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宏煤礦08年應急救援預案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企業概況.... 1
第一節 編製的目的及任務.... 1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1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2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02manbetx.com 03manbetx .... 4
第二章 礦井災害03manbetx 及危害.... 5
第一節 02manbetx.com 類型及危害程度03manbetx .... 5
第二節 災害02manbetx.com 分布範圍及危害.... 6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7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9
第一節 02manbetx.com 搶險指揮機構.... 9
第二節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9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13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13
第二節 預警行動.... 17
第三節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18
第五章 事故的應急處理.... 20
第一節 事故的響應分級.... 20
第二節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21
第三節 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5
第四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和現場急救.... 30
第五節 各類災害事故的撤退路線.... 32
第六章 應急救援物資與保障.... 34
第一節 內部救援保障.... 34
第二節 外部救援保障.... 35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36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36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36
第八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37
附件:
1、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聯係電話
2、煤礦救護協議
3、礦井道路交通示意圖
4、礦井采掘平麵圖、通風、避災示意圖
前 言
為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製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災害的損失,根據國家及地方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本著“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特製定本預案。
第一章 企業概況
第一節 編製的目的及任務
為了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製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把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製,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係。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長宏煤礦位於重慶市綦江縣石壕鎮萬隆村,離石壕鎮直距20Km,距綦江縣城直距70km,與貴州仙源鎮相鄰。外部運輸條件好。2006年10月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門的有在規定:進行了資源整合(長宏煤礦、杉樹灣煤礦、吉興煤礦合並;更名為“綦江縣長宏煤業有限公司”,按以上順序編號為一井、二井、三井)礦井井田東西走向長1.0684km,傾向長0.8962km,井田麵積0.9575km2。原設計生產能力9萬噸(1#5萬噸、2#2萬噸、3#2萬噸),現初步設計服務年限12萬噸/年。公司圩2006年10月合並,現有在冊職工260人。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1、地層
礦區從新至老出露地層有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玉龍山組、二疊係上統長興組、龍潭組、下統茅口組。現由新至老分述如下:
(1)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T3f)
上部為深灰、灰綠色鈣質泥岩及泥岩,下部為紫紅色薄層狀石灰岩,水平層理發育,厚度150m。
(2)三疊係下統玉龍山組
中上部為灰色厚層狀泥質灰岩、泥灰岩,頂部為厚12―15m的淺灰色、灰色中厚層狀至塊狀、鮞狀石灰岩;底部為厚約30m的淺灰色、灰綠色薄至中厚層狀泥灰岩,鈣質泥岩。具“龍爪狀”方解石脈,厚度155m。
(3)二疊係上統長興組(P2c)
灰色、深灰色夾黑色中厚層狀石灰岩,中下部含燧石團塊、夾薄層鈣質泥岩條帶,厚約48m。
(4)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2l)
灰色、深灰色、灰黑色、黑色泥岩、砂質泥岩、泥質粉砂岩、粉砂岩、細砂岩、鋁土泥岩、薄至中厚層狀石灰岩、泥質灰岩、泥灰岩、及煤層組成。富含星散狀黃鐵礦結核。龍潭組為礦區煤係地層,厚度74m左右,含煤(線)9―10層,礦區範圍內揭露煤層三層,分別M8、M7、M6煤層。
(5)二疊係下統茅口組(P1m)
棕灰、淺灰色厚層狀石灰岩,細晶結構,質純性脆,下部含燧石團塊,厚度約150m。
2、含煤地層
該礦井開采M8、M6煤層均位於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2l)中, 厚74m,為礦區煤係地層,其岩性特征共如下:
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2l)
灰色、深灰色、黑色泥岩、砂質泥岩、泥質粉砂岩、粉砂岩、細砂岩、鋁土泥岩、薄至中厚層狀石灰岩、泥質灰岩、泥灰岩及煤層組成。富含星散狀黃鐵礦結核。龍潭組為礦區含煤地層,含煤(線)9―10層,煤層總厚8.6―0.9m,含煤係數17.2―19%。礦區範圍內揭露煤層三層,分別為M8、M7、M6煤層。據礦井揭露M8、M6煤層厚度較大,M6煤層厚0.80―0.90m,M8煤層厚1.45―1.50m。M8、M6煤層為礦井開采煤層。據相鄰礦井資料M7煤層厚度0.28m,不穩定,礦井未申請開采。
3、煤層特征
礦區含煤地層為二疊係上統龍潭組,含煤9―10層,煤層總厚8.60―9.50m,含煤係數17.2―19%。礦區範圍內揭露煤層三層,分別為M8、M7、M6煤層。據礦井揭露M8、M6煤層厚度較大M6煤層厚0.80―0.90m,M8煤層厚1.45―1.50m。M8、M6煤層為礦井開采煤層。
M7煤層厚度0.28m,不穩定,礦井未開采。
M6煤層夾矸石一層,矸石厚0.15―0.21m,煤層較穩定,屬半亮型煤,具金屬光澤,條帶狀結構。直接頂為泥岩與粉砂岩互層,厚4.8m左右,底板為泥岩及粉砂質泥岩,局部含粘土岩,M6煤層下距M7煤層間距為4.80―5.20m。
M8煤層厚度為1.45―1.50m,呈塊狀,以光亮型及半亮型煤為主,含暗煤及泥質條帶。頂板有0.6m左右的深灰色泥岩偽頂,M8上距M7煤層4.10m。
4、礦區地質構造
礦井井田位於婁山褶皺帶西北緣,井田地處官店向斜和桑樹背斜的北端,為單斜構造,井田內有F1、F2斷層出現,但對礦井生產無大的影響。
地層走向呈北東―南西,傾向140°―151°傾角30°―36°,地質構造簡單。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事故03manbetx
礦井近十年以來,井下K3煤層自燃發火2次,其發火地點屬K3煤層的采空區,發火期在3―6個月之間。在99年發生過一次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人,2005年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和一起機電事故死亡1人。
