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計劃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5-31 22:30
來源:本站原創
調度
計劃
管理
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神東露天 煤礦生產、外運調度 計劃 管理工作,提高年、月、日等各類 計劃的編製質量,體現 計劃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指導和推動神東露天 煤礦和各生產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發揮調度指揮、協調、統籌、平衡的職能,全麵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製定本 製度。
第一章 計劃 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四條 各生產單位要實時跟蹤和掌握月度作業計劃、日生產作業計劃的執行情況,以達到整體平衡、重點把握、效率優先、閉環 管理的目的。礦調度室要做好全生產、外運總量的均衡,生產技術辦要對礦井的剝離計劃完成情況及時跟蹤指導,並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
第四十五條 計劃管理是保證生產、外運正常運行的核心工作,是強化調度執行力的具體內容,同時也是對各單位工作質量考核的核心內容,按照神東集團“五型企業”績效考核辦法,通過考核和獎罰的兌現,以確保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四十六條 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負責人,定期對計劃管理工作進行 03manbetx 研究,查找問題,努力提高計劃管理工作的質量。
第二章 計劃管理的職責權限
第四十七條 作業計劃分為年度、季度、月度和日作業計劃。礦生產技術辦、經營辦、調度室負責編製,經生產礦長審核後調度室上報集團總調。根據總調下達的作業計劃,礦生產技術辦負責製定和下發各生產單位的相應計劃,並對各單位的計劃執行情況按期進行考核和檢查。
第三章 計劃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四十八條 年度作業計劃是本礦年度完成產量的綱領性計劃,礦生產組織和各項經營活動都必須圍繞年度作業計劃開展。
年度計劃的編製過程:礦生產辦在每年的11月份,根據本礦的隊伍準備情況、采場條件、初步生產接續計劃和設備配套計劃,製定本單位下一年的年度商品煤、原煤、剝離初步計劃,由生產礦長、總 工程師組織進行初審,形成建議計劃後上報神東集團生產部、總調度室。礦生產辦根據神東集團下達的年度作業計劃,編製本單位的年度商品煤、原煤、剝離計劃。
第四十九條 月度作業計劃是每月生產的綱要性計劃。
49.1 編製依據為根據神東集團年度作業計劃,結合生產接續、設備配套、隊伍準備、地質條件、技術改造項目、天氣變化等因素,科學合理地進行編製。
49.2 計劃內容包括礦井剝離、原煤生產、商品煤外運等。
49.3 編製方法:
49.3.1 礦生產技術辦、調度室在每月的16日前,根據本單位的隊伍準備、采場條件、初步生產接續計劃和設備配套計劃,製定本單位的下月初步計劃,由生產礦長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審,形成建議計劃後在每月16日將剝離、商品煤、原煤計劃上報總調度室。
49.3.2 計劃調整:遇礦井發生不可預見的較大地質變化、生產設備突發性故障、自然災害等情況造成月計劃執行出現問題時,由生產技術辦提出書麵計劃調整申請報集團生產部、總調。
49.4 計劃考核:
月計劃兌現情況是考核各生產單位工作質量的重要依據之一。經營辦每月將依據月度作業計劃下達的考核指標對各生產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於沒有完成計劃的單位,由經營辦提前將未完成計劃的原因上報企劃部,下月初由企劃部牽頭組織有關單位根據當月實際情況形成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對於無特殊原因未完成計劃的,嚴格按照相關考核條款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 日計劃即日常生產作業計劃,是月度計劃的每日分解實施計劃。
50.1 日計劃的主要內容:剝離、原煤生產、商品煤外運、煤質、場存、設備預防性檢修計劃等。
50.2 編製原則:礦調度室按照月度作業計劃,遵循“上旬超、中旬穩、下旬保”的原則,根據各生產單位生產完成情況、場存、預防性檢修等合理編製。
