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員培訓教案
(一)、煤礦安全生產及瓦斯治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一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如《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勞動法》等。
二是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如《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等。
三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關於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有關勞動保護、職業安全、礦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規。如《××省礦山安全實施辦法》等。
四是國務院主管部委、地方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安全生產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如《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救護01manbetx 》、《爆破01manbetx 01manbetx 》、《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等。
(三)、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1、《安全生產法》
⑴《安全生產法》於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於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⑵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02manbetx.com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⑶頒布《安全生產法》的意義:
①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安全監察和依法行政的需要;②預防和減少02manbetx.com ,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③依法製裁安全生產違法犯罪的需要;④建立和完善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係的需要。
⑷《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享有下列安全生產權利:
①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②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知情權;③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④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⑤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⑥建議權;⑦獲得符合管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權;⑧獲得安全教育和培訓權利。
⑸《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義務:
①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②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的義務;③接受培訓、掌握安全技能的義務;④發現02manbetx.com 隱患及時彙報的義務。
⑹《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的追究: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有行政處分、個人經濟罰款、限期不擔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降職、撤職、處15日拘留等;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礦山安全法》:
⑴《礦山安全法》於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於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⑵立法目的:防止礦山安全02manbetx.com ,保護礦山職工的人身安全,促進采礦工業健康發展,健全礦山法製。
⑶主要內容:
①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②礦井的通風係統,供電係統,提升、運輸係統,防水、排水係統及防火、滅火係統,防瓦斯和防塵係統必須符合礦山01manbetx 01manbetx 和行業技術規範;③礦山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④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⑤礦山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持證上崗等。
3、煤礦01manbetx :
現行《煤礦01manbetx 》(2006年版)於2006年10月25日,由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局會議通過並修改,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的: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02manbetx.com 。
第二章、煤礦生產基礎知識
(一)礦井地質基礎:煤是一種可燃燒的“石頭”。它是由古生物遺體沉積在沼澤環境後,在高溫、高壓條件下再經過一係列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而生成的。煤的形成可分成兩個階段:
1、泥炭化階段:古生物遺體被搬運到地表較低的湖泊沼澤環境中沉積。由於被水淹沒、浸泡、大大地減少了與空氣中氧氣 的接觸,在厭氧細菌的分解活動下逐漸形成泥炭。
2、成煤階段:當泥炭形成後,由於地殼繼續發生沉降,泥炭層很快被其它沉積物所掩蓋。這樣,泥炭才能保存下來。隨著地殼的進一步沉降,泥炭層下降到地下較深的地方,它上麵覆蓋的沉積物愈來愈厚。在壓力和地溫的共同作用下,原來疏鬆、多水的泥炭愛到緊壓、脫水、膠結、聚合、體積大大縮小,結果地殼變成最初的煤——褐煤。
3、煤的埋藏特征:煤層是我們的開采對象,我們最關心的是煤層的埋藏特征。煤層埋藏特征包括煤層的厚度、結構、傾角及穩定性等,這些特征和我們的采煤方法及安全有很大的關係。
4、煤層的結構:根據煤層中有無較穩定的矸石層,可將煤分為兩類,即簡單結構和複雜結構層。
5、煤層的厚度:指煤層頂底板之間的垂直距離。根據開采技術特點,煤層按厚度分為以下3類:
薄煤層 < 1.3m 中厚煤層: 1.3m~3.5m 厚煤層 >3.5m
6、煤層的傾角:是指煤層相對水平麵的夾角。根據傾角大小將煤層分為以下4類:
近水平煤層 <8° 緩傾斜煤層 8°~25°
傾斜煤層 25°~45° 急傾斜煤層 >45°
(二)礦井開拓方式:在煤(岩)體中采用一定的破岩手段將部分岩石破碎下來,形成掘進空間,接著對這個空間進行支護的工作叫巷道掘進。根據掘進中的機械化程度,可將巷道掘進分為以下兩種:
鑽爆法掘進:鑽爆法掘進是利用打眼爆破的方式將岩石破碎下來的掘進方法。其掘進方式工藝如下:
1、鑽眼放炮:(1)鑽眼,(2)裝藥、放炮;
2、通風排煙;3、裝岩;4、掘進岩石運輸;5、掘進巷道支護;6、綜合機械化掘進(綜掘工藝):(1)破岩,(2)裝岩及運輸,(3)掘進機的行走機構。
(三)采煤技術:
