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龍煤礦2010年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
作者:佚名
2011-05-14 22:39
來源:本站原創
目 錄
前 言 3
第一章 礦井災害預防的總要求 4
一、礦井通風 5
二、防治瓦斯 6
三、防治煤塵 8
四、防滅火 9
五、防治水 10
六、頂板 02manbetx.com 預防 13
第二章 災害預兆 15
一、煤炭自然發火的預兆 15
二、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15
三、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6
四、衝擊地壓的預兆 17
五、突水的預兆 17
第三章 礦井災害預防 措施17
一、 安全技術基礎工作 17
二、頂板 02manbetx.com 預防 措施18
三、井巷修護災害預防 措施21
四、瓦斯、煤塵爆炸 02manbetx.com 的預防 措施22
五、礦井水災預防措施 29
六、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 30
八、小眼與儲煤倉的災害預防措施 32
九、供電、提升、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33
十、井下皮帶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36
第四章 礦井災害應變措施 36
一、總則 36
二、頂板 02manbetx.com 37
三、衝擊地壓事故 38
四、水災事故 39
五、火災事故 39
六、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41
七、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43
第五章 礦井救災組織 43
一、救災領導小組 43
二、救災指揮 43
三、部門救災責任製 44
四、要求 45
五、調度、研究、 03manbetx 原因、接受教訓、提出措施 45
第六章 礦井避災路線 46
一、水災事故避災路線 46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避災路線 46
第七章 附圖 47
1、避災路線圖 47
2、礦井通風係統圖 47
3、礦井供電係統圖 47
4、井上、下對照圖 47
鑫龍 煤礦2010年災害預防及處理 計劃前 言
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鑫龍 煤礦位於阜康市甘河子鎮以南7km處,井田中心地理坐標:東徑88°18′20″,北緯44°04′25″。由井田沿衝溝自建簡易公路向北約7km直達甘河子鎮與吐(吐魯番市)——烏(烏魯木齊)——大(大黃山)高等級公路和218國道相接。西距阜康市30km和烏魯木齊市90km,交通運輸較為方便。所產煤炭除阜康市自銷外,其餘部份可用汽車及火車轉運銷往八鋼和酒鋼等地,礦井開拓方式采用混合提升立井、回風斜井開拓方式,通風係統為中央分列式;井口和工業場地位於井田中部偏東,現有2號生產井的東南側緩坡地帶,距2號生產井井口西南約200m處,新建了一個混合提升立井,並兼作進風和第一 安全出口,井筒¢5m,井筒淨斷麵19.6㎡,裝備1t雙罐籠提升,擔負全礦井煤炭提升任務,井筒內敷設各種管線,安裝了行人梯子間,井筒落底+800m水平,井深約314m。混合立井後期延伸到+700m水平。利用現有2號斜井改造作為專用回風斜井,並做為礦井的第二 安全出口
采煤工作麵存在的 安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
根據《鑫龍 煤礦地質地形及井上下對照圖》和《鑫龍 煤礦初步 設計說明書》提供的數據,+915m水平為采空區,由於采空區的存在,采煤工作麵存在水、火、瓦斯、頂板等隱患。
掘進工作麵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
由於煤層賦存不穩定,職工不按 01manbetx 作業,掘進工作麵可能發生水災、爆破傷人、瓦斯爆炸和頂板事故。第一章 礦井災害預防的總要求 1、2010年我們必須堅決杜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預防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火災事故、機電運輸事故的發生,堅決避免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機電事故的發生。首先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 法律、 法規,嚴格按煤礦“三大 01manbetx ”作業,特別是各項作業 01manbetx ,必須認真編製、審批、學習、貫徹執行,並根據生產實際及時補充、完善,再審批、學習、貫徹執行。
2、各區隊要做好業務保安工作,要進一步學習貫徹《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及《新疆小煤礦質量 標準化 標準》,所有工程必須嚴格按 設計、 計劃、質量 標準化施工,各個采區、各工作麵要有 設計 圖紙並經批準,內容齊全、數字要準確、措施要得力,要有針對性,經有關領導及部門會簽以後方可施工。
3、各區隊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貫徹執行本 計劃,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要把本 計劃規定的內容貫徹到各個生產活動的每一環節,要堅持始終如一,防患於未然。
4、要求礦、隊領導首先要認真學習好本計劃,並組織全礦所有職工進行認真貫徹,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一、礦井通風
1、礦井必須有一個完整的獨立的通風係統,改變通風係統時必須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掘進巷道同其它巷道貫通時,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製定 安全措施,及時調整好通風係統,防止風流紊亂。
2、在每一個生產水平和每一個采區,實行分區通風,通風係統中沒有不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
3、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中,必須砌築永久性風牆;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4、礦井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防爆門、反向風門等),保證反風設施完好。當礦井進風側發生災害時能順利進行反風,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風流方向,反風風量不小於正常風量的的40%。
5、對於兼做進風的皮帶運輸主井,風速控製在4m/s以下並按《規程》規定建立完善的降塵係統與消防係統,並完善皮帶的各種保護設施。
6、礦井主扇必須安全可靠運行,保證井下需風要求,備用主扇要求定期檢查,保證完好。兩台主扇輪換運行,每月一次。
7、采煤工作麵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注意地麵塌陷對井下工作麵通風係統的影響,及時對塌陷坑進行回填,以減少采空區的漏風。
8、加強采區內部的通風 管理,工作麵通風眼嚴禁堵塞、蓋死或另作他用。對一些不使用的通風眼必須棚蓋嚴實,行人梯子間必須設風門或將上口蓋死,以防風流短路,造成工作麵風量不足甚至無風。
9、測風員每旬進行全礦各測風點的測風,風量不足的工作麵、要及時進行調查和調整,以滿足用風點的風量要求。
10、及時封閉尚未形成通風係統的盲巷,在盲巷小於6米處設置柵欄及警標。
11、局扇安裝要合理,嚴禁產生循環風。局扇必須掛牌 管理,並有專人負責 管理。
12、掘進工作麵與老塘、老巷道貫通時(相距20米),測量人員要提前下發通知書,施工單位要製定 安全措施,安通隊要做好風量調節和氣體排放工作。
13、停電檢修期間,主扇停風時風井的防爆蓋要打開,利用自然風壓對井下供風。主扇運轉前,要提前關閉防爆門。
14、當突然停電,主扇停止運轉時,要及時啟動備用電源或自備發電機進行發電,要求主扇必須在10min之內啟動。
15、加強職工通風安全教育,提高職工通風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礦通風 管理規定並自覺愛護通風設備及設施。
16、加強輕放工作麵的通風管理,保證工作麵正常回采所需的風量要求。
17、加強掘進工作的局部通風管理,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如因特殊原因需停風,必須有停風措施和停風報告,停風時必須斷電撤人,嚴禁無風作業。
二、防治瓦斯
1、2010年防治瓦斯工作重點在+890m水平首采工作麵、+860m水平掘進工作麵。
2、瓦斯員必須在當班第一個進入工作麵,檢查工作麵氣體正常時,該區域的工作人員方可進入。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嚴格執行“三對口” 製度。嚴格瓦斯交接班 製度,認真填寫記錄。
3、瓦檢員應對本人負責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隱患及時了解,熟悉情況。
4、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各個地點的氣體情況,不得空班漏檢。盲巷及臨時停風地點及時設柵欄,掛警示牌。對檢查區域內的各種通風設施(風門、風牆、密閉、隔爆水棚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當氣體超過《 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時,瓦檢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
5、瓦檢員不得提前升井,做到問題不查清不走,隱患不處理不走,作業人員沒有撤離到安全地點不走。
6、瓦檢員要樹立嚴肅細致的工作作風,檢查氣體數據要準確無誤,向上級彙報要說明檢查的詳細情況,不得不合實際隨意停工撤人。
7、井下使用電焊機、噴燈和氧焊的地點,必須填寫動火報告和製定專門的 安全技術措施,報安通科、礦領導審批,作業時瓦檢員現場跟班,隨時檢查作業地點20m範圍內的氣體情況,當瓦斯濃度超過0.5%必須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處理,工作完畢後必須對周圍10m範圍內灑水並派專人檢查;焊接工作完成後,必須要安排專人對施工地點進行至少1h的觀察。
8、加強盲眼管理,鑽孔機鑽孔應盡量避免產生盲眼或與老塘打通。對沒有貫通的鑽孔眼要及時堵死,做好記錄標記在通風係統圖上,包括孔徑、孔深及位置。
9、放煤口卡炭處理必須灑水降塵排放氣體,瓦檢員認真檢查卡炭處上、下方的氣體濃度。如必須打眼放炮處理的,必須嚴格執行《煤礦 01manbetx 》第三百三十條的有關規定。
10、加強自救器的日常管理,按規定定期檢查,不合格的自救器不得發放。
11、光學瓦斯檢定器,安全監控係統的傳感器,要定時及時維修、校核。
12、采掘工作麵的作業人員要愛護各工作麵的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二氧化碳傳感器、瓦斯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等),當工作麵的氣體超過超限,傳感發出報警聲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嚴禁人為的將傳感器報警聲停止。
13、調度室要按要求定期對監控係統進行維護標校,防止傳感器發生誤報或信號傳輸錯誤等現象發生。
14、井下檢修電器必須先檢查瓦斯,並嚴禁帶電搬遷設備和帶電作業。
15、節假日期間,安通隊安排好瓦檢員正常檢查,每班檢查次數不少於2次,對無人作業的工作麵,應至少2人同行,先檢查後進人。
三、防治煤塵
1、礦井主要運輸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掘進巷道、溜煤眼、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設置防塵管路和噴霧灑水裝置。
2、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區進、回風巷安裝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靈敏可靠,霧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3、隨著采煤工作麵產量的增加,采煤工作麵及兩巷的煤塵防治將是2010年的工作重點。東西巷必須定期進行灑水降塵,保證噴霧灑水裝置良好,並保證每班設備運轉時,噴霧灑水設施一定要按規定正確使用。
4、每班在下班之前必須要對運輸巷膠帶輸送機“H”架進行灑水滅塵。
5、工作麵進風巷道及井底車場要定期灑水滅塵,並由專人負責,每月進行登記,使該項工作 製度化、經常化,掘進工作麵的防塵管路要及時接到位,並配備好灑水膠管。
6、采掘進工作麵要堅持使用水炮泥,采用濕式打眼,打眼工必須佩帶好防塵口罩,掘進30米範圍內必須灑水降塵,巷道周邊降落的粉塵必須及時衝刷幹淨。
7、采掘工作麵的進回風流要控製好風速,對煤塵飛揚、煤塵濃度嚴重超標的作業點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灑水降塵,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8、建立健全的測塵 製度,要求由專人每15天對井下作業場所和各轉載點進行測塵,測塵結果必須由礦總 工程師審批並簽字。
四、防滅火
1、2010年,輕型支架輕放放頂煤工作麵是礦井的防滅火重點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及現有條件,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1)要充分發揮製氮係統的有效作用,對采空區及時進行注氮,杜絕工作麵發火。
(2)對礦井的注氮係統及時進行維護、檢修,保證井下發生火災時設備能靈活可靠的運行。
(3)要及時對輕放工作麵的地表塌陷進行回填,防止由地表向采空區漏風,造成發火事故。
2、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前,要及時做好防火門,采煤結束後及時進行封閉,要嚴格保證密閉的質量,確保不漏氣。
3、加強永久、臨時密閉的管理,建立台帳。密閉前設柵欄和警標,瓦檢員做好日常檢查,發現密閉漏氣等問題及時處理。
4、加強對老火區的日常管理,對老火區的防火牆要派專人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盡量提高采區回采率,減少煤柱損失及浮煤,加快推進速度,控製煤層自燃發火。
6、井下發火後,要及時填報“火區卡片”,對井下活動火區的密閉要派人定期檢查,對火區發展情況,及時了解並處理。
7、火區啟封、壓縮要根據實際情況製定符合《規程》要求的 安全措施。啟封、壓縮前要對密閉內的氣體采樣,對氣體采樣數據進行 03manbetx ,達到《規程》規定的啟封要求後,方可向阜康市煤管局打報告申請啟封或壓縮,並本礦召請昌吉州救護隊現場協助作業。
8、電氣設備必須按《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安裝使用,嚴禁電氣設備失爆,嚴禁帶電作業。
9、所有機電設備硐室必須配備滅火器、砂箱、消防鍬等消防器材。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專人操作或維修,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品造成發火。
10、地麵各倉庫、材料場、汽車庫、油庫、機房等地點必須配備消防設施,準備好滅火材料、滅火器等。安通隊在井下各存料場準備足夠的紅磚、木板、沙子、黃土,以備緊急時使用。
11、井口檢身工嚴格執行入井檢身製度,防止將煙火和點火物品帶入井下。井口20米範圍內不準有明火和堆積易燃物品。
12、采區應愛護防滅火設施,並與安通隊配合好,共同做好防滅火工作。
13、搞好幹部職工防滅火知識的培訓工作,增強防滅火意識和處理突發火災的能力。
五、防治水
1、全麵了解礦區含水層及老塘、采空塌陷、廢井廢巷的積水情況,做到有備無患,嚴格遵守“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嚴格禁止盲目地進行采掘作業或無 安全措施進行探放水施工,更不能在不能達到探放水目的和要求的情況下停止探放水,而進行采掘或其它作業。
2、建立合理地疏水、防水、排水係統,並做到融雪、雨季前全麵檢查一次,並及時進行修補和清理。加強日常檢查,並要形成製度。
3、根據曆年氣象資料和天氣預報,及時編寫水情、水害預報,並經常下井進行檢查水情隱患,對水情異常地點水文變化情況,要采取措施,提高全員防水意識,實施探放水。
4、未經上報批準嚴禁隨意改變各種防水煤柱尺寸,更不能開采,對遭受一定破壞的煤柱,必須采取措施進行修補,並確保今後不再受到破壞。
5、融雪、雨季前應清理井下水倉、排水溝、地麵防排洪管道淤泥,確保其達到防洪泄水的能力,達到要求。
7、井下采掘遇到異常湧水情況時,應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
8、對預報有水害隱患的回采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探眼的布置,探水的施工措施經礦上會審批準後,方可進行。
9、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鑽孔外,終孔徑不得小於75毫米。
10、探放老窯積水的超前鑽孔,超前距離不得少於20m。
11、安裝鑽孔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麵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溝。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裝專用電話。
(4)、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以及鑽進的深度。
12、融雪前成立礦三防領導小組,全麵檢查礦井防排洪渠及防雷電措施,做好人力物資準備。
13、對於井底車場的主、副水倉必須及時清理,保證有足夠的蓄水量,緩解突發性水害。
14、礦井的主排水泵每年都必須檢修好並有一台備用泵,能隨時啟動,水泵的能力必須超過礦井湧水量。
15、在輕放工作麵掘巷時,要根據水文地質資料,切實做好鑽孔探水,放水工作,以保證工作前的安全生產。
16、實施鑽孔探放水時,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A、正確確定探放水的地點。
B、合理確定探水的起點、超前距離、鑽孔直徑和鑽孔布置等參數。
(1)、探水起點:探水起點應根據水文地質資料的可靠程度與積水區的水頭壓力,積水量大小,煤層及其硬度等因素確定,一般應距可疑水源75m-150m。
(2)、鑽孔深度與超前距離:根據水源水壓的大小,岩層的性質等因素來確定。一般在煤層中探水,鑽孔的超前距離不小於20m,鑽孔深不小於30m,在岩層中探水,鑽孔的超前距離不小於3-10m,鑽孔深度不小於15-30m。
(3)、鑽孔直徑與數目:鑽孔直徑一般不大於58cm,以保證遇到水源時能安全地加以控製,鑽孔的數目應不小於3個。
(4)、鑽孔布置方式:應根據探放水源的性質合理布置鑽孔,鑽孔一般呈放射狀布置,探放舊巷積水時,相鄰兩鑽孔終止處的距離一般不超過3-5m。
17、探水時的安全措施:
(1)、要在探水地點安裝電話,與探水地點有關的區域保持通訊聯係,一旦發生透水而無法控製時,必須立即通知險區人員按預定好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離。
(2)、要加強探水點處的頂板支護管理,保證支護質量。
(3)、要保證安全撤退線路暢通無阻,並應有良好通風和照明。
(4)、探水前應疏通巷道水溝,並配備滿足要求的水倉和排水設備。
(5)、探水中要注意觀察水情,如果發現煤層變鬆或沿鑽杆向外流水超過打鑽供水量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但不得移動或拔出鑽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6)、孔內放出有害或易燃氣體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7)、水壓較大的地點探水時要安設套管,使鑽杆通過套管進行打鑽,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18、放水方法選擇。探明地下水源後應采取措施將威脅工作麵的水源有計劃的放出,放出前必須充分估計積水量,當水源係老空積水時,可用探水鑽孔或補打放水鑽孔放水,當水源補給充分時,要先行堵水而後放水。
19、放水安全注意事項。
(1)、放水前應進行水量、水壓及煤層透水性的確定及試驗。
(2)、應根據排水能力的大小,用水閘門控製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災。
(3)、放水過程要隨時注意水量變化,如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4)、必須預定人員撤退路線,保證路線暢通並有良好的照明。
六、頂板事故預防
1、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對頂板管理做到組織落實,責任明確。
(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生產副礦長和采掘隊長是頂板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對本單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2)礦總 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和各隊主管要對本單位頂板管理的技術工作負責,及時組織製定頂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區隊跟班幹部和安通部門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技術規程和安全措施進行檢查。
2、對采掘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尤其是輕放工作麵和巷柱工作麵,應相應的采取各種措施,初次放頂一定要主動采取人工強製放頂的頂板管理方法,把頂板控製住,防止突發性頂板事故發生。
3、對頂板隱患要實行分段空間管理,對整個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責任,各單位都要落實到個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徹底消滅安全隱患。
4、配備專門的礦壓觀測人員,利用礦壓觀測設備對液壓支架、單體支柱進行測壓,並做好記錄。
5、采煤工作麵的頂板管理要遵循其原則要求,進行采煤工作麵的頂板管理方案 設計,必須製定輕放工作麵頂板管理工程質量 標準及相應的驗收、檢查製度和特殊條件下的頂板管理 技術措施,認真組織好輕放工作麵頂板事故 03manbetx ,改進頂板管理。
6、加強頂板管理基礎工作,強化現場管理。
(1)采掘工作麵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施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堅持執行 班組長負責本班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責任製,月底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2)加強頂板的管理。采掘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於采用錨杆、錨網進行支護的巷道,更要嚴把工程質量關,堅持一次成巷,並收集一定的頂板管理的依據,提高頂板管理的科學性。