50.3 計劃兌現:
各生產單位要嚴格按照礦調度室安排兌現日計劃,未完成計劃的單位要認真 03manbetx 原因、製定 措施,補回欠量。
為進一步規範神東露天 煤礦生產、外運調度 計劃 管理工作,提高年、月、日等各類 計劃的編製質量,體現 計劃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指導和推動神東露天 煤礦和各生產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發揮調度指揮、協調、統籌、平衡的職能,全麵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製定本 製度。
第一章 計劃 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四條 各生產單位要實時跟蹤和掌握月度作業計劃、日生產作業計劃的執行情況,以達到整體平衡、重點把握、效率優先、閉環 管理的目的。礦調度室要做好全生產、外運總量的均衡,生產技術辦要對礦井的剝離計劃完成情況及時跟蹤指導,並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
第四十五條 計劃管理是保證生產、外運正常運行的核心工作,是強化調度執行力的具體內容,同時也是對各單位工作質量考核的核心內容,按照神東集團“五型企業”績效考核辦法,通過考核和獎罰的兌現,以確保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四十六條 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負責人,定期對計劃管理工作進行 03manbetx 研究,查找問題,努力提高計劃管理工作的質量。
第二章 計劃管理的職責權限
第四十七條 作業計劃分為年度、季度、月度和日作業計劃。礦生產技術辦、經營辦、調度室負責編製,經生產礦長審核後調度室上報集團總調。根據總調下達的作業計劃,礦生產技術辦負責製定和下發各生產單位的相應計劃,並對各單位的計劃執行情況按期進行考核和檢查。
第三章 計劃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四十八條 年度作業計劃是本礦年度完成產量的綱領性計劃,礦生產組織和各項經營活動都必須圍繞年度作業計劃開展。
年度計劃的編製過程:礦生產辦在每年的11月份,根據本礦的隊伍準備情況、采場條件、初步生產接續計劃和設備配套計劃,製定本單位下一年的年度商品煤、原煤、剝離初步計劃,由生產礦長、總 工程師組織進行初審,形成建議計劃後上報神東集團生產部、總調度室。礦生產辦根據神東集團下達的年度作業計劃,編製本單位的年度商品煤、原煤、剝離計劃。
第四十九條 月度作業計劃是每月生產的綱要性計劃。
49.1 編製依據為根據神東集團年度作業計劃,結合生產接續、設備配套、隊伍準備、地質條件、技術改造項目、天氣變化等因素,科學合理地進行編製。
49.2 計劃內容包括礦井剝離、原煤生產、商品煤外運等。
49.3 編製方法:
49.3.1 礦生產技術辦、調度室在每月的16日前,根據本單位的隊伍準備、采場條件、初步生產接續計劃和設備配套計劃,製定本單位的下月初步計劃,由生產礦長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審,形成建議計劃後在每月16日將剝離、商品煤、原煤計劃上報總調度室。
49.3.2 計劃調整:遇礦井發生不可預見的較大地質變化、生產設備突發性故障、自然災害等情況造成月計劃執行出現問題時,由生產技術辦提出書麵計劃調整申請報集團生產部、總調。
49.4 計劃考核:
月計劃兌現情況是考核各生產單位工作質量的重要依據之一。經營辦每月將依據月度作業計劃下達的考核指標對各生產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於沒有完成計劃的單位,由經營辦提前將未完成計劃的原因上報企劃部,下月初由企劃部牽頭組織有關單位根據當月實際情況形成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對於無特殊原因未完成計劃的,嚴格按照相關考核條款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 日計劃即日常生產作業計劃,是月度計劃的每日分解實施計劃。
50.1 日計劃的主要內容:剝離、原煤生產、商品煤外運、煤質、場存、設備預防性檢修計劃等。
50.2 編製原則:礦調度室按照月度作業計劃,遵循“上旬超、中旬穩、下旬保”的原則,根據各生產單位生產完成情況、場存、預防性檢修等合理編製。
50.3 計劃兌現:
各生產單位要嚴格按照礦調度室安排兌現日計劃,未完成計劃的單位要認真 03manbetx 原因、製定 措施,補回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