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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進巷道維修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3-31 20:17 來源:本站原創

(a) 掘進巷道維修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第一節 適用範圍

第1條 適用所有各種巷道的維修。

第二節 上崗條件

第2條 巷道維修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3條 巷道維修工必須熟悉作業 01manbetx 中的技術參數,具有一定的巷道掘進的 基礎知識,掌握施工操作工藝,並能獨立完成現場操作。

第4條 參與施工的所有人員除執行本 01manbetx 外,還必須認真執行《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礦山 安全法》、《 煤礦 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 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

第三節 安全規定

第5條 各種巷道的維修、修複工作必須編製專門安全 措施,並報礦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第6條 修複舊巷道時,必須首先保證供風,各類氣體的濃度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後,方可操作。

第7條 煤礦井下各類巷道高度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第21、22條規定,支護應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要進行維修。

第8條 在有車輛運輸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注意來往車輛。

第9條 在有架空線的巷道中進行巷修工作時,要首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掛上停電牌,接上臨時接地後,方可進行巷修工作。

第10條 對支架進行維修和更換時,要事先對該地點進行加固,可靠安全長度不低於8米。具體施工可按“支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11條 更換支架時,新的支架支護強度不得低於原支架(完好狀態)支護強度。

第12條 在維修巷需要放炮時,必須按照爆破工 01manbetx 操作。

第13條 在維修巷道中,要保證安全出口及後路安全,由外向裏施工。

第14條 使用錨網維修時要遵守有關錨網技術要求

第四節 操作準備

第15條 備齊所需工具,如風鎬、風鑽、電鑽、鋸、鐵鍁等。

第16條 根據“安全規定”中的要求,檢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條件。

第17條 檢查機電設備完好狀況,有問題及時處理。

第五節 安全確認

第18條 班前會接受安全教育,身體狀況無異常,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19條 檢查迎頭頂板狀況,是否頂空,是否有水患等。

第20條 檢查迎頭瓦斯情況,是否超出規定值,是否有殘爆、瞎炮等。

第21條 檢查風筒、防塵裝置等通防設備的完好情況。

第22條 檢查瓦斯探頭、監測電纜等監測設備的完好情況。

第23條 檢查迎頭及後路支架的支護質量,卡纜緊固、插背、撐木、支拉板是否符合規程規定。

第24條 檢查錨固力是否符合要求,錨網質量是否符合規程規定。

第25條 檢查各種工具、設備的完好情況。

第26條 前探梁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27條 迎頭的作業環境是否良好。

第六節 操作順序

第28條 安全檢查→維修支架→清理現場。

第七節 正常操作

第29條 找掉 01manbetx

一、每班開工前,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找掉工作。

二、找掉順序按著先外後裏,先頂後幫的原則進行。

三、找掉時使用專用工具,先輕敲頂板,以觀察是否顫動,無顫動時再重敲。如有破裂或鬆動時應立即找下,倘若其範圍較大,不能找下來時,應打好臨時支柱或托板。

四、找掉時人員要站在支護安全地點,保持後路暢通。找掉工作應由兩名有經驗的工人擔任,一人找掉,一人觀山。找掉地點不準同時進行其它工作,如頂板較高,可用長釺子找掉,找掉人必須戴手套,防止矸石順釺杆下滑碰手。

五、用手鎬找掉或刨煤時,禁止用大掄鎬的方法,應采用背鎬的方法,以免碰傷他人。

第30條 煤電鑽打眼 01manbetx

一、打眼前的準備工作:

(一)打眼前要準備好鑽頭,鑽杆等必要工具。

(二)檢查機體有無裂紋,螺絲、螺母或開關有無缺損鬆動情況;