第二章 礦井災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節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礦井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頂板、粉塵幾大災害,根據實際情況,並按其危險性的大小和臨界量的劃分,我礦重大危險源確定為8個,如下:
1.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可采煤層M6、M8,其中M6為弱突出煤層,M8煤層為突出煤層。
2.瓦斯爆炸:礦井可采煤層2層,各煤層均含有大量的瓦斯,06年鑒定:絕對瓦斯湧出量0.4m3/min,相對瓦斯湧出量9.49m3/t,危害程度較大。
3.煤塵爆炸: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爆炸危險性鑒定結果:礦井可采煤層具爆炸危險。
4.礦井火災:我礦火災事故分為內因火災(煤層自燃和采空區發火)和外因火災(違章放炮電器火災)
(1)內因火災
根據煤炭科學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得知:礦井可采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均為二類。
(2)外因火災
我礦采掘係統點多麵廣,違章放炮,違章操作電器設備,電器失爆,供電線路短路,漏電都可能造成礦井外因火災的發生。
根據煤炭科學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得知:礦井可采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均為二類。
5.礦井水災:礦區二疊係上統長興組,下統茅口組為石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層,是礦井直接水源,受采動的影響,礦井水沿構造裂隙,采動裂隙等通道湧入礦井,成為礦井水主要來源。由於該礦井開采位置較高,對應地表無彙水窪地等地表水體,礦井水源為大氣降水滲透補給。危害程度一般。
6.頂板:礦井開采M6、M8煤層,采用殘柱式開采,放炮落煤,木材支護頂板,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危害程度較大。
7.電器設備: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在生產過程中,各種電氣設備和供電係統的安裝、運行、試驗等工作,如不按照堆積操作,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和其它設備、器材產生靜電和電報火花,可能引起火災、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因此,應嚴格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和使用製度;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井下應作用具有“MA”標誌的產品;按規定安設漏電保護裝置,保證接地良好;嚴禁在回風巷等危險地點內敷設供電電費和安設電氣設備。
8.炸藥庫: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礦均高有地麵爆炸材料庫。危害程度一般。
第二節 災害事故分布範圍及危害
根據各個危險源存在形式和條件及地點,其分布範圍如下:
1.煤與瓦斯突出:主要分布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在未保護區域或遇地質變化時的采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2.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M6、M8煤層的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3.煤塵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各工作麵的回風巷,和原煤轉載點和裝煤口一帶。
4.礦井火災:分布在井下各采區自燃和各采區的放炮地點以及采掘頭麵、生產係統。
5.礦井水災:由於該礦井開采位置較高,對應地表無彙水窪地等地表水體,礦井水源為大氣降水滲透補給。危害程度一般。
6.頂板災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區M6、M8煤層采掘工作麵。
7.電器設備: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危害程度一般。
8.炸藥庫: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礦均高有地麵爆炸材料庫。危害程度一般。
井下1―7號危險源
調度室(48907816)
應急求援指揮部
炸藥庫
8號危險源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堅持“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的第一原則,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時,以最快的速度實施救援和處置。
2.堅持“以人為本”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機構所有人員必須在15分鍾內趕到井口、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必須在5分鍾內作好下井準備,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25分鍾內作出搶險救援的決定。
3.堅持分工合作、落實責任的原則。煤礦礦長為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礦長不在煤礦時,由技術負責人、安全礦長、生產礦長依次承擔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應急救援小組和後勤保障組在組長不在時,以副組長和排名先後依次承擔組長責任,配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施應急救援處置。
4.堅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聯係方式暢通,應急救援機構所有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切實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節 事故搶險指揮機構
煤礦成立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行動小組、後勤保障小組、信息發布管理組、醫療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善後處理組、同時設立應急救援辦公室(地點在原長宏煤礦辦公室)。
第二節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各機構的組成及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張大凱
副組長: 張元隆
成員:黃開權、趙炳雲、趙福偉、吳天福、楊天濤、陳金貴。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公司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災害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順序通知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值班室待命,共同研究組織搶險營救工作方案。
(2)組長(礦長兼副總經理):是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啟動應急救援和處理預案,在副組長的協助下,天空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第一時間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通知救護支援。
(3)副組長:積極協助組長的工作,參與應急研究,救援作戰計劃、營救措施的實施工作,並對礦燈房、井口檢身、抽風房等值班人員布置崗位任務,通過電話或出井人員了解事故具體情況,並隨時向組長彙報。
