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爆炸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1:54
來源:本站原創
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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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
管理
製度
第七條 必須每年對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進行鑒定,並按鑒定結果對礦井瓦斯進行 管理。
第八條 每月初必須對瓦斯 管理重點區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瓦斯 管理重點區製定專門防治 措施,並嚴格按 措施執行。
第九條 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條 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由通風部門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第十二條 必須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 措施,防止瓦斯積聚。
第十三條 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 安全 措施。
第十四條 發生瓦斯積聚或瓦斯超限時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當瓦斯湧出異常係由通風係統或通風參數變動引起時,應首先考慮去除誘發異常的事件,以恢複正常;無效果時,應考慮換用大功率局部通風機、調壓、堵漏等措施。
2.當瓦斯源範圍小,且由較集中的裂隙漏出時,可采用埋管方法抽出。
3.當瓦斯來自小型儲藏空間時,可用注高水材料等方法填充空洞,隔絕瓦斯源。
4.當瓦斯來源為與采空區無直接的聯係時,可用風筒等導風吹散。
5.當掘進麵瓦斯湧出量較大,加大風量不能將瓦斯稀釋到允許濃度時,可采用邊排邊掘的辦法。先采用鑽孔自然排放,仍不奏效時,改用機械抽放。
6.采煤麵回風隅角瓦斯超限時,應首先采用加大工作麵風量的措施,並配合導風簾等措施進行治理;在加大風量仍不能杜絕工作麵回風隅角瓦斯超限時,應使用瓦斯抽排風機抽排回風隅角瓦斯。
第十五條 當發生有害氣體突然湧出時,可采用調整通風係統的措施,消除有害氣體。但在通風係統調整過程中,必須嚴格檢測影響區域內風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若有害氣體湧出異常時,應立即停止調整,並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第十六條 對有高溫、自燃的區域,必須嚴格監視瓦斯變化,防止瓦斯燃燒或爆炸。
第七條 必須每年對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進行鑒定,並按鑒定結果對礦井瓦斯進行 管理。
第八條 每月初必須對瓦斯 管理重點區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瓦斯 管理重點區製定專門防治 措施,並嚴格按 措施執行。
第九條 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條 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由通風部門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第十二條 必須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 措施,防止瓦斯積聚。
第十三條 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 安全 措施。
第十四條 發生瓦斯積聚或瓦斯超限時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當瓦斯湧出異常係由通風係統或通風參數變動引起時,應首先考慮去除誘發異常的事件,以恢複正常;無效果時,應考慮換用大功率局部通風機、調壓、堵漏等措施。
2.當瓦斯源範圍小,且由較集中的裂隙漏出時,可采用埋管方法抽出。
3.當瓦斯來自小型儲藏空間時,可用注高水材料等方法填充空洞,隔絕瓦斯源。
4.當瓦斯來源為與采空區無直接的聯係時,可用風筒等導風吹散。
5.當掘進麵瓦斯湧出量較大,加大風量不能將瓦斯稀釋到允許濃度時,可采用邊排邊掘的辦法。先采用鑽孔自然排放,仍不奏效時,改用機械抽放。
6.采煤麵回風隅角瓦斯超限時,應首先采用加大工作麵風量的措施,並配合導風簾等措施進行治理;在加大風量仍不能杜絕工作麵回風隅角瓦斯超限時,應使用瓦斯抽排風機抽排回風隅角瓦斯。
第十五條 當發生有害氣體突然湧出時,可采用調整通風係統的措施,消除有害氣體。但在通風係統調整過程中,必須嚴格檢測影響區域內風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若有害氣體湧出異常時,應立即停止調整,並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第十六條 對有高溫、自燃的區域,必須嚴格監視瓦斯變化,防止瓦斯燃燒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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