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損壞賠償
製度
1.凡我公司下井人員有固定礦燈一盞,並統一編號。
2.外來人員如需礦燈必須由調度室證明,憑借條領取備用燈。
3.礦燈必須保持清潔,燈頭鎖緊固,不準任意開啟,發現損壞燈頭鎖罰款10元。
4.嚴格執行罰款
製度,值班充電工和用燈人員,無故損壞礦燈,按其損壞程度賠償,丟失礦燈一盞罰款50-100元。
5.無故晚交燈2小時罰款10元,晚交3-8小時罰款30元,晚交超過8小時罰款50元(特殊情況由工區、調度室證明除外)。
6.下井人員因工作失職丟失燈鎖或鑰匙的,罰款10-20元。
7.各區隊應配合運轉隊作好礦燈的
管理工作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