(4)成員(生產礦長):負責經研究的救援方案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所需的人員,按方案和措施組織實施,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並配備足夠的備用人員待命,完成組長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5)成員(後勤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調配,保證救災第一線的需求。
(6)成員(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井內、井外的通訊聯係;記錄現場彙報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向組長彙報;負責傳達組長命令;並做好上行下達、下行上傳的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
由張大凱同誌擔任指揮長、張元隆同誌任副指揮長,黃開權、趙炳雲、吳天福、楊天濤、陳金貴為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傳遞、通報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救援行動,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部門和友鄰單位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事後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行動經驗教訓的總結工作。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
由趙炳雲同誌擔任組長、黃開權同誌任副組長。
成員:吳天福、楊天濤、陳金貴。
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的職責:
發生事故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立即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現場事故救援方案,封閉事故現場、收集並保存事故證據,搶險救災、疏散人員,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協調調查。
(四)後勤保障組
由周雲清任組長,成員:黃開權、趙福偉、張元隆、趙炳雲、吳天福。
後勤保障小組職責: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準備必須的搶險救援器材、交通工具,傷亡人員的處置及家屬的安撫工作與善後處理,做好企業的穩定工作。
(五)各相關人員的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技術負責人、鎮安監站和礦山救護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技術負責人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受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鎮安監站在不妨礙礦長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並根據工需要在相鄰礦、企業協調援救人員、設備和器材等。
4、各有關副礦長和業主根據救災計劃,組織必須的人員待命,及時組織救災所需的設備材料等物資。並由指定的副礦長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嚴格控製人員入井。
5、救護隊隊長對救護隊的具體行動全麵負責指揮、導救護隊,根據作戰計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其他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救護聯合作戰部,由事故所在地救護隊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行動。
6、礦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切斷與事故沒有直接關係的一切通話,開放事故信號,並按照《計劃》中規定的救災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順序通知到礦部待命,及時傳達礦長的命令。
7、考勤和礦燈、儀器發放人員應根據人員的入井證、礦燈儀器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員並迅速報告礦部,對沒有指定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井口嚴格檢查、製止入井。
8、煤礦駐礦代表根據礦長命令,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9、後勤管理等負責對遇難人員家屬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礦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根據各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劃分為不同的監管單元,確定專人對各單元進行監管。對各危險源按日檢、旬檢、月檢的期限進行檢查,並將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上報安全礦長處,由安全礦長指定專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完善。同時通安科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活動予以登記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跟蹤檔案。
為了最大限度杜絕或減少各類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礦根據自己的特殊性和具體情況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製定如下預防措施:
1.為防止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
(1)對所有電氣設備在入井安裝前,都必須經技術科科學的檢查,並對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進行認真的檢查並作好記錄,符合01manbetx 規定的相關要求後方能入井安裝運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由技術科組織井下電工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結果應書麵交技術科彙報存查建檔。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失爆電氣設備,井下電工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操作。
(3)對臨時停工的采掘工作麵,嚴禁停止局扇運行,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行的工作麵恢複通風前,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41條的規定執行。由通安防隊派人彙同救護隊一並進行排放工作。
(4)對井下建立完善的灑水噴霧係統,在各轉載點、溜煤眼、運輸機頭、總回風巷等,為防止粉塵飛揚,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灑水清塵,防止粉塵堆積。
(5)對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堅持檢身製度,嚴禁煙火、點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範圍內嚴禁有煙火。
(6)礦燈房要嚴格礦燈的收發製度,每天堅持對收回來的礦燈要進行檢查,對不防爆的礦燈嚴禁入井。井下人員嚴禁私自撤卸敲打、撞擊礦燈。
(7)在各采掘地點放炮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作業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文件的規定作業,嚴禁違章操作。
2.為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必須堅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2)堅持開采保護層,並且保護層必須超前被保護層不小於層間距的兩倍,並不得留設煤岩柱。
(3)堅持煤體注水。在回風巷打下向孔,對煤層進行注水。