(三)檢查好鑽杆,鑽頭是否鋒利,並牢固地將鑽頭安裝在鑽杆上,電鑽卡套要正確。

(四)往井下攜帶電鑽時,要將電纜線繞成圈(不準纏繞在電鑽上),移動時提電鑽手把或用繩索背送,不得用電纜拉拖電鑽。

(五)電鑽不準埋在煤和矸石裏,也不準放在鐵道上,要掛好。

(六)開工前先進行試跳。

(七)進行試運轉,檢查鑽杆旋轉方向是否正確和電鑽聲音是否正常。

(八)檢查上衣和袖口是否紮好,打眼時嚴禁戴手套。

(九)要將電鑽線掛在巷道幫上,防止被擠壓損壞。

(十)要做好敲幫問頂工作,保證作業環境安全。

二、電鑽操作方法

(一)打眼時按炮眼布置圖,用手鎬找好眼位。

(二)打眼時,鑽頭要先輕輕接觸煤壁,再開開關。電鑽開動後要及時開水,要注意鑽杆的進度,每隔一定時間要將鑽杆往返抽動,排除煤(岩)粉。

(三)鑽眼時不要加壓過猛,兩臂用力要均勻,防止鑽杆折斷及超負荷燒壞電鑽電機。

(四)在煤壁上打眼,要盡量躲開硬夾石層和硫化鐵結核。

(五)開眼和打眼過程中,不準用手扶鑽杆、掏眼口的煤岩粉。

三、遇有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打眼,進行處理:

(一)電鑽和電纜線漏電。

(二)電鑽超過溫升規定。

(三)發覺電鑽機體顫動異常。

(四)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 01manbetx 規定時。

(五)有湧水異常、頂鑽現象時。

四、一台電鑽一般應由兩人同時操作,嚴禁電鑽超負荷運轉。

五、打完眼後應切斷電源,把鑽杆平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砸碰彎曲。電鑽應撤至距工作麵20m以外安全地點或躲避峒內的幹燥處。

六、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

七、電鑽外殼溫度上升至50~60℃(手摸發燙)時停止使用,應將電鑽移至幹燥和通風良好的地點降溫後再使用。

八、工作地點如有滴水、淋水時,要將電鑽遮蓋好。

九、在頂板破碎,圍岩鬆軟時,按專項 安全技術 措施施工。

十、必須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

第31條 風鑽打眼操作規程

一、打眼前詳細檢查風鑽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風水管路是否暢通,有無損壞;檢查釺子是否平直,釺尾、釺頭是否完好合適,釺心孔是否暢通,釺子錐體部分與釺頭孔必須嚴密合適。

二、做好敲幫問頂工作,支架及控頂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作業環境具備安全條件時,才能將風水管、風鑽、釺杆等準備到工作麵。

三、鑽眼工必須熟悉本工作麵爆破圖表及具體要求。按炮眼布置圖確定眼位,按炮眼 設計要求鑽眼。

四、開鑽時要先開壓風,後開水;停鑽時則先停水,後停壓風,以防水進入氣缸。

五、打眼時要做到“一條線,中心轉,靠邊站,水適量”。具體要求是:

一條線:從鑽架後向前看,釺子、風鑽和鑽架要在同一垂直麵上。

中心轉:在整個打眼過程中,要根據手感岩石的軟硬來調整鑽架的推力,使鑽杆在炮眼中心線上旋轉。

靠邊站:每人操作一台風鑽,人要站在風鑽後側方,身體貼緊鑽架。

水適量:根據岩石軟硬供給炮眼的衝洗水要適量,以保證岩粉漿能順利從炮眼內流出為準。

六、工作麵采用多台風鑽同時作業時,要合理劃分風鑽的作業區,每台風鑽的工作麵積不得少於2.5平方米。多台風鑽要相互錯開,不準同時布置在同一個垂直麵內打眼,以防斷釺傷人,運行中的風鑽前方不得有人。

七、遇有下列情況,必須停止打眼進行處理:

