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探礦工程施工設計《安全專篇》
1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
1.1設計依據
???????探礦工程施工設計《安全專篇》委托書。
1.2依據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3.5;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86.10;
(5)《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國務院1984年1月6日發布);
(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督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
(7)《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原勞動部第4號令);
(8)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實施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83號文件精神。
(9)《地質勘探01manbetx
01manbetx
(討論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10) 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資格考核規定,1996.2;
(12)其他適用的法律法規。
1.3依據的技術標準
(1)《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01manbetx
01manbetx
》GB16424—1996;
(2)《爆破01manbetx
01manbetx
》GB6722—2003;
(3)《礦山井巷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
(4)《礦山電力設計規範》 GB50070-94;
(5)《礦山安全標誌》 GBJ—14161;
(6)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GB5748;
(7)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1985;
(8)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
(9) 《勞動部,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1995;
(10)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11)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
(12) 《安全電壓》GB3805-83;
(13) 《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46-83;
(14) 《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範》GB50055-93;
(15) 《供配電係統設計規範》GB50052-95;
(16) 《電流通過人體的效應》GB/T13870-97;
(17)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18) 《手提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01manbetx
》GB3787-83;
(19)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9-92;
(20) 《勞安字[1990]16號,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1990;
(21) 《高處作業分級》GB3608-93;
(22) 《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範》GB10827-1999;
(23) 《起重機械危險部位與標誌》GB15052-94;
(24) 《高溫作業分級》GB4200-84;
(25)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
(26)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2002.12. 18;
(27) 《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A53;
(28) 《機械防護01manbetx
》GB12265-1990;
(29) 《安全帽》GB2811-1989;
(30) 《安全網》GB5725-1997;
(31) 《安全帶》,GB6095-1985;
(32) 《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
1.4基礎資料
(1)《探礦授權證》(證號:6200000530381)由???????頒發;
(2)《》〉〉〉〉〉〉〉〉〉〉〉〉〉〉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05年8月;
(3)其他資料和部分圖紙等。
1.5設計原則
(1)、設計必須遵循國家、各部委和??省頒布的有關法規、政策和技術規程、規範;
(2)、在保證安全生產、保護環境、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以較為經濟的投入詳細探明礦區內的礦產資源和工程地質情況;
(3)、探礦方案應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推薦最佳方案;
(4)、設計要充分考慮利用已有工程和設施,以節約資金,減少投資,施工裝備水平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到適用並便於維修;
(5)、設計應本著在生產安全可靠、能耗低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節省探礦投資和降低探礦風險;
(6)、在探礦工程布置時預先考慮將來采礦需要,探礦工程盡可能為采礦所利用。
2項目概況
2.1企業基本情況
