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慶煤礦08年應急救援預案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企業概況 1
第一節 編製的目的及任務 1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1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2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02manbetx.com 03manbetx 3
第二章 礦井災害03manbetx 及危害 4
第一節02manbetx.com 類型及危害程度03manbetx 4
第二節 災害02manbetx.com 分布範圍及危害 5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6
第四節預案適應範圍 7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8
第一節02manbetx.com 搶險指揮機構 8
第二節 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8
第三節 應急救援指揮部 10
第四節 應急救援小組 11
第五節 後勤保障小組 11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12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12
第二節 預警行動 17
第三節 事故報告內容 17
第一節 重特大事故報告製度19
第三節 應急救援處理方案與原則 23
第四節 各類事故井下現場自救 26
第五節 各類災害事故的撤退路線 27
第六節 應急救援預案的宣貫與預演 28
第六章 應急救援物資與保障 29
第一節 內部救援保障 29
第二節 外部救援保障 30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31
第二節 預案演練計劃31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31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31
第八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32
附 件:
1、應急救援報警指揮聯係電話
2、煤礦救護協議書
3、煤礦交通及地理位置示意圖
4、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通風、避災示意圖
前 言
為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製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災害的損失,根據國家及地方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本著“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特製定本預案。
第一章 企業概況
第一節 編製的目的及任務
為了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製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把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製,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係。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一、礦井始建於一九八九年破土建設,一九九一年投產,設計生產能力3萬t/a 。服務年限為32年。礦井有礦區公路與趕水鎮公路(210國道)相接,相距26Km。礦區距綦江縣70 Km,至渝黔鐵路岔灘站20 Km,陸路交通較為方便。礦井采用主平硐+暗斜井開拓,主采K3煤層,K2煤層為保護層,現K2、K3煤層采用後退式布置,K2放炮落煤,K3手鎬落煤,“三八”製作業。
二、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結構:礦級管理五人,技安室安全檢查員三人,瓦斯檢查員6人,放炮員6人,現有井下從業人員60人。
三、礦井通風:現實行全負壓通風,均采用軸流式22KW抽風機,一台運行,一台備用,礦井總進風量為680―960m3/min。
四、礦井排水:因我礦是采鬆礦的邊角煤,故基本無水量湧出。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一、井田煤層地質情況
1、地層
礦區出露地層最老為二疊係下統茅口組(P1m),最新為二疊係上統長興組(P2c)。現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1)二疊係下統茅口組(P1m)
為深灰、棕灰色厚層狀生物碎屑石灰岩,含燧石結核及條帶,其厚度為105m,為煤係地層之底板,與上複地層呈假整合接觸。
(2)二疊係上統龍潭組(P2l)
該組分為上、下煤組,其岩性為灰黑色、深灰色泥岩、砂質泥岩、炭質泥(頁)岩,厚度為92m,含煤1―8層。其中K1、K3煤層為全區可采,K2、K4煤層為局部可采(本礦K2可采),該礦井采下煤組(K2)和上煤組(K3)煤層,其厚度K2為0.50―0.70mm、K3為1.5―2.5m。K1為煤層已采完。
(3)三疊係上統長興組(P2c)
深灰色中厚層狀生物碎屑石灰岩,局部少許燧石結核及條帶,為煤係地層之頂板,厚約82m。
2、煤層
(1)K2煤層:結構簡單,為局部可采(本礦全層可采),厚0.50―0.70m,平均0.60m,頂板為泥質灰岩、泥質頁岩,底板為砂質泥岩,位於下煤組中部。
(2)K3煤層:位於上煤組底部。結構簡單,為主采煤層,厚1.5―2.5m,平均2.0m。頂板為炭質泥岩,粉砂質泥岩、燧石灰岩,底板為砂質泥岩。屬穩定煤層。
二、開采布置
本礦為現有生產礦井,開采深度+490―+607m,根據煤層賦存狀況,仍采用平硐開拓,單水平、分段開采,工作麵采用走向長壁采煤法,後退式開采。
第四節 曆年來的礦井災害事故03manbetx
根據曆年的安全統計資料分析,礦井安全生產事故類型主要為頂板事故、瓦斯事故、放炮事故、觸電事故。礦井地質構造簡單,未發生死亡事故。
第二章 礦井災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節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礦井實際資料揭示,礦井道路交通較方便,礦距趕水約有20公裏,距210國道10公裏,交通十分方便,按照多年辦礦經驗教訓積累,按其發生危險性大小,將我礦發生的重特大危險源可分為五大類,即:奇峰板垮塌事故、水災事故、瓦斯突出事故、煤塵爆炸事故及火災事故,其危害程度分述如下:
一、煤層頂板事故