(一)供水中斷。

(二)頂幫來壓,有冒頂片幫危險。

(三)漏風跑水嚴重。

(四)風壓降低影響風鑽正常工作。

(五)發現炮眼布置不符合 設計要求。

八、工作麵壓風的工作壓力和供給量大於或小於風鑽銘牌要求時,要及時彙報,及時調整。

九、風鑽使用前,要先用壓風清洗供風管和接頭內的雜物,同時還要細心檢查各聯接螺扣是否擰緊,各操作手柄是否靈活可靠。

十、風鑽開動之前注油器內要注滿潤滑油,調好供油閥。工作過程中應每隔一定時間向注油器內補充油液,不得無潤滑油作業。

十一、鑽眼完畢,應先拆除水管並低速運轉,吹淨風鑽內部殘水。

十二、嚴禁幹打眼。

十三、對經常拆裝的風鑽,在運轉中要特別加強兩條拉杆固定螺母、風管鎖母的檢查和緊扣。

十四、鑽頭合金片要每天磨一次,保持經常鋒利。

十五、釺杆要直,釺尾端麵必須平滑,水孔應在釺尾中心,釺杆與鑽頭聯接處的錐角應一致,蹾緊不掉鑽頭。

十六、風鑽用完後,要移至距工作麵30m以外的安全地點,上工具架或豎靠巷道一幫,嚴禁平放在底板上。

十七、風水管要拖出距工作麵20m以外,並盤好懸掛在巷道一幫。

十八、在大斷麵巷道中打頂眼時,應采取如下 措施

(一)搭工作台,在工作台上打眼。

(二)放炮以後,蹬煤矸堆作業。

第32條 維修爆破操作規程

一、每個爆破工使用的瓦斯檢定器、放炮器、放炮母線和導通表都必須固定。入井前領取放炮工具時,要詳細檢查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禁止領取使用。

二、瓦斯檢定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儀器的零部件完整,連結牢固可靠;各轉動部分轉動時平穩柔和,按鈕防護膠蓋齊全。

(二)儀器幹涉條紋明亮清晰,沒有顯著的彎曲和傾斜。用檢驗定度法檢查條紋的寬度,第一根黑條紋中心和分劃板零位線對準,觀察第五根條紋應與7%的示值線相對應。

(三)儀器氣體密封良好,氣路通暢,氣球不漏氣。用手堵住氣體吸入嘴,按動氣球,氣球在1~2分鍾內不恢複原狀,說明氣密良好;鬆開氣體吸入嘴,按動氣球,氣球在10秒鍾之內能恢複原狀,說明氣路通暢,否則說明有漏氣或氣路不通暢。

(四)儀器輔助吸收管的藥品不失效,氫氧化鈣不變色,不變成粉末;氯化鈣呈小顆粒狀,不溶化粘結。

三、發爆器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發爆器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發爆器。

(二)領取發爆器時,應檢查其發爆能力。將開關鑰匙扭至充電位置,經過規定的時間(50發爆器為6~12秒),氖燈發亮,則證明發爆能力能滿足規定數量的雷管引爆需要。禁止用短路的方法(在發爆器接線柱間用導線短路觀察火花大小)來檢查發爆器的能力。炮工發炮器到工作麵時放在加鎖的鐵箱內,發炮器的鑰匙由炮工保管。

四、放炮母線必須使用銅芯的橡膠線或聚氯乙烯線。放炮母線的長度和電阻應符合要求: 回采工作麵放炮母線長不小於50米,電阻不大於20歐姆;掘進工作麵放炮母線長不小於75米,電阻不大於30歐姆。放炮母線接頭必須除繡、扭接,並用絕緣帶包纏。

五、 使用毫秒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六、火藥的領退

(一)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領退和攜帶,炸藥必須由爆破工領退,由爆破工或經審查批準的背藥人員在炮工監護下攜帶,其他人員不得領退和攜帶。

