內,檢修難以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在計劃時間到期前,提前2小時以上向值班負責人(線路:向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許可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第二種工作票的延期記入“備注”欄內。
延期手續隻能辦理一次。
第十三條 工作終結:
工作全部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對設備狀況和現場衛生進行檢查,然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工作終結。並在“備注”欄內蓋“已終結”章。
第十四條 檢修工作結束前,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重新簽發工作票, 並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原工作票蓋“作廢”章。
1、部分檢修設備將加入運行,需要變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員發現檢修人員嚴重違反《安規》行為,經勸說無效收回工作票。
3、檢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繼續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廢)。
4、工作票破損,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不清。
第十五條 工作許可人審查工作票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將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簽發。
1、計劃工作時間已過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寫錯誤。
3、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不符合規定。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不明確。
第十六條 工作票的考核
1、運行和檢修部門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終結的工作票收集審核,
並統計合格率,報安監。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工作票:
(1) 工作票無編號。
(2) 工作票填寫漏項。
(3) 未按規定簽名。
(4) 工作內容(任務)不具體,或工作地點不明確。
(5) 工作內容(任務)欄設備沒有使用雙重編號。
(6) 安全措施填寫不具體。
(7) 接地線無編號,裝設地點不明確。
(8)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互相兼任。
(9) 未按規定辦理工作負責人變動手續。
(10)未按規定辦理工作延期手續。
(11)應使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種工作票。
(12)已設遮欄、標示牌沒有注明確實的地點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損,殘缺不全,汙穢看不清楚。
(14)未蓋“已終結”或“作廢”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合格票
合格率= —————————————×100%
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
注:其它票是指按規定應開而實際沒有開票的工作。
第十七條 工作票的保管:已終結的工作票,由各單位保存三個月以上。
第十八條 事故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記入操作記錄簿內。開工前應做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等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監護。
下列工作可列為事故搶修:
1、供電設備發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災或設備嚴重損壞,需要立即處理的。
2、救人、滅火。
變電事故搶修的時間預計不能超過4小時,4小時以內不能修複的,應按正常檢修辦理工作票手續。線路事故搶修不限。
第二節 變電工作票
第十九條 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2、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
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 控製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線幹線上的工作;
(3) 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 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回路上的工作;
(5) 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源。
第二十條 工作票的填寫細則:
1、編號:各單位分別編號,一年內不得有重複編號。
2、工作負責人:
(1)由本公司批準並公布了的人員擔任。
(2)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單位到變電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設備檢
修、安裝、防腐或調試等工作時由外單位指定工作負責人(監護人),並將名單事先交公司安監審查安全資質,合格後由安監將將名單轉發給變電站。
(3)工作負責人的變動: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超過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
發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隻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3、班組:一個班組工作的,在其前麵加主管單位名稱。幾個班組工
作的,寫總工作負責人所在的班組。
4、工作班人員:
(1)一個班組工作時,填寫參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個班組工
作的,可隻填寫班組負責人姓名。
(2)共 人:填寫參加工作的總人數,包括總工作負責人和班組
工作負責人。
5、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填寫變電站名稱、電壓等級、設備的名稱和編號、工作任務、工作場所或間隔。
6、計劃工作時間:為調度批準的停電檢修時間,不包括停送電操作時間。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
填寫:
(1)應拉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包括填寫前已拉開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
(2)應裝接地線:寫明接地線的確實地點或應合接地刀閘,許可人需加寫編號。
(3)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寫明遮欄的確切地點,標示牌的確切位置。10KV隔離開關需放置絕緣護罩的填入此欄。
(4) 補充安全措施:除(1)、(2)、(3)項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 意事項。
(5) 工作許可人應將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應欄內,不得簡化或寫為 “同左”、“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時間:在計劃工作時間之前,工作票交給變電站值班員的時間。
9、許可開始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和許可手續後,簽名同意開工的時間。
10、工作負責人變動: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臨時離開現場超過2小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負責人的變動隻能辦理一次。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變動情況記入“備注”欄內。
11、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預計地計劃工作內,檢修工作難以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在計劃時間到期前,提前2小時以上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第二種工作票的延期手續記入“備注”欄內。
延期手續隻能辦理一次。
12、工作票終結: 工作全部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對設備狀況和現場衛生進行檢查,然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工作終結。並在“備注”欄內蓋“已終結”章。
13、備注欄:填寫注意事項或其他事項。
第二章 操作票
變電、線路操作票
第二十三條 根據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命令,改變設備運用狀態需 要進行多項作業的,都應使用操作票。
設備運用狀態分為下列幾種:
1、運 行。
2、熱備用:隻有開關在斷開位置。
3、冷備用:斷路器、隔離開關、二次回路保險在斷開位置。
4、檢 修:在冷備用的基礎上,設備已接地,並布置了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操作票必須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起止時間。
2、檢查有關回路的功率、電流、電壓。
3、拉開、合上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4、檢查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實際位置。
5、二次回路切換、保護回路壓板的投、退或改變定值。
6、控製回路、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及測量儀表的投入或退出。
7、停電設備驗電的具體位置。
8、裝設、拆除接地線的位置及編號。
9、合閘時同期控製開關的投、退。
10、懸掛的標示牌及其他位置,裝設的遮欄及其地點。
11、裝設絕緣護罩。
第二十五條 操作票的填寫。
1、由操作人填寫,監護人初審,值班負責人或操作許可人簽名批準。
2、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清楚,不得任意塗改。非關鍵字修改,每張不得超過3個字,關鍵字(如:拉、合、停、送、退、投、切,設備的名稱和編號)不得修改。
3、填寫操作票應使用規範的操作術語,不應使用方言。
4、操作票的編號一年內不能有重複。
5、操作票內一個序號對應一項設備操作內容,不能並項。檢查設備的位置狀態作一項。分相操作的設備一相作一項。
6、每張操作票隻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任務欄和操作項目欄均應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
7、操作票上所列人員簽名完整,書寫工整。
8、操作票順序填寫正確:
(1)線路停電操作順序:拉開斷路器——拉開線路側隔離開關——拉開母線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2)雙卷變壓器停電操作順序:拉開負荷側斷路器——拉開電源側斷路器——拉開負荷側隔離開關——拉開電源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3)三卷變壓器停電操作順序:拉開低壓側斷路器——拉開中壓側斷路器——拉開高壓側斷路器——拉開低壓側隔離開關——拉開中壓側隔離開關——拉開高壓側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9、操作票未用完的空行,從第一行起蓋“以下空白”章。
第二十六條 執行操作票
1、倒閘操作票必須由兩人進行,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的一人監護,另一人操作。
2、一個操作人一次隻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不能同時持幾份操作票交叉 作業。
3、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板上對照操作票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到現場正式操作時,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監護人持票和防誤裝置的鑰匙,大聲唱票,操作人用手指操作部位,並大聲複誦無誤後才能操作。
4、必須按操作票所列項目順序依此操作,禁止倒項、添項、漏項及做與操作無關的工作。每操作完一項就打個“√”,不準全部操作完了一次打“√”。
5、重要項目(並網、解列、繼電保護投、退,裝、拆接地線,拉、合接地刀閘)的操作時間應記入操作作票。
6、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向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待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
7、全部操作完畢,經檢查無誤後在“備注”欄蓋“已執行”章,並向 調度員彙報。
第二十七條 下列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事故處理。係指為了不使事故擴大而進行的緊急操作。
2、拉合斷路器的單一操作。
3、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第二十八條 操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操作人: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操作,對所執行的各項操作的正確負責。
2、監護人:對擔任監護的各項操作的正確性負主要責任。
3、變電值班負責人(線路工作許可人):對操作票所列操作順序的正性,操作任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負責。
第二十九條 操作票的考核。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的操作票。
(1) 無編號
(2) 無操作開始或終結時間,沒有填寫重要操作時間。
(3) 一張操作票超過一個工作任務或操作任務不明確。
(4) 操作中未按規定打“√”。
(5) 操作票有漏項、並項或順序顛倒。
(6) 未按規定審票簽名,或簽名隻寫姓不寫名。
(7) 字跡不清楚,關鍵字塗改或非關鍵字塗改每張超過3個字。
(8) 未蓋“以下空白”章、“已執行”章或“作廢”章。
(9) 使用術語不符合規範。
(10)沒用填寫設備雙重稱號。
(11)沒有寫明接地線安裝的地點或接地線編號。
(12)草稿操作票。
(13)先操作後補的票。
2、操作票由運行部門逐月收集、審核、統計,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合格率報安監。
3、操作票合格率(%)按月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合格票
合格率=———————————————×100%
合格票+不合格票+其它票
第三十條 操作票的保管
已執行的操作票由運行部門保存三個月以上。
第三十一條 操作注意事項。
1、正常操作應盡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負荷時進行,如必須在交接班時進行操作,則由交班人負責操作完畢或操作到某一階段後才能交班,接班人重新填寫操作票繼續進行操作。
2、操作前應檢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3、雷電時禁止倒閘操作。
三 設備包機製度
包機製是生產責任製的一種基本形式,體現責、權、利相結合。它是把機電設備交給包機組負責管理,使用和維護(包括他們力所能及的設備修理)使包機組的成員真正成為主人。
1、包機組由科屬各主提升,主排水泵,主扇風機,壓風機,鍋爐,地麵變電所,井下變電所為單位的各班司機(運轉人員)和維護人員組成。每組選組長一名,負責協調組內工作。
2、職責:包機組實行五包機①包生產出勤;②包安全經濟運轉;③包設備完好;④包電力和材料消耗;⑤包環境清潔。做到包機組成員從崗位固定分工包幹,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3、權力①對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和附件、工具等負責保管;②不符合操作規程和交接班製度的指示,可以拒絕執行;③安裝檢修後不符合質量標準時,可以拒絕接管;④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油脂,可以拒絕使用。
4、設定安全運裝累計獎,安全經濟運轉時間越長得獎越多,出了事故取消當月獎金,以後的運轉時間另行從頭計算,凡在專業檢查中或名次者,可發優秀獎。
5、設定材料、電力節約獎,在保證安全運轉的前提下,凡降低了維護材料和電力消耗的包機組應給予獎勵,做到有獎有罰,獎罰分明。
四 設備入庫驗收製度
1、凡到庫設備必須經由供應、財務、設備管理組等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驗收合格, 填寫驗收單後,方能入庫。
2、設備品種、規格、數量方麵的驗收根據訂貨合同或協議書,供貨單位的裝箱單,發貨明細表和運輸部門的運單。
3、設備質量驗收的根據為國家標準,部頒標準,企業標準,所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方法,驗收規則、標誌、包裝、運輸等技術標準。製造廠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書,證明書和據此驗收的材料。
4、到庫設備應包裝完整,隨機技術資料齊全,配件及專用工具無缺。
5、隨機技術資料包括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及圖紙,使用說明書等。
6、到庫設備應完好無損,符合訂貨合同規定的要求。
1)對證件不全,與合同不符,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要求或錯發時,以及殘損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向主管部門反映,並通知供貨單位,及時查詢處理。
五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1、對於設備本身有缺陷的部位,工作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進行密切關注,如有異常,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2、對於缺陷部位,每班工作人員要定時觀察機器運轉情況 。 3、包機維修人員每班也要進行定時維檢。
4、每班維檢情況要向工作人員講明須注意環節。
5、隊主管領導及技術人員要定期進行巡檢。
