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 則
1.1 目的和要求
為了防止和減少重大機電02manbetx.com 的發生,提高對機電係統突發02manbetx.com 的應急反應能力,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02manbetx.com 搶險和應急處理機製,確保我公司機電設備、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特製定本預案。
為確保本預案快速、有效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所屬兩礦三廠、水電工區要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與之相應配套的事故應急分預案。其中要有相應的本單位機電事故應急處理和恢複預案內容,並且要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保證預案實施過程中指揮有效,相互銜接,步調一致。
1.2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㈠ 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機電生產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製措施,有效防止機電事故的發生。加強機電設施的預防性檢查檢測和運行狀況的監控,提高公眾保護機電設施的意識,維護機電設施安全。
㈡ 統一指揮:在公司和上級機電主管部門以及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由機電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公司調度室、電調度室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修、電網恢複、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複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㈢ 保證重點:①在機電事故處理和控製中,將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確保電網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②在供電恢複過程中,要優先依照兩礦井下、一類轉供電用戶、公司黨政機關、地麵工廠、居民生活的順序原則恢複供電;③救護傷員應本著"先重後輕、先活後死''的原則搶救遇險人員。
〔四〕負責機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製和責任追究製。
1.3 編製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機械、電力行業有關規定、標準製定。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洛煤電公司應對和處理因機電生產事故、機電設施外力破壞、嚴重強雷電雨等自然災害引起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和正常供電生產經營秩序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麵積停電事故。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
總 指 揮:樊 飛 新洛煤電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何玉華 新洛煤電公司主管機電副總經理
謝新平 新洛煤電公司主管機電副總工程師
徐建平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管理部部長
謝才根 新洛煤電公司矸石電廠經理
鄒 劍 新洛煤電公司矸石電廠主管機電副經理
成 員:
新洛煤電公司副總經理:廖學清 馮浩然 塗九如 楊秋元
黨政辦主任:鄒劍亮
生產技術部部長:丁少平
安全監察處處長:熊新龍
新洛煤電公司水電工區區長:周新保
人力資源部部長:梁江源
安全信息中心主任:黃百訓
調度室主任:丁少平
物資供應公司經理:史小潔
廣電中心主任:賴呂平
紀檢監察室主任:許國榮
保衛部部長:周文斌
礦山救護隊隊長: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主任:
工會副主席:徐忠仁
武裝部部長:熊新友
2.2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⑴ 貫徹落實省集團公司及省電力管理部門、豐城供電分局、撫州供電局有關事故應急救援預處理法規、規定和預案。
⑵ 接受地、市政府及上級電力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⑶ 統一組織公司所屬範圍內的機電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⑷ 實施和落實供電事故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
⑸ 宣布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
⑹ 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
⑺ 宣布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⑻ 負責機電事故新聞發布。
2.3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
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新洛公司調度室:
主 任: 何玉華 電話:7037218 手機:13807951728
副主任: 謝新平 電話:7037620 手機:13707951743
成 員: 徐建平 電話:7037621 手機:13507956229
熊新龍 電話:7037230 手機:13970537049
丁少平 電話:7037532 手機:13870591654
黃百訓 電話:7037511 手機:13707051317
值班電話: 7037424 7037318
2.4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職責
⑴ 負責安排落實機電事故預防日常工作。
⑵ 及時了解掌握電網運行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和應急狀態。
⑶ 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
⑷ 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⑸ 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複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2.5 相關部門(應急機構)在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黨政辦、機電部、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處、人力資源部、安全信息中心、調度室、物資供應部、廣電部、紀檢部、保衛部、礦山救護隊、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工會、按機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各自相應的應急工作。
2.5.1 黨政辦公室
〔1〕負責組織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消息發布;
〔2〕協調應急後勤保障;
〔3〕負責對以下單位聯絡:
〔a〕山西礦黨政辦公室;
〔b〕流舍礦黨政辦公室;
〔c〕矸石電廠辦公室;
〔d〕水電工區辦公室;
〔e〕洗煤廠黨政辦公室;
〔f〕矸石磚廠辦公室
2.5.2 人力資源部
負責對各單位預備型人員調度聯絡工作。
2.5.3 保衛部
〔1〕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維持事故發生現場的秩序,人員疏散,設置警戒線,保障交通暢通等工作;
〔2〕對造成事故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進行監控。
根據需要和可能,負責對以下單位聯絡:
〔a〕豐城市人民防空指揮部;
〔b〕豐城市公安局;
〔c〕豐城市國家安全局;
〔d〕豐城供電局人力資源部。
2.5.4 工會、紀檢部
〔1〕參與組織設備應急搶修工作;
〔2〕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投入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協調外部支援隊伍參與機電設施搶修工作;