(二)爆破工和背炮人員進入火藥庫時,必須出示要害證明或證明信。進入火藥庫時,不許攜帶礦燈,否則不準進入。

(三)按預定的數量領取炸藥和雷管,並當麵點清,與帳目相符,剩餘必須退庫。

七、火藥的攜帶

(一)由井下火藥庫或火藥發放峒室到掘進工作麵攜帶火藥時,必須執行專人、專箱、專鎖的規定。爆破工背的火藥箱,炸藥和雷管存放要隔開。背炮人員用的炸藥箱在領取炸藥後,由火藥庫 管理員加鎖,背到工作麵後交給爆破工,鑰匙由爆破工保管,背炮人員途中不得打開,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

(二)爆破工除攜帶雷管外,攜帶炸藥不超過6kg;背炮人員攜帶炸藥不超過12kg。

(三)攜帶火藥人員乘座車輛時,不得與其他人員同座一節車箱或同一個礦車內。

(四)不準在人多或來往車輛頻繁的地點停留,任何時候都不準座火藥箱子。

八、工作麵火藥的存放

(一)火藥箱子必須隨時加鎖,集中存放,由爆破工負責 管理

(二)存放地點必須支護完好,遠離電纜和電器設備、沒有淋水。

(三)存放地點不準有其他人員休息。

(四)不準將瓦斯檢定器、發爆器同火藥一塊放在火藥箱子內保管。

(五)每次放炮時,都必須把火藥箱子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六)炸藥和雷管當班剩餘必須交回藥庫,不得向下—班移交。

九、裝配引藥要在工作麵的安全地點或峒室進行,必須躲開軌道、電機車架空線、管路、鋼絲繩、溜子、電纜、開關等金屬導電體至少1m的距離。

十、裝配引藥的工作隻能由爆破工自己做,其工序和操作必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抽雷管:把腳線順好,用腳踩住雷管的尾腳線,用手攥住雷管腳線首端,用力均勻抽出,不得用手攥住雷管抽。