(3)頂板管理的工作重點要放到井下現場,頂板管理小組要深入井下現場細致調查,認真研究,寫出細致而切實可行的頂板管理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
(4)對井下頂板事故多發地段,如貫通、過老塘、探老空以及過地質破碎帶都要有頂板小組成員現場指揮,專人負責檢查,使頂板管理的薄弱環節得到加強。
(5)對每次放頂都要有經研究確定的詳細而切合實際的會議紀要和放頂方案,有安全措施和避災路線說明及避災線路示意圖,有各區段、各專業的負責人,有井口總指揮,有明確的起爆地點和起爆時間,有防災的措施,有靈敏可靠的監測手段,使整個放頂工作有條不紊、安全可靠,及時消除頂板給我們安全生產帶來的隱患。
(6)對有地質變化、水文和巷道貫通的區段,都要有地測人員負責提前作出準確的預報,嚴格執行探放原則,並有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作業,並且有跟班幹部現場指揮,安全員跟班監督,確保安全可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7)放頂前必須由放頂單位寫出放頂規程,明確放頂所需炸藥雷管量,現場安排指揮、聯絡方式等 安全技術措施,礦召開放頂專題會討論研究,修改補充後交有關部門領導審批,在放頂過程中嚴格按照放頂規程執行。
(8)做好每次放頂的原始記錄和整個頂板管理工作的記錄, 總結經驗,以有利於下一步工作。
(9)井下各工作麵必須明確規定好如發生放頂事故的避災路線,各工作麵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撤退路線,發生意外放頂事故或發現異常時及時撤退,避免傷亡。
7、輕放工作麵從開切巷到初次來壓前要進行初次放頂。根據煤炭部《加強初次放頂管理若幹規定》的要求,初次放頂必須由生產副礦長親臨現場指揮,並承擔第一責任,生產、安全、調度、通風、機電、采區等部門負責人及這些部門的分管領導都要必須到現場參加指揮,分擔責任,處理好每一個初次放頂。技術部門整理好各種資料,為輕放工作麵的頂板工作積累第一手數據,使頂板管理逐步走向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二章 災害預兆
一、煤炭自然發火的預兆
(1)、巷道中的空氣濕度增大,巷道頂板及兩幫、高冒點出現霧氣、巷道壁掛汗時,說明該區域附近可能存在煤炭自然發火地點。
(2)、巷道中的空氣濕度比其它地點偏高,有明顯的熱感、流出的水及經工作麵上隅角泄露的氣體氣溫較高時。
(3)、當工作麵上隅角出現煤油味,或經檢查CO濃度較高時,說明采空區遺留煤已氧化自燃。
(4)、巷道中發現煤油味、汽油味、鬆節油味或焦油味、糊木炭味時,高冒點及煤體鬆軟地帶出現一定濃度的CO呈上升趨勢或泄露點變化較大時,說明煤炭氧化到自燃階段。
(5)、當人接近火源附近時,有頭痛、悶熱、精神疲乏、裸露皮膚微痛等不適的感覺。
(6)、化驗 03manbetx 出現煤炭氧化和幹餾的產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烷、乙烯、丙烯、乙炔以及苯、萘等氣體時。
二、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1)、煤層結構變化,層理紊亂,煤層由硬變軟、由薄變厚、傾角由小變大,煤由濕變幹,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裂、波狀起伏,煤岩嚴重破壞等。
(2)、采掘工作麵巷道出現岩、煤開裂、掉渣、底臌、岩煤自行剝落、煤塊迸出等。
(3)、巷道中出現煤炮聲、悶雷聲、煤壁顫動,工作麵支架及巷道中棚梁發出聲響折斷等,巷道變形嚴重。
(4)、鑽孔變形,垮孔頂鑽,夾鑽杆,鑽機過負荷。
(5)、瓦斯湧出異常,瓦斯濃度忽大忽小,氣溫氣味異常。打鑽噴瓦斯,噴煤,哨聲、風聲、蜂鳴聲等。
三、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采煤工作麵發生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頂板斷裂聲響的頻率和音響增大,岩層下沉斷裂,金屬支柱的活柱急速下縮,發出很大的聲響;有時也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的悶雷聲。
(2)、掉喳、頂板嚴重斷裂、片幫嚴重,掉喳越多,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3)、片幫煤增多,因煤壁所受壓力增加,煤質變得鬆軟,片幫次數增多,規模增大。
(4)、頂板裂縫,頂板有裂縫並張開,裂縫增多。
(5)、頂板出現離層。檢查頂板要用“問頂”的方法,如果聲音清脆表明頂板完好,如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說明上下岩層之間已經脫離。
(6)、漏頂、大冒頂前。破碎的偽頂或直接頂有時會因背頂不嚴或支架不牢固發現漏頂現象,造成棚頂托空,支架鬆動而造成冒頂。
(7)、瓦斯湧出量增加。含瓦斯煤層頂板冒落前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大。
(8)、頂板淋水量明顯增加。
2、掘進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架棚巷道棚梁彎曲下沉、翻個、斷裂、棚腿刺出,掉牙殼、擠彎、接頂料(枇子、背板)折斷,漏頂片幫現象嚴重,煤炮頻繁。
(2)、錨杆支護巷道錨杆斷,頂板下沉量大,淋水大,漏頂片幫現象嚴重,鳴炮頻繁,兩幫移近量明顯。
(3)、岩巷噴層開裂、脫落,片幫、掉矸現象明顯,錨杆鏽蝕嚴重。
四、衝擊地壓的預兆
衝擊地壓一般沒有明顯的宏觀前兆而突然發生,不容易事先準確確定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強度。從以往發生事故後,脫險人員描述中,衝擊地壓發生前有下列現象:板炮聲突然頻繁、煤壁有連續聲響、煤壁突然外鼓、有較大的煤炭突出、圍岩活動明顯加劇等。衝擊地壓發生時頂板明顯下沉、底板突然開裂鼓起甚至接頂、煤體突然破碎並從煤壁拋出,伴有巨大的聲響和強烈的震動,進而形成衝擊地壓。
五、突水的預兆
采掘工作麵的突水征兆有:巷道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
第三章 礦井災害預防措施
一、 安全技術基礎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三個條例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令、指示精神。進一步貫徹執行以崗位責任製為中心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製和業務保安製,搞好技術管理工作。
2、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分期分批對區隊長、 班組長、瓦檢員、防塵員、放炮員、機電維護員、電機車司機、絞車司機、支架工等關鍵工種進行定期脫產或不脫產的 安全知識、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新入礦井下工人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於兩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新工人培訓考試合格後,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一個月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3、認真編製采、掘作業規程和月、季災害預防計劃,對煤塵、瓦斯、水、火、頂板等事故的預防措施及事故後進行自救、互救、搶救、避災等作詳細規定。
4、各區隊、 班組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各種 技術措施。執行過程中每個職工都應具有應變能力。在情況有變時,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有效指導生產。
5、搞好設計、優化采掘布局,使之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采掘過程中,必須有滿足生產能力的通風、防塵、供電、運輸、排水等係統,必須充分考慮瓦斯、煤塵、水、火、頂板及衝擊地壓等的防治。
6、礦堅持每月一次安全辦公會,各專業例會必須嚴格按專業管理要求及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采掘隊每周一次安全活動,礦全月組織三次以上安全質量檢查,采掘隊應建立健全班檢、旬檢製度。
7、按《規程》(2007年版)第十二條規定的十一種 圖紙,各有關業務部門必須按實際情況按月修改,補充齊全,並按規定填繪清晰、準確。
二、頂板事故預防措施
(一)采煤工作麵
1、編製回采作業規程時,要根據不同煤層頂底板岩性及顯現特征,確保規程、措施的針對性,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2、加強各采煤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原煤炭部頒發的質量標準施工,認真抓好班檢、日檢工作,礦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的工程追究當事人責任。
3、工作麵初次放頂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必須成立初次放頂領導小組,確保工作麵初次放頂安全進行。
4、各工作麵如遇斷層、老硐、淋水、跳麵、刷麵、收作及地質變化等情況時,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編寫措施,報礦分管礦領導批準後貫徹執行,關鍵地點區隊幹部要跟班現場把關。
5、加強回采工作麵上、下出口和兩道修護工作。軌道巷超前支護不得少於20米,運輸巷超前支護不得少於20米,巷道壓力區必須編製巷道修護措施。上下出口淨高、淨寬符合規程要求。
6、工作麵要加強梁端頂板管理,對梁端片幫超限處要及時拉超前、及時將前探梁抵至煤幫,拉完超前梁端距仍超限時要用料撅頂或用單體打貼幫柱護頂。
7、工作麵隻有達到最大控頂距時才能回料,但控頂距離也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回料前必須補齊切頂線以內的支柱,特殊支護必須齊全,全麵支柱實行全承載。
8、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放炮後都要指定專人進行敲幫問頂,找掉懸矸活石,施工中要經常檢查頂幫,發現問題必須先處理後工作。
9、頂板條件破碎的工作麵割煤前先進行刨窩掛梁,割煤後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並按作業規程規定加強煤壁側管理,大傾角工作麵要做好防滑和整體加固工作。
10、嚴格執行“先檢查,後工作”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找掉工作使用長把工具由外向裏,自頂向幫逐段進行。
1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分析工作麵及沿途頂板、支護情況,時刻超前防範。
12、工作麵拆除、安裝必須做到:
(1)、加強工作麵收尾期間的工程質量,搞好礦壓觀測確保停采線避開周期來壓階段,工作麵及兩道液壓支柱的初撐力和工作阻力應符合要求。
(2)、加強擴大棚的質量,確保高度、寬度、鋪網、穿繩等達到設計要求。錨杆支護要保證錨杆的錨固力。
(3)、安裝、拆除過程中,如有礙事、碰倒的柱子必須及時更換、扶設,並嚴格按照先替後回、先補後回的原則。
(4)、拆除支架後,必須先扶好定型棚,然後方可拆除原定型棚。
(5)、采麵回料、回收擴棚支護料時,必須使用長把工具進行遠距離回料。
(6)、安裝、拆除過程中如需起吊重物,必須扶專用起吊棚,嚴禁用原棚梁起吊。
(7)、支架安裝、拆除前必須製定嚴格的安全 技術措施,施工中嚴格按措施執行。
(二)掘進工作麵
1、掘進期間的頂板管理工作,特別是對+860m水平、+875m兩巷頂板管理工作,摸清頂板活動規律和礦壓顯現特征,掌握采動壓力的影響範圍,優化支護參數,為掘進期間的頂板管理、支護形式、巷道布置、預留煤柱尺寸提供可靠依據,為更好地預防掘進期間的頂板事故發生,搞好礦井安全。
2、在+860m水平、+875m水平掘進施工過程中,要防止片幫及冒頂傷人事故。
3、在掘進過程中一定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並嚴格按規程措施執行。
4、編製規程、措施時,要根據不同煤層頂底板岩性及顯現特征,確保規程、措施的針對性,嚴禁盲目施工。
5、加強各掘進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煤炭部頒發的質量標準施工,認真抓好班檢、日檢工作,礦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的工程追究當事人責任。
6、各工作麵如遇斷層、老硐、淋水、刷麵及地質變化等情況時,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編寫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後貫徹執行,關鍵地點采掘隊幹部要跟班現場把關。
7、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放炮後都要指定專人進行敲幫問頂,鑿掉懸矸活石,施工中要經常檢查頂幫,發現問題必須先處理後工作。
8、嚴格執行“先檢查,後工作”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找掉工作使用長把工具由外向裏,自頂向幫逐段進行。
9、加強迎頭臨時支護。錨噴、錨梁網支護巷道要使用好安全點柱或撅頂道;嚴禁空頂空幫作業。
10、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規程、措施必須具有針對性,現場施工必須確保規程、措施的落實兌現。
11、在進行煤巷錨杆支護時,應確保巷道成型規整,嚴禁空頂作業,控頂距離不得超過規定,加強礦壓觀測。
12、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分析工作麵及沿途頂板、支護情況,時刻超前防範。
三、井巷修護災害預防措施
1、必須建立井巷修護製度,加強井巷修護,失修嚴重的巷道要保證恢複原設計斷麵,每條修護巷道支護強度必須保證不低於原有的設計支護強度,同時保證通風、運輸暢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超過全礦巷道總數的3%。
2、加強修護地點臨時支護,巷道修護要使用好安全點柱,頂板破碎區域,要進行采用工字鋼修護方式,嚴禁空頂作業或人員進入無支護區(包括未修巷道)作業。
3、巷修工作必須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要具有針對性,符合施工現場條件,並保證措施落實兌現,嚴格執行措施的貫徹、簽字製度。
4、巷修工作隻準一個方向進行,嚴禁分撥拉茬進行,以防冒頂堵人。修護中必須確保迎頭人員的退路暢通,有嚴格的修護安全措施,並逐條現場落實兌現。
5、維修傾軌道上山道時,應先停止行車,需通車作業必須製定行車安全措施,上段有人施工時,下段嚴禁作業。安全設施布設齊全。修護過程中,要有防矸石滾落、下滑的預防措施。
四、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1、通風、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強礦井通風質量管理,嚴格礦井通風 管理製度,進一步完善礦井通風係統,消滅不合理通風(串聯通風、老塘通風、擴散通風)。嚴格執行“以風定產”原則,井下各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及其它用風地點實行分區通風,並且風量分配合理,符合《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和《作業規程》的要求。
(2)、加強通風設施管理。井下所有設施的構造必須嚴格按通風質量標準化施工。設施的設置確保合理、牢固、可靠,不得在皮帶運輸機道、電絞眼軌道上山設風門,兩道風門內不得設置電絞、泵站、充電室等,嚴禁通車風門用電絞拉料。井下職工要愛護好所設的各類通風設施,嚴禁隨意破壞。井下所有的永久風門全部安裝風門彈簧機械閉鎖裝置和安全窗口 。
(3)、礦井生產期間,采煤工作麵每周測定一次風量,掘進頭每周測定一次掘進工作麵風量、局部通風機吸入風量和全負壓供風量。其它地點至少每旬測定一次井下所有用風地點的風量,每月巡回檢查一次井下所有地點的通風設施,當班瓦斯員每班檢查一遍本區的通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處理,確保井下所有地點“通防”設施齊全完好、風量符合規定要求,杜絕無風或微風巷道。
(4)、加強巷道貫通管理。巷道貫通嚴格按《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108條規定執行,貫通後及時調整通風係統。
(5)、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裝風機自動切換裝置”,局扇由施工單位看管,實行掛牌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不管是有計劃還是無計劃停電、停風,無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安通科均應進行事故追查。煤巷、半煤岩巷掘進頭風袋出口距迎頭距離不大於5米,岩巷掘進頭風袋出口距迎頭距離不大於8米,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巷道的風速不得低於0.25米/秒,岩巷掘進巷道的風速不得低於0.15米/秒。
(6)、掘進工作麵局扇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第129條規定。執行因停電檢修等原因造成停風撤人,斷電及恢複通風前必須有先檢查瓦斯情況的安全 技術措施。
(7)、加強風井主扇管理。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主扇司機必須熟練反風操作程序和按時排除風硐積水,確保礦井一旦發生火災能隨時反風。年度內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扇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主扇因改變風葉角度、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風時,均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礦井主扇停止運轉時,因主扇停風而受到影響的地點必須停止生產,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並由礦總工作師根據停風後的具體情況,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主扇在停風期間,必須打開風井防爆門和有關風門,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8)、加強礦井瓦斯管理。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的放炮製度。每班檢查次數不得少於兩次,嚴禁空班、漏檢、假檢,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實行現場交接班製度,瓦斯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瓦斯超限時,有權停止該地點和受威脅地區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現場作業人必須服從瓦斯檢查員的指揮,瓦檢員現場監督通防措施的落實兌現,特別要加強對采煤工作麵上隅角、支架後部的瓦斯檢查和管理。采煤單位要愛護好工作麵上、下隅角布簾,並及時挪移,現場瓦斯員負責監督,井下各地點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9)、安全監測係統必須正常運行。各工作地點的探頭安裝位置、數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斷電範圍等技術要求,必須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的要求執行。監測裝置的備用量不得低於20%,瓦斯便攜儀配備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149、165條規定。
(10)、加強礦井盲巷管理。井下所有獨頭盲巷必須按規定及時封閉,並建帳登記,嚴格管理。在掘進巷道中不得有超過3米的獨頭巷道,全負壓通風不得超過6米盲巷。停頭地點必須48小時內密閉完畢,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臨時柵欄或密閉。調度室要合理安排,做到“有掘必透”,減少盲巷的啟封次數。
(11)、加強巷道揭煤管理。揭露煤層前,有關部門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編製安全措施,並遵循“先探後掘”的原則,確保安全。
(12)、井下啟封盲巷探險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由救護隊進行攜氧探險,探險報告及時報送有關單位。
(13)、需排放瓦斯的地點,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按排放瓦斯三級 管理製度,製定措施經批準後方可排放。排放瓦斯工作必須執行“撤人、斷電、限量”三個原則,嚴禁一風吹。
(14)、井下電絞使用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發現鋼絲繩有毛刺、打結等必須立即更換,防止產生摩擦火花。
(15)、井下作業單位及機電科必須對所負責區域內的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嚴密不失爆。
(16)、工作麵回采期間要及時拆除溜子道尾部溜子,防止隅角滯後於切頂線,回采工作麵上(下)隅角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17)、局部通風機管理人員定期必須進行一次人工切換風機試驗,備用風機運行時間不低於30分鍾,跟班幹部負責檢查,並向礦調度室彙報,試驗結束後及時填寫記錄。主、備局部通風機不能正常切換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18)、井下倉庫內應備足夠數量完好的救災器材,一旦發生災害,隨時可用。
(19)、井下作業的各單位技術員教育工人熟悉避災路線和自救知識,自救器必須靈敏可靠。
(20)、井下作業人員禁止穿化纖服裝,嚴禁帶各類火種下井,在井下任何地點,不得打開礦燈。
(21)、掘進工作麵配風量計算(應分別按工作麵瓦斯、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一次爆破炸藥最大用量以及工作麵氣溫、風速、人數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取最大值,並進行風速驗算)。
(22)、掘進工作麵施工過程中,除瓦斯抽放鑽場或遇到地質構造需要使用“風袖”供風時,其它地點嚴禁使用“風袖”或“三通”供風,但必須確保掘進工作麵風量符合局部通風設計要求。
2、防塵管理具體措施
(1)、防塵供水管路,每隔50米都應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管路與強度應能滿足各區段負載的水壓和水量。井下所有防塵管路都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以延長防塵管路的使用壽命。