(4)在掘進巷道時,采取打超前排放鑽孔等防突措施。
(5)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製專門設計,並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後,並報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方可采取震動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層工作麵必須安裝瓦斯監測探頭、專用電話,專職瓦檢工,班組長自帶便攜式報警儀及職工必須自戴自救器。
(7)對突出煤層的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作業。
(8)在突出煤層掘進時,救護隊應待機現場值班。
(9)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麵不能三班作業,必須留足瓦斯排放時間。
3.為防止水災事故
(1)對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擋、堵、排等方法。
(2)對井下水防治,對發現煤(岩)層有透水征兆時,必須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嚴禁邊掘邊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區邊界隔水煤柱、工作麵隔水煤柱及區段煤柱和水平之間的煤柱及礦區邊界煤柱等。
(3)對主要排水設備必須達到礦井最大湧水量的安設和購置,並必須有可靠的備用排水設備。
4.為防止井下火災事故
(1)對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供水管網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隨時保持足夠的水量。
(2)救護隊每5天一次對各已密閉的采掘工作麵進行仔細的發火征兆檢查,同時測定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書麵報告技術負責人和通安科備查。
(3)按規定及時封閉采空區。
(4)對各工作地點放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的規定進行放炮工作。
(5)井下電工嚴禁帶電作業。
5.為防止頂板事故
(1)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地測人員對每個采區、各回采工作麵頂、底板岩性的組成、物理力學性質、與鄰近煤層的開采關係、煤質軟硬、厚度變化和傾角、地質構造、自然裂隙的性質及賦存情況等都要進行調查研究,寫出各工作麵的地質報告,作為編製作業規程的依據,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止頂板事故的措施。
(2)組織力量,進行工作麵礦壓觀測。
(3)認真編製《作業規程》,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組織正規作業,加快工作麵推進度,以減少頂板懸露的麵積和時間。
(4)對作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教育,使職工熟悉和掌握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征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有危險情況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處理,來不及處理時,要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並報告調度室。
(5)嚴格工作麵的檢查和管理,保證支護質量和支架的穩定性,支護使用的材料,其規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金屬支柱必須定期試壓,各種特殊支架要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
(6)工作麵如遇破碎、鬆軟頂板、過斷層、過老空、過冒頂區以及初采或收尾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縮小空頂距離,改變支護方式,增強支護密度,加強頂板管理工作,在頂、底板破碎時,支柱必須穿鞋戴帽,加強扛背、杜絕空頂。
6.為防止電氣設備事故
加強設備入井檢查,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入井。
7.為防止炸藥庫房的爆炸事故
(1)庫房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2)庫房內使用的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防止產生火花。
(3)庫房附近50m內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場所。
(4)庫房必須建立領退製度,並作好一切記錄,不得有誤差,雷管必須編號發放。
(5)礦領導和通安科、供應科、保衛科定期進行檢查和核對帳目、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6)值班人員每旬要對其購買、使用剩餘的數目記錄好,並填表報礦和通安科、保衛科備查。
8、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M6、M8煤層的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第二節 預警行動
本預案適用範圍:
凡礦井發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麵無法正常生產或有人員傷亡的。
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或工作麵造成破壞的。
3.井下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
4.井下發生水災,危及人員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麵大麵積冒頂的。
6.壓力容器超壓,或操作不當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體滑坡的。
8.炸藥庫發生燃燒或爆炸的。
第三節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點一旦發生事故,井下人員立即到事故附近的電話亭,打電話告知監控中心調度室(24小時派有專人值班)報告事故相關信息後。由調度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參與救援行動。
地麵一旦發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員立即打電話告知監控中心調度室(24小時派有專人值班)報告事故相關信息後。由調度室立郎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參與救援行動。
報警係統:井下各采掘地點設有防爆電話與監控中心調度室相通,調度室電話號碼(023)48907816。
救護隊設有預警鈴,鈴聲一響,全體隊員立即集合接受命令待今出發。
礦配電房設有預警喇叭,警音一響,各級人員立郎到達指定崗位待今。
通訊係統:應急指揮機構之間,應急隊員之間均有電話相聯係。
應急機構各小組負責人通訊錄(見附表)
嚴格執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製度:
1.凡本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應在最短的時間(2分鍾內)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及領導小組獲悉後,在3分鍾內立即向縣應急救援中心和主管部門、重慶渝南分局報告,並視其事故情況及時作好有關情況續報工作。
2.不論是部門報告和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向上級報告時,可先采用口頭(電話)方式報告,隨後立即用書麵形式正式上報,報告時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類別。
(2)事故的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數、遇險人數或有可能發生的重大後果、破壞範圍和損失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有無發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傷亡人員的搶救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救援工作。