???????)所在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探礦授權證號://///////。該企業目前尚未正式建礦,屬平硐探礦階段。礦區占地麵積5.47km2。???????點屬////////////////。
2.2 交通及地理位置
2.2.1礦區交通
礦區距???駐地5 km,有礦區道路與鄉村簡易公路相通,距???縣城70 km,有礦區道路與鄉村簡易公路及縣鄉公路相連,交通較為方便。
2.2.2地理位置
該礦區位於???南東的???????鄉以南5 km,燕子河以西,店子、趙家壩之間以東,地理坐標:
2.3 自然地理條件
礦區為強烈切割的高山深穀地貌,區內海拔最高1500m,地麵高差一般在500m左右,溝穀最大切割深度900m左右,山坡角一般在20°—45°,區內植被發育,森林覆蓋率高達90%左右,水係發育,氣候濕潤,???????河常年水量充沛。該礦區屬南秦嶺濕潤氣候,年平均溫度11.5℃,年平均降雨量800—1000㎜,雨季為6~9月,霜凍期1~3月,年最大凍土深度20㎝。
該區農作物主要有小麥、玉米、大豆、蕎麥等;經濟作物主要有木耳、香菇、茶葉、核桃、板栗、櫻桃、漆樹還有杜仲、天麻、茯苓等名貴藥材。已知動物種類達4類54種,畜牧業以豬、雞、牛、羊為主,兼有水產及其他特種養殖。
2.4 地質資源
2.4.1 礦床地質特征簡述
2.4.1.1 礦區地質特征
礦區屬西秦嶺南緣地段隆起區,出露地層為遠古界青白係白楊組一套淺變質岩係,區內第四係風化土層薄(1~50㎝)其多為腐植。出露地層為誌留一泥盆係,主要岩性為長英質片岩,變砂岩及千枚岩,地層產狀160∠45°~60°左右。千枚岩厚度較薄(15~20m)。以西支鄉—???????鄉秧田青白口係秧田壩組為核心,為青白口係,白楊組地層的倒轉向斜,為本區基本構造,出露地層不全。
礦區地震烈度為七度。
2.4.1.2 礦體地質特征
區內主要地質構造為斷裂構造,斷裂產狀160∠45°~60°,主要斷裂分布在山脊北坡和張家溝上中部,間距300m左右,斷裂帶寬一般在0.2~1.2m,被後期石英脈充填,即為區內主要控製斷裂。產狀與區內斷裂構造一致,為區內載礦脈體。
該礦礦產為金,金賦存在石英脈與圍岩接觸帶上,品位變化大,1~50g/t左右。礦化沉礦脈中斷裂麵、節理麵分布為脈岩或圍岩後期熱流充填礦化。
含礦帶沿脈長度一般在300~500m,厚度0.2~0.8的較多,產狀160∠50°~60°,圍岩為長英石變砂岩、片岩等。
2.4.2資源量
該礦區沒有地質詳查資料,但有“古采硐”及多年無序群采開挖的大小坑洞20餘個,該礦目前正在探礦階段,現探礦範圍4Km2。保有儲量無法估計。
建議在今後的生產過程中,應采用坑內地質鑽等現代化工具提高探礦效率,提高對礦體的控製程度;加強地質編錄,及時整理探礦成果。
3 探礦方案
3.1 礦床勘探現狀
3.1.1探礦方式
該礦采用以平硐為主的方式探礦。現已開掘2個探礦平硐:一號平硐已掘進600m,方位160°,坡度5‰,斷麵寬2.2m×高2.2 m,無支護。二號平硐已掘進650m,方位170°,坡度5‰,斷麵寬2.2m×高2.2 m,無支護。
3.1.2礦山供電
由10kv高壓電源線路“T”接。引入S7-315型動力變壓器,降為380V後進入低壓配電室,由配電室引出用架空線路分別向一、二礦硐送電。
一、二礦硐采用供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源向井下供電,礦井供電線路采用三根單股導線,沿井筒一側敷設至掘進工作麵。井筒照明采用220V電源,掘進工作麵采用36V安全電壓照明。
3.1.3供排水
生活用水取之礦峒以上100m高的清泉水。生產用水是從同一個清泉中用塑料水管引自井筒上方的高位水池(18m3),用塑料水管引入井巷及掘進工作麵,作為鑿岩、灑水降塵以及消防用水。
排水:不需要機械排水設施,礦山坑內湧水量不大,通過自流的方式排出硐外,坑內基本沒有積水。
3.1.4壓風
一、二號井口分別建有簡易的壓風機房,各安裝ZL2-10/8壓風機一台。電動機功率55kw,使用2.5″高壓塑料管沿井巷一側安裝敷設至掘進工作麵,作為鑿岩機用風。
3.1.5通風
該礦現處於獨頭掘進階段,暫未形成獨立的機械通風係統,目前采用局扇通風。一、二號平硐各安裝YBT51-2型5.5kv和YBT52-2型11kv局部通風機接續向掘進麵供風。
3.1.6礦山爆破材料庫
爆破材料庫在硐口附近100m以外的簡易(半地下)房內,總麵積2.5m×2.5m。雷管存放在辦公室的保險櫃內。
3.2 探礦方式、對象及範圍
3.2.1探礦方式
平硐探礦。
3.2.2 探礦對象及範圍
礦床勘探的對象為原地質普查和“古采硐”以及多年群采開挖大小坑洞所揭露的含金石英脈及其接觸帶。??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探礦授權證,證號:6200000530381探礦範圍為:4Km2,有以下4個地理坐標控製:
東經 105°38′36″;北緯 33°08′00″;
東經 105°39′52″;北緯33°08′00″;
東經 105°39′52″;北緯33°06′30″;
東經 105°38′36″;北緯33°06′30″。
3.2.3 探礦條件
3.2.3.1水文地質
礦床地下水的補給來源主要是大氣降水,沿岩石孔隙、裂隙進入地下,在連通較好的裂隙中緩慢流動,在地勢低窪(溝穀低)處以泉水或人工露頭的形式排泄,徑流途徑一般不太長。地下水主要以大氣降水經較短途徑徑流,以溶濾作用為主,所以礦硐內地下水質較單一,在礦硐範圍內施工的坑道,周圍多為極不規則的“古采硐”和多年群采開挖大小坑洞,但平硐所在地形較高,礦井內的少量滲水沿排水溝流出硐口以外,巷道內幾乎無積水,隨著平硐高度的降低,涉及的麵積增大,湧水量會有微弱增加。對礦床開采影響不大。
礦區範圍內地表徑流低,地形高差在500~900之間,礦區範圍內的地表徑流對施工無影響。但由於該礦地質資料欠缺,對“古采硐”和多年群采開挖大小坑洞的方位、深度、塌陷、冒落、積水量等情況無法查清。
在探礦掘進過程中必須采取先探水後掘進,先排水後掘進的原則,及時發現巷道滲水變化情況,出現異常,立即采取放水措施,確保在探礦掘進施工中不發生湧水02manbetx.com
。
3.2.3.2 工程地質
礦區主要岩性:上岩組為巨厚層石英砂夾粉砂質板岩,下岩組為絹雲石英千枚岩、鈣泥質板岩及少量的變砂岩和凝灰岩。地表主要是千枚岩類,穩定性較差。探礦巷道內主要圍岩為碳酸鹽岩類,屬堅硬、半堅硬的碳酸鹽及軟弱的灰質板岩。裂隙水及溶隙水對工程影響微弱。現已掘進的巷道未出現塌陷、地裂、巷道失穩等現象。工程地質條件較好。
礦岩物理力學性能參數如下:
礦石、岩石體重分別為2.90t/m3、2.68t/m3;
礦石硬度係數f=4~12;
片岩硬度係數f=5~7;
礦石自然安息角40~41°、岩石自然安息角36~40°;
礦石、岩石鬆散係數1.72;
3.3 探礦的技術條件
3.3.1 探礦方法選擇
根據礦體的賦存條件,可供選擇的探礦方法主要有物探、化探、地表槽探、地下坑探及鑽探等。考慮到該礦礦化帶的賦存情況,及所處的地形的位置,及目前探礦階段的需要,首先選擇投資小、成本低,並可在探礦施工中,遇到礦體時可采出部分礦石,減少投資,設計推薦主要平硐坑探方案。在勘探中遇較理想的礦塊時,可考慮打鑽等方法進一步的探明儲量。
