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露天煤礦調度管理製度
第一篇 總則
為貫徹落實神東煤炭集團關於加強調度係統執行力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範調度係統業務流程和職責,強化調度作業計劃管理,提高調度係統會議質量,明確調度係統各類彙報製度,使整個生產過程均衡有效地進行,實現綜合平衡,礦調度室特修改和完善調度係統管理製度。
第一章 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及職責
第一條 調度室是統一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洗選、裝車、煤質、檢修等環節的指揮中心,對生產、洗選、裝車等正常運行實行綜合調度。
第二條 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以安全生產為中心,指揮各生產係統正常運行,組織和協調生產準備工作,全麵、均衡地完成各項生產計劃,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綜合平衡,及時反映和解決生產中的矛盾和薄弱環節,使整個生產過程均衡、有序地進行。凡涉及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第三條 礦調度室按照神東煤炭集團下達的月度商品煤生產作業計劃,編製本礦月度計劃並下達各生產單位原煤產量、商品煤產量(含洗選、裝車)、剝離、重點工程、檢修等月度計劃,並組織計劃兌現;編製並下達本單位月度作業計劃,並組織計劃兌現。參加上級和主持召開本單位月度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周例會、早調度會,基層調度室負責考核指導基層單位班前會。
第四條 對各安全生產重點環節實施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向領導彙報和通知相關部門。
第五條 貫徹“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監督重點安全隱患的整改,接收和上報各類安全02manbetx.com ,按照領導的指示做好應急處置。
第六條 調度工作要做到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級必須服從上級,根據生產需要和領導指示,有權調動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各單位必須堅決服從命令。
第七條 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的通知、通報、指示、指令、決議及時下達,並嚴格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督促和檢查計劃、生產、安全措施和領導指示的落實情況; 對基層單位有業務指導的義務和定期監督檢查的職責,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配合工作。
第二章 調度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第九條 礦裏要設立安全生產指揮機構,且要成立綜合調度室,配備專職調度人員,實行集團、基層兩級調度。在業務上,上級調度對下級調度有領導權,下級調度必須服從上級調度。
第十條 調度室要配備足夠的責任心強、綜合素質較高、應變和協調能力較強的調度人員,保證安全生產調度。
第三章 調度人員崗位責任製
第十一條 調度值班崗位職責
11.1 負責二十四小時調度值班工作,並完成班日安全、生產、外運、煤質、生產服務、生產輔助等方麵的協調平衡任務。
11.2 掌握作業計劃完成情況,並對班、日完成情況進行統計03manbetx ,檢查督促班、日計劃的完成,對重點工程重點調度,按時出日完成情況03manbetx 和報表。
11.3 負責安全生產調度工作,接到02manbetx.com 彙報,按神東煤炭集團《調度彙報製度》的規定逐級上報並通知相關單位、部門,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11.4 認真做好對上級的通知、指示、指令的接收和下達工作,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並跟蹤落實。
11.5 負責做好調度會記錄,並落實和督辦會議所定相關事宜。
11.6 負責調度辦公自動化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1.7 負責值班相關業務資料整理和存檔。
11.8 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條 調度綜合崗位職責
12.1 掌握安全、生產、外運、煤質、生產服務、生產輔助等情況,按旬、月、季、年編製完成情況綜合03manbetx 、報表及工作要點。
12.2 參與月度生產作業計劃的審定工作。
12.3 負責夏季“三防”、冬季“三防”預案和現場的檢查落實。
12.4 負責建立健全調度質量標準化要求的各類原始資料,完成調度統計工作,健全調度統計資料。
12.5 負責提出調度室內部人員學習培訓計劃,並抓好落實。
12.6 負責完成調度室各類材料的起草、打印、發放或上報工作;完成各類材料、文件的處理歸檔工作;負責各類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負責調度室設備和網絡維護工作;負責“五型”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調度室日常事務工作。
12.7 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條 主任崗位職責
13.1 負責調度室的全麵管理工作。
13.2 協助分管領導協調平衡安全生產、外運等工作,確保計劃任務的完成。
13.3 負責組織調度會議和各類協調平衡會議,對影響安全生產、施工及外運的問題要及時進行協調解決,並參加集團產、運、銷等有關會議,對會議有關安排和決議負責貫徹落實。
13.4 負責對領導及上級部門的指示、指令、通知組織實施工作,並做好向領導及上級部門的請示彙報工作。
13.5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條 副主任崗位職責
14.1 協助主任搞好日常調度管理工作。
14.2 掌握生產、施工動態,組織協調完成班、日、旬、月計劃任務。
14.3 負責協調平衡基層反映的有關問題。
14.4 負責停電、停水及設備檢修等有關事宜的審批工作。
14.5 負責調度室內部業務學習和培訓的實施工作。
14.6 負責調度室內部業務建設管理工作。
14.7 負責早調度會安排有關事宜的檢查落實工作。
14.8 負責調度室人員工作情況的考核工作。
14.9 負責調度室風紀、衛生管理工作。
14.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五條 分管內業崗位職責
15.1 協助主任負責調度業務範圍內的技術及有關工作。
15.2 掌握采剝部署平衡,安排采剝正常接續。
15.3 負責基層及現場協調解決問題。
15.4 負責落實專題和季節性調度有關工作。
15.5 負責調度業務建設和組織領導工作。
15.6 負責各類旬、月、季報表03manbetx 和月生產計劃及調度所出各類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調度一些重要材料的草擬工作。
15.7 負責落實催辦集團、礦兩級有關調度、生產會議的所定事項。
15.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六條 工作製度