(6)報告人姓名、職務、聯係方式。
事故發生後,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措施,在搶救人員和財產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搶救傷員時、要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上(+)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五章 事故的應急處理
第一節 事故的響應分級
應急救援分級響應是在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後,根據事故大小、救災難度、影響程度,相應級別的礦山應急組織處於響應狀態,並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我國礦山應急組織體係對礦山事故的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實行I級響應。
企業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並按《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救災方案實施救援工作,同時上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處於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向礦山應急救援專業組、專家組、省級救援基地、省級醫療救護中心等發出預警,同時向上級應急組織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於知悉狀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值班和聯絡,密切關注事故現場情況。
I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行II級響應。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於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及時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傳達指揮部有關指令。向礦山救援專家組、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國家醫療救護中心、救援物資儲備單位等發出預警,
III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急救援實行III級應急響應,國家礦山應急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1)若企業發生30人以上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2)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的或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事故;
(4)受災、受困人員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國家組織應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節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接警
(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監控中心調度室)負責接收全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值班電話:(023)48907816(外線)、#05(井下)、#08(地麵)。
(2)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時、必須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記錄。
(3)若不是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首先接到報警時,其他接警人員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
(4)若事故信息不是來自地方人民政府礦山應急組織,應立即告知相關人員。
2、應急組織啟動
(1)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通知所有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集合。同時通知有關部門、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彙報事故情況,整理現場資料、圖紙等,供指揮部決策、指揮使用。
(3)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組織研究救援方案,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命令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指揮部決定派出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確定是否請求外部增援。
(5)指揮部及時上報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適時向媒體公布。
3、應急救援行動
(1)赴現場應急工作組聽取事故現場情況彙報,並了解以下內容:
①事故礦井概況
②事故發生的經過
③災區探查的情況
④初步判斷分析事故地點、類別、原因
⑤已經采取的救援措施
⑥醫療搶救、醫治安排
⑦後勤保障
⑧治安保障
⑨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⑩礦井圖紙資料: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布置圖、礦井通風係統圖、事故地點局部放大圖和剖麵圖、搶救工程進展圖、供電係統圖、排水係統圖、消防火係統圖等。
(2)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指導、協調搶險救災,根據救援情況,負責協調調動救援、醫療力量和救援裝備、救援藥品。
(3)赴現場應急工作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
(4)赴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彙報事故現場情況及救援方案,隨時保持和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聯係。
(5)指揮部根據現場彙報分析掌握救援進展情況,修正救援方案,下達指令。
4、應急救援結束
(1)現場救援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彙報,由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做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並建檔管理。
5、礦山事故報告
(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采取積極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搶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並按照規定上報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國家礦山應急救援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接收全國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
6、礦山輔助救援隊伍的應急響應
礦山輔助救護隊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後,立即發出警報,並向指揮員報告。礦山輔助救護隊應做到:
