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49
來源:本站原創
生產
安全聯係
製度
1.為使生產
安全順利進行,地測與
設計、施工、采掘等單位應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相互監督。有關業務聯係必須通過業務聯係書、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通知單、會議等
製度進行。
2.凡大型貫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過程中,要及時進行測量填圖,嚴格按《
煤礦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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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進行複測複算,並根據測量成果及時調整檢查中腰線。當貫通的兩工作麵相距20m (岩巷)、普掘工作麵相距30m、(煤巷)、機掘工作麵(煤巷) 相距60m前,測量人員必須以書麵通知施工單位及有關單位和有關領導,以便采取
安全
措施。
3.日常延設中腰線,施工單位應提前1~2天通知地測部。
4.大型重要貫通測量工程,
設計部門應提前向地測部提供
設計
圖紙,地測部組織測量人員對
圖紙進行審查驗算,編製貫通測量方案,並在總
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確定貫通允許偏差,審查貫通測量
設計方案,對特大型貫通,設計方案須經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批準。
5.如遇巷道相互貫通,遇老巷、老塘時,測量人員應按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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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關要求, 提前書麵通知施工區隊和有關單位。
6.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頭暫不掘進或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地測部將巷道測到迎頭,地質資料調查到迎頭,並及時繪、填圖。
7.采掘工作麵進尺驗收應以地測部數據為準,施工單位擅自開口的巷道一律不預驗收。回采工作麵的各種停采線,由地測部根據設計在現場標定出來,其它人員不得擅自更改。
8、回采工作麵所需地測資料,應在采麵掘出來後五天內提交。各類巷道掘進所需地測資料,應提前一個月書麵通知地測部,地測資料在設計前15天交付。重點設計所需地測資料需事先聯係,共同商定提交期限。
9.采掘過程中所需地測資料及水文地質資料,地測部應以書麵預報或業務聯係書的形式通知施工單位, 如預報與現場實際情況不一致, 或遇較大地質、水文地質變化時地測部門必須提出臨時預報,並向公司總
工程師彙報。
10.施工單位在測量放線、地質調查和打超前鑽或探鑽時,應密切配合。地測部應及時將地測成果資料通知施工單位,以指導生產。
11.各種巷道內的導線點、中腰線, 回采工作麵停采線、點號及地質觀測點,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護和進行交接,如有損壞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進行校檢。停頭或複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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