6、對於缺陷部分可能引起的事故,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六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一、為了保證全礦所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行,對發生的機電事故必須及時進行嚴肅的分析追查,以便吸取經驗教訓,杜絕或減少同類事故的發生。
二、所有生產中造成的人身、損壞設備及重要部件和影響生產一小時以上的事故,必須於班後由值班隊領導組織,當班人員參加,進行班後追查。
三、事故發生後,當班人員必須立即向隊領導彙報,由隊組織追查。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向礦生產指揮中心,由礦組織追查。
四、對事故要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發生的原因找不出來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沒有製定出預防此類事故的措施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沒有提出處理意見及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五、建立人身、事故登記和分析追查記錄簿,所有事故分析追查後,都要如實認真填寫記錄。
六、所有的事故責任者,均要按情節拿出處理意見,一般事故按隊規定處理,重大事故按礦處理執行。
七、所有幹部、職工在事故發生後,都必須實事求是提供有關情況,不得隱瞞編造事故情節,不得隨意更動事故現場設備、設備狀態,以免給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難。
八,所有隊幹和職工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章製度。
七 交接班製度
為使用好各種設備,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做到每班每個崗位對自己所負責設備的運行情況心中有數,特製定如下交接班製度:
1.嚴格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生產班如保質保量完成隊下達生產任務需早升井時,必須留設專人進行現場交班,崗位工必須手拉手交接班。
2.交班時,由帶班工長或班組長將上一班任務完成情況、工作麵安全狀況、設備運轉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否則嚴禁升井。班長配合跟班隊幹量進尺和巷道尺寸,搞好質量驗收,對於上班存在問題,交待下班必須處理。
3.崗位工在交接班時,必須把皮帶和破碎機上的貨拉空,並進行空載運轉一周,把問題交待清楚,而且要把機頭機尾積貨清理幹淨。
4.檢修工必須將設備狀況向生產班各崗位當麵交待清楚,特別屬遺留問題而當班不能處理的應向生產班崗位工說明。
5.交接班時必須做到設備完好,風筒到位,物料堆放整齊,作業場所無雜物,收拾幹淨。嚴禁工具亂扔,支護材料亂放。
6.交接班時間已過但接班人員仍未到,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應彙報隊領導處理,在此期間內應繼續堅守崗位。
7.交接班時,接班工長及班所有人員必須在交接班區域(設備運行範圍以外的區域)進行交接班。
8.接班工長與交班工長通過現場交接班,確認交班所有人員全部撤離後,接班工長然後召集本班人員按照《操作規程》要求進行作業。
9.交接班時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立即彙報調度室或隊長協調。
10.不執行交接班製度,違反勞動紀律者,按礦製定的獎懲製度嚴肅處理。
八 節約用電管理製度
1、嚴禁電氣設備空運轉。
2、電氣設備的使用運轉,盡量避開用電高峰期。
3、用電設備避免頻繁起動。
4、在選擇使用電氣設備時避免大馬拉小車現象。
5、選用電容補償器提高用電功率因數。
6、加強設備的維修保養減少設備帶病運轉。
7、加強油脂管理工作使運轉設備狀況良好。
8、對功率較大的用電設備提高電壓等級降低電流消耗。
九 井下變電所消防管理製度
一、 井下變電所的全體職工為本車房的消防隊員;有職責有義務積極參與消防工作,預防火災發生。
二、 認真學習消防法規,不斷提高業務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掌握使用各種滅火器具和裝備。
三、 井下變電所的工作人員在發生火災不能自救時,及時打電話報警或通知有關部門。
四、 變電所內各高、低壓配電盤要經常進行檢查,查看負荷情況, 對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處理,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 消防滅火器材損壞和失效時,應及時報告科消防小組,以便更換。
六、 消防器材屬專用設備,不能隨意做主使用,應加以愛護和妥善保管,要有專人負責,若有損壞丟失或保管不當要由當事人和負責人照價賠償。
七、 井下變電所室內應保持幹淨、整潔;通道暢通無阻,無雜物。
十 井下水泵房消防管理製度
一 、井下水泵房的全體職工為本車房的消防隊員;有職責有義務積極參與消防工作,預防火災發生。
二、 認真學習消防法規,不斷提高業務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掌握使用各種滅火器具和裝備。
三、 井下水泵房的工作人員在發生火災不能自救時,及時打電話報警或通知有關部門。
四、 水泵房內高壓配電盤要經常進行檢查,查看負荷情況, 對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處理,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 消防滅火器材損壞和失效時,應及時報告科消防組,以便更換。
六、 消防器材屬專用設備,不能隨意做主使用,應加以愛護和妥善保管,要有專人負責,若有損壞丟失或保管不當要由當事人和負責人照價賠償。
七、 井下水泵房室內應保持幹淨、整潔;通道暢通無阻,無雜物。
十一 礦井設備回收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強化礦井設備及配件的回收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提高設備的複用率,降低企業成本,特製定本製度,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設備回收責任範圍
1、安裝隊負責礦井各石門,斜坡道及大巷待回收料場的設備回收,高壓電纜、石門電纜及設備的回收工作。
2、各設備使用單位,負責將使用完畢的設備及配件回收至石門待回收料場。
3、各單位使用的電纜、小電器、集中控製、皮帶綜合保護等,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收至地麵指定地點。
4、綜采及輕放工作麵設備在回采完畢後,交由安裝隊負責回收至地麵指定地點。
5、各單位回采中更換的部件,由使用單位負責回收至地麵指定地點。
二、設備回收交接程序
1、安裝隊在回收料場設備及配件時,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回收交接單。
2、安裝隊將設備回收至地麵指定地點後,必須機動科指定地點負責人簽字的回收交接單。
3、各單位更換的設備部件及回收的電纜、小電器、集中控製、皮帶綜合保護等必須由機動科指定地點負責人簽字的交接單。
4、安裝隊應持使用單位交接單及機動科指定地點交接單,到設備組辦理報工單。
5、其它單位應持機動科指定地點交接單,到設備組辦理報工單。
6、經營辦根據機電隊設備組開據的回收報工單報工。
三、設備回收考核
1、更換的配件必須在四日內升井銷帳,超過四天的每天按50元考核,超過一周的每天按200元考核。
2、回收設備時未填寫交接單的每項罰款50元,造成丟失或其它損失的由回收單位承擔責任。
3、設備使用單位及安裝隊未按機動科下達的時間進行回收的每次罰款100元。
4、各單位回收升井設備必須在指定地點擺放整齊,未按要求亂堆亂放的每次罰款50元,並按要求擺放整齊。
5、礦井各地點不應存放不接電的電纜,電纜的回收必須在早班進行,並要求當日升井交到指定地點銷帳,不按規定而造成損失的按原值的100%考核。
6、各單位回收的機電設備,要保證其不丟失、不損壞如發現丟失和損壞的設備,按損失價值的90%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十二 礦用電纜定期檢查維修製度
1、礦用電纜自進礦之日起,必須要做阻燃性試驗,是阻燃性電纜方可下井安裝使用。
2、采區電工每天要對各自負責的采區變電所撿漏繼電器作一次撿漏試驗,同時要觀察電網的絕緣情況,並將絕緣情況填寫在記錄本上。
3、機電隊井下電工每班要對自己的責任區進行檢查外,還要檢查自己負責區域內的采區電工的記錄進行檢查。
4、各采區的電工每天要對各自負責的區域的電纜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記錄填寫好。
5、機電隊電工每周要對機電隊負責的區域的電纜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記錄填寫好。
6、機電隊設備組每月要組織一次設備檢查,檢查內容要包括礦用電纜。
7、各單位要對檢查出的電纜問題及時彙報,該更換的按規定及時更換,該檢修的必須及時檢修。
8、所有井下礦用電纜在檢修完後必須做耐壓實驗,並將實驗結果記錄好。未做耐壓實驗或耐壓實驗不合格的電纜不得下井安裝使用。
十三 停送電管理製度
為保證設備和人員的安全,真正作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特製定此製度要求所有人員嚴格遵守。
1、進行停送電操作時,應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格按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2、停電拉閘操作,必須先拉負荷側開關,後拉電源側開關,送電合閘操作必須先合電源側開關,再合負荷側開關。
3、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規》的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煤礦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4、非專職和值班電器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器設備。
5、停送電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6、嚴禁約時、停送電。
7、停電後應拉開隔離開關並閉鎖,有條件要上鎖,同時懸掛“線路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亦或有專人開管,隻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8、在確認可以送電後由專人送電,同時將“線路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取下。
9、高壓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
10、凡增減負荷或改造線路不論停電是否影響其它單位,一律到機電隊辦理停電手續。
十四 五小電器管理製度
1、防爆設備管理根據礦井機電設備管理細則的規定,對電氣防爆設備的的數量(包括五小電器和纜線)質量。施行統一管理,統一檢修。各班組沒有能力檢修的設備一律送交機電組集中檢修。
2、五小電器管理人員對全隊電氣設備的庫房,使用維修數量必須隨時掌握清楚,並負責建帳建卡,有編號,做到帳、卡、物、相對應。
3、五小電器管理的工作人員要一絲不苟,嚴肅認真不得玩忽職守。對各班組電氣設備的合理使用,及時回收,要檢查監督。對無故損壞設備(包括電氣事故或搬遷、運料放炮等情況損壞設備)要執行賠償規定。
4、防爆設備檢查員,對入庫、入井安裝設備的防爆性能要嚴格檢查,防爆性能達到要求時方可放行。
5、各區隊每月必須上報設備台帳及五小電器台帳,在上報時要注明庫存及準備領用設備(包括五小電器)的數量及型號,領用五小電器時必須經過機電組主管人員的工單審核,如發現未經審核者按私自領用處理。
6、在用的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氣達不到完好標準,井下又無法檢修時,應及時升井檢修,不得帶病運行。
7、防爆設備檢查員對井下供電係統,防爆設備(包括小電器)三大保護,電煤鑽綜合保護,局扇風電閉鎖,電纜安全保護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和裁定。
8、防爆設備檢查員對分管的所有電氣設備,每月檢查二次,每月檢查結果登記台帳,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使用單位。對失爆設備要及時填寫設備失爆通知單,限期處理,進行複查,直至完善處理後為止。
9、防爆設備檢查員對井下供電有危及安全,違章作業等情況,有權製止,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可向上級彙報停止生產。
10、對全礦設備動態進行月報:內容要反映每月各單位設備檢查結果,完好率、失爆率,小型電氣及纜線狀況,並執行電氣設備獎懲製。
十五 巡回檢查製度
1、巡回檢查由包機人員和值班人員按巡回檢查表認真執行。
2、交接班時,由交接班司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接班後每兩小時進行巡回檢查一次,並填寫記錄。
3、填寫記錄時,凡有數據的均應如實填寫。
4、巡回檢查記錄應裝訂成冊,並保存兩年以待查。
5、在巡回檢查中發現問題除認真填寫記錄外,應立即處理,重大問題應請示上級處理。
十六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本項工作由機電隊用電管理小組負責。
1、用電管理小組不定期的組織電工對供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供電線路有絕緣層損壞、瓷瓶有裂縫、樹枝搭線等現象時,應立即處理或更換瓷瓶。
2、由變電工對變電所的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穿心瓷瓶及各項保護裝置、監測裝置、操作機構每天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科值班人員,以便組織電工及時處理。
3、每年的五一放假期間對戶外高壓線路應加裝經過檢測合格的避雷器,每年在十一放假期間拆除。
4、在發現高壓接地情況時,變電所人員及時通知科值班人員及電工,科值班人員必須和電工一起查出接地線路,並找出接地點,排除故障。
5、對發生的接地事故,應分析事故原因,製訂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
十七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阻燃膠帶的檢查管理工作,消除隱患,特製定葦湖梁煤礦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1. 凡新購進的的膠帶礦機電隊必須將檢驗報告、安全標誌、產品合格證和阻燃膠帶證明等一並交到機電隊設備組備案。
2、機電隊設備組共同進行一次阻燃膠帶的點燃試驗,當膠帶移開火源半分鍾內火可自然熄滅,即可認為膠帶為阻燃膠帶。
3、阻燃膠帶歸機電隊統一管理、發放。使用膠帶的單位如果需要增加膠帶,必須提前向機電隊設備組提出計劃,機電隊設備組負責安排增加。
4、阻燃膠帶在生產過程中不得隨意截短、不得運送機電設備、不得運送尖利的鐵器、有跑偏現象時必須及時調偏,以防撕裂和磨窄膠帶。
5、在做膠帶接頭時各接口邊都要留有倒角,在收取膠帶時,必須在接頭處割開,不得隨意截斷。
6、回收升井的膠帶要按設備組的指定地點存放,不得隨意亂放。
7、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對膠帶設專職的包機人員,並保證每班(按要求規定)檢查試驗一次。
8、 機電隊設備組每周要對膠帶的使用情況抽查一次至兩次,對膠帶使用好的和壞的單位實行獎懲考核。
十八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本崗位所有人員對機房設備及正常運轉負有直接的安全責任。
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四防”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三、做好安全檢查和預防工作,消除設備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四、對反映設備運行性能的關鍵儀表和設備能量傳遞的介質油要按有關技術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更換、維修。
五、如果發生事故,必須妥善保護現場,如實彙報情況,協同事後處理。
六、對防滅火設施,要會用、管好,嚴禁在機房內旋轉可燃物品。
七、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外來人員必須持有證明和有關人員陪同方可接待,但必須登記。
十九 電纜管理製度
一、電纜管理:
1.機電副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全麵負責電纜的日常維護保養製度的落實,負責機電管理責任製的有效實施。
2.嚴格貫徹執行定期檢查製,各單位要製定各主要供電電纜的點檢項目。各項檢查情況要有記錄。
3.電纜的接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接地合格,電纜標誌要清晰。
4.電纜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對事故認真進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5.因責任事故造成電纜損壞,原則上修理費用由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支付。
6.各單位領用的電纜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要建立健全電纜台帳、和供電係統圖要相對應,主要供電電纜要有各自的履曆記錄,詳細登記使用情況,要及時根據本單位實際在用情況繪製供電係統圖,並將以上內容全部錄入在各單位的微機中,以便查閱和管理。
7.各單位的電纜台帳由機電副隊長每月與礦機電組總台帳核對一次,對於盤虧電纜經進一步核查,仍沒有結果的,使用單位要按該電纜原值照價賠償,並追究該隊機電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二、庫房電纜管理:
1.駐礦供應站必須對入庫電纜建帳管理。做到電纜與台帳相對應。並注明完好狀態。
2.負責對庫房電纜上盤、擺放、分類、按票發放及保管。
3.負責對電纜狀態進行標識。
負責每月向機電組上報庫存電纜台帳。
三、電纜領用:
1.每月25日前,根據下月生產計劃由各使用單位編製電纜使用計劃報生產辦機電組,由生產辦機電組電纜管理員負責落實計劃內電纜的準備。
2.電纜的領用要履行審批手續,各使用單位在領料單上必須填寫清楚電纜的規格型號、安裝地點、使用期限、所需數量,在領用單上先有本單位機電副隊長的簽字,再由礦機電組簽批後,方可領用。
3.確因生產所急需要領用電纜,領用單位可與礦機電組電纜管理負責人口頭聯係領用,在領用後兩天內必須補辦設備領用簽批手續,否則,每次處罰領用該設備單位的機電副隊長50元。
4.電纜領用三聯單,機電組、機電庫、使用單位必須合理保存,以防設備台帳有誤時備查。
5.未經機電組批準,機電庫不得私自發放電纜。
四、電纜回收:
1.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回收閑置電纜。否則要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2.計劃性的回收工作,由機電組下發回收通知單,一式三份,回收單位一份,機電庫一份,機電組保留一份,並注明回收數量。任務完成或月底進行核查。
3.電纜的回收: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回收到供應站指定的地點,回收率必須達到100%。電纜回收交到供應站的同時,必須搖測回收電纜的絕緣阻值,供應站要進行登記,並出據回收入庫單,一式三份,供應站保留一份,回收單位一份,上報機電組一份。
4.回收到供應站的當天,電纜的兩頭,由原使用單位負責用絕緣膠帶包好電纜芯線,外麵再用塑料布或尼龍袋包好,達到防水防損壞的目的。所帶接線盒一律要拆除。凡使用單位未做到的,由供應站保管負責做好,同時,處罰使用單位電副隊長50元。