主要是指采煤工作麵的頂板,由於受地質構造對煤岩的搓揉破壞,當煤炭采空後,采空區應力受到破壞,失去平衡,加之放頂線上每根支柱承擔的壓力不均勻,當人工回撤受力的支柱時,往往支柱承擔不了衝擊負荷的壓力,支柱一倒下大塊頂板就會冒落,重者就會帶來不必要的事故,曆年來因此事故造成一名礦工受傷。
二、水災事故
此危險源是指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地表水和地下水通過各種通道湧入礦井,曾經因老窯水被揭穿,造成穿水未遂事故。此事故無死亡。
三、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在瓦斯壓力作用下,破碎的煤體與瓦斯從煤體內突然向采掘空間大量的噴出,此事故多發生在地質構造帶內(斷層褶曲,底鼓頂壓構造附近),該類事故建礦以來未造成事故。
四、煤塵爆炸事故
煤層本身具有煤塵爆炸性,煤層粉塵濃度較高,在具有700―800°C的高溫熱源的條件下會引起煤塵爆炸。
五、礦井火災事故
我礦火災事故分為內因火災(煤層自燃、采空區發火)和外因火災(違章放炮電器火災)
(1)內因火災:煤層自燃和采空區發火
(2)外因火災:
我礦采掘係統點多麵廣,違章放炮,違章操作電器設備,電器失爆,供電線路短路,漏電都可能造成礦井外因火災的發生。
礦井井下巷道、工作麵、硐室、采煤工作麵等地點發生火災時,會波及和威脅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並大量的損失國置之腦後資源。
第二節 災害事故分布範圍及危害
五大自然災害主要分布在礦井井下整個井田開采範圍內,特別沿地質構造帶附近。根據各個危險源存在形式和條件及地點,其分布範圍如下:
1.煤與瓦斯突出:目前分布在+556水平K3工作麵。在未保護區域或遇地質變化時的采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2.煤塵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各工作麵的回風巷,和原煤轉載點和裝煤口一帶。
3.礦井火災:分布在井下各采區K3煤層自燃和各采區的放炮地點。
4.礦井水災:分布在井下K3采麵、K2掘進工麵,危害程度一般。
5.頂板災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區k2、k3采掘工作麵。
6.壓力容器:分布在地麵的有空壓機、儲氣罐。
7.危岩:分布在礦區西麵上方,有危岩垮落危險。
8.炸藥庫:分布在礦區100m之外。
2KM
炸藥庫
8號危險源
0.2KM
調度室(48903928)
應急救援指揮部
壓力容器
6號危險源
1KM
危岩
8子 8 7號危險源
井下1―5號危險源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堅持“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的第一原則,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時,以最快的速度實施救援和處置。
2.堅持“以人為本”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機構所有人員必須在15分鍾內趕到井口、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必須在5分鍾內作好下井準備,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25分鍾內作出搶險救援的決定。
3.堅持分工合作、落實責任的原則。煤礦礦長為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礦長不在公司時,由技術負責人、安全礦長、生產礦長依次承擔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應急救援小組和後勤保障組在組長不在時,以副組長和排名先後依次承擔組長責任,配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施應急救援處置。
4.堅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聯係方式暢通,應急救援機構所有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切實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四節 預案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
凡礦井發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麵無法正常生產或有人員傷亡的。
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或工作麵造成破壞的。
3.井下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
4.井下發生水災,危及人員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麵大麵積冒頂的。
6.壓力容器超壓,或操作不當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體滑坡的。
8.炸藥庫發生燃燒或爆炸的。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節 事故搶險指揮機構
煤礦成立了綦江縣後慶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後勤保障小組等14個機構。如圖所示: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事務法律谘詢組 通訊聯絡
安全生產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
應急救援小組
管理組 技術組 後勤組 保衛組
消防組 特殊搶救組 協調小組 公用工程組 醫療組
第二節 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礦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災害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順序通知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值班室待命,共同研究,組織搶險營救工作方案。
二、組長(礦長)是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的全權指揮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副組長的協助下,研究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第一時間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和通知救護支援。