(二)紮孔:用直徑略大於雷管直徑的木質、竹質或銅、鉛質炮針,在藥卷的平端中心紮孔或將藥卷平端炮皮紙揭開,稍加搓軟。

(三)插管:將雷管插入藥卷內,腳線在插入雷管的藥卷一端繞扣鎖緊,並將腳線全部纏繞在藥卷上。禁止將雷管從藥卷的側麵斜插入藥卷的方法做引藥。

(四)裝配引爆藥卷的數量,以當時的需要數量為限。

(五)每個引爆藥卷隻能插—個雷管,不能插兩個以上雷管。

十一、瓦斯和煤塵檢查

(一)每台瓦斯檢定器必須固定專人使用。

(二)在井下必須隨身攜帶,避免碰撞,不得浸水或淋水,嚴防放炮崩壞。

(三)入井檢查前,要在井底車場或主要進風大巷進行換氣對零位。按動氣球5~6次,然後將光譜的第一根黑條紋對準分劃板的零位線。

(四)檢查風流瓦斯,瓦斯檢定器可舉至與頭部相應的高度,檢查局部瓦斯時,瓦斯檢定器要借助膠皮管伸向局部的地點。

(五)瓦斯檢定器與攜帶外輔助吸收管共用時,檢查結果為沼氣含量,去掉外輔助吸收管後,僅用檢定器檢查的結果是混合瓦斯含量。混合瓦斯含量減去沼氣含量為二氧化碳含量。

(六)單人不準進入長度超過6m的盲巷檢查瓦斯。嚴禁進入沼氣或二氧化碳濃度在3%以上的地點檢查,防止瓦斯 02manbetx.com 或缺氧窒息。

(七)井下幾台瓦斯檢定器同時檢查的結果不一致時,以最大測定值為準。

(八)發生故障時,必須交回儀表室修理,不準私自拆動,更不得在井下拆卸。

十二、裝藥的操作

(一)裝藥前,要先清除炮眼內的煤岩粉。

(二)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角度和炮眼內積水和變形等情況。

(三)將聚能穴朝眼底方向的藥卷一個接一個的裝入眼內,啟爆藥卷裝在最外,各藥卷之間不得留空隙。爆破工用手牽住腳線,用木質炮棍將藥卷和啟爆藥卷一並輕輕的推入炮眼。

(四)炮眼內有水時,藥卷和啟爆藥卷都要裝入防水袋內。

(五)將1~2節水炮泥輕輕推入與啟爆藥卷相接,眼口要用軟硬適中的炮泥封口。裝一節水炮泥時,封口的炮泥長度不小於O.3m。

(六)裝炮泥時,頭幾塊炮泥要輕輕搗緊,以後逐塊加力搗實。

十三、開掘工作麵裝藥放炮時,要停止其它作業。

十四、在個別岩巷內,崩梁窩、柱窩或打水溝時,應製定專項安全 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

十五、裝藥操作中的檢查瓦斯、探炮眼、向眼內裝藥,必須由爆破工一人進行。其它如掏除炮眼中的煤岩粉、裝填和搗實炮泥、挽結腳線等操作可由兼職裝藥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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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都不準放炮,並要立即報告 班組長,及時進行處理:

(一)不檢查瓦斯或瓦斯含量超過規程規定。

(二)沒有按規定處理煤塵,開掘工作麵不實行放炮噴霧。

(三)局扇停止運轉或風筒被拆斷。

(四)各通路口崗哨沒有設置好。

(五)工作麵工作人員沒有撤離放炮警戒線以外。

(六)放炮母線長度不夠。

(七)工作麵支護不好。

(八)爆破工沒有發出放炮警號,如沒有吹長哨,沒有大聲喊“放炮了”,沒有回頭看等。

(九)工具、設備,電纜、管路沒有撤出或掩護好,火藥箱子沒有撤出警戒線。

十七、放炮時腳線之間的聯接;腳線與放炮母線的聯接;導通檢查線路;放炮母線與發爆器接線柱的聯接;發爆器充電、放電、放炮等工作的操作,隻許由爆破工一人進行。腳線的聯接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 班組長協助。

十八、聯線操作

(一)開掘工作麵一般采用串聯法聯接。

(二)開掘工作麵的聯線順序應先聯掏槽眼,再聯輔助眼和周邊眼。使用毫秒雷管時,應按段號順序進行聯線。

(三)腳線的聯接要緊固牢靠,腳線接頭有鏽時要除鏽。

(四)腳線聯接好後都必須懸空,所有聯接處都不得與煤壁或岩石及任何物體相接觸。

(五)當炮眼過深,腳線不夠長而不能露出眼外時,必須接長腳線。兩個接頭必須錯開接,並用膠布包好。

(六)放炮母線不得與軌道、鐵管、鋼絲繩、溜子等導電體相接觸,並不得與電纜、電線等相靠近。

(七)母線和腳線的聯接,隻準在母線另一端紐結在一起的情況下進行聯接。

十九、放炮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接好後,拆開紐結的一端,用導通表對爆破線路進行導通試驗。嚴禁用發爆器放電碰頭短路的方法檢查和試驗放炮母線的導通。

二十、放炮的操作程序

(一) 放炮前,工作麵 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責任心強的人員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未經 班組長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二)放炮前,工作麵班組長負責安排把機器、工具、電纜、管路等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麵,每次放炮都必須把所有炸藥、雷管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每次放炮必須進行一炮三檢。

(三)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掩護地點到放炮地點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四)放炮時,爆破工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吹長哨,至少再等5秒鍾並回頭看,確未發現放炮地點有人或燈光時才可放炮。

(五)將手把和鑰匙插入發爆器(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插入),扭至充電位置,氖燈亮,再扭到放電放炮位置放炮。

(六)每放一次炮填寫一次放炮原始記錄。升井後填寫放炮日誌。

(七)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全部爆完。特殊情況下, 如須留交下班繼續起爆,則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接班爆破工交清情況。