(2)、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堅持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灑水,防止岩粉、煤塵飛揚。
(3)、采煤工作麵兩道至少有一趟ф2寸防塵管路。
(4)、井下各運輸轉載點、裝載點都必須安裝噴霧灑水裝置,並實現自動化和正常使用。落差超過0.5米的轉載點必須設置導煤板,皮帶運輸機轉載點增設防滅火三通及超溫灑水三通。
(5)、礦井總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兩道淨化裝置必須安裝齊全,正常使用。
(6)、嚴格按規定執行巷道衝刷製度,定期衝刷巷幫,清掃機電設備上的積塵。
(7)、隔爆設施按標準安裝。安裝數量、水量、棚隊長度符合有關規定。
(8)、安通隊專職防塵專管小組,要落實專管責任,深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測塵員要嚴格測定井下各工序的產塵量,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不符合標準的高產塵點,以便及時采取降塵措施,使之符合標準的要求。
(9)、各采掘工作麵、皮帶運輸巷、機電峒室每季進行一次全負荷噴水試驗,確保各用水地點水量、水壓符合要求。
(10)、各單位要管好、用好本單位管理區域內的防塵設施,落實責任,提高防塵效果。
(11)、嚴格按規定執行巷道衝刷製度,定期衝刷巷幫,清掃煤機及機電設備上的積塵。
3、防滅火管理具體措施
(1)、采煤工作麵回采前必須建立健全注氮係統。
(2)、加強對工作麵采空區的火情觀測與分析,繼續實行井下防滅火觀測的劃片承包製度。
(3)、嚴格掘進工程質量,減少高冒點,嚴禁大笆瞞頂。凡發現有高冒超過2米或空洞體積超過6立方米的高冒區,該區域內的施工單位必須在棚腿上標明高冒範圍,並立即用不燃性材料,如水泥背板,黃泥等填實,采取架棚、錨噴雙重支護,采用錨梁網支護的巷道出現高冒時,必須將周圍及頂板鬆動的碳塊放淨,嚴禁瞞頂,並通知安通隊進行驗收,安通隊要對高冒區域進行掛牌管理,加強各高冒點的氣體檢查與分析。
(4)、回采工作麵結束後,應盡快回收。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按有關文件在規定時間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封閉。
(5)、每道密閉牆構築厚度不得小於0.5米,每處防火牆須至少構築兩道,兩牆中間填注黃土,砌牆材料全部使用水泥預製塊砌築,以增加牆體抗壓強度,牆體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6)、建立健全防滅火 管理製度,建立各種防滅火台帳,對采空區防火牆、高冒區,回采麵上隅角及其它發火疑點要正常檢查,特別要加強對綜采放頂煤、掘進煤巷的防火檢查。定期抽取氣體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采用綜合防滅火技術,加強對采煤工作麵的防滅火管理,定期分析井下各區域防滅火情況,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進一步采取防滅火新材料,防治自燃發火。
天池一礦消防器材配備表
序號 地點 幹粉滅火器 沙子(kg) 紅磚(塊) 十字鎬(把) 鐵鍬(把) 消防水桶(個) 備注
1 井下變電所 2 200 2 2
2 水泵房 2 200 2 2
3 井下消防材料庫 4 1000 2000 4 6 4
4 +890m機電硐室 4 200 2 2
(8)、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硐室、變電所、消防材料庫、皮帶機頭處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其具體要求及數量上表,並保持完好。
(9)、井下及井口附近不得從事電焊、氣焊等工作,否則必須製定專門 安全技術措施,報安通科等部門及礦總工或安全礦長批準後方可施工。
(10)、每季度由礦長組織安通科及有關部門分別對井上下消防管理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及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1)、采掘隊要及時清理皮帶機道淤炭並正常使用皮帶防火保護裝置,確保配齊皮帶機頭、機尾的25米消防軟管,嚴防皮帶外因火災。
(12)、工作麵正常回采過程中,兩道應及時回料,兩道不得滯後於工作麵切頂線,以便減少采空區漏風、縮短“三帶”距離。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及時回料, 以便通風部門確保在工作麵結束45天內封閉、注漿。
(13)、確定通風係統時,要充分考慮到采區的風壓均衡,減少采空區漏風。
(14)、建立並正常使用好移動製氮係統,對有自燃發火隱患的采空區進行注氮,並取樣分析,防止煤炭自燃事故的發生。
(15)、管理好井下消防材料庫。在+800m水平車場巷道設立消防材料庫,庫內按規定配齊所需的材料。
(17)、啟封火區應執行《 煤礦安全規程》(2004)第248條規定。
(18)、礦井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製,建立健全明火 管理製度,切實做到:
①、嚴禁帶明火下井。
②、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m內嚴禁煙火。
③、井下嚴禁使用電爐。
④、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
⑤、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⑥、井下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規程》規定進行。
⑦、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藝。
(19)、礦井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可燃物管製,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製度,切實做到:
①、嚴格限製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②、嚴禁向地麵裂縫、廢棄的井口或其它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傾倒爐灰、棉紗、布頭和油類等可燃物。
③、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紙和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區內。
④、在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
⑤、嚴格限製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
⑥、井下皮帶運輸機必須采用阻燃皮帶,必須使用阻燃型風筒、電纜。
4、放炮管理具體措施
(1)、放炮工作必須由經公安部門培訓、具有爆破員作業證的放炮員擔任。
(2)、放炮工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295~346條。
(3)、嚴格執行火工品的審批、領用、清退製度和雷管的導通、編號製度,當班用不完的炸藥、雷管,必須當班清退入庫。
(4)、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用的炸藥箱和雷管盒,並分開存放、加鎖。
(5)、做引藥必須避開電器和導電設備,用木質釺子先插入藥卷頂部,然後再將雷管插入藥卷內,並把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6)、裝藥嚴禁與打眼、回料等與裝藥無關的工作並行操作。
(7)、放炮前設好警戒,並使用好警戒牌、網,警戒距離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8)、凡在被確定為有衝擊地壓危險的區域放炮時,躲炮時間不少於30分鍾,躲炮半徑不少於150米;三、四角門、交叉點等地點均不得作為躲炮地點。
(9)、放炮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封泥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規定,並使用好水炮泥。
(10)、出現瞎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342條執行,嚴禁手拉、鎬刨、壓風吹。
(11)、嚴禁反向裝藥,反向爆破;嚴禁一次裝藥分次放炮;嚴禁放明炮、糊炮、空心炮、連珠炮。
五、礦井水災預防措施
1、礦要排查各采掘工作麵可能發生的水害因素,做好水害預報工作。並針對水害因素製定防治水措施。當臨時發現水害隱患時,及時發放臨時水害預報。
2、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對可能揭露的強含水層或老空積水,應提前探放,確保施工安全。
3、對有水害威脅的工作麵應建立完整的排水係統,挖好排水溝,並及時清理,確保水路暢通。
4、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及《煤礦防治水條例》,安通隊應對防治水措施進行監督。區隊應按照水害預報,認真做好防治水工作。
5、采用鑽探前,必須編製好施工 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落實兌現。
6、在雨季“三防”期間,應認真收聽天氣預報及時測量雨量及河流洪水位。做好雨季防洪工作;礦應組織、建立搶險隊伍,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六、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
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預防知識的學習和新區瓦斯觀測與治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176~214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⑴、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⑵、采取震動爆破措施時,必須編製專門設計。爆破參數,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震動爆破工作麵,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係統,爆破時回風係統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和通過。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必須設置2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回風係統相聯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斯湧入其它區域。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一指揮,並有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爆破30min後礦山救護隊員方可進入工作麵檢查。應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複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⑶、在突出危險區,掘進工作麵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在放炮時風門必須關閉,對通過門垛的風筒必須設有隔斷裝置。礦山救護隊的有關人員進入檢查時,必須把風門打開頂牢。
⑷、石門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時,必須製定包括爆破地點,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的專門措施。煤巷掘進工作麵采用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地點必須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避難硐室內,爆破地點距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遠距離爆破時,回風係統必須停電撤人。爆破後,進入工作麵檢查的時間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但不得小於30min。
⑸、在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附近、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設置有供給壓縮空氣設施的避難硐室或壓風自救係統。工作麵回風係統中有人作業的地點,也應設置壓風自救係統。
⑹、突出的煤必須及時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時,必須製定防煤塵、片幫、冒頂以及瓦斯超限、出現火源、再次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⑺、對於有突出危險煤層,應采取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⑻、開采保護層時采空區內不得留有煤(岩)柱;特殊情況需留煤(岩)柱時,必須將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準確地標在采掘平麵圖上。每個被保護層的瓦斯地質圖上,應標出煤(岩)柱的影響範圍,在這個範圍內進行采掘工作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開采保護層時,應同時抽放被保護層的瓦斯。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必須采取措施嚴防被保護層初期卸壓的瓦斯突然湧入保護層、采掘工作麵和誤穿突出煤層。
⑼、在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巷中嚴禁使用耙岩機。
⑽、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的每個采區必須設置至少1條專用回風巷。
⑾、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有瓦斯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濃度,並設甲烷斷電儀。
⑿、突出礦井的巷道布置,應符合以下七條要求:
一是主要巷道應布置在岩層或非突出煤層中;二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次數,應盡可能減少;三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地點,應避開地質構造帶;四是有突出煤層中的掘進工程量,應盡可能減少;五是開采保護層的采區,充分利用保護層的保護範圍;六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具有獨立的、可靠的通風係統;七是突出煤層中,嚴禁任何兩個采掘工作麵之間的串聯通風。
八、小眼與儲煤倉的災害預防措施
1、小眼、溜煤(矸)倉必須有防止人員、物料墜入和煤矸堵塞的設施。
2、所有儲煤倉、溜煤眼的上口的安全設施(圍欄、篦子、牌板)應配備齊全。固定的人行眼應設置扶手及台階,臨時的人行眼要有溜繩。不用的小眼應及時封閉。
3、有小眼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檢查、修理、維護小眼時要製定專門措施,小眼上、下口要設專人警戒,小眼上口周圍要清理幹淨,並用板料蓋嚴。在小眼口和小眼內作業,一律佩帶好 保險帶,且 保險帶生根牢固。
4、掘進小眼必須編製措施報礦審批,施工時必須設有專用通風設施。
5、處理煤倉、溜煤(矸)眼堵塞,必須確認在處理時不危及操作以及周圍人員的安全後,才能進行處理。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溜煤(矸)眼內,杜絕小眼埋人事故。一般情況下不得采用放炮處理卡眼事故,確無其它辦法處理時,施工單位應寫專門措施報礦批準後方可用放炮辦法處理,但必須遵守《規程》(2004年版)第330條規定。
6、小眼上口保持水溝暢通,防止水導入小眼內,嚴防竄眼事故。嚴禁煤倉、溜煤(矸)眼兼作流水道。煤倉、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7、由於積淤水炭造成卡眼,在處理時要編製措施,水炭可能衝瀉的範圍內不準有人,並要有警戒。
九、供電、提升、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1、供電管理措施
(1)、提高整個供電係統的可靠性。抓供電設備、供電線路自身的安全可靠性。強化井下流動設備管理,杜絕出現設備失爆和不完好設備。
(2)、井下供電設備的管理必須嚴格按機電管理製度執行。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防爆設備下井前必須嚴格檢查,防爆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嚴禁下井。
(3)、加強電氣設備檢查製度,嚴格按照《規程》第488、489、490條規定執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必須及時處理,管理單位認真複查、考核。
(4)、加強電纜管理,井下各種電纜(包括通訊、放炮線等)的連接嚴格符合《規程》(2004年版)第472條規定,並做好編號、掛牌製度,嚴禁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破皮漏電現象,嚴禁使用可燃性電纜。
(5)、井下配電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熟悉供電係統,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電纜、開關實行掛牌管理,標誌明顯。
(6)、局扇必須堅持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供電分開規定,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7)、井上、下供電嚴格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8)、嚴禁帶電作業和搬遷帶電設備。
(9)、嚴格供電管理,嚴禁私搭亂接。
(10)、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保護不用。
(11)、加強檢漏繼電器及選漏繼電器的使用,確保每天試驗一次,並有記錄,保證投入運行。
(12)、加強井下接地網絡的檢查和測定工作,確保井下接地網絡上任一點接地電阻小於2歐姆。
(13)、加強提升井口管理,完善各種保護和閉鎖。加強數據管理,確保一機一檔符合要求。
(14)、機電科認真做好供電係統預防性試驗工作,做好防雷電工作,機電科認真組織對供電線路、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15)、加強設備管理,所有井下使用的設備必須有煤礦安全標誌。特別是對新購、大修設備的驗收、建立完善的驗收手續。新購設備必須保證“四證”齊全,對“四證”不齊全的設備,嚴禁使用。
(16)、加強地麵供電管理工作,使用小型移動電氣設備必須使用1:1隔離變壓器。
(17)、機電科積極組織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製定運轉、供電專業的事故應急 預案,並向廣大職工貫徹傳達。
(18)、機電科組織人員對供電係統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以便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19)、地麵各生產要害場所做好防雷擊措施,備好各種預防物料,做好準備工作。
2、提升、運輸管理措施
(1)、加強混合提升立井運輸管理,上下口安全門、搖台、阻車器、推車器等設備要按規程要求與罐籠、提升信號閉鎖並堅持使用,安排專人進行維修、檢查,必須保證各設備、安全設施完好、靈敏可靠並正常使用。
嚴格執行提升立井管理製度,信號工要集中精力按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等有關規定準確無誤地發送信號。嚴禁使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標準信號。上、下口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崗位,嚴格執行上下罐清點人數及驗身製度。人員上下必須排隊,並聽從信號工的指揮,嚴禁超員乘罐,嚴禁人、貨物混裝,信號工放好罐簾或關好罐門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信號發出後,嚴禁人員上下罐。
加強入井車輛檢查管理,對於裝載不規範、輪對不完好、連接裝置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嚴禁入井,嚴禁進入軌道上山。
加強入井電器設備證件檢查驗收製度,對無合格證電器設備嚴禁入井。
(2)、提升井口配齊罐口信號裝置。主副井維護人員要嚴格按 01manbetx 和管理要求對機械設備和提升鋼絲繩、尾繩和提升容器進行檢查,保證提升係統處於良好狀態運行。
(3)、加強井下軌道上山運輸管理,正確使用好軌道上山中的各中安全設施,所有軌道上山提升係統,堅持有坡必擋,安全設施、信號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並嚴格按規定使用。主要運輸軌道上山必須安裝防跑車裝置,並且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把鉤工上崗必須做到六不掛、三檢查、一嚴禁,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軌道上山上下口及中間躲避硐室內嚴禁有雜物,軌道上山把鉤工、信號工操作發送信號時,必須在躲避硐內。軌道上山運輸嚴禁超拉多掛。規範軌道上山掛鉤工操作方式,杜絕軌道上山運輸各類事故發生。
安排專人每天對軌道上山維修檢查,確保節節完好;定期按規定進行各種試驗,確保安全靈敏可靠。
(4)、針對“四超”車輛運輸製定專門運輸措施,針對特殊材料或設備(支架、軌道、管子等)的入井、升井和斜平巷提升運輸時,必須製訂具有針對性的 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措施作業。
(5)、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規範操作,培養安全技能及安全意識,確保“三不傷害”,杜絕“三違”事故發生。
(6)、加強零星崗點的運輸管理,施工須編製具體的施工措施。
(7)、設備檢查、檢修時要先聯係後工作,嚴格按規程、措施要求工作,要有專人負責聯係及警戒。操作、檢修電氣設備時嚴格停送電製度,嚴格按電氣規程操作。
(8)、加強礦井運輸軌道維護工作,努力杜絕因軌道質量而造成的掉道翻車事故。
(9)、加強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對充電房的廢液,廢電瓶分類管理,設備檢修及運行中的廢油、廢棉紗、廢電焊頭及其它固體廢棄物要單獨存放及時上繳,努力杜絕環境汙染。
