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藥庫防火警衛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12
來源:本站原創
炸藥庫防火警衛
管理
1、警衛人員必須經過
安全技術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後發證,憑證就任本職工作。
2、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登記
製度,如因工作所需,需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破器材
管理檢查證或通防隊簽發的炸藥檢查介紹信,按規定登記後方能進入庫房。
3、嚴格交接班登記
製度。在崗位期間必須對庫內外加強警戒,每班巡邏檢查不得少於四次。對於出入井上庫房的車輛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登記。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發火物品出入庫區,嚴禁庫內人員做與本工種無關的事情。如發現有脫崗、睡覺等現象,按嚴重違章處理。
5、井上下庫房必須設置水源、沙箱、滅火器、鐵鍁等防火工具,隔爆設施要定期檢查,確保
安全可靠。
上一篇:
雷管導通編號管理製度
下一篇:
爆破器材管理獎懲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