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辦法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21
來源:本站原創
礦井“一通三防”
管理辦法
天能公司發〔2008〕63號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通風瓦斯 管理,防治煤塵和煤層自然發火,全麵強化礦井通防工作,有效地促進公司上下齊抓共管,杜絕各類通防 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定本辦法。
一、職責劃分
1.董事長
董事長是公司 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瓦斯治理的機構、人員、投入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 安全方針、政策、 法律 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指示、指令、決定、規定、 標準;組織審定公司有關瓦斯 管理的重大事項,審定瓦斯治理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等事項,健全瓦斯治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責任製;督促、檢查瓦斯治理 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和瓦斯治理責任製的執行情況,通過召集董事會會議等形式追究經理班子等高級 管理人員的瓦斯治理和失職責任。
2.總經理
負責組織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對瓦斯治理重大事項的執行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 安全方針、政策、 法律 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指示、指令、決定、規定、 標準;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領導責任;對通防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並按規定配齊通風、防塵、防火、瓦斯檢查及安全監測人員;按照分工將瓦斯治理工作落實到分管副總經理和總 工程師,並督促檢查其職責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一通三防”所需的資金、設備及材料;組織重特大“一通三防” 02manbetx.com 的搶救工作;追究公司中層及以下失職者的責任。
3.總 工程師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一通三防”負具體領導和技術管理責任,主持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業例會,並排查出每月的重點通防隱患,組織審查並實施 安全技術 措施,嚴把 設計審查、重大 措施審批、安全技措資金使用關。積極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開展 科技攻關,探索“一通三防”的新技術。在防治通防 02manbetx.com 時,有權調動人員和物資。
4.副總經理
協助公司總經理搞好“一通三防”工作,對其分管區域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領導責任。
5.通防部
負責對礦井“一通三防”涉及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管理。包括日常監督檢查和組織全麵通防檢查,傳達公司及上級的各項通防指令、 01manbetx 措施的會審,各類通防資料、報表、 總結、報告的收集、製定、管理和傳遞。
6.通防工區
負責礦井通風係統的具體管理,各類通風設施的建築、使用和維護,相關技術資料的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局部通風質量的監督檢查,風筒的地麵發放、回收;負責井下防塵監督、檢查,隔爆設施的安裝,各類鑽孔的施工,聯絡巷的充填治理,注漿係統的安裝、使用、維修和管路巡查工作,注膠、噴灑阻化劑等防滅火治理工作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井上下抽放係統的全麵管理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維修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等工作。
7.各掘進區隊
負責局部通風設備的安裝、撤除及風筒的吊掛、維護延接,負責除塵風機的安裝、撤除,負責風筒的日常接續和維護,按照職責範圍負責巷道的定期灑塵,負責各種防塵噴霧的安裝、使用和日常檢修,監測監控設備的日常維護,負責對掘進施工過程中瓦斯及自然發火隱患地點進行噴漿堵漏,並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其它通防治理工作。
8.采煤區隊
負責采煤工作麵各類防塵設施(過濾器、噴霧)的安裝、使用和日常檢修,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灑水降塵工作,監測監控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負責施工工作麵隅角木垛,必要時配合有關單位進行瓦斯及自燃發火的防治。
9.生產技術部
負責在工程 設計中為瓦斯防治裝備的安裝,布局提供便利條件。負責督促各采掘區隊嚴格落實通防瓦斯管理的各項 製度。
10.地測部
負責在地質說明書中對瓦斯的賦存及湧出情況、影響自然發火的地質構造等情況進行預測,並及時提供給通風部門和有關單位。
11.機電部
負責配合掘進單位搞好井下風機切換開關的管理和維修,配合通防部門定期進行風機切換實驗並做好記錄,杜絕井下各類電器的失爆。
12.其他有關單位
負責職責範圍內所使用的各類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監測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二、通風係統管理
1.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改變礦井一翼或采區通風係統時,必須編製 安全技術 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2.巷道貫通及通風係統的管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⑴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施工單位必須製定貫通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⑵貫通前,通防工區必須編製巷道貫通的 安全技術措施,其內容包括通風係統的調整措施、瓦斯的檢查、通風設施的建築等,否則罰款100元。
⑶掘進單位必須在貫通前一天,通知通防工區,並明確在哪一個班次貫通,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⑷巷道貫通需進行通風係統調整時,通防工區必須派管理人員(分管區長、技術員)現場指揮係統的調整工作,待通風係統穩定後,通風管理人員方可升井,如造成氣體外泄或積聚 02manbetx.com ,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⑸巷道貫通係統調整完畢後,測風人員要全麵測定風量、氣體情況,升井後繪出通風係統圖,交通防部及分管通風的副總 工程師各一份,逾期不交,每次罰款50元。