十、井下皮帶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各工種、各崗位的崗位責任製,崗位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章作業,嚴格現場交接班。
2、加強設備的檢修、檢查,做到膠帶無跑偏,托輥、滾筒轉動靈活,設備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
3、強化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使各項保護裝置靈敏可靠,加強崗位監督監管,完善安全設施使用,防止人員爬越皮帶。
4、新進膠帶必須“三證”齊全並有合格試驗收報告方可入井,使用阻燃膠帶,非阻燃膠帶嚴禁入井。
5、皮帶機液壓聯軸器必須使用難燃液或水介質。
6、機頭機尾的防滅火設施齊全完好,機道內每50米有消防用的快速接頭。
7、強化井下各場所的文明生產,機頭機尾無積煤、無積水、無雜物,膠帶下、托輥下、滾筒下無積煤。
8、加強標準化建設,機頭機尾50米範圍采用非阻燃材料支護。
9、當發生火災時,發現火情的人員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現場組織滅火,當火勢不能控製時,人員必須按正確避災路線進行撤離。
10、加強軌道上山皮帶機的管理,定期對接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逆止和製動裝置必須齊全可靠。
11、堅持用好皮帶機超溫灑水、煙霧報警等各種綜合保護。
第四章 礦井災害應變措施
一、總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及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及素質,強化質量管理,認真執行新標準,約束職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嚴格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堅持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礦山安全法》、《三個條例》、“三十個不準”、“四個指令”、“六個必須做到”,及有關政策 法規。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同時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應積極搶救,把事故影響縮小在最低範圍,把財產損失縮小到最小。
二、頂板事故
1、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處理
當工作麵一旦發生大麵積冒頂埋人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組織清查現場實有人數,弄清被埋人員的姓名、位置,並立即組織有經驗的人員據現場情況進行搶救。
(3)、處理中堅持由外向裏的原則,首先搶救冒頂邊沿遇難人員,處理中應觀察好頂板後再出矸石、煤,並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矸石的堆積狀態,若發現仍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控製好頂板後再出煤(矸)。
2、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處理
當掘進工作麵一旦發生大麵積冒頂埋人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也可指定了解情況的人)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組織、清查現場人員人數,采取打信號鈴、敲管子、拆掉管子喊話等方法和被堵人員及時聯係,弄清被堵人員的姓名、位置、冒頂距離、通風狀態。並立即組織有經驗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搶救。
(3)、臨時搶救站設在事故地點附近,一方麵被堵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組成小分隊,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從裏向外修護;另一方麵由搶救人員組成,從外向裏搶修。處理中應觀察好頂板後再進行出殲石、煤,並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矸石(煤)的堆積狀態。若發現仍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控製好頂板,加固事故地點20m範圍內巷道後,再出矸石(煤),防止冒頂區擴大。
(4)、維護好安全信道,組織專人修護,保證搶修人員安全。
(5)、通知運輸班保證流煤係統運轉暢通。
(6)、機電科要保證供電係統正常,安排好維護員,根據命令安裝必需的設備,保證皮帶正常運轉。
(7)調度室及時組織人員下搶修用料,調度室電話班隨時待命,根據需要增設電話。
(8)、一旦因冒頂堵塞巷道,風量少,應拆掉水管送風,保證被堵人員有足夠的新鮮空氣。
三、衝擊地壓事故
1、若某區域發生了衝擊地壓,安通科有關人員應及時到現場勘查,做好記錄,及時對衝擊礦壓發生的征兆、發生經過、有關資料及破壞情況進行全麵、準確調查分析,有關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填好的衝擊礦壓記錄和統計表,報送上級管理部門。
2、若某區域發生了衝礦地壓,災區人員應立即撤至距該區域150m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並避開巷道交叉口。
3、任何人發現衝擊地壓事故後,都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由調度室按重大事故處理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部門成立搶險指揮部,進行事故處理。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積極參加事故的搶險工作。
4、通風部門必須立即調配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監測通風、有害氣體等情況,查清風流變化、風量及有害氣體濃度,必要時采取臨時措施改善事故區域通風狀況,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瓦斯超限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同時應指揮事故區域人員立即撤出到進風流的安全地帶。
5、接到礦調度室通知的所有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好人員、準備好器材,隨時接受搶險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搶救現場必須維護好安全通道,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外圍的運輸、進料等係統必須確保暢通無阻。
四、水災事故
發生突水事故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並迅速按避災路線撤至安全地點。
2、受災單位負責人要迅速查清遇難人員姓名、位置,上報調度室,並在指定地點待命,配合救護人員進行搶險救護。
3、礦調度室接到事故消息後,立即命令中央泵房按規定關閉水閘門,及時排水,保護排水設施不被淹沒。
4、有關部門應迅速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認真分析水害地點出水情況,提供必須的地質、水文地質 圖紙。
5、搶救人員按救護路線分兩路進入出水受災地點。
五、火災事故
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任何人發現火災時,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應立即通知安通隊和救護隊迅速查明火情,做好救災準備。現場人員發現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火情情況首先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物力、人力積極直接滅火,若電器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前嚴禁用水滅火,然後用砂子或其它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
2、火災無法撲滅時,現場人員按照避災路線佩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撤至安全地點直到升井。礦調度室必須根據是否采取礦井反風避災,通知井下人員撤至主副井,同時通知機電科、安通科做好準備。
3、礦調度室應立即按事故通知順序,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研究方案。應立即打開上、下消防材料庫,並根據指揮命令行動。救護隊員現場滅火時,要嚴格按礦山救護戰鬥條例執行。
4、根據已探明的火災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方式,其中:
(1)、在進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反風使風流短路的措施,如停風後也能使風流逆轉,也可利用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的方法使風流反轉。同時按照反風演習的程序和措施嚴格執行。
(2)、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控製通過火區的風量。
(3)、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可采用風流短路等措施,防止由於火風壓造成的主幹風流逆轉。
(4)、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編製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采取移動注氮係統向火區內注入氮氣。
無論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都必須做到:
⑴、不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
⑵、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⑶、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區或不使火源蔓延至瓦斯積聚的地方。
⑷、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⑸、在火災的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來滅火,直接滅火失效時,應采取隔絕封閉火區,並規定隔離火災而建築的密閉牆的位置和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防止瓦斯爆炸。
⑹、必要時,應將排水、注漿、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
6、如火災不能立即滅掉,煙霧繼續蔓延,確診隻有采取反風措施進行避災,才能使火不繼續擴大,縮小事故影響範圍,總指揮應立即下達命令進行反風避災,使煙流從主井排出。災區人員戴好自救器,盡快脫離事故地點,進入新鮮風流中。
7、搶救路線:發生事故後,救護隊員進入災區滅火救災時,必須佩戴好呼吸器並按規定帶齊全套裝備、特殊工具(如:電工工具、液壓剪刀、手持扳手、牙鉗等),無法接近火區時必須采取其它特殊方式進行滅火。災區人員要逆風行走,離開災區,以最快的速度升井。
8、火災撲滅後,指揮部應立即下達命令,停止反風,恢複通風。救護隊、機電科等部門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140、141條等有關規定,恢複供電、通風。
9、當火災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滅火,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火災地點兩道進行封閉。封閉原則:封閉時應堅持火源進、回風側同時封閉;當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先封火源進風側後封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在封閉過程中,必須至少每隔10min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沼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含氧量,根據氣體濃度判斷其爆炸危險性,然後采取相應措施。火區封閉後,安通科進行大量注氮,及時將火區撲滅。
六、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回采工作麵(或掘進頭)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迅速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搶救遇難人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的地點、範圍和氣體成份,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2、礦當班值班人員向調度室發布命令,事故采區全部停電(如有必要全礦停電)。
3、在證實無二次爆炸可能時,應迅速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保證工作麵區域內沼氣和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符合《規程》(2004年版)的要求。
4、如果爆炸後,發現仍有明火、殘火或隱蔽火源時,應按規定滅火,要求慎重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5、出現事故時,遇險人員應按下列原則撤退:
(1)、凡是位於事故地點進風側人員,應逆風流撤離事故地點,按規定路線上井。
(2)、凡是位於事故地點回風側人員,佩戴好自救器,順風流選擇最近路線或通過風門進入進風道,並按逆風方向撤出,或根據具體情況指示撤退路線上井。
(3)、如果不能及時撤退或巷道受到破壞時,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躲入附近的躲避硐靜坐待救。
(4)、在爆炸波襲來時,可俯在水溝中,以免高溫氣流損傷呼吸係統。
6、在整個搶救過程中,必須專人嚴密監測CH4、CO等有害氣體濃度和觀察風流的變化,防止煤塵飛揚,防止煤塵爆炸和風流反向。
7、不得隨便改變災區通風係統,需改變時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8、處理事故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采掘及其它單位工人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要求的避災路線撤退。
(2)、在獨頭 保險峒室避難時,必須將礦燈或衣物等標記放在峒口,以便救護隊員及時發現搶救。
(3)、要保持頭腦清醒,切莫驚慌,行動要沉著,決策要果斷,判明性質、地點及範圍,要注意自救器的口具、鼻夾不要脫落、以防中毒,迅速撤退和互救。
9、救護隊接到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後,應立即奔赴災區搶救遇險人員脫險。
10、主扇防爆設備必須齊全,並符合防爆要求,主扇被破壞後應啟動備用扇風機運轉,如果備用扇風機啟動不起來,應打開防爆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11、掘進工作麵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時,災區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盡快進入新鮮風流中。采煤工作麵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時,災區人員如果見到煙霧時,也必須戴好自救器,再按避災路線撤離。
七、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⑴、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彙報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的地點與現場情況。
⑵、穩定通風係統,保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地點風量的穩定。
⑶、加強瓦斯檢查,隻有當瓦斯濃度符合《規程》(2004年版)規定後,方可送電恢複正常的工作。
⑷、加強防塵,保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地點防塵供水,並進行全麵防塵,嚴禁煤塵飛揚。
第五章 礦井救災組織 一、救災領導小組
總 指 揮:張欣
副總指揮:羅玉林
成 員:張現民、王雄、許建群、任彥祿、張偉
當班礦值班員。
指揮部在礦調度室。
二、救災指揮
當事故發生後,礦調度室首先拉“事故警鈴”,應在第一時間礦領導及救護隊、醫院、燈房等單位,同時按下列順序通知有關人員並向上級管理部門彙報。
序號 單位或職務
1 礦長
2 副礦長、總工程師
3 機電副總
4 安通隊
5 調度室主任
6 機電科
7 礦其它調度員
9 礦屬各單位其它負責人
調度室得知事故發生後,立即中斷與事故搶險無關的電話,開放事故信號,一人聽調度電話,另一人按上述程序發出通知。
三、部門救災責任製
1、礦長和總工程師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救護隊員應及時趕到指揮部,會同正副指揮研究製定救災方案。
2、礦調度室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隨時督促檢查消災方案的實施進展情況,並負責搶救事故的內勤工作。
3、礦山救護隊長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作戰規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後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4、礦長和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情況,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保證調集救災必須的設備、材料,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
5、安通科根據批準的《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6、安通科長按照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並執行與通風防塵有關的其它措施。
7、有關采、掘的隊長、班長負責查明留在本采掘地點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帶領他們有組織地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麵,並將現場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的原因等詳細報告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命令,完成有關搶救任務。
8、發生事故地點的專職瓦斯員、安檢員、機電維護人員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情況,並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聽從指揮命令。
9、礦燈房負責人,根據礦燈的牌號,查清在井下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對未經礦長許可的人員,禁止發給礦燈。
10、材料員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和總工程師命令,迅速發至救災地點。
11、機電科長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況及礦井停、供電工作,準備必需的搶險設備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2、技術人員負責準備必須的 圖紙和數據。
13、後勤人員保證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事宜。
1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對不執行命令者,根據不同情節立即嚴肅處理。
四、要求
1、全礦職工家屬必須提高警惕,堅持正常工作,嚴防壞人乘機搗亂。
2、各單位負責人要堅守崗位並組織一定數量的人員在單位待命,聽從指揮部指揮。
3、無論發生什麼性質事故,主提升司機、水泵司機、地麵和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主扇風機司機必須堅守崗位,準確及時無誤地執行指揮部命令,沒有命令不準撤離。
五、調度、研究、分析原因、接受教訓、提出措施
1、搶救事故的全過程要有詳細記錄,由當班調度員擔任該項工作。
2、搶救結束並恢複正常生產後,由礦安全礦長召集有關人員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全麵、詳細地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與事故的責任者,應該接受教訓,提出可靠的防範措施,並向群眾交待,向上級彙報。
3、在分析事故時,不能就事論事,要深刻徹底。
第六章 礦井避災路線 一、水災事故避災路線
工作麵水災時的避災路線:
1、+890m水平:
①、工作麵→+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2、+875m水平:
②工作麵→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3、+860m水平:
③、工作麵→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4、+800m水平:
④、工作麵→+800m水平回風車場巷道→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避災路線
1、+890m水平:
①、工作麵→+890m水平行人上山→+860m水平運輸巷→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2、+875m水平:
②、工作麵→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3、+860m水平:
③、工作麵→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③、工作麵→行人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第七章 附圖 1、避災路線圖
2、礦井通風係統圖