5.供應站負責分類盤放整齊,並掛牌管理,掛牌內容包括:電纜型號、長度、回收時間、回收單位、電纜狀況。
6.供應站每周應將所回收的電纜規格型號、數量報生產辦機電組。機電組根據情況安排耐壓測定檢修工作。
7.移交到供應站的高壓接線盒也要一並登記,按照設備對待,執行設備管理製度,並要放在供應站封閉庫中妥善保管。
8.入庫電纜,由供應站代管庫上帳管理,期間出現損壞、丟失由供應站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五、電纜維修:
1.機電組要及時安排機修組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進一步檢查、試驗。
2.機修組對根據電纜試驗情況及時編報檢修計劃,由機電組審批落實,盡快對所有不完好的電纜進行檢修或外委維修。發生的檢修費用由原電纜使用單位承擔。
3.機電組要掌握生產規劃和係統運行情況,及時編報年度電纜補充計劃,並負責落實。
七、電纜管理獎勵和懲罰:
1.每月由機電組負責對電纜管理進行考核。
2.對於電纜台帳不符,管理混亂的單位除月度質量標準化考核扣分外,要對使用單位隊長、機電隊長處以50-500元罰款。
3.駐礦供應站出現問題,由機電組向各供應站負責人下發書麵通知,進行協調並限期整改。仍然不能解決的,機電組出據報告,由礦主管領導簽發,報送物供中心和設備管理中心予以協調解決。
4.其它執行機電管理獎罰有關規定。
二十 電氣試驗製度
1、電氣試驗必須嚴格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的規定,根據不同的試驗內容製訂明確的試驗規劃,確定試驗範圍,編製試驗計劃。
2、所有應做試驗的項目,包括高壓線路、電纜,高壓開關的各項試驗,繼保整定,絕緣用具的耐壓試驗,避雷器打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後的電器、電纜驗收試驗,低壓開關過流繼電器刻度校驗及無壓釋放試驗,電表的校驗等,應根據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外委或礦檢),編排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3、各項電氣試驗均應作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應出具試驗合格證,合格的儀表應加鉛封。試驗報告記錄和合格證由機電組存檔。
4、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表計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5、井下電氣設備試驗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6、對於複雜的電氣試驗,要編製試驗規程,並繪製電氣試驗原理圖。
7、對於檢漏繼電器,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和定期試驗;低壓檢漏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8、所有試驗均應認真作好記錄。
二十一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製度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嚴格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 》所列的電氣設備和電纜的檢查、調整工作要求進行。
1.所有應做的實驗項目包括:開關試驗、電氣整定、絕緣用具耐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工作,要求配合礦機電隊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
2.所有電氣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下列要求定期進行試驗。
3.膠帶輸送機所有的電氣保護裝置可靠性試驗,每天由檢修包機人在設備檢修時實驗一次。
4.撿漏繼電器接地跳閘試驗,接班後進行。
5.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檢測,每月一次。
6.各種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每月一次。
7.固定敷設的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每季一次。
8.接地電阻測試每季一次。
9.高壓電纜泄漏及耐壓測定,每年一次。
10.新安裝設備的絕緣及接地電阻測定,安裝運行前進行。
11.對於電機綜合保護器、煤電鑽、照明綜保等設備的試驗,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與日試驗製,即每天由值班人員進行一次性能測試。
12.所有繼電器保護裝置檢查、整定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
13.除1、2項試驗按規定試驗外,其餘各項必須在停電後進行,嚴禁帶電作業。
14.必須使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搖表進行絕緣性能測試,凡帶有電力保護裝置的部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甩掉和隔離。
15.不同型號的設備故障檢查、測試必須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對於試驗不合格的膠帶機安全保護裝置,必須處理合格後,方準開機。
17.對於試驗不合格電氣設備、表計及絕緣工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18.各種檢查、測試、調整、整定結果,必須如實作好記錄,有問題立即處理,否則不能投運。
19.以上各種規章製度必須嚴格執行。
二十二 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為了及時了解生產過程中設備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壞的情況,以便查明原因,吸取教訓,製定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特製訂此製度。
一、事故定義:凡設備遭受意外災害和損壞。使設備一次停止運轉三十分鍾以上或一次影響產量五十噸以上,或設備損壞價值在五百元以上者。
二、事故分類:按影響程度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惡性事故。按設備或係統分類為機械事故,電氣事故,運輸事故。
三、凡發生事故必須分析追查。廣泛聽取各方麵的意見,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必須查閱有關運行、檢查、試驗、修理、驗收等記錄和工作日誌。必須了解和熟悉設備係統的技術狀況,數據和性能 。根據有關規程和上級指示,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四、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經過、時間、地點、設備影響程度、責任者。通過分析追查,找出存在的問題。規章製度本身及其在執行中的問題。企業管理和技術培訓方麵的問題,設計製造,安裝與檢修方麵的問題,事故發生的原因等。
五、對事故的處理。首先要盡快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控製事故的發展,消除事故的根源,盡快恢複正常生產。
六、做好事故的統計。上級工作,積累完整的事故資料。
七、事故分析追查由事故單位的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如發生重大或重大以上的事故由礦或局有關領導主持事故分析及追查。
二十三 乘罐製度
一、為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特製定本製度。
二、入井工作人員升、入井時間定為:
夜班升井和早班入井:9:30-11:30時;早班班中升井時間:13:00-13:30分。
早班升井和中班入井:17:00-18:00分;中班班中升井時間:19:30-20:00時。
中班升井和夜班入井:1:00-2:00分。
三、崗位在井下的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升入井,無正當理由錯過升入井時間,當班不得入井(當班按礦工論處)。
四、礦維修人員及不屬於井下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升入井。
五、如因特殊原因錯過升入井時間,必須由本人向調度值班報告並請示總值班,說明原因,征得同意後由調度室通知信號工方可升入井。
六、不屬上述人員搭便車罰款10元。
七、在規定升入井時間以外,井上、下信號把鉤工未向調度值班報告,也沒有由調度值班請示總值班同意而擅自打開安全門,發出提放人員信號,罰信號把鉤工及乘罐人員各20元。
八、在規定時間以外要求升入井的,自己打開安全門強行升入井者,按違章論處,罰款100元,並送交“三違”學習班學習造成混亂,情節特別嚴重者罰款100-200元,並由礦安委會處罰。
九、所有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地點侯罐,在規定升入井時間內安監人員必須在現場維持秩序,其他時間由信號把鉤工維持秩序。一次放行人數不得超過12人。
十、地麵進出罐人員從南井門進出,+607、+535水平從北井門進出罐,嚴禁從其他方向進出,進罐後嚴禁在罐內玩耍、打鬧,違者按“三違”論處,罰款20元。
十一、升入井人員不聽安監人員、信號把鉤工指揮,擅自撞罐,造成混亂,按“三違”論處,罰款50元。
十二、確因有病,衣服淋濕需升井者,必須由帶班領導向調度值班報告,並由調度值班請示總值班同意後,由調度室通知信號把鉤工方可升井。
十三、遇特殊情況(搶險救災、工傷、上級檢查)等不受上述限製。
十四、本製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原乘罐製度同時作廢。
附注:《煤礦安全規程》第392條規定: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製度,聽從把鉤工指揮。開車信號發出後嚴禁進出罐籠。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二十四 防爆設備升、入井製度
1、凡入井設備必須經有關人員檢驗合格, 防爆合格率100%,必須有設備管理組提供的入井通知書和設備使用地點。
2、設備管理組必須對設備進行認真登記,填寫技術檔案後方能開入井通知單。
3、凡因修理、調撥、回收、報廢等情況需升井的設備,需持設備管理組供提得升井通知書。
4、手續不全者一律不準升、入井,但特殊情況除外,但必須次日補辦手續。
二十五 消防器材使用保養製度
1、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思想,消滅事故苗頭。
2、消防器由專人負責管理,不準無故亂動,損壞加倍賠償。
3、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消防拴、輸水帶(管)要完好無損,沙箱砂子要保持疏鬆,滅火器每年更換一次滅火劑。
4、庫房保管人員均編為兼職消防隊員,每年訓練一、二次,達到懂消防器材性能並會使用。
5、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發現問題及時爆工上級有關部門,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
二十六 電氣試驗製度
1、礦所有的高壓電纜,高壓隔爆裝置、變壓器,每年作一次耐壓試驗或泄漏試驗。
2、絕緣工具,包括絕緣手套、鞋、高壓試電筆、離合棒每年作一次耐壓試驗。
3、避雷器每年冬季送局機電實驗室做一次性能試驗,開春投入線路運行。
4、各種電氣儀表一年驗檢一次。
5、井下低壓漏電保護三個月整定一次,每天早班值班電工試驗一次。
6、接地電阻三個月測定一次。
7、本礦用200kw 6000v高壓電機不做交流耐壓試驗。其原因是安裝時交流耐壓打不上去,到6800伏就擊穿了。
8、主提升絞車控製係統一年整定一次。
9、變電所繼電保護整定一調整一次。
二十七 主副井提升係統檢查維修製度
為確保我礦兩個立井井筒的提升安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必須做好大型提升絞車及提升係統(提升繩、提升容器、罐道及裝卸載設備)的定檢工作,為此特製定本製度。
一、指派專人檢查,維護保養,定檢人員及司機必須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責任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於暫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認真聽取服從領導的批示,否則將追究定檢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按礦發“三違”處罰條例中的條款從重處罰,直至開除礦籍。
二、仔細檢查並認真填寫定檢記錄
1、班檢記錄(司機填寫):⑴運行記錄;⑵按時巡檢並填寫巡回檢查記錄;⑶交接班記錄;⑷外來人員進入時的要害場所登記記錄。
2、日檢記錄:
⑴由機械電器檢查工填寫:①《日檢記錄》(並附對司機運行記錄存在問題處理情況);②檢修時的檢修記錄
⑵機械檢查工填寫:①鋼絲繩檢查記錄;②提升絞車日檢查記錄;③提升係統檢查維修記錄;④盤型閘、液壓站的日檢記錄;⑤潤滑加油記錄登記本
⑶電器檢查工填寫:①提升絞車各項保護檢查試驗記錄;②提升絞車電控檢查記錄。
3、周檢記錄。
以上所列各項記錄,參加人員必須是機械維修班班長,電工班班長,生產維修車間主任,主管技術員及科主管領導。
4、主管技術員及科區領導、機電副總、礦領導按照幹部上崗查崗製的要求定期上崗,現場檢查及審閱以上各項記錄,或及時做出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對以上各種記錄,所有檢查記錄人都必須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填寫不得假檢、漏檢和作假記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處以10-50元的罰款。
三、檢查維修保養要求及時間的規定
1、班檢時間:主副司機除認真監視操作台屏幕及各種儀表及采集各種聲音變化外,還應做好巡檢工作,特別是電控部分,液壓站及施閘情況,以及潤滑站的冷卻狀況和溫度變化情況。
2、日檢時間:主井生產提升絞車及提升係統的檢查,在每個生產工作日的早上10:30---12:30為檢查、維修、保養時間。副井提升絞車及提升係統的檢查11:00---13:00為檢查、維修、保養時間。當遇到檢修時間超過不夠時,必須提前報告科區領導,由科區領導向調度室或礦領導請示。
副井提升係統:主副司機的查罐時間定為2:00---4:30完成。
3、周檢時間:在每周四的2:00---4:30。
四、提升機完好標準
1、檢查項目:螺栓、螺母、背帽、墊圈、開口銷、護罩;完好標準:齊全、完整、緊固。
2、檢查項目:滾筒;完好標準:無開焊、裂紋及變形、鉚釘等不鬆動,活滾筒離合器和定位器機構動作靈活可靠,襯套潤滑良好,滾筒襯木磨損後,距螺栓頭不小於5毫米,滾筒上鋼絲繩的固定和纏繞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421、422條規定。
3、檢查項目:減速箱;完好標準:齒輪交合麵沿齒沿長不小於50%,沿齒高不小於40%,齒厚磨損不得超過原齒厚的15%,齒麵剝落不超過牙齒有效麵積的25%,油質合格,不漏油,運轉中無異響 <備注:(1)記錄有效期為一年;(2)0.5mm2以上麵積脫落,按實際剝落麵積計算,每平方厘米有5個以上點蝕時,按其存在的輪廓計算麵積> 。
4、檢查項目:聯軸節;完好標準:端麵間隙及同心度誤差應符合下表規定(毫米):
彈性聯軸節膠圈外徑與孔徑差不超過2mm,齒式聯軸節齒厚磨損不超過20%,蛇行彈簧厚度磨損不超過10%(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5、檢查項目:軸承;完好標準:主軸及減速箱的水平度偏差不超過0.2%o,軸孔無裂紋與剝落,滑動軸承的配合間隙不超過下表規定(mm)軸承最大振幅不超過下表規定:
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oC,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5oC。
6、檢查項目:製動係統;完好標準:傳動杆件靈活可靠,各銷軸不鬆曠,不缺油,閘輪無磨損與變形,,閘與閘輪接觸嚴密,鬆閘後間隙:平移時間隙不大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閘瓦中心不大於2.5mm;盤形閘不大於2mm。閘的工作行程不超過全程的3/4,油壓製動係統不漏油,蓄壓器在停機後連續15分鍾活塞下降不超過100mm,風壓製動係統不漏風,停機後連續15分鍾壓力下降不超過正常壓力的10%。
軸與瓦接觸符合下列規定:
軸瓦有輕微裂紋或剝落麵積大於1.5cm2,且溫度正常時為合格盤形閘的液壓係統要求。
(一)液壓管路不漏油;(二)最大壓力能充分鬆閘,殘壓不大於7kg/cm2,液壓站壓力與操縱手柄位置要一致,製動裝置的試驗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382、383條規定(備注:(1)閘輪表麵溝深不超過1.5mm,溝寬總和不超過閘輪有效寬度的10%;(2)閘輪橢圓度或閘盤偏擺不大於1mm;(3)試驗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7、檢查項目:潤滑係統;完好標準:潤滑係統油質合格,油量適當,油壓正常,油路暢通,油圈轉動靈活,各部不漏油。
8、檢查項目:深度指示器與安全保護裝置;完好標準:深度指示器指示準確指針行程不小於全行程的3/4,有鬆繩和閘瓦磨損信號,有過卷過速、限速、緊急製動腳踏開關,低電壓過電流、油壓、風壓、換向器和柵欄門保護閉鎖,減速警鈴等安全裝置,並齊全、準確可靠。(注:校驗期不超過一年)。
9、檢查項目:信號與儀表;完好標準:信號聲點具備,清晰可靠,有與信號工聯絡專用電話和傳話筒;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溫度計齊全、指示準確、定期校驗。(校驗期不超過一年)。
10、檢查項目:電器;完好標準:電動機高壓開關櫃應符合其完好標準,高壓換向器與磁力站觸點接觸良好,不漏點,消弧裝置齊全完整無裂紋,機電保護裝置定期校驗,準確可靠,電阻器接觸良好,不冒火,接地良好(注: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11、檢查項目:整潔、資料;完好標準:設備與機房整潔,工具與備件存放整齊,有《煤礦安全規程》第436條規定的文件和檢查、檢修記錄。
二十八 暗斜井安全管理製度
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製,嚴禁無證上崗,絞車司機、把鉤工必須經過嚴格技術培訓後,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製度。
3、所有軌道斜巷必須按規定設置“一坡三擋”,在傾斜井巷,上部水平車場必須安設阻車器,阻止礦車自行下滑,並按規程要求掘出安全躲避硐室。
4、絞車、信號及有關設施必須保證性能良好,並正常使用提升信號規定:一聲停,二聲拉,三聲放。
5、擋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隻有礦車經過時才能使擋車器開啟,嚴禁提前或同時使上下擋車器開啟,更不允許不使用擋車器。
6、各種防跑車裝置除能保證攔截礦車外,並能攔截阻擋材料車,在使用平板車放物料時,前端可以掛空礦車。
7、嚴格按照規定的牽引車數(1輛),提升或下放物料,嚴禁超載。
8、暗斜井行車過程中,下部車場作業人員,必須躲入躲避硐室,彎道處嚴禁站人,不正常停車,人員嚴禁出躲避硐。
9、每一軌道斜巷上、下部車場必須安裝示警紅燈,示警紅燈亮,嚴禁行人。
10、斜巷所使用的礦車連接器,保險盒必須完好,否則嚴禁使用,所使用的礦銷必須是礦特製的,並符合要求,使用時必須;將礦銷插好、鎖牢。
11、絞車工收到不清楚的信號可視作停車信號,讓信號工重新發送。
12、運送超長、超高、超寬等設備應有專項措施,並有專人指揮,平時勇平板車、物料時必須由把鉤工認真檢查,是否捆綁牢固,否則嚴禁提升或下放。
13、在斜巷處理掉反礦車時,應使用複軌裝置,嚴禁使用絞車硬拉。
14、下班時,絞車硐室至斜巷口之間嚴禁停放車輛。










