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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煤礦08年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1-03-22 19:05 來源:本站原創

東風煤礦08年應急救援預案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企業概況.... 1

第一節 編製目的.... 1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1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2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02manbetx.com 03manbetx .... 3

第二章 礦井災害03manbetx 及危害.... 4

第一節02manbetx.com 類型及危害程度03manbetx .... 4

第二節 災害02manbetx.com 分布範圍及危害.... 5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6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8

第一節 應急組織體係.... 8

第二節 指揮機構及職責.... 8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11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11

第二節 預警行動.... 16

第三節02manbetx.com 信息報告程序.... 17

第五章 應急響應.... 20

第一節 響應分級.... 20

第二節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21

第三節 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5

第四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和現場急救.... 31

第五節 災害事故撤退路線.... 33

第六節 應急救援結束.... 34

第六章 後期處置.... 35

第一節 善後處理.... 35

第二節保險.... 35

第三節 事故調查通報和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35

第七章 保障措施.... 36

第一節 通信與信息保障.... 36

第二節 應急隊伍保障.... 36

第三節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36

第四節 經費保障.... 37

第五節 其它保障.... 37

第八章預案的維護管理.... 39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39

第二節預案演練計劃.... 39

第三節預案的修編條件.... 39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39

第五節 附 則.... 40

第九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41

附件:

1、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聯係電話

2、煤礦救護協議

3、礦井道路交通示意圖

4、礦井采掘平麵圖、通風、避災示意圖

前 言
為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製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災害的損失,根據國家及地方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本著“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特製定本預案。

第一章 企業概況
第一節 編製目的
為了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製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把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製,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係。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綦江縣東風煤業有限公司於一九五八年破土建設,原屬綦 江縣地方國有企業,後於60年代轉製為東溪鎮人民政府的集體所有製企業,再其後則根據上級政府轉變企業經營機製的要求進而成為股份製公司。

礦井的布置為壁式,采區後退式布置開采。開采順序為自下而上先煤係底部的開采K1煤層、K2煤層,作為K3煤層的保護層首先開采,最而後開采K3煤層(突出危險煤層)。

礦井采用放炮落煤工藝。木支柱(架)或金屬摩擦支柱支護工作麵,全部陷落法管理采空區。

巷道掘進采用風動鑿岩機打眼、放炮掘進。巷道采用金屬支柱和木材支護。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井田內出露最老地層為誌留係,缺石碳係、泥盆係地層,各地層由老到新簡述如下:

誌留係中統韓家店組(S2h)

二迭係上統(P1):梁山組(P1l)厚11米,棲霞組(P1q)厚213米,茅口組(P1m)厚約150米。

二迭係下統(P2):龍潭組(P2l)厚度約77.91米,含煤七層,可采煤層為K3、K2、K1三層,K3為本礦井主要可采層。長興組(P2c)厚度約63.51米。

三迭係下統(T1):玉龍山組(T1y)厚度約135.4米,飛仙關組(T1f)厚度約179.57米,嘉陵江組(T1j)厚度約730.43米。

三迭係中統雷口坡組(T2l):厚度約91.87米。

三迭係上統須家河組(T2x)

本礦井構造簡單,為一單斜構造,煤層結構也十分簡單,岩層(煤層)走向大致為北東―南西,和區域構造軸線一致,礦井一般湧水量為10m3/h,最大湧水量5010m3/h。

本礦井現開采+610m水平──+735m水平,該水平共分四個采區,采區走向300m,傾斜長257.8m,集中運輸大巷布置K2煤層底板上。目前首采區還未開采,對已采區封閉較為完善。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事故03manbetx
建礦五十年來,未發生過煤塵與瓦斯爆炸事故。根據曆年的安全統計資料分析,我礦安全生產事故類型主要為頂板事故、瓦斯事故、放炮事故、觸電事故。如1997年4月27日曾發生一起放炮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1999年1月16日曾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本礦井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自建礦以來未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第二章 礦井災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節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礦井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頂板、粉塵幾大災害,根據實際情況,並按其危險性的大小和臨界量的劃分,我礦重大危險源確定為九個,如下:

