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繩絞車及尾輪安裝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40
來源:本站原創
無極繩絞車及尾輪安裝
管理規定
1、連續牽引車運輸線路工程
設計必須符合《
煤礦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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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運輸設備、軌道、巷道斷麵、
安全間隙、
安全設施等條款的有關規定,設備及設施配置必須符合有關行業
標準要求。
2、使用
管理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完善無極繩絞車相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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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責任製等規章
製度。
3、礦井在進行采掘工作麵
設計時,必須同時進行連續牽引車運輸係統
設計,並附有順槽軌道係統圖,絞車硐室斷麵圖,絞車、張緊器、尾輪基礎圖,
安全設施、行車報警信號、壓托繩輪布置圖。上述
圖紙由
設計部門設計,並由礦總
工程師審批通過。
4、絞車、張緊器、尾輪的固定方式必須有正規設計。固定方式必須是永久固定,不得采用任何臨時固定。臨時固定隻能作永久固定的加強手段,不得單獨采用。現場需要變更固定方式的必須報礦分管礦長或副總批準後方可施工。
5、無極繩絞車設計安全間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絞車(或張緊器)前方必須按設計要求留足不小於5m的過卷距離。
(2)、絞車與張緊器的基礎間距及水平必須符合連續牽引車使用說明書要求。
(3)、絞車安裝於軌道巷一側時,絞車最突出部位距軌道的間隙不小於0.7m,絞車距巷幫最突出部分間隙不小於0.5m;安裝於皮帶巷一側時,與皮帶之間最突出部位間距不小於0.3m,司機操作位置與皮帶減速機、電機前後間距不小於2m。特殊情況安全間隙不足的要有專門
措施並報礦總
工程師批準。
(4)、絞車必須設計定位在頂板支護可靠的地點,底板無淤泥積水。安裝地點應設計預留安裝吊裝孔或起吊點。
6、絞車、張緊器、尾輪固定方式設計選型:
(1)、絞車、張緊器、尾輪各種固定方式都必須有設計部門提供的正規設計,以供基礎施工時選用。
(2)、絞車、張緊器固定:底板為鬆軟岩層、煤層、半煤岩等不堅硬的巷道,必須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250#。堅硬岩石底板可采用地錨(錨杆)固定,但必須經地質部門現場確定底板岩性後方可采用,施工過程若底板有變化時必須及時變更固定方式,錨杆長度及錨孔尺寸必須經設計確定。頂底板條件許可時,允許采用壓趄柱加地錨的方式固定。
(3)、尾輪固定:運送大型支架設備時,必須采用廠家提供的混凝土基礎固定。運送不超過10噸以上車輛的可以采用錨杆固定方式或鐵鞋壓趄柱固定方式。
7、絞車基礎施工
(1)、絞車基礎施工必須完善施工檔案及驗收檔案
製度。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施工檔案。結構尺寸及施工質量必須經礦質檢部門牽頭驗收存檔備查。
(2)、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時,基礎坑內不得有浮矸、浮煤及雜物。螺栓二次澆注時預留孔內不得有水、淤泥及雜物,螺栓穩固七天後方可使用絞車。
(3)、采用地錨(錨杆)固定方式時,錨孔必須全長錨固,不得使用樹脂錨固劑。錨固強度應經質檢部門進行抽樣定值(不小於8 t )拉拔試驗。
8、連續牽引車係統安裝必須嚴格按設計、測量部門給定的安裝位置、水平及中心線施工。
(1)、絞車、張緊器安裝:調整絞車的方向,使驅動滾筒中心線對齊軌道中心線,用水平尺度量將絞車墊平,然後方可進行二次澆注基礎螺栓。預留孔必須灌滿搗實,混凝土不得低於250#,嚴禁添加速凝劑。
(2)、尾輪安裝:將尾輪居軌中水平放置,上平麵不得高於軌腰,不得阻抗礦車。尾輪與固定基礎的連接可使用不小於Ф15.5mm的鋼絲繩纏繞不少於三圈,用與鋼絲繩相匹配的繩卡卡緊,繩卡不得少於3付。或采用不小於40噸合格的刮板鏈及相匹配的連接卡固定。
(3)、鋼絲繩敷設及插接:拖放鋼絲繩,中間不得繞彎或打節,兩股鋼絲繩不得交叉纏繞。兩根鋼絲繩插接必須嚴格執行《
