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機車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3-28 20:57
來源:本站原創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
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1、一般規定
(1)充電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和供電係統。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能熟練地按
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充電作業。
(3)對於防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
製度。
(5)充電工作業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
2、初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新電池或蓄電池組開箱後,先把表麵的灰塵擦淨,檢查電池槽、電池蓋是否有損壞。
(2)普通蓄電池應檢查透氣帽是否齊全,極柱與接線連接是否緊固。
(3)特殊蓄電池應檢查特殊工作帽是否齊全,極柱焊接是否牢固,絕緣套是否齊全等。
如有上述情況,應在注入電解液前配齊修好。
3、初充電
(1)初充電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程序,初充電的效果,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因此,充電工必須謹慎進行。
(2)把各蓄電池工作帽旋下,將配製好的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注入電解液的比重:DG-370為1.250±0.005(20℃);DG-308為1.28±0.005(20℃);DG-330-KT為1.250±0.005(20℃);或按蓄電池生產廠家的說明書配製。
(3)電解液的注入量:對於DG-370、DG-308液麵應高於多孔保護板25~30mm;對於DG-330-KT液麵應高於多孔保護板15~20mm。或按蓄電池生產廠家的說明書要求注入。
(4)將蓄電池靜置2~6小時,待溫度冷卻到30℃以下時,即可進行初充電。
(5)整流充電設備作為充電的直流電源,其輸出電壓應較蓄電池組的額定電壓高50%,電流應不小於蓄電池5小時放
----
電率之電流。
(6)初充電時蓄電池組的正極接電源正極,負極接電源的負極。
(7)初充電電流和時間如下:
其它型號的蓄電池初充電的電流和充電時間按蓄電池生產廠家的說明書要求進行。
(8)開始用第一階段電流充電,當每隻蓄電池的端電壓升至上表的規定值時,改用第二階段充電至完畢。
(9)在第二階段充電中,應對蓄電池補充蒸餾水,使液麵符合第(3)條要求,切忌加酸。
(10)蓄電池達到充足電時的現象是:電壓及電解液比重在3小時內基本不再上升,電解液表麵冒出大量均勻的氣泡。
(11)初充電完畢,應測量電解液比重:DG-370、DG-330-KT冬季為1.260±0.005,夏季為1.240±0.005;DG-308冬季為1.280±0.005,夏季為1.270±0.005;或按蓄電池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規定執行。否則應加蒸餾水或比重為1.40的硫酸調整比重,再按初充電第二階段電流充電1小時,使電解液混合
----
均勻。
4、日常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指示是否準確。
(2)先擦淨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幹淨,將工作栓帽(剛玉帽)旋下,用清水衝洗,和利用毛刷刷去表麵灰塵,以保證其透氣性能。
(3)檢查各電池間接線端子的連線是否牢固。
(4)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
(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用。
(6)打開全部電池工作栓帽,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和物品。
5、日常充電作業
(1)首先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作好記錄。然後再起動矽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止充電,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日常充電的電流和時間如下表:
----
如為其它型號的蓄電池,應按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充電。
如采用快速充電法,應按廠家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4)開始用第一階段電流充電,當每隻單體蓄電池端電壓升為2.4v(DG-330-KT)和2.7v(DG-370或308)時,改為第二階段電流充電。
(5)當電解液表麵冒出大量均勻的氣泡時,即為充電完畢。
(6)充電完畢必須靜置1~1.5小時,待冷卻後,才準旋上工作帽旋塞,擦淨電解液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6、充電注意事項
(1)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情況。
(2)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3)監視充電機的運行狀況,遇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4)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充電電流、電壓、液麵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5)不準使用沒有充足電的蓄電池,以免蓄電池過放電。
(6)使用時間較長的蓄電池,充入電量應比輸出電量多25%~35%,但蓄電池的新舊程度不同以及蓄電池的內在質量優劣也會影響安時效率的高低,因此蓄電池電量充足與否,主要
----
視其充電時間,電解液比重,液麵冒氣為準,千萬不要過量充電。
(7)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45℃,否則應設法使其冷卻,若采取降溫後,溫度仍不下降,則應減小充電電流或暫停止充電。待冷卻到30℃以下時再恢複充電。
7、使用與維護
(1)不同容量的蓄電池不準串聯在一條線路上進行充電,在充電過程中,不準中途停電。
(2)10~15天應檢查一次電解液高度,如電解液降低時,應補充一次蒸餾水,使液麵高度符合要求。
(3)10~15天必須檢查或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一次。
(4)蓄電池在使用中要避免過放電,放電終止總電壓不得低於每隻蓄電池端電壓1.75v的總和。
(5)蓄電池在使用中每50次充放循環必須進行一次恢複充電,即按正常充電規定的電流和時間的最大值充電,放電時按5小時放電率放電。
8、電解液調製時的注意事項
(1)必須將硫酸徐徐注入水中,並用玻璃棒不斷攪拌。所用容器應為陶質,瓷質,玻璃或鉛質。電解液調配好後,待冷卻至室溫或35℃以下,方可使用。
(2)配製電解液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如橡
----
皮圍裙,膠手套,膠鞋和護目鏡等。
(3)所用器皿應事先洗刷幹淨並用蒸餾水洗涮一次。工具、量具要準備齊全,並準備好5%的氫氧化銨或碳酸鈉溶液,以防萬一濺上硫酸溶液時,可用這些溶液擦洗中和,再用清水衝洗。
序號 | 蓄電池型號 | 初充電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電流(A) | 時間(h) | 電壓升至(v) | 電流(A) | 時間(h) | ||
1 | DG-370 | 41 | 30~40 | 2.7 | 20.5 | 40~50 |
2 | DG-308 | 35 | 30~40 | 2.7 | 17.5 | 40~50 |
3 | DG-330-KT | 34 | 25~30 | 2.4 | 18 | 30~40 |
序號 | 蓄電池型號 | 日常充電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電流(A) | 時間(h) | 電流(A) | 時間(h) | ||
1 | DG-370 | 50 | 7~15 | 25 | 5~10 |
2 | DG-308 | 40 | 7~15 | 20 | 5~10 |
3 | DG-330-KT | 20 | 7~10 | 20 | 3~5 |
上一篇: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電源裝置日常維護製度
下一篇:
礦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