三、副組長積極協助組長工作,參與應急研究,救援作戰計劃、營救措施的實施工作,並對礦燈房、井口檢身、抽風房等值班人員布置崗位任務,通過電話或出井人中了解事故具體情況,並隨時向組長彙報。
四、成員(生產礦長)負責經研究的救援方案實施,根據實際情況所需的人員,按方案和措施組織實施,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並配備足夠的備用人員待命,完成組長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成員(後勤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調配,保證救災經一線的需求。
六、成員(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井內、井外的通訊聯係;記錄現場所彙報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向組長彙報;負責傳達組和的命令;並做好上行下達、下行上傳的工作。
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聯係電話
組 長:馮弟文(手機:13983791358)
副組長:周 凱(手機:13527386230)
成 員:江清漁(手機:13752872778)
周尚超(手機:13594371975)
王家亮(手機:13436040878)
陳明寬(手機:13500347218)
第三節 應急救援指揮部
由馮弟文(手機:13983791358)任指揮長,周凱(手機:13527386230)任副指揮長,成員:江清漁、周興科、王家亮、範國權、孫向坤等同誌。
指揮部職責: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傳遞、通報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救援行動;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部門和友鄰單位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行動經驗教訓的總結工作。
指揮部人員分工:
指揮長:組織、指揮全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組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周尚超:負責應急救援時生產係統和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係。協助指揮長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工作及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江清漁:協助指揮長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滅火、搶險、搶修、救災、警戒、治安、環保、疏散、道路管製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長對外發布有關情況。
王家亮: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叫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第四節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周尚超(手機:13594371975),副組長:範國權(手機:1398394371975),技安室、瓦檢員、放炮員、生產班長為成員。
應急救援小組職責:及時趕到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立即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現場事故救援方案,封閉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並保存事故證據,搶險救災,疏散礦工,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做好傷亡人員的處置及家屬安撫工作。
第五節 後勤保障小組
江清漁(手機:13752872778)任組長,陳明寬同誌任副組長,庫管員、電工、充電工、裝卸工等同誌為成員。
後勤保障小組職責: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準備必須的搶險救護器材,交通工具和搞好接待工作,協助應急救援小組處理善後事宜,做好企業穩定工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礦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根據各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劃分為不同的監管單元,確定專人對各單元進行監管。對各危險源按日檢、旬檢、月檢的期限進行檢查,並將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上報安全礦長處,由安全礦長指定專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完善。同時通安科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活動予以登記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跟蹤檔案。
為了最大限度杜絕或減少各類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礦根據自己的特殊性和具體情況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製定如下預防措施:
1.為防止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
(1)對所有電氣設備在入井安裝前,都必須經技術科科學的檢查,並對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進行認真的檢查並作好記錄,符合01manbetx 規定的相關要求後方能入井安裝運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由技術科組織井下電工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結果應書麵交技術科彙報存查建檔。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失爆電氣設備,井下電工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操作。
(3)對臨時停工的采掘工作麵,嚴禁停止局扇運行,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行的工作麵恢複通風前,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41條的規定執行。由通安防隊派人彙同救護隊一並進行排放工作。