⑹通風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填寫巷道貫通記錄,檢查時每發現一處未填,罰款100元。
3.日常通風係統的局部調整,通防工區在班前會必須詳細安排,並有安全注意事項及分工記錄,調整後應及時繪製係統圖並報送通防部、通風副總 工程師,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4.通防工區堅持定期召開通風係統 03manbetx 會, 03manbetx 係統管理方麵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製訂相應的措施並及時處理,對職能部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應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的,處以100-500元罰款。
5.加強通風設施管理,保障通風係統穩定。大型機電設備及設施需通過風門,影響係統穩定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個班次通知通防工區,屆時通防工區派專人做好通風設施的維修和恢複工作,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6.在通風係統的調整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影響範圍內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查及巷道風量的測定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否則處以100-500元罰款。
7.采掘工作麵、膠帶輸送機巷、火藥庫都必須采用獨立通風,發現一次不合理的串聯通風,都必須由通防部會同有關單位組織人員進行 03manbetx 。按事故原因,對責任者罰款300元。
8.嚴禁盲巷(超過6m不通風的獨頭巷道)的產生,對已產生的盲巷除由責任單位及時封閉外,還要由通防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03manbetx ,並對責任者罰款300元。
9.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風地點必須按規定要求配風,保證風速、風量、氣體濃度符合規定,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10.井下風量調節窗不得隨意調節,發現調節窗被隨意調節的,罰責任者500元。
11.測風員應按規定要求對井下供風地點測風並及時填寫記錄,否則,罰責任者50元。
12.風門損壞不及時修複、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隨意拆卸通風設施影響供風的,發現一處罰責任者1000元,損壞通防設施,罰責任者1000元。
13.各類通風設施的建築要符合措施要求。否則,罰責任者100-300元。
14.各類通風設施附近5m範圍內,要保持清潔,無雜物及積水、淤泥,禁止堆放物料,否則對責任者或單位罰款50-200元,並限期處理。逾期不處理加倍處罰。
三、防治瓦斯管理
15.各采掘單位現場施工時,必須按 標準懸掛瓦斯便攜儀,一旦瓦斯超限,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出,並及時彙報有關部門,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重大責任追究。
16.井下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每發現一次罰責任者300元。發現無 計劃停風後,掘進單位要執行好恢複通風 安全措施,並將情況報告通防部和調度室。否則,罰責任者100-200元。
17.無論何種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局部通風區域內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全部撤出;在巷道內距全風壓回風口不大於3m處打臨時柵欄或派專人在巷道口站崗,防止人員誤入。否則,罰責任者100元。需恢複通風時,必須由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後方準開風機供風,若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否則,罰款200元。
18.需長期停工的局部通風地點,由通防工區負責於24小時內在巷道門口3m內打臨時密閉。否則,每拖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
19.瓦斯排放嚴格按分級 管理 製度及排放措施執行。一處做不到,罰責任者100元。
20.瓦斯檢查員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檢查次數、內容對設點進行檢查,必須做到“三對口”,否則罰責任者50元。
21.嚴禁任何人進入盲巷(措施規定的檢查氣體人員除外)。違者罰款100-300元。
22.“一炮三檢”記錄本不按規定及時以舊換新,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元。
23.井下人員不隨身攜帶自救器、不會使用,罰款50元。按規定要求應佩帶便攜儀而未戴者,罰款100元。
四、局部通風管理
24.掘進單位在正式開工前,根據措施的要求將局部通風機安裝在通防部指定位置,通防工區提前做好係統的調整工作。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5.施工單位必須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要求,安裝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安裝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要求,否則,每處罰款100-300元。
26.井下所有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風筒自動切換供風,同時實現局部通風機的地麵遙訊,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7.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 管理 製度,牌板內容由施工單位每班填寫一次,施工單位負責風筒的延伸、吊掛維護和質量 標準化工作,且每班必須有兼職局部通風機司機(局部通風機看護工),一項做不到對責任單位罰款100-200元。
28.局部通風地點,由施工單位憑領料單到通防工區領取風筒,通防工區必須嚴格按照“有舊不用新”的原則進行風筒發放,風筒應保證完好、無破口。完工後,施工單位需及時將風筒交回通防工區或運至通防工區指定位置,否則,罰款100-500元。
29.臨時停工地點,原施工單位每班必須安排人員看管通風機,並按規定填寫風機管理牌板。否則,每班罰責任單位100元。
30.掘進工作麵采用壓入式通風時,風筒出風口距迎頭的距離煤巷不得大於5m,岩巷不得大於10m,不符合規定的,每項罰款50元。隨意損壞風筒影響風量時,罰責任者50-300元。放炮、運輸、噴漿等工作不負責任損壞風筒,罰款50-500元。
31.對風筒漏風(末端20m除外)、吊掛不符合規定要求等問題,施工單位應在當班或一個圓班內處理好。否則,每處罰責任者50元。
