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2:31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監測裝置使用
管理
製度
為切實作好我公司的
安全監測監控工作,利用好
安全監測係統,依照《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和集團公司《礦井安全監控係統
管理規定》執行辦法,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
製度,具體如下:
概述
KJ90
煤礦安全監測係統作為整個礦井綜合信息的一部分,主要用於
煤礦井上下的各類環境參數和主要設備開停參數的監測,及時準確地控製和防止瓦斯
02manbetx.com
,保證
煤礦安全生產和提高生產效率。並可與其他係統彙接連網,從而形成全礦監測信息
管理中心,實現數據的網上共享。
一、係統設置
(一)中心站設置
1.中心站設置是依照《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和“集團公司《礦井安全監控係統
管理》執行辦法”的要求設在通防工區,配有兩台監控主機,正常情況下一台工作一台備用,當在用監控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機啟動實現雙機切換。一台AC220V/2KVh穩壓不間斷電源,始終保持係統安全可靠的工作,當電網停電時保持係統連續運行2小時以上。係統可生成動、靜態模擬圖形、數據表格、曆史曲線等各類監測數據。
2.通防工區作為監測係統的一級用戶設有監測終端,並將通過公司局域網經網絡TCP/IP協議授權,能及時準確的接受中心站的各類數據,並可打印輸出各類報表。公司各級領導及主要業務部室也可從網上下載各類監測數據,及時準確的了解各類監測信息。
(二)傳感器設置
1.傳感器的設置依照《煤礦
01manbetx
01manbetx
》和集團公司《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管理規定》的要求,分別在各采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設置瓦斯傳感器和風速傳感器,風速傳感器的設點要求安設在測風站。風井風峒內設有壓力傳感器,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應設有開停傳感器,主要風門設有風門開關傳感器,被控設備開關的負荷側設有饋電狀態傳感器。
2.采煤工作麵回風巷設有瓦斯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瓦斯傳感器安設在工作麵回風巷距回風隅角不大於50米處,距頂板(頂梁)不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垂直懸掛,溫度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懸掛在距工作麵回風口大於10m處.
瓦斯報警濃度:CH4
1.0%.
斷電濃度:CH4
1.5%
斷電範圍: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複電濃度:CH4〈1.0%
3.煤巷和半煤岩和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設置瓦斯傳感器,工作麵風流中瓦斯傳感器應在距迎頭小於20米,距頂板(頂梁)不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垂直懸掛,沿空掘進巷道還應在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設置瓦斯傳感器,傳感器應設在距回風口10—15米的頂板正確懸掛。
瓦斯報警濃度: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
1.0%
回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
1.0%
瓦斯斷電濃度: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
1.5%
回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
1.0%
斷電範圍: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複電濃度: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1.0%
風流中瓦斯傳感器:CH4< 1.0%
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3—5米處必須安設瓦斯傳感器
瓦斯報警濃度:CH4
0.5%
瓦斯斷電濃度:CH4
0.5%
斷電範圍: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複電濃度:CH4<0.5%
安裝使用
1.安裝安全監控設備前,采煤工作麵設備安裝單位和掘進等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
01manbetx
和
安全技術
措施提出申請並送達通防工區監測班,領取安全監測設備,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
2.安全監控設備在安裝配電係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通防工區安全監測班負責裝置的調試和調校工作。
3.安全監測設備的工作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並由機電部門提供專用開關控製供電。
4.煤礦安全監測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不準與其他動力、電話電纜相連接或移做他用。
5.分站、傳感器、直流電源箱及監測電纜等安全監測設備,由所在采掘區隊的區隊長、
班組長負責管理和使用,對須經常移動的傳感器、電源箱及電纜等裝置,應由使用單位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6.與安全監測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均由管轄範圍內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在拆除、檢修或改線時必須與通防工區聯係,並共同處理,機電部門人員現場實施,安全監測人員在現場監護。
7.炮掘工作麵爆破前,掘進
班組長應將甲烷傳感器撤出,防止爆破時崩壞,爆破結束後,
班組長應及時將甲烷傳感器移到規定地點。
8.安全監測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和校正,每月至少一次。通防工區安全監測人員每隔7天必須使用
標準氣樣和新鮮空氣樣按要求對瓦斯傳感器調校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調校。安全監控裝置使用和有關關聯電器設備管轄單位應積極配合,並負責關聯電器設備的現場管理。
9.監測值班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
10.通防工區安全監測值班人員,當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出現故障時,在8小時之內派人維修,故障期間必須采取人工監測等
措施,其他傳感器24小時內完成,並填寫故障登記表。
11.安全監測工下井時應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便攜式甲烷監測報警儀或光學瓦斯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將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人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
措施,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進行調校完畢。
12.安全監測監控裝置使用單位在停用後,應有領取單位及時回收並在一周內及時繳回。
13.安全監測監控裝置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運到井上全麵檢修。有特殊送檢要求的裝置或設備按規定送檢。
14.凡經大修的傳感器,必須經計量鑒定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
15.通防工區安全監測值班人員必須每天打印安全監測日報表,並報通防工區值班人員審核、總經理和礦總
工程師審閱。
上一篇:
通風設施管理及檢查製度
下一篇:
安全監控係統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