(4)對井下建立完善的灑水噴霧係統,在各轉載點、溜煤眼、運輸機頭、總回風巷等,為防止粉塵飛揚,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灑水清塵,防止粉塵堆積。
(5)對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堅持檢身製度,嚴禁煙火、點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範圍內嚴禁有煙火。
(6)礦燈房要嚴格礦燈的收發製度,每天堅持對收回來的礦燈要進行檢查,對不防爆的礦燈嚴禁入井。井下人員嚴禁私自撤卸敲打、撞擊礦燈。
(7)在各采掘地點放炮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作業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文件的規定作業,嚴禁違章操作。
2.為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必須堅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2)堅持開采保護層,並且保護層必須超前被保護層不小於層間距的兩倍,並不得留設煤岩柱。
(3)堅持煤體注水。在回風巷打下向孔,對煤層進行注水。
(4)在掘進巷道時,采取打超前排放鑽孔等防突措施。
(5)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製專門設計,並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後,並報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方可采取震動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層工作麵必須安裝瓦斯監測探頭、專用電話,專職瓦檢工,班組長自帶便攜式報警儀及職工必須自戴自救器。
(7)對突出煤層的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作業。
(8)在突出煤層掘進時,救護隊應待機現場值班。
(9)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麵不能三班作業,必須留足瓦斯排放時間。
3.為防止水災事故
(1)對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擋、堵、排等方法。
(2)對井下水防治,對發現煤(岩)層有透水征兆時,必須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嚴禁邊掘邊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區邊界隔水煤柱、工作麵隔水煤柱及區段煤柱和水平之間的煤柱及礦區邊界煤柱等。
(3)對主要排水設備必須達到礦井最大湧水量的安設和購置,並必須有可靠的備用排水設備。
4.為防止井下火災事故
(1)對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供水管網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隨時保持足夠的水量。
(2)救護隊每5天一次對各已密閉的采掘工作麵進行仔細的發火征兆檢查,同時測定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書麵報告技術負責人和通安科備查。
(3)按規定及時封閉采空區。
(4)對各工作地點放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的規定進行放炮工作。
(5)井下電工嚴禁帶電作業。
5.為防止頂板事故
(1)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地測人員對每個采區、各回采工作麵頂、底板岩性的組成、物理力學性質、與鄰近煤層的開采關係、煤質軟硬、厚度變化和傾角、地質構造、自然裂隙的性質及賦存情況等都要進行調查研究,寫出各工作麵的地質報告,作為編製作業規程的依據,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止頂板事故的措施。
(2)組織力量,進行工作麵礦壓觀測。
(3)認真編製《作業規程》,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組織正規作業,加快工作麵推進度,以減少頂板懸露的麵積和時間。
(4)對作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教育,使職工熟悉和掌握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征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有危險情況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處理,來不及處理時,要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並報告調度室。
(5)嚴格工作麵的檢查和管理,保證支護質量和支架的穩定性,支護使用的材料,其規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金屬支柱必須定期試壓,各種特殊支架要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
(6)工作麵如遇破碎、鬆軟頂板、過斷層、過老空、過冒頂區以及初采或收尾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縮小空頂距離,改變支護方式,增強支護密度,加強頂板管理工作,在頂、底板破碎時,支柱必須穿鞋戴帽,加強扛背、杜絕空頂。
6.為防止電氣設備火災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在生產過程中,各種電氣設備和供電係統的安裝、運行、試驗等工作,如不按照堆積操作,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和其它設備、器材產生靜電和電報火花,可能引起火災、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因此,應嚴格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和使用製度;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井下應作用具有“MA”標誌的產品;按規定安設漏電保護裝置,保證接地良好;嚴禁在回風巷等危險地點內敷設供電電費和安設電氣設備。
7.為防止危岩垮落山體滑坡事故:安穩鎮大堰村七社因受采空區的影響,可能造成地表建築物塌陷,從而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為防止炸藥庫房的爆炸事故
