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礦業業務招待規定
XX礦業業務招待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業務招待管理,嚴格控製費用開支,降低企業管理成本,規範接待行為,結合企業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接待原則
本規定所指公務接待工作是公司領導或業務部門負責人在公司內部進行的公務接待。
公司所有對外公務接待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來客各對口相關業務部門配合實施。
招待所為公司內部業務用餐招待場所。
凡來公司進行公務活動的上級部門領導、兄弟單位及業務單位,招待用餐根據工作需要一般在迎、送時各安排一次招待,其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作餐。
第三條 招待標準
招待分為工作餐和招待餐。
招待標準:
工作餐按每人35元/日控製(工作餐不備煙、酒、飲料)。
招待餐分甲乙丙三個標準:
甲級按每人40元/餐控製(酒水單價100元以上,無特殊情況不超過200元) ;
乙級按每人35元/餐控製(酒水單價100元以下);
丙級按每人30元/餐控製(酒水單價50元以下)。
標準確定由陪餐領導通知辦公室。菜品由陪餐人按招待標準自行決定,飯、菜、酒水嚴格按成本定價,招待所每月底將菜單報企業管理部、辦公室各一份。
第四條 招待程序
凡來公司進行公務活動的上級領導、兄弟單位領導及對口業務部門,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招待工作。有對外接待任務的業務部門,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後,辦公室通知招待所安排,其他部室不得自行安排。
公司領導安排的招待,陪餐人員由陪餐領導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人,辦公室負責通知安排。
招待用餐成本表當日由主陪人簽字,次日招待所報辦公室,月底辦公室送各主管公司領導簽字後彙總,招待所持彙總表、用餐成本表和發票由副總經理簽字後到財經部結算。招待費用要做到日清月結。
第五條 招待紀律
凡不屬於公司公務招待範疇,由各部門自行組織進行的會餐、宴請等事宜,費用由部門自行負責。
招待用餐要厲行節約,堅持廉潔自律,杜絕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招待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心理和文化素質,圓滿完成各項招待任務。
第六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