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瓦斯泵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4-09 21:34
來源:本站原創
抽放瓦斯泵
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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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類 煤礦的抽放瓦斯泵工作人員。
第2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抽放瓦斯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 管理。
2、運行參數的調整、記錄工作。
上崗條件
第3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取得 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4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掌握瓦斯泵的結構、性能。
2、會進行一般的維護保養及故障處理。
3、掌握抽放瓦斯係統中設備的操作等有關規定。
4、熟悉抽放瓦斯係統的工作原理。
5、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 安全規定。
6、了解有關 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7、熟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對抽排瓦斯的有關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地麵泵房的建築要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146條規定要求。
第6條 地麵泵房必須符合防火、防雷電、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裝備,必須配齊通訊設備和必要的檢測儀表。
第7條 采用地麵泵房抽放瓦斯的,其管路應盡可能敷設在回風巷和風井中,管路離巷道底部保持一定高度並相對穩固,盡量減少彎頭和直角彎。必須安裝管路防回火、防回氣、防爆炸的安全裝備。
第8條 臨時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設、使用,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147條規定要求。
第9條 臨時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設,應選擇在巷道規整、支護良好(不得有可燃性支護材料)處,還要充分考慮行人等安全間距。
第10條 泵房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第11條 操作電器設備時,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第12條 對於反映抽放泵運行狀態的各種參數(瓦斯濃度、設備溫度、壓力、孔板流量計靜壓差、流量等)及附屬設備的運轉狀態、機房內的瓦斯濃度,在正常情況下應按各局規定的間隔時間進行觀測、記錄和彙報,特殊情況下必須隨時觀測、記錄和彙報。
第13條 要經常檢查維護抽放係統各種計量裝置、閥門和安全裝置等,保證靈活可靠。
操作準備
第14條 檢查泵站進出氣閥門、循環閥門、配風閥門、放空閥門和利用閥門,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第15條 檢查抽放泵地腳螺栓,各部連接螺栓以及防護罩,要求不得鬆動。
第16條 檢查並保持油路、水路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第17條 各部位溫度計應齊全,溫度計指示值符合規定要求。
第18條 泵站的測壓、測瓦斯濃度裝置及電流、電壓、功率表均應正常工作,無異常。
第19條 檢查泵站進、出氣側的安全裝置,要求保證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證水位達到規定要求。
第20條 用手轉動泵輪1 2 3周,要求泵內應無障礙物。
第21條 檢查配電設備,應完好。
操作順序
第22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 檢查 開機 停機。
正常操作
第23條 接到啟動命令後,抽放瓦斯泵司機應1人監護、1人準備操作。
第24條 啟動帶有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的抽放泵時,應首先啟動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並適當調整流量。
第25條 啟動帶有供水係統的抽放泵時,應先啟動供水係統,並開、關有關閥門。
第26條 回轉式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開啟泵的進、出氣閥門和循環閥門、配風閥門、放空閥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空載運行5~15分鍾。
3、抽放泵空載運行正常後,打開連通井下的總進氣閥門,同時關閉配風閥門,並逐步關閉循環閥門,使抽放泵帶負荷運行。
第27條 真空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關閉進氣閥門,打開出氣閥門、放空閥門和循環閥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投入運行。
3、緩緩開啟進氣閥門。
4、調節各閥門,使抽放泵正負壓達到合理要求,向泵體、氣水分離器等供給適量的水。