(1)庫房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2)庫房內使用的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防止產生火花。
(3)庫房附近50m內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場所。
(4)庫房必須建立領退製度,並作好一切記錄,不得有誤差,雷管必須編號發放。
(5)礦領導和通安科、供應科、保衛科定期進行檢查和核對帳目、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6)值班人員每旬要對其購買、使用剩餘的數目記錄好,並填表報礦和通安科、保衛科備查。
9、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M7、M8、M11煤層的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第二節 預警行動
本預案適用範圍:
凡礦井發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麵無法正常生產或有人員傷亡的。
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或工作麵造成破壞的。
3.井下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
4.井下發生水災,危及人員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麵大麵積冒頂的。
6.壓力容器超壓,或操作不當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體滑坡的。
8.炸藥庫發生燃燒或爆炸的。
第三節 事故報告內容
一、井下事故現場向地麵值班室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地點;
2、事故類別;
3、事故目前傷亡情況;
4、事故發展趨勢。
二、煤礦向救護隊、應急中心、煤管局、鎮政府報告事故內容:
1、事故單位、報告人、聯係電話;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簡要經過,當場死亡人數、財產損失估計、事故發展趨勢;
4、已采取的事故搶救措施;
5、需要搶險隊伍、醫療急救組織等有關部門協助搶險的事宜。
第五章 重特大事故報告製度、預防措施
第一節 重特大事故報告製度
一、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部門,應在最短的時間(2分鍾內)以最快的方式立即響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報告,指揮部及辦公室獲悉後應在3分鍾內立即向縣煤管局、縣經委、縣公安局、縣安監局報告,同時向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並視事故情況及時做好有關情況比續報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在向上級報告時,可先采用口頭(電話)方式報告,隨後立即用書麵形式正式上報。報告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部門、時間、地點及事故類別;
2、事故的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或其它後果,如爆炸事故還應報告已爆炸物品的數量、破壞範圍或損失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有無發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傷亡人員的搶救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救援工作;
6、報告人的姓名、職務、聯係方式。
第二節 重特大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一、預防煤(岩)與瓦斯突出事故
1、需在防突區域進行采掘施工作業的地點,由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負責將防突區域的地質資料、保護層煤柱、防突範圍、施工長度、防突麵積等到圖紙綜合資料收集齊全;
2、技術員根據綜合資料,按《煤礦01manbetx 》、《防止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煤管局有關防突規定,在施工前編製防突措施、補充措施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3、編製的防突措施和措施的批複,由技術負責人或防突隊長貫徹,安全礦長負責監督執行;礦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全麵貫徹學習經批準的防突技術安全防護措施,並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4、凡防突采掘工作麵,必須實行動態管理;
5、凡防突采掘工作麵,都必須按規定配足壓縮氧看破救器、瓦斯監控係統、隔爆水袋、反向風門、水噴霧裝置;
6、防突頭麵必須調整形成穩定可靠的獨立通風係統,工作麵在執行防突技術措施時(排放鑽孔),回風巷嚴禁人員進入和安排其它工作平行作業;
7、防突采掘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嚴格瓦斯檢查,凡瓦斯濃度超限,必須停止作業;
8、采掘防突工作麵,必須定期檢查校正瓦斯監控係統,做到數據準確,斷電可靠;
9、采用局扇通風的防突掘進頭,必須建造兩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筒通過風門牆垛必須安設防逆流鐵質風筒,局扇和掘進頭供電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10、防突采掘工作麵,嚴禁使用風鎬作業,放炮站崗位置應符合規定;
11、防突工作麵必須進行預測預報、排放鑽孔、效果檢驗、防護措施等措施後,按設計的鑽孔參數布孔,其臨界指標△h2小於20MM水柱,鑽屑量才錄用;
12、未經預測、排放鑽孔效果檢驗或經預測、排放鑽孔、檢驗後未填允采允掘通知單,嚴禁組織采掘工作;
13、各掘進磧頭的安全屏障不少於5米,嚴禁超采超掘。
二、預防瓦斯窒息、燃燒爆炸(煤塵)事故
1、合理安排布置采掘生產,采煤工作麵投產和掘工作麵施工前,必須具備完善可靠的通風、瓦斯監測,防突安全設施,防滅火裝置和綜合防塵係統,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才準投產施工。
2、加強對礦井通風係統的管理,采掘工作麵、巷道及其它地點配風量,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規定執行,保證礦井、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