第五部分 爆破管理製度
一 火工品及爆破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火工品的現場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共安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和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國家有關規章、規定,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本規定。
1、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分開運送,並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否則罰款1000元。
2、 攜帶爆破材料時,嚴禁與其他人員一起行走,否則罰有關責任人200元。
3、井下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嚴禁他人代理,否則罰款500元。
4、 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雷管分開存放,炸藥、雷管入箱並加鎖,嚴禁亂放、亂扔,存放雷管、炸藥點必須放在避開電器設備的安全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破材料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否則罰款500元。
5、裝配引藥時必須符合規程326條的規定,否則罰款100元。
6、嚴禁一邊打眼一邊裝藥,嚴禁一次打眼分次裝藥起爆,否則罰款200元。
7、井下嚴禁放明炮、糊炮或裸露爆破,否則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開出礦籍,外委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8、炮眼封泥必須使用粘土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否則罰款500元。
9、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清點人數,布置專人設警戒,不按規定設警戒或警戒人員失職將他人放入警戒區內罰責任者100元;不聽警戒人員勸阻闖入警戒區內者,罰款1000元。
10、炮眼深度小於0.6m ,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情況下,如挖底、刷幫、挑頂卻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否則罰款100元。
11、爆破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製度,否則罰款1000元。
12、爆破母線長度不符合爆破安全距離,爆破前不間隔大喊三聲放炮,對當班爆破工罰款1000元。
13、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否則對爆破工罰款100元。
14、私藏炸藥、雷管或未將剩餘雷管、炸藥退回庫房, 按每節炸藥或雷管罰款100元。丟失炸藥、雷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5、不按規定處理瞎炮或無安全措施,每項罰施工單位1000元。爆破聯線、檢查線路、通電爆破不是一人操作,罰款200 元。
16、地麵、井下炸藥庫庫工不按規定發放火工品,每次罰款100元。


