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安全管理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1-05-14 23:17
來源:本站原創
通風
安全
管理責任製
為了加強礦井通風
安全
管理,使井下各點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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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是防止瓦斯聚集爆炸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有效
措施。
1、礦長是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井通風
安全
管理負全部責任,礦長必須對瓦斯報表進行審核並簽字。
2、礦總工對礦井通風
安全技術
管理負全麵責任,定期組織對“一通三防”處理
計劃進行編製。
3、安全副礦長對通風
安全管理負責,定期組織係統安全大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措施。
4、通風科對通風安全管理負責具體工作,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風係統,及時建築和管理好通風構築物,加強局扇管理。
5、瓦檢員負責全礦井瓦檢工作,嚴格執行交接班
製度、巡回檢查
製度、請示彙報
製度。
6、測風工負責全礦井測風工作,合理調整風量,使得通風合理。
7、通防工負責全礦井除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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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隊、班組長交接班管理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