〔4〕進行事故信息發布,引導輿論導向,使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5〕對各級組織的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6〕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維護事故單位職工合法權益;
〔7〕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撫恤和補償等善後處理事宜。
2.5.5 機電部、生產技術部
〔1〕負責協調機電設備應急搶修、災害搶險、火災搶險組織工作;
〔2〕組織協調外部支援隊伍參與主網機電設施搶修工作;
〔3〕組織協調對外單位主網機電設施搶修、緊急支援工作;
〔4〕負責對以下單位聯絡工作:
〔a〕根據需要和可能,協助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豐城市應急指揮中 心報告事故情況;
〔b〕洛市鎮11萬伏變電所電調中心;
〔c〕矸石電廠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d〕山西礦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e〕流舍礦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f〕水電工區事故應急辦公室;
〔g〕洗煤廠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h〕矸石磚廠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2.5.6 安全監察處
〔1〕參與協調對外應急支援工作;
〔2〕根據需要和可能,負責對以下單位聯絡工作:
〔a〕豐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b〕豐城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及其屬下應急指揮機構;
〔c〕豐城供電局安全監察部。
2.5.7 礦山救護隊
〔1〕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營救事故遇險人員。
〔2〕參與研究、製定並組織或協助實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具體措施。
2.5.8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
負責組織對傷員進行現場緊急搶救和轉移治療工作。
2.5.9 廣電中心
〔1〕協助組織外部緊急支援工作;
〔2〕協助組織外部應急支援隊伍參與機電設施搶修工作;
〔3〕協助組織設備應急調配工作;
〔4〕負責收集先進事跡,及時報道工作進展。
2.5.10 安全信息中心
〔1〕負責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啟用時的技術保障;
〔2〕負責應急狀態下的通信和計算機網絡的技術保障;
2.5.11 調度中心
〔1〕負責應急值守,及時、準確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大麵積停電事件狀況;
〔2〕服從上一級調度命令,指揮事故處理;
〔3〕啟動電網事故處理預案,控製事故範圍;
〔4〕及時將大麵積停電有關情況向應急指揮機構彙報;
〔5〕負責對以下單位聯絡工作:
〔a〕 矸石電廠調度室;
〔b〕山西礦調度室;
〔c〕 流舍礦調度室;
〔d〕水電工區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e〕 洗煤廠調度室;
〔e〕 矸石磚廠調度室;
2.5.12 物資供應公司
〔1〕負責提供和協調供應搶修所需的機電物資、器材;
〔2〕負責聯係外部物流中心。
第三章 應急分類
按照機電事故影響範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將我公司機電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3.1 供電危機預警狀態:
來自洛市110KV變電站35KV供電線路311#出現停電事故時,矸石電廠應立即斷開311#開關,暫時無法確定恢複供電的時間時,矸石電廠進入小係統運行狀態,同時對係統大功率設備運行作出調度安排。此時迅速通知山西礦、流舍礦兩礦,分別作好將6KV的627﹟線路和671﹟線路投入運行的準備。
3.2 停電應急狀態:
煤礦機電生產發生重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或因嚴重自然災害(極度冰凍、冰雹、強雷電、大暴風雨、颶風等異常天氣)造成煤礦主要高壓機電設施嚴重破壞,導致礦區電網大麵積停電或全麵性停電的重大事故,應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迅速撤到地麵。
3.3 井下水害應急狀態:
井下湧水量異常增大或井下發生穿水事故,排水係統無法應對現場水量增加的緊急狀態,應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按指定的安全路線撤離。
3.4 運輸事故應急狀態:
因提升係統、運輸係統出現斷繩、跑車等重大事故應急狀態。
第四章 應急響應
4.1 預案啟動程序
4.1.1基本應急:當機電設備和設施發生突發性重特大事故、機電設施大範圍損壞、嚴重自然災害、供電係統出現危機時,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製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製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製事態。同時將停電範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盡快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1.2啟動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機電事故報告之後,根據嚴重程度,召集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宣布進入預警或應急狀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各單位、各部門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1.3擴大應急:應急領導小組在研究決定進入預警狀態或應急狀態之後,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上一級機電主管部門及其應急指揮機構,並就應急救援與處理工作接受領導,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 指揮程序
機電調度室在接到報警電話後,按照製定的各種事故預案、保電方案,結合當時電網實際情況,指揮公司各運行、維修、試驗單位進行異常處理。各類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電話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異常情況現場進行處理。
所有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電話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不能及時趕到者,應派員趕到,以接受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的指令。
4.3 信息發布
4.4.1發生大麵積停電後,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事故通報給主要公共媒體,發布事故信息,引導輿論導向,使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4.4.2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參加新聞發布會,就事故影響範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複時間等內容如實向公眾通報。
4.4 事故搶險
4.2.1當發生重大機電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機電設施大範圍破壞時,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應迅速調度事故搶險隊伍和物資儲備,並盡快趕赴事故現場,確定搶修方案,組織搶險,排除險情,盡最大努力恢複供電。
4.2.2在機電事故搶險過程中,視情況需要可調度相關單位提供交通、通訊、醫療、物資、人員等方麵的保障和支持。接到調度命令的單位必須無條件迅速提供到位.