二 出入庫人員檢身製度
1、凡進入火工品庫的人員需持有駐礦保衛部門開具的證明或經保衛部門核發的入庫許可證,無證人員不得擅自入庫,庫工需做到認證不認人。
2、庫工應對出入庫人員進行檢身,並且認真登記入、出庫人員、時間及入庫原因。
3、出入庫人員必須積極主動的配合庫工的檢身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身。
4、庫工有權拒絕無證人員入庫,被拒絕的無證人員不得強行入庫,否則將追究相關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5、進入火工品庫的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槍支、礦燈等易燃易爆品,帶有移動通訊工具者要進行全電路關閉。
三 爆破員上崗掛牌製度
1、各使用火工品的區、隊需將爆破員的上崗名單及有效證件,經礦火工品管理員及駐礦保衛站領導審核後,放置井下火工品庫備案,以便庫工核對上崗名單上的爆破員,凡未列入上崗名單中的爆破員,一律不準發放火工品。
2、庫工當班發放火工品結束後,應將爆破員有效證件掛在相應的牌板上。
3、當班未按時清退火工品的爆破員,庫工不得隨意將爆破員有效證件摘下,以示人員還未下班,如果進入下一班次仍未清退者,庫工需詢問原因,並追究相關爆破員責任。
4、爆破員未按規定清退火工品,庫工必須向礦火工品管理員彙報,火工品管理員接到庫工彙報後,要立即向爆破員所在的區、隊聯係,了解情況後並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四 火工品發放製度
一)嚴格執行“八不發”製度;
1、爆破員必須持“雙證”,即爆破證、特種作業資格證;本人沒有爆破證不發,“雙證”缺一不發;
2、沒有《領取火工品審批單》不發;
3、沒有清退本不發;
4、沒有炸藥口袋不發;
5、沒有雷管箱不發;
6、雷管箱未上鎖不發;
7、雷管未編號或編號不清不發;
8、雷管未做導通試驗不發。
9、嚴禁發放過期或不合格的火工品。
三)隻有經過有關單位備案的專職爆破員方有權到火工品庫或在配送車上領用火工品,否則,不予發放。
四)有效證件齊全,但未在當地公安機關審批、啟用及備案的爆破員,不予發放火工品。
五)爆破員、安全員領取、清退時,任缺一員不予發放和清退,並追查不清退原因,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庫工發放火工品時,須認真核對《火工品領用審批單》中的各項筆跡,對筆跡不符合《火工品領用審批單》的,有權拒絕發放火工品,並上報相關部門和領導進行追查處理。
五 火工品清退製度
1、當班庫工對爆破員領取的火工品數量要認真核對,發放前由庫工在清退本領取欄填寫數量,然後爆破員簽字認可。
2、爆破員完成工作麵的爆破任務後,要認真核對消耗數量,並讓跟班幹部、班組長、安全員確認消耗數量後,三人共同簽字。
3、爆破員應將剩餘的炸藥、雷管及時清退到火工品庫,由當班庫工核實後,並在清退欄簽字。
4、嚴禁將火工品私自存放、亂埋、亂藏。
5、嚴禁將炸藥、雷管私自帶入地麵。
6、當班爆破員在下班前,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時到火工品庫清退火工品時,須電話通知火工。
7、品庫當班庫工,庫工做好記錄,在交接班時向接班人員說明情況,接班庫工接班後,半個班內仍不見該爆破員清退的,須電話落實具體原因,無法落實的,須立即通報礦調度室及礦相關部門和領導。