1、巷道淨斷麵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安全設施及設備安裝、檢修、施工的需要,並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運輸巷道和主要風巷的淨高,自軌麵起不得低於2m。(2)采區內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淨高不低於2m,薄煤層內的不得低於1.8m。
2、采煤工作運輸巷、回風巷及區內的溜煤眼等的淨斷麵或淨高、由煤礦企業統一規定。巷道淨斷麵的設計,必須按支護最大允許變形後的斷麵計算。
3、運輸巷兩側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新建礦井、生產礦井新掘運輸巷的一側,從巷道道碴麵起1.6m的高度內,必須有寬0.8m(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於1.8m;巷道另一側的寬度不得小於0.3m(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為0.5m)。巷道內安設輸送機時,輸送機與巷幫支護的距離不得小於0..5m;輸送機機頭和機尾處與巷幫支護的距離應滿足設備檢查和維修的需要,並不得小於0.7m。巷道年7移動變電站或平板車上綜采設備的最突出部分,與巷幫支護的距離不得小於0.3m。
第三章、爆破基礎知識
一、爆破的基本理論
(一)、炸藥的基本概念
1、炸藥爆炸三要素
⑴反應過程大量放熱。放熱是化學反應得以自動高速進行的首要條件,也是炸藥爆炸對外做功的動力。
⑵反應過程極快。這是區別於一般化學反應的顯著特點,爆炸可在瞬間完成。
⑶生成大量氣體。
2、炸藥化學變化的基本形式。
⑴熱分解,炸藥在常溫下或受熱作用時,會發生緩慢的分解並放出熱量,這就是熱分解。
⑵燃燒,炸藥在火焰或熱作用下可能引起燃燒。
⑶爆炸,當炸藥受到足夠大的外能作用時,會發生猛烈的化學反應。該反應以一種衝擊波的形式高速傳播,這就是炸藥的爆炸。
3、炸藥爆炸的穩定性傳播及其影響因素。
⑴傳爆,傳爆是指炸藥藥包由起爆到爆炸結束的過程中,爆炸反應在藥包中自行傳遞的過程。
⑵衝擊波和爆轟波,炸藥爆炸後,產生大量的熱能和氣體,形成了高溫、高壓、瞬間膨脹並高速行進的氣浪,這種氣浪具有極大的衝擊作用,即衝擊波。爆炸產生的能量高速的在炸藥中傳遞,並形成具有能量補充的特殊形式壓縮衝擊波,稱為爆轟波。
⑶爆速,爆速是指炸藥被起爆後,爆轟波在炸藥中傳播的速度。即傳爆速度,單位,米/秒。爆速是衡量炸藥爆炸強度的重要標準,常用炸藥的爆速在2500—7000m/s之間。
⑷影響傳爆穩定性的主要因素。①炸藥的性能與質量,②炸藥的密度,③炸藥的粒度,④藥柱直徑,⑤藥柱外殼,⑥炸藥傳爆的疳間隙效應,⑦起爆能。
(二)、炸藥的感度
炸藥在外界作用影響下發生爆炸的難易程度叫炸藥的敏感度(簡稱為感度)。即指炸藥對外界起爆能的敏感程度。感度的高低,通常以引起爆炸所需的最小外界能量來表示。所需外界能量小則感度高,反之則感受度低。引起炸藥爆炸的外界能量有:
⑴機械能:衝擊、摩擦、針刺、振動等產生的能量。
⑵熱能:加熱、火花、火焰、或灼熱物所發出的能量。
⑶電能:電熱、電火花產生的能量。
⑷光能:激光發出的能量。
⑸爆炸能:由爆炸產生的能量引爆炸藥。
炸藥的感度主要有以下幾種:①衝擊感度,②摩擦感度,③熱感度,④爆轟感度。
二、炸藥爆炸參數與性能
(一)、炸藥爆炸的熱力學參數。
1、爆熱:炸藥爆炸反應時釋放出的熱量稱為爆熱。單位是KJ/kg。
2、爆溫:炸藥爆炸時放出的熱量將爆炸產物加熱到最高的溫度稱為爆溫。單位用溫度(0C)表示。
3、爆壓:炸藥在爆炸過程中,產物的內在壓力分布是不均勻的,並隨時間變化而變化。當爆轟結束時,爆炸產物在炸藥初始體積內達到熱平衡後的流體靜壓值稱為爆壓。
4、爆容:單位質量的炸藥爆炸後生成的氣體產物在標準狀態下的體積稱為爆容。單位是L/kg。
(二)、炸藥的安全性能
1、威力(爆力):即炸藥爆炸時作功的能力。它表示炸藥在介質內部爆炸時對其周圍介質產生的整體壓縮、破壞種拋移能力。
2、猛度:即炸藥的破碎作用。指在爆炸瞬間,爆炸產生直接對與之接觸的局部固體介質的破壞程度。
3、爆速:即炸藥爆炸時爆轟波沿炸藥內部傳波的速度。爆速主要取決於炸藥的性質與純度。
4、聚能效應:某特定裝藥形狀(如錐形孔、凹穴)可使炸藥能量在空間上重新分配,大大地加強了某一方向的局部破壞作用,這種現象稱為聚能效應。能產生聚能效應的裝藥稱為聚能裝藥。而其特定的裝藥形狀如錐形孔、凹穴等,稱為聚能穴。
5、傳爆:炸藥起爆後,爆轟波能以最大的速度穩定傳播的過程,稱為理想爆轟。在一般情況下,炸藥達到理想爆轟,但可能以某一速度穩定傳播爆轟波的過程,稱為穩定傳爆。
(三)、炸藥的安全性
炸藥的安全性指炸藥在長期儲存中,保持原有物理化學性質的能力,保持其物理性質不變的能力收物理安定性,保持其化學性質不變的能力叫化學安定性。
研究炸藥的安定性對製造、使用、儲存有實際意義。
物理安定性主要指炸藥的吸濕性、揮發性、可塑性、機械強度、結塊、老化、凍結、收縮等一係列物理性質。
炸藥化學安定性的大小,取決於炸藥的化學性質(化學物本身結構的強度、反應的能力等)及常溫下其化學分解速度的大小,特別是取決於貯存溫度的大小。
三、爆破作用和自由麵
(一)、爆破的內部作用和外部作用
1、爆破的內部作用和外部作用的表現形式。
裝藥爆破時,其爆破作用表現形式與埋置藥量和深度有關。對於一定裝藥量來說,若其在岩石內的裝藥埋置深度為(用W來表示)W1>W2>W3>W4。當W超過某數值WL(臨界抵抗)時,炸藥爆炸後,在自由麵上看不出爆破作用的跡象,爆破作用隻發生在岩體內部,這種爆破作用叫做爆破的內部作用。當W<WL時,裝藥爆炸後,爆破作用就顯露在自由麵,這種爆破作用稱為爆破外部作用。
2、爆破內部作用的形成。
當藥包在岩體中爆炸產生內部作用時,由於爆生氣體和在岩石中形成的應力波共同作用,以藥包為中心,岩石由裏向外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除在裝藥處形成擴大的空腔外,還形成壓縮區、裂隙區和震動區。
⑴壓縮區:在此區內岩石受到高壓作用,結構完全被破壞且被強烈粉碎,並產生較大的朔性變形。
⑵裂隙區:由於壓力下降,岩石不再被壓破碎,本身結構沒有發生變化,由於拉伸應力的作用,形成輻射狀的徑向裂縫和環形裂縫交錯的區域。
⑶震動區:岩石沒有受到任何破壞,隻發生震動,其強度隨距爆炸中心的距離增大而逐漸減弱,以致完全消失。
3、爆破漏鬥的要素及形式
⑴、爆破漏鬥的要素:當裝藥的最小抵抗小於臨界抵抗時,在岩石中爆破產生外部作用。除在裝藥周圍處形成壓縮區、裂隙區和震動區外,還將破碎岩石向自由麵方向拋出形成一個漏鬥形的爆破坑。這個爆破坑稱為爆破漏鬥。當采掘工作麵隻有一個自由麵時,一般均采用爆破漏鬥的方法,以增加自由麵,提高爆破效果。
⑵爆破漏鬥的形式:爆破漏鬥是工程爆破的基本形式,由於炮眼的裝藥量不同,爆破後產生的爆破漏鬥半徑和爆破作用指數也不同。根據爆破作用指數的大小,爆破漏鬥的形式有以下幾種。
①鬆動爆破:爆破後不形成顯著漏鬥,漏鬥內破碎的岩石隻發生隆起,沒有大量岩石拋擲現象,這種爆破叫做鬆動爆破。
②拋擲爆破:爆破後,炮眼附近破碎的岩石被拋出,其形成的漏鬥稱為拋擲漏鬥。拋擲漏鬥有標準拋擲漏鬥,加強拋擲漏鬥,減弱拋擲漏鬥。
(二)自由麵和最小抵抗線
1、自由麵的概念:自由麵是指某種介質與空氣接觸的界麵。爆破時,位於藥包附近被爆破的岩(煤)體與空氣接觸的界麵叫做爆破自由麵。
2、最小抵抗線的概念:從裝藥重心到自由麵的最短距離稱為最小抵抗線。
3、自由麵的作用:如在一個自由麵的情況下,用單個炮眼爆破時,隻產生一個爆破漏鬥,當有較多可利用的自由麵時,炸藥能量主要朝各個自由麵方向釋放,但一般以最弱麵為核心。
具有自由麵,是進行爆破工作的必要條件。一般自由麵越多,爆破效果越好,炸藥爆炸能量的利用率越高,炸藥消耗量越少。
4、《煤礦安全規程》對最小抵抗線的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工作麵有兩全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第四章 爆破器材
一、礦用炸藥
(一)礦用炸藥的分類和特性
1、礦用炸藥的分類
⑴按照主要組成成分分類:硝酸銨類炸藥、含水炸藥、硝化甘油類炸藥。
⑵按照應用範圍和使用條件分類:礦用炸藥按其是否允許在井下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使用情況,可分為煤礦許用炸藥和非煤礦許用炸藥(岩石炸藥和露天炸藥)兩類。
煤礦許用炸藥又稱煤礦安全炸藥,屬於煤礦許用炸藥的常用種類有煤礦銨梯炸藥、煤礦水膠炸藥、煤礦乳化炸藥和離子交換型高安全炸藥。
⑶按化學成分分類:單體炸藥和混合炸藥。
上述炸藥中,煤礦常用的炸藥有岩石銨梯炸藥、煤礦許用銨梯炸藥、含水炸藥中的岩石水膠炸藥和煤礦許用水膠炸藥、岩石乳化炸藥和煤礦許用乳化炸藥。在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
2、礦用炸藥及組分特性
⑴銨梯炸藥:1)、組成成分,①硝酸銨,②梯恩梯,③木粉,④石蠟和瀝青,⑤食鹽。