(八)放炮後炮工、班組長要到迎頭祥細檢查瓦斯、有無殘爆等。

二十一、爆破工應在掘進工作麵交接班,對以下情況進行詳細交接:

(一)本班工作麵的通風、瓦斯、煤塵情況,局扇運轉情況,風筒吊掛情況。

(二)本班工作麵的頂板、支架、生產、安全情況。

(三)本班工作麵放炮情況,放炮警戒情況。

(四)對於特殊情況, 如瞎炮、瓦斯變化異常、出水預兆等,或對初到工作麵放炮的爆破工必須在工作麵交接班。

二十二、換班及升井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換班前,應清點剩餘炸藥和雷管,核對消耗,經檢查無差錯時,由班組長在原始記錄上簽字,發現丟失時,要立即查找,並逐級報告。

(二)剩餘的炸藥和雷管,以及報廢的炸藥和雷管要一並交回火藥庫並消帳,所有退回的電雷管都不得剪掉腳線。

(三)升井後,將瓦斯檢定器、發爆器交回儀表室,並說明使用中遇到的情況。

(四)到區向值班人員彙報本班工作,填寫放炮日誌。

二十三、由低瓦斯礦井(地區)轉入高瓦斯礦井(地區)進行放炮的爆破工,要進行有關通風安全和防治瓦斯、煤塵等技術培訓。

第33條 維修操作規程

一、U型鋼拱型支架的更換:

(一) 在壞棚處,打一根支柱,支撐到拱形的最高點的頂上。如果連續幾架棚子損壞,應架設台板,並將所有損壞棚子的頂梁托住。

(二) 在完好(已維修)與需維修支架間刷出新支架斷麵。

(三) 架設新支架方法同巷道掘進。

(四) 撤下先前安設的支柱,擰鬆卡纜螺栓,撤下棚腿。

(五) 換上新的卡纜螺栓,接上棚腿。

(六) 在更換完後,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七) 在支架間,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杆。

(八) 班末新舊支架間茬口封嚴,場地清理幹淨。

二、大冒頂巷道的維修

(一)觀察 03manbetx 頂板、瓦斯等情況,製定施工措施。

(二)在冒落區周邊打臨時支柱加固,加固後路支架,將冒落處邊緣的頂板托住,防止冒頂範圍擴大。

(三)逐步向冒落區推進,清理冒落矸石(煤)。

(四)依次由一端架設棚子,棚子以上空頂的地方要用打木垛的方法接頂。

(五)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收工。

三、台棚的維修

首先檢查維修、加固周邊的支架,然後再進行台棚套修。具體施工操作方法,應按照巷道套修和台棚架設操作。

四、木垛盤式反井維修

應編製專門 安全措施,配齊安全裝置。

(一)檢查維修反井上口的台棚及垛盤鎖口棚。

(二)反井上口安裝一個鎖口盤,支撐住反井上口梯形支架,防止頂部坍塌。

(三)如果反井不做通風之用,需在鎖口盤上放置遮擋物,以便接住上部墜落物。

(四)檢查維修井中各垛盤時,應由上向下逐架檢查維修。

(五)維修人員操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五、水溝的維修:

(一)控製水流。

(二)加固水溝臨近的柱腿。

(三)加固道基。

(四)清理淤渣。

(五)敷設或砌築新的水溝。

第34條 聯網工操作規程

一、按作業規程要求鋪設塑料或金屬網,網的規格、質量符合 設計要求。

二、網的聯結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要求執行。

第四十四條 攉煤操作規程

一、上崗前準備好鐵鍬、大錘、尖鎬、耙子等工具,並檢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二、攉煤前要檢查並處理好下列事項:

