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5-25 21:44
來源:本站原創
防治水
措施
一、建立機構
為強化領導,我礦成立防治水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杜正虎,副組長:張保慶,成員有師力、李運朝、王培全、董廣振,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張保慶,成員有董廣振、侯風安、王建理、劉宗明、薛洪斌等組成。
二、探放水
措施
⑴、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
製度。
⑵、在生產過程中要用超前勘察的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麵底板、側幫和前方的含水構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層、積水老窯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情況,為有效防治水害做好準備。
⑶、探水技術參數及鑽孔布置。
①煤層中鑽孔深度不小於50米,超前距離不小於20米。
②岩層中鑽孔深度不小於50米,超前距離不小於10米。
③探水鑽孔直徑不大於75mm。
④探水鑽孔數量不少於5個,一個中心孔四個幫孔,應能保證在工作麵中心和上下左右都能起到作用。
⑤探水鑽鑽孔角度和煤層傾角相同,豎直角為煤層傾角加2—3度。探水鑽孔高度距巷道地板1.2米左右。
⑥斷層探查和探放水,鑽孔深度為探到煤層和含水層止。
⑷、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若迎頭(尤其過斷層)發現冒汗、掛紅、變冷、煤壁鬆軟外鼓、煤壁異常響、水叫、頂板淋水加大,底鼓等,要停止掘進,撤出全部人員至
安全處,並及時彙報調度室等有關單位,待處理
安全後方可恢複施工。
⑸、安裝鑽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加強鑽機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麵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
②清理附近巷道,挖好排水溝。
③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電話。
④測量和防探水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位置、方位、角度及鑽進深度及鑽孔數目。
⑹、鑽進時,發現煤質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頂鑽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並將鑽杆固定,嚴禁移動和起拔,鑽機後麵嚴禁站人,以免鑽杆傷人。
①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
②如果發現情況危機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采取
措施進行處理。
⑺、鑽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用反壓和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突鼓
措施。措施內容包括背緊工作麵,在欄板外麵加打頂柱或木垛,必要時應在頂底板堅固地點砌築防水牆,然後方可打開鑽孔放水。
⑻、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製放水量,還必須觀測水壓。、
⑼、鑽孔探水時,必須派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作好記錄,遇到有水量突然變化時,必須進行處理,並立即報告調度室。
⑽其它不盡事項嚴格執行《洪洞縣
煤礦防治水方案》和《安能萬安有限責任公司小山溝
煤礦防治水
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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