3、礦井供電係統圖
4、井上、下對照圖
前 言 3
第一章 礦井災害預防的總要求 4
一、礦井通風 5
二、防治瓦斯 6
三、防治煤塵 8
四、防滅火 9
五、防治水 10
六、頂板 02manbetx.com 預防 13
第二章 災害預兆 15
一、煤炭自然發火的預兆 15
二、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15
三、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6
四、衝擊地壓的預兆 17
五、突水的預兆 17
第三章 礦井災害預防 措施17
一、 安全技術基礎工作 17
二、頂板 02manbetx.com 預防 措施18
三、井巷修護災害預防 措施21
四、瓦斯、煤塵爆炸 02manbetx.com 的預防 措施22
五、礦井水災預防措施 29
六、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 30
八、小眼與儲煤倉的災害預防措施 32
九、供電、提升、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33
十、井下皮帶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36
第四章 礦井災害應變措施 36
一、總則 36
二、頂板 02manbetx.com 37
三、衝擊地壓事故 38
四、水災事故 39
五、火災事故 39
六、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41
七、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43
第五章 礦井救災組織 43
一、救災領導小組 43
二、救災指揮 43
三、部門救災責任製 44
四、要求 45
五、調度、研究、 03manbetx 原因、接受教訓、提出措施 45
第六章 礦井避災路線 46
一、水災事故避災路線 46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避災路線 46
第七章 附圖 47
1、避災路線圖 47
2、礦井通風係統圖 47
3、礦井供電係統圖 47
4、井上、下對照圖 47
鑫龍 煤礦2010年災害預防及處理 計劃前 言
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鑫龍 煤礦位於阜康市甘河子鎮以南7km處,井田中心地理坐標:東徑88°18′20″,北緯44°04′25″。由井田沿衝溝自建簡易公路向北約7km直達甘河子鎮與吐(吐魯番市)——烏(烏魯木齊)——大(大黃山)高等級公路和218國道相接。西距阜康市30km和烏魯木齊市90km,交通運輸較為方便。所產煤炭除阜康市自銷外,其餘部份可用汽車及火車轉運銷往八鋼和酒鋼等地,礦井開拓方式采用混合提升立井、回風斜井開拓方式,通風係統為中央分列式;井口和工業場地位於井田中部偏東,現有2號生產井的東南側緩坡地帶,距2號生產井井口西南約200m處,新建了一個混合提升立井,並兼作進風和第一 安全出口,井筒¢5m,井筒淨斷麵19.6㎡,裝備1t雙罐籠提升,擔負全礦井煤炭提升任務,井筒內敷設各種管線,安裝了行人梯子間,井筒落底+800m水平,井深約314m。混合立井後期延伸到+700m水平。利用現有2號斜井改造作為專用回風斜井,並做為礦井的第二 安全出口
采煤工作麵存在的 安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
根據《鑫龍 煤礦地質地形及井上下對照圖》和《鑫龍 煤礦初步 設計說明書》提供的數據,+915m水平為采空區,由於采空區的存在,采煤工作麵存在水、火、瓦斯、頂板等隱患。
掘進工作麵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
由於煤層賦存不穩定,職工不按 01manbetx 作業,掘進工作麵可能發生水災、爆破傷人、瓦斯爆炸和頂板事故。第一章 礦井災害預防的總要求 1、2010年我們必須堅決杜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預防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火災事故、機電運輸事故的發生,堅決避免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機電事故的發生。首先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 法律、 法規,嚴格按煤礦“三大 01manbetx ”作業,特別是各項作業 01manbetx ,必須認真編製、審批、學習、貫徹執行,並根據生產實際及時補充、完善,再審批、學習、貫徹執行。
2、各區隊要做好業務保安工作,要進一步學習貫徹《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及《新疆小煤礦質量 標準化 標準》,所有工程必須嚴格按 設計、 計劃、質量 標準化施工,各個采區、各工作麵要有 設計 圖紙並經批準,內容齊全、數字要準確、措施要得力,要有針對性,經有關領導及部門會簽以後方可施工。
3、各區隊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貫徹執行本 計劃,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要把本 計劃規定的內容貫徹到各個生產活動的每一環節,要堅持始終如一,防患於未然。
4、要求礦、隊領導首先要認真學習好本計劃,並組織全礦所有職工進行認真貫徹,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一、礦井通風
1、礦井必須有一個完整的獨立的通風係統,改變通風係統時必須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掘進巷道同其它巷道貫通時,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製定 安全措施,及時調整好通風係統,防止風流紊亂。
2、在每一個生產水平和每一個采區,實行分區通風,通風係統中沒有不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
3、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中,必須砌築永久性風牆;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4、礦井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防爆門、反向風門等),保證反風設施完好。當礦井進風側發生災害時能順利進行反風,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風流方向,反風風量不小於正常風量的的40%。
5、對於兼做進風的皮帶運輸主井,風速控製在4m/s以下並按《規程》規定建立完善的降塵係統與消防係統,並完善皮帶的各種保護設施。
6、礦井主扇必須安全可靠運行,保證井下需風要求,備用主扇要求定期檢查,保證完好。兩台主扇輪換運行,每月一次。
7、采煤工作麵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注意地麵塌陷對井下工作麵通風係統的影響,及時對塌陷坑進行回填,以減少采空區的漏風。
8、加強采區內部的通風 管理,工作麵通風眼嚴禁堵塞、蓋死或另作他用。對一些不使用的通風眼必須棚蓋嚴實,行人梯子間必須設風門或將上口蓋死,以防風流短路,造成工作麵風量不足甚至無風。
9、測風員每旬進行全礦各測風點的測風,風量不足的工作麵、要及時進行調查和調整,以滿足用風點的風量要求。
10、及時封閉尚未形成通風係統的盲巷,在盲巷小於6米處設置柵欄及警標。
11、局扇安裝要合理,嚴禁產生循環風。局扇必須掛牌 管理,並有專人負責 管理。
12、掘進工作麵與老塘、老巷道貫通時(相距20米),測量人員要提前下發通知書,施工單位要製定 安全措施,安通隊要做好風量調節和氣體排放工作。
13、停電檢修期間,主扇停風時風井的防爆蓋要打開,利用自然風壓對井下供風。主扇運轉前,要提前關閉防爆門。
14、當突然停電,主扇停止運轉時,要及時啟動備用電源或自備發電機進行發電,要求主扇必須在10min之內啟動。
15、加強職工通風安全教育,提高職工通風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礦通風 管理規定並自覺愛護通風設備及設施。
16、加強輕放工作麵的通風管理,保證工作麵正常回采所需的風量要求。
17、加強掘進工作的局部通風管理,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如因特殊原因需停風,必須有停風措施和停風報告,停風時必須斷電撤人,嚴禁無風作業。
二、防治瓦斯
1、2010年防治瓦斯工作重點在+890m水平首采工作麵、+860m水平掘進工作麵。
2、瓦斯員必須在當班第一個進入工作麵,檢查工作麵氣體正常時,該區域的工作人員方可進入。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嚴格執行“三對口” 製度。嚴格瓦斯交接班 製度,認真填寫記錄。
3、瓦檢員應對本人負責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隱患及時了解,熟悉情況。
4、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各個地點的氣體情況,不得空班漏檢。盲巷及臨時停風地點及時設柵欄,掛警示牌。對檢查區域內的各種通風設施(風門、風牆、密閉、隔爆水棚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當氣體超過《 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時,瓦檢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
5、瓦檢員不得提前升井,做到問題不查清不走,隱患不處理不走,作業人員沒有撤離到安全地點不走。
6、瓦檢員要樹立嚴肅細致的工作作風,檢查氣體數據要準確無誤,向上級彙報要說明檢查的詳細情況,不得不合實際隨意停工撤人。
7、井下使用電焊機、噴燈和氧焊的地點,必須填寫動火報告和製定專門的 安全技術措施,報安通科、礦領導審批,作業時瓦檢員現場跟班,隨時檢查作業地點20m範圍內的氣體情況,當瓦斯濃度超過0.5%必須停止作業,並采取措施處理,工作完畢後必須對周圍10m範圍內灑水並派專人檢查;焊接工作完成後,必須要安排專人對施工地點進行至少1h的觀察。
8、加強盲眼管理,鑽孔機鑽孔應盡量避免產生盲眼或與老塘打通。對沒有貫通的鑽孔眼要及時堵死,做好記錄標記在通風係統圖上,包括孔徑、孔深及位置。
9、放煤口卡炭處理必須灑水降塵排放氣體,瓦檢員認真檢查卡炭處上、下方的氣體濃度。如必須打眼放炮處理的,必須嚴格執行《煤礦 01manbetx 》第三百三十條的有關規定。
10、加強自救器的日常管理,按規定定期檢查,不合格的自救器不得發放。
11、光學瓦斯檢定器,安全監控係統的傳感器,要定時及時維修、校核。
12、采掘工作麵的作業人員要愛護各工作麵的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二氧化碳傳感器、瓦斯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等),當工作麵的氣體超過超限,傳感發出報警聲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嚴禁人為的將傳感器報警聲停止。
13、調度室要按要求定期對監控係統進行維護標校,防止傳感器發生誤報或信號傳輸錯誤等現象發生。
14、井下檢修電器必須先檢查瓦斯,並嚴禁帶電搬遷設備和帶電作業。
15、節假日期間,安通隊安排好瓦檢員正常檢查,每班檢查次數不少於2次,對無人作業的工作麵,應至少2人同行,先檢查後進人。
三、防治煤塵
1、礦井主要運輸巷、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掘進巷道、溜煤眼、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設置防塵管路和噴霧灑水裝置。
2、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區進、回風巷安裝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靈敏可靠,霧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3、隨著采煤工作麵產量的增加,采煤工作麵及兩巷的煤塵防治將是2010年的工作重點。東西巷必須定期進行灑水降塵,保證噴霧灑水裝置良好,並保證每班設備運轉時,噴霧灑水設施一定要按規定正確使用。
4、每班在下班之前必須要對運輸巷膠帶輸送機“H”架進行灑水滅塵。
5、工作麵進風巷道及井底車場要定期灑水滅塵,並由專人負責,每月進行登記,使該項工作 製度化、經常化,掘進工作麵的防塵管路要及時接到位,並配備好灑水膠管。
6、采掘進工作麵要堅持使用水炮泥,采用濕式打眼,打眼工必須佩帶好防塵口罩,掘進30米範圍內必須灑水降塵,巷道周邊降落的粉塵必須及時衝刷幹淨。
7、采掘工作麵的進回風流要控製好風速,對煤塵飛揚、煤塵濃度嚴重超標的作業點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灑水降塵,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8、建立健全的測塵 製度,要求由專人每15天對井下作業場所和各轉載點進行測塵,測塵結果必須由礦總 工程師審批並簽字。
四、防滅火
1、2010年,輕型支架輕放放頂煤工作麵是礦井的防滅火重點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及現有條件,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1)要充分發揮製氮係統的有效作用,對采空區及時進行注氮,杜絕工作麵發火。
(2)對礦井的注氮係統及時進行維護、檢修,保證井下發生火災時設備能靈活可靠的運行。
(3)要及時對輕放工作麵的地表塌陷進行回填,防止由地表向采空區漏風,造成發火事故。
2、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前,要及時做好防火門,采煤結束後及時進行封閉,要嚴格保證密閉的質量,確保不漏氣。
3、加強永久、臨時密閉的管理,建立台帳。密閉前設柵欄和警標,瓦檢員做好日常檢查,發現密閉漏氣等問題及時處理。
4、加強對老火區的日常管理,對老火區的防火牆要派專人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盡量提高采區回采率,減少煤柱損失及浮煤,加快推進速度,控製煤層自燃發火。
6、井下發火後,要及時填報“火區卡片”,對井下活動火區的密閉要派人定期檢查,對火區發展情況,及時了解並處理。
7、火區啟封、壓縮要根據實際情況製定符合《規程》要求的 安全措施。啟封、壓縮前要對密閉內的氣體采樣,對氣體采樣數據進行 03manbetx ,達到《規程》規定的啟封要求後,方可向阜康市煤管局打報告申請啟封或壓縮,並本礦召請昌吉州救護隊現場協助作業。
8、電氣設備必須按《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安裝使用,嚴禁電氣設備失爆,嚴禁帶電作業。
9、所有機電設備硐室必須配備滅火器、砂箱、消防鍬等消防器材。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專人操作或維修,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品造成發火。
10、地麵各倉庫、材料場、汽車庫、油庫、機房等地點必須配備消防設施,準備好滅火材料、滅火器等。安通隊在井下各存料場準備足夠的紅磚、木板、沙子、黃土,以備緊急時使用。
11、井口檢身工嚴格執行入井檢身製度,防止將煙火和點火物品帶入井下。井口20米範圍內不準有明火和堆積易燃物品。
12、采區應愛護防滅火設施,並與安通隊配合好,共同做好防滅火工作。
13、搞好幹部職工防滅火知識的培訓工作,增強防滅火意識和處理突發火災的能力。
五、防治水
1、全麵了解礦區含水層及老塘、采空塌陷、廢井廢巷的積水情況,做到有備無患,嚴格遵守“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嚴格禁止盲目地進行采掘作業或無 安全措施進行探放水施工,更不能在不能達到探放水目的和要求的情況下停止探放水,而進行采掘或其它作業。
2、建立合理地疏水、防水、排水係統,並做到融雪、雨季前全麵檢查一次,並及時進行修補和清理。加強日常檢查,並要形成製度。
3、根據曆年氣象資料和天氣預報,及時編寫水情、水害預報,並經常下井進行檢查水情隱患,對水情異常地點水文變化情況,要采取措施,提高全員防水意識,實施探放水。
4、未經上報批準嚴禁隨意改變各種防水煤柱尺寸,更不能開采,對遭受一定破壞的煤柱,必須采取措施進行修補,並確保今後不再受到破壞。
5、融雪、雨季前應清理井下水倉、排水溝、地麵防排洪管道淤泥,確保其達到防洪泄水的能力,達到要求。
7、井下采掘遇到異常湧水情況時,應采取措施,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
8、對預報有水害隱患的回采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探眼的布置,探水的施工措施經礦上會審批準後,方可進行。
9、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鑽孔外,終孔徑不得小於75毫米。
10、探放老窯積水的超前鑽孔,超前距離不得少於20m。
11、安裝鑽孔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麵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溝。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裝專用電話。
(4)、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以及鑽進的深度。
12、融雪前成立礦三防領導小組,全麵檢查礦井防排洪渠及防雷電措施,做好人力物資準備。
13、對於井底車場的主、副水倉必須及時清理,保證有足夠的蓄水量,緩解突發性水害。
14、礦井的主排水泵每年都必須檢修好並有一台備用泵,能隨時啟動,水泵的能力必須超過礦井湧水量。
15、在輕放工作麵掘巷時,要根據水文地質資料,切實做好鑽孔探水,放水工作,以保證工作前的安全生產。
16、實施鑽孔探放水時,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A、正確確定探放水的地點。
B、合理確定探水的起點、超前距離、鑽孔直徑和鑽孔布置等參數。
(1)、探水起點:探水起點應根據水文地質資料的可靠程度與積水區的水頭壓力,積水量大小,煤層及其硬度等因素確定,一般應距可疑水源75m-150m。
(2)、鑽孔深度與超前距離:根據水源水壓的大小,岩層的性質等因素來確定。一般在煤層中探水,鑽孔的超前距離不小於20m,鑽孔深不小於30m,在岩層中探水,鑽孔的超前距離不小於3-10m,鑽孔深度不小於15-30m。
(3)、鑽孔直徑與數目:鑽孔直徑一般不大於58cm,以保證遇到水源時能安全地加以控製,鑽孔的數目應不小於3個。
(4)、鑽孔布置方式:應根據探放水源的性質合理布置鑽孔,鑽孔一般呈放射狀布置,探放舊巷積水時,相鄰兩鑽孔終止處的距離一般不超過3-5m。
17、探水時的安全措施:
(1)、要在探水地點安裝電話,與探水地點有關的區域保持通訊聯係,一旦發生透水而無法控製時,必須立即通知險區人員按預定好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離。
(2)、要加強探水點處的頂板支護管理,保證支護質量。
(3)、要保證安全撤退線路暢通無阻,並應有良好通風和照明。
(4)、探水前應疏通巷道水溝,並配備滿足要求的水倉和排水設備。
(5)、探水中要注意觀察水情,如果發現煤層變鬆或沿鑽杆向外流水超過打鑽供水量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但不得移動或拔出鑽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6)、孔內放出有害或易燃氣體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7)、水壓較大的地點探水時要安設套管,使鑽杆通過套管進行打鑽,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18、放水方法選擇。探明地下水源後應采取措施將威脅工作麵的水源有計劃的放出,放出前必須充分估計積水量,當水源係老空積水時,可用探水鑽孔或補打放水鑽孔放水,當水源補給充分時,要先行堵水而後放水。
19、放水安全注意事項。
(1)、放水前應進行水量、水壓及煤層透水性的確定及試驗。
(2)、應根據排水能力的大小,用水閘門控製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災。
(3)、放水過程要隨時注意水量變化,如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4)、必須預定人員撤退路線,保證路線暢通並有良好的照明。
六、頂板事故預防
1、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對頂板管理做到組織落實,責任明確。
(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生產副礦長和采掘隊長是頂板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對本單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2)礦總 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和各隊主管要對本單位頂板管理的技術工作負責,及時組織製定頂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區隊跟班幹部和安通部門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技術規程和安全措施進行檢查。
2、對采掘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尤其是輕放工作麵和巷柱工作麵,應相應的采取各種措施,初次放頂一定要主動采取人工強製放頂的頂板管理方法,把頂板控製住,防止突發性頂板事故發生。
3、對頂板隱患要實行分段空間管理,對整個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責任,各單位都要落實到個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徹底消滅安全隱患。
4、配備專門的礦壓觀測人員,利用礦壓觀測設備對液壓支架、單體支柱進行測壓,並做好記錄。
5、采煤工作麵的頂板管理要遵循其原則要求,進行采煤工作麵的頂板管理方案 設計,必須製定輕放工作麵頂板管理工程質量 標準及相應的驗收、檢查製度和特殊條件下的頂板管理 技術措施,認真組織好輕放工作麵頂板事故 03manbetx ,改進頂板管理。
6、加強頂板管理基礎工作,強化現場管理。
(1)采掘工作麵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施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堅持執行 班組長負責本班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責任製,月底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2)加強頂板的管理。采掘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於采用錨杆、錨網進行支護的巷道,更要嚴把工程質量關,堅持一次成巷,並收集一定的頂板管理的依據,提高頂板管理的科學性。
