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涉煤中央企業和省屬煤礦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關於舉辦
安全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1〕10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經研究,國家煤礦安監局定於2011年5月、6月和9月各舉辦一期涉煤中央企業和省屬煤礦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主要內容
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存在問題及相關對策;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重要文件;煤礦企業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煤礦安全生產新技術和新工藝;02manbetx.com 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等。
二、培訓對象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和按規定需再培訓的涉煤中央企業總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央企業所屬一級煤礦企業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1.第一期培訓班。
時間:5月8日—13日。5月7日報到。
地點:北京西郊賓館(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王莊路18號,總機:010-62322288)。
2.第二期培訓班。
時間:6月14日—6月19日。6月13日報到。
地點:廣東省廣州大廈(地址:廣州市北京路374號,聯係人:王豔,聯係電話:13600096358)。
3.第三期培訓班。
時間:9月20日—25日。9月19日報到。
地點:北京西郊賓館(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王莊路18號,總機:010-62322288)。
四、其他事項
1.請各省級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部門組織安排轄區內省(自治區、直轄市)屬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培訓,請中央企業總部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培訓,並按要求統一填寫安全資格培訓班報名回執(詳見附件),於4月27日前傳真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聯係人:張中來、陸南,聯係電話010-64464064(帶傳真)、64464464。
2.請參加培訓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件按時報到。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的參訓人員,報到時請攜帶2張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參加再培訓的參訓人員,報到時請攜帶已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3.本次培訓工作分別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承辦,參加培訓人員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附件:安全資格培訓班報名回執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