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應做到“四抓”
作者:張淑娟
2011-04-18 14:31
來源:www.dukashe.com
隨著各地煤炭企業兼並重組工作深入推進,小
煤礦逐步完成兼並重組任務陸續複工複產,各級各部門將麵臨著
煤礦因長期 “雙停”造成的
安全隱患突出,
煤礦兼並重組移交後人員結構複雜、思想混亂、矛盾突出、體製不順、監管模式有待研究等諸多問題,正處在各種關係的磨合期、適應期和矛盾的多發期,
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
安全監管壓力異常巨大,必須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創新方法,狠抓落實,確保安全。
抓兼並重組,確保煤礦發展檔次提得更高。積極督促兼並重組主體企業積極對小煤礦實施兼並重組,必須以資金或資產的形式對煤礦企業絕對控股,全麵接管小煤礦的生產經營活動,真正實現“真控股、真投入、真
管理”,全麵提升我市煤礦企業的發展檔次和水平。
抓責任落實,確保
煤礦安全監管防線築得更牢。進一步調整監管力量擺布,重點傾向監督監察和駐礦現場監管,並逐級量化安全監管責任,壓死任務,夯死責任,著力築牢縣級領導包礦督導、鄉鎮包礦檢查、部門監督監察、駐礦現場監管、兼並主體嚴格
管理、企業嚴格自律等堅強有力的安全監管防線,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盡職盡責。
抓
措施執行,確保
煤礦安全基礎夯得更實。對沒有移交礦井,不折不扣落實“兩到位”、“五控製”
措施,確保“雙停”到位;對隱患整改礦井,不折不扣執行“兩嚴格一落實”(嚴格控製下井人數,嚴格控製作業地點,認真落實隱患整改方案)規定,確保礦井按規範整改;對複工複產礦井,嚴抓礦領導帶班下井,嚴抓瓦斯水害防治,嚴抓現場
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全市煤礦有序進行整改和生產。
抓監管創新,確保安全長效機製建的更活。進一步轉變理念,更新思路,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
煤礦安全監管新體製,使部門、鄉鎮、兼並重組主體企業和煤礦企業真正形成目標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力,切實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全力保持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張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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