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礦集團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44
來源:本站原創
巷道貫通
管理
製度
一、通風要求
1.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測部必須向掘進施工單位、通防工區等有關部門下達貫通通知單。
2.接貫通通知單後,通防工區必須編製巷道貫通的通風
安全技術
措施,其內容包括通風係統的調整
措施、瓦斯的檢查、通風設施的建築等,並與施工單位編製的巷道貫通
措施一起報批。
3.掘進施工單位必須至少在貫通前一天,向通防工區送達書麵貫通的通知,並明確在哪一個班次貫通。
4.巷道貫通需進行通風係統調整時,通防工區必須派一名
管理人員(分管區長、技術員、測風班長),現場指揮係統的調整工作,待通風係統穩定後,通風
管理人員方可升井。
5.巷道貫通係統調整完畢後,測風人員要對係統的風量,氣體情況進行全麵測定,升井後繪出通風係統圖,交通防工區及分管通風的副總
工程師各一份。
6.通風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填寫巷道貫通記錄。
7.通防工區安排瓦檢人員,對巷道貫通地點連續檢查三個班次的瓦斯濃度並無異常後方可撤除該瓦檢點。
二、施工技術要求
1.根據“貫通通知單”,嚴格控製貫通距離。
2.煤巷貫通距離剩餘50米時,岩巷巷貫通距離剩餘20米時,另一頭必須停止施工,並將永久支護到迎頭,靠近迎頭三排錨網必須補打錨索。
3.巷道貫通剩餘5米時,必須執行“邊探邊掘,長探短掘”的施工方法進行貫通。每探3米掘1米,探眼施工3個,分別打在巷道正中距頂、底板0.5米位置各打一個,中間一個。
4.巷道剩2米後,要盡量減少進尺,普掘要減少炸藥用量,具體參數根據頂板條件確定。
5.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學習貫通
措施,並簽字記錄,不符合措施要求嚴禁施工。
6.巷道貫通後,保證與反掘段巷道成為一體,頂板無錯茬現象,底板平整。
7.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工作麵的避災路線,在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