3、處理瓦斯超限、積聚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4、采掘工作麵要實行分區通風,嚴禁使用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和微風作業;
5、局扇和掘進巷道供電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風出口距磧頭距離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保證局扇和磧頭有足夠的風量;
6、加強巷道貫通管理,凡巷道貫通,必須有巷道貫通通知書,巷道貫通前後,應編製調整通風係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7、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求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記錄,瓦斯濃度超過《煤礦01manbetx 》有關條文規定時,瓦斯檢查員有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交撤到安全地點,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8、加強放炮管理,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作業規程》規定裝藥放炮,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9、各采掘班級,必須嚴格按礦井的“防塵措施”規定要求,搞好礦井防塵工作;
10、加強電器設備檢查、管理,井下電器設備的安裝、檢查、更換和移動等都必須堅持停電操作,嚴禁帶電作業,隨時檢查設備的防爆性能,防止電器火花的產生;
11、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必須及時對與該工作麵相通的所有通道進行永久性密閉;
12、加強自然發火區域的檢查測定工作,每3―5天由值班礦長對647水平回風巷和密閉牆等各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情況,采取措施以便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預防水災事故
1、認真做好防洪防漏預測預報工作,清理好風井、主要平洞水溝內雜物,保持井下水溝暢通;
2、加強井下各巷道頂、幫滴水、淋水處的水量觀測工作和頂板支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3、搞好回風井檢查防治工作。
4、礦井北冀K2煤層開拓巷道以及有可能發生水患的巷道掘進,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掘進原則。
5、加強礦井+607水平自然排水溝的日常清掏維護工作,保持隨時暢通,為探放水創造良好的條件。
五、預防頂板垮塌事故
1、煤巷、半煤(岩)巷采用支架或支柱支護的掘進施工,必須使用好超前支護,永久支護緊跟磧頭,所有石門岔道口支護必須使用大直徑(不少於20CM)抬棚或金屬棚支護牢固;
2、對留頂煤及K3煤層沿底板掘進的煤巷必須找背嚴密,不漏煤,對掘進過破碎帶控頂箱距0.8米內,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未采至收尾都必須編製專門防止頂板垮塌的專項措施,嚴格工作麵日常的頂板管理督促檢查;
4、采過程必須加強上下出口20米範圍內頂板管理和支護;
5、在回采工作麵過煤柱、過老巷、地質變化帶、處理冒頂區、修護巷道、支架回撤等到都必須編製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
6、礦值班人員、技安值班員,必須對掘進麵、運輸巷的頂板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7、采掘和修護巷道等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三大規程”有關措施規定操作,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第三節 應急救援處理方案與原則
一、事故報告
1、井下首先聞訊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向礦值班調度室電話報告,說明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及現場情況。
2、礦值班員接到報告時,要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人數、影響範圍、現狀和趨勢。並通知鄰近災區威脅人員,由班組長帶領沿事故避災路線撤出。做好各記錄,同時分別通知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受應急救援任務人員到辦公室
3、礦長按有關文件要求及“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彙報事故情況及事故性質、發生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程度、現狀和趨勢等。
二、事故發生後地麵指揮及處理
1、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技安組長等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趕到辦公室,按其分派的任務各盡其現,迅速查明事故地點、事故性質、遇難人數、事故波及範圍、通風瓦斯情況。
2、地麵以礦長為指揮,安全礦長為副指揮,在救護組長等的協助下,迅速成立救災指揮部,迅速製定救護組的行動計劃與安全措施。
3、總指揮應指定一名副礦長,清點所有留在井下的人數,嚴格控製入井,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通知主要通風機保持正常運轉,所有設備未經總指揮同意,不得改變狀況,並派電、鉗工到抽風機房值班監護運行。
5、地麵事故指揮室與井下救災值班地點要暢通電話,並固定人員值班,對災區情況要保持時常聯係與指揮。
三、井下事故現場指揮及處理
1、領導小組副組長或成員接到組長的命令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了解災情,並根據事故種類、性質、災情大小,提前作好正確決定,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並隨時派人向總指揮彙報現場情況。
2、救護組長根據事故性質,帶齊救護設備及器材,集中力量投入搶救遇難人員的工作。
