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控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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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製重特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煤礦實際,製定本製度:
一、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煤礦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範圍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煤礦重大危險源申報等級類型有:
1、高瓦斯礦井;
2、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3、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
4、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
5、煤層自然發火期≤6個月的礦井;
6、煤層衝擊傾向為中等及以上的礦井;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井工開采煤礦,都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製定應急預案,並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二、重大危險源等級分類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02manbetx.com
的嚴重後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02manbetx.com
的;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02manbetx.com
的;
(三)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險源評估
煤礦企業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並將安全評估報告及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煤炭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重新進行安全評估,並將有關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以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的結果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03manbetx
;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監控措施方案及防範措施計劃;
7、應急救援預案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對策建議等。
四、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煤礦企業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級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工作全麵負責,並指定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的具體負責人。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係統,進行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危險物品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並每季度向省、市、縣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定期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每半年向市、縣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三)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每年向市、縣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四)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所屬煤礦的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實施監控和管理。但對一級重大危險源要上報省煤炭局和有關部門,二、三、四級應當報當地有關部門。
(五)相關煤礦企業必須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製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並組織對本企業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巡查、登記和上報等。
(六)煤礦企業必須製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煤礦企業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保障措施與程序;
9、事故後的恢複與程序;
10、培訓與演練。
(七)各級煤炭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成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技術指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和指導轄區內煤礦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省級煤炭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每年檢查不少於一次;市煤炭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每季度檢查不少於一次;縣級煤炭部門每月檢查不少於一次。涉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當啟動聯合執法機製。
(八)煤礦企業應及時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並製定定期檢測措施和應急預案,在每年3月底前將《重大危險源申報表》連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等,按照第四款要求報相應的煤炭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九)對不按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監控、管理上報煤礦企業,煤炭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和處罰,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依法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