六 火工品裝卸製度
1、火工品裝卸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手機等電子產品,現場不允許有帶電設備及器材。
2、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踩存有火工品的包裝箱,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並按規定碼放。
3、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分運,嚴禁混裝。
4、火工品裝卸現場不得出現無關人員。
5、火工品運送前,接收單位應做好卸車準備,做到隨到隨卸,火工品在礦井地麵停留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6、裝載火工品的車輛嚴禁裝運其它無關材料。

七 火工品庫消防安全製度
1、火工品庫要通風良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砂箱等。
2、庫工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熟悉工作區域內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
3、庫工上班時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攜帶電子表、計算器及引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
4、庫內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阻燃性電纜,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火工品存放點,如照明設備發生故障時,檢修人員可帶絕緣套礦燈,並在當班庫工的監護下進行檢修。

八 火工品驗收製度
1、火工品到貨驗收程序:由駐礦供應站(庫)火工品保管員按照裝箱單的內容與生產廠家(地方民爆公司)所簽訂協議的要求進行認真核對驗收(驗收時火工品保管員要對火工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雷管編碼、顏色標識、卡口壓痕等進行詳細清點核實,不得有漏碼、錯碼)→驗收合格後填寫《爆炸物品入庫登記表》→押運員在《爆炸物品運送登記表》上簽字→將裝箱單、合格證、說明書及雷管編號清單存檔備查(至少保存兩年)。
2、火工品必須有合格證,方可入庫,否則一律拒絕入庫。庫工按入庫通知單清點數量、核查合格證,驗收無誤後方可簽收,有散箱的火工品要認真清點。
3、凡購進的火工品,按發票填寫入庫驗收單,附有合格證的炸藥、電雷管方能入庫
4、火工品入庫須注明入庫日期和出廠日期,發放時按先進先出的原則依次發放。
5、火工品驗收要注意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火工品不許入庫。
九 火工品運輸製度
1、運輸爆破材料必須使用專用車輛,專用車輛必須保證完好狀態,並安裝有防靜電裝置。
2、雷管和炸藥必須分裝分運,嚴禁混裝。
3、火工品下井時,必須通知信號把鉤工和絞車司機,運送火工品時,絞車速度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不得超速行駛。
4、嚴禁使用平板車、架子車運送火工品,禁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班的時間內運送火工品。
5、火工品運送前,接收單位應做好卸車準備,做到隨到隨卸,火工品在礦井地麵停留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入井後必須在半小時內運達井下火工品庫。
6、井下運送火工品必須由火工品管理員和供應站領導親自護送。
7、運輸火工品的車輛嚴禁裝載其它無關的材料。
十 火工品庫交接班製度
一)火工品庫是火工品管理的重要環節、關鍵場所,必須時時刻刻有人值守。
二)交接班時必須巡查各庫房(硐室)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並保證所配備的一切設備和物品完好,要在記錄本上做好詳細記錄,經雙方簽字後,方可交接班。
三)堅持做到“四不交接製度”,
1帳、卡、物不符不交接;2各種記錄不全不交接;
3火工品碼放不合格不交接;4衛生不清潔不交接。
四)接班人員到交接班時間未到崗時,上班次值班人員不得離開,需電話通知值班領導彙報情況,值班領導了解接班人員沒有及時接班的原因,如接班人員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接班,值班領導可另行安排人員接替。
五)交接班時,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陳述當天上級領導檢查的情況、本班次各爆破員火工品的清退情況(同時要求有文字記錄)。


十一 手持機管理製度
1、火工品保管員必須經過手持機的操作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手持機的單位卡、人員卡必須妥善保管,以防丟失、損壞影響正常工作。
3、手持機的掃描頭采用激光,工作時勿將激光對準自己和他人的眼睛,以免對人員造成傷害。
4、必須定期向當地公安機關做好火工品入庫、出庫、拆箱、發放等信息的“數據上報”工作。用於上報數據的單位卡要做到專卡專用。每次上報的數據被接收後,必須用手持機對該卡做“上報確認”處理。
5、火工品手持機屬於本質安全型設備,但不包含電源適配器,因此不能將電源適配器帶入井下使用,嚴禁在井下充電。
6、嚴禁使用手持機規定以外的電池。禁止在井下更換電池。使用中如發現電池鼓脹、變形,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7、更換電池時必須先關機,然後更換電池,以防數據丟失。
8、手持機前端的掃描窗口要精心保護,不能有任何擦傷、刮痕,否則會影響掃描效果。需要擦拭時,必須用幹淨的軟棉布或鏡頭紙輕輕擦拭。
9、手持機必須經常進行清潔、維護保養。必須輕拿輕放,防止刮傷、跌落或者遭受強烈碰撞。


十二 火工品銷毀管理製度
1、對於因存放時間過長或因某種原因,質量沒有保證的火工品要進行銷毀處理,使之完全失去爆炸危害性。銷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
2、井下火工庫報廢炸藥最高儲存量不得超過120公斤,報廢雷管最高儲存量不得超過500發;地麵火工庫報廢炸藥最高儲存量不得超過500公斤,報廢雷管最高儲存量不得超過2000發。
3、報廢火工品達到規定最高儲存量的80%時,火工品庫庫工須編定申請銷毀報告單→礦領導審核→礦安全辦、經營辦火工品管理員審核→駐礦保衛站、供應站審核→報屬市公安機關備案實施→憑公安機關出具火工品銷毀證明進行銷毀、帳務處理。
十三 火工品庫安全管理製度
1、火工品庫庫工必須忠於職守、值班時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嚴防火工品丟失、被盜或使庫房受到破壞,保持庫區和庫房內的清潔、整齊、注意防火。保管員應定時或不定時巡回檢查,檢查各庫房門窗、消防、避雷等庫區內設施和庫區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處理並向領導彙報。
2、火工品庫庫工要嚴格履行交接班製度,交接班時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向站領導彙報。對於各火工庫,各站領導必須嚴格執行日查崗檢查製度(並有記錄)。每周一組織自檢,並將自檢結果報中心綜合部,綜合部不定期進行巡檢。
3、非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區,必須要持有保衛隊開具的證明,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經批準進入庫區的參觀學習、檢查工作的各類人員不準攜帶火種、槍支、礦燈等易燃易爆品,帶有移動通訊工具者要進行全電路關閉,並在門口處設有臨時寄存處。入庫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方可入內。
4、礦各專職管理人員要加強各環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要嚴格按照民爆管理係統的流程,辦理審批、購買、運輸等手續,確保爆炸物品實現安全管理。

十四 手持機上報數據的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手持機上報數據的操作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杜絕發生因數據延期上報造成單位被鎖事故,特對手持機上報數據的操作和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規定,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1、中心所屬駐礦供應站必須明確一名站領導負責手持機上報數據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上報數據工作正常進行。
2、手持機數據上報的時間按照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為三天。(“三天”的解釋:以井下火工庫的火工品庫存發生變化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直至第三天用本單位的單位卡在手持機上完成數據上報操作後,將單位卡送到中心地麵火工庫由工作人員通過無線機成功傳輸至當地公安機關為止。)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中心的實際情況,將中心所屬各站手持機數據上報的時間統一規定為每周的周一、周三、周五(周五為下午4-6點)。
3、每次上報數據時,必須先對本單位的單位卡做“數據上報”處理,然後將單位卡送到中心地麵火工庫,由工作人員通過無線機傳輸至當地公安機關。數據被當地公安機關接收後,必須將單位卡帶回本單位在手持機上做“上報確認”處理。
4、“數據上報”和“上報確認”操作工作必須由當班火工品保管員負責進行,其他工作人員禁止操作。
5、中心所屬各站均配有兩張單位卡,其中一張用於上報數據,由各站保管;另一張用於中心地麵火工庫火工品移庫和各站入庫電子、實物和平衡比對,由中心地麵火工庫保管。
6、中心地麵火工庫保管員接到駐礦供應站上報數據的單位卡後,必須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數據傳輸,並做好相關記錄。
7、由於工作失職導致數據延期上報,從而造成單位被鎖,由事故單位的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解鎖費用和罰款。






十五 大洪溝煤礦火工庫管理考核製度
為了加強火工庫日常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各環節的規章製度,全麵提高火工品保管員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確保火工品在儲存、保管、發放和清退等環節的安全狀態,特製定本製度。
1、物供主管火工品副站長必須抓好火工品管理全盤工作,每周對地麵和井下火工庫進行一次檢查。缺一次罰款100元。
2、礦火工品管理員要做好火工品管理日常工作,每周根據礦生產用量上報計劃,並按照昌吉地區公安部門的管理規定及時申購火工品,並核查火工品出入庫數量,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火工庫的工作。
3、礦火工品管理員每周一通報上一周火工品管理情況。缺一次罰款50元。
4、火工品班組長要經常檢查庫內火工品出入帳,對炸藥的裝卸和雷管抄號工作要全麵負責。每出現一次問題對其罰款100元,並給予停止工作及寫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火工品保管員要認真登記當班火工品出入庫數量,在發放與清退的同時必須認真準確地做好雷管抄號工作,並做到班清日結,決不允許對跨班發放的火工品數量進行綜合性統計紮帳,以免造成帳目混淆不清。出現一處罰款50元。
6、嚴格執行“八不發”製度和“四不交接”製度。每出現一次對當班保管員罰款200元,並給予停止工作及寫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火工品保管員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尤其是接班人員要仔細盤查上一班火工品保管員的工作情況,如果上一班出現帳目不清或其它工作不合格者一律拒絕接班,必須由交班火工品保管員整改完畢後方能進行交接簽字,每出現一次對當班保管員罰款50元。
8、當班火工品發放完畢後,火工品保管員應及時將庫存數量填寫在庫內火工品標誌排板上,做到“帳、卡、物”三相符,每缺少一項罰當班保管員50元。
9、火工品保管員在填寫各種報表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嚴禁出現漏抄雷管號或對帳目隨意塗改造成帳物不符的現象,每出現一次對當班保管員罰款100元,並給予停止工作及寫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地麵火工品入庫前,必須由火工品管理員和班組長帶領其他保管員親自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在清點數量的同時要嚴格核查產品的出廠日期,杜絕過期火工品入庫,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並給予停止工作及寫檢查。
11、火工品保管員進入炸藥庫,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攜帶電子石英表、香煙、打火機、通訊工具等易燃物,發放雷管或抄號時必須將袖口紮緊,以防止產生靜電後發生意外事故,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並送交駐礦保衛站處理。
12、火工品保管員在上班前,嚴禁喝酒,如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並送交駐礦保衛隊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3、嚴格執行入庫人員檢身製度,除礦領導、物供主管火工品副站長、礦火工品管理員和保衛站人員入庫時免持證外,其他人員入庫前一律憑駐礦保衛站的入庫證明方可入庫,並嚴格做好出入庫人員的檢身工作,如少檢身一次對保管員罰款200元,並送交保衛站處理。