3、發生火災時,屬電器火災時在不影響全礦井通風的前提下,切斷該區域電源,就地采用幹粉滅火器或沙子現場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直接滅火,並迅速查明並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組織救護組搶救遇難人員,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火災蔓延,並根據災情大小,斷電區域、通風要求(在有瓦斯湧出的采煤工作麵應保持正常通風或用避部反風;若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要按規定措施後執行)。封閉火區,在進、回風巷應同時進行,並計算瓦斯積存速度,嚴防采空區瓦斯爆炸,危及施工人員的安全。
4、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迅速組織災區和威脅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退,搶救遇難礦工,由救護組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若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先切斷電源,防止二次爆炸,及時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修複損壞的巷道。
5、發生突出事故時,首先沿瓦斯的避災路線撤退災區人員並搶救遇難人員,及時切斷瓦斯巷道的稀釋和排放,盡快恢複正常通風,製定措施清理突出的煤(岩)。
6、發生透水事故時,沿避災路線向高處撤退人員到安全地點或抽風井外,現場人員積極采取引、排、堵的防水措施,並切斷災區電源,保持正常通風,防止透水事故伴隨瓦斯燃燒和爆炸。
7、發生冒頂事故時,及時探明遇難人數和位置,保持正常通風,根據現場情況,當壓力穩定後立即組織人員搶修,並加強對冒頂周圍的圍岩加固支護,防止再次冒頂傷人;若有被困人員,另可從煤層掘巷道至冒頂區段予以救護。
其原則:一是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一旦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5分鍾內趕到事故現場施救;二是堅持“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的原則,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小組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實施救援和處置;三是當本礦井發生其中一項重大危險源事故時,若事故範圍大,性質嚴重請求鎮、縣施救時,應按鎮、縣預案予以實施的原則。
第四節 各類事故井下現場自救
一、煤塵爆炸
1、聽到爆炸後,應把嘴張開,用濕毛巾捂住鼻口;
2、煤塵爆炸後,要立即佩帶自救器,可用濕毛巾迅速捂住鼻口,並就地臥倒;
3、煤塵爆炸後,生存人員保持鎮定的情緒,在班組長的帶領下(I無班組長時由老工人帶領),向新風流的(或避災路線)的方向撤退或躲進安全地點,切忌亂跑,等待救援;
4、若撤離險區後,應迅速向礦值班室彙報現場情況。
二、瓦斯爆炸
1、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應背向爆炸地點或方向迅速臥倒(如所在地點有水,可暫時俯臥於水中),用濕毛巾捂住鼻口或佩帶好自救器;
2、距爆炸中心較遠的作業人員,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的同時,應沿新鮮風流(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災區,防止二次爆炸增大人員傷亡;
3、瓦斯爆炸後,應立即切斷通往事故地點的一切電源;
4、若撤離險區後,應立即向值班彙報情況。
三、井下透水事礦
1、發現采掘工作麵有冒頂預兆,若自己無法逃離現場時,應立即把身體靠向硬幫或有強度支柱的地點,把身體藏在支柱牢固或大塊岩石支起的空隙中;
2、當在大麵積冒頂堵塞巷道,作業人員被堵截在工作麵時,大家要保持鎮定的情況,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隻留一盞礦燈供照明使用,並用工具不斷地敲打岩壁、風管,向外報警,外側人員得到報警後,立即采取營救措施,予以施救。
第五節 各類災害事故的撤退路線
(詳見礦井《避災路線示意圖》)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時,受災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在救援指揮部組長的領導指揮下,根據不同災害性質和災害事故發生具體情況,按下列要求和路線搶救和撤退人員。
1、當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後,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從事故點沿進風流方向按下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 +518m石門運輸大巷 井口
2、當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在及時、準確摸清事故地點情況後,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進一步確定救災路線,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盡可能從事故點按上行路線撤退。
事故發生地點 +607m水平2302回風石門 風井
3、當礦井發生頂板事故時,根據事故地點的具體情況,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沿支護完好、最安全、距離最近的路線撤退。
4、當礦井發生其它事故時,由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害事故具體情況臨時確定救災撤退路線。
第六節 應急救援預案的宣貫與預演
礦要定期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本預案規定,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從礦實際出發,全權對現場各危險目標容易發生事故的場所,每半年組織職工及相關工人要員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進行全員培訓,使之提高礦應急預救援預案指揮機構即:救援小組成員的技術素質,實戰水平和作戰能力,提高全礦職工預防事故的安全及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力爭在事故發生後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第六章 應急救援物資與保障
第一節 內部救援保障
一、指揮保障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認真收集有關各種數據(特別是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通訊信息等),果斷決策搶險救援方案,指揮搶險事故工作,保障指揮決策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二、搶險救援隊伍保障