第28條 使用臨時瓦斯抽放泵站,在開機以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一氧化碳檢測狀況,濃度符合規定要求時,方可按照操作說明書啟動。
第29條 抽放泵啟動後,應及時觀測抽放正、負壓及流量、瓦斯濃度、軸承溫度、電氣參數等,並監聽抽放泵的運轉聲。
第30條 按規定按時記錄各種檢查數據。
第31條 抽放的瓦斯進行再利用時,當抽放泵抽放的瓦斯濃度達到30%以上時,應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用戶主管單位,準備向用戶輸送瓦斯;在接到輸送瓦斯命令後,開啟總供氣閥門,同時關閉放空閥門。
第32條 若泵站內設有加壓泵,在接到向用戶輸送瓦斯的命令後,應按本工種第26條或第27條有關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啟動加壓泵,並開、關有關閥門,向用戶送氣。
第33條 采用幹式抽放泵的,當抽放瓦斯濃度低於25%時,應及時停機,並向調度室彙報。
第34條 多台抽放泵並聯運行時,其啟動和停止應按照本工種有關抽放泵的停止、啟動順序進行操作。
第35條 多台抽放泵並聯運行時的操作順序如下:
1、先啟動1台抽放泵,待運轉正常後,再啟動另一台抽放泵。
2、抽放泵運轉正常後,再進行帶負荷操作。
第36條 停抽放泵和加壓泵之前,必須通知用戶和調度室。
第37條 停抽放泵前,必須首先停加壓泵及其附屬係統。利用加壓泵排除民用管道內的瓦斯時,必須先將抽放泵泵體及井下總進氣閥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除幹淨。
第38條 接到停止抽放泵運行的命令後,應1人監護、1人準備進行停機操作。
第39條 抽放泵的停機操作順序是:
1、開啟放空閥門、循環閥門,關閉總供氣閥門和井下總進氣閥門,同時開啟配風閥門,使抽放泵運轉3~5分鍾,將泵體內和井下總進氣閥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出。
2、操作電氣係統,停止抽放泵運轉。
3、停止供水、供油。
第40條 抽放泵停止運轉後,要按規定將管路和設備中的水放完。
第41條 抽放瓦斯的礦井,在抽放工作未準備好前,不得將井下總進氣閥門打開,以免管路內的瓦斯出倒流。
特殊操作
第42條 如遇停電或其他緊急情況需停機時,必須首先迅速將總供氣閥門關閉,然後將所有的放空閥門和配風閥門打開,並關閉井下總進氣閥門。
第43條 抽放泵每次有 計劃的停機,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緊急情況下,停機後應及時通知用戶或其主管部門。
第44條 抽放泵需要互換運行時,必須報告調度室同意後方可按 計劃進行。
第45條 互換抽放泵的操作順序如下:
1、備用泵空載運轉正常後,調小運轉泵的流量,並相應調整抽氣量。
2、開啟備用泵和運轉泵係統間的聯絡閥門,並關閉備用泵的配風閥門,使備用泵低負荷與運轉泵並聯運行。
3、當備用泵帶負荷運轉正常後,關閉其放空閥門。
4、停止原抽放泵運轉,並開、關有關閥門,調整備用泵的流量。
第46條 無論是抽放泵還是加壓泵的互換運行,均不允許間斷瓦斯利用;否則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
第47條 抽放泵的互換運行應避開用氣高峰時間。
第48條 2台並聯運行的抽放泵需要與另外3台抽放泵互換運行時,必須停泵後進行。
收尾工作
第49條 對全部設備的外表進行1次擦洗。
第50條 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並履行台賬簽字手續。
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類 煤礦的抽放瓦斯泵工作人員。
第2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抽放瓦斯泵的停、開和日常維護 管理。
2、運行參數的調整、記錄工作。
上崗條件
第3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取得 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4條 抽放瓦斯泵司機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掌握瓦斯泵的結構、性能。
2、會進行一般的維護保養及故障處理。
3、掌握抽放瓦斯係統中設備的操作等有關規定。
4、熟悉抽放瓦斯係統的工作原理。
5、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 安全規定。
6、了解有關 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7、熟悉《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對抽排瓦斯的有關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地麵泵房的建築要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146條規定要求。
第6條 地麵泵房必須符合防火、防雷電、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裝備,必須配齊通訊設備和必要的檢測儀表。
第7條 采用地麵泵房抽放瓦斯的,其管路應盡可能敷設在回風巷和風井中,管路離巷道底部保持一定高度並相對穩固,盡量減少彎頭和直角彎。必須安裝管路防回火、防回氣、防爆炸的安全裝備。
第8條 臨時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設、使用,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第147條規定要求。
第9條 臨時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設,應選擇在巷道規整、支護良好(不得有可燃性支護材料)處,還要充分考慮行人等安全間距。