3.3.2探礦工藝
探礦工藝應采取:
(1)沿脈探礦方法:沿礦脈走向跟蹤開掘巷道,遇小脈型礦體時可適量邊探邊采,並保留已掘的探礦巷道,作為今後采礦時通風、行人、運輸等用。
(2)穿脈探礦方法:根據資料和礦體揭露情況,截礦脈打巷道穿過礦脈,遇礦脈厚度薄,寬度小的小脈型礦體,可采取沿脈采礦法,進行試采。
3.3.3沿脈探礦
沿礦脈走向,跟蹤開拓巷道,遇小脈型礦體時可探采結合,邊探邊采。該礦礦岩較穩定,礦體寬度0.02~0.05m,最寬1.9m的小脈型透鏡狀、串珠狀等礦體塊狀形態,並且因地質構造的因素,礦體形態走向也不固定。目前依據礦體賦存條件和金礦品位之不同選用不同的探礦方法。
對中厚礦體,能夠形成礦塊的,應沿礦體走向切礦體掘進。直接查明礦塊的寬度、高度和長度,確定采取適當的采礦方法。探礦、回采巷道,作為今後正式采礦時通風、行人、運輸巷道。
3.3.4穿脈探礦
根據資料和推測,截礦脈打巷道穿過礦脈,然後根據礦脈的深度和走向,礦體的寬度、高度。為今後的采礦工作,確定采礦方法,布置采礦作業麵提供直接的較為精確的數據。遇礦脈厚度薄,寬度小的小脈型礦體,可采取沿脈采礦法,進行采礦作業。其穿脈探礦巷道可作為運輸、通風的永久性巷道保留。
4 探礦工程施工安全
4.1井巷工程設計
(1)根據該礦礦體賦存條件,設計采用以平硐為主的方式探礦,一號平硐斷麵寬2.2m×高2.2 m,已掘進600m,方位160°,坡度5‰;二號平硐斷麵寬2.2m×高2.2 m(拱形),已掘進650m,方位170°,坡度5‰;這2個礦硐在勘探過程中尚無礦體出現。
手提式帶氣腿的YT-30或YT-24鑿岩機鑿岩。炸藥采用2#岩石炸藥,用導火線配8#火雷管起爆,裝藥及起爆由專職放炮工操作。
(2)出渣:人工裝渣,人力架子車拉運出渣。
支護:探礦掘進工程,所有井巷工程盡量布置在礦岩穩固性較好地段,可不支護;若遇岩石穩固性較差地段時及時采用木支護。
(3)探礦掘進工程:采用2.5m鑽杆鑿岩,眼深2.4m×斷麵4.84㎡=11.62m3(原岩)×1.6(鬆散度)=18.6 m3(爆堆);人力架子車載重300㎏/車,石英石、碳酸鹽比重1:2.6,300㎏/車÷2.6=8.6車×18.6 m3=160車。
施工:按每天三班作業,一班鑿岩放炮;另兩班出渣,進尺2.4m/日×有效工日26天,月進尺約60m。
用工:鑿岩爆破4人/班;出渣12人/班×2班=24人。每班出渣80車。分三組,每組出渣27車,需人力架子車4輛,使用3輛,備用一輛,一、二號礦峒共需用人力架子車8輛。
(4)坑內掘進工程,從上述幾種方法計算可以看出,全礦各礦硐能力均600米/年以上,故本次方案設計礦山探礦掘進進尺為:1200/d。
(5)勞動力配置:
出渣工:每班12人×2=24人;
爆破工:每單班4人×2=8人;
通風工:3人;電工3人;焊工2人;
壓風工:3人;配電工2人;機修工2人;
安全管理及現場負責人6人;其他3人;
共計56人,按製度工日加1天為26天/月計算,再增加9人,設計配備作業人員65人(不包括礦山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和工作員)。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要求,在經濟上是合理的、技術上也是可行的。
4.2試采礦生產
在探礦過程中有部分零星小礦脈出現,由於礦體連續性差、寬度較窄,達不到規模化工業開采的要求。企業在探礦生產的過程中,有部分副采礦石出產,采出礦石在地表人工手選後就地出售。
a、對厚度小於0.5m的薄礦脈用進路式回采,礦岩分采,岩石就地充填。
b、對大於0.5m厚度的礦體采用空場采礦方法回采。礦石品位高,礦石、圍岩特別穩固的礦體采用空場法、全麵采礦法方案,一次性回采。局部不穩固的圍岩用木支柱斜撐支護;礦岩品位變化大,礦體圍岩穩固的礦體采用空場法房柱采礦法方案,將礦體中岩脈或局部低品位礦石留作礦柱,支撐采場頂底板安全。
上述兩種采礦法目前的采場結構是:采場沿走向(≯20m)劃分長度,沿傾向(≯20m)劃分高度,淺孔落礦,由采場底部4-5個漏鬥人工出礦,削壁充填,采場岩石基本用於回填,礦石運輸架子車完成,由於地質條件變化的影響,生產能力難予確切認定。
對中厚礦體,能夠形成礦塊的,應沿礦體走向切礦體掘進。直接查明礦塊的寬度、高度和長度,提交詳盡的地質報告。探礦巷道,作為今後正式采礦時通風、行人、運輸巷道。
4.3掘進淺眼爆破作業
4.3.1鑿岩爆破
(1)鑿岩爆破技術規定:
巷道掘進斷麵2.2×2.2m(拱形);
布置炮眼有周邊眼、輔助眼、掏槽眼 :18~22個(按岩石堅硬程度而定)。
炮孔直徑小於50㎜;
炮眼深度2.2~2.5m;
《根據金屬地下礦山開采設計規範》以及金屬礦山地下開采掘進巷道爆破經驗、按照岩石堅硬程度,裝藥量理論計算:取總裝藥量14~18㎏為適當;
采用人工裝藥;
炸藥:采用2#岩石(銨梯)炸藥;
起爆裝置:8#火雷管配導火線;
鑿岩爆破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作業。
(2)鑿岩裝藥:
鑿岩前必須認真檢查作業場所,清理雜物,處理浮石,必須支護的地方進行支護;
檢查鑿岩機、風水管路、開關閥門是否靈敏完好;
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時必須有二人,炸藥、雷管分開裝運,有專用的木箱或布包,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後不得中途停留或離人;
裝藥采用人工裝藥方式裝藥。炸藥采用2#岩石炸藥,用導火線配8#火雷管起爆,裝藥及起爆由專職放炮工操作。其他無關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帶。
裝藥時應首先清理炮眼,起爆藥包一般放置於眼底第二個藥卷位置,雷管聚能穴朝向眼底,進行反向爆破;
炮眼裝藥後剩餘部分炮孔填塞炮泥並加以搗固。
(3)爆破:
裝藥完畢後,檢查導火素、作業麵有無其他工器具,風水管路是否放置到安全位置,未用完的爆破器材是否回收交庫,清理完現場後,熟悉撤離路線,避難掩體是否完好並進行修理,待檢查準備完畢後方可點燃導火索起爆;
爆破時必須進行正常通風,待炮煙排除後方可進人作業;
爆破完畢待炮煙排除後,爆破員必須檢查爆破效果,有無瞎炮、盲炮,有瞎炮、盲炮時必須及時進行處理,待處理徹底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爆破員應填寫爆破記錄:爆破記錄應載明爆破時間、爆破地點、爆破作業的原始條件、巷道用途、掘進巷道種類、斷麵、形狀尺寸的大小,岩石的性質以及有無有害氣體,爆破效果、爆破材料的用藥量、有無瞎炮、盲炮、以及安全狀況,現場負責人簽名,爆破員簽名。
4.3.2爆破安全設施
開拓掘進巷道每100m掘一躲避硐,硐深不小於1m,高不低於1.5m,寬度不小於1.2m;沒有躲避硐時,應設置掩體,掩體應用坑木和板皮構築。
4.3.3選用鑿岩設備
每個掘進工作麵配備二台手提式帶氣腿的YT-30或YT-24鑿岩機,一台使用,另一台備用。該礦兩個礦峒共需手提式帶氣腿的YT-30或YT-24鑿岩機4台。
