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工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4-09 21:54
來源:本站原創
充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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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充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對職工 安全負責。
二、工作人員必須戴保護眼鏡、口罩、橡膠手套,穿上膠鞋,係上橡膠圍裙。
三、把被充礦燈的蓄電池,按順序放入電瓶推車內,燈頭按同一順序插在充電架的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到固定位置,然後合上快速電機背後的切換開關。
四、操作快速充電機時,先把電流調節鈕,反時針調小,然後開始操作,按準備按鈕,再按開機按鈕,開起散熱風扇,然後順時針慢慢調整電流調節鈕,使電流電壓達到規定值(酸性燈為6V)每隔一小時,快充機自動關機一次,按上述步驟從新操作,直到充夠三小時為止,最後關機燈亮,先按準備按鈕,再按停充按鈕,使所有的指示燈息滅,這時充電完畢。
五、充電完畢後,必須立即把燈頭摘離燈架,依次序掛在電瓶推車掛口上,做好發燈的準備。
六、在充電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每盞礦燈的充電情況,杜絕假充,不充現象出現,達不到充電時間的,要另行充電。
七、礦燈每隔五天,要補充一次蒸溜水,補充蒸溜水時用二柱扳手,打開透氣蓋,取下墊圈及堵頭,用注射器,把蒸溜水注入每一個單體電池內,補到液麵與注液口相平為止,然後把外殼上的漏液擦幹淨,上好堵頭,墊圈和透氣蓋,並仔細檢查電池槽是否有破損。
八、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二個月應調整一次電解液的比重,並且在補充蒸溜水的第二天進行。
九、配製儲存液體時,必須使用耐腐蝕,耐高溫幹淨衛生,並且有蓋的瓷頂和玻璃等器具,不能使用金屬器具。
十、配液時必須將濃硫酸沿器壁慢慢倒入蒸溜水中,並且要用玻璃棒邊拌邊倒入,嚴禁向濃硫酸中倒水,配製濃度比重為1.26-1.27。
十一、充新燈時KS-7型燈以2伏電流充電,KS-8型燈以2.5伏電流充電,達到16個小時後,電流減半,再充四小時即為充電完畢,完畢後,必須做點燈試驗放電時間,不得小於11小時,不然11小時的必須檢查原因。
一、總則:充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對職工 安全負責。
二、工作人員必須戴保護眼鏡、口罩、橡膠手套,穿上膠鞋,係上橡膠圍裙。
三、把被充礦燈的蓄電池,按順序放入電瓶推車內,燈頭按同一順序插在充電架的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到固定位置,然後合上快速電機背後的切換開關。
四、操作快速充電機時,先把電流調節鈕,反時針調小,然後開始操作,按準備按鈕,再按開機按鈕,開起散熱風扇,然後順時針慢慢調整電流調節鈕,使電流電壓達到規定值(酸性燈為6V)每隔一小時,快充機自動關機一次,按上述步驟從新操作,直到充夠三小時為止,最後關機燈亮,先按準備按鈕,再按停充按鈕,使所有的指示燈息滅,這時充電完畢。
五、充電完畢後,必須立即把燈頭摘離燈架,依次序掛在電瓶推車掛口上,做好發燈的準備。
六、在充電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每盞礦燈的充電情況,杜絕假充,不充現象出現,達不到充電時間的,要另行充電。
七、礦燈每隔五天,要補充一次蒸溜水,補充蒸溜水時用二柱扳手,打開透氣蓋,取下墊圈及堵頭,用注射器,把蒸溜水注入每一個單體電池內,補到液麵與注液口相平為止,然後把外殼上的漏液擦幹淨,上好堵頭,墊圈和透氣蓋,並仔細檢查電池槽是否有破損。
八、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二個月應調整一次電解液的比重,並且在補充蒸溜水的第二天進行。
九、配製儲存液體時,必須使用耐腐蝕,耐高溫幹淨衛生,並且有蓋的瓷頂和玻璃等器具,不能使用金屬器具。
十、配液時必須將濃硫酸沿器壁慢慢倒入蒸溜水中,並且要用玻璃棒邊拌邊倒入,嚴禁向濃硫酸中倒水,配製濃度比重為1.26-1.27。
十一、充新燈時KS-7型燈以2伏電流充電,KS-8型燈以2.5伏電流充電,達到16個小時後,電流減半,再充四小時即為充電完畢,完畢後,必須做點燈試驗放電時間,不得小於11小時,不然11小時的必須檢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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