1.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可采煤層中K2為不突出煤層,K1煤層為弱突出煤層,K3煤層為突出煤層;在不開采K2煤層的前提下,開采K1煤層、K3煤層,易發生突出事故。危害程度較大。

2.瓦斯爆炸:礦井可采煤層K1、K2、K3均富含有大量的瓦斯,各煤層的瓦斯梯度為;2006年對十610水平的瓦斯等級鑒定絕對湧出量結果為:K3煤層為17.5m3/t、K2煤層為13m3/t,K1煤層為14.7m3/t。危害程度較大。

3.煤塵爆炸: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爆炸危險性鑒定結果:礦井可采煤層中K2煤層、K3煤層具有煤塵爆炸危險性,K2煤層Vdaf指數為14.56%,K3煤層Vdaf指數為13.54%(K1煤層無煤塵爆炸性,Vdaf指數為9.53%),危害程度較大。

4.礦井火災:1.礦井火災::我礦火災事故分為內因火災(煤層自燃和采空區發火)和外因火災(違章放炮電器火災)

(1)內因火災

根據煤炭科學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得知:礦井可采煤層中,K1,K2,K3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均為三類,但K3煤層的發火期一般為3──6個月,最短為1個月,危害程度一般。

(2)外因火災

我礦采掘係統點多麵廣,違章放炮,違章操作電器設備,電器失爆,供電線路短路,漏電都可能造成礦井外因火災的發生。

5.礦井水災:礦井+562水平掘進集中運輸大巷時,曾遇到溶洞水、地下裂隙水,礦區無小窯積水,危害程度一般。

6.頂板:礦井可采煤層中,K3,K1煤層采用垮落法管理頂板,K2煤層采用緩慢下沉法管理頂板,K3煤層頂板破碎易垮落,K1煤層頂板較堅硬,不易垮落,危害程度較大。

7.壓力容器:主要有空氣壓縮機、儲氣罐、危害程度一般。

8.炸藥庫:在礦區東麵岩洞中儲存有炸藥,危害程度一般。

調度室(48778103)


井下1―7號危險源 炸藥庫距礦1.5KM

第二節 災害事故分布範圍及危害
根據各個危險源存在形式和條件及地點,其分布範圍如下:

1.煤與瓦斯突出:目前分布在+610水平K1、K3工作麵。在未保護區域或遇地質變化時的采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2.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K1、K2、K3煤層的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3.煤塵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各工作麵的回風巷,和原煤轉載點和裝煤口一帶。

4.礦井火災:分布在井下各采區K3煤層自燃和各采區的放炮地點以及采掘頭麵生產係統。

5.礦井水災:分布在井下北采區各采麵及運輸線帶等。

6.頂板災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區K1、K2、K3采掘工作麵。

7.壓力容器:分布在地麵的有空氣壓縮機、地麵蒸氣鍋爐。

8. 炸藥庫:分布在礦區東麵的全岩巷洞內。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堅持“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的第一原則,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時,以最快的速度實施救援和處置。

2.堅持“以人為本”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機構所有人員必須在15分鍾內趕到井口、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必須在5分鍾內作好下井準備,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25分鍾內作出搶險救援的決定。

3.堅持分工合作、落實責任的原則。煤礦礦長為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礦長不在公司時,由技術負責人、安全礦長、生產礦長依次承擔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應急救援小組和後勤保障組在組長不在時,以副組長和排名先後依次承擔組長責任,配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施應急救援處置。

4.堅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聯係方式暢通,應急救援機構所有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切實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節 應急組織體係
按照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職能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原則,我礦成立了較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搶險指揮部、技術部、後勤保障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織關係圖: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搶險指揮部

技術部

應急救援辦公室

後勤保障部

第二節 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總 指 揮: 文德模(手機:13617602002)

副總指揮: 範國元(手機:13709409968)

吳高發(手機:13527330728)

成 員: 楊清國、趙其龍、範安久、範國斌、劉中學、範安坤、王家其。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本《預案》審定,組織實際演練,檢查督促做好煤炭企業較大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部門各項準備工作,負責煤礦較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及事故善後處理。

2、應急技術部:

組 長:吳高發(手機:13527330728)

副組長:周尚雲(電話:15803014198)

成 員:張家勤(手機:48778103)

範安久(手機:48778103)

