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易鑫石廠爆炸物品儲存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4-19 19:40
來源:本站原創
高縣易鑫石廠爆炸物品儲存製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廠實際,製定本製度:
一、爆炸物品必須修建儲存的專用倉庫、儲存室,安排經公安機關培訓合格並取得證件的庫管員管理,並報公安機關驗收合格。
二、爆炸物品的儲存,必須經所在地公安機關發放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方可儲存。
三、儲存爆炸物品的倉庫、儲存室,必須建立庫管員專人手持機入庫、發放、檢查、上報、登記製度。當日未用完的藥必須回庫存放。
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五、嚴防丟失爆炸物品,必須喂養狗犬,如發現爆炸物品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
六、儲存爆炸物品,必須隨時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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