4.5 應急救援
發生機電事故時,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情況需要,可啟動社會應急機製,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第五章 後期處置
5.1 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要及時宣布解除應急狀態,及時恢複生產、恢複工作秩序。
5.2 事故調查
發生機電事故後,應急指揮中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複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提出防範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5.3 改進措施
發生機電事故後,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組織生產運行、安監、設計部門研究事故發生機理,03manbetx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過程,吸取事故教訓,製定出防範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機電事故應急預案,改進機電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係。
5.4 表彰獎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5.5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應急保障
6.1 技術保障
6.1.1公司所屬廠礦應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結合機電生產和電網運行情況,製定並落實機電事故預防措施、緊急控製措施和電網恢複措施,完善常態機製,建立預警機製,健全應急機製。
6.1.2製定針對機電事故的處理預案,並明確職責由相關單位予以落實。
6.2 資金和物資保障
6.2.1在機電事故搶修、恢複供電過程中,各單位應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所需的各類設備和機電搶險物資。
6.2.2做好生產設施的備品備件等儲備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搶修的物資準備工作。按時進行調整和補充,保證搶修物資到位。
6.2.3各搶修隊平時要準備好各自的搶修工具和搶修物資,根據需要逐年進行補充和調整,滿足搶修需要。
6.3 人員保障
6.3.1當發生重大機電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機電設施大範圍破壞時,公司領導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廠礦領導及各區(隊)、科室負責人均應各負其責,積極行動,密切配合,確保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6.3.2各生產單位應組織專業施工人員成立各自的搶修隊伍,單位負責人擔任各自的搶修隊長。
6.3.3各搶修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後10分鍾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6.4 搶修車輛
6.4.1各生產單位應保證本部門的搶修車輛隨時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待命。
6.4.2應急預案啟動後,所有車輛由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調配。
第七章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宣傳
〔1〕公司各部門(單位)應對全體員工加強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救援教育。
〔2〕公司宣傳部和廣播電視中心應不定期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出現大麵積停電情況下如何采取措施應對和處置,增強公眾自我保護意識。
7.2 培訓
各部門(單位)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並通過專業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業務知識水平。
7.3 演習
生產技術部、機電部、調度中心應按照預案的要求至少每年聯合組織開展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第八章 附 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製定和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錄
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附1: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處理工作組織機構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應急辦公室
調度室、黨政辦
機電部、生產技術部
安全監察處、安全信息中心、人力資源部
工會、物資供應部
紀檢部門、廣電中心
保衛部、武裝部
礦山救護隊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
附2:新洛煤電公司機電事故搶修係統通訊聯絡表
新洛煤電公司主管機電副總經理: 7037218 13807951728
新洛煤電公司主管機電副總工程師: 7037620 13707951743
新洛煤電公司機電管理部部長: 7037621 13507956229
新洛煤電公司物質供應公司經理: 7037216 13607057599
新洛煤電公司調度室: 7037424
山西礦調度室: 7037222
山西礦機電科科長: 7037542 13767580952
山西礦機電礦長: 7037159 13507057395
流舍礦調度室: 7037543
流舍礦機電科科長: 7037432 8418
流舍礦機電礦長: 7037449 13970533959
矸石電廠調度室: 7037361
矸石電廠機電科科長: 7037066
矸石電廠廠長: 7037053 13707002016
洗煤廠調度室: 7037421
矸石磚廠辦公室: 7037526
水電工區辦公室: 703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