4.3.4鑿岩設施
每個礦井的井口配備專用供風設備兩套(壓風機、風包),供風管路一條。兩個礦硐共需PVC高壓30㎜風管1300m,可直通掘進工作麵。兩個礦硐共需PVC高壓30㎜水管1300m,可直通掘進工作麵供濕式鑿岩用水。
4.3.5爆破器材
按掘進工作麵單產炸藥最大用量計算,工作日30天/月計算,每月需炸藥540㎏;雷管有效用量660發;導火索有效用量9000m;該礦兩個礦硐供需炸藥1080㎏;雷管1220發;導火索有效用量18000m;
4.3.6爆破器材庫的設置及爆炸物品管理
4.3.6.1爆破器材庫的設置
爆破器材庫的位置、結構和設施等設置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並經當地縣(市)公安部門許可。並按《爆破安全規程》GB6722—1986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國務院1984年1月6日發布)以及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1)該礦的爆破器材庫應按小型爆破器材庫﹤5t存量設置,爆破器材庫至住宅區或村莊最小外部安全距離不小於300m。地麵庫容炸藥不得超過三個月的生產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過半年生產用量;庫房危險區域內任何單位不得修建任何建築和構築物。
(2)爆破器材庫房的門應為兩層,向外開,外層應為鐵皮包覆的耐火門,裏層門應為柵欄門;儲存雷管的房屋,應為金屬網門。門到庫房內任一點的距離不得超過15m,門的寬度不得小於1.4m,高度不得小於2.1m,門的外麵宜設門鬥,其麵積不得小於6m2。
(3)庫房應具有足夠的采光通風窗;庫房采光比應為二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一;窗門為三層,外層為包覆鐵皮的板窗門,裏層為玻璃門,中層為鐵柵欄;采光窗台距地板高度不得小於1.8m;地板下應設金屬網通風窗。地板應平整、堅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之類的東西表露;雷管庫房的地板應輔設軟墊。
(4)庫房內禁止安裝電燈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庫房外安設探照燈進行采光。采用移動式照明時,隻準使用安全手電筒、汽油安全燈;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危險庫房的上空。
(5)爆破器材庫,凡有雷擊的地區,均應設防雷裝置。
4.3.6.2爆破材庫的安全管理
a、爆破器材庫貯存量不得超過其設計容量;
b、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層架板得間距不得小於4㎝,架寬不超過兩箱(袋)的寬度;
c、堆放導火索、導爆管和硝銨類炸藥等的貨架(堆)高度不超過16m;
d、庫內必須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要杜絕鼠害;
e、庫內禁止煙火和明火照明;
f、庫內嚴禁存放與管理工作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h、庫區必須加強警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
g、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應每季度檢查一次。
m、應建立爆破器材收發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庫製度,定期核對張目,做到帳、物相符;
j、爆破器材的發放應有單獨的發放間,嚴禁在爆破器材庫裏發放。
4.4巷道支護:
采掘巷道以碳酸鹽岩石居多,也有少量的灰綠泥岩和黑泥岩、灰質斑岩,該巷道是大部分為多年采掘巷道,目前已掘進700m左右。按照《地下礦山安全規程》規定要求,對岩石比較鬆軟需要支護的巷道必須進行支護(支護形式及材質選擇請參下表,對臨時巷道可選用木質支護進行臨時支護;按照礦山實際需要,對服務時間較長的永久巷道,有條件的應采用錨噴、砌镟等支護形式固定支護,暫時不具備錨噴、砌镟等支護的,必須選用適當的坑木加強支護;對巷道的三叉口及開口處等特殊巷道要按規定進行特殊支護。及早控製圍岩鬆動,控製地壓,延長巷道的服務年限,消除或減少冒頂片幫02manbetx.com
的發生,有效的保證井下人員生命安全和礦山的財產安全。
a、架設木支護,必須選擇適當的材質。根據巷道頂部的跨度,岩石堅硬程度,選擇坑木的直徑大小,每米巷道應架設的棚數等規定,加強巷道支護,控製地引力和地壓活動,降低井巷冒頂、片幫危險。在有地壓活動時,有效的預防冒頂、片幫02manbetx.com
的發生。
每米巷道支架數
根據岩石的層理、節理的趨向,傾角,確定圍岩來壓傾向,選擇支護形式,木支架是由一根頂梁和二根立柱組成,在木支架外側的頂部及兩幫通常要安設背板,在一般情況下,頂梁和立柱采用同直徑的木料製做。
4.5平巷開拓運輸方案
4.5.1坑內運輸
巷道內采用人工裝渣,架子車運渣出坑口至廢料場排渣。人員步行至作業場所;材料及設備用人推材料車運輸,經平巷送至各作業地點。
4.5.2坑外運輸廢渣處理
礦渣運輸:人工推車運出平硐,在地表礦石堆場翻卸,然後順山坡自行溜下,在隨著開拓掘進巷道的不斷延伸,礦渣不斷排除的同時,也擴大了工業場地。
4.6礦山供電
根據該礦的探礦工作實際,按照國標《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GB16424-1996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實施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83號文件精神,設計要求:
(1)所需供電設備:
配備礦用變壓器一台200KVA,新建配電室一座,購進組合配電櫃一組,低壓變壓器36V一台;
(2)所需供電材料:
礦用鋼帶鎧裝電纜1500m,礦用膠套電纜1600m,製作電纜構400個(間隔3m),100㎜2、厚度不小於4㎜的扁鐵或12㎜圓鋼1600m,礦用防暴接線盒按實際接頭數配備(鋼帶鎧裝電纜和膠套電纜)兩種。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實施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83號文件精神,從2006年7月1日起,金屬非金屬礦山實施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通知要求,建議該礦在購置礦用電氣機械設備如電氣、電纜、電機、通風機、水泵等時,選購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實施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字母“KA”和安全標誌編號組成的電氣機械設備,以免今後不符合規定要求而更換時,造成浪費。