要求調度室全體員工以“標準化”為準繩,講標準用語,幹標準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6.1 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調度二十四小時值班工作,做到“靈、準、快”,“條條有記錄、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及時掌握生產、外運情況,協調完成班、日計劃。
16.1.1 要求按照《調度彙報製度》進行彙報,調度人員要及時做好記錄,並掌握情況,對班日未完成計劃要查明原因,協調督促完成計劃任務。值班結束時,認真填寫當班的生產外運完成情況簡析。
16.1.2 對於出現影響生產、外運及生產輔助、生活服務等方麵的有關問題及時設法予以協調處理。
16.1.3 每日早晨7:30前出日報表及生產外運情況簡析,同時開啟調度會議電話及錄音設備。
16.1.4 各級調度室按時完成對上級部門彙報工作,按時傳送日報表。礦調度按時給神東煤炭集團總調和運銷提報外運計劃及場儲量。
16.1.5 及時辦理上級及神東煤炭集團領導指示,做好記錄及有關批轉手續,並跟蹤落實。
16.2 對會議所定事項按規定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並有落實記錄。
16.3 調度員深入地麵現場每月不少於5次,入井不少於4次。
第四章 調度值班和交接班管理製度
第十七條 值班製度
礦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除值班調度員外,每天必須安排一名礦領導和一名業務部門人員值班。當班調度員全權負責指揮和協調當日的安全生產外運等工作。出現問題值班調度員要及時向值班領導請示彙報,傳達領導的指示,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第十八條 交接班製度
18.1 調度室主任或副主任參加,在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員要對當班生產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按照“五交清”的原則,填寫各種台帳、牌板、記錄,當麵交接清楚交接班內容。
18.2 “五交清”內容
18.2.1交清當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並說明進度及產量超欠原因。
18.2.2交清安全情況及各類02manbetx.com 、重點工程和關鍵環節變化情況。
18.2.3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
18.2.4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工作的詳細內容。
18.2.5交清下一班生產任務預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18.3 交班調度員將過去24小時生產外運情況、當班工作重點、當日計劃、早調度會所議定事項及重點工作以書麵形式全麵、準確地傳達給接班調度員,同時主任、副主任對當前所需協調解決的重點問題進行傳達指導,將當日具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逐級分配,調度員認真領會後分輕重緩急立即進行落實。
18.4 落實好調度會議相關事項
18.4.1對調度會上神東集團領導安排的有關事宜進行調度督查催辦,需要當天完成的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落實、反饋;需專人落實的按照調度員的業務分工針對性的進行落實、反饋。
18.4.2調度主任對當天重點調度工作進行安排布置,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落實、反饋。
18.4.3對當天的預防性檢修進行合理安排,由當班調度員進行跟蹤落實,並協調好當日的外運。
18.4.4由當班調度員對前一天及夜間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落實業務部門進行分析、追查、處理,並報相關分管領導。
第五章 調度設備設施辦公環境管理製度
第十九條 調度室必須配備多功能綜合調度台,綜合調度台必須設有直通或直拔電話,且具備錄音、放音、視頻會議功能,配備足夠的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等設備。
第二十條 調度室必須建立健全完整的調度信息化管理係統,各種安全、生產監測監控及監視係統,要實現聯網並正常使用。
第六章 調度印章使用管理製度
第二十一條 印章一定交給政治可靠、覺悟高、堅持原則的同誌負責保管使用。
第二十二條 印章保管要嚴密可靠,以防丟失和竊用。
第二十三條 除正常用印外(有存根的介紹信和業務用印)都要執行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手續和用印登記手續(包括發文及經領導批準蓋章的各種材料),在印信本上按要求認真填寫各欄方可加蓋公章,凡無正當手續,一律拒辦。禁止在空白紙上蓋印,特殊情況要經主任批準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 印章要經常清洗,蓋印要準確、清楚,辦公桌離崗要上鎖。
第二十五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把印信登記本封存備查,保存五年。
第二十六條 用印登記本要進行編號,不得隨便扯掉和丟失,要與印章一起保管。
第二十七條 人員調動辦理交接手續,在登記本上進行簽字蓋章。
第二十八條 單位名稱發生改變後,由綜合辦負責刻製新印章並下文使用,如單位撤銷,綜合辦要把印章收回存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自行刻製公章。
第七章 調度保密製度
第二十九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
29.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需要保密的事項。
29.2 數據報表中的秘密事項。
29.3 公文、檔案、技術資料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9.4 秘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29.5 屬於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標明密級。
29.6 確定密級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保密期限。
29.7 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的變化及時變更。保密期滿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長或縮短的,需履行延長或縮短手續。
第三十條 保密製度
30.1 擬稿時, 對“三密”文件,要準確確定密級。
30.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三密”文件、資料,由指定人員擔任,並采取安全措施。
30.3 “三密”文件、資料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0.4 經批準複製、摘抄的“三密”文件、資料,須采取保密措施。
30.5 宣傳報道應當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秘密。
30.6 嚴格計算機信息管理,不準通過計算機泄露秘密。
30.7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在本單位進行,嚴禁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三密”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