(1)礦山輔助救護隊值班小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事故性質攜帶所需救援裝備,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礦山輔助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救災方案,按照礦山(煤礦)救護規程的規定,組織災區探察,實施有效救援。
(3)礦山輔助救護隊應將災情和救援情況,及時報告現場救援指揮部。救援能力不足、難以實施有效救援時,應立即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明確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現場增援的礦山救護隊,與先期到達的礦山救護隊組成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處理特別重大、複雜的礦山事故時,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調動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強救援工作。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及各醫療救護組織接到事故通知後,必須做好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的各項準備工作,按救援指揮部決定,趕赴事故現場參加醫療救治。
第三節 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煤礦根據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性質、類別,製定以下應急救援處置措施。
1.當發生瓦斯和煤塵爆炸時
(1)當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井下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立即電告調度室,調度室立即報警,指揮部人員迅速到位。
(2)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同時及時組織救援小組人員對其進行偵察,掌握情況和數據。根據事故報告情況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員。
(3)當井下有人員遇堵塞在工作麵時,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職工沿進風流方向撤離災區。堵塞嚴重時,找一安全地點等待營救,打開壓風管道或發出救援信號等待營救,及時、迅速組織其他職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輪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並隨時與調度聯係。
(4)根據偵察的情況和數據確定行動方案,首先救助遇險人員。
(5)指揮部根據事故地點,可在距災區距離最近的安全地點設立救護基地,選擇正確的通風方式,使爆炸後產生的在毒有害氣體不涉及其他工作麵。如果發生在回風巷,則要保持風機的正常運轉。救護隊沿進風方向或威協區域迅速撤人和救人。當發現火險重大隱患必須立即科學的撲滅。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點後,檢測瓦斯湧出量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並及時判斷確定有無二次爆炸。
(7)若沒有火災,沒有二次爆炸的危險時,及時清理好回風堵塞物,恢複通風設施,調整通風係統,確保正常通風。
(8)若是內因火災,不能直接撲滅時,就選擇好位置,準備密閉。密閉的程序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9)密閉完後立即撤離現場。指揮部根據情況再決定恢複程序和措施。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並確保抽風機和壓風機必須正常動轉。
(2)立即撤出井下鄰近工作麵或回風巷的全部人員,井下人員應根據避災路線從進風側撤出井外。
(3)如有人員被突出堵斷通路時,必須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斷壓風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營救。
(4)救護隊佩戴好呼吸器後,對突出地點沿途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遇難人員必須立即救出。如有人員被埋時,馬上確定位置進行挖救,同時恢複通風設施進行通風,以便其它人員一同參與搶救。
(5)救護隊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連續工作時,指揮部立即決定增援,盡快救出遇險人員及時組織施救。
3.當發生水害事故時
(1)如遇工作麵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馬上按避災路線撤出井外,同時通知其他威脅工作麵的人員撤離,並電告調度室。
(2)在現場的人員首先應就地取材,設法堵住出水點,如水勢凶猛,無法堵住時,切斷電源馬上撤離。同時通知其他工作麵人員撤出。
(3)如遇上山掘進被水淹沒安全出口時,災區人員盡量撤到安全的高處,並戴上自救器等待營救。
(4)遇險人員救出後應立即脫掉工作服,並用保溫毯進行保溫。壓出腹中積水,進行蘇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氣體中毒者,不能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時,隻能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5)救護隊根據水勢迅速搶救遇險人員和保護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時,決定將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機,並加強通風,同時檢測有害氣體(硫化氫、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礦水泵不能滿足排水需要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外求援,調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當井下火災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火災後,現場人員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滅火。
(2)當救護隊接到火災命令後,首先撤出井下人員,切斷電源,對火災類別、範圍、地點進行偵察,同時檢查瓦斯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立即製定救援方案施救。
(3)當如遇火災圍困時,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著嘴沿進風風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傷員,首先要給他戴上自救器,挽扶著撤離災區。
(4)當遇內因火災時必須及時和觀測瓦斯變化情況,選擇適當的科學位置進行密閉。密閉時,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5)當如果遇外因火災,首先弄清火災原因,屬電器火災時在不影響全礦井通風的前提下,切斷該區域電源,就地采用幹粉滅火器或沙子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直接滅火。如火災發生在進風巷,應采取礦井反風。反風前撤出進風側的人員。如火災發生在回風巷,應保持正常通風,可燃氣體不會積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減少進入火區的風量。滅火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濃度,如瓦斯濃度超過2%,不得直接滅火。
(6)當若火勢過大,燃燒範圍大,救災人員難以接近火源或直接滅火不安全和不經濟時,指揮部應及時決定封閉火區采取綜合滅火方法。
(7)火區封閉後,72小時後,救護隊去檢查密閉效果,抽氣化驗如無明顯效果,證明密閉不嚴,應馬上采取補救措施。
5.當發生頂板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頂板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組進行搶救。
(2)救護隊迅速到達現場後,首先了解冒頂的範圍,人員所在位置,然後決定現場搶救方法。
(3)如遇大塊矸石壓住,隻能用千斤頂頂起將傷員取出,嚴禁風鎬打或用鐵錘敲。