(一)放完炮後,敲幫問頂找掉,上好梁接好頂,在頂板不好處先及時打臨時支柱,在臨時支護的可靠保護下作業。

(二)煤壁有傘簷或有片幫危險的必須及時處理。

(三)攉煤地點周圍不合格的支護必須修好補齊。

(四)作業範圍內的刮板輸送機、自流溜子必須穩固牢靠,信號裝置靈活可靠。

(五)清除作業範圍內的障礙物,物料要碼放整齊,浮煤要清掃,以保證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風、行人的通暢。

(六)傾斜工作麵攉煤前,要設好上下擋煤板。

(七)握緊鍬把,先從煤堆邊沿從上往下把煤順勢推入溜槽內,再逐步由溜槽邊向煤幫,沿底往溜糟內攉煤。

(八)攉煤時要上下照顧,不要亂揚。

(九)攉煤時要攉淨見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實底上,底虛時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側挖柱窩時,應防止片幫傷人。

第35條 延接皮帶溜子操作規程

一、延接皮帶操作規程

(一)延接皮帶前,皮帶機尾前方必須清理幹淨。

(二)延接皮帶時,皮帶機尾前方應設8噸慢速絞車(掘進機)。延伸皮帶人員與皮帶司機必須聯係好,皮帶司機控製漲緊車,絞車司機或掘進機司機拉皮帶,其它人員應站在三角區及繩道以外。

(三)延接皮帶前,將皮帶上的貨物出淨,停止皮帶運轉。

(四)延伸皮帶時,先用四分以上鋼絲繩或大鏈把皮帶機尾栓牢,然後往前拉皮帶。

(五)延完皮帶,安裝H架、縱梁、三連輥、直串輥、戧柱皮帶機尾,保證皮帶運轉正常。

(六)調試皮帶。

二、延接溜子操作規程

(一)延接溜子,先把延接溜子預設的機尾位置清理出來。

(二)延接溜子前,先把溜子上的煤矸出清。

(三)使用掐鏈器把大鏈固定好後,把大鏈掐開,然後用掘進機或人力把機尾運到指定位置。

(四)溜槽、大鏈準備到指定位置。

(五)把溜槽送入指定位置,注意把底鏈入到溜槽底槽裏。

(六)同時加長槽鏈,把槽鏈接好,機頭、機尾打好專用壓柱或地錨。

(七)緊溜子時,信號聯係好後,人員躲開機頭和機尾3米以外。

(八)調試溜子,保證溜子平順直,運轉正常。

第36條 小絞車小水泵操作規程

一、準備

(一)工具:鉗子、扳手、長柄鐵鉤等;

(二)配件:油壺、螺釘等。

二、檢查與處理

(一)開工前對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安全確認;

(二)巷道內無影響絞車運行的雜物堆;

(三)螺釘必須緊固可靠;

(四)絞車突出部位距軌道側不小於0.5米;

(五)開關應上架擺放穩當,電纜要懸掛整齊及不受碰撞處;操作按鈕要安裝在操作方便位置;

(六)絞車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要緊固齊全,製動閘和離合則要靈活好用;

(七)絞車的減速器和軸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質必須合格;

(八)信號要靈敏可靠,並符合完好要求;

(九)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繩要整齊不允許超過原鋼絲繩總斷麵積的5%;

(十)地滾和立滾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每班開工前對鋼絲繩進行檢驗,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不允許超過10%;

(十一)擋車裝置應牢固可靠,使用靈活,並符合有關要求;

(十二)鋼絲繩和 保險繩繩卡和繩皮要齊全牢固,兩繩卡之間距離要符合規定;

(十三)道岔和岔尖必須搬動靈活和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如自己無法處理,要及時彙報班、組長,進行妥善安排。

第37條 運料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一)工作區段內,所使用機電設備是否完好,聯結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二)工作區段內的軌道、道岔的鋪設是否符合質量 標準。支架是否安全可靠,運輸線路是否暢通等。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否則不得開始工作。

(三)運輸司機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二、人力推車

(一)推礦車時要頭戴礦燈,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在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岔口、風門時,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時,都必須提前發出警號。