公司的自備救護隊日常應加強救援工作的應知應會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身體素質的鍛煉,加強對救援物資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搶險救災的能力。當事故發生後,救護隊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根據災情嚴重與否及自身救護力量,決定是否請外部支援。
三、醫療保障
醫療搶救組負責應急處理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堅持“救死扶傷,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隊伍醫療救護和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現場展開(特別是礦山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的專項培訓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物資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應定期檢查各類事故的救災物資準備情況及分布情況,定期向公司董事長彙報工作。
後勤保障組必須認真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供應,定期核查救援物質和裝備的數量及質量,保障搶險過程中有充足的救災物資,使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救災物資裝備表 表一
序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存放地點
保管人
單位
1
救護車
1
煤礦車庫
輛
2
壓縮氧自救器
40
井下各車場
台
3
幹粉滅火器
10
庫房機電硐室
個
4
沙子
1
庫房機電硐室
噸
5
Co檢測儀
2
調度室
台
6
cH4光學檢測儀
3
調度室
台
7
防塵管
1000
庫房
米
第二節 外部救援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決定請求外部應急救援隊伍與否,通過向行業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調援,根據醫療搶救組的能力決定是否請求外部醫療機構增援(如趕水醫院、藻渡醫療),保障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章 預案的維護管理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公司董事長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各部門定期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
第二節 預案演練計劃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從公司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以及各危險源易發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組織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一次模擬應急救援演習,提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救援小組成員的實戰水平和作戰能力,增強公司廣大員工預防事故的意識和自我防護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發生後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應急救援小組每年組織對預案修訂一次。
應急救援小組根據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保證本預案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在搶險過程中成績顯著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因工作失誤造成後果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本預案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生效。
第八章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及任務
公司成立本預案編製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馮弟文擔任,副組長由礦長周 凱擔任,小組成員:江清漁、周尚超、王家亮、陳明寬。
預案編製領導小組的任務:⑴收集資料,並進行初始評估。⑵辯識危險源並評價風險。⑶評價應急能力與資源。⑷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係。⑸編製符合實際的應急計劃方案。⑹編製各級應急計劃。
附:
1、後慶煤礦通風係統圖;
2、後慶煤礦避災路線圖;
3、後慶煤礦采掘工程平麵圖。
應急救援報警指揮聯係電話
姓 名
職 務
辦公室電話
宅 電
移動電話
值班室(24小時值班)電話
48778110
馮弟文
礦 長
48778688
48778981
13983791358
周 凱
技術負責人
48778148
48778308
13527386230
江清漁
安全礦長
48778110
48778734
13752872778
周興科
生產礦長
48778110
48822034
13527331349
王家亮
礦長助理
48778110
48778659
13436040878
周興超
辦公室主任
48778110
48822093
13594371975
陳明寬
後勤科長
48778985
48778739
13500347218
綦江縣煤管局
值班室(24小時值班)電話48626166
陳學全
局 長
48626163
48614992
13609409579
王智力
副局長
48626162
13996297222
趙治前
紀檢書記
48626162
85892768
13883333688
趕水鎮煤管辦
24小時值班電話
48775855
陳清禮
主 任
48775855
13883328001
藻渡煤礦救護隊
救護大隊報警
48779170
縣應急中心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95
48661968
趕水鎮醫院
急救值班電話
48772093
4877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