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縣挽瀾鄉正大煤礦三號層煤倉氣、電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編 製 人: 鄭國林
審 核:黃佑宏
技術負責: 黃佑宏
機電礦長:楊林盛
安全礦長:陳加義
生產礦長:王加祥
礦 長 :李 俊
法人代表:陳沛榮
編製日期:2010年07月20日
會審意見
措施名稱:三號層煤倉氣、電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會審地點:礦調度室
會審時間:2010年 月 日
主 持 人:
參加人員
通風隊: 機電隊:
安全科: 技術室:
礦調度室: 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生產礦長:
技術負責: 礦 長:
三號層煤倉氣、電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概況
正大煤礦三號層煤倉上口卸煤點處需要現場焊接防護網、增設防護欄及下口老虎嘴。經礦研究:對煤倉上口進行焊接防護裝置、下口焊接老虎嘴等工作,為確保氣、電焊作業期間的安全,特製定措施如下:
一、安全措施
1、現場作業人員和監管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本措施並簽字備案。由施工負責人把當班的安全注意事項貫徹到每個職工,責任落實到人,要求作業人員自覺做到自主保安,確保三號層煤倉氣、電焊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2、現場施工人員由機電隊安排人員進行指揮、操作。 3、機電隊隊長是現場第一責任人,必須現場跟班作業,不得離開現場。
4、施工前,由通風隊派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測工作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施工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施工,施工時作業地點必須在進風、回風流中懸掛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5、施工前,瓦斯檢查員攜帶兩瓶滅火器和專用灑水工具在現場監護。由通風隊負責保證工作場所的正常通風。 6、施工前,必須先將施工地點附近浮貨、雜物清理幹淨,用防塵水衝洗巷道幫頂及底板,並派專人灑水降塵。 7、施工前,機電隊必須先檢查減壓器、氣管、管接頭、割距的完好情況,有無漏氣情況,並保證氧氣管、乙炔管完好無損,不得混在一起,檢查電焊機、電纜、焊把完好情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入井使用。施工負責人必須監督做到隨用隨收,電焊、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並由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 8、施工地點,電焊機、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在進風流側。氧氣瓶和乙炔瓶間距不得小於10米,距明火要大於10米,在運輸氧氣瓶和乙炔瓶時必須栓緊綁牢,以防瓶倒。 9、氣、電焊工必須勞保用具齊全,著裝嚴謹,不得穿著有破口的棉襖操作。 10、氣、電焊工作開始和結束後都要及時向調度室、通風隊彙報,結束兩小時後再次報告。 11、在氣、電焊施工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下方用鋼板或鐵鍁上麵鋪一層濕沙,接受氣割火花或焊渣。並對氣火花、焊渣經常性、多輪次灑水滅火,隨著施工地點的移動,對後段做好補充性灑水滅火,防止死灰複燃。 12、氣、電焊人員應站在進風側,不得正對氣焊、電焊火花流動方向,以免被燙傷。
13、工作結束後,安全員、瓦斯檢查員,機電隊及氣、電焊操作人員再等至少2小時,觀察現場是否有火情出現,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4、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趟入井,人員須輕搬輕放,嚴防撞擊。 15、在氣、電焊地點的回風側拉一全斷麵的砂網(鐵絲編製的,眼孔0.5×0.5mm),以防止火星飛向遠處。
16、氧氣、乙炔瓶及其氣管不得靠近電纜線及電焊機,相距至少10m以上。 17、使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當天施工結束後必須運出井外,不得放在井下。
18、當班施工結束或停止電焊時,必須把電焊機使用的電源開關把手打到停止位置或拆掉電焊機的電源線。
20、所有參加施工的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措施並簽字後方可參加作業。
三號層煤倉氣、電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記錄
參加學習人員:
貫徹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