十六 爆破管理製度
1.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員擔任,爆破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2年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2.每個爆破員使用的雷管必須是專人專號,不得轉借,不得在工作地點存放,必須是當班當用,用不完的當班交庫。
3.炸藥、雷管要分別放在專用箱內,並上鎖管理。
4.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爆破器。爆破母線必須是絕緣良好的雙線,不允許有破口或明接頭,爆破器要隨身攜帶。
5.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質或竹製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彼此密接。
6.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7.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8.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米。
(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6)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9.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10. 爆破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後檢查瓦斯。隻有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瓦斯濃度小於1%和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小於0.5立方米時,方可裝藥爆破。嚴禁瓦斯超限爆破,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都不準裝藥放炮。
11. 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安全炸藥和瞬發電雷管,嚴禁采用放糊炮和明炮。
1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3. 爆破員必須定期培訓,嚴格考核,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十七 “一炮三檢、三人連鎖“製度
1、瓦斯檢查工必須按照瓦斯檢查製度、爆破管理製度的規定,認真履行瓦斯巡回檢查及“一炮三檢”(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檢查瓦斯,)職責,作業地點瓦斯超限時,瓦斯檢查工有權立即停止該地點的工作,生產區隊必須無條件服從。
2、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封泥長度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3、無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放糊炮、明炮。井下每次爆破作業,都必須嚴格執行“三人連鎖”爆破製度,由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帶班長三人連鎖。
4、嚴格執行爆破撤人製度。
5、隻有當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準裝藥爆破。
6、井下每次爆破作業,由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帶班長三人連鎖爆破作業,缺少一人不得作業。
7、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有無瞎炮、殘炮等情況,一切正常時,方可恢複生產。












十八 火工品管理懲處和獎勵製度
1、火工品的使用,必須執行按定額發放節超部分按局有關火工品節超獎超罰條例執行,各礦應根據本單位實際製定實施辦法。
2、凡違犯爆破器材管理製度,造成火工產品管理製度混亂或因此造成事故者,必須嚴格追究單位安全第一責任者和當事人的責任。
3、凡非法銷售、私藏、私拿、轉賣、盜竊、視其情節及後果輕重,給予罰款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在儲存、運輸、使用爆破物品中,發現爆破物品丟失、被盜和其它事故時,應及時報告礦保衛隊、局保衛處,視情節輕重給予紀過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井下使用未編號的雷管,一經發現,必須追究相關人責任,並嚴肅處理。
6、發現炸藥、雷管丟失在井下(有編號的按編號找人,無編號的按現場找單位)、家裏和更衣櫃中,每發現1發雷管,罰款500-1000元,每發現1公斤炸藥,罰款100-500元。
7、值班人員脫崗造成爆炸物品丟失,要寫出書麵檢查,並扣發當日工資和當月獎金,嚴重著開除礦籍。
8、庫工違犯發放製度和爆破員不按規定無理取鬧,經勸阻不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9、故意損壞炸藥袋、雷管箱、鎖者,除給予經濟罰款,炸藥袋罰款100元/條,雷管箱罰款100元/個,鎖罰款100元/把。







十九 火工品管理考核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經研究製定大洪溝煤礦火工品管理規定,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機構:
  組長: 礦長
  副組長:安全生產副礦長
  成員:供應站站長、駐礦保衛站站長、經營辦主任、火工品管理員、安全辦成員及全礦涉爆人員。
  辦公室設在經營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製度:
  1、每旬由生產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並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以“五定表”下發各單位,限期整改。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環節,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製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組織一至兩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複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作麵每班組至少配備一名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的爆破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和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隊長是本區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領導,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並予通報。
  6、煤礦井下爆破,嚴格執行“十不準裝藥,十不準爆破”製度。
  7、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麵“一炮三檢”、“三人連鎖” 爆破製度,執行瓦斯員、安全員和班長對爆破管理的安全檢查製度。
  8、嚴格執行爆破員持證上崗作業及攜帶瓦斯便攜儀製度。
  9、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麵爆破前、爆破後灑水製度和爆破使用水炮泥製度。
  10、各采掘爆破地點,必須懸掛爆破作業圖表,配備炸藥箱、雷管箱,並實行上鎖管理。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箱、哨子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人為損壞的自行修理,損壞嚴重者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三、考核辦法:
  ㈠、火工品的購買和儲存:
  1、經營辦必須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任何人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火工品由專車運輸,車上有“危險”標誌的黃旗和防火設施,司機按有關規定,聽從押運員的指揮,按照指定路線專人專運,限速行駛,途中不得停留,否則罰司機500元。
  3、火工品到礦後,由供應站火工庫保管員驗收簽字,立即入庫做帳。
4、各施工單位押運員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條例和各項管理製度,認真押運,並親自在規定時間內從庫房押往施工地點,中途不得換人,並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否則發現一次不符合規定罰款500元。
  5、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帳、卡、物相符並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火工品庫,消防器材齊全。否則發現一次違反規定罰倉庫保管員500元。
  6、專庫專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藥、雷管必須按規定分別存放,並符合要求。庫存量不能超過安全庫存數量。
  7、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製度,並健立健全各種記錄台帳。
  8、所有的電雷管必須在專用的導通室內導通編號,沒有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放。否則發現一次罰倉庫保管員500元。
  9、嚴格執行對號發放製度。否則,每錯發雷管一發,罰當班庫工200元。
  10、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及時清查,認真收回、清理、登記造冊,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上報。
  11、爆破器材庫存的數量、規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否則發現一項違反規定,罰倉庫保管員500元。
  (二)、火藥的領發與清退
  1、火工品領料單經火工品管理員審批簽字後,爆破員持爆破證及領料單到礦庫房領取雷管和炸藥,沒有執行上述程序的,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200—500元處罰。
2、爆破員持有效證件和審批過的火工品領料單到井下火工品庫領取火工品,否則庫房保管員嚴禁發放。庫房保管員按照審批數量,如數發放,不得超發或少發,如出現超發或少發一次罰款100元。爆破員領取火工品後必須當麵核查領取的數量及編號等,使用完火工品後要按規定時間及時清退,如不按時清退一次罰款200元,出現三次以上者罰款500元,並停用該單位火工品一周。



















第六部分 調度管理製度
第一條 調度業務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檢查督促煤礦安全工作,掌握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建立安全調度工作係統,根據原煤炭工業部《煤礦安全調度工作辦法》以及公司有關文件要求精神,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調度業務保安工作條例。
總則
第一條、 調度業務保安的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方麵的方針政策,檢查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落實,按時彙報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協助有關部門製定安全防範措施,爭取實現安全生產的奮鬥目標。
第二條、 礦調度室建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在組織調度日常生產中,嚴格按三大規程執行,嚴禁違章指揮。
第三條、 在組織處理、搶救重大事故時,調度室有權按領導指示,調度全礦所有單位(包括駐礦單位)的人力、物力、財力、車輛等,在發生重大事故後,及時按調度彙報程序進行事故彙報。
第四條、調度通知、通報、電傳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於緊急公文並且有同級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調度員按規定要求辦理領導審批、傳達、存檔等有關手續。
第五條、調度室在參與製定作業計劃和重點工程計劃前,都要認真審查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堅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
第六條 、調度員加強業務培訓和平時業務學習、作業規程的貫徹,提高調度人員業務技術水平,使調度人員具有較高的安全生產知識,有能力處理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礦調度室值班調度員代表礦領導值班,對上級指示認真傳達,按工作條例執行,對上級詢問安全生產情況,必須如實彙報,內容準確無誤。
第八條、處理安全與生產的矛盾,對有爭議的問題,必須采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按領導指示嚴格執行,對不符合安。
全生產要求的單位,調度員有權下達停產處理安全的命令。
第二條 調度晨會製度
為規範我礦調度晨會,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調度晨會安排每日早8:30— 9:00,時長30分鍾(特殊情況除外)。8:25---8:30交罰款時間。
二、各單位參加會議的發言人員必須做到簡明扼要說明問題。
三、參加調度晨會遲到人員每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會議期間通信工具響鈴一次罰款100元整,現金交付。
四、礦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每日必須參加晨會(中、夜跟班人員除外)。有事提前向礦長請假,未請假的一律按無故缺席處理。
五、礦外委隊項目部每日必須按時參加礦晨會,有事提前向礦長請假,無故缺席晨會的罰款500元整。
六、調度晨會無故不得超過30分鍾,否則對調度主任罰款100元。
七、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打斷他人發言,有事會後協商解決,對在開會時發生爭執造成會議中斷的罰款100元。
八、調度室必須做好當天會議記錄。並負責落實監督考核.