32.風筒出現死彎、異徑風筒無過渡節、接頭沒反壓邊以及風筒花接的,每處罰款20元。
33.一台局部通風機隻準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否則,罰責任者100元。因工作需要,一台風機在向一個掘進頭供風的同時,可以再向另一個非掘進作業地點供風,但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否則,罰責任者100-500元。
34.當風筒損壞導致迎頭風量不足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作業,待風筒修複完好後,方可恢複作業,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35.備用風筒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每節對責任者或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五、防治礦井火災管理
36.采區 設計需有明確的防治自然發火的 設計並建立防火監測係統和自然發火預測預報 製度,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300元。
37.采掘工作麵順槽內禁止在外側施工峒室,防止鄰近區段工作麵順槽掘進與其貫通時,留下通防隱患。工作麵開切眼,停采線位置確需在外側施工峒室的,施工完畢後,技術部必須及時填入《采掘工程平麵圖》,並保管好資料備查;工作麵推進至該硐室前由采煤區隊進行封閉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38.嚴禁尾隨采煤工作麵後部沿空掘進(即前采後掘)。確因接續緊張,必須安排前采後掘時,其掘進迎頭距采煤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39.凡回采後通往采空區的溜煤眼,由使用單位用不燃性材料填滿,將溜煤眼下口放煤壓杆卸掉,並將溜煤眼上口臥至實底,然後用“工”字鋼或鐵路排嚴,用水泥砂漿覆蓋封嚴,封堵後的溜煤眼必須達到嚴密不漏風,並經安監處和通防部驗收通過。通防工區負責對溜煤眼進行編號,定期進行防滅火檢查。達不到上述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40.采煤工作麵采過後的各類管孔必須由通防工區及時封堵,有水的要采取安設“U”形管或采取其它防火、泄水兼顧的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41.頂煤厚度超過0.5m的放頂煤順槽巷道,在掘進或巷修過程中,要加強支護(錨網、超前錨杆等)防止頂煤垮落、鬆散,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42.巷道頂煤厚度超過0.5m,且破碎嚴重的,必須采取將頂板噴漿堵漏,然後向頂煤壓注凝膠或其它高分子材料的防火措施。噴漿時,必須將頂板封堵嚴密,並經安監處、通防部、通防工區、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壓注凝膠。由於工作質量問題導致發火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
43.沿空掘巷的采空區一側,煤皮出現裂隙、片幫地點,通過聯絡巷、躲避峒與采空區溝通地點,必須按措施要求進行噴漿堵漏處理,或采取其它措施封堵漏風,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200-500元罰款。
44.防滅火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對密閉、臨時密閉、采區回風道、工作麵回風隅角、回風巷等地點定期進行有關防滅火項目檢查。一處(次)達不到標準要求,罰責任者50元。
45.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內備用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須及時補充。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46.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橡膠水、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及時由專人送地麵處理,不準亂放亂扔,否則,罰責任者50元
47.穿化纖衣服下井者,罰款500元。
48.井下絞車房、變電所、膠帶輸送機巷等地點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齊全有效。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
49.井下燒焊時,必須按《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有關要求製定措施並嚴格執行。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50.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漏漿、跑漿、潰漿事故,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51.采煤工作麵自停采之日起必須在45天內完成永久性封閉,每延後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
六、礦井綜合防塵管理
52.井下各地點防塵設施的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⑴采煤機內外噴霧裝置、工作麵架間噴霧、放煤口噴霧,刮板輸送機、破碎機、轉載機、皮帶機的噴霧裝置、工作麵清水泵進水口處的過濾器,由綜采工區安裝、使用、維護。
⑵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的淨化水幕由綜采工區安裝、使用、維護;隔爆設施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綜采工區負責維護。
⑶掘進巷道的防塵水幕、轉載點噴霧由掘進單位負責安裝維護。掘進巷道隔爆設施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掘進單位進行日常維護。
⑷各固定皮帶巷的噴霧及三通閥門由皮帶工區負責安裝、維護,並保證完好、使用正常。
⑸對不按此分工操作,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責任單位每次罰款100-500元。