(3)技術安全要求:
按照礦山規模考慮,變壓器安設在地麵離井口100m以外為宜。配電室應靠近變壓器,36V低壓變壓器安設在配電室。從配電室對礦山地麵、井下的照明(220V-36V)、各用電設備按規定分路(專線)獨立供電。
給井下供電的變壓器不得中性點接地。水平巷道或傾角45°以下的巷道應使用鋼帶鎧裝電纜。井下固定敷設的照明電纜,如有機械損傷可能,應采用鋼帶鎧裝電纜。井下信號和控製用線路,應采用鋼帶鎧裝電纜。井下移動式電力線路,應采用井下礦用膠套電纜。井下運輸巷道使用220V電壓,掘進工作麵使用36V電壓。井下接線采用礦用防暴接線盒或三通。
井下懸掛電纜的電纜構其間隔不大於3m,電纜與巷道周邊最小淨斷麵不得小於50㎜,高壓電力電纜之間的淨距離不得小於100㎜。不得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在電纜上部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路平行敷設時,電纜應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淨距離不得小於300㎜。
巷道內的電纜每隔一定距離和分路點上,應懸掛注明編號、用途、型號、電壓、規格、起止地點等標誌牌。
井下接地保護:井下接地幹線應采用100㎜2、厚度不小於4㎜的扁鐵或12㎜圓鋼。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配件、金屬外皮、巷道中接近電纜線路的金屬構築物等都應該接地。鎧裝電纜每隔100m左右接地一次。礦井電氣設備保護接地係統應形成接地網。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都應與接地幹線連接,接地幹線應與主接地極連接。所有應接地的設備,應有單獨的接地連接線,禁止將它們的接地連線串聯連接。
(4)井下照明: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安全通道和通往作業地點的人行道,都應有照明。采掘工作麵可采用移動式電氣照。井下電氣信號需能同時發聲發光。
(5)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等應建立主要的檢查 製度。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並應及時將檢查結果記入記錄簿。
4.7礦山供水
井下生產用水:生產用水取之礦硐以上100m高的清泉水中用塑料水管引自井筒上方的高位水池(18m3),用20㎜2塑料水管引入井巷及掘進工作麵,作為鑿岩、灑水降塵以及消防用水。
(1)鑒於目前該礦井巷隻有700m左右,(18m3高位水池可基本滿足降塵和消防需要。但巷道所敷設的主管管徑小,應更換為大於直徑35㎜的高壓水管。並在巷道每隔100m安設一個接頭,在巷道的三岔口、交叉處應安設接頭,作為灑水、衝洗巷道和噴霧降塵,消防之用。
所用供水材料:
一、二號礦硐共用35㎜直徑的鋼管1600m,30個閥門,30個三通,直徑20㎜鋼管5m,噴頭30個。
4.8 防水與排水
(1)礦體均位於當地浸蝕基準麵以上,階段平硐開拓係統,礦山湧水可沿平硐水溝排出,不配機械係統。設計硐口位置高於曆史最高洪水位,不存在地表水淹井危險。
(2)探礦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因溝通群采空區(巷道)而產生的突發性湧水 02manbetx.com ,防排水工作要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之規定,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要加強對地表、含水層、構造裂隙水及群采空區(舊巷道)積水的突然湧入進行探測和防治,掘進工作麵距離可疑水源75~100m處開始打鑽探測,鑽孔須超前工作麵15~20m。當采掘工作麵距積水空區15~20m時,必須利用中深孔提前進行鑽孔放水。放水時,應按照排水能力控製放水量。
(3)對群采空區進行充填也是井下阻隔水源預防水災害的重要 措施之一。當井巷通過湧水量大的區段時,待查明水情後,可向井巷四周打注漿鑽孔,堵塞湧水通道。
(4)為了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礦硐和發生平硐井口泥石流,在各井口開口處砌築檔牆,井口以內支護20m。井口開口處砌築檔牆,在井口周圍砌1.5m寬、高×厚0.5m的料石、水泥、砂漿檔牆,共計7m3。木密棚支護:每米架設2付木棚×20米×3根坑木,共需120根坑木,坑木要求長2.2m×0.18m(直徑);2.2m×0.18m×120=6.72m3;板皮3m3。
(5)工業場地、建築物、配電室、機房和各類構築物、堆礦場、排渣場等都應開挖排水溝。
4.9礦山壓風
一、二號井口分別建有簡易的壓風機房,安裝ZL2-10/8壓風機各一台。電動機功率55kw,使用2.5"高壓塑料管沿井巷一側安裝敷設至掘進工作麵,作為鑿岩用風。
經計算該礦壓風機能滿足鑿岩作業的要求。但隨著井巷的不斷延伸,現使用的2.5"高壓塑料管將不能滿足生產的需要,有條件時予以更換。
要求:禁止壓風機壓入井下的風代替正常通風。
4.10井下通風
井下空氣的主要來源是地麵空氣,但地麵空氣進入井下以後,會發生物理和化學兩種變化,因而井下空氣的質量和數量都和地麵空氣有較大的區別:
(1)井下空氣成分的種類與生成及危害
井下空氣成分的種類與生成:
地麵空氣進入井下以後,因發生物理和化學兩種變化,使其成分種類增多,各種成分的濃度改變。
氣體混入:CH4 、H2S等氣體從地層中湧出到井下空氣中;
固體混入:井下各種作業所產生的微小的岩塵和其他雜塵浮遊在井下空氣之中;
氣象變化:主要是由於井下空氣的溫度、氣壓和濕度的變化引起井下空氣的氣體和濃度變化。
化學變化:氧化作用,使井下一切物質(岩石、坑木等)的緩慢氧化、爆破工作和人員的呼吸等都會產生CO2、機械潤滑油高溫分解都能產生CO井下爆破工作還產生有NO2及N2O5等。這些變化,不僅是井下空氣的成分種類和濃度發生變化,而且各種化學變化都要消耗空氣中的氧而產生CO2,是井下空氣中的氧氣減少,CO2量增大。井下空氣的成分種類共有O2、CH4、CO2、CO、H2S、SO2、N2、NO2(或N2O5)H2、NH3、水蒸氣和浮塵十二種。由於各礦所采礦種的不同,以及自然地理環境和地質條件的不同,井下空氣成分和濃度都不同。
(2)井下空氣成分的作用及危害:
氧是井下人員呼吸所必需的,必須保持足夠的濃度。除水蒸氣和浮塵外,其餘九種氣體超過一定的濃度,對人體都是有害的,能使人體中毒。在一定的濃度範圍內,具有燃燒爆炸性,必須把它們的濃度降低到沒有危害的程度。
浮塵:浮塵的危害性表現在空氣中岩塵的濃度超過一定的限量時,人們呼吸了這種含塵空氣,經過一段時間,就會得塵肺病。