(3)頂板管理的工作重點要放到井下現場,頂板管理小組要深入井下現場細致調查,認真研究,寫出細致而切實可行的頂板管理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
(4)對井下頂板事故多發地段,如貫通、過老塘、探老空以及過地質破碎帶都要有頂板小組成員現場指揮,專人負責檢查,使頂板管理的薄弱環節得到加強。
(5)對每次放頂都要有經研究確定的詳細而切合實際的會議紀要和放頂方案,有安全措施和避災路線說明及避災線路示意圖,有各區段、各專業的負責人,有井口總指揮,有明確的起爆地點和起爆時間,有防災的措施,有靈敏可靠的監測手段,使整個放頂工作有條不紊、安全可靠,及時消除頂板給我們安全生產帶來的隱患。
(6)對有地質變化、水文和巷道貫通的區段,都要有地測人員負責提前作出準確的預報,嚴格執行探放原則,並有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作業,並且有跟班幹部現場指揮,安全員跟班監督,確保安全可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7)放頂前必須由放頂單位寫出放頂規程,明確放頂所需炸藥雷管量,現場安排指揮、聯絡方式等 安全技術措施,礦召開放頂專題會討論研究,修改補充後交有關部門領導審批,在放頂過程中嚴格按照放頂規程執行。
(8)做好每次放頂的原始記錄和整個頂板管理工作的記錄, 總結經驗,以有利於下一步工作。
(9)井下各工作麵必須明確規定好如發生放頂事故的避災路線,各工作麵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撤退路線,發生意外放頂事故或發現異常時及時撤退,避免傷亡。
7、輕放工作麵從開切巷到初次來壓前要進行初次放頂。根據煤炭部《加強初次放頂管理若幹規定》的要求,初次放頂必須由生產副礦長親臨現場指揮,並承擔第一責任,生產、安全、調度、通風、機電、采區等部門負責人及這些部門的分管領導都要必須到現場參加指揮,分擔責任,處理好每一個初次放頂。技術部門整理好各種資料,為輕放工作麵的頂板工作積累第一手數據,使頂板管理逐步走向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二章 災害預兆
一、煤炭自然發火的預兆
(1)、巷道中的空氣濕度增大,巷道頂板及兩幫、高冒點出現霧氣、巷道壁掛汗時,說明該區域附近可能存在煤炭自然發火地點。
(2)、巷道中的空氣濕度比其它地點偏高,有明顯的熱感、流出的水及經工作麵上隅角泄露的氣體氣溫較高時。
(3)、當工作麵上隅角出現煤油味,或經檢查CO濃度較高時,說明采空區遺留煤已氧化自燃。
(4)、巷道中發現煤油味、汽油味、鬆節油味或焦油味、糊木炭味時,高冒點及煤體鬆軟地帶出現一定濃度的CO呈上升趨勢或泄露點變化較大時,說明煤炭氧化到自燃階段。
(5)、當人接近火源附近時,有頭痛、悶熱、精神疲乏、裸露皮膚微痛等不適的感覺。
(6)、化驗 03manbetx 出現煤炭氧化和幹餾的產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烷、乙烯、丙烯、乙炔以及苯、萘等氣體時。
二、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1)、煤層結構變化,層理紊亂,煤層由硬變軟、由薄變厚、傾角由小變大,煤由濕變幹,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裂、波狀起伏,煤岩嚴重破壞等。
(2)、采掘工作麵巷道出現岩、煤開裂、掉渣、底臌、岩煤自行剝落、煤塊迸出等。
(3)、巷道中出現煤炮聲、悶雷聲、煤壁顫動,工作麵支架及巷道中棚梁發出聲響折斷等,巷道變形嚴重。
(4)、鑽孔變形,垮孔頂鑽,夾鑽杆,鑽機過負荷。
(5)、瓦斯湧出異常,瓦斯濃度忽大忽小,氣溫氣味異常。打鑽噴瓦斯,噴煤,哨聲、風聲、蜂鳴聲等。
三、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采煤工作麵發生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頂板斷裂聲響的頻率和音響增大,岩層下沉斷裂,金屬支柱的活柱急速下縮,發出很大的聲響;有時也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的悶雷聲。
(2)、掉喳、頂板嚴重斷裂、片幫嚴重,掉喳越多,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3)、片幫煤增多,因煤壁所受壓力增加,煤質變得鬆軟,片幫次數增多,規模增大。
(4)、頂板裂縫,頂板有裂縫並張開,裂縫增多。
(5)、頂板出現離層。檢查頂板要用“問頂”的方法,如果聲音清脆表明頂板完好,如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說明上下岩層之間已經脫離。
(6)、漏頂、大冒頂前。破碎的偽頂或直接頂有時會因背頂不嚴或支架不牢固發現漏頂現象,造成棚頂托空,支架鬆動而造成冒頂。
(7)、瓦斯湧出量增加。含瓦斯煤層頂板冒落前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大。
(8)、頂板淋水量明顯增加。
2、掘進大麵積冒頂的預兆
(1)、架棚巷道棚梁彎曲下沉、翻個、斷裂、棚腿刺出,掉牙殼、擠彎、接頂料(枇子、背板)折斷,漏頂片幫現象嚴重,煤炮頻繁。
(2)、錨杆支護巷道錨杆斷,頂板下沉量大,淋水大,漏頂片幫現象嚴重,鳴炮頻繁,兩幫移近量明顯。
(3)、岩巷噴層開裂、脫落,片幫、掉矸現象明顯,錨杆鏽蝕嚴重。
四、衝擊地壓的預兆
衝擊地壓一般沒有明顯的宏觀前兆而突然發生,不容易事先準確確定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強度。從以往發生事故後,脫險人員描述中,衝擊地壓發生前有下列現象:板炮聲突然頻繁、煤壁有連續聲響、煤壁突然外鼓、有較大的煤炭突出、圍岩活動明顯加劇等。衝擊地壓發生時頂板明顯下沉、底板突然開裂鼓起甚至接頂、煤體突然破碎並從煤壁拋出,伴有巨大的聲響和強烈的震動,進而形成衝擊地壓。
五、突水的預兆
采掘工作麵的突水征兆有:巷道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
第三章 礦井災害預防措施
一、 安全技術基礎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三個條例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令、指示精神。進一步貫徹執行以崗位責任製為中心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製和業務保安製,搞好技術管理工作。
2、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分期分批對區隊長、 班組長、瓦檢員、防塵員、放炮員、機電維護員、電機車司機、絞車司機、支架工等關鍵工種進行定期脫產或不脫產的 安全知識、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新入礦井下工人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於兩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新工人培訓考試合格後,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一個月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3、認真編製采、掘作業規程和月、季災害預防計劃,對煤塵、瓦斯、水、火、頂板等事故的預防措施及事故後進行自救、互救、搶救、避災等作詳細規定。
4、各區隊、 班組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各種 技術措施。執行過程中每個職工都應具有應變能力。在情況有變時,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有效指導生產。
5、搞好設計、優化采掘布局,使之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采掘過程中,必須有滿足生產能力的通風、防塵、供電、運輸、排水等係統,必須充分考慮瓦斯、煤塵、水、火、頂板及衝擊地壓等的防治。
6、礦堅持每月一次安全辦公會,各專業例會必須嚴格按專業管理要求及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采掘隊每周一次安全活動,礦全月組織三次以上安全質量檢查,采掘隊應建立健全班檢、旬檢製度。
7、按《規程》(2007年版)第十二條規定的十一種 圖紙,各有關業務部門必須按實際情況按月修改,補充齊全,並按規定填繪清晰、準確。
二、頂板事故預防措施
(一)采煤工作麵
1、編製回采作業規程時,要根據不同煤層頂底板岩性及顯現特征,確保規程、措施的針對性,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2、加強各采煤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原煤炭部頒發的質量標準施工,認真抓好班檢、日檢工作,礦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的工程追究當事人責任。
3、工作麵初次放頂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必須成立初次放頂領導小組,確保工作麵初次放頂安全進行。
4、各工作麵如遇斷層、老硐、淋水、跳麵、刷麵、收作及地質變化等情況時,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編寫措施,報礦分管礦領導批準後貫徹執行,關鍵地點區隊幹部要跟班現場把關。
5、加強回采工作麵上、下出口和兩道修護工作。軌道巷超前支護不得少於20米,運輸巷超前支護不得少於20米,巷道壓力區必須編製巷道修護措施。上下出口淨高、淨寬符合規程要求。
6、工作麵要加強梁端頂板管理,對梁端片幫超限處要及時拉超前、及時將前探梁抵至煤幫,拉完超前梁端距仍超限時要用料撅頂或用單體打貼幫柱護頂。
7、工作麵隻有達到最大控頂距時才能回料,但控頂距離也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回料前必須補齊切頂線以內的支柱,特殊支護必須齊全,全麵支柱實行全承載。
8、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放炮後都要指定專人進行敲幫問頂,找掉懸矸活石,施工中要經常檢查頂幫,發現問題必須先處理後工作。
9、頂板條件破碎的工作麵割煤前先進行刨窩掛梁,割煤後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並按作業規程規定加強煤壁側管理,大傾角工作麵要做好防滑和整體加固工作。
10、嚴格執行“先檢查,後工作”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找掉工作使用長把工具由外向裏,自頂向幫逐段進行。
1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分析工作麵及沿途頂板、支護情況,時刻超前防範。
12、工作麵拆除、安裝必須做到:
(1)、加強工作麵收尾期間的工程質量,搞好礦壓觀測確保停采線避開周期來壓階段,工作麵及兩道液壓支柱的初撐力和工作阻力應符合要求。
(2)、加強擴大棚的質量,確保高度、寬度、鋪網、穿繩等達到設計要求。錨杆支護要保證錨杆的錨固力。
(3)、安裝、拆除過程中,如有礙事、碰倒的柱子必須及時更換、扶設,並嚴格按照先替後回、先補後回的原則。
(4)、拆除支架後,必須先扶好定型棚,然後方可拆除原定型棚。
(5)、采麵回料、回收擴棚支護料時,必須使用長把工具進行遠距離回料。
(6)、安裝、拆除過程中如需起吊重物,必須扶專用起吊棚,嚴禁用原棚梁起吊。
(7)、支架安裝、拆除前必須製定嚴格的安全 技術措施,施工中嚴格按措施執行。
(二)掘進工作麵
1、掘進期間的頂板管理工作,特別是對+860m水平、+875m兩巷頂板管理工作,摸清頂板活動規律和礦壓顯現特征,掌握采動壓力的影響範圍,優化支護參數,為掘進期間的頂板管理、支護形式、巷道布置、預留煤柱尺寸提供可靠依據,為更好地預防掘進期間的頂板事故發生,搞好礦井安全。
2、在+860m水平、+875m水平掘進施工過程中,要防止片幫及冒頂傷人事故。
3、在掘進過程中一定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並嚴格按規程措施執行。
4、編製規程、措施時,要根據不同煤層頂底板岩性及顯現特征,確保規程、措施的針對性,嚴禁盲目施工。
5、加強各掘進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煤炭部頒發的質量標準施工,認真抓好班檢、日檢工作,礦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的工程追究當事人責任。
6、各工作麵如遇斷層、老硐、淋水、刷麵及地質變化等情況時,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編寫措施,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後貫徹執行,關鍵地點采掘隊幹部要跟班現場把關。
7、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放炮後都要指定專人進行敲幫問頂,鑿掉懸矸活石,施工中要經常檢查頂幫,發現問題必須先處理後工作。
8、嚴格執行“先檢查,後工作”和“敲幫問頂”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找掉工作使用長把工具由外向裏,自頂向幫逐段進行。
9、加強迎頭臨時支護。錨噴、錨梁網支護巷道要使用好安全點柱或撅頂道;嚴禁空頂空幫作業。
10、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規程、措施必須具有針對性,現場施工必須確保規程、措施的落實兌現。
11、在進行煤巷錨杆支護時,應確保巷道成型規整,嚴禁空頂作業,控頂距離不得超過規定,加強礦壓觀測。
12、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分析工作麵及沿途頂板、支護情況,時刻超前防範。
三、井巷修護災害預防措施
1、必須建立井巷修護製度,加強井巷修護,失修嚴重的巷道要保證恢複原設計斷麵,每條修護巷道支護強度必須保證不低於原有的設計支護強度,同時保證通風、運輸暢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超過全礦巷道總數的3%。
2、加強修護地點臨時支護,巷道修護要使用好安全點柱,頂板破碎區域,要進行采用工字鋼修護方式,嚴禁空頂作業或人員進入無支護區(包括未修巷道)作業。
3、巷修工作必須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要具有針對性,符合施工現場條件,並保證措施落實兌現,嚴格執行措施的貫徹、簽字製度。
4、巷修工作隻準一個方向進行,嚴禁分撥拉茬進行,以防冒頂堵人。修護中必須確保迎頭人員的退路暢通,有嚴格的修護安全措施,並逐條現場落實兌現。
5、維修傾軌道上山道時,應先停止行車,需通車作業必須製定行車安全措施,上段有人施工時,下段嚴禁作業。安全設施布設齊全。修護過程中,要有防矸石滾落、下滑的預防措施。
四、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1、通風、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強礦井通風質量管理,嚴格礦井通風 管理製度,進一步完善礦井通風係統,消滅不合理通風(串聯通風、老塘通風、擴散通風)。嚴格執行“以風定產”原則,井下各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及其它用風地點實行分區通風,並且風量分配合理,符合《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和《作業規程》的要求。
(2)、加強通風設施管理。井下所有設施的構造必須嚴格按通風質量標準化施工。設施的設置確保合理、牢固、可靠,不得在皮帶運輸機道、電絞眼軌道上山設風門,兩道風門內不得設置電絞、泵站、充電室等,嚴禁通車風門用電絞拉料。井下職工要愛護好所設的各類通風設施,嚴禁隨意破壞。井下所有的永久風門全部安裝風門彈簧機械閉鎖裝置和安全窗口 。
(3)、礦井生產期間,采煤工作麵每周測定一次風量,掘進頭每周測定一次掘進工作麵風量、局部通風機吸入風量和全負壓供風量。其它地點至少每旬測定一次井下所有用風地點的風量,每月巡回檢查一次井下所有地點的通風設施,當班瓦斯員每班檢查一遍本區的通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處理,確保井下所有地點“通防”設施齊全完好、風量符合規定要求,杜絕無風或微風巷道。
(4)、加強巷道貫通管理。巷道貫通嚴格按《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108條規定執行,貫通後及時調整通風係統。
(5)、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裝風機自動切換裝置”,局扇由施工單位看管,實行掛牌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不管是有計劃還是無計劃停電、停風,無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安通科均應進行事故追查。煤巷、半煤岩巷掘進頭風袋出口距迎頭距離不大於5米,岩巷掘進頭風袋出口距迎頭距離不大於8米,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巷道的風速不得低於0.25米/秒,岩巷掘進巷道的風速不得低於0.15米/秒。
(6)、掘進工作麵局扇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煤礦 01manbetx 》(2004年版)第129條規定。執行因停電檢修等原因造成停風撤人,斷電及恢複通風前必須有先檢查瓦斯情況的安全 技術措施。
(7)、加強風井主扇管理。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主扇司機必須熟練反風操作程序和按時排除風硐積水,確保礦井一旦發生火災能隨時反風。年度內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扇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主扇因改變風葉角度、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風時,均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礦井主扇停止運轉時,因主扇停風而受到影響的地點必須停止生產,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並由礦總工作師根據停風後的具體情況,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主扇在停風期間,必須打開風井防爆門和有關風門,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8)、加強礦井瓦斯管理。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的放炮製度。每班檢查次數不得少於兩次,嚴禁空班、漏檢、假檢,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實行現場交接班製度,瓦斯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瓦斯超限時,有權停止該地點和受威脅地區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現場作業人必須服從瓦斯檢查員的指揮,瓦檢員現場監督通防措施的落實兌現,特別要加強對采煤工作麵上隅角、支架後部的瓦斯檢查和管理。采煤單位要愛護好工作麵上、下隅角布簾,並及時挪移,現場瓦斯員負責監督,井下各地點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9)、安全監測係統必須正常運行。各工作地點的探頭安裝位置、數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斷電範圍等技術要求,必須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的要求執行。監測裝置的備用量不得低於20%,瓦斯便攜儀配備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149、165條規定。
(10)、加強礦井盲巷管理。井下所有獨頭盲巷必須按規定及時封閉,並建帳登記,嚴格管理。在掘進巷道中不得有超過3米的獨頭巷道,全負壓通風不得超過6米盲巷。停頭地點必須48小時內密閉完畢,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臨時柵欄或密閉。調度室要合理安排,做到“有掘必透”,減少盲巷的啟封次數。
(11)、加強巷道揭煤管理。揭露煤層前,有關部門必須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編製安全措施,並遵循“先探後掘”的原則,確保安全。
(12)、井下啟封盲巷探險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由救護隊進行攜氧探險,探險報告及時報送有關單位。
(13)、需排放瓦斯的地點,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按排放瓦斯三級 管理製度,製定措施經批準後方可排放。排放瓦斯工作必須執行“撤人、斷電、限量”三個原則,嚴禁一風吹。
(14)、井下電絞使用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發現鋼絲繩有毛刺、打結等必須立即更換,防止產生摩擦火花。
(15)、井下作業單位及機電科必須對所負責區域內的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嚴密不失爆。
(16)、工作麵回采期間要及時拆除溜子道尾部溜子,防止隅角滯後於切頂線,回采工作麵上(下)隅角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17)、局部通風機管理人員定期必須進行一次人工切換風機試驗,備用風機運行時間不低於30分鍾,跟班幹部負責檢查,並向礦調度室彙報,試驗結束後及時填寫記錄。主、備局部通風機不能正常切換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18)、井下倉庫內應備足夠數量完好的救災器材,一旦發生災害,隨時可用。
(19)、井下作業的各單位技術員教育工人熟悉避災路線和自救知識,自救器必須靈敏可靠。
(20)、井下作業人員禁止穿化纖服裝,嚴禁帶各類火種下井,在井下任何地點,不得打開礦燈。
(21)、掘進工作麵配風量計算(應分別按工作麵瓦斯、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一次爆破炸藥最大用量以及工作麵氣溫、風速、人數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取最大值,並進行風速驗算)。
(22)、掘進工作麵施工過程中,除瓦斯抽放鑽場或遇到地質構造需要使用“風袖”供風時,其它地點嚴禁使用“風袖”或“三通”供風,但必須確保掘進工作麵風量符合局部通風設計要求。
2、防塵管理具體措施
(1)、防塵供水管路,每隔50米都應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管路與強度應能滿足各區段負載的水壓和水量。井下所有防塵管路都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以延長防塵管路的使用壽命。
(2)、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堅持濕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灑水,防止岩粉、煤塵飛揚。