53.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鋪設防塵供水管路,每缺少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54.防塵供水管路中必須安設支管和閥門,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並配備消防軟管,其它巷道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每缺少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55.防塵管路要安設平直,距地麵高度符合規定要求,吊掛牢固,拐彎處設彎頭,不拐死彎,無漏水現象,一處不符合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56.防塵用水水源充足,地麵貯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水量,發生供水不足事故,由安監處、通防部組織分析,對責任者或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57.井下應安水質過濾器的地點未安裝使用,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58.按照規程的要求,在井下有關巷道中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否則,對通防工區每處罰款500元。隔爆設施不符合標準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59.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采煤機外噴霧應安裝使用負壓二次降塵裝置或高壓荷電噴霧裝置。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0.掘進機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水壓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水壓小於3 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1.采掘設備內、外噴霧要完好(原無內噴霧的除外),霧化程度高,不堵塞,外噴霧能封閉截割產塵部位。否則,每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62.采煤工作麵巷道入口處進水管路中、裝載機和泵站前、掘進工作麵在掘進開門點附近進水管路中、進水管路前端均要安裝水質過濾器,過濾器要質量可靠並可反衝洗,過濾網不低於120目,一處不符合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3.采掘工作麵防塵供水管路上要安裝壓力表,壓力表距工作麵不大於300米,一處不符合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4.測塵員每半月測定一次粉塵,粉塵中遊離SiO2的含量,粉塵的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測塵結果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提供。不按規定測定或結果報送不及時,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65.對巷道內的積塵要定期進行衝刷。嚴格按照職責範圍及通防部下發的規定執行,否則每處每次罰款500元並扣績效考核0·5分。
66.采掘工作麵正式開工前,必須按規定安設防塵設施,且齊全有效。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67.放炮前後要對放炮地點30m範圍內巷道周邊進行衝洗,扒裝前要對爆落的煤矸灑水滅塵。否則,罰責任者50元。
68.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每少用一個,罰放炮員20元。
69.井下嚴禁幹打眼。否則,每發現一次,罰責任者1000元。
70.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要按標準設置淨化水幕、放炮自動噴霧,放炮噴霧距迎頭不超過30米;各轉載點要按規定設置噴霧,扒裝機轉載點應安設相對固定的噴霧裝置,噴嘴不少於2個;錨噴巷道需采取潮料噴漿,安設除塵風機或水射流除塵風機;安設位置和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不正常使用,每次罰款100元。
71.放炮員、移支架工、放炮工、錨噴工等在工作中接觸粉塵時不戴防塵口罩,罰款10元/人(次)。
72.供水管路漏水不及時處理,罰款50元。因處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的,罰責任者200元。
七、安全監測管理
73.安裝安全監控設備前,采煤和掘進等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 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申請並送達通防工區。使用單位根據斷電範圍,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高壓電源及控製線。工作麵正式生產後,安全監控係統仍未布置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74.安全監測工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氣樣按要求對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瓦斯斷電儀等裝置進行一次調校,其它傳感器每月至少按照要求調校一次,保證裝置各項指標符合規定,出現漏檢、漏校一次罰款100-500元。
75.當瓦斯監控裝置出現故障時,通防工區值班人員應在8小時之內派人進行維修,裝置故障期間必須采取人工監測等 安全措施,對於因個人原因延誤處理時間的一次罰款200-1000元。
76.分站、傳感器及電纜等安全監控設備安裝完畢後,由通防工區彙同使用單位驗收交接,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和使用,對需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源箱及電纜等裝置,由施工單位負責按規定移動,對於維護裝置、儀器不力或故意損壞裝置、儀器的,視具體情況罰款200-1000元,故意損壞設備無法修複的對使用單位給予設備本身3倍以上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77.井上、下主傳輸線路無故造成通訊中斷或線路故障的,給予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
78.施工單位因噴漿、放炮等原因造成線路中斷、分站、電源和傳感器損壞的罰款200-1000元。
79.采掘單位在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繳回或回收安全監控裝置、儀器和電纜,對於不及時回收或回收數量不夠的罰款200-500元。
八、瓦斯抽放管理
80.井上下瓦斯抽放係統由通防工區統一管理,按文件要求定期進行倒泵實驗及正常的維護管理。
81.抽放泵及抽放管路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或延接,切實保證安裝質量,否則每處罰款500元。
82.對於故意破壞各類抽放設施的,每次罰責任者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
83.對於因設備檢修不力造成抽放泵停止運轉,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並罰責任者200元。
84.各種記錄資料不齊全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九、考核及獎勵
85.月度出現瓦斯積聚及以上事故,自然發火事故,煤塵堆積事故,通風係統異常,對安監處、通防部、通防工區、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處以200-500元罰款。