(3)井下空氣成分的安全標準
采取各種 技術 措施,把井下空氣成分的濃度降低到對人體沒有危害的程度,是礦井通風的任務之一,也是衡量礦井通風工作的一項標準。這種沒有危害的濃度叫做允許濃度或稱安全標準。
根據我國製定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在采掘工作麵的進風流中,各種氣體成分的安全標準(其中O2是最低允許濃度,其餘都是最高允許濃度)和進行工作地點及人行道的風流中浮塵的安全標準。如表所示:
(4)井下作業地點空氣質量計算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GB16424—1996規定:礦井所需風量,按下列要求分別計算,並取其中最大值:
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於4m3/(min.人);
按排塵風速計算,硐室型采場最低風速不得小於0.15m/s;
巷道型采場和掘進巷道風速應不小於0.25m/s;
電耙道和二次破碎巷道風速應不小於o.5m/s;
萁鬥硐室、破碎硐室等作業地點,可根據具體條件,在保證作業地點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符合表一規定的前提下,分別采用計算風量的排塵風速;
有柴油機設備運行的礦井,按同時作業機台數每千瓦每分鍾供風量4m3計算。
采掘作業地點的氣象條件應符合下表規定,不符合時,應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5)井下局部通風的有關規定及通風機選型
在礦井采掘中,為了稀釋和排除岩體湧出的有害氣體和爆破產生的煙霧和礦塵,以及無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氣候條件,必須進行不間斷的通風。這種井巷隻有一個出口,(稱獨頭巷道)不能形成貫通風流,故必須采用導風設施,使新鮮風流與汙濁負風流隔開,這種利用局部通風機產生的風在對井下獨立巷道進行通風的方法稱為局部通風(又稱補進通風)。
通風的選擇
a、向井下局部地點進行通風的方法,按通風動力形式不同,可分為局部通風機通風、全風壓通風,根據礦井斷麵、巷道布置和邊探邊采的掘進采礦方法,經比較選型,以最經濟、最靈活、井巷通風質量效果最佳考慮,應考慮選用壓入式通風。
建議:通風方式:考慮選用壓入式通風;局部通風機機型可選擇2BKJ56-N05 、BKJ56-N05、2BKJ56-N05或JBT—51、JBT—52、JBT—51型;動力11kw;風筒可選擇直徑460~485㎜軟質阻燃風筒或鐵質風筒。
企業可根據本礦具體的實際情況,參照下表選擇更加實用和恰當的通風機型和風筒。
b、壓入式通風的工作原理
局部通風機及其附屬裝置安裝在離礦井10m以外(較為平整、空氣流暢,無雜物及設備堆放的地方)的進風側,將新鮮風流經風筒輸送到掘進工作麵,汙風沿掘進巷道排出。
c、井下通風要求:
根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GB16424----1996的規定,該礦礦井通風應按下列方法計算:
(a)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供風量不得少於4m3/min人;;
(b)按排除爆破煙霧和排除礦塵所需風量計算,不得少於64.28m³/min;
(c)柴油機設備運行,按同時作業的機台數每千瓦供風量4m³/min計算,應不少120 m³/min;該礦井下目前不使用柴油機設備,暫不考慮此項。
鑒於上述要求,按排除炮煙、礦塵、運輸等諸因素分別計算,取其中最大值,該礦井下單個工作麵作業,應配風量64.28 m³/min;風速不得小於0.25m/s。風筒出口距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大於10m。
(6)根據目前該礦的掘進巷道斷麵、巷道深度所采用的局扇一、二號平硐各安裝YBT51-2型5.5kv和YBT52-2型11kv局部通風機分別接續向掘進麵供風的現狀。
建議:各井口可安設一台YBT52-2型11kv局部通風機,撤出YBT51-2型5.5kv局部通風,排除吃循環風的問題。但必須做到:
a、配備專職通風、防塵人員:按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GB16424----1996的規定,根據該礦井下作業人員的人數、礦山規模的具體實際,以最少人數應配備專職通風、防塵人員3人。加強通風管理,其職責:
一是加強通風、防塵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修,保證掘進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做到:杜絕風機無計劃停風;風筒逢環必掛,保持平整,及時縫補破洞等);
二是按時進行測風、測塵及有害氣體的含量,做好測風、測塵及有害氣體的含量報表,為礦山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依據;
三是加強火區管理,及時封閉盲巷(廢棄火暫時不用的獨頭巷道),檢查有害氣體,清除井巷內易燃和有害物質;
四是清理巷道汙泥積水,疏通水溝,清理雜物,保持井巷衛生、整潔。
b、根據巷道斷麵可采用軟質阻燃460~485㎜風筒,使用鐵過度節(喇叭口)和鐵接頭,風筒進行雙反邊,降低漏風率,有效風量保持在60%以上。
c、購置測風儀表(中速、低速風表)、有害氣體檢測儀器(CO、SO2)等檢測設備。
d、加強對通風、防塵特殊工種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專業技術,以保證礦山的安全生產。
(7)經計算優化選擇:
該礦使用一台YBT52-2型11kv局部通風機和采用軟質阻燃460~485㎜風筒的優點:一是徹底解決了吃循環風的不良通風問題,優化了礦井空氣質量;二是規範了通風管理,減少了井下巷道工業衛生差的不良因素;三是減少了電氣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四是降低了電能消耗:經計算撤出一、二號各一台5.5kw的通風機×每天按24小時可節約264度電+30%線損=343.2度電,以及配供電材料消耗,可節約0.4~0.5萬元/月資金。按10個月/年計算,就此一項,每年可節約資金約5萬元。
(8)礦井通風所需設備輔助材料
礦用YBT52-2型11kv局部通風機4台(兩台備用),鐵質喇叭口節2節,鐵質過度若幹(按需要製作),軟質阻燃風筒1500節,鉛絲2000m,膠水、線繩等。
③出渣、出礦:出渣、出礦采用人工初選,礦、渣經初選後分別裝車(人力架子車),人工推車出礦。
出渣工進入工作麵前,必須先進行通風,待炮煙排除後方可進入工作麵。進入工作麵後首先進行敲幫問頂,處理浮石,檢查和架設支護,對爆堆進行灑水降塵。然後開始分選裝車出礦。
4.11防火