2)、銨梯炸藥的種類:①岩石銨梯炸藥,②煤礦許用銨梯炸藥。
⑵水膠炸藥:岩石水膠炸藥,煤礦許用水膠炸藥。
⑶乳化炸藥(重點講):乳化炸藥又稱乳膠炸藥,呈乳指狀,它是在水膠炸藥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含水炸藥。乳化炸藥是通過乳化劑的乳化作用,使原來互不相容的油水兩類物質,在大量無機鹽存在下形成一種油包水型乳膠,這種油包水型結構使乳化炸藥具有良好的抗水性能和爆炸性能。它主要由氧化劑、敏化劑、可燃劑、油包水性乳化劑和其它添加劑組成。
乳化炸藥可分為岩石乳化炸藥和煤礦許用乳化炸藥。
⑷被筒炸藥,⑸離子交換炸藥。
(二)、煤礦許用炸藥的基本要求。
1、在保證做功能力的條件下,煤礦許用炸藥的爆炸能應受到一定的限製,使炸藥爆炸後的爆熱、爆溫及爆壓符合安全等級要求。
2、煤礦許用炸藥反應必須齊全。
3、煤礦許用炸藥的氧平衡必須接近於零。
4、煤礦許用炸藥中必須加入消焰劑。
5、煤礦許用炸藥不能含有易於在空氣中燃燒的物質和外來雜物。
6、有較好的爆轟感度和傳爆能力,保證爆轟穩定。
(三)、煤礦炸藥安全等級及使用範圍(見表4-7)。
(四)、《煤礦安全規程》對煤礦許用炸藥的規定。
1、低瓦斯礦井的岩石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麵、半煤岩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3、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工作麵,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五)、礦用炸藥常見異常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
(六)、選用炸藥的注意事項。
1、煤礦銨梯炸藥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瓦斯的安全等級選用,不得將用於低瓦斯礦井的炸藥用於高瓦斯礦井。
2、含水超過0.5%的銨梯炸藥不得使用。硬化後,必須用手揉鬆方能使用。
3、有水和潮濕的工作麵,必須選擇抗水型炸藥。
4、煤礦水膠炸藥的安全性高於銨梯炸藥,但在使用、保管上應和銨梯炸藥同樣對待,嚴格按照瓦斯安全等級選用。
5、要注意炸藥外形的檢查,如發現藥卷出水,要盡快使用,如出水嚴重,要經過性能檢驗,再確定是否可繼續使用。
6、水膠炸藥爆炸性能隨溫度降低而下降,因此在0°以上使用為好。
7、各級煤礦乳化炸藥對瓦斯安全性應達到《煤礦許用炸藥井下可燃氣安全度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的規定。
8、運輸、保管和使用乳化炸藥時,不要擠壓和用鋒利物劃破。
二、礦用雷管
(一)、雷管的種類
雷管是起爆器材中最重要的一種,通常有火雷管、電雷管、非電雷管和無起爆藥雷管等幾種。
電雷管是一種用電流起爆的雷管。電雷管按照使用條件可分為:
1、普通電雷管。包括普通瞬發電雷管、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
2、煤礦許用電雷管。包括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二)、電雷管的主要結構與性能。
1、結構:電雷管主要由管殼、加強帽、電雷管裝藥、電引火裝置及延期裝置。
2、性能:①動作時間,②電雷管全電阻,③電雷管最大安全電流,④最小發火電流,⑤串聯準爆電流,⑥4ms發火電流,⑦起爆能力。
(三)、普通電雷管
1、瞬發雷管。通電後立即爆炸的電雷管叫瞬發雷管。組成元件:橋絲、引火劑、火管。
2、秒延期電雷管。通過足夠的電流,各雷管間隔數秒才爆炸的雷管,稱為秒延期電雷管。
3、毫秒延期電雷管。當通過足夠的電流時,各雷管間隔若幹毫秒後起爆的電雷管,稱為毫秒延期電雷管。
(四)、煤礦許用電雷管
1、煤礦許用電雷管和安全電雷管的技術特性
①煤礦許用電雷管盡量避免采用鐵殼和鋁殼,並不得使用聚乙烯絕緣爆破線。
②煤礦許用電雷管在副起爆藥中應當加入適量的消焰劑,或使用燃燒溫度低、氣體生成量少的其它物質。
2、煤礦瞬發電雷管
3、煤礦毫秒延期雷管及特點
①瓦斯引爆數:甲烷濃度9%,引爆數不大於1/25。
②延期時間:1-5段總延期時間不超過130ms.
③電阻:2m鐵腳線鎳鉻絲雷管的全電阻不大於6.3Ω。
④最小發火電流:不大於0.7A。
⑤20發串聯準爆電流:1.2A。
⑥安全電流:通過0.05A的恒定直流電流,持續5分鍾不得爆炸。
⑦錳度5mm鉛板穿孔不小於8mm。
(五)、《煤礦安全規程》對雷管使用範圍的要求
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在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2、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
3、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六)、礦用電雷管常見異常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
1、電雷管腳線裸露處表麵氧化,導致電阻增大,有時單個雷管電阻可達100Ω以上,從而使整個爆破網路電阻超過發爆器的能力,造成丟炮、拒爆。
2、雷管橋絲接觸不良、鬆動、折斷或電阻不穩定。這種情況往往使雷管電阻明顯增大,造成雷管不響或整合網路拒爆。
3、雷管外殼有裂縫、嚴重砂眼、無法引爆炸藥或使炸藥發生燃燒。
4、雷管進水,起爆藥受潮,易發生雷管拒爆或“膽響藥不響”的現象。
5、不同廠家、不同批的雷管同時串聯使用,電打火特性差異過大,造成串聯丟炮。使部分雷管拒爆。
三、發爆器
炸藥的起爆方法有電力起爆法和非電力起爆法兩種。煤礦井下隻能采用電力起爆法。
電力起爆法是利用電能使雷管爆炸,進而起爆炸藥的起爆方法。
(一)、《煤礦安全規程》對起爆電源的規定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
2、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撥出,摘掉放炮母線並扭接成短路。
3、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煤工作麵,嚴禁在同一個工作麵使用兩台放炮器同時放炮。
(二)、晶體管電容式發爆器
①檢查,②使用,③保管。
(三)、MFBB型發爆器
①特性,②使用方法,③注意事項。
(四)、發爆器常見異常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
1、發爆器有裂縫或螺絲未固緊。2、發爆器輸出電能過小或充電時間過長。3、發爆器接線柱鏽蝕、滑絲。4、發爆器開關失靈。5、發爆器內部由於受潮或其它原因,造成串電漏電。6、氖氣燈不亮。7、主電解電容被擊穿,無法使電壓、電流升到正常值,導致輸出電能不足,造成網路內的雷管部分或全部拒爆。
四、爆破網路檢測儀器
(一)《煤礦安全規程》對爆破網路檢測的要求
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2、《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
五、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各種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係統、起爆藥和爆破劑都稱為爆破器材。為了確保安全,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要特別注意爆破器材的儲存和保管工作。按照爆破安全規程,建立爆破器材庫,並要有專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嚴禁將爆破器材分發給承包戶或個人保存。嚴防炸藥變質、自爆或被盜竊而導致重大事故。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
爆破器材庫分為礦區總庫和地麵分庫。總庫專對地麵分庫或井下爆破器材庫供應炸藥,禁止從總庫將炸藥直接發放給爆破作業人員。
礦區總庫存儲的炸藥不得超過本單位半年生產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過一年生產用量。
地麵分庫存儲的炸藥不得超過本單位3個月生產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過半年生產用量。
井下爆破器材庫存儲的炸藥為3天生產用量,起爆器材為10天生產用量。
(二)、爆破器材的保管