馮弟勇(電話:13452009377)

應急技術部職責:各類煤炭企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提出具體的處理方案和措施,負責對事故發生後煤礦救援措施的預審和審查,並組織進行實施。

3、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煤礦辦公室(02348778688)

主 任:張家勤(手機:13709409968)

成 員:範國斌(手機:13594200742)

範文兵(手機:15909327335)

劉 祥(手機:48778430)

應急救援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各類救援製度、文件的起草、組織有關救援安全會議、提供文字資料、接聽事故礦井的報警(24小時值班),並及時向應急救援小組報告事故的有關情況。

4、現場搶險指揮部:

指 揮 長:範國元(手機:13668002448)

副指揮長:吳高發(手機:13527330728)

成 員:專職救護單位負責人:藻渡煤礦救護隊胡昌勇(手機:13527383382)、煤礦自備救護負責人:劉忠德(手機:13436040878)

現場指揮部職責:根據災情,負責製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負責組織事故救援工作,及時準確向上級部門和縣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進展情況,事故搶險結束後及時配合調查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後勤保障部

部 長:韓世珍(電話:13983174758)

副部長:韓世斌(電話:13983701482)

成 員:文仁偉(電話:13983707368)

瞿治平(電話:48778103)

範安坤(電話:48778544)

劉忠學(電話48778423)

後勤保障部職責:及時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提供交通工具、協調道路交通暢通,搞好上級部門的接待工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煤礦安裝了瓦斯安全監控係統,並實施了遠程聯網,當瓦斯、一氧化碳、溫度等超限時,由監控室發出報警信息,值班人員分別報告給煤礦技術負責人、礦長、業主、煤管辦駐礦特派員、並向縣監控中心報告。公司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根據各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劃分為不同的監管單元,確定專人對各單元進行監管。對各危險源按日檢、旬檢、月檢的期限進行檢查,並將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上報安全礦長處,由安全礦長指定專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完善。同時通安科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活動予以登記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跟蹤檔案。

為了最大限度杜絕或減少各類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礦根據自己的特殊性和具體情況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製定如下預防措施:

1.為防止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

(1)對所有電氣設備在入井安裝前,都必須經技術科科學的檢查,並對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進行認真的檢查並作好記錄,符合01manbetx 規定的相關要求後方能入井安裝運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由技術科組織井下電工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結果應書麵交技術科彙報存查建檔。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失爆電氣設備,井下電工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操作。

(3)對臨時停工的采掘工作麵,嚴禁停止局扇運行,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行的工作麵恢複通風前,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41條的規定執行。由通安防隊派人彙同救護隊一並進行排放工作。

(4)對井下建立完善的灑水噴霧係統,在各轉載點、溜煤眼、運輸機頭、總回風巷等,為防止粉塵飛揚,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灑水清塵,防止粉塵堆積。

(5)對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堅持檢身製度,嚴禁煙火、點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範圍內嚴禁有煙火。

(6)礦燈房要嚴格礦燈的收發製度,每天堅持對收回來的礦燈要進行檢查,對不防爆的礦燈嚴禁入井。井下人員嚴禁私自撤卸敲打、撞擊礦燈。

(7)在各采掘地點放炮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作業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文件的規定作業,嚴禁違章操作。

2.為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必須堅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2)堅持開采保護層,並且保護層必須超前被保護層不小於層間距的兩倍,並不得留設煤岩柱。

(3)堅持煤體注水。在回風巷打下向孔,對煤層進行注水。

(4)在掘進巷道時,采取打超前排放鑽孔等防突措施。

(5)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製專門設計,並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後,並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方可采取震動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層工作麵必須安裝瓦斯監測探頭、專用電話,專職瓦檢工,班組長自帶便攜式報警儀及職工必須自戴自救器。

(7)對突出煤層的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作業。

(8)在突出煤層掘進時,救護隊應待機現場值班。

(9)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麵不能三班作業,必須留足瓦斯排放時間。

3.為防止水災事故:

(1)對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擋、堵、排等方法。

(2)對井下水防治,對發現煤(岩)層有透水征兆時,必須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嚴禁邊掘邊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區邊界隔水煤柱、工作麵隔水煤柱及區段煤柱和水平之間的煤柱及礦區邊界煤柱等。

