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及矸石山礦車跳道、翻車處理安全操作規程
斜井及矸石山礦車跳道、翻車處理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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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斜井、矸石山提升或下放礦車,因礦車跳道或翻車時,上下把鉤工、信號工必須立即將情況告訴絞車司機,情況嚴重時,應向調度彙報。
2、處理跳道時,應先檢查礦車連接裝置是否處於良好狀態,同時檢查跳道前後有無障礙物及跳道車輛有無卡死現象,不許硬拉硬拖,經檢查無上述情況後,方可進行處理。
3、不論跳道的礦車有幾個,都必須從牽引的第一個車輛開始處理,先處理第一個,再進行第二個,第三個,不許一次處理兩個以上車輛。在處理第一個車輛時,後麵的車輛必須用鋼繩繞圈固定在軌道上,繩頭必須用繩卡牢固,所用繩卡不得少於3個。
4、在處理跳道02manbetx.com
過程中,需要下放或提升時,把鉤工及其他人員,必須站在倒車不受力一側的上方3~4米處,或站在巷道較寬的地點或躲避硐裏去,方可傳送信號。
5、凡已發出提升信號後,禁止任何人靠近礦車,更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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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及礦車。
6、凡是跳道的車輛,輪子距離軌麵的高度不大於250mm或車輛掉入溝槽裏可以打撐子上道,也可以用短木墊高車輪子上道。
7、處理井筒及矸石山礦車跳道時,應用直徑不小於3~4分新鋼繩做鼻子,禁止使用嚴重扭曲,斷絲及鏽蝕超過規定的舊鋼絲繩做鼻子。
8、處理掉道時,抬車人員不許站在車的上下方,應站在車的兩側麵或上方處理。
9、翻倒的礦車,必須先將車內重物卸空,用人力和適當的工具進行處理上道,嚴禁用主提升繩進行提放處理。處理過程中,礦車與礦車、礦車與主繩的連接不得脫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