爆破器材保管員要經常檢查以下內容:①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規定。②爆破器材是否受濕、受熱或分解變質。③經常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④消防設備是否齊全和有效。⑤防雷設施是否可靠。
(三)、爆破器材的運輸
(1)同時運輸兩種以上爆破器材時,應當遵守表10—1的規定,但雷管應當裝在專用箱(盒、袋)內。
(2)從地麵炸藥庫向井下炸藥庫運送炸藥時,應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口上、下的把鉤工做好運輸準備,並且不得在交接班時間運輸爆破器材。
(3)護送人員一定要乘罐籠護送爆破器材下井,每層罐籠隻準搭乘兩人。運輸爆破器材的罐籠或吊桶裏,除放炮員或護送員外,不準無關人員搭乘。同時,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運送。
(四)、爆破器材的銷毀
爆破器材是否需要銷毀,應當經過庫房保管員和試驗人員的檢驗,不能把有效期作為惟一標準。經過檢驗確認失效或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及國家標準的爆破器材,必須登記造冊,編寫書麵報告,說明需要銷毀的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原因,以及計劃銷毀的地點和時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進行銷毀。
第五章 爆破作業安全技術與管理
一、井下爆破作業環境的管理
放炮前後原因,炸藥爆炸後通常不可避免地產生CO、CO2、NO、N02等有毒氣體,有時還可能產生H2S和SO2 。這些氣體對人體,在放炮地點20 m範圍內充分灑水,以便吸收、溶解放炮產生的部分有害氣體和煤(岩)粉塵,淨化空氣。放炮後,要加強通風。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後,爆破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不得在放炮後,立即頂著炮煙進人工作麵,以防發生中毒事故。
二、井下爆破人員的安全責任
1.井下爆破人員的基本要求
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麵,且必須持證上崗。爆破工、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必須同時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製”
2.井下爆破說明書的基本內容
(1)炮眼布置圖必須標明采煤工作麵的高度和打眼範圍或掘進工作麵的巷道斷麵尺寸,以及炮眼的位置、個數、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
(2)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使用的炸藥、雷管的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式和起爆順序。
(3)爆破作業說明書必須編入采掘作業規程,並根據地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及時修改補充。
3.井下爆破作業的基本要求
(1)采掘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時,不準裝藥爆破。
(2)裝藥前和緊接放炮前,瓦斯員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不準裝藥爆破。
(3)在放炮地點20 m以內,有未清除的煤、矸、礦車或其他的物體阻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不準裝藥爆破。
(4)炮眼內發現出水異常、濕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不準裝藥爆破。
(5)所有機器、工具和電纜等都必須在放炮前移出工作麵並應得到可靠的保護。
(6)放炮前,班(組)長必須布置人,在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道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
(7)雷管腳線的連接工作以爆破工為主,但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可以協助。放炮母線的連接、線路檢查和通電工作,隻許爆破工一人操作。放炮時,爆破工必須事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s才可放炮。
(8)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起爆。
(9)發爆器的把手(或鑰匙)或電力放炮接線盒的鑰匙,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不得轉交別人。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電力放炮接線盒內。
(10)放炮後,爆破工和班(組)長應當對放炮地點進行巡視,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爆等情況。發現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如果使用的瞬發雷管,炮響後即可把母線由電源上卸下走出掩護地點;如果是延期雷管,炮響後摘下連接在電源上的母線後,還應等待5min方可走出掩蔽地點。
(11)放炮時,發現炮不響,爆破工應從電源上摘下母線接成短路,等待一段時間(如使用的是瞬發雷管,需5min;如使用的是延期雷管,需15min以後方可帶上放炮器的把手,對不響的原因進行檢查。處理完損壞的部分後可以再行起爆。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由班(組)長親自撤出放炮警戒人員後,其餘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三、嚴格使用煤礦許用爆破器材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須經國家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取得煤礦安全標誌證書。
在煤礦井下的所有爆破作業工作麵,都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所使用的煤礦許用炸藥應由礦總工程師按礦井和爆破工作麵所處區域的瓦斯等級合理選用,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在井工煤礦的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ms。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和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麵應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麵,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兩台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在低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可采用反向起爆;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采掘工作麵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在高瓦斯礦井和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的實煤體中,為增加煤體裂隙、鬆動煤體而進行的10 m以上的深孔預裂控製爆破,可使用二級煤礦許用炸藥,但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四、正確執行放炮01manbetx
1.裝配起爆藥卷的安全規定
(1)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