86.每月底由安監處統一彙總各類罰款,並交計財部執行。87.每季度獎勵由通防部做表,分管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
把關審批,財務部執行。
88.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天能公司發〔2008〕63號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通風瓦斯 管理,防治煤塵和煤層自然發火,全麵強化礦井通防工作,有效地促進公司上下齊抓共管,杜絕各類通防 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定本辦法。
一、職責劃分
1.董事長
董事長是公司 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瓦斯治理的機構、人員、投入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 安全方針、政策、 法律 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指示、指令、決定、規定、 標準;組織審定公司有關瓦斯 管理的重大事項,審定瓦斯治理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等事項,健全瓦斯治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責任製;督促、檢查瓦斯治理 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和瓦斯治理責任製的執行情況,通過召集董事會會議等形式追究經理班子等高級 管理人員的瓦斯治理和失職責任。
2.總經理
負責組織執行董事會的決議,對瓦斯治理重大事項的執行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 安全方針、政策、 法律 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指示、指令、決定、規定、 標準;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領導責任;對通防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並按規定配齊通風、防塵、防火、瓦斯檢查及安全監測人員;按照分工將瓦斯治理工作落實到分管副總經理和總 工程師,並督促檢查其職責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一通三防”所需的資金、設備及材料;組織重特大“一通三防” 02manbetx.com 的搶救工作;追究公司中層及以下失職者的責任。
3.總 工程師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一通三防”負具體領導和技術管理責任,主持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業例會,並排查出每月的重點通防隱患,組織審查並實施 安全技術 措施,嚴把 設計審查、重大 措施審批、安全技措資金使用關。積極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開展 科技攻關,探索“一通三防”的新技術。在防治通防 02manbetx.com 時,有權調動人員和物資。
4.副總經理
協助公司總經理搞好“一通三防”工作,對其分管區域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領導責任。
5.通防部
負責對礦井“一通三防”涉及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管理。包括日常監督檢查和組織全麵通防檢查,傳達公司及上級的各項通防指令、 01manbetx 措施的會審,各類通防資料、報表、 總結、報告的收集、製定、管理和傳遞。
6.通防工區
負責礦井通風係統的具體管理,各類通風設施的建築、使用和維護,相關技術資料的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局部通風質量的監督檢查,風筒的地麵發放、回收;負責井下防塵監督、檢查,隔爆設施的安裝,各類鑽孔的施工,聯絡巷的充填治理,注漿係統的安裝、使用、維修和管路巡查工作,注膠、噴灑阻化劑等防滅火治理工作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井上下抽放係統的全麵管理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負責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維修及相關技術資料填寫、編製和保管等工作。
7.各掘進區隊
負責局部通風設備的安裝、撤除及風筒的吊掛、維護延接,負責除塵風機的安裝、撤除,負責風筒的日常接續和維護,按照職責範圍負責巷道的定期灑塵,負責各種防塵噴霧的安裝、使用和日常檢修,監測監控設備的日常維護,負責對掘進施工過程中瓦斯及自然發火隱患地點進行噴漿堵漏,並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其它通防治理工作。
8.采煤區隊
負責采煤工作麵各類防塵設施(過濾器、噴霧)的安裝、使用和日常檢修,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灑水降塵工作,監測監控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負責施工工作麵隅角木垛,必要時配合有關單位進行瓦斯及自燃發火的防治。
9.生產技術部
負責在工程 設計中為瓦斯防治裝備的安裝,布局提供便利條件。負責督促各采掘區隊嚴格落實通防瓦斯管理的各項 製度。
10.地測部
負責在地質說明書中對瓦斯的賦存及湧出情況、影響自然發火的地質構造等情況進行預測,並及時提供給通風部門和有關單位。
11.機電部
負責配合掘進單位搞好井下風機切換開關的管理和維修,配合通防部門定期進行風機切換實驗並做好記錄,杜絕井下各類電器的失爆。
12.其他有關單位
負責職責範圍內所使用的各類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監測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二、通風係統管理
1.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改變礦井一翼或采區通風係統時,必須編製 安全技術 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2.巷道貫通及通風係統的管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⑴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施工單位必須製定貫通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⑵貫通前,通防工區必須編製巷道貫通的 安全技術措施,其內容包括通風係統的調整措施、瓦斯的檢查、通風設施的建築等,否則罰款100元。
⑶掘進單位必須在貫通前一天,通知通防工區,並明確在哪一個班次貫通,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⑷巷道貫通需進行通風係統調整時,通防工區必須派管理人員(分管區長、技術員)現場指揮係統的調整工作,待通風係統穩定後,通風管理人員方可升井,如造成氣體外泄或積聚 02manbetx.com ,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⑸巷道貫通係統調整完畢後,測風人員要全麵測定風量、氣體情況,升井後繪出通風係統圖,交通防部及分管通風的副總 工程師各一份,逾期不交,每次罰款50元。
