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放煤工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3-30 21:23
來源:本站原創
放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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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煤工應指揮車輛由西至東從倉下進入,嚴禁逆向裝煤,嚴禁超高車輛進入倉內以防刮、拉放煤漏鬥。車輛在放煤漏鬥下擺正後方可起動按扭放煤。
2、 放煤按鈕必須由放煤工操作,不得隨意交給他人。當班工作結束後及時鎖閉放煤按鈕箱。
3、幹好本職工作,必須見票放煤,不得出現少票,漏收票和丟失提煤票等現象,更不得刁難用戶或駕駛人員。
4、做好本班倒短煤的登記、車輛指揮和場地的
管理。
5、 放煤工不得在起動的車輛尾部清理積煤,如確需清理必須告知該車駕駛員。
6、車輛進入煤倉,裝車人員不得站在該倉水泥立柱旁邊。
7、當大塊(矸石)卡倉時,倉口下放安排一輛汽車,給工作人員搭建一個平台。同時必須提起(關閉)放煤漏鬥,嚴禁在放煤漏鬥敞開的情況下進行處理。用事先準備好的串杆,在溜煤槽後部的方向,各上串、搗,直至煤(矸)落下來為止。使用串杆時,串杆應放在工作人員的右側或左側,以防塊煤(矸石)垮落時串杆傷人。
8、人工清倉應遵守下列規定:進倉清理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一般不少於2人,進倉清理人員必須係
安全帶,
安全帶應固定在倉外的固定物上,長度應距漏鬥口1m為宜,並由監護人拿住
安全帶的繩;如倉壁積煤過多,應從上到下清除,以防積煤垮落埋人;清理煤倉時,倉上膠帶輸送機及給煤機都必須停止作業,關閉動力電源,禁止放炮清倉。監護人站的位置應能看見工作人員的動作,聽見倉內人員的喊話,清倉人員應視身體情況,輪流分班作業,清倉完畢,清倉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等,一切無誤後方可結束工作。
9、選煤樓上部向地麵拋物,裝車人員必須及時躲避,並阻攔進入危險地帶的車輛及人員,以防砸傷。
10、放煤工必須適當控製放煤按鈕, 不得過卷拉斷鋼絲繩。鋼絲繩如從軌道輪中滑脫,應有3人配合處理,一人按鈕,一人監護,一人小心的將鋼絲繩纏繞到滾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