(3)對主要排水設備必須達到礦井最大湧水量的安設和購置,並必須有可靠的備用排水設備。

4.為防止井下火災事故

(1)對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供水管網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隨時保持足夠的水量。

(2)救護隊每5天一次對各已密閉的采掘工作麵進行仔細的發火征兆檢查,同時測定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書麵報告技術負責人和通安科備查。

(3)按規定及時封閉采空區。

(4)對各工作地點放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的規定進行放炮工作。

(5)井下電工嚴禁帶電作業。

5.為防止頂板事故;

(1)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地測人員對每個采區、各回采工作麵頂、底板岩性的組成、物理力學性質、與鄰近煤層的開采關係、煤質軟硬、厚度變化和傾角、地質構造、自然裂隙的性質及賦存情況等都要進行調查研究,寫出各工作麵的地質報告,作為編製作業規程的依據,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止頂板事故的措施。

(2)組織力量,進行工作麵礦壓觀測。

(3)認真編製《作業規程》,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組織正規作業,加快工作麵推進度,以減少頂板懸露的麵積和時間。

(4)對作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教育,使職工熟悉和掌握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征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有危險情況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處理,來不及處理時,要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並報告調度室。

(5)嚴格工作麵的檢查和管理,保證支護質量和支架的穩定性,支護使用的材料,其規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金屬支柱必須定期試壓,各種特殊支架要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

(6)工作麵如遇破碎、鬆軟頂板、過斷層、過老空、過冒頂區以及初采或收尾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縮小空頂距離,改變支護方式,增強支護密度,加強頂板管理工作,在頂、底板破碎時,支柱必須穿鞋戴帽,加強扛背、杜絕空頂。

(7)K1煤層回柱時隻能單頭回撤,嚴禁兩頭或多頭以上同時回撤,互相影響而造成事故。K3煤層回柱時,一個頭不得少於3人,嚴禁一個頭一個人回撤。

(8)K1回柱放頂,如遇頂板堅硬,超過規程規定懸空頂板麵積,必須采取人工強製放頂。

6.為防止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1)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經考試合格後,並持有特種操作證的人員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

(2)對按壓力容器的使用,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在運行中使各個安全裝置必須要安全可靠,嚴禁帶病運行。

(3)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擅離崗位或在崗睡覺。

(4)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並作好一切所需記錄、和運行記錄。

(5)嚴禁使用驗收不合格的壓力容器投入使用。。

7.為防止危岩滑坡事故

(1)定期對危岩滑坡的地帶進行檢查和觀測,發現有可疑的地方,作上記號,隨時觀測,一旦發現有滑坡危險,立即撤離危險區或受威協的人員和設備。

(2)對危岩滑坡有影響的範圍要製定醒目的安全標誌,或警戒柵欄。

(3)對有大型的危岩,要采取措施對其加固和保護、或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對危岩滑坡影響範圍內的住宅和車間、工作場所要及時搬遷到安全地方。

8.為防止炸藥庫房的爆炸事故

(1)庫房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2)庫房內使用的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防止產生火花。

(3)庫房附近50m內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場所。

(4)庫房必須建立領退製度,並作好一切記錄,不得有誤差,雷管必須編號發放。

(5)礦領導和通安科、供應科、保衛科定期進行檢查和核對帳目、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6)值班人員每旬要對其購買、使用剩餘的數目記錄好,並填表報礦和通安科、保衛科備查。

第二節 預警行動
本預案適用範圍:

凡礦井發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麵無法正常生產或有人員傷亡的。

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或工作麵造成破壞的。

3.井下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

4.井下發生水災,危及人員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麵大麵積冒頂的。

6.壓力容器超壓,或操作不當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體滑坡的。

8.炸藥庫發生燃燒或爆炸的。

第三節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點一旦發生事故,井下人員立即到事故附近的電話亭,打電話告知監控中心調度室(24小時派有專人值班)報告事故相關信息後。由調度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參與救援行動。

地麵一旦發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員立即打電話告知監控中心調度室(24小時派有專人值班)報告事故相關信息後。由調度室立郎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參與救援行動。

