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職礦長(提升運輸)題
作者:佚名
2011-05-12 22:10
來源:本站原創
五職礦長(提升運輸)題
一、填空
1、人力同向推車的間距,在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 (10) m,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 30 )m,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2、斜巷人車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
保險鏈)和(防墜器),並必須先(放一次空車)。
3、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在主要運輸巷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還必須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4、立井中升降人員的鋼絲繩在滾筒上的纏繞層數嚴禁超過( 1 )層,專為升降物料的嚴禁超過( 2 )層。斜巷中升降人員的( 2 )層,升降物料的( 3 )層。
5、帶式輸送機機頭前後各( 20 )m範圍內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二、選擇
1、升降人員的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麵積應不小於()㎡。
A 0. 18 B. 0. 15 C. 0. 10
2、立井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和最大載重差,應在井口公布,嚴禁()運行。
A.超載 B.超載重差 C 超載和超載重差
3、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檢查1次。
A 天 B.周 C.月
4、立井中升降人員的提升裝置的滾筒上纏繞的鋼絲層數嚴禁超過()層。
A 1 B. 2 C. 3
5、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不小於()m,
A 2.2 B.2.0 C.1.8
6、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A 1 B.2 C. 3
7、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應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
A.阻車器 B跑車防護裝置 C.擋車器
8、摩擦輪式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 )年。
A .1 B 2 C 3
9、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升降人員的鋼絲繩懸掛時的
安全係數最低值為( )。
A.6.5 B.7.5 C 9
三、判斷
1、立井罐籠提升時,可以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立井提升時,井底車場的所有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信號,但特殊情況可以例外,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3、升降物料用的提升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
4、在30°以下傾斜井巷中專為升降物料的絞車提升係統中,可以使用有接頭的提升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5、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
保險繩。()
6、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年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
7、列車的製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人員時製動距離不得超過30 m()
8、斜巷運送物料時,跟車人必須靠邊行走,注意瞭望()
9、刮板輸送機啟動前要發出信號,先斷續啟動,隔幾秒後再重新啟動。()
四、問答
1、主提升必須裝設的
保險裝置有哪些?
答:(1)防止過卷裝置;
(2)防止過速裝置;
(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4)限速裝置;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
(6)閘間隙保護裝置;
(7)鬆繩保護裝置;
(8)滿倉保護裝置;
(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2、預防斜巷跑車傷人的
措施主要有哪些?
(參考答案)
1)按規定設置和使用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
2)行車必須先亮紅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規定。
3)使用合格的連接裝置和
保險繩;
4)嚴禁多掛車或超載、超速運行;
5)嚴禁扒車或違章跟車。
職業病 :一、填空
1.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職業病防治法》是為了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和與其相關的合法權益而製定的。
3.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有: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三類。二、選擇
1.國際勞工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發起的全球消除塵肺病的規劃,遠期目標是到(B)年全球消除塵肺病。
A. 2010 B. 2030 C. 2025
2.《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病防治法》,是自2002年( A )起施行。
A.5月1日 B.7月1日 C.十月1日
三、判斷
1.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
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四、問答
煤礦職工職業健康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1) 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2) 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3) 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4) 應急職業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