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電工作票簽發權限和規範停送電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29 13:03
來源:本站原創
停送電工作票簽發權限和規範停送電
製度
由於工作需要,高低壓供電係統的停送電工作票簽發情況公布如下:
一、35KV級及以下電網:機電副總經理、機電副總
工程師、機電部部長、水電暖工區區長
二、中央變電所10KV級~采區變電所(配電點)低壓電網:機電部、機電工區、水電暖工區技術人員
三、35KV變電所10KV級~地麵其它變電所高低壓電網:機電部、機電工區、水電暖工區技術人員
原則上各工區具有簽發權限的領導負責本工區所屬變電所停送電工作票的簽發,無特殊情況不得越級簽發。今後無論何種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按照《電業
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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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執行“兩票三製”。井上下低壓電網的停送電執行“變電所第二種工作票”,並由工區簽發人(值班領導)在備注欄注明停電影響範圍,由調度室負責通知受影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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