報警係統:井下各采掘地點設有防爆電話與監控中心調度室相通,地麵外線電話023-48778103。

救護隊設有預警鈴,鈴聲一響,全體隊員立即集合接受命令待今出發。

礦配電房設有預警喇叭,警音一響,各級人員立郎到達指定崗位待今。

通訊係統:應急指揮機構之間,應急隊員之間均有電話相聯係。

應急機構各小組負責人通訊錄(見附表)

嚴格執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製度:

1.凡本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應在最短的時間(2分鍾內)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及領導小組獲悉後,在3分鍾內立即向縣應急救援中心和主管部門、重慶渝南分局報告,並視其事故情況及時作好有關情況續報工作。

2.不論是部門報告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向上級報告時,可先采用口頭(電話)方式報告,隨後立即用書麵形式正式上報,報告時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類別。

(2)事故的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數、遇險人數或有可能發生的重大後果、破壞範圍和損失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有無發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傷亡人員的搶救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救援工作。

(6)報告人姓名、職務、聯係方式。

事故發生後,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措施,在搶救人員和財產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搶救傷員時、要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上(+)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五章 應急響應
第一節 響應分級
應急救援分級響應是在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後,根據事故大小、救災難度、影響程度,相應級別的礦山應急組織處於響應狀態,並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我國礦山應急組織體係對礦山事故的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實行I級響應。

企業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按《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救災方案實施救援工作,同時上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處於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向礦山應急救援專業組、專家組、省級救援基地、省級醫療救護中心等發出預警,同時向上級應急組織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於知悉狀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值班和聯絡,密切關注事故現場情況。

I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行II級響應。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於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及時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傳達指揮部有關指令。向礦山救援專家組、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國家醫療救護中心、救援物資儲備單位等發出預警,

III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急救援實行III級應急響應,國家礦山應急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1)若企業發生30人以上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2)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的或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事故;

(4)受災、受困人員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國家組織應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節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接警

(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監控中心調度室)負責接收全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值班電話:(023)48778103(外線)、

(2)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時、必須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記錄。

(3)若不是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首先接到報警時,其他接警人員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

(4)若事故信息不是來自地方人民政府礦山應急組織,應立即告知相關人員。

2、應急組織啟動

(1)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通知所有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集合。同時通知有關部門、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彙報事故情況,整理現場資料、圖紙等,供指揮部決策、指揮使用。

(3)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組織研究救援方案,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命令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指揮部決定派出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確定是否請求外部增援。

(5)指揮部及時上報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適時向媒體公布。

3、應急救援行動

(1)赴現場應急工作組聽取事故現場情況彙報,並了解以下內容:

§ 事故礦井概況

§ 事故發生的經過

§ 災區探查的情況

§ 初步判斷分析事故地點、類別、原因

§ 已經采取的救援措施

§ 醫療搶救、醫治安排

§ 後勤保障

§ 治安保障

§ 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 礦井圖紙資料: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布置圖、礦井通風係統圖、事故地點局部放大圖和剖麵圖、搶救工程進展圖、供電係統圖、排水係統圖、消防火係統圖等。

(2)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指導、協調搶險救災,根據救援情況,負責協調調動救援、醫療力量和救援裝備、救援藥品。

(3)赴現場應急工作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

(4)赴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彙報事故現場情況及救援方案,隨時保持和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聯係。

(5)指揮部根據現場彙報分析掌握救援進展情況,修正救援方案,下達指令。

4、應急救援結束

(1)現場救援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彙報,由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做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並建檔管理。

5、礦山事故報告

(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采取積極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搶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並按照規定上報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國家礦山應急救援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接收全國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

6、礦山救援隊伍的應急響應

礦山救護隊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後,立即發出警報,並向指揮員報告。礦山救護隊應做到:

(1)礦山救護隊值班小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事故性質攜帶所需救援裝備,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救災方案,按照礦山(煤礦)救護規程的規定,組織災區探察,實施有效救援。

(3)礦山救護隊應將災情和救援情況,及時報告現場救援指揮部。救援能力不足、難以實施有效救援時,應立即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明確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現場增援的礦山救護隊,與先期到達的礦山救護隊組成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處理特別重大、複雜的礦山事故時,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調動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強救援工作。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及各醫療救護組織接到事故通知後,必須做好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的各項準備工作,按救援指揮部決定,趕赴事故現場參加醫療救治。