(2)必須嚴格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斷雷管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
(4)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2.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長度的安全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 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 m,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l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 m。
(4)炮眼深度超過2.5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 m。
(5)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O.3 m。
(6)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 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 m。
3.爆破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煤、矸的安全規定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用於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於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隻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3)每次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每次爆破前必須灑水。
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的安全規定
(1)煤礦井下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2)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3)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特殊情況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後,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
(5)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6)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5.爆破過程中的其他安全規定
(1)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
(2)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3)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絡全電阻檢查。
(4)各礦對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必須定期對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進行校驗,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5)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
(6)發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7)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
(8)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起爆命令。
(9)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 s,方可起爆。
(1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現場交接清楚。
五、特殊情況下的放炮
1.巷道貫通
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麵相距20m(衝擊地壓煤層掘進工作麵相距30m)前,地測部門必須事先下達通知書,並且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瓦斯濃度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裝藥爆破。每次爆破前,在兩個工作麵必須設置柵欄和有專人警戒。
間距小於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爆破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除以上規定外,還應達到下述要求:
(1)測量人員在巷道貫通前,必須勤給中、腰線,鑽眼工和爆破工要嚴格按中、腰線調整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2)貫通爆破前,要加固貫通地點支架,背好幫頂,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頂埋人。
(3)距貫通地點5m內,要在工作麵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為進度的2倍,眼內不準裝藥,在有瓦斯工作麵,爆破前將探眼用炮泥封死。
(4)與停掘已久的巷道貫通時,還應在貫通前嚴格檢查停掘巷道的瓦斯、煤塵、積水、支架和頂板,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否則不準貫通。
(5)由班組長指派警戒人員,並親自接送。在班組長或班組長指定的專人來接以前,警戒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6)按預測位置應貫通而未貫通時,應立即停止掘進,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貫通措施。
2.遇老空區爆破
老空區往往積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氣體,如果不慎爆破掘通老空區,就可能發生突然湧水、人員中毒和瓦斯爆炸等惡性事故。因此,在接近老空區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爆破地點距老空區15m前,必須通過打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區的準確位置和範圍、瓦斯、積水及發火等情況,針對查明的情況,修正或調整安全措施,否則不準裝藥或爆破。
(2)穿透老空區爆破時,必須撤離人員,並在無危險地點爆破。爆破後,必須在查明老空區情況,確認無危險時才允許恢複工作。
(3)打眼時,發現煤(岩)變鬆軟、炮眼內出水異常、工作麵溫度驟高驟低、瓦斯量增大等異常情況,說明工作麵已臨近老空區,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爆破條件具備時才可以裝藥爆破。
(4)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3.淺眼爆破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臥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
(2)炮孔必須封滿炮泥。
(3)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並檢查瓦斯,瓦斯濃度超限不準爆破。
(4)檢查並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