⑹通風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填寫巷道貫通記錄,檢查時每發現一處未填,罰款100元。
3.日常通風係統的局部調整,通防工區在班前會必須詳細安排,並有安全注意事項及分工記錄,調整後應及時繪製係統圖並報送通防部、通風副總 工程師,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4.通防工區堅持定期召開通風係統 03manbetx 會, 03manbetx 係統管理方麵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製訂相應的措施並及時處理,對職能部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應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的,處以100-500元罰款。
5.加強通風設施管理,保障通風係統穩定。大型機電設備及設施需通過風門,影響係統穩定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個班次通知通防工區,屆時通防工區派專人做好通風設施的維修和恢複工作,否則對責任單位或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6.在通風係統的調整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影響範圍內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查及巷道風量的測定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否則處以100-500元罰款。
7.采掘工作麵、膠帶輸送機巷、火藥庫都必須采用獨立通風,發現一次不合理的串聯通風,都必須由通防部會同有關單位組織人員進行 03manbetx 。按事故原因,對責任者罰款300元。
8.嚴禁盲巷(超過6m不通風的獨頭巷道)的產生,對已產生的盲巷除由責任單位及時封閉外,還要由通防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03manbetx ,並對責任者罰款300元。
9.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風地點必須按規定要求配風,保證風速、風量、氣體濃度符合規定,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10.井下風量調節窗不得隨意調節,發現調節窗被隨意調節的,罰責任者500元。
11.測風員應按規定要求對井下供風地點測風並及時填寫記錄,否則,罰責任者50元。
12.風門損壞不及時修複、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隨意拆卸通風設施影響供風的,發現一處罰責任者1000元,損壞通防設施,罰責任者1000元。
13.各類通風設施的建築要符合措施要求。否則,罰責任者100-300元。
14.各類通風設施附近5m範圍內,要保持清潔,無雜物及積水、淤泥,禁止堆放物料,否則對責任者或單位罰款50-200元,並限期處理。逾期不處理加倍處罰。
三、防治瓦斯管理
15.各采掘單位現場施工時,必須按 標準懸掛瓦斯便攜儀,一旦瓦斯超限,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出,並及時彙報有關部門,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重大責任追究。
16.井下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每發現一次罰責任者300元。發現無 計劃停風後,掘進單位要執行好恢複通風 安全措施,並將情況報告通防部和調度室。否則,罰責任者100-200元。
17.無論何種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局部通風區域內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全部撤出;在巷道內距全風壓回風口不大於3m處打臨時柵欄或派專人在巷道口站崗,防止人員誤入。否則,罰責任者100元。需恢複通風時,必須由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後方準開風機供風,若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否則,罰款200元。
18.需長期停工的局部通風地點,由通防工區負責於24小時內在巷道門口3m內打臨時密閉。否則,每拖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
19.瓦斯排放嚴格按分級 管理 製度及排放措施執行。一處做不到,罰責任者100元。
20.瓦斯檢查員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檢查次數、內容對設點進行檢查,必須做到“三對口”,否則罰責任者50元。
21.嚴禁任何人進入盲巷(措施規定的檢查氣體人員除外)。違者罰款100-300元。
22.“一炮三檢”記錄本不按規定及時以舊換新,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元。
23.井下人員不隨身攜帶自救器、不會使用,罰款50元。按規定要求應佩帶便攜儀而未戴者,罰款100元。
四、局部通風管理
24.掘進單位在正式開工前,根據措施的要求將局部通風機安裝在通防部指定位置,通防工區提前做好係統的調整工作。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5.施工單位必須按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要求,安裝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安裝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要求,否則,每處罰款100-300元。
26.井下所有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風筒自動切換供風,同時實現局部通風機的地麵遙訊,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27.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 管理 製度,牌板內容由施工單位每班填寫一次,施工單位負責風筒的延伸、吊掛維護和質量 標準化工作,且每班必須有兼職局部通風機司機(局部通風機看護工),一項做不到對責任單位罰款100-200元。
28.局部通風地點,由施工單位憑領料單到通防工區領取風筒,通防工區必須嚴格按照“有舊不用新”的原則進行風筒發放,風筒應保證完好、無破口。完工後,施工單位需及時將風筒交回通防工區或運至通防工區指定位置,否則,罰款100-500元。
29.臨時停工地點,原施工單位每班必須安排人員看管通風機,並按規定填寫風機管理牌板。否則,每班罰責任單位100元。
30.掘進工作麵采用壓入式通風時,風筒出風口距迎頭的距離煤巷不得大於5m,岩巷不得大於10m,不符合規定的,每項罰款50元。隨意損壞風筒影響風量時,罰責任者50-300元。放炮、運輸、噴漿等工作不負責任損壞風筒,罰款50-500元。
31.對風筒漏風(末端20m除外)、吊掛不符合規定要求等問題,施工單位應在當班或一個圓班內處理好。否則,每處罰責任者50元。