第三節 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公司根據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性質、類別,製定以下應急救援處置措施。

1.當發生瓦斯和煤塵爆炸時

(1)當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井下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立即電告調度室,調度室立即報警,指揮部人員迅速到位。

(2)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同時及時組織救援小組人員對其進行偵察,掌握情況和數據。根據事故報告情況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員。

(3)當井下有人員遇堵塞在工作麵時,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職工沿進風流方向撤離災區。堵塞嚴重時,找一安全地點等待營救,打開壓風管道或發出救援信號等待營救,及時、迅速組織其他職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輪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並隨時與調度聯係。

(4)根據偵察的情況和數據確定行動方案,首先救助遇險人員。

(5)指揮部根據事故地點,可在距災區距離最近的安全地點設立救護基地,選擇正確的通風方式,使爆炸後產生的在毒有害氣體不涉及其他工作麵。如果發生在回風巷,則要保持風機的正常運轉。救護隊沿進風方向或威協區域迅速撤人和救人。當發現火險重大隱患必須立即科學的撲滅。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點後,檢測瓦斯湧出量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並及時判斷確定有無二次爆炸。

(7)若沒有火災,沒有二次爆炸的危險時,及時清理好回風堵塞物,恢複通風設施,調整通風係統,確保正常通風。

(8)若是內因火災,不能直接撲滅時,就選擇好位置,準備密閉。密閉的程序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9)密閉完後立即撤離現場。指揮部根據情況再決定恢複程序和措施。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並確保抽風機和壓風機必須正常動轉。

(2)立即撤出井下鄰近工作麵或回風巷的全部人員,井下人員應根據避災路線從進風側撤出井外。

(3)如有人員被突出堵斷通路時,必須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斷壓風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營救。

(4)救護隊佩戴好呼吸器後,對突出地點沿途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遇難人員必須立即救出。如有人員被埋時,馬上確定位置進行挖救,同時恢複通風設施進行通風,以便其它人員一同參與搶救。

(5)救護隊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連續工作時,指揮部立即決定增援,盡快救出遇險人員及時組織施救。

3.當發生水害事故時

(1)如遇工作麵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馬上按避災路線撤出井外,同時通知其他威脅工作麵的人員撤離,並電告調度室。

(2)在現場的人員首先應就地取材,設法堵住出水點,如水勢凶猛,無法堵住時,切斷電源馬上撤離。同時通知其他工作麵人員撤出。

(3)如遇上山掘進被水淹沒安全出口時,災區人員盡量撤到安全的高處,並戴上自救器等待營救。

(4)遇險人員救出後應立即脫掉工作服,並用保溫毯進行保溫。壓出腹中積水,進行蘇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氣體中毒者,不能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時,隻能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5)救護隊根據水勢迅速搶救遇險人員和保護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時,決定將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機,並加強通風,同時檢測有害氣體(硫化氫、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礦水泵不能滿足排水需要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外求援,調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當井下火災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火災後,現場人員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滅火。

(2)當救護隊接到火災命令後,首先撤出井下人員,切斷電源,對火災類別、範圍、地點進行偵察,同時檢查瓦斯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立即製定救援方案施救。

(3)當如遇火災圍困時,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著嘴沿進風風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傷員,首先要給他戴上自救器,挽扶著撤離災區。

(4)當遇內因火災時必須及時和觀測瓦斯變化情況,選擇適當的科學位置進行密閉。密閉時,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5)當如果遇外因火災,首先弄清火災原因,屬電器火災時在不影響全礦井通風的前提下,切斷該區域電源,就地采用幹粉滅火器或沙子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直接滅火。如火災發生在進風巷,應采取礦井反風。反風前撤出進風側的人員。如火災發生在回風巷,應保持正常通風,可燃氣體不會積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減少進入火區的風量。滅火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濃度,如瓦斯濃度超過2%,不得直接滅火。

