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身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4-09 21:38
來源:本站原創
檢身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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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第1條 本 01manbetx 適用於各類 煤礦的檢身工作人員。
第2條 檢身工作人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煤礦上下井人員的檢身工作。
上崗條件
第3條 檢身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檢身工作人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 安全規定。
2、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員數量。
3、了解火工品的運送常識。
4、掌握《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上崗時要帶齊並使用礦井規定佩帶的儀器(如飲酒檢測器、金屬探測器等)。
第6條 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時刻注意入、出井人員。
第7條 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入井人員攜帶的物品、工具、配備滿足要求。
第8條 無證(未經過入井培訓)人員不得入井。
第9條 禁止在距井口36米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裝置。
正常操作
第10條 操作期間要嚴格按檢身要求操作。
第11條 要求對入、出井人員依次進行檢身,不得擁擠。
第12條 檢身應首先對入井人員所必須佩帶的儀器、裝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改正。
第13條 對可能攜帶的違禁品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除了要求其立即改正外,還要彙報礦上。
第14條 隨時檢查距井口20米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勸其離開或責令立即改正。
第15條 操作期間的信號發送,可以參照“運輸信號工”的 01manbetx 執行。不得隨意發送信號。
第16條 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準入井,並向安全部門彙報,作出處理(入井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礦燈和自救器,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穿著化纖衣服,嚴禁攜帶無 措施的噴燈、焊機入井,飲酒者不得入井和其他規定)。
第17條 發現升井人員盜竊國家財產和炸藥雷管者,要立即彙報煤礦和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第18條 外單位入井參觀學習人員必須要有礦派專人帶領,並遵守有關規定。
第19條 如果檢身工兼職擔任把鉤工,還需要按照“把鉤工”的 01manbetx 執行。
特殊操作
第20條 遇到緊急情況,必須及時彙報,采取停止絞車等應急 措施。
收尾工作
第21條 交接班要交代清楚上下井人員的數量和有關事項。
第22條 不得脫崗,必須現場交接班。
適用範圍
第1條 本 01manbetx 適用於各類 煤礦的檢身工作人員。
第2條 檢身工作人員應完成下列工作: 煤礦上下井人員的檢身工作。
上崗條件
第3條 檢身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4條 檢身工作人員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 安全規定。
2、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員數量。
3、了解火工品的運送常識。
4、掌握《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
安全規定
第5條 上崗時要帶齊並使用礦井規定佩帶的儀器(如飲酒檢測器、金屬探測器等)。
第6條 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時刻注意入、出井人員。
第7條 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對入井人員的有關規定,入井人員攜帶的物品、工具、配備滿足要求。
第8條 無證(未經過入井培訓)人員不得入井。
第9條 禁止在距井口36米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裝置。
正常操作
第10條 操作期間要嚴格按檢身要求操作。
第11條 要求對入、出井人員依次進行檢身,不得擁擠。
第12條 檢身應首先對入井人員所必須佩帶的儀器、裝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改正。
第13條 對可能攜帶的違禁品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除了要求其立即改正外,還要彙報礦上。
第14條 隨時檢查距井口20米範圍內抽煙和用明火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勸其離開或責令立即改正。
第15條 操作期間的信號發送,可以參照“運輸信號工”的 01manbetx 執行。不得隨意發送信號。
第16條 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準入井,並向安全部門彙報,作出處理(入井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礦燈和自救器,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穿著化纖衣服,嚴禁攜帶無 措施的噴燈、焊機入井,飲酒者不得入井和其他規定)。
第17條 發現升井人員盜竊國家財產和炸藥雷管者,要立即彙報煤礦和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第18條 外單位入井參觀學習人員必須要有礦派專人帶領,並遵守有關規定。
第19條 如果檢身工兼職擔任把鉤工,還需要按照“把鉤工”的 01manbetx 執行。
特殊操作
第20條 遇到緊急情況,必須及時彙報,采取停止絞車等應急 措施。
收尾工作
第21條 交接班要交代清楚上下井人員的數量和有關事項。
第22條 不得脫崗,必須現場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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