(二)過道岔要提前減速,慢速通過道岔;過彎道要在礦車外側加力;通過風門前,減速停車,先打開風門,礦車通過後立即將風門關閉。通過兩道風門時,嚴禁同時打開,通過一道,關閉一道;嚴禁用礦車撞開風門;行車中要時刻注意行人、風筒、管線、設備等。

(三)在行駛架線機車的水平大巷內人力推車時,必須經礦調度室或調度站值班人員批準,並在規定時間內推運完畢。

(四)嚴禁在坡度超過千分之五的巷道內推車。

(五)推車工的頭部不得伸入礦車上方。嚴禁放飛車和蹬車。

(六)同方向多車推行時兩車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前車掉道或停止時,要警告後方車輛。

(七)平巷停車時,必須用木楔或十字道木製動阻車。

(八)送入車場的重車要插好礦車聯結裝置。

(九)礦車掉道上道時,上道人員要有專人統一指揮。用鐵道或木杠撬車時,撬物長短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手腳必須置於撬物上方。在車一側背扛礦車上道時,要注意周圍環境的安全,防止擠傷。重車掉道應使用專用工具上道。

三、小絞車運輸

(一)司機必須是從事井下工作半年以上,經專門培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司機每年培訓一次,考核不合格,調離工作。

(二)開車前的檢查

(1)各零部件要齊全,螺絲不得鬆動及缺損。

(2)開停車的運轉要靈敏,製動閘必須可靠。

(3)滾筒上鋼絲繩排列整齊,鋼絲繩磨損不得超過“煤礦 01manbetx ”的規定。

(4)電氣操作按鈕應靈敏可靠。

(5)斜撐點柱、壓車點柱、車座等必須牢固。

(6)礦車的 保險繩、礦車聯結插銷、聯結環等要安全和齊全可靠。

(7)滑輪點子、滑輪、繩套、繩卡必須牢固可靠。

(8)檢查潤滑係統及注油量。

(三)小絞車運行中安全注意事項

(1)嚴格按信號操作絞車,信號不清或發現運輸道上有行人及其它障礙物時不準開車。

(2)開車後,注意小絞車運轉聲音,發現異常及時停車檢查原因,及時處理。

(3)嚴禁用手、腳排列繩位。司機思想要高度集中,不準談話逗笑。

(4)嚴禁站在牽引一側開車。

(5)使用小絞車運輸,礦車運行的前方必須掛紅燈,開車時要注意紅燈和繩上的減速停車標記。

(6)絞車運行中,如絞車負荷突然加大,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如礦車在斜巷中掉道時應立即停車,及時報告班長組織上道。上道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和布置安全注意事項。嚴禁強行牽引上道,處理礦車掉道時人員必須從車上方下來處理,處理人員不要站在車下方。

(8)在坡道上鬆車時,要控製下放速度,掌握行程,嚴禁放飛車。必須帶電鬆車,鬆車後保持滾筒留繩不少於3圈。

(9)在坡道上停車時,要用製動閘並打好眼,司機不準離開崗位。絞車司機不在操作崗位,其他人員不得私自開車。

(10)在使用多台小絞車接力提升時,兩台絞車接力處,必須有換車場。絞車司機兼作把勾工時,必須用絞車製動閘將滾筒製動牢靠後,再進行摘掛鉤工作,否則不準脫離崗位。

(11)絞車提升時,嚴禁超負荷運行。礦車必須使好 保險繩。

(12)小絞車運行中,如需緊急製動,不得過猛。如因緊急製動過猛使鋼絲繩受衝擊拉力過大,恢複開車前必須檢查鋼絲繩有無損壞。

(13)小絞車停用時,必須切斷電源,打好零位並閉鎖。

(四)小絞車運輸技術操作規程的其它有關規定按《小絞車運輸規範》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節 收尾工作

一、進行檢查,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支護完好。

二、帶齊工具,上井後填寫維修記錄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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