(6)當若火勢過大,燃燒範圍大,救災人員難以接近火源或直接滅火不安全和不經濟時,指揮部應及時決定封閉火區采取綜合滅火方法。

(7)火區封閉後,72小時後,救護隊去檢查密閉效果,抽氣化驗如無明顯效果,證明密閉不嚴,應馬上采取補救措施。

5.當發生頂板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頂板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組進行搶救。

(2)救護隊迅速到達現場後,首先了解冒頂的範圍,人員所在位置,然後決定現場搶救方法。

(3)如遇大塊矸石壓住,隻能用千斤頂頂起將傷員取出,嚴禁風鎬打或用鐵錘敲。

(4)如遇大型冒頂,裏麵還有人呼救時,首先用壓風管向裏麵送風供氧。然後再采取裝巷救人,如裝巷困難時,就采取用新掘進繞巷去救人。

(5)救出人員如遇停止呼吸,應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蘇生器進行搶救(首先檢查胸背部有無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壓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傷傷員流血不止時,馬上采用壓迫止血法止血,並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6.當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時

(1)當壓力容器發生爆炸事故時,救援行動小組首先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利用廣播報警,說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範圍和積極響應事故搶救或撤離事故危險區域。

(2)控製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要劃定危險區域,防止其他人員入內。

(3)對爆炸後產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時加以控製和處置。

(4)對事故現場要及時進行恢複人行通道。

7.當發生危岩滑坡事故時

(1)當危岩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立即指揮行動小組對其傷員進行搶救。利用廣播報警,並說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時迅速撤離危險區域,積極響應和參與搶險救災。

(2)指揮部要派專人觀測危岩發生地點的情況,保證救援小組的救援安全。

(3)盡快組織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控製和搶救。

(4)盡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運送傷員暢通。

(5)加強防範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當發生炸藥庫爆炸事故時

(1)當炸藥庫發生爆炸事故後,現場值班人員要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切斷事發現場的電源,利用廣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動小組迅速到達現場後,應首先迅速撤離其他人員,防止再次爆炸。馬上疏散未爆炸藥,並同安設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通行。

(3)將救出的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4)撤點,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以及救援搶險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教訓,製定更加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處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或發生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四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和現場急救
當礦井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後,礦工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必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采取救災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現場人員必須遵循一定的行動原則:及時報告災情,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及妥善避災等原則。

當發生災變事故後,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必須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的性質、事故地點及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距災區最近的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區域發出警報,使其他人員盡快全麵知道災情。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事故的過程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頂蠻幹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事和單獨行動。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離路線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求援,切忌盲動。

各類災害事故避災自救與互救措施

1.當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井下人員一旦發現感受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現象或發出嘶嘶的空氣流動聲的情況,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以降低身體高度,避開衝擊波的強力衝擊,並閉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蓋住身體,爆炸後,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離到新鮮風流中。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礦工在采掘工作麵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快速打開隔離或自救器並佩用好,迎著新鮮風流繼續下撤,如果距離新鮮風流太遠時,應首先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隊救援。

3.當發生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盡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範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情況,通風係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係,並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4.當發生礦井透水事故時自救與互救

當透水事故發生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湧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立巷道,當現場人員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避難硐室中避災,或選擇合適地點快速建築臨時避難硐室避災。

5.冒頂事故的自救與互救

當遇采掘工作地點發現有即將發生冒頂的征兆時,而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麵頂板冒落時,應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地點,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遇險後遇險者應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救護人員和撤出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第五節 災害事故撤退路線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時,受災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在救援指揮部組長的領導指揮下,根據不同災害性質和災害事故發生具體情況,按下列要求和路線搶救和撤退人員。

1、當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後,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從事故點沿進風流方向按下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主運輸巷→井口

2、當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情況後,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進一步確定救災路線,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盡可能從事故→點按上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總回風巷→風井

3、當礦井發生頂板事故時,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沿支護完好、最安全、距離最近的路線撤退。

4、當礦井發生其它事故時,由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害事故具體情況臨時確定救災撤退路線。

詳見礦井《避災路線示意圖》

第六節 應急救援結束
事故救災搶險結束後,礦應急救援小組應向縣應急救援處理中心彙報整個搶險情況,再由縣應急救援中心宣布事故搶險結束,解除搶險警戒,恢複事故前正常秩序。