32.風筒出現死彎、異徑風筒無過渡節、接頭沒反壓邊以及風筒花接的,每處罰款20元。
33.一台局部通風機隻準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否則,罰責任者100元。因工作需要,一台風機在向一個掘進頭供風的同時,可以再向另一個非掘進作業地點供風,但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否則,罰責任者100-500元。
34.當風筒損壞導致迎頭風量不足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作業,待風筒修複完好後,方可恢複作業,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35.備用風筒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每節對責任者或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五、防治礦井火災管理
36.采區 設計需有明確的防治自然發火的 設計並建立防火監測係統和自然發火預測預報 製度,否則,對責任者罰款100-300元。
37.采掘工作麵順槽內禁止在外側施工峒室,防止鄰近區段工作麵順槽掘進與其貫通時,留下通防隱患。工作麵開切眼,停采線位置確需在外側施工峒室的,施工完畢後,技術部必須及時填入《采掘工程平麵圖》,並保管好資料備查;工作麵推進至該硐室前由采煤區隊進行封閉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38.嚴禁尾隨采煤工作麵後部沿空掘進(即前采後掘)。確因接續緊張,必須安排前采後掘時,其掘進迎頭距采煤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39.凡回采後通往采空區的溜煤眼,由使用單位用不燃性材料填滿,將溜煤眼下口放煤壓杆卸掉,並將溜煤眼上口臥至實底,然後用“工”字鋼或鐵路排嚴,用水泥砂漿覆蓋封嚴,封堵後的溜煤眼必須達到嚴密不漏風,並經安監處和通防部驗收通過。通防工區負責對溜煤眼進行編號,定期進行防滅火檢查。達不到上述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40.采煤工作麵采過後的各類管孔必須由通防工區及時封堵,有水的要采取安設“U”形管或采取其它防火、泄水兼顧的措施,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
41.頂煤厚度超過0.5m的放頂煤順槽巷道,在掘進或巷修過程中,要加強支護(錨網、超前錨杆等)防止頂煤垮落、鬆散,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
42.巷道頂煤厚度超過0.5m,且破碎嚴重的,必須采取將頂板噴漿堵漏,然後向頂煤壓注凝膠或其它高分子材料的防火措施。噴漿時,必須將頂板封堵嚴密,並經安監處、通防部、通防工區、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壓注凝膠。由於工作質量問題導致發火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
43.沿空掘巷的采空區一側,煤皮出現裂隙、片幫地點,通過聯絡巷、躲避峒與采空區溝通地點,必須按措施要求進行噴漿堵漏處理,或采取其它措施封堵漏風,否則,對責任單位處以200-500元罰款。
44.防滅火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對密閉、臨時密閉、采區回風道、工作麵回風隅角、回風巷等地點定期進行有關防滅火項目檢查。一處(次)達不到標準要求,罰責任者50元。
45.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內備用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須及時補充。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46.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橡膠水、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及時由專人送地麵處理,不準亂放亂扔,否則,罰責任者50元
47.穿化纖衣服下井者,罰款500元。
48.井下絞車房、變電所、膠帶輸送機巷等地點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齊全有效。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
49.井下燒焊時,必須按《 煤礦安全 01manbetx 》的有關要求製定措施並嚴格執行。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50.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漏漿、跑漿、潰漿事故,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51.采煤工作麵自停采之日起必須在45天內完成永久性封閉,每延後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
六、礦井綜合防塵管理
52.井下各地點防塵設施的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⑴采煤機內外噴霧裝置、工作麵架間噴霧、放煤口噴霧,刮板輸送機、破碎機、轉載機、皮帶機的噴霧裝置、工作麵清水泵進水口處的過濾器,由綜采工區安裝、使用、維護。
⑵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的淨化水幕由綜采工區安裝、使用、維護;隔爆設施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綜采工區負責維護。
⑶掘進巷道的防塵水幕、轉載點噴霧由掘進單位負責安裝維護。掘進巷道隔爆設施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掘進單位進行日常維護。
⑷各固定皮帶巷的噴霧及三通閥門由皮帶工區負責安裝、維護,並保證完好、使用正常。
⑸對不按此分工操作,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責任單位每次罰款100-500元。