(5)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風、水管路,電氣設備及其他設施,以防崩壞。
(6)爆破前,班組長必須布置好警戒並在現場指揮。
4.震動爆破
井巷揭穿瓦斯和煤突出的危險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都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采用震動爆破措施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編製專門設計。爆破參數、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範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2)震動爆破工作麵,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係統。
(3)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一指揮。
(4)震動爆破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雷管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5)應采用擋欄設施降低震動爆破誘發突出的強度。
(6)震動爆破應一次全斷麵揭穿或揭開煤層。如果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餘部分時(包括掘進煤層和進入底(頂)板2m範圍內),必須按震動爆破的安全要求進行爆破作業。
采取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後,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揭穿或揭開煤層後,在石門附近30m範圍內掘進煤巷時,必須加強支護。
5.接近積水區的爆破透水是煤礦五大自然災害事故之一。由於積水區資料不全或測量不準。
在接近積水區爆破時,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1)接近積水區時,要根據已查明的情況,編製切實可行的排放水設計和安全措施,否則禁止爆破。
(2)掘進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3)發現煤岩變鬆軟、潮濕以及炮眼滲水等異常情況,應停止爆破。如正在打眼時應立即停止鑽進,並不許拔出鑽杆,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六、爆破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一)早爆
1.雜散電流的防治
1)雜散電流的來源:
(1)架線電機車的電牽引網路電流經金屬物或大地返回直流變電所的電流。
(2)動力或照明交流電漏電。
(3)化學作用漏電。
2)雜散電流的防治:
(1)采用雜散電流測定儀測定雜散電流值,測量時間為0.5~2min。按規定,采用電雷管起爆時,雜散電流不得超過30mA。大於30mA時,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
(2)盡量減少雜散電流的來源,特別要注意防止架線式電機車牽引網路的漏電。
(3)確保電爆網路的質量。
(4)采用抗雜散電流電雷管。
2.靜電的防治
1)靜電的產生與危害。
2)防治靜電措施:
(1)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穿棉布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爆破材料要裝在具有耐壓和防衝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
(2)預防機械產生的靜電影響。 (3)采用抗靜電電雷管。
(二)拒爆
1.產生拒爆的原因
(1)爆破材料質量差,使用了不合格的雷管和炸藥。(2)電爆網路有問題。(3)電源有問題。(4)裝藥操作不當。
2.預防拒爆的措施
(1)經常檢查發爆器具,保持其良好性能。發爆器、爆破母線要執行專人使用,專人保管。
(2)實行雷管測試和炸藥檢查驗收製度,不合格的不領取。
(3)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裝藥的規定裝藥。
(4)做好爆破前的檢查工作,尤其是對連接網路、發爆器和爆破母線進行認真檢查。
3.拒爆的處理方法
(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流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的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殘爆和爆燃
1.發生殘爆和爆燃的原因
(1)在裝藥時裝了蓋藥和墊藥。
(2)裝藥時,炮眼內煤、岩粉未被清除,或因操作失誤,致使炮眼內藥卷受到阻隔或分離,影響了藥卷間的傳爆。
(3)裝藥時,藥卷被搗實,增加了藥卷的密度,降低了爆轟的穩定性。
(4)炸藥質量不好或變質,及因炮眼內炸藥受潮而失效。
(5)雷管起爆能力不足,起爆後炸藥達不到穩定爆轟,由於某些不利因素的影響致使爆轟中斷,產生殘爆或爆燃。
(6)在深孔裝藥爆破中,由於管道效應而將爆轟方向末端藥卷壓死造成拒爆或成為殘爆。
(四)放空炮
1.放空炮的主要原因
(1)充填炮泥的質量不好。
(2)炮眼的間距過大。
2.預防放空炮的方法
(1)充填炮眼的炮泥質量及充填長度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2)炮眼的間距和孔深要合理,並根據煤、岩層硬度和炮眼的角度選擇合適的裝藥量。
(五)緩爆
1.緩爆的原因
2.緩爆的預防措施
裝藥炮眼不響時,必須等到一定時間,才可沿線路檢查原因,進行處理。同時,一定要選擇質量合格的炸藥;起爆器充電要足;裝藥時按規定裝藥即可。
(六)炮煙熏人
炮煙就是放炮後產生的煙塵,它既包含炸藥爆炸產生的氣體,又包含爆炸產生的煤、岩粉塵。在炮煙濃度較大或長時間在含有炮煙的空氣中工作,人體不僅會吸入較多的粉塵,而且還會受到炮煙中一氧化碳、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毒氣體的嚴重毒害,往往會發生炮煙熏人事故。
(七)放炮崩人
1.放炮崩人的原因
(1)爆破母線短,躲避處選擇不當,造成飛煤、飛石傷人。
(2)爆破時未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爆破警戒的規定,誤傷進入爆破區的人員。
(3)處理瞎炮(拒爆)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程序和方法操作,致使瞎炮突響崩人。
(4)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等候進入工作麵的時間過短,或誤認為是網路故障而提前進入,造成崩人。
(5)未能防止雜散電流,造成突然爆炸而傷人。
(6)爆破製度執行不嚴,工作混亂,往往發生在工作麵有人工作時,另有他人用發爆器爆破,造成崩人。
1.炮煙熏人事故的原因
(1)所用炸藥質量低劣,變質嚴重,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炸藥爆炸反應不完全,有毒氣體生成量大。
(2)使用炸藥量過大,超過了通風能力,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迅速吹散炮煙。
(3)通風管理差,工作麵風量不足,炮煙不能及時排出,作業人員提前進入工作麵。
(4)掘進巷道長,炮煙長時間浮遊在巷道中,使作業人員慢性中毒。
(5)作業人員在回風巷內,距放炮地點較近,炮煙濃度大,人員未能及時撤離。
2.預防炮煙熏人的措施
(1)不使用質量不合格或嚴重變質的炸藥,並保證炮眼封泥的充填質量。
(2)一次爆破的炸藥量與通風能力相適應。
(3)掘進工作麵加強通風管理,風筒出風口距工作麵的距離要適當,確保放炮後能盡快排出炮煙,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場所。
(4)放炮後,在放炮地點20m範圍內要充分灑水,以便吸收、溶解放炮產生的部分有毒有害氣體和煤、岩粉塵,掘進工作麵要實施綜合防塵。
2.預防措施
(1)按《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的規定,爆破母線要有足夠的長度,躲避處的選擇要能避開飛石、飛煤的襲擊;掩護物要有足夠的強度,.