煤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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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關規定。絞車滾筒上鋼絲繩的纏繞和張緊器內鋼絲繩的走向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4)、牽引車的安裝:將牽引車固定在軌道上,雙向打趄柱掩好。
(5)、壓、托繩輪的安裝:按設計要求在巷道變坡點等地點安裝壓繩輪、托繩輪。副繩必須進入壓繩輪槽,托繩輪必須有效托起鋼絲繩使其不磨底板。
(6)、信號及其他安裝: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裝信號裝置、急停裝置及行車報警裝置。
(7)、緊繩:
①將鋼絲繩一頭固定在心形卡繩器內;
②將張緊器重錘提至最高點;
③用手拉葫蘆或小絞車將鋼絲繩拉緊,設好防脫
保險繩;
④將鋼絲繩另一頭固定在牽引車心形卡繩器內,解除葫蘆和小絞車鉤頭及防脫
保險繩;
⑤放置張緊器配重塊,使鋼絲繩張力達到設計要求。
(8)、試車:
係統安裝後,必須經過不少於兩個來回的空、重車運行試車,確認係統性能完好後方可申請驗收。
9、連續牽引車運行的軌道係統必須經常檢查維護,道岔過繩豁口(雞心),保持順暢不擠壓磨損鋼絲繩。
10、牽引車必須完好使用。鋼絲繩兩端固定符合設計要求。固定方法為:鋼絲繩一端牽引板固定於楔塊上,用螺杆壓緊,繩頭留取長度不得小於300mm,並用繩卡夾住繩頭,繩卡不小於2付,另一端穿過牽引板纏繞於儲繩筒後再用楔塊固定,螺杆壓緊,繩卡夾位餘繩纏繞滾筒不小於10圈,棘輪式儲繩筒、張緊滾筒固定繩頭壓緊壓實,不得剁繩穿股,牽引車儲繩滾筒閉鎖手把必須鎖死,1#手把平放在平車上閉鎖,防止運行中脫開。
11、張緊器必須完好使用。單繩配重不得小於4塊(專用配重塊)。緊繩時必須將配重塊全部卸下。配重應無偏斜、無卡滯,滑動靈活,並正常使用防護罩。
12、續牽引車適用的巷道坡度: 22KW不大於150、55KW不大於120、75KW不大於150。連續牽引車適宜的運距最大1500m。
13、絞車硐室及設備安全間隙必須符合
煤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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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絞車(配重張緊器)及尾輪前方必須設有阻車器(卡軌器等),且設置醒目的停車位置標誌,牽引車嚴禁超越停車標誌。沿線不得設置阻擋車器。
14、連續牽引車運輸沿線,在人行道一側每隔200m或在起伏較大處,必須設置一組信號裝置。線路兩端、車場及中間聯絡巷口必須設置行車安全聲光報警信號。
15、連續牽引車運行範圍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製度。牽引車上嚴禁搭乘人員。行人在進入連續牽引車運行線路前,要注意觀察行車信號等標誌,嚴禁強行闖入和跟車隨行。行人嚴禁跨越運行中的鋼絲繩。
16、連續牽引車牽引車數及重量必須按巷道坡度、長度計算確定,牽引車與載重車之間必須采用廠家專門設計的專用連結器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
保險繩(繩徑不小於牽引鋼絲繩)。
17、在連續牽引車運輸線路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製定專項
安全技術
措施經批準後方可施工。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絞車處掛“巷道內有人施工,禁止行車”的標誌,並在施工區段兩頭設置防護或警戒。因特殊情況,在連續牽引車範圍內進行行車時的施工作業(如清理裝車),必須製定專項
措施。
18、新安裝的連續牽引車投入運行前,使用單位應編製專項
安全技術
措施。相關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製定連續牽引車安裝起吊、緊(鬆)繩、尾輪移動及掉道複軌
安全措施。
19、連續牽引車必須進行係統驗收。係統驗收由安裝單位提出申請,由礦調度室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各係統分頭把關。機電設備及信號設施由綜機辦負責驗收;軌道係統質量安監處、生產技術部負責驗收;驗收結果必須報礦調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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