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科辦理一般工種安全資格證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標準
作者:佚名
2011-04-01 19:32
來源:本站原創
培訓科辦理一般工種
安全資格證崗位工作職責、工作
標準
1.職工培訓崗位
1.1 工作職責
1.1.1負責組織一般工種人員
安全資格證培訓;
1.1.2負責組織一般工種人員
安全資格證考試
1.1.3負責組織一般工種人員
安全資格證辦理
1.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工作
標準
1.2.1根據礦年度培訓
計劃,定期組織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培訓班;
1.2.2按照培訓
計劃組織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考試
1.2.3考試結束後第二天,做好一般工種人員辦證的資料(辦證照片2張一寸)
1.2.4考試結束後第三天,做好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審批表的審批工種
1.2.5考試結束後第四天,做好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的辦理工作。
1.2.6考試結束後的第五天,做好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副證的辦理工作。
1.2.7考試結束後的第六天,發放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副證
1.2.8辦好資格證的第二天,做好一般工種人員安全資格證的歸檔保管工作。
1.2.9以上文字資料要求用A4紙打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字跡清楚,簽字工整,標注日期並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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