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4-09 21:53
來源:本站原創
礦燈充電工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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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礦燈足夠情況下,應實行人與礦燈固定使用。
2、經常檢查(每2小時一次)充電狀況是否良好防止假充,保證礦燈有充足的電壓,充足的明亮時間。
3、收回礦燈應檢查頭燈、燈盒、燈線有無損壞、漏液、漏電者嚴重損壞時,應向使用人查明原因並及時修理。
4、充電架應保持清潔,礦燈溢出電解液應用蒸溜水或3%碳酸鈉(堿水)的液體清洗。
5、配液時應穿好耐酸圍裙、袖套、手套、鞋及護眼眼鏡、口罩等。
6、配液用具不準用金屬製品,應用陶瓷、玻璃、耐酸用具,並用蒸溜水洗淨。
7、配液時隻能以一定數量的硫酸配入一定數量的蒸溜水,絕對不能將水倒入硫酸中。
8、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不得超過45度,超過時應降低電壓、電流。
9、新燈初次充電,注入電解液的比重是1:26,溫度不高於15度,日常增補電解液比重1:0.5或蒸溜水,注入電解液的數量至少不低於極板,最多不高於極板10毫米。
10、初次充電過程按照出廠說明書進行,初充電結束應做以下試驗。
⑴電壓恒定不變。
⑵電解液比重達到1.28 :1.3。
⑶放長時間(11小時後)電壓是否低於出廠規定值。
11、長時間不用的礦粉應妥善保存,放在空氣流通幹燥之處,已用過的電瓶應使用電解液充足,比重適當,在充好電的情況下保存,每個月進行一次日常充電。
1、在礦燈足夠情況下,應實行人與礦燈固定使用。
2、經常檢查(每2小時一次)充電狀況是否良好防止假充,保證礦燈有充足的電壓,充足的明亮時間。
3、收回礦燈應檢查頭燈、燈盒、燈線有無損壞、漏液、漏電者嚴重損壞時,應向使用人查明原因並及時修理。
4、充電架應保持清潔,礦燈溢出電解液應用蒸溜水或3%碳酸鈉(堿水)的液體清洗。
5、配液時應穿好耐酸圍裙、袖套、手套、鞋及護眼眼鏡、口罩等。
6、配液用具不準用金屬製品,應用陶瓷、玻璃、耐酸用具,並用蒸溜水洗淨。
7、配液時隻能以一定數量的硫酸配入一定數量的蒸溜水,絕對不能將水倒入硫酸中。
8、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不得超過45度,超過時應降低電壓、電流。
9、新燈初次充電,注入電解液的比重是1:26,溫度不高於15度,日常增補電解液比重1:0.5或蒸溜水,注入電解液的數量至少不低於極板,最多不高於極板10毫米。
10、初次充電過程按照出廠說明書進行,初充電結束應做以下試驗。
⑴電壓恒定不變。
⑵電解液比重達到1.28 :1.3。
⑶放長時間(11小時後)電壓是否低於出廠規定值。
11、長時間不用的礦粉應妥善保存,放在空氣流通幹燥之處,已用過的電瓶應使用電解液充足,比重適當,在充好電的情況下保存,每個月進行一次日常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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