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辦法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20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瓦斯抽放
管理辦法
天能公司發〔2008〕33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以風定產、先抽後采、監測監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針,牢固樹立“隻認瓦斯不認人”的
安全理念,進一步加強礦井瓦斯抽放
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礦井瓦斯抽放
管理工作,公司成立瓦斯抽放領導小組。
組 長:劉成林
副組長:劉振嶺
成 員:姚飛 李廣波 聶榮軍 陳明泉 張慶功 肖波 楊慎義 譚峰
高廣進 山峰 楊玉磊 閆海旺 李強 夏保慶
二、考核
管理辦法
(一)綜合管理辦法
1.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瓦斯抽放
管理
製度和各部門責任製如:崗位責任製、鑽孔鑽場檢查
管理
製度、抽放工程質量驗收
製度等,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必須設有專門的抽放隊伍,負責打鑽、檢測、安裝等瓦斯抽放工作,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3.瓦斯抽放係統必須完善、可靠,並逐步形成以地麵抽放係統為主,井下移動抽放為輔的格局,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4.抽放係統能力應滿足礦井最大抽放量需要,抽放管徑按最大抽放流量分段選配。地麵抽放泵應有備用,其備用量可按正常工作數量的60%考慮,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5.采煤工作麵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30m3/min的,瓦斯抽放率應達到60%以上。瓦斯絕對湧出量達到20-30m3/min的,瓦斯抽放率應達到50%以上。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6.必須備齊以下
圖紙和技術資料:
(1). 圖紙(抽放瓦斯係統圖;泵站平麵與管網布置圖;抽放鑽場及鑽孔布置圖;泵站供電係統圖)。(2).記錄(抽放工程和鑽孔施工記錄;抽放參數測定記錄;泵房值班記錄)。(3).報表(抽放工程年、季、月報表;抽放量年、季、月、旬報表)。(4).台賬(抽放設備台賬;抽放工程台賬;抽放量台賬)。(5).報告(礦井和采區抽放工程 設計文件及竣工報告;瓦斯抽放 總結與 03manbetx 報告)。 否則,少一項對責任單位或個人罰款100-500元。 (二)地麵瓦斯抽放泵站管理辦法 1.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築,並必須有防雷電裝置,其距風井口和主要建築物不得小於50m,並用棚欄或圍牆保護,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地麵瓦斯泵房和泵房周圍20m範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和有明火,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3.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內電氣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儀表都應采用礦用防爆型,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4.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和檢測管道瓦斯濃度、流量、壓力等參數的儀表或自動監測係統,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5.地麵瓦斯抽放泵吸氣側管路係統中,必須裝設有防回火、防回氣和防爆炸作用的 安全裝置,並定期檢查,保持性能良好。抽放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應超過泵房房頂3m,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6.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有專人值班,經常檢測各參數,做好記錄。當抽放瓦斯泵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7.抽放泵站司機要持證上崗,按時檢測、記錄抽放參數和抽放泵運行狀況。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三)井下移動抽放泵站管理辦法 1.井下移動抽放泵站應安設在抽放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否則,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重大責任追究。 2.移動抽放泵站安裝地點巷道的高度、長度、寬度等應符合安裝瓦斯泵的參數要求,巷道支護良好;安裝時還應考慮其使用期限,若使用時間較長,應同時安裝有同等型號的備用瓦斯泵;瓦斯泵安裝要符合運轉平穩、供排水係統齊全,噪音小的原則。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麵、總回風巷或采區回風巷,也可送至永久抽放係統的管路內,但必須保證礦井抽放係統的瓦斯濃度符合有關規定,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四)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辦法 1.瓦斯抽放管路應具有良好的氣密性、足夠的強度,並應滿足防凍、防腐蝕、阻燃、抗靜電的要求;瓦斯抽放管路不得與電纜同側敷設,並要吊高或墊高,離地麵高度不小於300mm。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2.管路鋪設在有提升運輸的巷道時,抽放管路與礦車最外緣的間隙必須大於700mm;設有抽放管路的巷道需要進行維修時,必須製定保護抽放管路的 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抽放管路分岔處應設置控製閥門,在管路的適當部位設置除渣裝置,在管路的低窪、鑽場等處要設置放水裝置,在幹管和支管上要安裝計量裝置。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4.盡量提高抽放負壓,孔口負壓不小於13KPa。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5.管路檢查工必須定期檢查抽放管路質量狀況,做到抽放管路無破損、無泄露,並按時放水和除渣,各放水點實行掛牌管理,放水時間和放水人員姓名必須填寫在牌板上。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五)抽放參數管理辦法 1.抽放係統必須每天測定一次抽放參數,數據要準確,做到填、報、送及時。否則,每次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2.使用U型壓力計觀測數據時,必須保持U型壓力計內的液體清潔、無雜物。