第10條 泵房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第11條 操作電器設備時,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第12條 對於反映抽放泵運行狀態的各種參數(瓦斯濃度、設備溫度、壓力、孔板流量計靜壓差、流量等)及附屬設備的運轉狀態、機房內的瓦斯濃度,在正常情況下應按各局規定的間隔時間進行觀測、記錄和彙報,特殊情況下必須隨時觀測、記錄和彙報。
第13條 要經常檢查維護抽放係統各種計量裝置、閥門和安全裝置等,保證靈活可靠。
操作準備
第14條 檢查泵站進出氣閥門、循環閥門、配風閥門、放空閥門和利用閥門,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第15條 檢查抽放泵地腳螺栓,各部連接螺栓以及防護罩,要求不得鬆動。
第16條 檢查並保持油路、水路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第17條 各部位溫度計應齊全,溫度計指示值符合規定要求。
第18條 泵站的測壓、測瓦斯濃度裝置及電流、電壓、功率表均應正常工作,無異常。
第19條 檢查泵站進、出氣側的安全裝置,要求保證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證水位達到規定要求。
第20條 用手轉動泵輪1 2 3周,要求泵內應無障礙物。
第21條 檢查配電設備,應完好。
操作順序
第22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 檢查 開機 停機。
正常操作
第23條 接到啟動命令後,抽放瓦斯泵司機應1人監護、1人準備操作。
第24條 啟動帶有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的抽放泵時,應首先啟動潤滑係統和冷卻係統,並適當調整流量。
第25條 啟動帶有供水係統的抽放泵時,應先啟動供水係統,並開、關有關閥門。
第26條 回轉式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開啟泵的進、出氣閥門和循環閥門、配風閥門、放空閥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空載運行5~15分鍾。
3、抽放泵空載運行正常後,打開連通井下的總進氣閥門,同時關閉配風閥門,並逐步關閉循環閥門,使抽放泵帶負荷運行。
第27條 真空泵的啟動順序如下:
1、關閉進氣閥門,打開出氣閥門、放空閥門和循環閥門。
2、操作電氣係統,使抽放泵投入運行。
3、緩緩開啟進氣閥門。
4、調節各閥門,使抽放泵正負壓達到合理要求,向泵體、氣水分離器等供給適量的水。
第28條 使用臨時瓦斯抽放泵站,在開機以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一氧化碳檢測狀況,濃度符合規定要求時,方可按照操作說明書啟動。
第29條 抽放泵啟動後,應及時觀測抽放正、負壓及流量、瓦斯濃度、軸承溫度、電氣參數等,並監聽抽放泵的運轉聲。
第30條 按規定按時記錄各種檢查數據。
第31條 抽放的瓦斯進行再利用時,當抽放泵抽放的瓦斯濃度達到30%以上時,應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用戶主管單位,準備向用戶輸送瓦斯;在接到輸送瓦斯命令後,開啟總供氣閥門,同時關閉放空閥門。
第32條 若泵站內設有加壓泵,在接到向用戶輸送瓦斯的命令後,應按本工種第26條或第27條有關抽放泵的啟動順序啟動加壓泵,並開、關有關閥門,向用戶送氣。
第33條 采用幹式抽放泵的,當抽放瓦斯濃度低於25%時,應及時停機,並向調度室彙報。
第34條 多台抽放泵並聯運行時,其啟動和停止應按照本工種有關抽放泵的停止、啟動順序進行操作。
第35條 多台抽放泵並聯運行時的操作順序如下:
1、先啟動1台抽放泵,待運轉正常後,再啟動另一台抽放泵。
2、抽放泵運轉正常後,再進行帶負荷操作。
第36條 停抽放泵和加壓泵之前,必須通知用戶和調度室。
第37條 停抽放泵前,必須首先停加壓泵及其附屬係統。利用加壓泵排除民用管道內的瓦斯時,必須先將抽放泵泵體及井下總進氣閥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除幹淨。
第38條 接到停止抽放泵運行的命令後,應1人監護、1人準備進行停機操作。
第39條 抽放泵的停機操作順序是:
1、開啟放空閥門、循環閥門,關閉總供氣閥門和井下總進氣閥門,同時開啟配風閥門,使抽放泵運轉3~5分鍾,將泵體內和井下總進氣閥門間的管路內的瓦斯排出。
2、操作電氣係統,停止抽放泵運轉。
3、停止供水、供油。
第40條 抽放泵停止運轉後,要按規定將管路和設備中的水放完。
第41條 抽放瓦斯的礦井,在抽放工作未準備好前,不得將井下總進氣閥門打開,以免管路內的瓦斯出倒流。
特殊操作
第42條 如遇停電或其他緊急情況需停機時,必須首先迅速將總供氣閥門關閉,然後將所有的放空閥門和配風閥門打開,並關閉井下總進氣閥門。
第43條 抽放泵每次有 計劃的停機,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緊急情況下,停機後應及時通知用戶或其主管部門。
第44條 抽放泵需要互換運行時,必須報告調度室同意後方可按 計劃進行。
第45條 互換抽放泵的操作順序如下:
1、備用泵空載運轉正常後,調小運轉泵的流量,並相應調整抽氣量。
2、開啟備用泵和運轉泵係統間的聯絡閥門,並關閉備用泵的配風閥門,使備用泵低負荷與運轉泵並聯運行。
3、當備用泵帶負荷運轉正常後,關閉其放空閥門。
4、停止原抽放泵運轉,並開、關有關閥門,調整備用泵的流量。
第46條 無論是抽放泵還是加壓泵的互換運行,均不允許間斷瓦斯利用;否則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或其主管單位。
第47條 抽放泵的互換運行應避開用氣高峰時間。
第48條 2台並聯運行的抽放泵需要與另外3台抽放泵互換運行時,必須停泵後進行。
收尾工作
第49條 對全部設備的外表進行1次擦洗。
第50條 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並履行台賬簽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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