(2)爆破時安全警戒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如使用瞬發雷管,至少等5min;如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沿線路檢查,找出不響的原因,不能提前進入工作麵,以免炮響崩人。
(4)采取防止雜散電流的措施,避免因雜散電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
(八)崩倒支架
1.放炮崩倒支架的原因
(1)支架不符合質量、規格要求,放炮前未經檢查或檢查後未認真加固。
(2)爆破參數選擇不當,炮眼布置不合理,爆破後有大塊煤、矸拋擲方向偏離巷道中心線。
2.預防崩倒支架的措施
(1)加強支架架設質量管理,放炮前必須對不合格的支架進行加固,頂梁與柱腿要用背板插嚴背實,角楔要打緊,相鄰支架要用撐木撐緊或用拉條固定。
(2)炮眼間距、角度、眼數、裝藥量要符合爆破圖表的要求,不合格的炮眼必須重打,否則不能裝藥放炮。
(九)爆破引爆(燃)瓦斯和煤塵
1.爆破引爆(燃)瓦斯和煤塵的原因
(1)空氣衝擊波的發火作用。
(2)熾熱或燃燒的固體顆粒的發火作用。
(3)氣態爆炸產物的發火作用。
2.防止爆破引爆(燃)瓦斯和煤塵的措施
(1)在掘進工作麵爆破作業中,加強通風管理和瓦斯監測,防止瓦斯積聚。當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禁止放炮。
(2)要正確選擇炮眼深度,炮眼抵抗線及炮泥堵塞長度和質量,並按規定操作,防止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3)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采掘工作麵都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炸藥,並應按危險程度選用相應安全等級的煤礦炸藥。
(4)采取綜合防塵措施。
第六章、礦井通風與災害防治
(一)礦井通風:井下空氣成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麵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2、礦井需要的風量按人數最多時計算,每人每分鍾供給風量不得少於4m3;3、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係統;4、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主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的要求。
(二)礦井瓦斯防治
1、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
(1)加強通風,(2)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的瓦斯,(3)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4)瓦斯抽放
2、防止引爆瓦斯的措施:(1)防止明火,(2)防止出現爆破火焰,(3)防止出現電火花,(4)防止出現其他引火源
(三)礦井防滅火
1、礦井火災:是指發生在煤礦井下及地麵井口附近、威脅到礦井安全生產和井下人員安全的火災。
2、礦井火災的危害:
①產生高溫及有毒有害氣體如CO、CO2等不,在礦井火災中遇難的人員95%以上是因CO中毒而死亡;
②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③熾熱的火煙流經不同標高巷道而產生火風壓造成井下風流紊亂;④燒壞設備、支架和煤炭資源,造成停工停產。
3、預防礦井火災的一般規定:
①地麵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立方米的水量;②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曖;③井下嚴禁吸煙;④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等焊接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這項工作,每次都必須製訂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並由礦長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還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⑤井下和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地麵處理,不準亂放亂投。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⑥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並必須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⑦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⑧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四)礦井水害防治
煤礦井下生產要灑水滅塵、液壓設備需要水、井下防滅火需要水。所以,必須向井下供水。另處,礦井水必須排到地麵,否則會淹沒采掘工作麵。為此,礦井都建有供、排水係統。
1、礦井供水係統:在供水管道係統中,有大巷灑水、噴霧、防塵水幕。煤的各個轉載點都有灑水滅塵噴霧裝置,采掘工作麵機械設備供電係統等。
2、礦井排水係統:礦井水主要來自於地下含水層水、頂底板水、斷層水、采空區水及地表水的補給。在生產中必須排到地麵。為了排出礦井水,礦井一般都在井底車場處設有專門的水倉及主水泵房。主水泵房一般都有兩個,其中一個儲水、一個清理。
(五)頂板災害防治
1、普通機械化及炮采工作麵頂板控製:(1)金屬磨擦支柱、(2)單體液壓支柱、(3)HDJA型金屬鉸接頂梁、(4)π型梁、(5)單體支柱配合金屬頂梁支護方式。
2、綜合機械化工作麵頂板控製:(1)支撐式支架、(2)掩護式支架、(3)支撐掩護式支架。
3、掘進工作麵頂板控製
(1)棚式支護:棚式支護是煤礦準備巷道和回采巷道常見的支護形式。架棚材料有木材、鋼筋混凝土、工字鋼及U型鋼。架棚的形式是梯形棚和拱型棚等。
(2)錨杆支護:煤礦井下使用的錨杆有木錨杆、竹錨杆、錨噴支護、錨網支護、錨網噴支護、錨梁支護、錨杆鋼帶支護等。
第七章、礦工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一)井下發生各種災害事故自救、互救與避災方法
