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兼並重組須科學實施
煤炭企業兼並重組須科學實施
推進煤炭企業兼並重組是國家為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和產業發展水平,保障煤礦安全生產、遏製重特大02manbetx.com
發生而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我國煤炭產業在“十二五”期間的主旋律。
但是,從近兩年的山西、河南等重點產煤省推進煤炭企業兼並重組的經驗來看,煤炭企業兼並重組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因礦製宜,按照“先易後難保進度、特殊問題後期辦”的工作思路,分類施之,一礦一策,穩步推進。一是采取買斷的模式。對資源儲量在300萬噸以上的小煤礦、條件比較好的小煤礦、災害威脅比較大的小煤礦,要積極引導小煤礦評估作價整合給大型煤業集團,這有利於國有煤業集團對煤炭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有利於大規模機械化開采,提高煤炭利用率,提高災害的防範能力。二是采取控股的模式。對煤炭儲量在200萬噸左右、災害威脅不是很嚴重的小煤礦,要積極引導煤礦企業由大型煤炭企業控股,充分利用大型煤業集團在管理、技術、人才、資金等方麵的優勢,全麵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水平。三是采取托管的模式。對煤炭儲量在100萬噸左右的小煤礦,由大型煤業集團派駐“五職礦長”進行管理,煤礦企業按噸煤標準向大型煤業集團繳納管理費用。這樣,不僅給這些資源儲量較少的企業找到了一條出路,還減少了資源的浪費,避免了一些不穩定因素。
總之,煤炭企業兼並重組一定要符合當地實際,因地製宜,因礦施之,穩妥科學推進,不能搞行政式的拉郎配和“一刀切”。隻有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胡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