在炸藥庫、易燃品存放地點附近,嚴禁吸煙和明火取暖。為避免和防止可能發生的火災,要加強對職工防火意識的教育,建、構築物要嚴格遵守有關消防規定;並於地表建(構)築物、坑口等處設置了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計中已對坑內主要運輸巷道每隔100m設置消防專用供水水管進行了設計,該礦應滿足井下消防用水的要求。
礦區工業場地各井口設高位地下消防18m3水池一座。爆破器材庫應有不小於50 m3的消防水池。
礦山每年應編製礦山防火計劃,並規定專門的火災信號。安裝在坑口及坑內人員集中地點的信號,需聲光兼備。坑內一旦發生火災,風機係統可立即進行反轉或停轉以控製火災的迅速蔓延。
4.12工業場地布置
總體設計中各類建、構築物的安全距離均符合安全防護和消防要求。采礦工業場地位置的選擇,設計充分考慮了洪水以及地表塌陷的威脅,選擇了工程地質條件良好、環境及位置優越的地段。
5工業衛生
5.1工作條件保障
5.1.1 空氣
地麵空氣進入井下以後,因發生物理和化學兩種變化,使其成分種類增多,各種成分的濃度改變。氧化作用,使井下一切物質(岩石、坑木等)的緩慢氧化、爆破工作和人員的呼吸等都會產生CO2、機械潤滑油高溫分解都能產生CO井下爆破工作還產生有NO2及N2O5等。這些變化,不僅是井下空氣的成分種類和濃度發生變化,而且各種化學變化都要消耗空氣中的氧而產生CO2, 使井下空氣中的氧氣減少,CO2量增大。井下空氣的成分種類共有O2、CH4、CO2、CO、H2S、SO2、N2、NO2(或N2O5)H2、NH3、水蒸氣和浮塵十二種。這些氣體除氧氣外超過一定的濃度,對人體都是有害的,能使人體中毒。在一定的濃度範圍內,具有燃燒爆炸性,必須把它們的濃度降低到沒有危害的程度。
根據我國製定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 必須將有害氣體降低到規定允許的範圍之內,應采取:
(1)井巷和掘進工作麵必須保持有足夠的風量;
(2)禁止循環風;
(3)對井下風速、風量、井下空氣質量、有害氣體和有害物質定點、定時進行檢查、檢測,保證井下空氣清新。
5.1.2炮煙
爆破後產生的炮煙中含有大量的CO等有害氣體以及粉塵,對人體危害極大,容易造成人員的中毒、窒息事故。井下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爆破作業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1)加強通風:通風設施必須合理,通風設施安設位置符合規程要求,局扇禁止無計劃停風;
(2)爆破後,炮煙未排除前人員不得進入工作麵提前作業;
(3)爆破後,衝洗岩幫,爆堆灑水降塵。加強個體防護。
5.1.3粉塵
(1)粉塵:粉塵的危害性表現在空氣中岩塵的濃度超過一定的限量時,人員呼吸了這種含塵空氣,經過一段時間,就會患矽肺病。
(2)坑內主要的產塵點為鑿岩、爆破和裝運過程,粉塵中遊離SiO2是造成礦工矽肺病的主要原因,坑內炮煙主要來自井巷掘進鑿岩爆破作業和裝渣出礦作業過程中。在探礦掘進工程施工中,必須堅持濕式鑿岩,爆破後衝洗岩幫,爆堆灑水降塵。
(3)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個體防護。
5.1.4有毒氣體
(1)該礦井下礦床礦岩含有害、有毒氣體微小,對該礦的探礦作業基本不造成危害。但在探礦過程中,對井下有害物質和有害氣體經常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檢測,發現井下有毒有害氣體變化是,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 對廢棄巷道和臨時不用的巷道按規定進行封閉,標明封閉日期,有“嚴禁入內”警示牌,並定期進行氣體檢查。
5.1.5噪音
產生噪音地點主要為采礦鑿岩、爆破、風機、空壓機站等。其防護措施主要采取將操作間與工作間分隔配置、減少接觸噪音時間和加強個體防護。
5.1.6工業衛生
a.井巷應設置路標,注明所在地點及通往地麵出口的方向;廢棄的盲巷及時封閉。暫時不用的獨頭巷道設置柵欄,並有警示標誌。以防人員誤入不通風的盲巷中毒、窒息,造成人員傷亡;
b.對運輸行人巷道的穩定性必須隨時檢查,有地壓活動跡象時,按規定及時支護;
c.井巷內廢物料要及時清理,清理水溝和巷道內積水淤泥。
d、風水管路、供電線路按規定懸掛,處理巷道內突出物,保證行人的安全,避免風水管路、供電線路拖拉損壞。
e、礦山設置環保監測站,配置專職環保工作人員,負責礦區環境管理,購置環保03manbetx
、監測儀器和器具,在此基礎上做好對井下空氣和其它汙染物的監測和綜合治理工作,個體防護等綜合治理措施,使未來企業生產在環保方麵能達到國家的有關規定。
f、新入礦的工人必須進行體檢,對不適應礦山井下工作的人員,不得從事井下工作;對職工的身體檢查每年進行一次,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對不適應礦山井下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工種。
g、修建洗澡堂和更衣室、洗澡堂能滿足24小時三班作業人員洗澡的需要。
h、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保證礦山飲用水符合標準的要求。
m、建立礦山救護醫療室,由於該礦遠離縣、鎮醫療機構,職工就醫十分不便,特別是急救更為不便,容易誤事,因此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礦山醫務室,滿足職工臨時就醫和應急救援需要。
5.2個人防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5.3醫療救護
根據礦山規模等級,礦山設安全環保科,並組建礦山兼職救護隊,購置必須的救護設備,能夠滿足礦山的生產安全需要。
6環境保護
該礦對環境汙染源主要有粉塵、廢水、廢石及空壓機噪音等,故應提前做好環境保護評價工作,提出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礦山設置環保監測站,配置專職環保工作人員,負責礦區環境管理,購置環保03manbetx
、監測儀器和器具, 在此基礎上做好對汙染物的監測和綜合治理工作,使未來企業生產在環保方麵能達到國家的有關規定。
6.1廢氣
根據目前探明的礦體性質和工程地質情況,尚未發現瓦斯、沼氣、高硫及放射性元素等特殊危害,除常規爆破煙塵外無廢氣排放,對環境不會構成直接影響。
6.2廢水
該礦坑內汙水不含有害元素,經巷道水溝自然澄清後可以直接排放。
6.3廢石
廢石處理:廢石可就近排入山穀低窪地帶,廢石與黃土性質不同,不存在雨水衝刷帶入河道的問題,處理時相對簡單。廢石堆棄的原則是就近排放,相對集中。嚴禁亂采亂倒,破壞采區整體布局和破壞礦區植被。排除的廢石應不破壞周邊的自然排水係統,當有影響時應及時疏通。