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3.抽放鑽場必須實行掛牌管理。牌板內容為:鑽場編號, 設計鑽孔孔號及其參數(角度、深度),實際施工鑽孔參數(角度、深度),各鑽孔的抽放濃度,鑽場總抽放濃度、負壓、流量等。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4.抽放台賬、記錄等必須由值班區長審簽;抽放日報送通防副總審簽;抽放旬報、月報由總 工程師、總經理審簽。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200-500元罰款。 三、獎罰 措施 1.各類罰款按以上 標準執行。 2.根據國家發改能源[2005]457號文《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的精神,堅持瓦斯抽采激勵政策,按每立方米瓦斯量獎勵0.06元的 標準給予獎勵,或者按每月度人均300元的 標準進行獎勵。 3.每月罰款由通防部傳遞單據到安監處,安監處交計財部統一執行。獎勵由通防部做表,分管領導審批,計財部執行。 四、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1). 圖紙(抽放瓦斯係統圖;泵站平麵與管網布置圖;抽放鑽場及鑽孔布置圖;泵站供電係統圖)。(2).記錄(抽放工程和鑽孔施工記錄;抽放參數測定記錄;泵房值班記錄)。(3).報表(抽放工程年、季、月報表;抽放量年、季、月、旬報表)。(4).台賬(抽放設備台賬;抽放工程台賬;抽放量台賬)。(5).報告(礦井和采區抽放工程 設計文件及竣工報告;瓦斯抽放 總結與 03manbetx 報告)。 否則,少一項對責任單位或個人罰款100-500元。 (二)地麵瓦斯抽放泵站管理辦法 1.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築,並必須有防雷電裝置,其距風井口和主要建築物不得小於50m,並用棚欄或圍牆保護,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地麵瓦斯泵房和泵房周圍20m範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和有明火,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3.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內電氣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儀表都應采用礦用防爆型,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4.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和檢測管道瓦斯濃度、流量、壓力等參數的儀表或自動監測係統,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5.地麵瓦斯抽放泵吸氣側管路係統中,必須裝設有防回火、防回氣和防爆炸作用的 安全裝置,並定期檢查,保持性能良好。抽放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應超過泵房房頂3m,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6.地麵瓦斯抽放泵房必須有專人值班,經常檢測各參數,做好記錄。當抽放瓦斯泵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7.抽放泵站司機要持證上崗,按時檢測、記錄抽放參數和抽放泵運行狀況。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三)井下移動抽放泵站管理辦法 1.井下移動抽放泵站應安設在抽放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否則,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重大責任追究。 2.移動抽放泵站安裝地點巷道的高度、長度、寬度等應符合安裝瓦斯泵的參數要求,巷道支護良好;安裝時還應考慮其使用期限,若使用時間較長,應同時安裝有同等型號的備用瓦斯泵;瓦斯泵安裝要符合運轉平穩、供排水係統齊全,噪音小的原則。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麵、總回風巷或采區回風巷,也可送至永久抽放係統的管路內,但必須保證礦井抽放係統的瓦斯濃度符合有關規定,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四)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辦法 1.瓦斯抽放管路應具有良好的氣密性、足夠的強度,並應滿足防凍、防腐蝕、阻燃、抗靜電的要求;瓦斯抽放管路不得與電纜同側敷設,並要吊高或墊高,離地麵高度不小於300mm。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 2.管路鋪設在有提升運輸的巷道時,抽放管路與礦車最外緣的間隙必須大於700mm;設有抽放管路的巷道需要進行維修時,必須製定保護抽放管路的 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抽放管路分岔處應設置控製閥門,在管路的適當部位設置除渣裝置,在管路的低窪、鑽場等處要設置放水裝置,在幹管和支管上要安裝計量裝置。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4.盡量提高抽放負壓,孔口負壓不小於13KPa。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5.管路檢查工必須定期檢查抽放管路質量狀況,做到抽放管路無破損、無泄露,並按時放水和除渣,各放水點實行掛牌管理,放水時間和放水人員姓名必須填寫在牌板上。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五)抽放參數管理辦法 1.抽放係統必須每天測定一次抽放參數,數據要準確,做到填、報、送及時。否則,每次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2.使用U型壓力計觀測數據時,必須保持U型壓力計內的液體清潔、無雜物。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3.抽放鑽場必須實行掛牌管理。牌板內容為:鑽場編號, 設計鑽孔孔號及其參數(角度、深度),實際施工鑽孔參數(角度、深度),各鑽孔的抽放濃度,鑽場總抽放濃度、負壓、流量等。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4.抽放台賬、記錄等必須由值班區長審簽;抽放日報送通防副總審簽;抽放旬報、月報由總 工程師、總經理審簽。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200-500元罰款。 三、獎罰 措施 1.各類罰款按以上 標準執行。 2.根據國家發改能源[2005]457號文《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的精神,堅持瓦斯抽采激勵政策,按每立方米瓦斯量獎勵0.06元的 標準給予獎勵,或者按每月度人均300元的 標準進行獎勵。 3.每月罰款由通防部傳遞單據到安監處,安監處交計財部統一執行。獎勵由通防部做表,分管領導審批,計財部執行。 四、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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