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測定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14 23:14
來源:本站原創
粉塵測定製度
一、安通科區每月製定一份粉塵測點計劃,測點計劃與實際生產地點相符,並按計劃進行測塵。
二、粉塵測定周期按下列要求執行:
1、對井下每個測點總粉塵濃度每月測定兩次,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1次。
2、個體呼吸性粉塵,采掘工作麵每3個月1次,其它場所每6個月1次。
3、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
4、粉塵中遊離二氧化矽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采掘工作麵有變動時應及時進行遊離二氧化矽測定。
三、粉塵測定時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應同時測定。
四、為保證測塵結果的可靠性,測塵儀每半年應檢定一次。
五、井下有人工作地點和人行道的空氣粉塵濃度,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
六、測塵員每半月向安通科提供一份測塵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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