6.4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礦區屬低中山區,最大比高500m~900 m,山勢陡峻,溝穀縱橫。礦區林木茂盛,植被率達90%以上。保護礦區環境,控製水土流失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該礦應結合礦區實際,係統布設防止措施。突出防治重點,對廢石場設置截水、排水溝,防止廢石堵塞河道、衝毀水利設施。對永久廢石場進行削坡,整治,骨架防護。
廢石場植物措施的布設以保持水土為主要目的,生產區、辦公區以綠化、美化為目的,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綠化。
7安全保障
7. 1 安全投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十八條規定結合該礦目前探礦安全工作的需要,經預算增加安全生產與工業衛生設施投資10×104元。設備、設施、器材及材料明細表如下:
7.1.1礦山探礦設備
今後每年按規定提取安全投資。
7.2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9條規定,礦山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技術及管理人員3人,統一協調管理礦山安全生產。由於礦山交通條件較差,社會救援力量薄弱,礦山應設立兼職礦山救護隊15人,購置必須的救護設備(見下表),方能滿足礦山的生產安全需要。
序號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氧氣呼吸器AHG-4 台 10
2 氧氣呼吸校驗儀AJH-3 台 1
3 ASZ-30自動蘇生器 台 2
4 一氧化碳檢定器AQY-50 台 2
5 電動氧化充填泵ABD-200 台 1
6 浮遊礦塵測定儀AQC-45 台 2
7 1/10000 03manbetx 天平 台 1
8 手電鋸 台 4
9 氧氣瓶40L 瓶 2
10 氧氣袋2 L 個 10
11 千斤頂5t 台 1
12 泡沫滅火器 個 15
13 幹粉滅火器8kg 個 10
14 秒表 塊 4
15 翼式風速表 塊 4
16 微壓計 個 4
17 溫度計 個 8
18 蓄電池燈 個 50
19 急救包 個 4
20 擔架 付 2
21 蓋毯 床 3
7.3安全管理製度
企業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7條規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工種崗位責任製;組織製定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各工種安全生產01manbet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43條規定,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7.4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其目的是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得到迅速有效的控製和處理。
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損失控製”兩個方麵構成。事故預防應由“技術對策”和“管理對策”構成;事故發生後損失控製則是要事先對可能發生事故後的狀態和後果進行預測並製定救援措施。因此,製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該是“以防為主,救治結合”,做到“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
針對礦山特點,山洪和泥石流、探礦硐冒頂事故、探礦爆破等需要製定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按預案進行演練。
應按如下內容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礦區基本情況描述;
(2)重大危險源的數量、描述及分布圖;
(3)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4)救援裝備及通訊聯絡方式;
(5)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和訓練;
(6)預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的處置;
(8)工程搶險搶修;
(9)現場醫療救護;
(10)緊急安全疏散;
(11)社會支援。
8 存在問題及建議
a.由於前些年的無序民采,在設計探礦範圍內遺留有一些未探明的空區和坑道。同時探礦區域內地質勘探工作深度有限,缺乏詳盡的地質資料,未探明的空區和坑道對探礦生產安全有較大影響。
b.對群采空區和遺留巷道須進行全麵的勘探,繪出詳盡的已有工程分布圖紙及岩石移動區。在布置探礦工程時,對已有工程要合理加以應用或避開對不利的岩石移動區;對於作業區內的空區和遺留巷道,根據勘探後的實際情況在生產中要加強監測和加強預先探察,預留安全岩柱和頂、底板。
c.建議加強地表岩體移動觀測、岩體內部移動觀測、空區圍岩應力觀測等。
d.要加強對地表水、地下湧水特別是群采空區積水的突然湧入進行探測和防治,在礦山建設及生產中均應予以高度的重視。實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e. 該礦床地質勘探工作中過於側重礦體的探察,對於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工作不夠重視,今後工作中應進行全麵的地質工作,注意總結地質探礦成果。
f. 該礦目前有2個探礦硐,實行探礦工作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今後工作中全礦要盡快形成統一的安全生產協調管理部門,充實自身技術力量,統一編製每年、每季度的采掘進度計劃,嚴格執行,避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
g.全礦供電係統尚未形成,在本設計中已提出了具體要求,盡快按設計要求改造供電設備、設施,建成統一的礦山供電係統。
h.探礦掘進作業中必須重視頂底板的監測和管理,各礦硐帶班安全員必須召開班前安全協調會。
i.企業必須根據《安全評價報告》和《安全專篇》的要求完善探礦設計,由探礦設計部門繪製完善礦區圖紙(包括礦區總平麵圖、坑內外工程複合圖、縱投影圖、通風係統圖),應配備采礦、地質專業工程師,及時繪製坑內外工程現狀圖和礦區地質地形圖。
j.由於目前探礦掘進巷道深度已較深,企業須建立完善的坑內外通訊設施,建議采用礦用電話、有線對講機或電鈴、指示燈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