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12 21:29
來源:本站原創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製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健康的管理水平。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醫生,負責本企業日常的職業健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接觸有毒有害職業人員檔案,積累各種動態資料,定期03manbetx
研究,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3、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負責和參加上級衛生部門對接觸有毒有害作業職工的就業前(上崗)和定期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症者,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調離崗位,並妥善安置,出現職業中毒者及時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所在地區主管部門。
4、企業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5、對接觸有毒有害職業人員進行定期體檢後的結果,告知本人並簽名(或部門負責人簽名轉告)。
6、本製度由衛生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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