(4)如遇大型冒頂,裏麵還有人呼救時,首先用壓風管向裏麵送風供氧。然後再采取裝巷救人,如裝巷困難時,就采取用新掘進繞巷去救人。
(5)救出人員如遇停止呼吸,應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蘇生器進行搶救(首先檢查胸背部有無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壓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傷傷員流血不止時,馬上采用壓迫止血法止血,並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6.當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時
(1)當壓力容器發生爆炸事故時,救援行動小組首先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利用廣播報警,說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範圍和積極響應事故搶救或撤離事故危險區域。
(2)控製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要劃定危險區域,防止其他人員入內。
(3)對爆炸後產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時加以控製和處置。
(4)對事故現場要及時進行恢複人行通道。
7.當發生危岩滑坡事故時
(1)當危岩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立即指揮行動小組對其傷員進行搶救。利用廣播報警,並說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時迅速撤離危險區域,積極響應和參與搶險救災。
(2)指揮部要派專人觀測危岩發生地點的情況,保證救援小組的救援安全。
(3)盡快組織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控製和搶救。
(4)盡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運送傷員暢通。
(5)加強防範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當發生炸藥庫爆炸事故時
(1)當炸藥庫發生爆炸事故後,現場值班人員要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切斷事發現場的電源,利用廣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動小組迅速到達現場後,應首先迅速撤離其他人員,防止再次爆炸。馬上疏散未爆炸藥,並同安設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通行。
(3)將救出的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4)撤點,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以及救援搶險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教訓,製定更加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處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或發生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四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和現場急救
當礦井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後,礦工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必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采取救災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現場人員必須遵循一定的行動原則:及時報告災情,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及妥善避災等原則。
當發生災變事故後,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必須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的性質、事故地點及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距災區最近的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區域發出警報,使其他人員盡快全麵知道災情。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事故的過程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頂蠻幹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事和單獨行動。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離路線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求援,切忌盲動。
各類災害事故避災自救與互救措施
1.當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井下人員一旦發現感受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現象或發出嘶嘶的空氣流動聲的情況,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以降低身體高度,避開衝擊波的強力衝擊,並閉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蓋住身體,爆炸後,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離到新鮮風流中。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礦工在采掘工作麵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快速打開隔離或自救器並佩用好,迎著新鮮風流繼續下撤,如果距離新鮮風流太遠時,應首先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隊救援。
3.當發生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盡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範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情況,通風係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係,並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4.當發生礦井透水事故時自救與互救
當透水事故發生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湧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立巷道,當現場人員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避難硐室中避災,或選擇合適地點快速建築臨時避難硐室避災。
5.冒頂事故的自救與互救
當遇采掘工作地點發現有即將發生冒頂的征兆時,而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麵頂板冒落時,應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地點,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遇險後遇險者應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救護人員和撤出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第五節 各類災害事故的撤退路線
(詳見礦井《避災路線示意圖》)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時,受災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在救援指揮部組長的領導指揮下,根據不同災害性質和災害事故發生具體情況,按下列要求和路線搶救和撤退人員。