第三條 礦、隊值班製度
一、每月調度室必須提前排好礦領導值班表,及時下發到值班人員手中.
二、每月礦屬各單位(外委隊)的值班人員安排表必須在本月一號前送調度室,調度室必須做好監督考核工作.
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外出,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有事要向礦調度室請假說明情況,否則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負責指揮當天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
五、機運隊、綜采隊、主要負責人中班必須在調度室值班,無故缺席者,罰款100元。
六、其它隊區值班人員必須在辦公室值班,需要外出現場時向調度員說明。有事電話聯係不通者,罰款100元。
七、礦領導、隊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填寫好值班記錄.

第四條 生產影響考核製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礦現行的安全生產責任製,順利的完成礦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減少設備影響,提高工時利用率,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考核製度.
一、考核標準。
1、生產影響30分鍾以內給予隊區領導通報批評。
2、生產影響超過30分鍾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罰款。
3、生產影響1小時以上的對影響生產單位罰款10000元。
二、考核細則
1、對於突發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如安全隱患、設備故障等)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瞞報,謊報的,每次處罰責任人300元,沒有及時彙報造成生產影響的,每次處罰500元。
2、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必須立即安排有關單位人員進行處理,同時向值班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處理、彙報不及時的,每次處罰100元。
3、分管領導接到彙報後,必須立即了解事故情況,並根據事故的性質、大小,進行安排,如事故較小,責任單位能夠處理的,可以安排相關人員到現場處理,如事故較大的,責任單位不能處理或處理有困難的,必須立即到現場組織處理。如由於工作安排不當或未到現場組織處理而造成處理時間延誤的,每延誤一小時加罰500元。
4、事故單位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必須立即安排相關人員到現場處理事故,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到現場處理事故,如由於工作安排不當造成處理時間每延長一小時加罰300元,主要負責人未到現場的處罰200元。
5、綜采隊、通風隊、機運隊、等設備需要檢修時,必須提前彙報請示礦領導,由礦統一安排平行作業。且處理前必須與礦調度室取得聯係,得到允許後方可進行施工。由於擅自施工且工作安排不當造成係統影響生產的,每次處罰200元。
6、各單位必須加強設備檢修製度,由於檢修不到位影響生產的,按責任事故進行追查,影響生產每小時500元進行處罰。
7、設備隊必須搞好全礦的日常設備管理工作,監督各區隊的設備檢修質量,準確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認真落實各區隊上報的配件計劃,保證配件的正常供給,若因設備檢修不到位或配修不充分而影響生產的,根據責任性質大小對設備隊進行最低1000元的處罰。
8、根據工作需要,礦需要外委隊協助解決問題的,外委隊必須立即安排相關人員到現場,沒能及時到或沒到現場的每次處罰200-500元。
9、由於工作責任心不強或操作不當造成生產影響的,根據事故大小,每次處罰100-500元。
10、由於工作認真,發現或避免了影響安全生產事故的有功人員,根據功勞大小,每次給100-500元的獎勵。

第五條 礦各單位及外委隊彙報製度
為規範班彙報工作,特製定本製度。
一、各生產單位當班的工作情況每班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兩次;第一次為開完班前會後一小時彙報當班工作安排、下井人數。第二次為每班交班前半小時彙報當班工作完成情況、升井人數。
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三、未按時向調度室彙報工作情況的一次罰款100元,以此累加。罰款一律交現金,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罰款資金納入到礦協調基金.
四、礦各隊及外委隊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罰款500元整。

第六條 井下文明衛生檢查考核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井下文明衛生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製定如下檢查製度。
一、井下各單位(外委隊)的衛生責任區以掛牌區域為準。
二、檢查方式為日常檢查,抽查和季度聯合檢查。
三、每周由檢查考核負責人將檢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四、考核標準
1、從井口至井下所有主要運輸巷每班必須保證路麵、行人道、軌道中間、兩側不得有浮煤(泥)石塊或其它雜物,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2、礦各隊及外委施工隊必須保證施工地點及區域衛生良好。物料分類碼放整齊,使用的設備清潔衛生。否則每項罰款100元。
3、使用皮帶運輸的單位必須保證H架上沒有浮塵、煤泥。底帶無浮煤、煤泥或汙水,托輥上無纏繞物,否則處罰200元。
4、各單位回收升井的設備不得帶有煤泥,否則罰款5000元。
5、錨杆、錨網、鋼帶、木板必須放到指定的地點並掛牌,否則罰款200元。
6、井下亂扔雜物、果皮及剩飯者罰款50元。罰款用於獎勵舉報人。
7、運輸巷道、順槽巷道、不得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8、井下設備保持幹淨、積塵、油汙,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9、掘進巷道浮煤(矸)不得超過軌枕上平麵30毫米否則處罰100元.
10、井下有用過的棉紗,布頭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送地麵處理品.不得亂扔,否則處罰100元.
11、井下垃圾集中存放點必須定期清理外運,否則處罰100元.
12、巷道清理到底到邊,浮煤不得超過H架底腳,否則處罰100
13、井下巷道,人行道不得有淋水,積水,積水長度不得超過5米,深度不得超過10公分.否則處罰100元.
以上條款對照處罰當事者,單位負責人不引起重視一並進行處罰。

第七條 通信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充分發揮通訊係統的功能,更好的為礦安全生產服務,特製定如下製度。
一、礦總調度室必須做好小靈通的發放、登記及管理維修工作。
二、做好本礦通訊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通訊設備的正常運行。
三、發現通訊設備和線路有損壞或被盜時,應及時向礦總調度室彙報處理。
四、了解通訊設備使用情況,及時做好通訊設備的安裝與回收工作。
五、確保井下通訊暢通無阻,及時、迅速處理井下通訊故障。
六、考核辦法
1、小靈通做為礦內部通訊專用工具,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更不能丟失,如丟失則按原價賠償(每部1200元)。無故損壞不能使用的,罰款1200元。
2、保管好小靈通配件(包括充電器、使用說明書、保修卡),如有丟失賠償200元。
3、礦屬各單位及外圍施工隊,所管轄區域內井下電話如損壞,罰款500元。線路損壞罰款200元。
4、礦屬各單位及外圍施工隊井下通訊設備、線路發生故障時,及時彙報調度室、調度員安排專業人員處理,沒有及時彙報的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影響的罰款500元。

第八條 煤質管理製度
建立煤質預測預報製度、日常監督檢查製度、煤質考核驗收製度。
一、煤質預測預報製度
1、根據地質資料和煤層煤樣化驗結果,對采掘工作麵的煤質情況提前進行預測預報,為礦領導、生產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煤質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2、煤質預測預報工作要全麵、詳細、隊學地反映采掘工作麵的煤質情況,起到指導生產的作用。
二、日常監督檢查製度
1、日常管理實行巡回檢查製,煤質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負責對井下原煤生產、運輸環節的煤質管理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現場解決生產單位在煤質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保證煤質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2、每月進行三次全麵、細致的煤質檢查活動,找出不足,加強管理。
3、煤質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對待查出的煤質問題,要堅持“四不”原則,即:不遷就、不照顧、不講客觀、不搞下不為例,一律從嚴處罰。
4、當生產和煤質發生矛盾時,優先考慮煤質。
三、煤質檢查考核驗收製度
1、調度室要對各生產單位的煤質管理工作實行日常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每月要依據月度煤質工作計劃對各個生產單位進行一次綜合考評,並將考核結果送交經營辦負責獎罰兌現。
2、製定各個生產單位的煤質管理標準和考核辦法,被考核單位:綜采隊、機運隊、綜掘隊。
3、考核辦法均按煤質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到各生產單位的資產經營承包考核,按月進行獎罰兌現。
四、煤質現場管理處罰辦法
1、水分控製方麵
1)井下巷道及采掘工作麵內發現積水,每處罰款500元。
2)滅塵水、頂板淋水由於防雨蓬損壞導致直接進入運煤係統的,每處罰款500元。
3)采煤機、掘進機噴霧及各轉載點、灑水滅塵係統有柱狀水噴出,每處罰款100元。
4)綜掘隊水煤上係統,每次罰款1000元。
5)綜采麵刮板機上鏈帶水,每次罰款1000元。
6)由於積水導致皮帶底托輥帶水,每次每處罰款500元。
7)發現人員用鍁、鍬等工具將水煤、煤泥上係統現象,每次罰款100元。
8)發現大皮帶拉水煤或上倉皮帶由於拉水煤打滑,調度室值班人員要立即安排專人檢查水煤的來源,確定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
9)井下所有供排水管路有跑、冒、滴、漏現象,未能及時處理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井下衝洗巷道的水不能上皮帶,如上皮帶,開機前必須處理幹淨,否則每次罰款1000元。
2、灰分控製
1)綜采麵發現割底,每架罰款20元。
2)綜采麵架後過度放煤,每架罰款50元。
3、雜物、鐵器等控製
1)嚴禁井下亂扔亂放雜物,所有雜物要及時收集到雜物筒(箱),在責任區域內每發現1個塑料袋、飯盒、筷子、編製袋等雜物,罰款100元。
2)井下任何地點發現無規律放置或放置位置不當的木料、鋼鐵製品等物品即視為雜物,每件罰款100元。
3)嚴禁綜采麵破碎機、皮帶機尾及遊動小車上亂放雜物,每發現一次處罰500—1000元。
4)所有除鐵器上的雜物必須每日清理,發現鐵器上雜物清理不及時罰款200元。
5)密閉施工垃圾上係統,每次處罰1000元。
6)大件鐵器如鋼板、設備零部件等進入係統按照責任事故進行追查並要嚴肅處理。
7)綜掘、綜采工作麵的綜掘機和采煤機停機時,必須停止噴霧,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8)井下綜采隊掘進隊、機運隊和其它單位把雜物上皮帶,罰款100元。

第九條 核子稱管理製度
一、本管理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製定二、礦放射源的安裝使用要經礦主管領導的審批同意後方可安裝。
三、放射源的安裝使用地點必須懸掛明顯的放射性標誌牌板,並安裝防護柵欄。
四、放射源的管理、維修必須有指定人員進行。
五、放射源必須進行定期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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