53.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鋪設防塵供水管路,每缺少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54.防塵供水管路中必須安設支管和閥門,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並配備消防軟管,其它巷道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每缺少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55.防塵管路要安設平直,距地麵高度符合規定要求,吊掛牢固,拐彎處設彎頭,不拐死彎,無漏水現象,一處不符合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56.防塵用水水源充足,地麵貯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3的水量,發生供水不足事故,由安監處、通防部組織分析,對責任者或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57.井下應安水質過濾器的地點未安裝使用,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58.按照規程的要求,在井下有關巷道中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否則,對通防工區每處罰款500元。隔爆設施不符合標準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59.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采煤機外噴霧應安裝使用負壓二次降塵裝置或高壓荷電噴霧裝置。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0.掘進機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水壓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水壓小於3 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1.采掘設備內、外噴霧要完好(原無內噴霧的除外),霧化程度高,不堵塞,外噴霧能封閉截割產塵部位。否則,每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62.采煤工作麵巷道入口處進水管路中、裝載機和泵站前、掘進工作麵在掘進開門點附近進水管路中、進水管路前端均要安裝水質過濾器,過濾器要質量可靠並可反衝洗,過濾網不低於120目,一處不符合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3.采掘工作麵防塵供水管路上要安裝壓力表,壓力表距工作麵不大於300米,一處不符合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64.測塵員每半月測定一次粉塵,粉塵中遊離SiO2的含量,粉塵的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測塵結果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提供。不按規定測定或結果報送不及時,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65.對巷道內的積塵要定期進行衝刷。嚴格按照職責範圍及通防部下發的規定執行,否則每處每次罰款500元並扣績效考核0·5分。
66.采掘工作麵正式開工前,必須按規定安設防塵設施,且齊全有效。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67.放炮前後要對放炮地點30m範圍內巷道周邊進行衝洗,扒裝前要對爆落的煤矸灑水滅塵。否則,罰責任者50元。
68.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每少用一個,罰放炮員20元。
69.井下嚴禁幹打眼。否則,每發現一次,罰責任者1000元。
70.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要按標準設置淨化水幕、放炮自動噴霧,放炮噴霧距迎頭不超過30米;各轉載點要按規定設置噴霧,扒裝機轉載點應安設相對固定的噴霧裝置,噴嘴不少於2個;錨噴巷道需采取潮料噴漿,安設除塵風機或水射流除塵風機;安設位置和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罰責任單位200元,不正常使用,每次罰款100元。
71.放炮員、移支架工、放炮工、錨噴工等在工作中接觸粉塵時不戴防塵口罩,罰款10元/人(次)。
72.供水管路漏水不及時處理,罰款50元。因處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的,罰責任者200元。
七、安全監測管理
73.安裝安全監控設備前,采煤和掘進等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 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申請並送達通防工區。使用單位根據斷電範圍,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高壓電源及控製線。工作麵正式生產後,安全監控係統仍未布置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74.安全監測工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氣樣按要求對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瓦斯斷電儀等裝置進行一次調校,其它傳感器每月至少按照要求調校一次,保證裝置各項指標符合規定,出現漏檢、漏校一次罰款100-500元。
75.當瓦斯監控裝置出現故障時,通防工區值班人員應在8小時之內派人進行維修,裝置故障期間必須采取人工監測等 安全措施,對於因個人原因延誤處理時間的一次罰款200-1000元。
76.分站、傳感器及電纜等安全監控設備安裝完畢後,由通防工區彙同使用單位驗收交接,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和使用,對需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源箱及電纜等裝置,由施工單位負責按規定移動,對於維護裝置、儀器不力或故意損壞裝置、儀器的,視具體情況罰款200-1000元,故意損壞設備無法修複的對使用單位給予設備本身3倍以上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77.井上、下主傳輸線路無故造成通訊中斷或線路故障的,給予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
78.施工單位因噴漿、放炮等原因造成線路中斷、分站、電源和傳感器損壞的罰款200-1000元。
79.采掘單位在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繳回或回收安全監控裝置、儀器和電纜,對於不及時回收或回收數量不夠的罰款200-500元。
八、瓦斯抽放管理
80.井上下瓦斯抽放係統由通防工區統一管理,按文件要求定期進行倒泵實驗及正常的維護管理。
81.抽放泵及抽放管路由通防工區負責安裝或延接,切實保證安裝質量,否則每處罰款500元。
82.對於故意破壞各類抽放設施的,每次罰責任者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
83.對於因設備檢修不力造成抽放泵停止運轉,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並罰責任者200元。
84.各種記錄資料不齊全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九、考核及獎勵
85.月度出現瓦斯積聚及以上事故,自然發火事故,煤塵堆積事故,通風係統異常,對安監處、通防部、通防工區、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處以200-500元罰款。
86.每月底由安監處統一彙總各類罰款,並交計財部執行。87.每季度獎勵由通防部做表,分管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
把關審批,財務部執行。
88.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