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監督檢查管理實施細則
作者:佚名
2011-05-14 23:09
來源:本站原創
“一通三防”監督檢查
管理實施細則
1、為加強對“一通三防”工作監督檢查。礦總
工程師每月負責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隊長和技術員及有關單位領導參加,對通知到無故不參加者每人罰款50元。
2、安通科是全礦“一通三防”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礦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組織檢查兩次,及時彙總檢查存在的問題,發至有關領導和單位。每月少組織一次,安通科罰100元,對無故不參加檢查者或陪檢者,每人每次罰20元。
3、采掘工作麵的跟班
安全員要把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檢查、防塵設施、設備的使用、積塵衝刷、局扇
管理、風筒至迎頭的距離、“三專兩閉鎖”、電器防爆、瓦斯傳感器的正常使用、“一炮三檢”
製度執行情況、巷道冒頂等情況納入檢查監督的主要內容,實施監督處罰權,對不負責任的
安全員按“三違”論處。
4、瓦檢員正常檢查瓦斯的同時,也要檢查風筒吊掛、風筒至迎頭的距離,迎頭積矸情況和巡回檢查路線上的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若發現瓦斯檢查路線上的通風設施破壞不彙報,每處罰瓦檢員20元。
5、全礦職工要自覺保護礦井的“一通三防”設施、儀器儀表,對破壞“一通三防”設施和儀器儀表的有權舉報,礦給予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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