1、對中毒人員的急救方法。立即將傷員從危險區搶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的地點;立即將傷員的口、鼻內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保證傷員身上暖和。
2、對外傷人員的急救方法。如:對燒傷人員的急救要點是滅、查、防、包、送;對出血人員的急救;對骨折人員的急救。
3、對觸電人員的急救方法如:①、立即切斷電源;②、迅速觀察傷員的呼吸和心跳;③、若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應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擠壓。
(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
1、及時報告遇災情。對發生災變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應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地利用最近處的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礦調度彙報,並向事故地段發出警報,使工作人員盡快知道災情。
2、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合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時必須保持統一指揮和嚴密組織。
3、安全撤離。發生安全災害的撤退路線必須和當地實際情況,選擇安全的條件、距離最短的路線,能盡量迅速撤退危險區。
4、妥善避災。如無法撤退(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達到安全地點)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近地點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切忌盲動。
第八章、手指口述法
(一)、手指口述法的起源。
(二)、手指口述法的實施目標。
(三)、手指口述法的實施與執行。(四)、指手指口述法的推行意義和措施。(五)、手指口述法的作用。
爆破工“手指口述”操作要領
心想
眼看
手指
口述
確認
(√)
備注
安全
查看是否有隱患、是否定措施、是否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隱患源(點)、措施
無隱患、有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確認完畢
領取保管
查看炸藥和雷管的數量、品種,裝運情況
炸藥、雷管
檢查炸藥和雷管的數量、品種,並炸藥和雷管分開裝運,上鎖保管好確認完畢
裝配引藥
查看頂板支護情況,電雷管的接線情況,電氣設備及導電體、藥卷的準備情況
頂板、支護、電氣設備和導電體、電雷管、藥卷
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裝配引藥,可以用竹簽紮眼,電雷管從藥卷的頂部裝入,把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內,確認完畢
裝藥前
查看炮眼的布置、眼內的岩粉和頂板的情況,查看便攜儀的指示
炮眼、頂板、便攜儀
炮眼內的岩粉已吹幹淨,頂板安全,無危岩浮矸,經檢測,瓦斯濃度不超過1%,可以裝藥,確認完畢
裝藥時
查看腳線、炮棍正確使用情況,查看炮眼的情況,查看腳線、母線的連接情況,查看周圍帶電體
腳線、炮棍,炮眼、母線、周圍帶電體
正向裝藥,裝藥量、封泥長度滿足歸程要求,串聯連線,爆破母線避開帶電體,確認完畢
通電爆破
查看周圍的瓦斯濃度、設備工作狀態,查看降塵情況及警戒點到崗情況
便攜儀、迎頭、迎頭所有設備、人、噴霧簾、拉線、掛牌、爆破器
經檢測,爆破點附近20m範圍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可以爆破;迎頭後20m已經灑水降塵,已按要求執行
“三人連鎖放炮製”,各崗點警戒工作已到位,迎頭所以設備已停電,所以施工人員已撤出,噴霧已打開,爆破保管已設置,安全距離符合規定,爆破器與母線連接,充電,吹哨三聲,叫喊三聲,至少5秒鍾,然後引爆,確認完畢
爆破後
查看炮煙的發散和爆破情況
迎頭、便攜儀
炮煙散盡,關噴霧,堅持瓦斯不超限;經堅持,無拒爆、殘爆現象,可以進行下一道工序,確認完畢
說 明
⑴準備好爆破所需的工具。
⑵領取炸藥和雷管後,要認真檢查其數量、品種。
⑶將炸藥雷管分開裝、運,並上鎖保管好。
⑷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及幹燥的安全地點裝配引藥。
⑸裝配引藥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裝配引藥時要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⑹裝藥前要先查瓦斯後裝藥。
〔7〕連線前要先查看瓦斯後裝藥。
〔8〕連線後要做電爆檢查網絡全電阻檢查。
〔9〕嚴禁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做好牌子交接工作。
〔10〕接到班長下達的通電起爆命令後,吹口哨發出爆破警號,至少5秒鍾後通電起爆。
〔11〕爆破完後等炮煙散盡,爆破工要和班長、瓦斯員一起檢查瓦斯、頂板及爆破情況,拒爆和熄爆應按規定先進行處理。
放 炮 員 培 訓 班
( 教 案 )
培訓時間:2009年06月5日—25日
講 課 人 : 萬用澤 董 龍 張 波
培訓內容:
一、煤礦安全生產方針與法律法規
二、煤礦生產技術
(一)礦井地質基礎
(二)礦井開拓方式
(三)采煤技術
三、礦井通風與災害防治
(一)礦井通風
(二)礦井瓦斯防治
(三)礦井防滅火
(四)礦井水害防治
(五)頂板災害防治
四、礦工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一)井下發生各種災害事故自救、互救與避災方法
(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
五、巷道掘進及支護質量標準化要求
a、 巷道掘進
(一)鑽爆法掘進
(二)綜合機械化掘進
b、支護質量標準化要求
(一)可縮性支架支護工程質量標準化標準
(二)錨杆支護的工程質量標準化標準
(三)剛性支架支護工程質量標準化標準
(四)巷道的文明生產標準
六、巷修施工
(一)落底措施
(二)開幫、挑頂措施
(三)拆舊棚措施
(四)人力推車措施
(五)什麼是敲幫問頂?怎樣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七、手指口述法
(一)、手指口述法的起源。
(二)、手指口述法的實施目標。
(三)、手指口述法的實施與執行。
(四)、指手指口述法的推行意義和措施。
(五)、手指口述法的作用。
(六)、各掘進工種手指口述法。
2009年0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