(3)、采煤工作麵兩道至少有一趟ф2寸防塵管路。
(4)、井下各運輸轉載點、裝載點都必須安裝噴霧灑水裝置,並實現自動化和正常使用。落差超過0.5米的轉載點必須設置導煤板,皮帶運輸機轉載點增設防滅火三通及超溫灑水三通。
(5)、礦井總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麵兩道淨化裝置必須安裝齊全,正常使用。
(6)、嚴格按規定執行巷道衝刷製度,定期衝刷巷幫,清掃機電設備上的積塵。
(7)、隔爆設施按標準安裝。安裝數量、水量、棚隊長度符合有關規定。
(8)、安通隊專職防塵專管小組,要落實專管責任,深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測塵員要嚴格測定井下各工序的產塵量,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不符合標準的高產塵點,以便及時采取降塵措施,使之符合標準的要求。
(9)、各采掘工作麵、皮帶運輸巷、機電峒室每季進行一次全負荷噴水試驗,確保各用水地點水量、水壓符合要求。
(10)、各單位要管好、用好本單位管理區域內的防塵設施,落實責任,提高防塵效果。
(11)、嚴格按規定執行巷道衝刷製度,定期衝刷巷幫,清掃煤機及機電設備上的積塵。
3、防滅火管理具體措施
(1)、采煤工作麵回采前必須建立健全注氮係統。
(2)、加強對工作麵采空區的火情觀測與分析,繼續實行井下防滅火觀測的劃片承包製度。
(3)、嚴格掘進工程質量,減少高冒點,嚴禁大笆瞞頂。凡發現有高冒超過2米或空洞體積超過6立方米的高冒區,該區域內的施工單位必須在棚腿上標明高冒範圍,並立即用不燃性材料,如水泥背板,黃泥等填實,采取架棚、錨噴雙重支護,采用錨梁網支護的巷道出現高冒時,必須將周圍及頂板鬆動的碳塊放淨,嚴禁瞞頂,並通知安通隊進行驗收,安通隊要對高冒區域進行掛牌管理,加強各高冒點的氣體檢查與分析。
(4)、回采工作麵結束後,應盡快回收。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按有關文件在規定時間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封閉。
(5)、每道密閉牆構築厚度不得小於0.5米,每處防火牆須至少構築兩道,兩牆中間填注黃土,砌牆材料全部使用水泥預製塊砌築,以增加牆體抗壓強度,牆體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6)、建立健全防滅火 管理製度,建立各種防滅火台帳,對采空區防火牆、高冒區,回采麵上隅角及其它發火疑點要正常檢查,特別要加強對綜采放頂煤、掘進煤巷的防火檢查。定期抽取氣體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采用綜合防滅火技術,加強對采煤工作麵的防滅火管理,定期分析井下各區域防滅火情況,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進一步采取防滅火新材料,防治自燃發火。
天池一礦消防器材配備表
序號 地點 幹粉滅火器 沙子(kg) 紅磚(塊) 十字鎬(把) 鐵鍬(把) 消防水桶(個) 備注
1 井下變電所 2 200 2 2
2 水泵房 2 200 2 2
3 井下消防材料庫 4 1000 2000 4 6 4
4 +890m機電硐室 4 200 2 2
(8)、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硐室、變電所、消防材料庫、皮帶機頭處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其具體要求及數量上表,並保持完好。
(9)、井下及井口附近不得從事電焊、氣焊等工作,否則必須製定專門 安全技術措施,報安通科等部門及礦總工或安全礦長批準後方可施工。
(10)、每季度由礦長組織安通科及有關部門分別對井上下消防管理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及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1)、采掘隊要及時清理皮帶機道淤炭並正常使用皮帶防火保護裝置,確保配齊皮帶機頭、機尾的25米消防軟管,嚴防皮帶外因火災。
(12)、工作麵正常回采過程中,兩道應及時回料,兩道不得滯後於工作麵切頂線,以便減少采空區漏風、縮短“三帶”距離。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及時回料, 以便通風部門確保在工作麵結束45天內封閉、注漿。
(13)、確定通風係統時,要充分考慮到采區的風壓均衡,減少采空區漏風。
(14)、建立並正常使用好移動製氮係統,對有自燃發火隱患的采空區進行注氮,並取樣分析,防止煤炭自燃事故的發生。
(15)、管理好井下消防材料庫。在+800m水平車場巷道設立消防材料庫,庫內按規定配齊所需的材料。
(17)、啟封火區應執行《 煤礦安全規程》(2004)第248條規定。
(18)、礦井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製,建立健全明火 管理製度,切實做到:
①、嚴禁帶明火下井。
②、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m內嚴禁煙火。
③、井下嚴禁使用電爐。
④、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
⑤、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⑥、井下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規程》規定進行。
⑦、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藝。
(19)、礦井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可燃物管製,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製度,切實做到:
①、嚴格限製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②、嚴禁向地麵裂縫、廢棄的井口或其它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傾倒爐灰、棉紗、布頭和油類等可燃物。
③、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紙和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區內。
④、在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
⑤、嚴格限製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
⑥、井下皮帶運輸機必須采用阻燃皮帶,必須使用阻燃型風筒、電纜。
4、放炮管理具體措施
(1)、放炮工作必須由經公安部門培訓、具有爆破員作業證的放炮員擔任。
(2)、放炮工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295~346條。
(3)、嚴格執行火工品的審批、領用、清退製度和雷管的導通、編號製度,當班用不完的炸藥、雷管,必須當班清退入庫。
(4)、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用的炸藥箱和雷管盒,並分開存放、加鎖。
(5)、做引藥必須避開電器和導電設備,用木質釺子先插入藥卷頂部,然後再將雷管插入藥卷內,並把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6)、裝藥嚴禁與打眼、回料等與裝藥無關的工作並行操作。
(7)、放炮前設好警戒,並使用好警戒牌、網,警戒距離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8)、凡在被確定為有衝擊地壓危險的區域放炮時,躲炮時間不少於30分鍾,躲炮半徑不少於150米;三、四角門、交叉點等地點均不得作為躲炮地點。
(9)、放炮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封泥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規定,並使用好水炮泥。
(10)、出現瞎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342條執行,嚴禁手拉、鎬刨、壓風吹。
(11)、嚴禁反向裝藥,反向爆破;嚴禁一次裝藥分次放炮;嚴禁放明炮、糊炮、空心炮、連珠炮。
五、礦井水災預防措施
1、礦要排查各采掘工作麵可能發生的水害因素,做好水害預報工作。並針對水害因素製定防治水措施。當臨時發現水害隱患時,及時發放臨時水害預報。
2、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對可能揭露的強含水層或老空積水,應提前探放,確保施工安全。
3、對有水害威脅的工作麵應建立完整的排水係統,挖好排水溝,並及時清理,確保水路暢通。
4、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及《煤礦防治水條例》,安通隊應對防治水措施進行監督。區隊應按照水害預報,認真做好防治水工作。
5、采用鑽探前,必須編製好施工 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落實兌現。
6、在雨季“三防”期間,應認真收聽天氣預報及時測量雨量及河流洪水位。做好雨季防洪工作;礦應組織、建立搶險隊伍,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六、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
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預防知識的學習和新區瓦斯觀測與治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176~214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⑴、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⑵、采取震動爆破措施時,必須編製專門設計。爆破參數,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震動爆破工作麵,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係統,爆破時回風係統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和通過。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必須設置2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回風係統相聯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斯湧入其它區域。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一指揮,並有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爆破30min後礦山救護隊員方可進入工作麵檢查。應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複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⑶、在突出危險區,掘進工作麵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在放炮時風門必須關閉,對通過門垛的風筒必須設有隔斷裝置。礦山救護隊的有關人員進入檢查時,必須把風門打開頂牢。
⑷、石門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時,必須製定包括爆破地點,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的專門措施。煤巷掘進工作麵采用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地點必須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避難硐室內,爆破地點距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遠距離爆破時,回風係統必須停電撤人。爆破後,進入工作麵檢查的時間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但不得小於30min。
⑸、在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附近、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並設置有供給壓縮空氣設施的避難硐室或壓風自救係統。工作麵回風係統中有人作業的地點,也應設置壓風自救係統。
⑹、突出的煤必須及時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時,必須製定防煤塵、片幫、冒頂以及瓦斯超限、出現火源、再次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⑺、對於有突出危險煤層,應采取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⑻、開采保護層時采空區內不得留有煤(岩)柱;特殊情況需留煤(岩)柱時,必須將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準確地標在采掘平麵圖上。每個被保護層的瓦斯地質圖上,應標出煤(岩)柱的影響範圍,在這個範圍內進行采掘工作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開采保護層時,應同時抽放被保護層的瓦斯。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必須采取措施嚴防被保護層初期卸壓的瓦斯突然湧入保護層、采掘工作麵和誤穿突出煤層。
⑼、在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巷中嚴禁使用耙岩機。
⑽、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的每個采區必須設置至少1條專用回風巷。
⑾、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有瓦斯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濃度,並設甲烷斷電儀。
⑿、突出礦井的巷道布置,應符合以下七條要求:
一是主要巷道應布置在岩層或非突出煤層中;二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次數,應盡可能減少;三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地點,應避開地質構造帶;四是有突出煤層中的掘進工程量,應盡可能減少;五是開采保護層的采區,充分利用保護層的保護範圍;六是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具有獨立的、可靠的通風係統;七是突出煤層中,嚴禁任何兩個采掘工作麵之間的串聯通風。
八、小眼與儲煤倉的災害預防措施
1、小眼、溜煤(矸)倉必須有防止人員、物料墜入和煤矸堵塞的設施。
2、所有儲煤倉、溜煤眼的上口的安全設施(圍欄、篦子、牌板)應配備齊全。固定的人行眼應設置扶手及台階,臨時的人行眼要有溜繩。不用的小眼應及時封閉。
3、有小眼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檢查、修理、維護小眼時要製定專門措施,小眼上、下口要設專人警戒,小眼上口周圍要清理幹淨,並用板料蓋嚴。在小眼口和小眼內作業,一律佩帶好 保險帶,且 保險帶生根牢固。
4、掘進小眼必須編製措施報礦審批,施工時必須設有專用通風設施。
5、處理煤倉、溜煤(矸)眼堵塞,必須確認在處理時不危及操作以及周圍人員的安全後,才能進行處理。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溜煤(矸)眼內,杜絕小眼埋人事故。一般情況下不得采用放炮處理卡眼事故,確無其它辦法處理時,施工單位應寫專門措施報礦批準後方可用放炮辦法處理,但必須遵守《規程》(2004年版)第330條規定。
6、小眼上口保持水溝暢通,防止水導入小眼內,嚴防竄眼事故。嚴禁煤倉、溜煤(矸)眼兼作流水道。煤倉、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7、由於積淤水炭造成卡眼,在處理時要編製措施,水炭可能衝瀉的範圍內不準有人,並要有警戒。
九、供電、提升、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1、供電管理措施
(1)、提高整個供電係統的可靠性。抓供電設備、供電線路自身的安全可靠性。強化井下流動設備管理,杜絕出現設備失爆和不完好設備。
(2)、井下供電設備的管理必須嚴格按機電管理製度執行。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防爆設備下井前必須嚴格檢查,防爆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嚴禁下井。
(3)、加強電氣設備檢查製度,嚴格按照《規程》第488、489、490條規定執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必須及時處理,管理單位認真複查、考核。
(4)、加強電纜管理,井下各種電纜(包括通訊、放炮線等)的連接嚴格符合《規程》(2004年版)第472條規定,並做好編號、掛牌製度,嚴禁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破皮漏電現象,嚴禁使用可燃性電纜。
(5)、井下配電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熟悉供電係統,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電纜、開關實行掛牌管理,標誌明顯。
(6)、局扇必須堅持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供電分開規定,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7)、井上、下供電嚴格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8)、嚴禁帶電作業和搬遷帶電設備。
(9)、嚴格供電管理,嚴禁私搭亂接。
(10)、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保護不用。
(11)、加強檢漏繼電器及選漏繼電器的使用,確保每天試驗一次,並有記錄,保證投入運行。
(12)、加強井下接地網絡的檢查和測定工作,確保井下接地網絡上任一點接地電阻小於2歐姆。
(13)、加強提升井口管理,完善各種保護和閉鎖。加強數據管理,確保一機一檔符合要求。
(14)、機電科認真做好供電係統預防性試驗工作,做好防雷電工作,機電科認真組織對供電線路、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15)、加強設備管理,所有井下使用的設備必須有煤礦安全標誌。特別是對新購、大修設備的驗收、建立完善的驗收手續。新購設備必須保證“四證”齊全,對“四證”不齊全的設備,嚴禁使用。
(16)、加強地麵供電管理工作,使用小型移動電氣設備必須使用1:1隔離變壓器。
(17)、機電科積極組織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製定運轉、供電專業的事故應急 預案,並向廣大職工貫徹傳達。
(18)、機電科組織人員對供電係統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以便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19)、地麵各生產要害場所做好防雷擊措施,備好各種預防物料,做好準備工作。
2、提升、運輸管理措施
(1)、加強混合提升立井運輸管理,上下口安全門、搖台、阻車器、推車器等設備要按規程要求與罐籠、提升信號閉鎖並堅持使用,安排專人進行維修、檢查,必須保證各設備、安全設施完好、靈敏可靠並正常使用。
嚴格執行提升立井管理製度,信號工要集中精力按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等有關規定準確無誤地發送信號。嚴禁使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標準信號。上、下口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崗位,嚴格執行上下罐清點人數及驗身製度。人員上下必須排隊,並聽從信號工的指揮,嚴禁超員乘罐,嚴禁人、貨物混裝,信號工放好罐簾或關好罐門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信號發出後,嚴禁人員上下罐。
加強入井車輛檢查管理,對於裝載不規範、輪對不完好、連接裝置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嚴禁入井,嚴禁進入軌道上山。
加強入井電器設備證件檢查驗收製度,對無合格證電器設備嚴禁入井。
(2)、提升井口配齊罐口信號裝置。主副井維護人員要嚴格按 01manbetx 和管理要求對機械設備和提升鋼絲繩、尾繩和提升容器進行檢查,保證提升係統處於良好狀態運行。
(3)、加強井下軌道上山運輸管理,正確使用好軌道上山中的各中安全設施,所有軌道上山提升係統,堅持有坡必擋,安全設施、信號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並嚴格按規定使用。主要運輸軌道上山必須安裝防跑車裝置,並且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把鉤工上崗必須做到六不掛、三檢查、一嚴禁,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軌道上山上下口及中間躲避硐室內嚴禁有雜物,軌道上山把鉤工、信號工操作發送信號時,必須在躲避硐內。軌道上山運輸嚴禁超拉多掛。規範軌道上山掛鉤工操作方式,杜絕軌道上山運輸各類事故發生。
安排專人每天對軌道上山維修檢查,確保節節完好;定期按規定進行各種試驗,確保安全靈敏可靠。
(4)、針對“四超”車輛運輸製定專門運輸措施,針對特殊材料或設備(支架、軌道、管子等)的入井、升井和斜平巷提升運輸時,必須製訂具有針對性的 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措施作業。
(5)、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規範操作,培養安全技能及安全意識,確保“三不傷害”,杜絕“三違”事故發生。
(6)、加強零星崗點的運輸管理,施工須編製具體的施工措施。
(7)、設備檢查、檢修時要先聯係後工作,嚴格按規程、措施要求工作,要有專人負責聯係及警戒。操作、檢修電氣設備時嚴格停送電製度,嚴格按電氣規程操作。
(8)、加強礦井運輸軌道維護工作,努力杜絕因軌道質量而造成的掉道翻車事故。
(9)、加強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對充電房的廢液,廢電瓶分類管理,設備檢修及運行中的廢油、廢棉紗、廢電焊頭及其它固體廢棄物要單獨存放及時上繳,努力杜絕環境汙染。
十、井下皮帶運輸的災害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各工種、各崗位的崗位責任製,崗位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章作業,嚴格現場交接班。