1、當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後,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從事故點沿進風流方向按下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6-1運輸大巷→主石門平硐→井口
2、當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情況後,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進一步確定救災路線,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盡可能從事故點按上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6-1總回風大巷→井口
3、當礦井發生頂板事故時,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沿支護完好、最安全、距離最近的路線撤退。
4、當礦井發生其它事故時,由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害事故具體情況臨時確定救災撤退路線。
第六章 應急救援物資與保障
第一節 內部救援保障
一、指揮保障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認真收集有關各種數據(特別是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通訊信息等),果斷決策搶險救援方案,指揮搶險事故工作,保障指揮決策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二、搶險救援隊伍保障
公司的自備救護隊日常應加強救援工作的應知應會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身體素質的鍛煉,加強對救援物資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搶險救災的能力。當事故發生後,救護隊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根據災情嚴重與否及自身救護力量,決定是否請外部支援。
三、醫療保障
醫療搶救組負責應急處理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堅持“救死扶傷,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隊伍醫療救護和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現場展開(特別是礦山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的專項培訓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物資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應定期檢查各類事故的救災物資準備情況及分布情況,定期向公司董事長彙報工作。
後勤保障組必須認真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供應,定期核查救援物質和裝備的數量及質量,保障搶險過程中有充足的救災物資,使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救災物資裝備表 表一
序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存放地點
保管人
單位
1
救護車
1
煤礦車庫
輛
2
壓縮氧自救器
30
井下各車場
台
3
幹粉滅火器
30
庫房機電硐室
個
4
沙子
1
庫房機電硐室
噸
5
Co檢測儀
2
調度室
台
6
cH4光學檢測儀
4
調度室
台
7
防塵管
¢50mm
1500
庫房
米
8
局扇
6
台
9
風筒
900
米
10
板材
3
┫
11
人數
16
個
第二節 外部救援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決定請求外部應急救援隊伍與否,通過向行業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調援,根據醫療搶救組的能力決定是否請求外部醫療機構增援(如趕水醫院、藻渡醫療),保障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章 預案的維護管理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煤礦董事長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各部門定期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
第二節 預案演練計劃
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從煤礦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以及各危險源易發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組織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一次模擬應急救援演習,提高煤礦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救援小組成員的實戰水平和作戰能力,增強煤礦廣大員工預防事故的意識和自我防護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發生後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應急救援小組每年組織對預案修訂一次。
應急救援小組根據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保證本預案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在搶險過程中成績顯著的,煤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因工作失誤造成後果的,按照煤礦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本預案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生效。
第八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煤礦成立本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黃開權擔任,副組長由趙柄雲擔任,小組成員:趙偉、趙遠偉(煤礦駐礦代表)、張元龍蔣立全(後勤管理)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的任務:⑴收集資料,並進行初始評估。⑵辯識危險源並評價風險。⑶評價應急能力與資源。⑷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係。⑸編製符合實際的應急計劃方案。⑹編製各級應急計劃。
應急救援報警指揮聯係電話
姓 名
職 務
有線電話
移動電話
公司電話
值班室(24小時值班)
48907816
趙久富
董事長
48700065
13908367988
楊剛
礦長
139883982907
張知勉
技術負責人
13452463728
趙福偉
安全礦長
13996492858
黃開權
生產礦長
48907816
13883982907
吳天富
公司辦公室主任
48907816
13678498840
張元隆
防突負責人
48907816
13594231225
救 援 指 揮 部
48740068(辦)
陳學全
綦江縣煤管局局長
48626163
13609409579
王誌力
綦江縣煤管局副局長
48626162
13996297222
石壕煤管辦
24小時值班電話48740078
李尚虎
石壕煤管辦主任
48740078
13883332997
鬆藻煤電礦井
救護大隊報警48731133、48731134
應急救援處理中心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68
縣救援指揮部
應急救援中心
執法大隊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95
縣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