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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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充電
(1)初充電采用電流並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充電。
(2)初充電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充電效果的好壞,直接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應謹慎進行。
(3)將專用工具(三柱扳手)插入透氣蓋的三個孔中向左轉動,取下透氣蓋及堵頭。
(4) 把電池向後傾斜45°,用注液器把配製好的溫度為20℃,比重為1.260的電解液注入電池內,每個電池注入120毫升,每盞燈共注入240毫升。
(5)新電池注液後靜置2~4小時,使極板與隔板能充分吸收,然後將電池直立,如電解液液麵低於注液孔時,再補充一些電解液,使之與注液孔相平,並裝上堵頭,墊圈及擰緊透氣蓋。
(6)新燈上架後,接通電源,調節電壓,使充電電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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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7)每隔半小時調整一次電壓,使充電電流保持1A,連續充電72小時。當充電至48小時後,應補充一次蒸餾水,使之與注液孔相平,擰緊各種零件,繼續充滿72小時。充足72小時後,再補充一次蒸餾水,再充2小時,使電解液均勻。此時應檢查電解液的比重,如比重與規定的1.280±0.010(30℃)有偏高或偏低現象,應加以調整,然後再以1A充2小時,至此,初充電結束。
(8)初充電完畢,放置2小時,必須在燈房作點燈試驗,待點到11小時,電池電壓不低於3.5伏,即可按日常充電後發出使用。
2、日常充電
(1)采用恒壓並聯充電法,充電電壓為5伏。
(2)充電時間不小於12小時,充電完畢,充電電流應低於0.1A。
3、充電注意事項:
(1)在充電過程中,應關閉燈頭開關,使燈熄滅。
(2)在初充電過程中,充電24小時後,各電池的充電指示器的標示應都為1A左右,如有指示針不動或相差太大應檢查各處接觸情況。
(3)在初充電前應做好準備,保證在充電過程中電源不間斷,以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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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常充電開始電流約為2A,如誤差太大應詳細檢查。
(5)礦燈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即按日常充電方法連續進行24小時,可在公休或節假日進行。
(6)在充電過程中,如突然停電,則須立即斷開每個燈頭的電源,以免通過整流器進行放電。
(7)矽整流器上的電壓、電流表每月用標準電壓、電流表校驗一次。
4、日常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礦燈在使用過程中應避免過放電。
(2)對已用過的礦燈停止使用一月後,每月進行一次日常充電。
(3)矽整流器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
(4)充電架各部位應保持清潔、幹淨。
(5)充電架上如有漏液,應立即清洗。
5、電解液調製時的注意事項
(1)必須將硫酸徐徐注入水中,並用玻璃棒不斷攪拌。所用的容器應為陶質、瓷質、玻璃或鉛質。電解液配製好後,待冷卻至室溫或35℃以下,方可使用。
(2)配製電解液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如橡皮圍裙,膠手套、膠鞋和護目鏡等。
(3)所用器皿應事先洗刷幹淨並用蒸餾水洗涮一次工具,量具要準備齊全,並準備好5%的氫氧化銨或碳酸鈉溶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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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萬一濺上硫酸溶液時,可用這些溶液擦洗中和,再用清水衝洗。
6、補充蒸餾水
礦燈連續使用,每15天應補充一次蒸餾水。必須注意補充蒸餾水應在充電後期(充9~10小時後)進行,其工序如下:
(1)用三柱搬手打開透氣蓋,取小墊圈及堵頭。
(2)將電池放直,用注液器將蒸餾水注入每個單體電池內,補充到液麵與注液口相平為止。
(3)使用15天後,電池約耗水8~10毫升,應補充8~10毫升。
(4)補充蒸餾水後,把外殼上的漏液擦幹淨,上好堵頭,墊圈及透氣蓋。
7、調整電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三月定期調整一次電解液比重。
(2)調整電解液比重應在補充蒸餾水後的第二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