第六章 後期處置
第一節 善後處理
當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善後處理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傷亡的具體情況分別通知其家屬;家屬來礦後,要對其細致的接待和安慰,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其解釋及協商解決。

第二節保險
事故單位在事故結束後,及時向保險公司理賠意外傷害保險金,必要時產煤鎮、煤管局參與協調。

第三節 事故調查通報和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1、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將事故原因,經過向縣煤報告,並製定下一步安全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2、煤礦要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行總結,製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通信與信息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機構全體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處於待機狀態。

第二節 應急隊伍保障
煤礦建立輔助救護隊,配備各類事故災害的應急救援器材,並且與就近的有資質單位救護隊簽訂應急救護協議,較大事故發生後,相應的救護隊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對於災情嚴重而救護力量不能滿足救護工作時,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聯係相關有救護能力隊伍進行支援搶險。

第三節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本礦實際情況,準備好各類事故的救災物資。較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後勤保障部認真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供應,保障搶險過程中有充足的救災物資,使搶險工作順利進行,其它各部門積極配合協助。

(救災物資裝備表見下表)

救災物資裝備表 表一

序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存放地點
保管人
單位

1
救護車

1
煤礦車庫



2
壓縮氧自救器

40
井下各車場



3
幹粉滅火器

30
庫房機電硐室



4
沙子

1
庫房機電硐室



5
Co檢測儀

2
調度室



6
cH4光學檢測儀

4
調度室



7
防塵管
¢50mm
1000
庫房



8
局扇

2




9
風筒

1000




10
板材

10


m3

11
水泵

2




12
人數

6




第四節 經費保障
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五節 其它保障
1、交通保障:發生較大事故後,煤礦應急救援後勤保障部負責交通運輸車兩的聯係,保障受傷人員能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充分保障相關單位人員順利到達,確保救災物資、器材、人員的緊急輸送,滿足緊急處置工作需要。

2、醫療衛生保障:煤礦應急救援後勤保障部負責協調與醫院的聯係,確保遇難人員能及時的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治安保障:煤礦治安聯防隊負責應急處理工作中的治安保障,災害事故發生後,立即在救災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崗,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必要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救災設施加強警戒。

第八章 預案的維護管理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公司董事長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各部門定期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

第二節 預案演練計劃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從公司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以及各危險源易發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組織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一次模擬應急救援演習,提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救援小組成員的實戰水平和作戰能力,增強公司廣大員工預防事故的意識和自我防護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發生後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應急救援小組每年組織對預案修訂一次。應急救援小組根據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保證本預案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在搶險過程中成績顯著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因工作失誤造成後果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第五節 附 則
(一)應急預案備案:煤礦編製的預案報縣主管部門備案。

(二)維護和更新:預案每年修訂評審一次。

(三)製定與解釋:本預案由綦江縣東風煤業有限公司製訂,並組織貫徹實施。

(四)應急預案實施:本預案從2008年1月1日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生效。

第九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公司成立本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文德模擔任;

副組長由範國元、吳高發擔任;成員有楊清國、趙其龍、範安久、範國斌、劉中學、範安坤、王家其。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的任務:⑴收集資料,並進行初始評估。⑵辯識危險源並評價風險。⑶評價應急能力與資源。⑷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係。⑸編製符合實際的應急計劃方案。⑹編製各級應急計劃。
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聯係電話

姓   名
職  務
有線電話
移動電話

文德模
救援領導指揮長
48778103(辦)
13917602002

範國元
救援指揮部副指揮長

13709409968

吳高發
救援指揮部副指揮長

13527330728

江 輝
信息發布組組長

15909327335

範國斌
指 揮 部 成 員

13594200742

劉 祥
救援行動小組組長
48778430(家)


範國全
醫療搶救組組長
48778460(家)


劉中學
善後處理組成員
48778423(家)


範安坤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48778544(家)


王加其
治安保衛組組長

13368403830

韓世珍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48752148(家)
13983174758

胡 容
後勤保障組成員
48778103(辦)
15909327181

馮弟勇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48778761(家)
13452009377

劉正望


13983639648

文仁偉


13983707368

指揮部
救 援 指 揮 部
48778098(辦)


應急救援處理中心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68
縣救援指揮部

應急救援中心執法大隊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95
縣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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