2、加強設備的檢修、檢查,做到膠帶無跑偏,托輥、滾筒轉動靈活,設備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
3、強化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使各項保護裝置靈敏可靠,加強崗位監督監管,完善安全設施使用,防止人員爬越皮帶。
4、新進膠帶必須“三證”齊全並有合格試驗收報告方可入井,使用阻燃膠帶,非阻燃膠帶嚴禁入井。
5、皮帶機液壓聯軸器必須使用難燃液或水介質。
6、機頭機尾的防滅火設施齊全完好,機道內每50米有消防用的快速接頭。
7、強化井下各場所的文明生產,機頭機尾無積煤、無積水、無雜物,膠帶下、托輥下、滾筒下無積煤。
8、加強標準化建設,機頭機尾50米範圍采用非阻燃材料支護。
9、當發生火災時,發現火情的人員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現場組織滅火,當火勢不能控製時,人員必須按正確避災路線進行撤離。
10、加強軌道上山皮帶機的管理,定期對接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逆止和製動裝置必須齊全可靠。
11、堅持用好皮帶機超溫灑水、煙霧報警等各種綜合保護。
第四章 礦井災害應變措施
一、總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及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及素質,強化質量管理,認真執行新標準,約束職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嚴格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堅持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礦山安全法》、《三個條例》、“三十個不準”、“四個指令”、“六個必須做到”,及有關政策 法規。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同時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應積極搶救,把事故影響縮小在最低範圍,把財產損失縮小到最小。
二、頂板事故
1、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處理
當工作麵一旦發生大麵積冒頂埋人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組織清查現場實有人數,弄清被埋人員的姓名、位置,並立即組織有經驗的人員據現場情況進行搶救。
(3)、處理中堅持由外向裏的原則,首先搶救冒頂邊沿遇難人員,處理中應觀察好頂板後再出矸石、煤,並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矸石的堆積狀態,若發現仍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控製好頂板後再出煤(矸)。
2、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處理
當掘進工作麵一旦發生大麵積冒頂埋人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也可指定了解情況的人)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立即組織、清查現場人員人數,采取打信號鈴、敲管子、拆掉管子喊話等方法和被堵人員及時聯係,弄清被堵人員的姓名、位置、冒頂距離、通風狀態。並立即組織有經驗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搶救。
(3)、臨時搶救站設在事故地點附近,一方麵被堵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組成小分隊,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從裏向外修護;另一方麵由搶救人員組成,從外向裏搶修。處理中應觀察好頂板後再進行出殲石、煤,並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矸石(煤)的堆積狀態。若發現仍有冒頂危險時,應先控製好頂板,加固事故地點20m範圍內巷道後,再出矸石(煤),防止冒頂區擴大。
(4)、維護好安全信道,組織專人修護,保證搶修人員安全。
(5)、通知運輸班保證流煤係統運轉暢通。
(6)、機電科要保證供電係統正常,安排好維護員,根據命令安裝必需的設備,保證皮帶正常運轉。
(7)調度室及時組織人員下搶修用料,調度室電話班隨時待命,根據需要增設電話。
(8)、一旦因冒頂堵塞巷道,風量少,應拆掉水管送風,保證被堵人員有足夠的新鮮空氣。
三、衝擊地壓事故
1、若某區域發生了衝擊地壓,安通科有關人員應及時到現場勘查,做好記錄,及時對衝擊礦壓發生的征兆、發生經過、有關資料及破壞情況進行全麵、準確調查分析,有關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填好的衝擊礦壓記錄和統計表,報送上級管理部門。
2、若某區域發生了衝礦地壓,災區人員應立即撤至距該區域150m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並避開巷道交叉口。
3、任何人發現衝擊地壓事故後,都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由調度室按重大事故處理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部門成立搶險指揮部,進行事故處理。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積極參加事故的搶險工作。
4、通風部門必須立即調配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監測通風、有害氣體等情況,查清風流變化、風量及有害氣體濃度,必要時采取臨時措施改善事故區域通風狀況,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瓦斯超限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同時應指揮事故區域人員立即撤出到進風流的安全地帶。
5、接到礦調度室通知的所有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好人員、準備好器材,隨時接受搶險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搶救現場必須維護好安全通道,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外圍的運輸、進料等係統必須確保暢通無阻。
四、水災事故
發生突水事故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現場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並迅速按避災路線撤至安全地點。
2、受災單位負責人要迅速查清遇難人員姓名、位置,上報調度室,並在指定地點待命,配合救護人員進行搶險救護。
3、礦調度室接到事故消息後,立即命令中央泵房按規定關閉水閘門,及時排水,保護排水設施不被淹沒。
4、有關部門應迅速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認真分析水害地點出水情況,提供必須的地質、水文地質 圖紙。
5、搶救人員按救護路線分兩路進入出水受災地點。
五、火災事故
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任何人發現火災時,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應立即通知安通隊和救護隊迅速查明火情,做好救災準備。現場人員發現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火情情況首先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物力、人力積極直接滅火,若電器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前嚴禁用水滅火,然後用砂子或其它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
2、火災無法撲滅時,現場人員按照避災路線佩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撤至安全地點直到升井。礦調度室必須根據是否采取礦井反風避災,通知井下人員撤至主副井,同時通知機電科、安通科做好準備。
3、礦調度室應立即按事故通知順序,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研究方案。應立即打開上、下消防材料庫,並根據指揮命令行動。救護隊員現場滅火時,要嚴格按礦山救護戰鬥條例執行。
4、根據已探明的火災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方式,其中:
(1)、在進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反風使風流短路的措施,如停風後也能使風流逆轉,也可利用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的方法使風流反轉。同時按照反風演習的程序和措施嚴格執行。
(2)、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控製通過火區的風量。
(3)、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可采用風流短路等措施,防止由於火風壓造成的主幹風流逆轉。
(4)、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編製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采取移動注氮係統向火區內注入氮氣。
無論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都必須做到:
⑴、不致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爆炸事故。
⑵、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⑶、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區或不使火源蔓延至瓦斯積聚的地方。
⑷、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⑸、在火災的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勢直接來滅火,直接滅火失效時,應采取隔絕封閉火區,並規定隔離火災而建築的密閉牆的位置和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防止瓦斯爆炸。
⑹、必要時,應將排水、注漿、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
6、如火災不能立即滅掉,煙霧繼續蔓延,確診隻有采取反風措施進行避災,才能使火不繼續擴大,縮小事故影響範圍,總指揮應立即下達命令進行反風避災,使煙流從主井排出。災區人員戴好自救器,盡快脫離事故地點,進入新鮮風流中。
7、搶救路線:發生事故後,救護隊員進入災區滅火救災時,必須佩戴好呼吸器並按規定帶齊全套裝備、特殊工具(如:電工工具、液壓剪刀、手持扳手、牙鉗等),無法接近火區時必須采取其它特殊方式進行滅火。災區人員要逆風行走,離開災區,以最快的速度升井。
8、火災撲滅後,指揮部應立即下達命令,停止反風,恢複通風。救護隊、機電科等部門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2004年版)第140、141條等有關規定,恢複供電、通風。
9、當火災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滅火,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火災地點兩道進行封閉。封閉原則:封閉時應堅持火源進、回風側同時封閉;當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先封火源進風側後封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在封閉過程中,必須至少每隔10min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沼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含氧量,根據氣體濃度判斷其爆炸危險性,然後采取相應措施。火區封閉後,安通科進行大量注氮,及時將火區撲滅。
六、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回采工作麵(或掘進頭)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迅速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搶救遇難人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的地點、範圍和氣體成份,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2、礦當班值班人員向調度室發布命令,事故采區全部停電(如有必要全礦停電)。
3、在證實無二次爆炸可能時,應迅速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保證工作麵區域內沼氣和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符合《規程》(2004年版)的要求。
4、如果爆炸後,發現仍有明火、殘火或隱蔽火源時,應按規定滅火,要求慎重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5、出現事故時,遇險人員應按下列原則撤退:
(1)、凡是位於事故地點進風側人員,應逆風流撤離事故地點,按規定路線上井。
(2)、凡是位於事故地點回風側人員,佩戴好自救器,順風流選擇最近路線或通過風門進入進風道,並按逆風方向撤出,或根據具體情況指示撤退路線上井。
(3)、如果不能及時撤退或巷道受到破壞時,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躲入附近的躲避硐靜坐待救。
(4)、在爆炸波襲來時,可俯在水溝中,以免高溫氣流損傷呼吸係統。
6、在整個搶救過程中,必須專人嚴密監測CH4、CO等有害氣體濃度和觀察風流的變化,防止煤塵飛揚,防止煤塵爆炸和風流反向。
7、不得隨便改變災區通風係統,需改變時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8、處理事故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采掘及其它單位工人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要求的避災路線撤退。
(2)、在獨頭 保險峒室避難時,必須將礦燈或衣物等標記放在峒口,以便救護隊員及時發現搶救。
(3)、要保持頭腦清醒,切莫驚慌,行動要沉著,決策要果斷,判明性質、地點及範圍,要注意自救器的口具、鼻夾不要脫落、以防中毒,迅速撤退和互救。
9、救護隊接到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後,應立即奔赴災區搶救遇險人員脫險。
10、主扇防爆設備必須齊全,並符合防爆要求,主扇被破壞後應啟動備用扇風機運轉,如果備用扇風機啟動不起來,應打開防爆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11、掘進工作麵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時,災區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盡快進入新鮮風流中。采煤工作麵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時,災區人員如果見到煙霧時,也必須戴好自救器,再按避災路線撤離。
七、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⑴、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彙報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的地點與現場情況。
⑵、穩定通風係統,保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地點風量的穩定。
⑶、加強瓦斯檢查,隻有當瓦斯濃度符合《規程》(2004年版)規定後,方可送電恢複正常的工作。
⑷、加強防塵,保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地點防塵供水,並進行全麵防塵,嚴禁煤塵飛揚。
第五章 礦井救災組織 一、救災領導小組
總 指 揮:張欣
副總指揮:羅玉林
成 員:張現民、王雄、許建群、任彥祿、張偉
當班礦值班員。
指揮部在礦調度室。
二、救災指揮
當事故發生後,礦調度室首先拉“事故警鈴”,應在第一時間礦領導及救護隊、醫院、燈房等單位,同時按下列順序通知有關人員並向上級管理部門彙報。
序號 單位或職務
1 礦長
2 副礦長、總工程師
3 機電副總
4 安通隊
5 調度室主任
6 機電科
7 礦其它調度員
9 礦屬各單位其它負責人
調度室得知事故發生後,立即中斷與事故搶險無關的電話,開放事故信號,一人聽調度電話,另一人按上述程序發出通知。
三、部門救災責任製
1、礦長和總工程師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救護隊員應及時趕到指揮部,會同正副指揮研究製定救災方案。
2、礦調度室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隨時督促檢查消災方案的實施進展情況,並負責搶救事故的內勤工作。
3、礦山救護隊長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作戰規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後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4、礦長和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情況,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保證調集救災必須的設備、材料,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
5、安通科根據批準的《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6、安通科長按照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並執行與通風防塵有關的其它措施。
7、有關采、掘的隊長、班長負責查明留在本采掘地點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帶領他們有組織地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麵,並將現場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的原因等詳細報告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命令,完成有關搶救任務。
8、發生事故地點的專職瓦斯員、安檢員、機電維護人員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情況,並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聽從指揮命令。
9、礦燈房負責人,根據礦燈的牌號,查清在井下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對未經礦長許可的人員,禁止發給礦燈。
10、材料員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和總工程師命令,迅速發至救災地點。
11、機電科長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況及礦井停、供電工作,準備必需的搶險設備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2、技術人員負責準備必須的 圖紙和數據。
13、後勤人員保證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事宜。
1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對不執行命令者,根據不同情節立即嚴肅處理。
四、要求
1、全礦職工家屬必須提高警惕,堅持正常工作,嚴防壞人乘機搗亂。
2、各單位負責人要堅守崗位並組織一定數量的人員在單位待命,聽從指揮部指揮。
3、無論發生什麼性質事故,主提升司機、水泵司機、地麵和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主扇風機司機必須堅守崗位,準確及時無誤地執行指揮部命令,沒有命令不準撤離。
五、調度、研究、分析原因、接受教訓、提出措施
1、搶救事故的全過程要有詳細記錄,由當班調度員擔任該項工作。
2、搶救結束並恢複正常生產後,由礦安全礦長召集有關人員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全麵、詳細地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與事故的責任者,應該接受教訓,提出可靠的防範措施,並向群眾交待,向上級彙報。
3、在分析事故時,不能就事論事,要深刻徹底。
第六章 礦井避災路線 一、水災事故避災路線
工作麵水災時的避災路線:
1、+890m水平:
①、工作麵→+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2、+875m水平:
②工作麵→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3、+860m水平:
③、工作麵→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4、+800m水平:
④、工作麵→+800m水平回風車場巷道→軌道上山→+890m水平聯絡巷→+890m水平回風石門→回風斜井→地麵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避災路線
1、+890m水平:
①、工作麵→+890m水平行人上山→+860m水平運輸巷→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2、+875m水平:
②、工作麵→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3、+860m水平:
③、工作麵→軌道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③、工作麵→行人上山→+800m水平車場巷道→罐籠→地麵
第七章 附圖 1、避災路線圖
2、礦井通風係統圖
3、礦井供電係統圖
4、井上、下對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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